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心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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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责任政府和责任人名单的函【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3【实施日期】2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责任政府和责任人名单的函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根据《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黔府发〔2013〕17号)关于“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和“各饮用水水源责任政府名单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规定,现将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责任政府和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市(县、区)水源地名称水源地类别 水源地类型1贵阳市红枫湖中心城市 湖库型贵阳市人民政府(红枫湖贵阳市境内区域) 李再勇安顺市人民政府(红枫湖安顺市境内区域) 曾永涛贵安新区管委会(红枫湖贵安新区境内) 马长青2 百花湖 中心城市湖库型 贵阳市人民政府李再勇 3 汪家大井 中心城市 地下水型 贵阳市人民政府李再勇 4 北郊水厂 中心城市湖库型 贵阳市人民政府李再勇 5 花溪水库 中心城市湖库型 贵阳市人民政府李再勇 6 阿哈水库 中心城市 湖库型 贵阳市人民政府李再勇 7 开阳县 翁井水库 县城 湖库型 开阳县人民政府 丁 振 8 息峰县 红马水库县城湖库型 息烽县人民政府 钟 阳 9 息峰县 小桥河水库 县城 湖库型 息烽县人民政府 钟 阳 10 息峰县 枧槽沟水库 县城 湖库型 息烽县人民政府 钟 阳 11 乌当区 云锦水厂 县城 地下水型乌当区人民政府唐兴伦 12 修文县 龙场 县城 地下水型修文县人民政府蒋志伦13 修文县 西冲 县城 地下水型修文县人民政府蒋志伦 14 修文县 金龙水库县城湖库型 修文县人民政府 蒋志伦 修文县岩鹰山水库 县城湖库型16修文县阁老寨水库县城湖库型修文县人民政府蒋志伦17遵义市南郊水库中心城市湖库型遵义市人民政府王秉清18北郊水库中心城市湖库型遵义市人民政府王秉清19遵义县东风水库县城湖库型遵义县人民政府黄国宏20遵义县水泊渡水库县城湖库型遵义县人民政府黄国宏21凤冈县穿阡水库县城湖库型凤冈县人民政府廖其刚22桐梓县天门河水库县城湖库型桐梓县人民政府冉贤俊23湄潭县湄潭县县城饮用水源县城河流型湄潭县人民政府杨游明24绥阳县牟家沟水库县城湖库型绥阳县人民政府王晓旭25道真县沙坝水库县城湖库型道真县人民政府向承强26务川县龙桥溪水库县城湖库型务川县人民政府周权茂27务川县沙坝水库县城湖库型务川县人民政府周权茂28正安县正安县县城饮用水源县城河流型正安县人民政府29习水县鱼溪坝县城湖库型习水县人民政府周舟30习水县三八湖水库县城湖库型习水县人民政府周舟31赤水市甲子口县城河流型赤水市人民政府况顺航32赤水市仁友溪县城河流型赤水市人民政府况顺航33赤水市双鱼田县城河流型赤水市人民政府况顺航34余庆县余庆县县城县城河流型余庆县人民政府谭饮用水源铮35六盘水梅花山水源中心城市湖库型六盘水人民政府周荣36阿勒河水源中心城市河流型六盘水人民政府周荣37六枝中坝水库县城湖库型六枝人民政府舒勇38盘县松官水库县城湖库型盘县人民政府邓志宏39盘县白河沟水库县城湖库型盘县人民政府邓志宏40盘县哮天龙水库县城地下水型盘县人民政府邓志宏41安顺市夜郎湖中心城市湖库型安顺市人民政府曾永涛42平坝县音关桥县城湖库型平坝县人民政府唐友波43平坝县白水龙县城湖库型平坝县人民政府唐友波44平坝县龙井县城地下水型平坝县人民政府唐友波45镇宁县桂家湖水库县城湖库型镇宁县人民政府杨波46普定县火石坡水库县城湖库型普定县人民政府赵开运47关岭县高寨水库县城湖库型。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农村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由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制定保护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水源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用于集中式供应生活饮用水的江河、湖泊、水库、溪潭、地下河(泉)、地下水井等水源,供水人口原则为1000人以上。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政府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饮用水水源责任政府名单由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饮用水水源实行最严格保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证水质水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五条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调整产业结构和规划项目布局,应当符合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有检举、控告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第七条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当划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依照国家相关划分技术规范执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非完全封闭式饮用水输水河(渠)道应划分一级保护区或二级保护区。

