国内信用证内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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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议付行 :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接受受
益人申请办理信用证议付的银行。
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即期付款信用证
开证申请人 (买方)
来自百度文库
1签约 11提货
付给
$
购销合同
承运人
2
9
申
交
请
单/
开
付
证
款
通
知
$
申请人开户行 开证行
8付款 7寄单索款 3开出信用证
1签约 5发货
受益人 (卖方)
资金 3、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二)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比较 相同点: -从两者的作用看,既是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
资工具 -从使用的要求看,两者都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背
景 -其他相同之处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二)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比较 不同点 -两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两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 -两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求和约束不同 -两者的流转方式不同 -两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客户负担的费用不同
6
10
交
收
单/
款
委
通
托
知
收
款
4 通 知 信 用 证
$
受益人开户行 委托收款行 通知行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六)国内信用证业务收费
名称
基准价格
授权浮动幅度 类别 备注
开立
金额的0.15%,最低100元 上浮不限,下浮
一般修改
100元/次
增额修改
金额的0.15%,最低100元
通知(修改通知) 50元/次
受益人: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承担审单
付款义务的银行。
通知行: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通知的
银行。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委托收款行:按照信用证受益人委托,
向信用证开证行办理委托收款的银行。
议付:议付行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扣除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营销 1、关于目标客户的选择: 总行级或分行AA级企业
贸易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大的企业 行业龙头企业 外资公司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2、主要卖点 一是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均具
备结算和融资功能,但国内信用证的最大优 点是有利于保障买卖双方交易安全,并能借 助银行信用来促进买卖双方履行各自承诺, 是传统的结算工具所不具备和不可替代,这 也是国内信用证的一大“卖点”。
2、国内同业 工行、中行、浦发、招商、民生、中信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3、我行发展历程 2002年国内信用证管理暂行办法出炉 2003年原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上线 2004年国内信用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 2006年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优化 2008-2009年国内信用证管理办法修订、
((法释〔2005〕13号))、《物权法》 竞争日益激烈,同业纷纷加大国内信用证创新和发展力度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三)我行信用证发展情况 兄弟分行
福建、浙江、河南、山东 省内分行
镇江、无锡、常州、大行宫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的优点 1、促进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有效监督 2、符合交易各方利益 *买方:有效约束卖方履约, 提高企业信誉及 利用率 *卖方:利于安全收款、便于获得资金融通、 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银行:风险可控,综合收益高 4、具有灵活性 *可修改、金额可浮动、适用于多种销售方式
100%,对一级分 行业务和经营部 门及所辖分支行 的下浮授权幅度
指导价
一级分行辖 内标准须统 一。
议付
金额的0.1%
不得超过50%。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一)发展历程 1、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结算
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银发﹝1997﹞265号)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二)国内信用证适用范围
信用证适用于企业之间国内商品交易的结算。 信用证的开立、修改、通知、委托收款、议付、付款
等流程均以中文办理。目前只支持电开信用证。 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
取现金。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三)国内信用证的种类
按其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即期付款的跟单信用证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延期付款的跟单信用证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延期付款的可议付跟单信用
新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开发推广 2009.08.15新版国内信用证系统上线,办
法下发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当前发展背景
有利于信用证成长的市场、信用和法律环境正在形成 *符合国际惯例的结算工具将逐步被国内企业接受 *先行银行的市场推广活动将减少业务推广成本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立法的加强将逐步解决业务发展的法律环境瓶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2、主要卖点 二是我行目前的国内信用证采用银行间电开
方式传递,可以基本杜绝假票及“克隆票” 的出现,保证企业使用国内信用证结算没有 后顾之忧,这是国内信用证卖点之二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2、主要卖点 三是比较我行目前的票据政策,使用国内信
用证的财务成本比银行承兑汇票相对灵活, 对企业更加实惠。
证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四)国内信用证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开证行第一性付款的原则 信用证独立运作的原则 管单不管货的原则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五)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 -国内信用证业务相关术语定义 开证申请人 :根据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提出开立
信用证申请,并承担支付信用证款项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 组织。
国内信用证业务
国内信用证业务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一)概念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No.600》(UCP 600):“信用证” 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 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 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 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发 [1997]265号):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 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 付款承诺。
议付行 :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接受受
益人申请办理信用证议付的银行。
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即期付款信用证
开证申请人 (买方)
来自百度文库
1签约 11提货
付给
$
购销合同
