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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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刘继永;李秀兰;张慎忠【摘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我国医学卫生事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在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等方面有一致性,如何实现这两方面工作的衔接就很有意义.南京医科大学在这方面较早进行了试点和探索,本文介绍了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双向接轨”工作,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期刊名称】《医学教育管理》【年(卷),期】2016(002)005【总页数】4页(P647-650)【关键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作者】刘继永;李秀兰;张慎忠【作者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南京21116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31993年卫生系统开展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 1998年教育部试行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本质上其临床培养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临床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均要求掌握二级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处理,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既然临床培养目标一致,那么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就是理所当然,也是势在必行的了。

我国自1998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其培养规模迅速发展。

尤其是从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生为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正“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2]。

这种转变对临床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医学人才的储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日渐凸显。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卫生部门不再主管医学研究生教育,所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专科医师标准化培训等和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之间出现了衔接问题,在人才培养、培训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3]。

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专项计划

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专项计划

The Shanghai Municipal Clinical Medicine Professional Degree Reform Pilot Project has been established with the primary objective of advancing the caliber andpetitiveness of clinical medical education in Shanghai. This pivotal initiative is dedic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prehensive reforms within the professional degree system, the enhancement of curricular structures, the facilita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partnerships, and the cultivation of individuals with practical proficiency and innovative mindset. The overarching aim is to cultivate a cadre of highly proficient clinical medical experts capable of meeting the escalating demands of the healthcare sector, thereby contributing to the overall progress of healthcare in Shanghai and its environs.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项目已经建立,主要目标是推进上海临床医学教育的精准和活性。

这一关键举措致力于在专业学位系统内实施全面改革,加强课程结构,促进跨学科伙伴关系,培养具有实际能力和创新心态的个人。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本市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本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本市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负责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标准、培训大纲、培训考核的规定,开展培训医院评估认定、培训标准细则制定、培训过程指导和考试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

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医院要成立本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各培训医院在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招录培训对象数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培训医院带教能力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需求,确定下一年度各培训医院的招录计划。

第九条各培训医院按下达的招录计划数,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组织招录,并将录取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张勘【摘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保证临床医师专业水平和临床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上海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新医改启动以来,上海市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项工作之一,进行系统、深入推进。

本文梳理了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发展概况,介绍了新医改以来上海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进行的探索及改革中一些亮点,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效;措施医学教育是由医学院校基础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成的连续统一体,其中毕业后医学教育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两个阶段,是医学生在完成医学院校基础教育后接受某一学科规范化专业培养的教育阶段。

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点在临床专业技能培训方面,是医学教育的特有阶段,也是国际通行的培养高质量临床医师的必经之路。

目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乃至许多发展中国家均已建立了政府主导的、较为成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993年卫生部在上海召开首次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会议,并印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

2009年4月,卫生部等部多个部委联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上海是我国首批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省市之一,在此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仍存在明显的不足。

新医改以来,上海深入贯彻国家医改方案,并结合原有工作基础,努力探索在全市统一的公共平台上建立具有统一标准规范、进行统一考核评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将其作为提高本市临床医师队伍、尤其是基层临床医师队伍的实际诊疗水平、确保临床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发展概况、新医改背景下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考进行了梳理介绍。

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篇一: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本市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逐步建立与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培训科目设置和培训时间住院医师培训按卫生部规定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小儿外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18个临床学科和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和中医全科等7个中医学科开展,培训时间均为3年。

三、培训内容与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

业务培训以在培训基地的带教医师指导下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大纲从事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为主。

四、考核类型与方式(一)公共科目考试: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细则》要求的公共科目,并结合医学专业学位课程要求,考试科目由上海市住院医师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实施。

(二)轮转考核:住院医师在完成按培训标准规定的每一科室轮转培训后,由各培训基地组织有关带教医师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培训内容及考核项目要求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在培训登记手册中记录。

