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级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各地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表

四川各地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表摘要:1.四川各地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表概述2.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定义和特点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意义和目的4.四川省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表详细内容5.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实施效果和展望正文:一、四川各地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表概述近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的公示,旨在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发展,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名单中涵盖了四川省内多个地区和单位,为四川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定义和特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代码:1039)是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 万(含15 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其主要特点包括:政策支持力度大、通关手续简化、税收优惠明显等。
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意义和目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旨在发挥市场集聚区效应,降低出口贸易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外贸增长。
通过试点工作,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提供更加便利的出口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四川省对外贸易竞争力。
四、四川省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名单表详细内容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发布的名单,四川省申报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包括:成都市、绵阳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宜宾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眉山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21 个地级市(州)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
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实施效果和展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实施以来,四川省各地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试点单位在政策支持、通关便利、税收优惠等方面获得了实质性利好,有效提升了四川省对外贸易水平。
食堂原材料采购服务方案实用5份

食堂原材料采购服务方案实用5份食堂原材料采购服务方案 1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24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
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__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
通过__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
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__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1.供货商最*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四川省公安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川公办发[2013]26号)-川公办发[20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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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川公办发[2013]26号)正文:---------------------------------------------------------------------------------------------------------------------------------------------------- 四川省公安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川公办发〔2013〕26号2013年12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省公安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公安厅各部门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经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部门批准的涉密项目的采购,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公安厅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依法进行招标。
第四条省公安厅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省公安厅政府采购按照“采购、管理、监督”职责分离的要求,实行集中组织和归口管理。
第八条厅后勤保障中心作为省公安厅政府采购的具体执行机构,统一组织和实施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和实施依法可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涉密项目等采购工作。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8•【字号】德办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3〕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8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完善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社〔2022〕69号)精神,围绕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快速提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现就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结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工作机制,围绕强化技能培训助推高质量就业、政府市场合力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加强智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多元多层智慧型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再提升,以更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德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等有关规定,结合德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阳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德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市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生产型或服务型企业或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第三条“质量奖”的评定工作以促进企业或组织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宗旨,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评定委员会集体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批六个评定程序,以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社会监督为保证,不断推进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和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鼓励支持德阳市辖区内大型央企及在国内行业居领先地位的生产企业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奖”、“四川省政府质量管理奖”。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中止的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中止的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德府函[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中止的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德府函[2009]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要求,市政府组织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
经德阳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保留市级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3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25项(其中,下放管理层级,调整为县级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12项;转变管理方式,调整为行政机关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291项,调整为内部审批的事项8项,合并审批项目14项),中止行政审批事项22项。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已经予以公告。
现将《德阳市市级部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德阳市市级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德阳市市级中止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市级各部门对市级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办理;对下放为县(市、区)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级部门不再办理;对转变管理方式并注明为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转变管理方式并注明为行政机关日常监管事项的项目,如需申请人申请的,原则上都要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系行政机关主动深入行政相对人活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则由行政机关自行决定;情况特殊、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有关部门需报经市政府同意。
德阳市人民政府(章)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注:备注栏中未标明的为调整为公共服务的项目附件3:德阳市市级中止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2项)。
网上竞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网上竞价程序
第七条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计划经市财政局备案后,登陆网上竞价系统,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确定竞价方式、发起竞价公告,经市交易中心审核后,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予以发布。采购人在计划备案时须将网上商城商品库品目清单内货物与其他类货物分开填列。
竞价成功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价结果签订、执行竞价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范围,不得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采购合同。
第十六条款项支付及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负责。
