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刊校报管理细则1
小学校刊校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小学校刊校报的出版发行与管理,提高学校文化素质,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校刊校报编辑部:负责校刊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
2.校刊校报编委会:负责对校刊校报的内容、版式、发行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编辑出版1.校刊校报的编辑工作由编辑部负责,编辑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编辑水平。
2.校刊校报的内容应积极向上,体现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弘扬校园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3.校刊校报的版式设计应美观大方,富有特色,符合小学生的审美需求。
4.校刊校报的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四、发行管理1.校刊校报的发行对象为全校师生,包括教师、学生及家长。
2.校刊校报的发行方式可采取以下几种:(1)学校内部发行:通过学校办公室、班级、图书馆等途径发放。
(2)邮寄发行:对离校较远的学生,可通过邮寄方式发送。
(3)网上发行:在校刊校报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供师生在线阅读。
3.校刊校报的发行数量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确保满足师生需求。
五、审稿制度1.校刊校报的稿件应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
2.初审:由编辑部负责,对稿件进行初步筛选,确保稿件符合校刊校报的出版要求。
3.复审:由编委会负责,对初审通过的稿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确保稿件的质量。
4.终审:由主编负责,对复审通过的稿件进行最终审核,确保稿件符合出版标准。
六、纪律与责任1.校刊校报编辑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校刊校报的出版发行合法合规。
2.编辑部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严守新闻纪律,不得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
3.编辑部成员应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校刊校报的出版信息。
4.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校刊校报编辑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惩戒措施。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刊校报编辑部所有。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刊校报编辑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报纸刊物管理制度
学校报纸刊物管理制度学校报纸刊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报纸刊物的出版发行工作,提高刊物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报纸和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活动。
第三条学校报纸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必须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并遵循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报纸和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活动应该充分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并保护作品的独立性,杜绝抄袭、篡改等侵权行为。
第五条学校报纸刊物要通过丰富多样的内容、精美的排版和高质量的印刷,提供给读者良好的阅读体验。
第六条学校报纸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针,不得散布淫秽、迷信、谣言、不良信息等。
第七条学校报纸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必须遵循时效性原则,及时报道学校的重大活动、成果和新闻。
第八条学校报纸刊物编辑、出版、发行机构,应设立专职的编辑部门,负责文稿的收集、编辑和排版工作。
第二章报纸刊物编辑部门第九条学校报纸刊物的编辑部门由学校指派专职编辑负责管理。
第十条编辑部门应配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编辑人员,确保刊物内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编辑部门负责与各学院、系部、研究所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稿件,并对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编辑部门负责对收集来的稿件进行审核、编辑和整理,确保刊物的内容与学校的宣传方针和政策相一致。
第十三条编辑部门负责对稿件进行评审,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确定刊登与否。
第十四条编辑部门负责刊物的排版设计和印刷工作,确保刊物的版面美观大方,印刷质量高。
第十五条编辑部门负责制定细致的工作计划和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报纸和刊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版发行。
第十六条编辑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十七条编辑部门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听取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质量。
中学校刊校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校刊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提高中学校刊校报的质量,充分发挥校刊校报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校刊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管理。
第三条校刊校报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为师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刊校报编辑部,负责校刊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第五条校刊校报编辑部设主编一名,负责校刊校报的全面工作;设副主编一名,协助主编工作;设编辑若干名,负责具体编辑工作。
第六条校刊校报编辑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刊校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编辑制度第七条校刊校报的编辑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为主,兼顾校园文化生活;(三)注重质量,精益求精;(四)注重创新,突出特色。
第八条校刊校报的稿件来源:(一)教师投稿;(二)学生投稿;(三)校外作者投稿;(四)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稿件。
第九条稿件审查:(一)稿件需经编辑初审,符合要求的稿件送主编复审;(二)主编复审通过的稿件送副主编终审;(三)终审通过的稿件进入排版环节。
第十条校刊校报的排版:(一)排版工作由编辑部负责;(二)排版要符合校刊校报的整体风格和特点;(三)排版过程中,编辑要对稿件进行校对,确保稿件质量。