(三)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各培训基地组织有关带教医师组成考核小组,对住院医师该年度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轮转时间和完成培训要求的情况等进行审查,达到要求者才能参加年度考核。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10大问题解读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10大问题解读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实施办法》⾃2011年7⽉1⽇起施⾏,针对本办法,很多⼈住培⽣都会有所疑问,⼩编特整理了10⼤问题解读,供⼤家阅读。

⼀、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体现在哪些⽅⾯?解读: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实⾏住院医师招录和专业学位硕⼠研究⽣招⽣相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学位硕⼠研究⽣培养相结合、临床医师准⼊标准与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相结合。

执业医师考试频道为⼤家推出【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课程!】考⽣可点击以下⼊⼝进⼊免费试听页⾯!⾜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家的取证梦想助⼒!⼆、本实施办法中的“临床医学”包括哪些⼀级学科?解读:本实施办法中的“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医学、⼝腔医学和中医学。

三、参加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项⽬的培训对象为何种⾝份?解读:参加该项⽬的培训对象具有硕⼠研究⽣和住院医师的双重⾝份,接受⾼校和培训医院的双重管理。

四、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项⽬⾯向哪些⼈招⽣?解读:该项⽬的招⽣对象原则上为参加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

五、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项⽬的招考⽅式有哪些?解读:招考⽅式有两种: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并根据教育部当年研究⽣招⽣⼯作要求组织实施;研究⽣⼊学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由各⾼校和培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六、培训课程如何设置?解读:培训课程由政治理论课、外语、基础理论及专业课三部分组成,基础理论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共科⽬相结合,专业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纲中规定的专业理论课相结合。

七、临床技能训练如何进⾏?有何标准和要求?解读:应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临床技能训练,完成临床培训轮转,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规定的各科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可行性探究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可行性探究

( ) 一 医学专业学位研 究生与住 院 医师规 范化培训 具有

致性。
根据 教 育 部 《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行 办 法 》 临 中关 于 临 床 医 学 硕 士专 业 学 位 、 临床 医 学 博 士 专业 学 位 授 予 学 位 的 相 关
标 准 , 士专 业 学 位 授 予 需 达 到 卫 生 部 颁 发 的《 院 医 师 规 硕 住
忽 略了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 临床技能的实践和积 累。
是 不 同的 。 科 学 学 位重 点 培 养 的 是 人 才 的 研 究 能 力 , 专业 学 位重 而 点 培养 的是 人 才 的 知 识 或 技 术 的应 用 能 力 。我 国 目前 存 在 着科 学学 位 占主 要 地 位 , 业 学 位 未 获 得 足 够 重 视 , 其 定 专 在 位 上两 者 界 限模 糊 。在 研 究 生 毕 业 后 进 入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训 年 限 的 问题 上 , 往 把 科 学 学 位 和 专 业 学 位 摆 在 一 起 , 往

( ) 二 医学 专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与 住 院 医 师规 范 化 培 训 存 在

定矛盾。

医学 专 业 学位 研 究 生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的 异 同
随着我 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 卫生部基本上不再 主管 医 学研 究生教育 , 故卫生部 出台 的住 院医师 培训制度 、 专科 医
我 国医学教育制度与西方教育制度存在很 大差异 , 较合
理 的系 统 性 结 构 尚未 完 全 形 成 。 我 国 的 医 学 教 育 体 系 比较 复 杂 , 制 上 存 在 不 同 层 次 。学 制 的不 统 一 造 成 了 临 床 能 力 学

2012年对于发展中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

2012年对于发展中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二○一二年工作总结和二○一三年工作要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2年度工作总结2012年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医学院迎来了创建60周年华诞。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医学院持续推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积极探索医学人文精神与医学科学精神交融的教育模式。

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与医学文化传承及交流等方面,全力配合国家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全面推动世界一流医学院校目标的实现;全方位促进基于转化医学的卓越医学教育体系的构建;全视野彰显医学教育成果的积累。