地下水水源根据技术规范可只划定一级保护区。

第八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类别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按类型分为河流型水源保护区和湖库型水源保护区,按级别分为中心城市水源保护区、县城水源保护区、乡镇水源保护区以及农村水源保护区。

2010-2013年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2010-2013年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2010-2013年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江川;熊娅
【期刊名称】《环境科学导刊》
【年(卷),期】2014(000)003
【摘要】以逐年评估报告为基础,分析评估了2010-2013年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变化。

结果表明:4年间,贵州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一直处于稳定状态;环境管理逐年加强。

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总页数】4页(P18-21)
【作者】江川;熊娅
【作者单位】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贵州贵阳550081;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州贵阳55008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82
【相关文献】
1.宝应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与保护对策 [J], 杨娟娟;居静
2.《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J],
3.丽江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分析 [J], 杨耀玕
4.南京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研究 [J], 陈元刚;金哲;毕爱民;吴恺
5.2010-2013年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际变化分析 [J], 贺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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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贵州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替换下德明
106
施秉县 观音岩水库 湖库型
22.1
-- --
备用水源
107
施秉县
平宁
河流型
--
-- --
取消监测
108
施秉县
大石板
湖库型
0
-- --
备用水源
109
雷山县 望丰水库 湖库型
0
-- --
替换龙头河
110
雷山县
鸡鸠
河流型
19.6
-- --
111
福泉市
岔河
河流型
34
-- --
112
福泉市
平堡河
72
松桃县
云落屯
73
松桃县 平举电站
74
沿河县 官舟水库
淇滩镇沙坨
75
沿河县
水电站
沿河县饮用
76
沿河县
水源
水源地 类型
河流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河流型
河流型 湖库型
河流型
河流型
取水量 超标 超标 (万吨) 项目 倍数
备注
2
-- --
32
-- --
30
替换龙川河
原松桃县饮用水源
--
-- --
(停止监测)
89
-- --
49
金沙县 南郊水厂 河流型
--
-- --
50 毕节市
51 (14 个)
52
纳雍县 赫章县 赫章县
吊水岩水库 香椿树水库 公鸡寨水库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61
-- --
3.8
-- --
8.2
-- --
赫章羊洞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模板)一、水源地概况***水库位于***,距县城中心约1公里,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库建成后,服务人口约2万人,日均供水量1.2万立方米/天。

二、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五)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三、划分方案***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8平方公里和9.14平方公里。

取水点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19.58″,北纬27°48′44.04″。

一级保护区(编号:X-Ⅰ)以取水口处北侧500米1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一线至102号点,往东南沿道路经103号点至漆树沟北104号点, 往西南至105号点,往南经105、106、107号点至1245米高程山108号点,转西经大官山至大形地109号点,往北经***水库大坝与101号点闭合。

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编号:X-Ⅱ)以***水库大坝北约700米2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线至大垭口东202号点,往东至1300.5米高程山203号点,往东北沿集雨范围至坪子头204号点,往东南沿山脊线抵1613.5米高程山205号点,往南至马家田206号点,转西沿集雨范围线至王家大坡207号点,往南至羊角老208号点,往西经郭家大坡沿集雨线至大形地209号点,往北沿铁路东至201号点闭合。

总面积约9.14平方公里。

保护区拐点及界限详见附表和附图。

四、拐点坐标附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图。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16
•【字号】黔府函[2013]186号
•【施行日期】2013.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河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3〕186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划定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水库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7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甲晒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略)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6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3•【字号】筑府办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2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3日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然发生有可能影响或已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 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97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饮用水水源地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2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发〔2012〕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3)依法处置,职责明确;(4)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织金县金鱼池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织金县金鱼池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织金县金鱼池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0.31
•【字号】黔府函〔2020〕129号
•【施行日期】2020.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织金县金鱼池等2个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0〕129号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织金县金鱼池赫章县羊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毕府呈〔2020〕3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织金县金鱼池、赫章县羊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1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168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168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168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7
【摘要】<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11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遵义市168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遵府呈[2016]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168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页数】1页(P5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1
【相关文献】
1.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自治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J], ;
2.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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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J], ;
5.省人民政府关于威宁自治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攻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8月11日贵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攻坚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打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贵州省县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对水源地的整治要求,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年内实现“规范化建设到位、排污口取缔到位、违规项目清理到位、畜禽养殖关闭到位、污水垃圾治理到位”的目标,保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的良好局面,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排查及整治范围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汪家大井、北郊水库、花溪水库、南明河(麦达)、云锦水厂、翁井水库、红马水库、枧槽沟水库、西冲水库、岩鹰山水库、阁老寨水库、龙场、金龙水库。