第四章出版与发行第十一条校刊校报的出版:(一)校刊校报的出版周期为每学期一次;(二)出版前,需经主编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三)出版后,需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校刊校报的发行:(一)校刊校报的发行范围为本校师生;(二)校刊校报的发行方式为免费发放;(三)校刊校报的发行时间由编辑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校刊校报编辑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刊校报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校刊校报编辑部要定期对编辑、排版、发行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校报_校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提高校报校刊的质量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校报校刊管理委员会,负责校报校刊的全面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四条校报校刊编辑部负责校报校刊的具体编辑、排版、校对等工作。
编辑部设主编一人,副主编若干人,编辑若干人。
第三章编辑工作第五条校报校刊的编辑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第六条校报校刊的编辑内容应包括学校新闻、教育教学动态、科研进展、学生风采、校园文化、国际交流、校友信息等。
第七条编辑部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校报校刊编辑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八条校报校刊的稿件来源包括教师投稿、学生投稿、各部门提供等。
编辑部应对来稿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稿件质量。
第九条校报校刊的排版应美观大方,版面布局合理,字体规范,符合印刷要求。
第四章出版发行第十条校报校刊的出版工作由编辑部负责,出版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校报校刊的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校报校刊的发行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师生手中。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校报校刊的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校报校刊的经费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校报校刊的编辑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十六条校报校刊的编辑部应定期对编辑、排版、校对、印刷、发行等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在编辑、出版、发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幼儿园校报校刊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报校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校报校刊的出版管理,加强对校报校刊编辑出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校报校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校报校刊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播学校信息、宣传学校形象、服务师生家长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幼儿园校报校刊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始终站在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
第四条幼儿园校报校刊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服务于师生及家长,全面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成果。
第二章编辑出版机构第五条幼儿园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机构为学校的党政办公室。
第六条学校应配备专职编辑、摄影、排版等相关人员,负责校报校刊的编辑和出版工作。
第三章校报校刊编辑出版的原则第七条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应当坚持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服务于学校的办学目标,服务于师生及家长,宣传主流声音,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八条校报校刊的内容应当具有鲜明的校园特色,反映学校的办学理念,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
第九条校报校刊应当注重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不渲染不实信息,不捏造事实,不歪曲真相。
第四章校报校刊编辑出版的责任及职责第十条学校编辑出版工作的主要领导应当对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并对校报校刊的内容管理、版面安排、把关把关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编辑出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上级的编辑出版决策,保证校报校刊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校报校刊编辑出版工作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提升编辑出版水平和素质。
第五章校报校刊编辑出版的程序第十三条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程序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程序进行,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出版。
第十四条校报校刊的内容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六章校报校刊的发行与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详细的校报校刊发行管理办法,规范校报校刊的发行与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报校刊的发行、销售、存档等管理制度,确保校报校刊的合法合规发行。
学校校刊管理制度
学校校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校刊的编辑与出版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刊管理制度是学校校刊编辑工作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校刊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刊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合规,注重质量,弘扬创新,传递价值。
第四条学校校刊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独立自主、责任落实。
第二章校刊编辑部第五条学校校刊编辑部是学校校刊的主体,负责校刊的日常编辑与出版工作。
第六条校刊编辑部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致性。
第七条学校校刊编辑部应当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编辑部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校刊编辑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学校校刊编辑部应当加强对编辑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编辑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九条学校校刊编辑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集、编辑策划、制作发行等工作流程,确保校刊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学校校刊编辑部应当加强对稿件的审核与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可靠,不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