第三章异常情况
第十七条网上竞价因以下情形延迟或中断的,一律中止竞价,待一切正常后,重新发布竞价公告,重新开展竞价法渠道获得产品的货物,采购人在发布竞价公告时不得设置制造厂家授权或者承诺等要求。
第九条公告期限及竞价起止时间:单品牌竞价、多品牌竞价方式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按需求竞价方式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竞价起止时间不得少于6个小时且须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办法所称网上商城商品库品目清单是指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出,经德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同意后,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初次纳入网上商城商品库品目清单的货物有: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速印机、碎纸机、空调机、传真通信设备、普通电视设备、通用摄像机、复印纸共20项,网上商城商品库品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在网上商城商品库品目清单之列的货物,统称为其他类货物。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平均节支率
6.8%
同比增长:-41.9%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1/19
近 3 年(2020-09~2023-08):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2-19 2023-06-20
(5)办公设备(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激光 打印机等成交公告
成都佰仕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1.1
TOP2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激光 打印机等
成都佰仕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2)仪器仪表(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国检中心无损探伤检测设备及配
54.9
套
TOP2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检中心 济宁鲁科检测器材 无 损 探 伤 检 测 设 备 及 配 套 中 标 有限公司
54.5
(成交)结果公告
TOP3
国检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 及设施采购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 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德阳心连心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61.2
2023-02-24
TOP2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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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市级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采购环节,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意见》(德府函[2004]5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点采购是指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不含工程项目,下同)所实施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
第三条定点采购的具体项目由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的工作情况确定。
第四条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定点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章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确定与管理
第五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要求的企业规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或售后服务队伍;
6、具有履行政府定点采购合同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7、定点采购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确定:
定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市财政局向市政府采购中心下达定点采购项目计划,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发布招标公告,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招标工作结束后,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布招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七个工作日内如无投诉,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第七条定点采购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项目的供应范围;
2、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定点采购期间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4、资金结算办法;
5、供应商对定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的承诺;
6、供应商对定点采购项目的管理措施;
7、供应商的联系方式;
8、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界定与处罚;
9、其他有必要签订的事项。
第八条为了方便用户、鼓励竞争,定点采购项目的定点供应商应在三家(含三家)以上;产品、服务或市场来源单一的定点供应商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一家(含一家)以上。
第九条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市财政局授权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德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资格证书、签定协议,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及协议的相关内容。
第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应根据市场行情或变动情况,定期将定点采购项目的规格、价格及服务内容等的变动情况通知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应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定点采购项目的管理
第十一条定点采购项目实行财政集中管理。
采购单位采购定点采购项目时,直接与定点采购供应商联系采购,由定点供应商直接提供货物或服务。
第十二条定点采购项目的定点供应商要按照定点采购协议的要求,定期或分批将定点采购协议的履约情况送市政府采购中心,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归集后,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作为对定点供应商业绩考核和统计的依据。
第十三条定点采购项目实行分类合同管理。
市政府采购中心应按照定点采购项目管理的要求,制定定点采购项目的分类标准合同,经市财政局批准,按合同编号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定点采购项目由市财政局根据采购单位编报的集中采购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下达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
第十五条定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已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中选定。
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单位与其选定的定点供应商签订《定点采购合同》,并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同副本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
第十六条定点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市政府采购中心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不得化整为零实行定点采购。
第四章定点采购资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定点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
根据定点采购协议规定,实行按次结算或定期结算。
第十八条定点采购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验收合格后,如采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采购的,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时间内,采购单位应通过“财政金财网”按照实际采购金额向市财政局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并填报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的纸质《项目支出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核下达支付计划,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将采购资金支付给定点供应商。
第十九条采购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定点采购项目,应在采购前将自筹资金缴入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支付资金时,采购单位只填报纸质的《项目支出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由市财政局从“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办理直接支付。
第二十条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支付采购项目资金后三个工作日内,为采购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采购单位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章定点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接受社会各界和采购单位的监督。
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开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名单、地点、服务项目和监督投诉的渠道。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定点采购项目的日常管理,应定期向市财政局和负有政府采购行政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通报定点采购项目的价格与服务信息。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市财政局要会同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用户单位代表,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对不按定点采购协议执行、服务不周、或经投诉处理后仍不纠正的定点供应商,暂时中止定点采购协议;违约情节严重、或经三次以上的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定点
供应商,终止定点采购协议,同时取消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收回《德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资格证书,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定点采购协议的规定赔偿损失;有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上述定点供应商的违约事项,由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相关的媒体上予以公布。
经考核合格的定点采购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政府定点采购协议。
第二十四条采购单位负责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定点采购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和监督。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价格高于市场同类或不按定点采购协议执行的定点供应商,可向市财政局投诉。
第二十五条采购单位不按照定点采购协议的要求采购产品或服务的,由市财政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政府采购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