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图书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读者的权益,促进图书室的良好发展。
二、图书室的定位和职责1. 图书室是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借阅、阅读、咨询等服务的场所。
2. 图书室应定期更新图书馆藏,丰富图书种类,满足读者的需求。
3. 图书室应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提供充足的座位和阅读设施。
三、图书的采购和管理1. 图书采购应根据读者的需求和图书室的定位,选择适合的图书种类和数量。
2. 图书采购应注重质量和版权合法性,避免购买盗版图书。
3. 图书应按照分类编目规范进行分类和标注,方便读者查找和借阅。
4. 图书管理应建立借阅登记制度,记录读者的借阅情况,及时归还逾期图书。
四、借阅规定1. 读者应持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包括身份证、学生证等。
2.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续借。
3. 每位读者可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5册,包括纸质书和电子书。
4. 逾期未归还图书的读者应按照规定缴纳逾期费用,并暂停借阅权益。
五、服务规范1. 图书馆应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解答读者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
2. 图书馆应定期举办读书活动、讲座等,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素养。
3. 图书馆应建立图书馆网站或移动应用,方便读者在线查询图书信息和借阅情况。
六、安全管理1. 图书馆应配备安全设施,确保读者和图书的安全。
2. 图书馆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安全演练,确保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3. 图书馆应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恶意损坏图书、盗窃图书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暂停借阅权益、取消读者资格等。
2. 对于违反章程规定的工作人员,图书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八、章程的修订1. 章程的修订应经过图书馆管理层的讨论和决策,并及时向读者公示。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在图书馆内显著位置公示,以便读者了解和遵守。
图书馆规章制度公约
图书馆规章制度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图书馆管理,维护图书馆秩序,保障读者权益,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一座兴旺文化事业的殿堂,是知识智慧的宝库。
进入图书馆,应保持安静,尊重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1:00。
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四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办理借阅证。
第五条读者应爱护图书馆财产,文明用书,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六条本公约由图书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读者有义务配合执行。
第二章借阅规定第七条读者到图书馆借阅书籍需出示有效借阅证,并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数量借阅。
第八条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应对所借书籍的数量、品种和品质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未还者,每延期一天需缴纳延期费用。
第十条读者借阅的书籍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照图书馆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读者借书时应遵守规定的借书流程和时间,不能擅自将图书转借他人。
第三章阅览规定第十二条图书馆提供阅览服务,每人进馆需出示有效借阅证。
第十三条阅览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卫生和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阅览者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和书柜,不得擅自拉开窗帘或关闭窗户。
第十五条阅览者不得在阅览室内吸烟、喝酒,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第十六条阅览者不得在图书馆内从事违法活动、赌博活动,不得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或进行大声通话。
第十七条阅览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阅览,保持图书馆秩序。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八条图书馆禁止携带宠物进馆,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
第十九条图书馆内禁止有针对性的政治宣传、商业活动或传销行为。
第二十条图书馆门口设有安检,携带可燃、易爆物品、酒精类物品等不得进入。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如有闺蜜情况,应立即向监护人报告。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内禁止带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如有违反,可能被劝离或禁止入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图书馆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口头批评、书面警告、暂停使用馆内设施等措施。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
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
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
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
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为读者提供图书借阅、阅览和咨询服务的场所,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安全,监督读者的行为,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进行劝阻、制止和纠正,并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五条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坏图书馆设施和文物,不得妨碍其他读者的正常借阅和阅览。
第六条读者进入图书馆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按要求办理借阅手续。
第七条图书馆的借阅、阅览等服务均为免费,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保护读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读者的借阅和阅览记录。
第九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提供丰富的文献资源供读者借阅和阅览。
第十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明确服务时间,提供方便快捷的借阅和阅览服务。
第二章借阅服务第十一条读者在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时,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承诺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读者每次可借阅的图书数量和借阅时间,应当按照图书馆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读者借阅的图书应当按期归还,如需延期还书,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四条读者损坏借阅的图书,应当照价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同样的图书。
第十五条读者丢失借阅的图书,应当照价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同样的图书。
第十六条读者借阅图书过程中如发现书页有损坏,应及时向图书馆管理人员反映,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三章阅览服务第十七条读者在阅览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聚众交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
第十八条阅览区内禁止吸烟、饮食、乱扔废物等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九条读者在阅览区内使用图书馆的设备和资料,应当爱护并正确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四章其他服务第二十条图书馆应当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学术讲座,供读者参加。
图书馆章程
图书馆章程图书馆章程章程属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图书馆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图书馆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理事会及本单位全体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xx图书馆。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xx省xx市xx区大良德民路。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393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区文化体育局。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单位的宗旨是“立足大良,辐射全区;面向大众,服务基层”。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负责各类文献资源的收集、整理、储存、加工和开发,组织和指导全区图书馆文献资源体系建设。
