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九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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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第一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3 患有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6种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名次按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二项: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2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四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五项: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卫生保健制度九项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九项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九项制度一、生活: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幼儿身心安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及季节不同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二、幼儿的饮食:根据季节制定幼儿的食谱,定期更换,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不吃隔夜剩饭菜。

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应量的80%以上。

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

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加强体弱儿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饮食卫生: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食具一餐一消毒,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三、体格锻炼制度: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四、安康检查制度:入园检查:了解幼儿既往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

做好记录,进行安康分析、评价、建立安康卡。

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

坚持晨检及全日安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

幼儿每人一巾一杯,用流动水洗手经常保持清洁。

要建立保健室,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

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终末消毒。

六、预防疾病制度: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七、平安制度:活动场所要以孩子为中心,注意用具使用平安,防止事故的发生。

药物、消毒剂要有专人妥善保管,严禁进班。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

九、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制度2、索证索票制度3、卫生管理制度4、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5、储存制度6、出库制度7、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9、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一、采购制度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商部门核准全称)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即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2、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坚固,无倒置现象。

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5、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7、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一)经理岗位责任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对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二)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1、负责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企业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食品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食品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3.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

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管理1.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2.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3.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4.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保证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三、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管理1. 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 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储存条件、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

3. 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4. 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品保健食品使用管理1.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保健食品时,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经营者,并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说明书等内容。

2. 消费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食品保健食品,不得过量、滥用。

3. 消费者在食用食品保健食品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就医。

4. 消费者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保健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篇)1、为了科学的治理标准,需要企业各岗位员工在全面、精确理解和把握根本要求的根底上,自觉执行质量治理制度,不断改良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对保健食品的质量有效掌握。

2、在企业对质量治理的重要工作中,对员工有组织、有规划地进展培训与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企业从事质量治理、质量验收、货物储存等工作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承受专业教育与培训。

4、为了到达质量治理目标而制定的培训教育工作,必需参与由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作组织、业务合作单位等组织的各类专业研讨及培训,并使企业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治理水平。

保健食品治理制度篇二一、依据“按需购进,择优选择”的方法,依据行业动态、库存构造及品质部门反应的信息编制购货规划,报主管同意后执行。

要实行供销平衡,保证供给,避开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建立的保健饮料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

本店购入合法和品质牢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仔细核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品质声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素养,必要时会同质量管控部门对其进展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确立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治理,建立协议档案。

签订的购货合同应当标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控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供货单位索要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制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以及美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饮料应有合法凭证,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储存至低于保健制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超过五年。

七、严禁选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它感观性状特别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在日常生活中的需求逐渐增加。

然而,由于保健食品直接涉及人们的健康问题,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加强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成为迫切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并详细介绍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以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保健食品定义及分类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能、滋补机能或者特殊医学用途功能的食品。

根据其作用和适用人群的不同,保健食品可以分为滋补保健食品、功能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保健食品等。

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任何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之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经营许可的程序包括提交相关资料、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取得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等。

四、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除了经营许可外,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还需要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核发要求包括生产规模达到一定要求、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拥有合格的生产工艺、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体系等。

五、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保健食品标签是保健食品对外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保健食品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方式。

保健食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信息:产品名称、适用人群、功能或者效果、产品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生产企业信息等。

六、广告宣传管理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准确、非误导性地进行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违背科学事实,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质量控制体系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生产过程监控、产品质量检验等环节,以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八、投诉处理机制为了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

保健品制度

保健品制度

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索证制度1.在购进食品、保健食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件包括加盖供货单位业印章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1).“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3.证件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建立供应商和产品档案,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注明质量条款的购货合。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二、采购制度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 采购部门依据当地销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综合汇总分析评估产品质量情况后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2.严禁采购以下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3.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三、验收制度1.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等。

保健室9项制度

保健室9项制度

生活制度制度1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科学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先决条件,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一)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1、睡眠年龄越小睡眠时间愈长,次数愈多,幼儿期(1-3岁)昼夜睡眠3次,学龄前儿童(3-7岁)昼夜睡眠2次,午睡时间夏季3小时左右,冬季2小时左右,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进餐幼儿期每日4-5次,学龄前期“三餐一点”,两正餐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午点时间安排在中晚餐之间约下午3时左右。

3、上课学龄前期儿童注意力的发育仍以无意注意为主,稳定性差,直到5岁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发展,注意力较能够集中,小班每节课10-15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上午9-10点之间幼儿头脑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两节作业课,下午安排游戏或室外活动,课间要有10-15分钟休息时间,让眼睛和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劳,小班宜每日1节课,逐渐过渡到2节课,中班每天2节课,大班每天2节课。

4、户外活动时间依地区季节而定,每天至少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让幼儿充分接触大自然,对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偻病,强壮体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健康检查制度制度2 1、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

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2、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5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

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Ⅱ0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权益。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进货查验、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第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管理,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二、进货查验制度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备案的保健食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购进保健食品。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购进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备案证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产品批次进行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注册或者备案编号、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储存条件等。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供货者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的特性、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保健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场所;(二)保健食品应当离地、隔墙放置,堆放高度不得影响通风散热;(三)保健食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潮湿、污染等现象;(四)保健食品应当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分开存放;(五)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签上的要求进行储存。

保健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销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健食品销售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四条保健食品销售应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五条保健食品销售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销售档案,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销售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保健食品销售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信任度。