一年以来,医学院善于传承、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和可喜的成绩。

一、增强人才制度建设与学院文化建设的凝聚力,人才工作开创新局面1.强化人才基地与制度建设,增强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软实力在坚决贯彻“人才强院”的主战略的引领下,切实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手段,以提高教学及科研水平、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导向,以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大力建设师资学术队伍。

2012年,医学院入选首批上海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以转化医学为理念,整合基础和临床的优势科研力量,充分发挥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形成了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的跨学科大平台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力引进、培养和储备了一批能够较好开展转化医学研究并提升医学学科水平的不同层次的优秀人才,为转化医学研究构建了人才基地和人才储备。

推广实施人才引进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引进人才的弹性聘期考核制度,以“3+3”为人才聘任考核时间段,进行中期和第二阶段考核;牢固确立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实现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共同进步的良性发展局面;坚持继续拓展新生力量的事业发展空间,深入推广助理研究组长(co-PI)培育计划至各附属单位。

教改医改互动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doc

教改医改互动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doc

教改医改互动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上海市人民政府医学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医学教育既要符合教育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医学人才成长的特有规律。

国际经验表明,临床医师作为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很高的专业人才,其养成必须经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

其中,院校教育侧重于理论知识学习、辅以临床实践;毕业后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加以落实。

在教育部、卫生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自2010年起,上海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实施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出台了包括培训基地认定、培训标准、质量控制、培训考核、培训效用、培训对象招录、身份认定、收入待遇、社会保障、学位衔接、经费保障、组织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下面,我就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意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院校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后,接受规范的临床技能培训,由一名医学生转变为一名合格临床医师的过程。

首先,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长期以来,无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医学生个人,都对院校教育高度重视,却忽视了医学毕业生临床技能培训在临床医师成长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由于没有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体系,缺乏统一标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培训质量不高,医师的成熟期明显延迟,事业的巅峰期明显缩短。

同时,由于医学生毕业后在哪一级医院工作就在哪一级医院接受住院医师培训,导致毕业后在大医院工作的成了大医师,在社区卫生中心工作的当一辈子小医师,难以承担“守门人”的重任。

就上海而言,尽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已经比较完备了,但由于群众对基层医生还缺乏足够的信任,小病涌向大医院的现象还很普遍,阻碍了合理梯度就诊秩序的建立,也导致“看病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为加强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5号),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培训医院的申报及评审认定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是本市住院医师接受规范化培训的场所。

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均可申报培训医院,一家医院可同时申报多个住院医师培训学科。

第三条全科医学科培训场所由综合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由综合性医院统一申报。

第四条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培训医院标准,对申报医院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由市联席会议认定、公布,并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督导,每3-5年组织一次重新认定。

第二章培训医院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六条培训医院须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设置、教学场地、教学设备、专业书籍和期刊。

第七条诊疗条件、设施(包括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年门急诊量、配备的专业诊疗设备等)和业务范围能够达到培训学科的标准要求。