(二)负责xx地区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和指导全区基层图书馆业务建设。
(三)开展阅读推广等社会教育活动,开发智力资源,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为群众终身学习服务。
(四)组织和推动xx区图书馆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促进图书馆事业整体发展。
(五)开展与同行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交流,丰富图书馆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外延。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与图书馆相关的其它业务。
第三章举办单位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单位理事会,包括派员参加;(三)任免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四)任免本单位的馆长及副馆长;(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六)监督本单位运行;(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4年。
理事会设立人事薪酬、财务管理、监察审计、学术研究4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由具备相关职业或专业背景的理事任召集人。
书店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书店的组织管理、业务运营和财务管理,保障书店的合法权益,促进书店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书店名称:[书店名称]。
第三条本书店的宗旨: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丰富的图书资源,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传播知识,服务社会。
第四条本书店的经营范围:图书零售、图书批发、图书租赁、图书展览、文化活动策划等。
第五条本书店的经营地点:[书店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书店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董事会职责:(一)决定书店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二)选举和更换总经理;(三)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监督总经理的工作;(五)决定书店的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六)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第九条总经理负责书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二)主持书店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制定书店的年度经营计划;(四)组织实施书店的财务预算;(五)提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六)决定书店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条本书店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对书店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二)查阅书店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份;(五)转让其股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缴纳出资;(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维护书店的合法权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本书店的经营原则:(一)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二)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三)注重质量,追求卓越;(四)合法经营,遵守法规。
第十四条本书店的财务管理:(一)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二)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依法纳税;(四)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1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
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2馆长工作职责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
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图书馆公约规章制度
图书馆公约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作用,规范读者行为,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维护图书馆秩序,促进文明阅读,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图书馆所有读者,所有读者在进入本图书馆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图书馆作为一个知识传播的场所,应当依法向社会提供公共图书信息资源,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促进读者的阅读和学习。
第四条读者在图书馆内阅读、借阅图书、使用电子资源等行为应当符合社会道德要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图书馆秩序。
第二章读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读者有权利根据图书馆的规定免费利用图书信息资源,阅读和借阅图书,使用电子资源及其他设施设备。
第六条读者有权利提出图书馆服务意见和建议,向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提出疑问,要求获取相关信息。
第七条读者有义务爱护和维护图书馆的图书和设施设备,保持图书馆内的整洁和安静。
第八条读者有义务遵守图书馆的开馆时间,遵守借阅规则,按时归还图书。
第九条读者应当遵守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图书馆内的秩序。
第三章图书馆的管理第十条图书馆应当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服务规范。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加强资源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读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整顿和维护,保持图书馆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违规惩处第十四条如发现读者违反本规章,导致图书馆秩序混乱,影响其他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有权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损坏图书、私自携带或盗窃图书等行为,图书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由图书馆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读者。
第十七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日废止之前的有关规定。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图书馆公约规章制度,希望每位读者都能遵守,并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共同享受知识的盛宴。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章程
第五条本馆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壹佰零壹万元。 第六条本馆的举办单位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第七条本馆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第八条本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七)拟订本馆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八)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负责组建下一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批准;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可设立咨询委员会或发展规划、审计与监督等各类专业委员会,作为理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和咨询服务。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能、选聘办法、任期和权限应经理事会会议 审议批准,并予以公示。
(三)违背本章程规定和精神,干扰本馆正常运作; (四)从事其他与理事身份不符的行为。 第三十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其中部门委派理事的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理事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 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 第三十一条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三十二条理事出现空缺时,按原产生方式补充并委任。 第三十三条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含两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 (三)不能正确履行理事职责与义务、损害本馆利益;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六)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理事长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举办单位任免;副理事长由理事会提名,报举办单位 批
中国新华图书馆规章制度