第七条保健食品销售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意见,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保健食品销售管理第八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许可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销售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销售档案,包括产品来源、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记录,做好销售台账。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产品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产品,防止销售过期产品。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保证销售产品的真实有效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五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依法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不得使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第三章保健食品销售行为第十六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功能、成分、生产厂家等。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涨价,不得进行欺诈销售。

第十九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提供正规发票和购物凭证,保障消费者权益。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品管理制度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子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 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即将停顿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者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者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分为十项,具体如下:一、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具备生产保健食品的资质。

2. 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

3.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原料使用、生产批次等信息。

4.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生产企业应进行产品质量自检,确保出厂的保健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二、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6.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具备经营保健食品的资质。

7. 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查验。

8. 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9. 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制度10. 保健食品标签应真实、清晰、完整,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主要成分、功效成分、食用方法等信息。

11.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宣传疗效。

1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标签信息的准确性,不得篡改、隐瞒。

四、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制度13. 保健食品广告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4.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宣传疗效。

15. 保健食品广告应明确标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五、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6.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消费者的不良反应进行收集、记录和分析。

17. 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8.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不良反应进行汇总,评估产品安全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整改。

六、保健食品召回制度19.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能够及时召回。

20. 召回的保健食品应进行明确标识,不得再次销售。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

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管理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生产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保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经营的保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健食品的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数量、规格等信息。

4.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标签管理1. 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地反映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主要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

2. 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 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当明显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1.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明确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六、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召回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

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工、实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同时进行相关培训,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工、实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研究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制度目录一、卫生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四、保健食品销售制度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七、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储存制度九、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卫生。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一、总则1.1 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保健食品,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储存运输到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1.3 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原材料管理2.1 原材料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优先选择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2 原材料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要求。

2.3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坚决予以退货或销毁,并记录相关情况。

三、生产过程管理3.1 生产车间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生产要求,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3.2 生产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3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四、质量检测管理4.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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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序号制度名称页码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32.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4-53. 台帐管理制度 (6)4. 保健食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7)5.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8)6.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9-107. 卫生管理制度 (11)8.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2)9.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3)一、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为确保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建立企业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现确定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购销人员为本企业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各岗位职责如下: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1.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1.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1.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1.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1.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质管员)岗位职责2.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2.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2.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5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和品种建立质量档案。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3.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企业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3.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

3.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3.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3.5销售时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已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3.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二、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采购保健食品,要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索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购进保健食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需索取以下资料:1首营企业1.1首营企业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应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2首营企业属经营企业的,应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与本企业进行首次业务联系供货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写明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还应提供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首营品种2.1采购员负责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资料的审核。

2.2购进首营品种时,应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批准文件(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和保健食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

以上资料都应加盖企业原印章。

3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有关资料,报质量管理部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经质量审核批准后,要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和保健食品质量档案。

第一批来货要向供货企业索取该批号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购进保健食品需索取以下凭证:1购进保健食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税票”),税票上应列明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2所购进保健食品还应附供货单位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

税票(包括清单,下同)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3税票的购、销方名称及金额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相一致,并与各自相关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4企业对保健食品购销中发生的购销税票及票据,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三、台帐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购销管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1、购销台帐应填写及时,内容真实,不得提前填写或事后靠回忆追记。

2、填写记录要字迹清晰,正确完整。

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重写,并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名章,划掉部分仍需清晰可辨认。

3、按记录内容填写齐全。

若某一项空缺,则可用斜线“/”画掉。

7.4记录内容不得用省略号“……”或“同上”、“同前”代替。

4、记录上的签名、盖章必须用全名,不得简写。

5、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形式为×年×月×日,可简写成“2002.7.10”。

6、在记录上签名表示同意,签名人要对记录的填写内容负责。

四、保健食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的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并严格按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常温库(区)、阴凉库(区)、或冷库(区)。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正确存放保健食品。

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3保健食品储存时,严格按要求堆垛,且不得超重和超高;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4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5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6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六、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规范保健食品的召回管理,保证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1本企业已售出的保健食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及时召回保健食品和做好记录。

2保健食品召回范围2.1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检部门发文通知、公布、公告保健食品的召回。

2.2药监部门抽查出的本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中不合格品的同批号保健食品。

2.3本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保健食品。

2.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保健食品召回。

3召回工作的组织质量安全员负责保健食品召回工作,其它部门和人员配合。

4召回程序4.1向市食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4.2制定召回计划,质量安全员应在6小时内制定保健食品召回计划。

4.3召回实施4.3.1保健食品召回计划批准后12小时以内开始保健食品的召回工作,销售员根据销售记录,查找该批号保健食品的去向。

4.3.2保管员应立即封存该批号保健食品,并停止发货。

4.3.3保健食品召回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势态发展,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4.3.4从市场召回的保健食品入库后要立即放入指定区域,挂待验标志,并逐件贴上“召回”标记,食品安全员填写“保健食品召回记录”。

4.4召回保健食品的处理4.4.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的召回保健食品按照《购进保健食品退出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退出。

4.4.2本制度规定的2.1、2.2和2.3条情况的保健食品召回后,等待市食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局处理。

4.5召回结束后,质管部部长应将召回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形成“保健食品召回报告”,上报市食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局并归档保存。

七、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按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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