黔南州级以上城镇

黔南州级以上城镇

黔南州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2019年5月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的通知》(黔环通[2012]234号)文件、贵州省环保厅报送环保部报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全省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监测断面的报告》(黔环呈[2018]26号)文件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9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9]54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全州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情况,编制月报如下。

一、监测范围全州1个中心城市及22个县级城镇在用的获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一)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本月为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的基本项目(23 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 项)和表3 的优选特定项目(33 项),共61 项,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 指标,并统计当月取水量。

(二)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1)地表水水源地本月为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的基本项目(23 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 项),共28 项,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透明度、叶绿素 a 指标,并统计当月取水量。

(2)地下水水源地本月为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的39项,加测粪大肠菌群,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

三、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时间为5月5~7日,监测频次为监测一次连续两天。

本月无异常情况,无加密监测。

四、评价标准地表水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筑府办函〔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0日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以下简称两湖一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切实消除两湖一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环境保护厅对两湖一库饮用水水源地整改的相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等省、市相关规定,结合两湖一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构建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染防控体系等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到2020年两湖一库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污染负荷大幅度削减,河湖生态良好,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最终实现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水质Ⅲ类达标率100%,一级保护区稳定达到II类的总体目标。

(二)阶段性目标。

1.近期目标:2017年12月31日前。

(1)通过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和整治、全面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地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贵州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贵州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46
黔西县 附廓水库 湖库型
124
-- --
47
金沙县 白果水库 湖库型
3
-- --
48
金沙县 小洋溪水库 湖库型
53.8
-- --
备用水源
49
金沙县 南郊水厂 河流型
0
-- --
50
纳雍县 吊水岩水库 湖库型
51.5
-- --
51 毕节市 赫章县 香椿树水库 湖库型
--
52 (12 个) 赫章县 公鸡寨水库 湖库型
必测项目 (39 项)
叶绿素 a、透明度
每月监测一次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 3 特选项目
每季度首月监测一次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1、 每双年 6 月或 7 月
表 2、表 3 全部项目。
监测一次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 23 项
每月监测一次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全部项目
每双年 6 月或 7 月 监测一次
河流型
28
六枝特区 中坝水库 湖库型
29
六枝特区 旧院水库 湖库型
六盘水 30 (4 个)
盘州市
松官水库
湖库型
31
盘州市 白河沟水库 湖库型
32
盘州市 哮天龙水库 湖库型
33
平坝区
音关桥
湖库型
34
平坝区
白水龙
湖库型
44.9 12 50
--
9 34 51
--
35 安顺市 36 (5 个)
平坝区 镇宁县
湖库型
22
5
乌当区
6 贵阳市(8 修文县 个)
7
修文县
云锦水厂 龙场 西冲

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5
【摘要】<正>黔府函[2016]58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审批实施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16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你州要根据划分方案,督促各县(市)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范和标志技术
【总页数】1页(P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1.1
【相关文献】
1.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自治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J], ;
2.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J], ;
3.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普安县甲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J], 贵州省人民政府;
4.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J],
5.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普安县白水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21]61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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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管理规定和制度
1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保护区的范围、管理 要求、禁止行为等内容,为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 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及 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问题。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管理制度
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 置措施等内容,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 、有效地应对。
05
法律责任
违反禁止行为规定
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 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
粪便等废弃物。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 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 增加排污量。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饮用水水源环 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资 源综合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0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调整
划定依据和程序
划定依据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水 源地环境状况和区域发展需求等因素 进行划定。
污染防治措施
01
02
03
04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 测体系,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 境的治理和保护,减少污染源
的排放;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 源进行清理和整治,确保水质
安全;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性 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0.20
•【字号】黔府函〔2021〕169号
•【施行日期】2021.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县马槽龙潭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1〕169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安龙县马槽龙潭海子农场观音岩等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21〕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州安龙县马槽龙潭、海子农场、观音岩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
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黔府办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9日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改善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有关水源地保护问题的整改,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9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重要要求和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以全面巩固和提升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为目标,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我省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大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法保护管理力度,确保全省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一)近期目标。