第三章校刊内容第十一条学校校刊的内容应当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体现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第十二条学校校刊的内容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出现政治偏颇或者传播不良信息的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校刊的内容涉及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学校校刊的内容应当注重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学生的生活现实和情感需求。
第十五条学校校刊的内容应当注重创新,不断推陈出新,提高校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章校刊发行第十六条学校校刊的发行应当遵循市场原则,确保校刊的广告收入和发行量。
第十七条学校校刊的发行范围应当涵盖校内和校外,尽可能覆盖更广泛的读者群体。
第十八条学校校刊的发行渠道应当多样化,可以通过邮寄、网络、免费赠送等方式发行。
第十九条学校校刊的发行应当加强市场宣传,提高校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小学校刊管理制度
小学校刊管理制度小学校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对校刊的管理,提高校刊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写作和编辑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的所有校刊刊物,包括学生自行编辑的刊物和校领导指导下的刊物。
第三条:校刊的任务是向全校师生宣传校内外的新闻活动,展示学生学习成果和文化活动。
第四条:校刊编辑部的主要任务是策划、编辑和制作校刊刊物。
第五条:校刊编辑部由校园宣传委员会负责实施,委员会成员由学生会成员组成。
第六条:校刊编辑部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为一年。
第七条:校刊编辑部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学校网站、校内电子屏幕和校内公告栏公示。
第八条:编辑部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写作和编辑能力,每人至少应参与一次培训。
第二章编辑部的组织机构第九条:校刊编辑部的组织结构包括主编、副主编、编辑、记者、美工和排版人员。
第十条:主编负责对全体编辑部成员的工作进行整体协调和指导,负责审核刊物的主题和内容。
第十一条: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负责代理主编工作,主持编辑部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编辑负责采编稿件、修改文章、制作排版等工作。
第十三条:记者负责撰写新闻稿件、采访报道和组织调查。
第十四条:美工负责校刊的整体设计和排版工作。
第十五条:排版人员负责根据编辑和美工的要求进行排版和印刷工作。
第三章校刊的编辑流程第十六条:校刊编辑部在每学期开始前应制定编辑计划,明确每期校刊的主题和内容安排。
第十七条:校刊编辑部负责收集、整理和编辑校内外的新闻信息,并及时更新学校网站的校刊页面。
第十八条:校刊编辑部每学期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并确定本期校刊的主题和内容。
第十九条:在确定主题后,记者负责采访相关人员,编辑负责撰写稿件,美工负责设计排版。
第二十条:稿件完成后,编辑部成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送审校领导。
第二十一条:校领导审核无误后,校刊送印刷,并及时发放到全体师生手中。
第四章校刊的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校刊编辑部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学校校报管理制度规范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报的管理,规范校报的出版发行工作,提高校报的质量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宣传等工作。
第三条校报作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展示学校风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报编委会,负责校报的总体规划和组织领导。
第五条校报编辑部是校报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校报的日常编辑、排版、校对、印刷和发行工作。
第六条校报编委会职责:1. 确定校报的办报宗旨、办报方针和办报方向;2. 审批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计划;3. 审查校报的稿件内容,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 定期听取编辑部的工作汇报,对编辑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校报编辑部职责:1. 负责校报的选题策划、稿件征集、编辑、排版、校对等工作;2. 负责校报的印刷、发行和宣传工作;3. 负责校报的档案管理和资料收集;4. 定期向校报编委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稿件管理第八条校报稿件来源包括校内师生员工、校外作者以及校报编辑部自行采写。
第九条投稿者应保证所投稿件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条校报编辑部对来稿有权进行修改、删节,但必须征得原作者同意。
第十一条校报编辑部对来稿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稿件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第四章出版发行第十二条校报的出版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出版一次。
第十三条校报的版式设计、排版印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校报的发行范围包括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第十五条校报的发行工作由编辑部负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发行任务。
第五章宣传与反馈第十六条校报编辑部应积极开展校报的宣传工作,提高校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七条校报编辑部应定期收集读者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校报编委会负责解释。
校刊校报管理制度
校刊校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刊校报的管理工作,提高校刊校报的质量,扩大校刊校报的影响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刊校报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具有宣传、引导、反映、服务等重要职能。
为了充分发挥校刊校报的作用,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校刊校报的正常出版发行。
第三条校刊校报的出版发行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
第二章出版单位第四条学校校刊校报的出版单位是学校宣传部门。
学校宣传部门对校刊校报的出版发行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五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刊校报的管理机构,设立相关岗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编辑出版第六条对于校刊校报的编委会,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定职责和权限,达到科学决策,负责编写、编辑工作。
