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招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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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商业物业资源招商实施方案

地铁商业物业资源招商实施方案

地铁商业物业资源招商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地铁站点成为各类消费者流量高集中的地区。

因此,地铁商业物业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对于实现城市商业繁荣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招商策略和策略,充分利用地铁商业物业资源,吸引优质商户,创造繁荣的商业环境。

二、招商目标1.吸引知名品牌商户:以吸引全国或国际知名品牌商户为目标,提升地铁商业物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

2.主打文化休闲消费:引入各种文化类、休闲类消费场所,如书店、咖啡馆、电影院等,以满足市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3.拓宽商业业态:除了传统商场、超市之外,还应引入新兴业态,如智能零售、创意设计、互联网+等,推动商业创新。

4.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吸引优质商户,增加商业活动和就业机会,提升周边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

三、招商策略1.市场调研:对目标客户群体的消费习惯、需求及市场竞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确定招商方向和目标。

2.合理定价:根据地铁商业物业的地理位置、租金水平和市场潜力,合理制定商业物业的租金和服务费标准,保持与市场相适应。

3.细致规划:通过精细化规划,将商业物业分为不同区域或楼层,以满足不同商户的定位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4.建立合作:与各领域的知名品牌商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品牌商户入住。

5.开展推广活动:组织各类推广活动,如品牌发布会、特惠促销、展览展示等,提高商业物业的曝光率和知名度,吸引更多潜在商户。

6.加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包括广告、宣传册、社交媒体等,积极宣传地铁商业物业的优势和特色,吸引目标商户的关注。

7.与地方政府合作:与地方政府积极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吸引更多商户入驻。

四、实施步骤1.调研和规划阶段:对目标客户群体和市场进行调研,制定详细的招商策略和规划方案。

2.宣传和推广阶段: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提升地铁商业物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出租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和租客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出租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是出租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指导性文件,对公司全体员工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三条出租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管理为核心,以规范为基准,以创新为动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出租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报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司机构设置第六条出租物业公司的机构设置如下:一、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规划。

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部门:包括财务部、行政部、运营部、市场部等,各部门负责公司各项工作。

四、物业管理部: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安保、维修、清洁等。

五、客服部:负责公司与业主和租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第七条公司机构设置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变更,但须经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公司员工管理第八条公司员工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岗位或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得私自擅自改变工作环境。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和监督,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经营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经营利益和风险控制。

招商租赁管理制度

招商租赁管理制度

招商租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招商租赁工作,加强对租赁项目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招商租赁的基本要求1. 招商租赁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契合。

2. 租赁项目须选择地理位置优越、市场需求旺盛的地段。

3. 招商租赁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市场调研和分析,确保租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租赁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持有相关的证照,确保合法经营。

5. 招商租赁应秉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寻求共赢的原则,与租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招商租赁的流程1. 招商策划阶段(1)确定招商租赁项目的规模和定位,明确项目的目标和定位。

(2)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确定租赁项目的概念和定位。

(3)编制招商租赁策划方案,包括项目介绍、市场定位、潜在租户分析等内容。

(4)确定招商租赁项目的预算和投资规模。

2. 招商过程(1)制定招商计划和方案,包括招商宣传、招商渠道、招商时间表等内容。

(2)寻找潜在租户,进行招商洽谈和谈判,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合同签订后,确保租户按时开业,并监督租户履行合同。

3. 租赁管理阶段(1)建立健全的租赁管理制度,包括租金管理、租户管理、合同管理等内容。

(2)定期对租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租户的需求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

(3)严格执行租赁合同,确保租户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利益。

(4)定期进行租赁项目的经营分析和评估,调整经营策略,提升租赁项目的运营效益。

四、招商租赁的责任与权利1. 公司招商租赁部门的责任(1)负责制定招商租赁计划和方案,实施招商工作。

(2)监督和检查招商租赁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3)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支持招商租赁项目的顺利进行。