中国新华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图书馆管理工作,维护读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图书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图书馆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中国新华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和读者,是图书馆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新华图书馆是一个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于社会公众,其宗旨是推广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提供高质量的学习和研究资源。
第四条中国新华图书馆是信息资源的集中地,读者可以在此获取各类图书、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并且可以利用图书馆的研究设施开展学术研究。
第五条读者在进入中国新华图书馆前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并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六条中国新华图书馆保留对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并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读者权益第七条读者在中国新华图书馆有以下权益:1. 免费获取图书馆提供的各类资源;2. 利用图书馆的阅览和借阅设施;3. 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类学习和研究活动;4. 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获得及时的回复;5. 享受图书馆根据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读者在使用图书馆资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护图书馆的资源,不损坏或盗窃图书馆的图书、设施或设备;2. 爱护环境卫生,保持阅览室安静整洁;3. 遵守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不干扰其他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资源的权益;4. 不得利用图书馆资源从事任何违法活动;5. 尊重图书馆的工作人员,遵守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九条如果读者发现有其他读者违反规定,应当及时向图书馆管理人员进行举报,图书馆将及时处理。
第十条图书馆在遇到读者有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需求时,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十一条中国新华图书馆的管理委员会为图书馆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图书馆的整体管理和运营。
第十二条图书馆主任为图书馆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图书馆的各项活动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市图书馆 规章制度
市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图书馆的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读者的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图书馆是一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文化机构,其宗旨是以服务读者为中心,促进知识的传播和普及。
第三条所有进入市图书馆的读者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市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30-21:00,但具体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图书馆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读者登记及权益第六条所有读者在进入市图书馆之前,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然后换取借阅证或者临时读者证。
第七条读者登记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造假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
第八条读者享有借阅图书、查询资料、使用电脑等权益,但在使用图书馆设施时必须爱护。
第九条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按规定归还,逾期未还者需缴纳相应的逾期费用。
第十条读者不得擅自调换或损坏借阅证,如有发现,将立即报告给图书馆管理人员。
第三章图书借阅及归还第十一条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按照借阅规定进行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第十二条读者每次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逾期未还者需缴纳逾期费用。
第十三条如果读者发现所借图书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图书馆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图书馆规定的不允许外借的图书,读者不得私自带离图书馆。
第四章阅览室的规定第十五条阅览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嬉闹等行为,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第十六条阅览室内不得摄影、录音、录像,不得私自拍照或拍视频。
第十七条读者在阅览室内应保持手机静音,并不得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
第十八条阅览室内不得擅自挪动桌椅及其他设施,如有需要可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提出。
第五章禁止事项第十九条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赌博、涂鸦、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禁止在图书馆内故意扰乱秩序,干扰他人正常阅读和学习。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如有需要可向图书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共图书馆章程模板
公共图书馆章程模板--工作计划书公共图书馆是为市民服务的图书馆,属于免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图书馆,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共图书馆章程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共图书馆章程模板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图书馆的履职行为,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意见》安办发3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市图书馆。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区兴安西路号。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536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市图书馆的宗旨是系统收集、保存、组织和利用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传承文明、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教育,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第九条市图书馆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各类载体文献的采编与储藏管理;二文献资料借阅;三信息参考服务;四举办各类读者文化活动;五本地区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六开发和传承地方文化;七推广阅读,促进文明;八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第三章举办单位的权利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一提出市图书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市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三向市图书馆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审议馆长人选,聘任副馆长人选;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六监督市图书馆运行;七审核市图书馆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八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一节理事会及理事第十一条市图书馆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其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分别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和举办单位,各委派理事1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作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牵头指导单位,委派理事1名;二市图书馆2名:确定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当然理事,从职工代表中推选1名理事;三向社会公开招募理事4名,其中:1名为人大代表、1名为政协委员,1名为文化界代表含公共文化服务对象、1名为工商企业界代表。
图书馆章程
图书馆章程一、图书馆宗旨本图书馆的宗旨是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和交流环境,通过收集、整理、保存和传播各类图书资料,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推动知识传播和文化积累。
二、读者服务规定读者需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等)办理借阅证,凭证进入图书馆。
读者应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文明借阅,维护图书馆的秩序。