第七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校刊校报的稿件审核机制,确保稿件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第八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采编中心,专门负责搜集、编辑、编排、审核和校对稿件,确保校刊校报的内容真实、准确。
第四章发行分发第九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发行分发制度,明确发行范围、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具体要求。
第十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发行渠道,确保校刊校报的及时发行。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一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校刊校报的质量把关机制,确保学术水准和编辑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校刊校报的读者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读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校刊校报的质量。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十三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校刊校报的管理考核制度,对校刊校报的出版发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建立校刊校报的投诉受理制度,对读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宣传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对校刊校报的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给校刊校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小学校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校刊的管理工作,提高校刊质量,充分发挥校刊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校刊的宗旨是:以服务学生、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正能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校刊编辑部,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五条校刊编辑部设主编一名,负责校刊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执行;副主编若干名,协助主编工作;编辑若干名,负责稿件采编、审稿、排版等工作。
第六条校刊编辑部下设以下部门:(一)采编部:负责组稿、约稿、采访、整理稿件等工作。
(二)审稿部:负责对稿件进行审阅、修改,确保稿件质量。
(三)美编部:负责校刊的排版、美工设计等工作。
(四)发行部:负责校刊的印刷、发行等工作。
第三章稿件征集与审核第七条校刊面向全校师生征集稿件,稿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散文、诗歌、小说、绘画、摄影等。
第八条征集到的稿件由采编部进行初步筛选,合格的稿件交由审稿部进行审核。
第九条审稿部对稿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稿件符合校刊宗旨和出版要求。
第十条审稿部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后,采编部将修改后的稿件反馈给作者。
第十一条稿件审核通过后,由美编部进行排版设计。
第四章校刊出版与发行第十二条校刊出版周期为每学期一次,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校刊采用黑白印刷,封面及插图采用彩色印刷。
第十四条校刊的印刷、装订工作由发行部负责,确保印刷质量。
第十五条校刊发行对象为全校师生,发行方式为免费赠阅。
第十六条校刊发行后,编辑部对发行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在稿件征集、编辑、排版、发行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校刊管理制度,影响校刊质量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校刊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校刊校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校刊校报的出版发行,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刊校报的策划、编辑、印刷、发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校刊校报是学校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刊校报编辑部,负责校刊校报的策划、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
第五条校刊校报编辑部成员构成如下:1. 主编:负责校刊校报的整体策划、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对校刊校报的质量负责。
2. 副主编:协助主编开展工作,负责校刊校报的编辑、排版等工作。
3. 编辑:负责校刊校报的稿件征集、审稿、校对等工作。
4. 校对:负责校刊校报的排版、校对、印刷等工作。
5. 发行人员:负责校刊校报的发行、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校刊校报编辑部职责:1. 负责制定校刊校报的办刊宗旨、方针、栏目设置等。
2. 负责校刊校报的策划、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
3. 负责校刊校报的选题、稿件征集、审稿、校对等工作。
4. 负责校刊校报的排版、印刷、发行等工作。
5. 负责校刊校报的宣传、推广、交流等工作。
第三章策划与编辑第七条校刊校报的办刊宗旨是以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
第八条校刊校报的栏目设置应包括:1. 教育教学研究:刊登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交流等。
2. 校园新闻:报道学校重要新闻、活动、比赛等。
3. 学生风采:展示学生优秀事迹、作品、感悟等。
4. 社会关注:关注社会热点、教育政策、校园文化等。
5. 专题报道:针对学校重大事件、特色活动等进行专题报道。
第九条校刊校报的稿件征集、审稿、校对等工作由编辑部负责。
第十条校刊校报的排版、印刷、发行等工作由编辑部负责。
第四章印刷与发行第十一条校刊校报的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印刷质量。
第十二条校刊校报的发行方式包括:1. 学校内部发行:在校内各班级、办公室、图书馆等地设立发行点。
中小学校报校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校报校刊的出版、发行和管理,提高学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校报校刊在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师生交流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校报校刊编辑部,负责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和管理工作。
2. 校报校刊编辑部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设编辑若干名,负责具体编辑、校对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校报校刊编辑部:(1)负责校报校刊的策划、选题、组稿、编辑、校对、排版、印刷、发行等工作;(2)负责校报校刊的宣传、推广、交流等工作;(3)负责校报校刊的收订、分发、反馈等工作;(4)负责校报校刊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2. 编辑:(1)负责校报校刊的稿件征集、审核、修改、校对等工作;(2)负责校报校刊的排版、设计、校对等工作;(3)负责校报校刊的印刷、发行、收订、分发等工作。