(4)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招商租赁项目的进展情况。

2. 招商租户的权利(1)有权了解租赁项目的详细信息和方案。

(2)有权与公司进行公平合理的谈判,确保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租赁项目的相应服务和权益。

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物业出租管理,规范物业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和事业单位(下称“各单位”)自有产权以及通过委托管理、对外承租等方式取得使用权并经业主同意转租的物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企业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出租,是指企业作为出租人,将本企业拥有的物业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称“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但不包括以下事项:(一)属于集团主业经营及配套设施服务,且经过市场化定价的常态业务,或已取得政府管理定价的业务,如住宿服务、展览服务、仓储保管服务、停车经营服务、充电桩服务等。

(二)用于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租住的存量住宅。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开招租方式是指企业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或根据物业实际自行采取网络竞价、现场竞价、专家评审、招投标等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交易方式。

第六条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物业价值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物业价值,以物业租赁支持主业发展。

第七条各单位物业出租涉及改建、扩建、城市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应与市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城市更新、消防、环保和安全监督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

第八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规范物业出租决策程序和行为,遵循的程序有:科学、充分地开展可行性研究;广泛听取单位法律顾问或法律中介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组织召开论证会,并出具有专家个人签名的评审意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严禁个人擅自决定或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物业出租管理,规范物业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和事业单位(下称“各单位”)自有产权以及通过委托管理、对外承租等方式取得使用权并经业主同意转租的物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企业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出租,是指企业作为出租人,将本企业拥有的物业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称“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但不包括以下事项:(一)属于集团主业经营及配套设施服务,且经过市场化定价的常态业务,或已取得政府管理定价的业务,如住宿服务、展览服务、仓储保管服务、停车经营服务、充电桩服务等。

(二)用于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租住的存量住宅。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开招租方式是指企业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或根据物业实际自行采取网络竞价、现场竞价、专家评审、招投标等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交易方式。

第六条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物业价值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物业价值,以物业租赁支持主业发展。

第七条各单位物业出租涉及改建、扩建、城市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应与市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城市更新、消防、环保和安全监督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

第八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规范物业出租决策程序和行为,遵循的程序有:科学、充分地开展可行性研究;广泛听取单位法律顾问或法律中介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组织召开论证会,并出具有专家个人签名的评审意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严禁个人擅自决定或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地铁商业街租赁标准文本2024版详细条款

地铁商业街租赁标准文本2024版详细条款

地铁商业街租赁标准文本2024版详细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1.1 租赁物的描述1.2 租赁物的使用范围2. 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3.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方式4. 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4.1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4.2 租赁物的定期检查5. 租赁物的保险5.1 保险的购买与维护5.2 保险理赔流程6. 租赁方的义务与责任6.1 租赁方的使用义务6.2 租赁方的安全保障义务7. 出租方的权利与责任7.1 出租方的租赁权7.2 出租方的维修责任8.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8.2 合同解除的条件9. 违约责任9.1 租赁方的违约行为9.2 出租方的违约行为10. 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诉讼解决11.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修改11.3 合同的终止12. 其他条款12.1 合同的保密条款12.2 合同的转让条款13. 附件13.1 租赁物清单13.2 租金支付凭证14. 签署页14.1 租赁方签署页14.2 出租方签署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1.1 租赁物的描述租赁物为位于地铁商业街的商铺,商铺的具体位置、面积、结构等详见附件一。

商铺内部设施设备齐全,包括货架、展示柜、照明系统等。

1.2 租赁物的使用范围租赁方同意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

租赁物仅限于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2. 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租赁开始日期为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

2.2 租赁结束日期租赁结束日期为租赁期限届满之日。

租赁期限共计____年,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

3.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商铺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元,租赁面积为____平方米,总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

