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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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资料

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资料

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资料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理应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理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篇二】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资料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能够适当提升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篇三】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资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购买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三)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退休手续。

(四)完全丧失劳动水平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水平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五)出境定居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

(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八)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提供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职工本人委托书。

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

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

【篇一】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篇二】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归集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定机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政府授予的职权,将职工个人按照比例缴存的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集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并集中管理运作的行为。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的主要内容(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0年最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重点

2020年最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重点

房地产广告的要求:(1)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3)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4)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5)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6)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8)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9)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10)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11)办理户口只能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进行。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能够为人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可以办理户口的房地产项目,广告中有关办理户口的内容应当表述清楚、明白,标明有关规定的出处或者相关条件,不得使人产生误解;(1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1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房地产广告的内容: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1)开发企业名称;(2)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3)预售许可证书号。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归纳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归纳

《制度与政策》1、廉租住房:面对最低收入家庭;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套均40平米左右,人均建筑面积13平米左右;保障资金来源:①地方财政预算安排,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③土地出让金净收益,④廉租住房租金专项应用于维护和管理。

租金标准由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

政府定价。

2、经济适用房面对中低收入家庭;政府指导价。

实行土地划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出售,单套面积控制在60㎡以内。

满5年可转让,单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优先回购。

(1、2同为保障性住房,面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政策性住房包括棚改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建设住房,面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开发企业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个人免交印花税,个人继续交契税。

3、有偿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

4、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让有两种方式:①受让方办出让手续;②不办出让手续,转让方上缴土地收益;对国企改革中的划拨土地: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置。

①出让或出租,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非国有兼并的;②保留划拨,继续公益性的长久,继续国有、一方频临破产、国有独资可保留5年。

擅自改变用途或连续2年未使用,国家收回。

凡上缴土地收益的土地,仍按划拨土地管理。

5、房屋拆迁房屋性质由规划部门确认;监督部门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除三级暂定资质外,其他资质机构可从事征收征收评估。

6、资本金比例。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为30%。

7、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

(1)交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证;(2)属于房屋建设的,出让金外,投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房地产作为连接人民群众最为密切的实体经济行业之一,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且也牵动着千家万户。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不仅是为了我们生活和发展的需要,更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1、产权制度房地产产权是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产权制度是整个房地产制度的核心。

目前,《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产权的转移、转让、处分等方式和程序。

2、土地制度土地是房地产建设的物质基础。

现行土地制度采取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土地征收和市场调节的方式供应土地资源。

同时,为了促进集体土地制度的改革,要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统一制度。

3、规划制度规划制度是房地产建设管理的基础。

规划控制要从土地用途及其规划上、城市规模、功能定位、建筑风格、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等方面予以具体体现,用于保障和引导房地产领域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市场制度市场制度是房地产行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主要采取商品房销售方式,其中在市场调控、资本市场、保障房、政策导向、集中供应等领域,应配合市场制度的运作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

二、房地产政策1、居住产业政策我国的居住产业政策主要是以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城乡统筹等方面为核心内容。

其中,住房保障能力包括发展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等,支持城乡统筹则包括财政支持和税费减免方面的政策。

2、市场调节政策市场调节是指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房地产税与收费、土地供应等调控方式,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和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税已成为当前热度极高的话题。

3、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是基于市场化原则,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监控、统计、公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的政策,包括房屋交易、保障住房、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等方面的规范与监督。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高频考点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高频考点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高频考点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高频考点第一章房地产业第二节城镇住房制度1.我国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

住房改革的目标: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

(P4)2.我国在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框架基础上,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并通过棚户区改造等方式,积极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P7)3.廉租住房由政府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筹集;新建廉租住房,实行土地划拨和税费减免;以低租金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m自行承租住房的方式。

(P7)4.由政府组织、社会投资建设,实行土地划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m2左右;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房满5年可转让,但应按照规定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优先回购。

(P7)5.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等。

(P8)2以内,保证基本居住功能。

廉租住房保障也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由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第二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第一节集体土地征收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P19)2.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P19)3.征收土地的特点:(1)强制性;(2)给予经济补偿;(3)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

