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金钱]金钱与亲情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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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与亲情的斗争

1980年以后,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作为基本篇目,编人中学语文教材,这是该小说在中国经典化的重要标志,而莫泊桑本人也成为中学生最熟悉、最喜爱的外国小说家之一。和所有其他经典作品一样,该小说丰富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人们对其主题思想的解读也打上了不同时代的烙印。根据最早也是最普遍的看法,“作者通过塑造菲利普夫妇这一对人物形象,深刻地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人与人之间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思想”。也有论者反对这种看法,认为“菲利普夫妇是为了适应社会,迫于生计,没有理由去嘲笑、鄙夷他们”,相反,“他们的命运是要用同情心来对待的”。这种看法暗合了某些学者的倡导,即在新时期对外国文学作品的解读要超越意识形态的束缚,上升到“经验和人性的层次,社会批判的层次,命运或象征的层次”。不过,“金钱关系论”“人性论”“命运说”要么套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特征,要么运用社会学理论、人道主义思想,对作品的解读未免太笼统,不够贴切。

要理解《我的叔叔于勒》的主题思想,有两个问题始终绕不过,那就是:小说的主人公是谁,是“我”的叔叔于勒,是菲利普夫妇.抑或是约瑟夫?小说主人公承载了什么样的主题思想?其中主人公的确定尤为重要,因为小说的矛盾冲突都围绕着主人公展开,主人公是“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直接体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因此,要揭示小说的主题思想,首先要确定小说主人公是谁;小说主人公一旦明确,小说的主题思想便昭然若揭。笔者在叙述学理论的观照下,运用文本细读的方法,试着对这两个老问题做出新同答。笔者认为,该小说通过主人公约瑟夫的亲身经历,思考金钱与亲情的矛盾冲突带给人的困扰,向读者提出 -个永恒的问题:在金钱社会里如何安置亲情?

《我的叔叔于勒》摆造了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那么,究竟谁才是小说的主人公呢?一般认为,于勒虽然出现在小说题目中,但是,小说的重点不是于勒的境遇如何变化,而是“面对于勒叔叔的变化,菲利普夫妇又有怎样的反应呢”。因此,人们普遍认为,菲利普夫妇才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们的态度如何,全取决于于勒的经济状况,由此,批判“金钱关系论”的主题思想似乎不言白明。问题是,菲利普夫妇真的是《我的叔叔于勒》的主人公吗?

《我的叔叔于勒》人选中学语文教材时被删除了包括小说开头、结尾在内的不少内容,2l世纪以来,大部分中学语文选修教材呈现了该小说的完整版本,这为中学生全面理解小说,发掘小说深层内涵提供了可能。本文着重考察小说开头和结尾,认为读者如果对小说的开头和结尾给予足够熏视,一定会对“谁是小说主人公”这个问题产生新的认识。

开头:“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讨钱。我的同伴约瑟夫?达夫朗什给了他一个五法郎的银币。我感到很惊奇。他于是对我说:这个穷汉使我同想起一件事,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上,念念不忘。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结尾:“我再也没见过我父亲的弟弟!今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开头、结尾已经呈现出完整的故事(我们称之为故事I),即一个白胡子老头向“我”和

同伴约瑟夫乞讨,约瑟夫给了他五法郎,见他如此大方,“我”非常惊奇。约瑟夫为了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做,便向“我”讲了他小时候经历的一件事(我们称之为故事II):“我”(约瑟夫)小时候跟着家人出游,在船上遇到一个卖牡蛎的穷苦老头,“我”父母认出这就是他们日思夜想的弟弟于勒;看到于勒如此落魄,而非想象中的飞黄腾达,“我”父母又恨又怕,唯恐避之不及。我们看到,该小说呈现嵌套式结构,约瑟夫讲述的故事II嵌套在约瑟夫的同伴“我”所讲述的故事I里面,两个故事的叙述都采用第一人称“我”。

现在,我们试着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我”的朋友约瑟夫给乞讨的穷苦老头五法郎,我惊讶于他的慷慨大方,经过他一番解释,“我”才知道,原来他小时候与家人出游,路上遇到多年未归的亲叔叔于勒,父母见于勒穷困潦倒,不与之相认;长大以后他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看到乞讨的穷苦老头,就会给五法郎。也就是说,约瑟夫的朋友在听了约瑟夫小时候的遭遇后,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对乞丐那么大方。可见,小说故事围绕着约瑟夫展开,他在小说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因此,约瑟夫才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直接体现小说的主题思想。不管是于勒经济状况的变化,还是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的前后变化,都被主人公约瑟夫看在眼里,从而对他的思想、行为、性格等产生作用力,因此于勒叔叔和菲利普夫妇都只是衬托主人公约瑟夫的次要人物。

由上可知,《我的叔叔于勒》包含了两个叙述层。为了说明主人公约瑟夫为何对乞丐如此大方,叙述者约瑟夫的朋友――“我”转述了主人公约瑟夫――“我”讲述的一件往事,一个围绕于勒叔叔发生的家庭悲剧。于勒叔叔的故事是南成年人约瑟夫――“我”讲给朋友听的,但这并不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在谈及小说“叙述者或叙述视角的选择”时,有论者认为,“小说家莫泊桑精心选择了‘我’,若瑟夫(人名的翻译不同,在此保留原文用法――笔者注),于勒的侄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讲‘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也有论者认为,如果删掉小说的开头与结尾,叙述人约瑟夫的身份由成人变为儿童,“小说的主要内容,也由成人叙事变成儿童叙事”。笔者认为,不管有没有删除小说的开头、结尾,于勒叔叔的故事毫无疑问是南成人约瑟夫――“我”讲述的,只不过他讲述的时候偶尔会切换到小时候的视角。以上论者之所以出现偏差,是没有区分叙述声音和叙述视角所导致的。

如果说叙述声音是指叙述者讲述时发出的声音,那么叙述视角指的是叙述者讲述时所采用的某个人的眼光,涉及观察故事时的角度;叙述声音同答的问题是“谁说”,叙述眼光同答的问题则是“谁看”。叙述视角(叙述眼光)不仅指一个人的视觉、听觉等感知,还包括这个人对事物的看法、立场观点或感情态度。著名文沦专家申丹教授指出,在传统小说中,叙述声音与叙述视角通常统一在全知叙述者身上。也就是说,全知叙述者讲述的时候一般采用自己的眼光,而现代小说则采取完全不同的叙述策略,叙述者讲述(即发出声音)时可能采取自己的眼光(即叙述者视角),也可能采取所讲述的人物的眼光(人物视角);尤其是“第一人称同顾往事的叙述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叙述眼光。一为叙述者‘我’目前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以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不同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同样地,成年人约瑟夫――“我”讲述往事的时候,一般采用当下的视角,也就是成年人约瑟夫的视角,但有时候会采用小约瑟夫(经历事件的小时候的约瑟夫)的视角,因此有必要区分两个不同时期的约瑟夫的眼光。这一叙述策略无疑充分体现了《我的叔叔于勒》的现代性,也是理解该小说的重点与难点所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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