三、图书借阅流程读者在借阅图书前,应先在图书馆目录检索系统查询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及馆藏情况。
读者到相应书库找到所需图书,并携带图书至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读者核对借阅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领取图书。
四、图书管理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图书进行盘点、整理和修补,确保图书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图书馆应做好图书的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工作,确保图书安全无损。
五、阅览室使用规定读者进入阅览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吃零食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读者应爱护阅览室设施,不得随意涂写、刻画或损坏桌椅、书架等物品。
六、图书遗失损坏赔偿读者遗失图书,应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相同版本或经图书馆同意的替代品进行赔偿。
读者损坏图书,应根据图书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七、违规行为处罚读者违反图书馆规定,如未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未经许可携带图书出馆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借阅资格、罚款等处罚。
读者若故意损坏图书馆设施或图书,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章程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图书馆管理委员会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的事项,读者可向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咨询。
本图书馆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希望广大读者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良好环境。
书店章程资料
书店章程一、书店宗旨与目标我们的书店致力于提供一个文化氛围浓厚的阅读环境,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提供优质的图书和服务,培养读者的阅读习惯,推动文化的传播和知识的普及。
二、经营范围与规定本书店主要经营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及相关文化产品。
为确保书店经营秩序,禁止销售非法出版物、盗版制品及其他违禁品。
三、营业时间与地点书店营业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上午XX点至晚上XX点。
具体地址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四、员工职责与权益员工应遵守书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员工需定期接受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工资、保险等合法权益。
五、顾客权利与义务顾客享有在书店内自由选择、购买图书及相关产品的权利。
顾客应遵守书店的购物秩序,尊重他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顾客应爱护书店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商品管理与退换书店实行明码标价,确保商品价格透明合理。
如顾客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发票退换。
退换商品需保持原状,不得影响二次销售。
七、安全卫生与秩序书店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书店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为顾客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
顾客和员工应共同维护书店秩序,禁止吸烟、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八、违规处理与奖惩对于违反书店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雇等处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顾客,书店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和遵守规定的顾客,书店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或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员工和顾客。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读者和员工能够共同遵守本章程,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书店环境。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图书馆的正常秩序,组织好图书馆的开放与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开放时间第二条图书馆工作时间按照学校的教学时间安排,并根据需求进行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三条图书馆的自习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22:00,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第三章办证与借阅第四条学生、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需办理图书馆借阅证才能进入图书馆,并享受借阅服务。
第五条凡需要借阅馆内图书、期刊及其他资料的人员,应携带学生证、职工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条借阅图书的期限为学生30天,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60天,到期可以续借,但每本图书最多续借一次。
第四章馆内秩序第七条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读者。
第八条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吃东西、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九条不得将图书馆内的图书、期刊、报纸等资料带出馆外。
第十条不得在图书馆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读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2.暂停借阅服务;3.限制进入图书馆及其自习室一段时间;4.取消图书借阅资格;5.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图书馆规定的读者,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由学校进行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具体的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要求。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供优质的图书馆服务,保障读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图书馆的职责与权力第二条图书馆的职责是保障读者可以方便地获取图书和其他相关资料,为读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和研究支持。
第三条图书馆有权对读者登录借书、还书、预约、查找资料等操作进行管理,有权对使用行为违反规定的读者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图书馆规章制度(15篇)
图书馆规章制度(15篇)图书馆规章制度1图书馆借书规章制度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
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
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
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
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
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图书室借阅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
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若逾期未归还,按0。
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图书馆管理规定(4篇)
图书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读者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图书馆应当依法提供图书借阅、查询和咨询等服务,保护读者隐私和知识产权,为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
第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管理制度,完善资源保护和利用机制,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读者教育机制,提升读者的信息素养和阅读能力,使读者正确、有效地利用图书馆资源。
第二章借阅管理第五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图书借阅管理制度,保障读者的借阅权益。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对读者进行实名制登记,获取读者的基本信息,确保图书借阅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借阅规则,明确借阅期限、可借册数和借阅流程等。
第八条读者借阅图书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每次借阅不得超过借阅册数的限制。
第九条读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的,应当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逾期罚款。