物业招商人员的管理制度

物业招商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招商人员的管理,提高招商工作效率,确保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所有招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招商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及奖惩措施,以激励招商人员积极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招商人员职责:1. 负责了解、分析市场动态,准确把握客户需求;2. 制定招商计划,组织招商活动,拓展市场渠道;3. 负责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4. 负责项目招商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履行;5. 协助公司完成项目招商目标,提升公司品牌形象;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招商人员权利:1.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招商工作;2. 获得与招商工作相关的必要资源和支持;3. 对公司招商政策、制度提出建议;4.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招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较强的沟通、谈判能力;3. 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预测能力;4.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5. 具备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七条招商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 认真执行招商计划,确保招商目标的实现;3. 主动了解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招商策略;4. 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提高客户满意度;5.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招商人员,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1. 评选为“优秀招商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 优先晋升、调岗;3. 提供参加行业交流、培训的机会。

第九条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职的招商人员,公司将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通报批评;2. 降职、降薪;3. 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招商管理细则(2)

1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招商管理细则(2)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修订稿)文件编码:GZMTR/GZ-XZ-QG-014文件版本:1.1编制人:钱子若金玉审核人:吴敏批准人:刘光武页脚内容1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落实物业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管理流程,确定操作程序,保障物业规范、高效经营,最大限度提升集团公司物业经营价值,创造最佳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46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法[2016]2号)、《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租赁,是指集团公司作为出租人,将集团公司拥有的物业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集团公司住宅用于分配给本公司职工租住的情形除外。

本细则所称大宗物业是指集团公司拟签订的单个物业租赁合同标的物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

大宗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为非大宗物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总部(部、室、中心)(以下称“各部门”),适用于股东对全资投资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要按照厂务公开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页脚内容2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党政联席会负责集团公司物业经营管理及决策,主要职责为:(一)审议集团公司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方案;(二)审议集团公司未经公开招商的非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方案;(三)审议租赁给集团国有类投资企业的大宗物业、租期在6年以上(不含6年,下同)的非大宗物业和租金低于底价的物业的租金定价方案。

租赁广东物业管理条例

租赁广东物业管理条例

租赁广东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范围内的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房市场的稳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所有租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租赁、商业租赁以及工业租赁等。

第三条租赁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守信,平等自愿,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四条租赁双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的租赁环境。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各项信息。

合同内容应明确约定租期、租金、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六条租赁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租赁合同应当保存至少三年。

第七条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完整产权证明或有权出租的其他证明。

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明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租金管理第九条租金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形成,租赁双方可以自主协商确定租金水平。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月付、季付、年付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租金的支付以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为主。

双方也可以约定现金支付,但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如无特殊约定,租金的调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章房屋维修第十二条房屋出租人有义务确保出租的房屋处于良好的居住状态。

对于因房屋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造成的影响,出租人应及时修复。

第十三条承租人应爱护出租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并承担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费用。

第十四条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应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五条租赁双方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招商管理细则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招商管理细则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修订稿)文件编码:GZMTR/GZ-XZ-QG-014文件版本:1.1编制人:子若金玉审核人:敏批准人:光武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落实物业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管理流程,确定操作程序,保障物业规、高效经营,最大限度提升集团公司物业经营价值,创造最佳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关于规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46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法[2016]2号)、《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考《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租赁,是指集团公司作为出租人,将集团公司拥有的物业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集团公司住宅用于分配给本公司职工租住的情形除外。

本细则所称大宗物业是指集团公司拟签订的单个物业租赁合同标的物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

大宗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为非大宗物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总部(部、室、中心)(以下称“各部门”),适用于股东对全资投资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要按照厂务公开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党政联席会负责集团公司物业经营管理及决策,主要职责为:(一)审议集团公司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案;(二)审议集团公司未经公开招商的非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案;(三)审议租赁给集团国有类投资企业的大宗物业、租期在6年以上(不含6年,下同)的非大宗物业和租金低于底价的物业的租金定价案。

以上物业均指经营性物业;(四)对党政联席会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事项进行决议。

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

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那么2020年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高职招生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3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20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业主通过选聘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工作,完善配套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改善旧住宅小区综合环境。