浅谈上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浅谈上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训基 地建 设 时, 相关部 门设 置 了一定的准入 门槛 , 但 由于各 家培
训 医院在等级 、 学 科 发 展 及 工 资待 遇 等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 造 成 各 培 训 基 地 之 间 水平 有 较 大 的 差 距 。 这 一 差 距 甚 至 在 三 级 甲等 医 院
管 部 门为 核 心 , 而 部 分 科 室 自身 参 与管 理 和建 设 的 意 愿 和 能 力 不 足。 实 践 证 明这 一方 式 无 助 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质 量 的 提 高 , 工 作 中出 现 混 乱 和 失 误 的 可 能 性 大 大 增 强 。 同时 , 在 监 管 方 式
医 改 方 案 的基 础 性 工 作 。 2 0 1 0 年上 海 在 全 市 范 围 内统 一 实 施 住
订“ 培训暨劳 动合同” , 培训期 限全部 纳入合 同期限 , 依法享受如
享有 “ 五险一 金” 等相关 福利待 遇。 按 照 不 同的 学 历 和 资 历 并 且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制度 。 2 0 1 1 又颁布 《 上 海 市住 院 医 师 规 范化 培 参照其所在培训 医院同类 人员水平, 发 放培训医师的工资待遇 。
2 资 金 不足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在 住 院 医 生 规 范化 培 训 项 目中, 财 政 投 入 按 照 规 定 由政 府 、 培 训 单 位 和 未 来 的用 人 单 位 共 同承 担 , 在 住 院 医 生与 用 人 单 位 签
院的条 件, 而各级 医院的水平参 差不齐, 这 样 我 国 医 疗 队伍 的 整 约 前 , 用人 单 位 在 该 项 目中应 该 承 担 的 1 / 3 的 费用 由上 海 政 府 垫 体 水平 就 很 难 提 高 。 上世纪 8 0 年 代开始, 全 国 在 多 个 地 方 住 院 培 付 。 签 约后 , 用 人 医院 将 向上 海 政 府 出资 “ 购买: ’ 他们 , 所 得 费 用 训的试 点工作。 经过 1 O 多年 的经验 总结, 确 定 了一 套 较 为 完 整 的 循 环 归 入 上 海 住 院 医 师 培 训 基 金 。 但 目前 还 没 有 完 全 兑 现 此 财 住院 医师规范 培训 的模式 和制度 。 上 海 作 为 全 国 首 批 开 展 试 点 政 支持。 此外 , 按照规 定 , 住院 医师 的培训 对象将 与培训 医院 签 的省市, 近 几 年 重 点 推 进 住 院 医 师 规 范化 培 训 制 度 , 并 把 其 作 为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财政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有关医院,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卫科教〔2010〕5号)精神,为确保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财政局二○一○年九月十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确保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批准,在市卫生局设立“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筹集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出资。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原则:(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二)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筹集第五条市卫生局设立“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专门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人力成本核算。

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试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试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于2010年10月启动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项目。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改革项目,提高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沪卫科教【2011】21 号)为依据,结合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事业,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

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事业服务。

2、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身心健康,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临床实践技能。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相关外文资料。

熟悉本学科国内外临床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临床工作能力。

4、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临床科研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

二、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为4年。

硕士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导师组签署意见,经培养单位、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一年。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探索与思考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探索与思考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探索与思考
01 引言
03 探索
目录
02 分析
引言
随着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已成为医学教育的两个重要环节。然而,目前国内外的情况显示,这两个环 节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有必要将两者 进行并轨,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本次演示将就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 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实现方法和思路进行探讨。
探索
在现有政策和制度框架下,为建立一种能够有效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质量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水平的并轨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1、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支持,推动政策调整和制度创 新,为并轨培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机构合作:加强高校、医院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协同培养机制, 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6、职业发展支持:为学员提供更全面的职业发展支持包括就业指导、职业规 划、继续教育等方面帮助学员更好地适应医疗行业的发展需求提升职业竞争力。
7、推动国际化交流: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提升并轨培养的国际化水平使 学员能够了解国际先进的医学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理念与技术推动我国医学教育 和规范化培训的国际化发展。
分析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优势
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具有以下优势:
1、提高培养质量:通过将研究生教育与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可以更好地整合 教育资源,提高培养质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增强实践性:研究生在接受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及早接触临床实践,增 强实践能力。