第十条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图书清点、整理和维护工作,并对损坏或遗失的图书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三章阅览管理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配备足够的阅览座位,保障读者的阅读需求。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阅览室管理制度,做好阅览室的秩序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前,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读者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或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五条读者不得将阅览室的图书拆卸、涂画或损坏,不得擅自调整座椅和其他设施。
第十六条读者在离开阅览室时,应当将借阅的图书归还至指定位置,并保持桌面整洁。
第四章电子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提供电子资源的检索、查阅、下载等服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读者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复制、传播、销售等行为。
第十九条图书馆应当确保电子资源的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第二十条读者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当保护个人账号的安全,在使用完毕后及时退出。
图书室管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标题:图书室管理章程引言概述:图书室管理章程是图书室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旨在确保图书室的有序运行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从图书室管理章程的目的、内容、执行、修改和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目的1.1 规范管理行为:图书室管理章程旨在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1.2 保障读者权益:章程规定了读者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读者在图书室内享有公平、便捷的服务。
1.3 提升服务质量:章程规定了图书室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满足读者需求。
二、内容2.1 图书馆开放时间:规定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读者有足够的时间使用图书馆资源。
2.2 藏书管理:规定图书馆的藏书分类、编号、借阅和归还流程,确保图书馆资源的有序管理。
2.3 读者服务:规定图书馆对读者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方式,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三、执行3.1 人员培训:图书馆工作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章程内容并严格执行。
3.2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图书馆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章程的执行。
3.3 纠错处理:对违反章程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保障章程的有效执行。
四、修改4.1 合理时机:章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确保其与图书馆管理的实际需求相符。
4.2 民主程序:章程的修改应经过相关部门和读者代表的讨论和审议,确保修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3 公示通知:对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公示通知,让读者和工作人员了解最新的管理规定。
五、评估5.1 定期评估:对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5.2 读者反馈:听取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进行调整和完善,提升服务质量。
5.3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章程内容和管理方式,适应图书馆管理的发展需求。
结语:图书室管理章程是图书馆管理的基础,对于确保图书馆的有序运行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管理行为、明确服务标准和持续改进,图书馆可以更好地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
图书室管理章程
图书室管理章程一、图书室管理目标本章程的目标是确保图书室的高效运营和良好秩序,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满足读者的需求,并保护图书资源。
二、图书室开放时间1. 图书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6点,周末歇息。
2. 特殊情况下,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读者。
三、图书借阅规则1. 读者必须持有效的图书馆借阅卡方可借阅图书。
2. 每位读者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借期为30天。
3. 若读者需要延长借阅期限,需提前与图书馆管理员联系,并得到批准。
4. 图书逾期归还将收取逾期费用,费用标准为每本每天1元。
5. 图书遗失或者损坏的,读者需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四、图书室秩序维护1. 读者进入图书室前需出示有效的借阅卡,并接受安全检查。
2. 严禁携带食物、饮料及其他可能对图书造成伤害的物品进入图书室。
3. 读者需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以确保良好的阅读环境。
4. 读者应爱护图书室内的设施和图书资源,不得随意涂写、撕毁书籍或者损坏设备。
5. 读者应按照书架上的分类标签归还图书,确保图书的有序排放。
6. 图书室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和政治宣传。
五、图书室服务1. 图书室提供免费的阅览服务,读者可在图书室内阅读图书。
2. 图书室设有电脑终端供读者查询图书信息和借阅情况。
3. 图书室定期组织阅读推广活动,如读书分享会、作家讲座等。
4. 图书室提供咨询服务,读者可向图书馆管理员咨询图书信息和阅读建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图书室管理章程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暂停借阅权或者取销借阅资格。
2. 对于损坏图书室设施或者图书资源的读者,图书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七、章程修订本章程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读者,并在图书室内公示。
八、附则1. 图书室管理章程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2. 图书室管理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图书室管理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确保图书室的良好秩序和服务质量,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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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某某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学院管理图书情报工作的咨询性协调机构。
第二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审议学院图书情报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文献采购、资源共享与利用等计划,参与学院图书情报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2、听取图书馆关于图书情报工作报告,对图书情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3、进行我院图书馆改革发展的研究,并提供咨询。
4、搜集和反映读者对图书情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指导和帮助图书馆改进和加强文献信息的搜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5、向读者宣传图书馆管理制度和介绍图书情报工作情况,使读者理解和配合图书馆工作,共同搞好图书馆工作。
6、参加文献信息导读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成员
第三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院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人,由图书馆馆长担任。
设秘书1人,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担任。
第四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设委员若干,由热爱图书馆事业、关心图书情报工作的专家、教师组成,并且吸收部分学生参加。
委员经由各部门(系)推荐,由院长聘任。
第五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专门小组,以便从事某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决策和改进。
第六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
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或补聘。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须关心全院信息文献工作,调查研究,搜集和反映读者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学院信息文献工作,维护读者的正当利益,努力促进我院图书情报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第八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图书馆关于文献信息工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年度计划和有关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和部分成员会议。
第九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要积极关心我院图书馆建设,完成承担的任务,主动向学院或图书馆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四章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