旧住宅小区的范围由区人民政府确定。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合理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广州地铁站点物业管理方案

广州地铁站点物业管理方案

广州地铁站点物业管理方案一、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地铁站点作为一个集运输、商业、公共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其管理工作复杂而繁重。

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地铁站点的服务质量,优化乘客出行体验,还可以带动周边的商业发展,促进城市的整体发展。

因此,加强地铁站点的物业管理至关重要。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1.安全隐患:地铁站点人流量大、车流量大,而安全隐患较多,如乘客被挤伤、乘客摔倒、设备故障等。

2.卫生问题:地铁站点作为公共场所,卫生问题尤为重要,如卫生死角、垃圾乱扔等。

3.服务质量:部分地铁站点的服务质量不高,导致乘客出行体验不佳。

4.设施设备维护不当:地铁站点的设施设备维护不当,影响了站点的正常运行。

以上问题的存在,使得地铁站点的物业管理亟待提升。

三、物业管理方案1.加大安全防范力度:加强安保力量,增设监控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加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加大清洁力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3.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服务人员素质,优化服务流程,增加站点服务设施。

4.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建立维护巡检制度,加大设备维护力度,提升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以上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铁站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地铁站点的服务质量和乘客出行体验。

四、物业管理的实施1.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2.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3.加大投入:增加物业管理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五、总结地铁站点的物业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通过完善物业管理方案,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可以为地铁站点的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带来显著的改善,使得地铁站点成为人们出行的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场所。

物业管理服务对招商与租赁的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对招商与租赁的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对招商与租赁的规定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更高品质生活的追求,物业管理服务在现代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物业管理服务对招商与租赁的规定,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商业运营和租赁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服务对招商与租赁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策略。

一、招商规定招商是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为促进商业发展而吸引商家或企业入驻物业内,以实现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活动。

物业管理服务对招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商目标和定位: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要根据物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市场需求和人口结构等因素,制定清晰的招商目标和定位。

这将有助于确定适合的商户类型、合理的商户数量以及商户的经营范围。

2. 招商租金和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需要设定合理的招商租金和费用标准,以吸引潜在商家入驻。

租金和费用应与物业的地理位置、商业价值和竞争环境相匹配,既能保障业主的利益,又能吸引商家的积极参与。

3. 招商条件和要求: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需要明确商家入驻的条件和要求。

这包括商家的品牌形象、经营模式、资金实力、商业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商家才能入驻物业,从而确保商业运营的质量和商家的经济实力。

4. 招商合同和协议: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需要与商家签订招商合同和协议。

合同内容应包括商家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调整机制、租赁设备的责任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明确的合同和协议,可以有效管理商家的经营活动并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租赁规定租赁是物业管理服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它对于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和租户都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管理服务对租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租赁申请和审批: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需要建立租赁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租户在申请租赁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按规定完成审批流程。

这将有助于筛选合适的租户,保证租赁的合法性和秩序性。

2. 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需要规定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地铁公司物业招标资质

地铁公司物业招标资质

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得到了迅速发展。

地铁公司的运营离不开物业管理的支持,为了确保地铁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地铁公司特制定本物业招标资质要求。

以下是对参与地铁公司物业招标的企业资质的具体要求。

二、企业基本信息1. 企业性质:参与招标的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企业注册地:企业注册地应在中国境内,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3. 企业规模: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员工总数应不少于50人。

4. 企业信用: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资质要求1. 物业管理资质:- 企业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不低于二级。

- 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2. 项目经验:- 企业应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且具备至少1个地铁物业项目的管理经验。

- 管理的地铁项目应达到优良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专业团队:- 企业应拥有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客服人员等。

-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技术装备:- 企业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满足地铁物业管理的需求。

- 应具备完善的维修保养体系,能够及时处理各类故障。

5. 财务状况:-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应真实、完整,无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等行为。