3. 其他部门:(1)各班级、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校报校刊的编辑、发行工作;(2)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校报校刊的收订、分发工作;(3)各部门应定期向校报校刊提供新闻线索、稿件和宣传材料。
四、制度规定1. 校报校刊的出版周期为每月一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2. 校报校刊的版面设置、栏目设置、稿件要求等由编辑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3. 校报校刊的稿件来源包括:学生投稿、教师投稿、各部门提供、校外投稿等。
4. 稿件审核:编辑部对稿件进行审核,确保稿件质量,符合学校宣传要求。
5. 校报校刊的排版、设计由编辑部负责,确保排版美观、大方。
6. 校报校刊的印刷、发行由编辑部负责,确保印刷质量、发行及时。
7. 校报校刊的收订、分发由各班级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
8. 校报校刊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由编辑部负责,确保资料完整、有序。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稿件征集、编辑、校对、排版、设计、印刷、发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校报校刊质量和发行工作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学校校报校刊宣传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报校刊的管理,规范宣传阵地运作,提高宣传质量,树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报校刊编辑部,负责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第五条编辑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校报校刊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编辑部下设编辑室、校对室、排版室、发行室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编辑室:负责校报校刊的策划、组稿、编辑、审稿工作。
(二)校对室:负责校报校刊的校对、审核、修改工作。
(三)排版室:负责校报校刊的排版、设计、制作工作。
(四)发行室:负责校报校刊的发行、宣传、推广工作。
第三章内容与质量第七条校报校刊的内容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力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学校各项工作。
第八条校报校刊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导向性:突出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
(三)时效性:及时报道学校重大事件、重要活动。
(四)可读性:注重语言表达,提高文章质量,增强可读性。
第九条校报校刊的稿件来源包括:(一)教师、学生投稿。
(二)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的新闻素材。
(三)校报校刊编辑部自行采写的稿件。
第十条校报校刊的稿件需经过以下程序:(一)投稿:作者将稿件提交编辑部。
(二)审稿:编辑部对稿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三)编辑:编辑根据审稿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
(四)校对:校对室对稿件进行校对,确保无误。
第四章发布与发行第十一条校报校刊每月定期出版,具体出版时间由编辑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
第十二条校报校刊的发行范围包括:(一)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二)教师、学生。
(三)校友。
第十三条校报校刊的发行方式:(一)校内发行:通过校园网、校内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宣传,组织学生、教职工领取。
学校校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刊的管理,提高校刊的质量,充分发挥校刊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刊作为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学校的教育成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刊编辑部,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五条校刊编辑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编辑若干名。
第六条校刊编辑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刊的编辑方针、计划和选题;(二)组织校刊的稿件征集、审稿、修改、编辑、排版等工作;(三)负责校刊的校对、印刷、发行等工作;(四)组织校刊的推广、宣传和交流活动;(五)收集读者反馈,不断改进校刊质量。
第三章稿件征集与审稿第七条校刊的稿件来源包括教师、学生和校外作者。
第八条稿件征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正能量;(二)注重原创性,鼓励创新思维;(三)保证质量,提高校刊水平。
第九条稿件审稿分为初稿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一)初稿审:由编辑部负责,对稿件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稿件;(二)复审:由编辑部组织专家对初选稿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三)终审:由编辑部主任对复审后的稿件进行最终审核,决定稿件是否采用。
第四章校刊出版与发行第十条校刊的出版周期为每学期一次。
第十一条校刊的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图文清晰、美观。
第十二条校刊的发行工作由编辑部负责,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一)在学校内部发放;(二)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电子版发行;(三)向校外单位、校友等进行赠阅。
第五章读者服务与反馈第十三条校刊编辑部应设立读者服务热线,及时解答读者疑问,收集读者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校刊编辑部应定期组织读者座谈会,了解读者需求,改进校刊质量。
第十五条校刊编辑部应将读者反馈意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中学校刊管理制度
中学校刊管理制度中学校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校刊的管理,提高中学校刊的质量,便于学生自我表达,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学校刊是学生们展示自己才能,交流思想感情,记录学校生活的窗口和舞台,是中学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中学校刊的校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生参与管理的机制。
第四条中学校刊的宗旨是倡导真实、公正、客观、积极向上的原则,反映学生的理想、愿望、所思所感,丰富学校文化生活。
第五条中学校刊的编辑工作由学生编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中学校刊的发行采取定期发行和不定期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储备充足的图书、设备、草稿纸等编辑用品是编辑部门的基本保障。
编辑工作区域应具备必要的书记、整理、编辑等工作条件。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编辑委员会,包括校刊主编、副主编、编辑等职务,设立编委会、常委会等相关职务。
第九条编辑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过甄选和培训,具备一定的写作、编辑能力,充分了解学校校刊的发行情况和编辑要求。