承运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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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交
请
单/
开
付
证
款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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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开户行 开证行
8付款 7寄单索款 3开出信用证
1签约 5发货
受益人 (卖方)
资金 3、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二)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比较 相同点: -从两者的作用看,既是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
资工具 -从使用的要求看,两者都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背
景 -其他相同之处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二)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比较 不同点 -两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两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 -两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求和约束不同 -两者的流转方式不同 -两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客户负担的费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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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单/
款
委
通
托
知
收
款
4 通 知 信 用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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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开户行 委托收款行 通知行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六)国内信用证业务收费
名称
基准价格
授权浮动幅度 类别 备注
开立
金额的0.15%,最低100元 上浮不限,下浮
一般修改
100元/次
增额修改
金额的0.15%,最低100元
通知(修改通知) 50元/次
受益人:有权收取信用证款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承担审单
付款义务的银行。
通知行:受信用证开证行委托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通知的
银行。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委托收款行:按照信用证受益人委托,
向信用证开证行办理委托收款的银行。
议付:议付行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扣除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营销 1、关于目标客户的选择: 总行级或分行AA级企业
贸易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大的企业 行业龙头企业 外资公司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2、主要卖点 一是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均具
备结算和融资功能,但国内信用证的最大优 点是有利于保障买卖双方交易安全,并能借 助银行信用来促进买卖双方履行各自承诺, 是传统的结算工具所不具备和不可替代,这 也是国内信用证的一大“卖点”。
2、国内同业 工行、中行、浦发、招商、民生、中信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3、我行发展历程 2002年国内信用证管理暂行办法出炉 2003年原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上线 2004年国内信用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 2006年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优化 2008-2009年国内信用证管理办法修订、
((法释〔2005〕13号))、《物权法》 竞争日益激烈,同业纷纷加大国内信用证创新和发展力度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三)我行信用证发展情况 兄弟分行
福建、浙江、河南、山东 省内分行
镇江、无锡、常州、大行宫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特点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的优点 1、促进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有效监督 2、符合交易各方利益 *买方:有效约束卖方履约, 提高企业信誉及 利用率 *卖方:利于安全收款、便于获得资金融通、 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银行:风险可控,综合收益高 4、具有灵活性 *可修改、金额可浮动、适用于多种销售方式
100%,对一级分 行业务和经营部 门及所辖分支行 的下浮授权幅度
指导价
一级分行辖 内标准须统 一。
议付
金额的0.1%
不得超过50%。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一)发展历程 1、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结算
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银发﹝1997﹞265号)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二)国内信用证适用范围
信用证适用于企业之间国内商品交易的结算。 信用证的开立、修改、通知、委托收款、议付、付款
等流程均以中文办理。目前只支持电开信用证。 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
取现金。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三)国内信用证的种类
按其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即期付款的跟单信用证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延期付款的跟单信用证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延期付款的可议付跟单信用
新国内信用证业务系统开发推广 2009.08.15新版国内信用证系统上线,办
法下发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当前发展背景
有利于信用证成长的市场、信用和法律环境正在形成 *符合国际惯例的结算工具将逐步被国内企业接受 *先行银行的市场推广活动将减少业务推广成本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立法的加强将逐步解决业务发展的法律环境瓶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2、主要卖点 二是我行目前的国内信用证采用银行间电开
方式传递,可以基本杜绝假票及“克隆票” 的出现,保证企业使用国内信用证结算没有 后顾之忧,这是国内信用证卖点之二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2、主要卖点 三是比较我行目前的票据政策,使用国内信
用证的财务成本比银行承兑汇票相对灵活, 对企业更加实惠。
证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四)国内信用证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开证行第一性付款的原则 信用证独立运作的原则 管单不管货的原则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五)国内信用证业务流程 -国内信用证业务相关术语定义 开证申请人 :根据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提出开立
信用证申请,并承担支付信用证款项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 组织。
国内信用证业务
国内信用证业务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情况 三、国内信用证业务营销
一、国内信用证业务简介
(一)概念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No.600》(UCP 600):“信用证” 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 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 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 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发 [1997]265号):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 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 付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