- 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盈利能力良好。

6. 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应具备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服务内容与标准1. 服务内容:- 对地铁站点、车辆段、隧道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 对乘客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维护。

- 对地铁线路的巡检、维修和保养。

-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响应。

2. 服务标准:- 确保地铁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物业管理中的招商与租赁管理

物业管理中的招商与租赁管理

物业管理中的招商与租赁管理一、引言物业管理中的招商与租赁管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对于物业的经营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招商与租赁管理的重要性,介绍一些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策略。

二、招商管理1. 招商目标的确定招商前需要明确目标,包括空置率、租金收益、租户结构等方面的目标。

根据目标确定招商策略,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商家和租户。

2. 招商策略的制定制定招商策略时需要考虑物业的定位和特点,明确目标租户群体。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招商,如委托中介、线下宣传、网络推广等,灵活运用不同的招商渠道。

3. 招商流程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招商流程,包括信息收集、洽谈、签约等环节。

确保与潜在租户的沟通畅通,及时解答疑问,提供相关信息。

合理安排招商流程,确保流程的高效进行。

4. 招商后续管理租约签订后,需要进行后续管理,维护租户关系。

及时处理租户投诉和问题,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增加租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积极与租户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三、租赁管理1. 租赁合同的制定租赁合同是租赁管理的基础,需要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租赁合同中应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租期、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租金收缴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租金收缴与管理制度,确保租金的及时收取和核对。

对逾期未缴租金的租户进行催缴,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障物业利益。

3. 租户关系管理加强与租户的联系和沟通,定期进行回访,了解租户需求和意见。

及时处理租户投诉和问题,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增强租户对物业的认可度。

4. 租赁市场调研定期进行租赁市场调研,了解行业需求和竞争情况。

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租金水平和租赁政策,保持物业的竞争力。

四、案例分析以某商业综合体为例,通过有效的招商与租赁管理策略,成功吸引了一些知名品牌入驻。

其中包括了精准的招商目标的制定和招商策略的执行,以及租赁合同的合理制定和租金收缴管理的严格执行。

这些举措有效地提升了物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为物业带来了稳定的租金收益。

地铁站商铺租赁协议细则(2024版)一

地铁站商铺租赁协议细则(2024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地铁站商铺租赁协议细则(2024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商铺基本信息1.1 商铺位置与面积1.2 商铺用途限制1.3 商铺现状与交付2. 租赁期限与起始日期2.1 租赁期限长度2.2 租赁起始日期与终止日期2.3 续租条款3. 租金与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调整机制3.4 预付款与押金4. 使用与经营规范4.1 乙方使用权限4.2 经营范围限定4.3 维护与修缮责任4.4 公共区域使用5.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5.1 合同变更条件5.2 合同终止条件5.3 合同终止后的事宜6. 违约责任6.1 乙方违约情形6.2 甲方违约情形6.3 违约责任的具体处理7.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诉讼管辖法院8.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8.3 解除合同的程序9. 其他条款9.1 合同的保密条款9.2 合同的转让9.3 第三方权利与义务9.4 法律法规与政策变化应对10. 甲方权利与义务10.1 甲方的基本权利10.2 甲方的基本义务11. 乙方权利与义务11.1 乙方的基本权利11.2 乙方的基本义务12. 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定义12.2 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12.3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处理13. 税费承担13.1 税费的种类13.2 税费的承担主体13.3 税费支付的程序与时间14. 附件14.1 商铺平面图14.2 租赁合同附件A(具体条款)14.3 租赁合同附件B(相关证明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商铺基本信息1.1 商铺位置与面积1.1.1 商铺位于地铁站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商铺平面图。

1.1.2 商铺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

1.2 商铺用途限制1.2.1 乙方只能将商铺用于____(具体经营用途)。

1.2.2 乙方不得将商铺用于任何非法或者违反地铁站规定的活动。

广铁物业招标

广铁物业招标

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广铁物业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广铁集团有限公司二、招标项目广铁物业项目三、项目概况广铁物业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占地面积约XX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多种业态。