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项目

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项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项目篇一:医学研究生四证合一及规培政策一览医学研究生四证合一及规培政策一览20xx年12月17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就《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1、20xx年起新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确保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4证;2、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批准64所高校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64所院校名单1北京大学33山东大学2北京协和医学院34泰山医学院3首都医科大学35滨州医学院4南开大学36郑州大学5天津医科大学37河南科技大学6河北联合大学38新乡医学院7河北医科大学39武汉大学8中国医科大学40华中科技大学9辽宁医学院41中南大学10大连医科大学42南华大学11吉林大学43中山大学12延边大学44暨南大学13北华大学45汕头大学14佳木斯大学46广西医科大学15哈尔滨医科大学47四川大学16复旦大学48重庆医科大学17同济大学49泸州医学院18上海交通大学50贵阳医学院19南京大学51遵义医学院20苏州大学52昆明医科大学21东南大学53大理学院22江苏大学54西安交通大学23南通大学55延安大学24南京医科大学56宁夏医科大学25徐州医学院57新疆医科大学26浙江大学58青岛大学27温州医学院59扬州大学28安徽医科大学60南方医科大学29蚌埠医学院61第二军医大学30皖南医学院62第三军医大学31福建医科大学63第四军医大学32南昌大学64西安医学院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名单(以学校代码为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路线图20xx年12月31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正式建立;20xx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培训期间待遇
政府:卫生局出一部分 医院:医院津贴 科室:在科室临床轮转,给一部分 每月4000-5000元
初步成效与经验体会
1、初步建立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制度 从反对、质疑,到基本赞成,支持率在提高 整个培训流程基本理顺
2、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得到加强提高 青年医生重视临床能力
3、考核制度比较严格、规范、统一,最重要!
专科医生培训制度
专科医生培训计划 时间3-5年 建立临床fellow培训制度
新生儿专科医生轮转计划
新生儿病房、NICU 新生儿急诊、新生儿门诊
轮转科室
时间(月)
轮转内容
1、新生儿病房 2、新生儿外科病房
24 担 任 总 住 院 医 师 工 作 , 其 中 有 1 年 在
NICU
1
在第1年轮转,跟外科医师值班
The CanMEDS
3、合作技能教育:Collaborator 是培养医生在卫生保健系统中有效工作, 目的是达到最佳病人照顾
4、管理能力教育:Manager 是培养医生参与卫生保健组织,并组织实践, 决定资源的分配,促进这个组织的有效发展
The CanMEDS
5、健康教育:Advocate 是培养医生使用他们的专业技术对病人、社团和人 类的健康和福利产生影响
考核工作 一个设在市医学会,负责培训和质量督导工作
二、制度设计
政府主导设计制度 上海市卫生局组织设计整个制度 上海市医学会制定管理细则 广泛征求意见
三、设置培训科目
临床学科(18个):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 诊科、神经内科、小儿外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 科、精神科、康复科、麻醉科、影像科、检验科、临 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
五、招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培养模式分析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培养模式分析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培养模式分析雷笑瑜;张勇;黄卓;杨凯;张新升;陈博【摘要】作为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并存存在矛盾,造成了教学资源浪费。

笔者对两者并轨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施思路与难点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将两者进行科学的统一,建立适应毕业后教育培养需求的“双轨合一”培养模式。

%As the main part of medicla eduac tion after graduation,contradictory in the coexistenceo f ts andardized traiin ng for resident doctors and education for postgraduate students with profse sional degr ee in clinical medicine exists, which ac uses the waste in educational resources.The authors discusst he necessity,feasibility,implementing ideas and diffi-culties,and suggest the scientific unity of the two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combined training model” suitable with the educational training after graduation.【期刊名称】《现代医院管理》【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3页(P65-67)【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双轨合一【作者】雷笑瑜;张勇;黄卓;杨凯;张新升;陈博【作者单位】天津市眼科医院科教科,天津市300020;天津市眼科医院科教科,天津市300020;天津市眼科医院科教科,天津市300020;天津市眼科医院科教科,天津市300020;天津市眼科医院科教科,天津市300020;天津市眼科医院科教科,天津市3000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7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明确提出了学位衔接问题: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的办法,局部统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和方式。

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

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

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
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是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改革
举措。