(P19)4.由国务院审批的征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1050亩)的。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随着国民经济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和价格波动,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考取房地产从业资格证书时,了解和掌握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是重要的考点。

本文将就这方面的内容进行摘要分析。

一、关于房地产基本制度1.房地产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

2.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的管理,主要职责为规划和实施全国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以及对各地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3.房地产税收制度:2010年,国家开始陆续推出了房地产税制试点政策,房地产税的核心内容包括针对住房的个税优惠政策、征收土地增值税等。

4.房地产公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水流、河道、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以国家所有为原则,实行政府容许和人民有偿使用。

二、关于房地产政策1.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调控是指政府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情况制定的经济政策,调控主要措施包括限购、限贷、提高土地供应、加大公积金贷款等。

2.房地产保障政策:国家出台了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商住合一、购房提取公积金、先租后购、租购同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等。

3.房产继承政策:房产继承是指政府根据家庭继承关系制定的经济政策,其中应当注意的细节包括,房产被没收的原因、从业人员应当注意的细节、房屋继承的流程以及各种不同权利人的应该注意的细节等。

4.房价信息制度:房价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房地产市场必须公开发布合法房屋的销售租赁、二手房交易、房屋公积金、公租房等房地产市场信息等。

总之,在考取房地产从业资格证书时,需要了解和掌握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通过这些考点,能够更好的掌握房地产行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和推进行业发展。

2020年最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知识点

2020年最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知识点

【篇一】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知识点业主大会制度:(一)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作为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受国籍限制,也不受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属性限制。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享有对物业和相关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

这些权利有些由单个业主享有和行使,有些只能通过业主大会来实现。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包括:(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是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一章房地产业考试要求:1、熟悉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2、熟悉房地产业的作用:1) 可以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业。

2) 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可以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 可以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4) 可以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城市面貌。

5) 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发的步伐。

6) 可以扩大就业,特别是房地产经纪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需要从业的人员较多。

7) 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3、熟悉房地产业的细分:4、了解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分五个时期:1) 1949年以前,有田地的交换和买卖。

但是,是以土地和房屋的私有制为基础的。

2) 1949~1955年,稳定城市房地产秩序。

第一,接收了旧政府的房地产档案、确认产权归属、代管无主房屋、没收敌伪房地产、打击房地产投机和各种非法活动。

第二,建立房地产管理机构,制定了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了大规模的房地产清查登记,以极高的效率建立了新的房地产管理秩序。

第三,拨出专款改造棚户区和贫民窟,建造新住宅。

3) 1956~1965年,全国城镇陆续开始以“国家经租”和“公私合营”的形式对出租房屋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私有企业占有的土地,国家以赎买的方式收归国有。

使城市房屋和土地的所有制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城市房地产中的主体地位。

4) 1966~1978年,“十年动乱”时期,城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受到了极大破坏。

5) 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在城市进行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物业承接查验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理应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行查验,理应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同时规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理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

2021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将相关规定实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增强了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一)物业承接查验的概念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实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二)物业承接查验的意义(1)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项目时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以及档案资料认真清点验收,各方共同确认交接内容和交接结果,有利于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避免矛盾纠纷。

(2)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能够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约定,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对提升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能够补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缺位的弊端,增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保障展开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

(三)物业承接查验的原则物业承接查验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四)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2)移交相关图纸资料。

现场查验20日前,建设单位理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图纸、技术资料、说明文件等。

物业服务企业理应对建设单位移交资料实行清点和核查。

(3)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现场查验理应综合使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实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

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建筑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

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作用:1、可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

2、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可以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

3、可以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4、可以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城市面貌。

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5、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6、可以扩大就业。

特别是房地产经纪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需要的从业人员较多。

7、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又可分为物业管理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又可分为房地产咨询业、房地产估价业和房地产经纪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巨头单件性、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回报率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高、带动力强等特点。

我国房地产业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主体地位。

物业管理业是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

房地产咨询业的具体业务,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房地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等。