项目共分为XX期,目前已完成XX期建设。

广铁物业项目旨在打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居住环境,为业主提供优质物业服务。

四、招标范围1. 广铁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2. 广铁物业项目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3. 广铁物业项目的绿化养护;4. 广铁物业项目的清洁保洁;5. 广铁物业项目的安全保卫;6. 广铁物业项目的客户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2. 具有物业管理一级资质;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4. 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具备物业管理能力;5. 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服务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六、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止;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广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或到广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套。

七、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次日起XX个工作日;2. 开标地点:广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招标保证金1. 招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万元;2. 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3. 招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十、其他事项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如需咨询,请联系广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2.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广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广州轨交物业规划方案

广州轨交物业规划方案

广州轨交物业规划方案项目概述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广州轨道交通系统逐渐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轨交系统的服务质量,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和广州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共同制定了轨交物业规划方案。

该规划方案旨在为广州轨道交通系统内的地铁站、公交枢纽、商业区、住宅小区等区域提供综合性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环境清洁、安全管理、设施维护、秩序维护、绿化美化等方面。

物业管理的内容轨交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环境清洁对轨道交通系统内的站台、地下商业区、车厢等区域进行环境清洁。

包括清理垃圾、清洁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表面、设备和设施清洁,以及消毒等工作。

安全管理对轨交系统内的站台、通道、地下商业区、车站等区域进行安全管理。

包括监控、巡逻、安检、应急响应等。

设施维护对轨交系统内的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包括修缮、更换、升级等方面。

秩序维护对轨交系统内的人员秩序进行维护。

包括管理进出站口的通行秩序,维持乘客在车厢内的行为规范等。

绿化美化对轨交系统内的绿化和美化进行管理和维护。

包括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广告制作、宣传推广等方面。

物业管理的实施轨交物业规划方案的实施需要各个相关方的共同合作。

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和广州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将联合维护各个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委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具体的物业管理。

为了保障轨交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果,物业服务公司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人员管理需要有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拥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工作机制需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技术支持需要借助先进的IT技术,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

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智能化管理和监控。

财务管理需要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效益。

物业管理的效果轨交物业规划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轨交系统内各区域的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和生活质量。

同时,还可促进广州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地铁商铺物业管理方案

地铁商铺物业管理方案

地铁商铺物业管理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已经成为了大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交通方式。

地铁车站周边商铺也越来越多,成为人们出行途中的必经之地。

因此,对于地铁商铺的物业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良好的物业管理可以提升商铺的运营效率,增强租户的满意度,促进地铁商铺所在地区的繁荣和发展。

本方案旨在为地铁商铺物业管理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提升地铁商铺的整体效益。

二、市场概况地铁商铺是一种独特的商业形态,它具有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受众广泛的特点。

根据实际调研,目前地铁商铺的主要租户包括快餐店、便利店、药店、美容美发店等。

因为人们在地铁站周围的时间有限,所以对于地铁商铺来说,产品种类的精简和服务速度的提升尤为重要。

然而,目前地铁商铺的物业管理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由于商铺位置特殊,租户流动性大,经营难度较大。

其次,地铁商铺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需要有一个整体的提升。

另外,地铁商铺的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因此,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对于地铁商铺的发展至关重要。

三、物业管理方案1. 商铺合理规划首先,为了能够吸引顾客,地铁商铺的位置和规划需要合理。

商铺应该根据不同的业态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同类型商铺过于集中,增加顾客的选择空间。

商铺内部的结构和设计应当符合人流通道,方便顾客进出以及商品展示。

2. 租户管理为了打造一个高品质、多元化的商铺集群,可以引入一定数量的知名品牌租户,而且需要与租户建立起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