第十条编辑主管老师应当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学校校刊的编辑规定和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编辑委员会应当根据学生学习、生活、兴趣等情况,安排合适数量的编委人员参与编辑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编辑委员会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工作总结会,总结上学期的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并制定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学生编辑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例会,分析、讨论并解决编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编辑工作第十四条编辑工作应当真实、客观,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倡导学生创新,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考。
第十五条校刊的编辑工作应当重在思辨性思考,不仅仅停留于事实的叙述,而是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第十六条编辑委员会应当及时收集学生们的投稿,主动邀约有潜力的学生进行写作,注重培养学生写作能力。
第十七条编辑委员会应当精选优秀作品,确保校刊的质量和水准,同时为未能发表的学生提供指导和反馈。
学校校刊出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刊的管理,规范校刊出版流程,提高校刊质量,充分发挥校刊在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刊的出版、发行、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校刊出版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3. 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突出学校特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4. 注重质量,严谨治学,确保校刊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教育意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刊编辑部,负责校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五条校刊编辑部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编辑若干名,负责具体编辑工作。
第六条校刊编辑部下设以下部门:1. 策划部:负责校刊的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等工作;2. 编辑部:负责校刊的排版、校对、印刷等工作;3. 宣传部:负责校刊的宣传、发行、反馈等工作。
第三章选题与组稿第七条校刊选题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成长等主题,体现学校特色。
第八条校刊组稿应广泛吸纳校内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的稿件,注重稿件的质量和创新性。
第九条校刊编辑部对收到的稿件进行筛选,确保稿件符合校刊办刊宗旨和标准。
第四章编辑与排版第十条校刊编辑部对入选稿件进行编辑,确保内容准确、规范、生动。
第十一条校刊排版应遵循国家有关出版规定,保证版面美观、大方、实用。
第十二条校刊编辑、排版完成后,进行三校一读,确保无差错。
第五章印刷与发行第十三条校刊印刷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印刷企业,确保印刷质量。
第十四条校刊发行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确保校刊发放到每位师生手中。
第十五条校刊发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以便追踪和管理。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十六条校刊编辑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校刊编辑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惩戒措施。
第十八条校刊编辑部应接受学校领导和师生监督,对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学校校报校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报校刊的管理,规范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提高校报校刊的质量和影响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报校刊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的精神家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报校刊编辑部,负责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五条校报校刊编辑部的职责:1. 负责校报校刊的策划、编辑、校对、排版和印刷工作;2. 组织开展校报校刊的采编工作,确保内容丰富、质量上乘;3. 负责校报校刊的发行、宣传和推广工作;4. 收集读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校报校刊的质量;5. 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校报校刊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六条校报校刊的内容应包括:1.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示师生风采;3. 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弘扬传统文化;4. 服务师生,反映师生意见,促进学校民主管理;5. 宣传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
第七条校报校刊的编辑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2. 内容真实、准确、客观,不编造、不歪曲事实;3. 语言规范、简洁、生动,富有感染力;4. 图文并茂,设计美观,版面布局合理。
第四章编辑与出版第八条校报校刊的编辑工作由编辑部负责,编辑部设主编、副主编、编辑、记者等岗位。
第九条校报校刊的出版工作应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规定执行,确保出版质量。
第十条校报校刊的出版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出版一期。
第五章发行与宣传第十一条校报校刊的发行工作由编辑部负责,通过校内自办发行、订阅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校报校刊的宣传工作应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校报校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报校刊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校报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校报校刊管理制度
校报校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园媒体的出版和管理工作,提高校园媒体的质量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校报校刊的定义校报校刊是指学校内部刊物,包括但不限于校园报纸、校园杂志、校园通讯等。
三、校报校刊的出版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2.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学校的优秀成果和突出成就;3. 涉及学校重大政策、事件的报道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 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恶意诋毁他人;5. 推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学生的知识更新和思想深化。