房地产咨询业务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

房地产估价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

房地产经纪业是知识密集和劳动密集的行业。

在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业得主体。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考点整理_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考点整理_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考点整理_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点考点整理: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一项涉及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考试,对于从事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人员而言,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制度和政策至关重要。

本文将整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的重点考点,并围绕制度和政策进行阐述,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考试科目与形式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实务、房地产相关经济知识以及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重点考点整理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1)土地制度与政策: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供应政策等。

(2)住房制度与政策:包括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等。

(3)房地产税收制度:掌握各类房地产税收政策,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4)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了解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如限购、限贷等。

2、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1)估价原则:包括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等。

(2)估价方法:掌握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的应用。

(3)估价程序:了解估价作业流程,包括受理委托、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评估测算等。

3、房地产估价实务(1)不同类型房地产的估价:掌握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类型房地产的估价方法及注意事项。

(2)不同目的的估价:了解抵押、拍卖、征用等不同目的的估价方法及注意事项。

4、房地产相关经济知识(1)经济学基本原理:了解供需理论、市场均衡理论等基本经济学原理。

(2)金融学知识:掌握利率、汇率、金融产品等金融学知识,了解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3)市场营销知识:了解消费者行为理论、市场竞争理论等市场营销知识,分析市场需求对房地产估价的影响。

5、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1)实际案例解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掌握房地产估价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技巧。

(2)难点解析:了解房地产估价中的常见难点,如复杂产权结构、不确定性因素等,掌握解决方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摘要.房地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由于房地产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也非常多样化。

以下将就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的考点进行摘要。

1. 房地产权属制度房地产权属制度是指国家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所有权的规定。

在我国,房产权分为城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三种。

其中,城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或单位,由住户通过市场购买或者租赁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国家协调各方利益来规划和分配;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由国家保障和规范。

2. 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它们的作用各有不同。

房产税是指针对房地产进行征税的政策,主要是对房产的产权单位征税,其税率定为1.2%。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流转和开发过程中,对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一项税种,税率根据土地性质和地区的不同而异。

个人所得税是指非税费收入所得者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收,一般是指房产出租和销售所得等收入。

3. 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是指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泡沫化问题,由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维护市场稳定、保障房屋质量、限制房地产泡沫化等。

主要包括调整存量、规范增量、加强监管、提高税费等措施。

其中,房产税、购房限制、调整房贷政策等是调控政策的关键环节。

4. 市场监管制度市场监管制度是指监管机构依法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制度。

房地产市场监管主要包括房屋出租、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管理。

这部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物权法》、《房屋租赁合同法》、《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等。

同时,还要加强房地产营销宣传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广告、明示价格等措施。

总之,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的考点极其广泛,涉及政策法规、税费政策、市场调控政策等多个方面。

xx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点详解

xx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点详解

xx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点详解
xx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点详解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概述
商品房预售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类似制度。

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从国家法律上确立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对商品房预售管理机构、预售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存量住房尚未根本满足社会需求,且直接融资渠道尚未充分形成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制度对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局部城市达90%以上。

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到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当出现某些不能适应城市经济与社会开展要求的情况时,就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房产评估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全靠点串讲

房产评估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全靠点串讲

6.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被回收的闲置土地:找新下家、储备、恢复耕种
7.其他零星考点
单▲
建设用地管理概述
多■ 建设用地的概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使 建设用地使 建设用地使用 建设用地使 征收集体土
判◆ 念、分类和特 管理的原 用权二级市 用权出让的 权出让合同及 用权划拨的 地应遵守的
综★


场管理
含义
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与政策
考点分析
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与政策
多■ 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 国有土地上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评 房屋征收评估异
房屋征收
判◆ 的前提条 屋征收的管理 房屋征收的 房屋征收的 估原则和要 议处理和争议调
评估收费
综★ 件
体制
程序
补偿


2011 ■
▲◆
▲★★
2012
★★■




2013
★★
■◆
◆★

2014 ◆

◆★


2015





2016
■◆
▲▲

2017

★ ■◆◆★★

1.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 房屋征收的核心是不需要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而强制取得其房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共利益” 是国家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前提条件。 例如:国防外交的需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科教文卫体、环保、防灾减灾、 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事业需要;保障性安居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造的需要……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房屋征收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由征收主体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由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的监督与指导部门:政府、各部门、各机关+群众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

