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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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院学字[2012]第 05号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方法

(修订版)

为培养研究生的科技创新精神,促进研究生提高学术水平,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提高综合素养和能力,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新型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依照《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基金治理方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定小组)。学院评定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人等。

2.研究生第一学年差不多奖学金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录用时同步确定。第二、三学年差不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工办主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协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

生全部课程成绩和学术成果的登记统计工作。学工办依据制定的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细则,完成研究生的综合素养测评工作,并报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审议。

3. 各研究生班级成立“班级研究生综合素养测评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定小组),在综合素养测评基础之上完成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班级评定小组由辅导员、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奖原则

1.注重学术科研与创新能力,激励思想品德、差不多成绩、社会服务、锻炼躯体等综合素养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2.突出学院、导师、研究生多方共评的原则。

3.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

三、评奖范围、条件及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体系

(一)评奖范围

(1)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托付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差不多奖学金的评定。

(2)各类推举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差不多奖学金;少数名族骨干打算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差不多奖学金;“高

层次人才强军打算”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培养费部分。

(3)博士研究生获得差不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差不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2.5年。人事档案在入学9月份以后到校的,从实际到校时刻开始发放。休学、退学者中止其发放资格。

(二)差不多条件:

1.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刻苦学习,完成培养打算所规定的内容,差不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态度严谨,并取得一定成果。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年度硕士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的评定:

(1)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或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本学年有学位课程不及格者(6月30日前补考通过者

可参评)

(3)本学年研究生“三助”考核不合格者;

(4)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6)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7)本人在规定的时刻内未提出或自愿放弃申请者;

(三)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差不多生活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全额差不多奖学金

2.全日制硕士差不多奖学金设置

四、考核内容及评定方法

(一)考核内容及比重

思想道德,课程学习成绩(学年度内研究生培养打算所有课程),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等学术科

研情况,助研工作,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及竞赛情况以及参与学术、社会工作、精神文明等社会实践表现。各项权重见下表:

(二)评定方法

1. 新入校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与研究生录用工作同步进行。研究生录用工作开始前,学院综合考虑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及研究生培养水平,将研究生院分配的差不多奖学金指标及等级分解到各学科点。各学科点录用研究生时依照考生来源、毕业学校、初试及复试成绩等,初步确定每个研究生的差不多奖学金等级,学院评议、审批后上报研究生院。

2.第二、三学年硕士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依照参评人数按等级比例确定名额,按年级分专业的综合素养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等级。

3.关于学年度考试不及格科目成绩处理:补考通过的科目成

绩按60分计;在需要排名的情况下,有不及格且补考未通过科目的同学,其不及格科目成绩按两次考试的平均值计算。

4. 参评对象的评奖材料有效时刻为:一年级研究生为入学报到日至本学年6月30日;二年级研究生为上一年7月1日至本学年6月30日,以证书、期刊封面、文件的落款时刻为准。

5.在同一学年度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同一成果在不同学年度获不同等级,按所在学年度获奖等级计算。

(三)评定程序

1.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并上交《武汉理工大学大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测评表》,同时须附有关材料,附件包括:(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出具的签字盖章的学习成绩单;(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3)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科研成果与论文必须是在考评学年内以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的名义发表或取得。

2.班级评定小组组织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对每位研究生的学年综合测评表及相关证书、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将涉及论文、专利等项目按规定给出相应分值。

3.辅导员、导师对相关项目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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