四、校报校刊的编辑和出版1. 校报校刊的编辑费用由学校承担,编辑单位应当做到勤俭节约,保证质量;2. 编辑单位应当按期出版,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出版;3. 校报校刊应当设计精美,文字清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4. 校报校刊的印刷质量要求高,保证文字、图片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五、校报校刊的编辑和发布1. 编辑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编辑水平和文字功底,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编辑和审定;2. 所有稿件均需经过编辑部的审定方可刊用,不得私自变动;3. 校报校刊的版面应当合理安排,保证各个栏目的均衡发展;4. 校报校刊的发行范围要覆盖全校师生,确保信息传递的全面性和及时性;5. 校报校刊的电子版应当及时更新,方便广大师生浏览。
六、校报校刊的社会影响1. 校报校刊在校园内应起到引导舆论、宣传正能量、传播知识的作用;2. 校报校刊应当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增强学校的社会责任感;3. 校报校刊不得出现违法乱纪、低俗暴力、政治敏感等内容,严禁造谣传谣;4. 校报校刊应当积极开展多元化的活动策划和报道,吸引更多师生参与其中,提高校园文化活动的丰富性和魅力。
七、校报校刊的管理1. 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校报校刊管理机构,负责对校报校刊的编辑和出版进行指导和监督;2. 校报校刊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学校应当定期举办校报校刊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4. 校报校刊编辑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校园刊物管理制度
校园刊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刊物的出版和管理,维护校园刊物的质量和声誉,促进校园刊物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刊物是指由学校或学生主办、面向校内外发行的各类报刊、杂志、刊物和其他出版物。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主办或参与出版的校园刊物。
第四条学校校园刊物出版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出版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校文化建设。
第五条学校校园刊物应当秉承客观、真实、准确、公正的新闻原则,尊重事实,严禁捏造、篡改、歪曲事实和传播虚假信息。
第六条学校校园刊物的编辑制作应当遵循学术规范,尊重学术权威,严禁抄袭、剽窃和侵犯知识产权。
第七条学校校园刊物的编辑出版应当遵循版权法律法规,尊重著作权,严禁侵犯他人著作权。
第八条学校校园刊物的出版需符合学校相关审核程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审核,请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审核申请。
第九条学校有权对校园刊物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出版的校园刊物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校园刊物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二章出版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校园刊物的出版必须由学校指定单位或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办。
第十二条学校校园刊物必须有定期的出版计划,按照规定出版。
第十三条学校校园刊物的编辑、印制和发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校园刊物的版权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校园刊物的印制和发行必须按照图书馆领导、新闻出版、工会相关事务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校园刊物出版必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程序,提交审批。
第三章编辑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校园刊物编辑应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编辑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校园刊物编辑应当具备较高的文字功底,及专业素质,遵循编辑规范。
第十九条学校校园刊物编辑发表的稿件应当符合学术规范,尊重学术规范,受学术界推崇。
第二十条学校校园刊物编辑稿件审校必须经过专业编辑人员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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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拉托别中心学校关于校刊校报编辑的实施方案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搭建师生展示才华的平台,促进师生情感交流,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学校挑选出优秀学生进行校刊校报的编辑和出版工作。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拟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办刊(报)宗旨推动学校的文化建设,同时给师生一个展现自我表现自我的平台,最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组织机构策划:赵玉峰刘中伟张志武总顾问:赵玉峰刘中伟张志武郑银飞温斯翔主编:赵玉峰刘中伟张志武副主编:学校教师编辑:社团学生记者:社团学生校订:社团学生学校教师职责划分:1、策划:负责对校刊校报提出原则性办法,监督校刊校报是否符合宗旨;2、总顾问:对校刊校报各项事宜进行说明;3、主编:校刊校报的总负责人,研究并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副主编工作,并提出原则性要求和说明,负责对学年度优秀副主编、优秀投稿人、优秀小记者、优秀编辑进行颁奖;4、副主编:负责监督编辑部的工作,对编辑部的排版、撰写、小记者的采访提供帮助,使稿件更加完善,研究并确定校刊(报)的栏目设置,当编辑或者小记者遇到困难找到副主编帮忙时,副主编应给与帮助。
副主编负责对新加入社团的学生进行工作安排;5、编辑:对上交的稿件进行择优筛选并整理完善,各板块编辑互相交流,共同商讨如何排版,最终形成样刊,送交校订处校订。
形成定稿后送交主编审核签字,再到打印室打印16份,3—6年级每个班各一份,编辑处留一份;6、记者:每位记者都有自己负责的板块,根据板块的设置进行采访并将采访到的资料撰写成初稿,上交编辑部。
7、校订:对样刊进行校订,改正样刊中的错误。
具体校对内容为:文字差错、词语差错、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差错、量和单位使用差错、事实性错误、知识性错误和政治性错误。
通过严格的校订工作后,力争报刊差错率不超过1/10000,最终形成定稿。
三、办刊(报)事项1、刊(报)名:《蒲公英》2、刊物属性:本刊属校级刊物,稿件主要源于学校师生。
3、校刊定位:提倡多样化,力求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师生、贴近小学实际。
四、拟设栏目1、时事要闻:学校新闻,重大事件,学校开展活动等。
2、情感天空:不限题材,包括老师创作的文学作品、学习心得、生活感悟等,学生的学习心得、成长日记、生活体会、优秀作文,老师或学生分享的优秀文章等。
3、校园动态:展示学校、师生获得表彰的成果、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学校好人好事、班级评比、年级组以上的比赛等。
4、校园广播站:广播站稿件。
5、国旗下讲话:每周国旗下讲话稿。
6、根据工作需要及稿件实际情况,可不定期增设相应栏目。