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建筑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作用:1、可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

2、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可以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

3、可以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4、可以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城市面貌.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5、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6、可以扩大就业。

特别是房地产经纪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需要的从业人员较多.7、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又可分为物业管理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又可分为房地产咨询业、房地产估价业和房地产经纪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巨头单件性、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回报率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高、带动力强等特点。

我国房地产业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主体地位。

物业管理业是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

房地产咨询业的具体业务,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房地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等。

房地产咨询业务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

房地产估价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

房地产经纪业是知识密集和劳动密集的行业.在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业得主体。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及物业管理关系.房地产法律体系内容:1、宪法.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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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

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建筑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

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作用:1、可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

2、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可以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

3、可以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4、可以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城市面貌。

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5、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6、可以扩大就业。

特别是房地产经纪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需要的从业人员较多。

7、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又可分为物业管理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又可分为房地产咨询业、房地产估价业和房地产经纪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巨头单件性、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回报率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高、带动力强等特点。

我国房地产业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主体地位。

物业管理业是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

房地产咨询业的具体业务,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房地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等。

房地产咨询业务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

房地产估价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

房地产经纪业是知识密集和劳动密集的行业。

在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业得主体。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及物业管理关系。

房地产法律体系内容:1、宪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

3、国务院发布的房地产方面的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行政规章。

(包括国务院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6、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有关房地产的技术规范及一些规范性文件,也可纳入广义的房地产法律体系的范畴。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房地产中介服务时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三个特点:1、人员特点。

2、委托服务。

3、服务有偿。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按照规定设立分支机构。

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咨询收费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有为委托人保密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借相关资料、文件。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介服务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交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级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初审合格后,送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注册登记,核发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

有效期一般为3年。

有下列情况注销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脱离房地产经纪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

4、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经纪行业管理规定。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技术能力:1、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2、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3、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技术和技能。

4、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纪实践经验和一定资历,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

5、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协理的职业技术能力:1、了解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2、具有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3、掌握一定的房地产流通的程序和实务操作技术及技能。

房地产经纪人权利:1、依法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

2、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任职。

3、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经纪业务。

4、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等重要文件。

5、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

6、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7、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佣金。

协理的权利:1、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

2、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房地产经纪人和协理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2、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业务。

3、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完成委托业务。

5、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就够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信息公布。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客源信息,具体要求如下:1、发布的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未经核实的信息。

2、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等交易信息。

3、不得以低价购入(租赁)、高价售出(转租)等方式赚取差价,不得谋取非法收益。

4、不得采取内部认购等手段营销造成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误导和欺骗当事人。

5、不得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房地产经纪合同应当有执行该业务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签名。

子账户划转时应当有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和房产买方的签章。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由房地产估计机构信用档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信用档案等构成。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中介执业人员信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不良行为记录以企业自报为主,房地产企业应当在受到行政处罚后10天内将有关信息直接报送系统管理部门。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系统管理部门转去的投诉在15天内反馈意见(包括处理结果或正在处理情况)。

授权查询信息,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中估价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2004年7月12日,更名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是领导机构。

中国现行土地基本制度:1、全部土地都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2、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驶。

4、规定行驶所有权:(A.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行驶所有权。

B.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驶所有权。

C.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驶所有权。

)5、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6、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7、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8、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9、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途径有:1、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

2、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3、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

4、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集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征收土地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要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依法给予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补偿。

3、被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即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

征收集体土地的原则:1、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2、保证国际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

5、依法征地的原则。

征收土地的范围,(基于公共利益才可征收)。

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和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用地的。

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1、征收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国务院审批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2、征收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3、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4、其他用地和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的具体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2年。

按照国家建设用地的规定实行征收,也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

耕地占用税用于土地开发和农业发展;菜地基金、土地复垦费、土地荒芜费、防洪费用于菜田开发建设和土地的调整和治理。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最高不得超过15倍。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补助费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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