同时,也需要灵活运用租金调整和奖惩机制,来激励好租户、淘汰不良租户。

3. 品牌形象提升提升地铁商铺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是物业管理的核心工作。

可以通过标准化的店铺装修和统一的服务标准来提升整体形象,加强品牌的影响力。

此外,还可以推出会员服务、优惠活动等增加顾客黏性。

4. 安全管理安全是地铁商铺的首要任务。

物业管理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监控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商铺内外的安全和秩序。

5. 环境卫生地铁商铺的环境卫生也是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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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修订稿)文件编码:GZMTR/GZ-XZ-QG-014文件版本:1.1编制人:钱子若金玉审核人:吴敏批准人:刘光武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落实物业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管理流程,确定操作程序,保障物业规范、高效经营,最大限度提升集团公司物业经营价值,创造最佳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46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法[2016]2号)、《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租赁,是指集团公司作为出租人,将集团公司拥有的物业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集团公司住宅用于分配给本公司职工租住的情形除外。

本细则所称大宗物业是指集团公司拟签订的单个物业租赁合同标的物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

大宗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为非大宗物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总部(部、室、中心)(以下称“各部门”),适用于股东对全资投资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要按照厂务公开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党政联席会负责集团公司物业经营管理及决策,主要职责为:(一)审议集团公司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方案;(二)审议集团公司未经公开招商的非大宗物业的经营策划方案;(三)审议租赁给集团国有类投资企业的大宗物业、租期在6年以上(不含6年,下同)的非大宗物业和租金低于底价的物业的租金定价方案。

以上物业均指经营性物业;(四)对党政联席会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事项进行决议。

经营策划方案主要包括物业基本情况、出租目的、可行性、物业定位、经营模式、招商方式、出租期限、租金标准及用途、招商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等。

第七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以下简称公司招领会)负责集团公司物业招商管理及决策,主要职责为:(一)审议集团公司大宗物业的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评审办法和招商结果;(二)审议集团公司未经公开招商的非大宗物业的招商邀请书、评审办法和招商结果;(三)审议集团公司经公开招商的租赁期限为6年以上的非大宗物业的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评审办法和招商结果;(四)对公司招领会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事项进行决议。

第八条财务总部作为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依据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制度开展物业评估立项和备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管理部作为集团公司物业租赁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制定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制度;(二)组织集团公司租赁合同范本编制工作;(三)对授权外的物业租赁招商文件、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四)参与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及租赁合同引发的诉讼、仲裁工作。

第十条战略发展部作为集团公司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审查大宗物业经营策划方案;(二)对集团公司及全资投资企业租赁期为6年以上的工业、仓储性质的物业出租,在招商前组织书面征求上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意见。

第十一条依据集团公司部门工作职责,负责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管理的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主要职责为:(一)依据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相关管理制度开展物业评估工作;(二)制定经营策划方案;(三)拟定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评审办法、招商文件、租赁合同及其范本;(四)组织招商,并负责招商过程中的集团公司内部报批、报备工作;(五)对集团公司及全资投资企业租赁期为6年以上的非工业、仓储性质的物业出租,在招商前报集团董事会审议。

(六)组织签订租赁合同;(七)组织将物业租赁情况(包括物业基本情况、经营模式、评估结果、招商方式、租赁期限)在集团公司内网进行厂务公开;(八)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维护、管理;(九)对承租人进行管理、考核;(十)建立租赁合同台帐并向企业管理部、战略发展部报备;(十一)协助战略发展部对租赁期为6年以上的工业、仓储性质的物业出租情况进行报批;(十二)协助财务总部对非公开招商物业的评估情况进行报备。

第十二条监察审计部作为集团公司物业租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对集团公司物业租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物业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对集团公司内部(含全资投资企业)租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招商管理第一节经营策划方案第十三条物业租赁前,经办部门须对物业出租开展可行性研究,制定经营策划方案。

第十四条经营策划方案在首次出租的物业出租前或非首次出租的物业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前至少3个月制定。