到2018年,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完善,应急机制全面建立;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全部拆除,污染源基本消除;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思南县过水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思南县过水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思南县过水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6.02
•【字号】黔府函〔2023〕91号
•【施行日期】2023.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思南县过水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3〕91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思南县过水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铜府呈〔2023〕5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思南县过水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你市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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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2018年11月(总第188期)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概况
全省有9个中心城市即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凯里市、兴义市、铜仁市、毕节市、都匀市上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监测数据,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黔环通[2014]220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根据全省水环境管理工作安排,将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地调整为25个。

根据铜仁市环境监测站报告《关于对铜仁市中心城区桐梓坳水源地停止监测的报告》(铜环监测[2015]34号)以及省环保厅同意,从2015年11月起全省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地调整为24个。

根据贵州省环保厅报送环保部报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全省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监测断面的报告》(黔环呈[2018]26号),从2018年4月起全省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地调整为23个。

其中:贵阳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阿哈水库、汪家大井(南门河)、南明河、红枫湖、百花湖、花溪水库、北郊水厂;遵义市2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南郊水库、北郊水库;六盘水市2个生活饮用水源地:梅花山水源、阿勒河水源;凯里市4个生活饮用水源地:龙井水厂、普舍寨水厂、金泉湖水厂、里禾水库;安顺市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夜郎湖水库;兴义市3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兴西湖水库、木浪河水库、围山湖水库;铜仁市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鹭鸶岩;毕节市2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倒天河水库、
利民水库;都匀市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水库。

一、监测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的通知》(黔环通[2012]234号)文件要求:①2013年1月开始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必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表2全部项目及表3中优选31项,湖库型水源地每月补充监测叶绿素、透明度;②每年6月或7月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

本月报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表1贵州省地级以上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备注
地表水型水源地
常规监测
必测项目
(61项)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除化学
需氧量、表2全部项目及
表3中优选31项。

每月监
测一次
湖库型水
源地每月
补充监测
叶绿素、透
明度指标。

全分析
必测项目
(109项)
(GB3838-2002)表1、表2、表
3全部项目。

每年6月或7
月监测一次

下水型必测项目
(23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每月监
测一次
--
水源地
全分析
必测项目
(39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每年6月或7
月监测一次
二、水质状况
本月9个中心城市上报的23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上月及去年同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本月达标水量为7211.7712万吨。

表22018年11月贵州省中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号市(州)


水源地名称水源地类型
取水量
(万m3)
取水总量
(万m3)
超标
项目
超标
倍数
备注
1
贵阳市
7红枫湖湖库型1398
2963.93
2百花湖湖库型323.93新增3汪家大井地下水型180原南门河4北郊水厂湖库型258新增5花溪水库湖库型151新增6阿哈水库湖库型335
7南明河河流型318
8
遵义市2南郊水库湖库型225
359
9北郊水库湖库型134
10
六盘水市2梅花山水源湖库型409.259
409.259
11阿勒河水源湖库型0
新增
水源地类型更改
12安顺市1夜郎湖湖库型353353
13
毕节市2倒天河水库湖库型294
330
14利民水库湖库型36
15铜仁市1鹭鸶岩河流型167.8167.8
16
黔东南州4龙井水厂地下水型38.6602
88.5822
17金泉湖水厂湖库型 1.3679新增18普舍寨水厂河流型48.5541
19里禾水库湖库型0
20黔南州1茶园水库湖库型177.7177.7
21
黔西南州3兴西湖水库湖库型308.7
2362.5
22木浪河水库河流型561.6新增23围山湖水库湖库型1492.2新增
编写部门: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报告签发:涂志江
报告审核:周宁
傅成诚
数据处理:葛丽颖
报告编写:葛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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