五、编审流程1、征稿:(1)由小记者采访老师或者学生获得资料,并撰写成文章,上交编辑部;(2)老师、学生均可主动投稿到编辑部,所投稿件不限文体,鼓励自由创作,但不得抄袭;(3)学校广播站和国旗下讲话稿;2、编辑:按照栏目工作分工,各版编辑负责收集学生、教师、小记者的稿件,审核、修改形成定稿并上交副主编。
副主编须对各栏目拟用的稿件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质量上进行严格把关,确定稿件的是否刊用,对于各栏目已确定刊用的稿件,组织各栏目编辑举行现场互动审稿,彼此交流意见,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稿件。
稿件终审确定后,由编辑人员进行排版,形成样刊。
3、审核:样刊(报)炉后,编辑送交副主编校订,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质量上校订完成再形成二次样刊,编辑再送主编审核签字。
4、校订:由社团学生和指导老师负责。
具体校对内容为:学生负责文字差错、词语差错、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差错、量和单位使用差错。
指导老师负责事实性错误、知识性错误和政治性错误。
通过严格校订工作后,力争报刊差错率不超过1/10000。
5、出版:主编审核通过后由编辑到打印室打印出版,三至六年级每个班各一份,编辑处自己留一份,共16份。
六、时间安排1、每月25——26日24:00征稿结束,25号以后收集的稿件用作下个月的校刊校报出版材料。
25日编辑需要把所有稿件筛选并整理完善。
2、27——28日日形成样刊,由副主编进行第一次审核,再有主编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进行校订形成终稿。
3、28——29日送交打印室打印16份,并发送到各班。
4、每学期期末进行评比,参加评比的人员有副主编、投稿人、编辑、小记者、校订员,其中投稿人又分老师和学生两个群体。
5、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校刊校报活动,活动内容视期间两月的刊登内容而定。
七、奖励措施(以学期计算,且不重复计算)1、副主编的奖励办法:学期末,由主编安排教育处和教学处主任,以及三到六年级各班文艺委员参加投票,每人一票,选择最优秀的两份校刊(报),得票最多的两份校刊(报)的副主编获得奖励是:大米一袋。
其他副主编获得毛巾一条(或洗衣服一袋)。
2、投稿人的奖励办法:凡是投稿给校刊校报的教师,每投稿一份在期末考核中加0.1分,若所投稿件被校刊校报登用,则每刊登一份加0.5分。
学生投稿数量排在前三位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所投稿件被刊登的,每刊登一份颁发“优秀投稿人”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凡是投稿的班级在每月班级考核中每投稿一份加0.1分,所投稿件被登用的每份加0.5分,不重复计算。
以上任何人投稿中分享他人优秀作品的需作说明,并写出至少200字分享理由,且每个月最多一次分享他人优秀作品。
3、编辑的奖励办法:由副主编选出积极监督小记者工作,并积极收集各类稿件,在筛选材料、编辑排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优秀编辑员”奖状。
4、小记者的奖励办法:由编辑选出积极配合编辑的工作、采访时积极主动、收集到的材料数量和质量都很优秀的小记者,每个版块的编辑选出一名优秀小记者,学期末给以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优秀小记者”奖状。
5、校订员的奖励办法:每月成稿后发送各班的校刊(报)没有人反映出现差错,每月给予校订的学生一定物质奖励。
参加校订的老师若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一学期都没出现差错,在学期末个人考核中加0.5分。
6、一二年级不参加编辑和小记者工作,在学期末时,计算出三到六年级班级所加分数的平均分,取平均分的80%加入一二年级班级考核中。
八、惩罚措施1、副主编惩罚措施:副主编若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小记者及编辑寻求帮助时置之不理,在校刊(报)成稿打印出来后发现有政治性、原则性错误的。
出现一次的,在期末个人考核中扣除1分,出现两次及以上的,撤销副主编职位,取消期末优秀副主编奖励资格,并在期末个人考核中扣除1.5分。
导致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2、投稿人惩罚措施:教师所投稿件若是分享他人优秀作品的需作出说明,自创文章中若发现有抄袭现象的,取消期末投稿人奖励资格,并扣除期末个人考核分数0.5分。
学生所投稿件若是分享他人优秀作品的需作出说明,自创文章中若发现有抄袭现象的,取消期末投稿人奖励资格,并扣除该月班级考核分数0.5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3、编辑的惩罚措施:各栏目编辑未经副主编和投稿人同意任意修改投稿人资料,不向小记者收集稿件,不向副主编送交初稿,在工作中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出现一次由副主编给予警告,出现两次的由副主编再次警告,并给予编辑所在班级月考核扣除0.5分,出现三次的撤销编辑职务,扣除编辑所在班级月考核分数1分。
4、小记者的惩罚措施:故意歪曲事实,对副主编安排的采访工作无故不按时完成,撰写稿件出现抄袭现象,不主动向编辑人员递送材料。
出现一次出现一次由副主编给予警告,出现两次的由副主编再次警告,并给予小记者所在班级月考核扣除0.5分,出现三次的撤销小记者职务,扣除小记者所在班级月考核分数1分。
5、校订员的惩罚措施:出现文字差错、词语差错、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差错、量和单位使用差错超过0.1%,给予负责该部分校订的负责人口头警告,若错误率超过0.3%,撤销校订员资格。
出现事实性错误、知识性错误和政治性错误超过0.1%的,在负责该部分校订的人员期末考核中扣除0.5分,若错误率超过0.3%,则扣1分,并取消期末优秀校订员的奖励资格。
校刊校报管理细则(试行)为推动学校的文化建设,同时给师生一个展现自我表现自我的平台。
鼓励学生多参与,老师多参与,最终形成固定程序,形成固定板块。
为让木头凳明德小学校刊(报)更有效运行下去,特制订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木头凳明德小学校刊(报)名称为《真爱明德》。
意为学校每位学生每位教职工用真心对待学校,同时“真爱”与“珍爱”谐音,表达对明德小学的珍惜和爱戴。
第二条《真爱明德》以推动学校文化建设为基础,从而达到服务学生的宗旨,张扬学生个性,鼓励学生多参与,提升学生能力。
第三条《真爱明德》划分为5各板块:时事要闻、情感天空、校园动态、校园广播站、国旗下讲话。
工作团队分为以下几个部门:编辑部、记者部、校订部。
第四条编辑部的人员有策划、总顾问、主编、副主编、编辑。
1、策划由学校校长及副校长担任;2、总顾问由学校校长和副校长担任,并由校长或副校长选择其他两位老师负责日常工作,所选老师必须对《真爱明德》的流程比较熟悉;3、主编由校长副校长担任。
4、副主编由学校教师担任。
首先由教师自愿组成,若没有自愿,则由学校语文老师担任,次序是六、五、四、三、二、一年级,人满10为止,若自愿人数超过10人,则以语文、英语、思品、美术、微机、音乐、数学、科学、体育和其他为顺序优先录取,同时课程少的教师优先考虑。
10位候选人中选出年长的两位作为校订部指导老师。
其他8位教师按年龄排序分组,排在第一位的和最后一位的一组,第二位的和倒数第二位的一组,以此类推。
每组负责一个月的副主编工作,各组轮流工作。
5、编辑由社团学生担任,要求是三至六年级语文成绩在班级前20名写作能力较强的学生,三至六年级每个班级符合要求的自愿加入编辑部的学生交一份作文,作文题目和交稿时间由副主编统一制定,作文交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收齐后送交副主编。
每个班级至少上交两个人的作品。
副主编根据上交作文分别从各班选出前两名作为编辑候选人,共30人。
刊物每个板块2名编辑,至少有一名是五年级以上学生。
具体人员安排由副主编负责。
第五条记者部的人员是小记者。
小记者由社团学生组成。
在编辑候选人中除了10名编辑,剩下20名候选人作为小记者进入记者部工作。
每个版块至少有3名,最多有5名小记者。
具体人员安排由副主编负责。
第六条校订部的人员是校订员,包括社团学生和指导老师。
学生从编辑候选人中选出,除开编辑部和记者部的学生,剩下的学生加入校订部。
若没有多余人员,副主编需从四五六年级上交的作文中再多选出10名作为校订部成员。
此10人需分布在各班各年级,不得集中在某一个班或某一个年级。
建议四年级以上学生负责文字差错、词语差错,五年级以上学生负责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差错、量和单位使用差错。
指导老师由副主编候选人中选出两位担任。
第七条以上分工可以每个学期换人,但是学期初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有变动需经过策划及主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