第十五条大宗物业、非公开招商物业经营策划方案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执行;租期在6年以上的非大宗公开招商物业经营策划方案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租期在6年以下(含6年,下同)的非大宗公开招商物业经营策划方案由各经办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二节招商方式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物业出租方式分为公开招商和非公开招商两种方式,其中非公开招商方式是指邀请招商与直接谈判。

公开招商是指集团公司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或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平台进行公告招商;邀请招商是指集团公司以招商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的招商活动;直接谈判是指集团公司与特定承租人协议出租。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物业出租原则上采取公开招商方式。

经集团公司分级审批,经办部门可采取邀请招商的方式进行物业出租。

第十八条下列情形,经办部门可采取直接谈判方式进行出租物业。

(一)涉及国计民生、公益性、文物保护等特殊要求的物业出租;(二)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物业出租;(三)经公开招商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物业出租;(四)经政府批准的特殊物业出租;(五)市国资监管机构所监管的企业之间及其全资投资企业之间(含两个不同市属企业的全资投资企业之间)物业出租。

第三节其他第十九条公开招商的物业租赁,由经办部门编制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可选)、评审办法、招商文件、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物业出租,须对出租价格进行评估,但公开招商的物业出租,且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已明确该公开招商物业的出租指导价格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物业出租须在招商文件中明确招商底价,招商底价依据评估情况或出租指导价进行设定,原则上按照评估或出租指导价和市场询价两者就高来确定。

物业租金评估工作流程与要求具体参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物业出租,应选择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项目和有实力的承租人,通过在招商文件中明确承租人应提交的资料,作好承租人的尽职调查。

第二十三条大宗物业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评审办法、招商结果须公司招领会审批后执行;非大宗物业,租期在6年以上的,其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评审办法、招商结果经公司招领会审批后执行,租期在6年以下的,其招商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评审办法、招商结果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物业出租,应当在市级及以上的媒体或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平台以及集团公司外网上进行公告,招商公告有效期应不少于5日;大宗物业出租,招商公告有效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物业租赁公开招商,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集团公司分级授权审批后,经办部门应当将招商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可与该报名者直接谈判,采取协议方式出租;改变了合同计划的,经办部门依据集团公司合同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无报名者,经集团公司分级授权审批后,经办部门可在不低于原招商底价90%的基础上调整招商方案的内容,如出租期限、承租条件等重新组织公开招商。

第二十六条公开招商的物业,我司与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不含装修报验期)终止合同的,经集团公司分级授权审批后,经办部门可按第二候选人的响应条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如原招商项目无第二候选人或第二候选人不同意承租的,经集团公司分级授权审批后,经办部门在不改变其他招商条件的基础上可以不低于原招商价格的90%重新公开招商。

第四章报批报备第二十七条非公开招商的物业评估情况须向上级国资监管机构进行报备。

非公开招商的物业在招商前,经办部门将该物业评估情况及相关资料报财务总部,由财务总部向上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出租物业,物业租赁期为6年以上的工业、仓储性质的物业,经办部门在招商前,将审议通过的该物业经营策划方案、决议、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报战略发展部,由战略发展部书面征求上级国资监管机构意见后执行。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九条招商完成,确定承租人后,经办部门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分级授权审批合同文件,并组织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第三十条物业租赁合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条款:(一)租赁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物业座落、面积、结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标准和租金调整的时间、幅度以及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六)物业交付日期;(七)物业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八)物业转租的约定;(九)物业返还时状态和增添物的处置;(十)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十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部门须监督租赁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集团公司或对方需提前终止合同情形时,经办部门应当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集团公司全资投资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全资投资企业代集团公司管理出租的物业,依据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全资投资企业对自有物业进行出租,出租期限在6年以上或超过在任领导班子的本届任期的,依据本细则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核同意。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全资投资企业的自有物业出租,应当参照本细则制定物业出租管理制度。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监察审计部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物业租赁招商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物业出租报批、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相关责任人在物业出租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出租管理制度,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等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招商管理细则》(文件版本:1.0)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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