该政策的目的是将临床专业硕士(MS)和规范化培养(规培)
并轨,以提高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水平。

根据相关政策,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意味着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将参
与规范化培养计划,接受与规培生相似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培养。

这意
味着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将有机会在实际临床工作中运用他们所学的
理论知识,并与临床专业医生合作,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临床实践。

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
养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参与规范化培养,临床专业硕士研
究生将更加全面地掌握临床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和实践能力。

然而,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需要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标准,以确保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能够获
得充分的实践经验。

其次,需要加强师资力量的组织和培养,以提供
高质量的指导和辅导。

最后,要解决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与临床专业
医生之间的沟通和配合问题,以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临床专硕规培并轨政策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该政策将为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培养机会,以提高其培养质量和水平。

然而,实施该政策也需要面对一些挑战和
困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克服,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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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中福会,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为切实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结合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海市卫生局联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结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行住院医师招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相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相结合、临床医师准入标准与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相结合。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中的“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

第四条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实施;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共同组成专家小组,负责指导相关工作的实施;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各相关高校和培训医院的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此项工作。

第五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的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

第六条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第七条招考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并根据教育部当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高校和培训医院共同组织研究生入学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

第九条培训课程由政治理论课、外语、基础理论及专业课三部分组成。

第十条基础理论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共科目相结合;专业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的专业理论课相结合。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完成临床培训轮转,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规定的各科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为4年。

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各高校应根据本实施办法要求,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

第十四条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二)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三)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四)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论文答辩。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获得研究生学籍,但不纳入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围,不享受国家和高校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补助和生活补贴。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011-08-01 10:00 抵达卫生局5楼503办公室迎面遇到了徐姓副处长代:请问您是徐处长么?徐:你们是谁?代:我们是“规培”住院医师代表,想向领导反映一些大家的实际情况和想法….徐:(眼角看了一眼)有预约么?谁答应你们来的?代:上周四、五两天我们电话预约,均说有事或开会无人搭理,所以才冒昧来访的。

徐:(沉默…) 小李,你来接待一下。

(走了)代表们被带进隔壁办公室。

…….李:你们的诉求我看过了,考试题目是专家委员会定的,不存在质量问题。

“六站式”考试方式也是专家委员会定的,不能将心电图、胸片合并记入总分.代:五道心电图和胸片怎么能决定一个医生的能力呢?李:题目是这么定的,你要是专科医生首先要成为医生。

代:考生都是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有执业执照资格的,都是在临床中踏踏实实工作的,难道就因为答错一道心电图或胸片的考试题目,他就是不是医生了么?李: 反正这是专家委员会定的,你们必须通过上海的考试。

代:我们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是上海卫生么不能像北京、天津的“规培”,先签订单位,再有所在单位委派出来培训呢?李:如果签订了单位,医院是不会把你们放出来培训的,工资、奖金、保险等医院是不会替你们出的。

代:这个规培项目是政府立项,财政资助,每个住院医师都有人头费,给每家相关单位都有200万-1000万的补贴,用这笔前填补单位委派培训的空缺不是即经济又合理么?李:…..(沉默无回答)代:规培名额不是按照医院岗位需求数量来决定的。

培训1-3年后,住院医师合格后发现没有岗位了,怎么办?李:上海医疗改革的出发点要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

小医院没人去,大医院挤破头。

老百姓也不信任小医院。

所以要培训你们,把博士、硕士重点充实到非三甲医院、社区医院去。

你们就是太专科了,你想到了小医院你需要综合的外科、内科知识,这样小医院的水平就提高了。

代:也就是说,培训完,绝大多数人是去不了三甲医院,而只能自寻出路,到社区、区级小医院去了。

那就是,培训完了,摆在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去小医院,另一条离开上海,是么?李:这是你的理解。

代:小医院如果收入待遇高,国家投入多些,善待住院医生。

博士硕士不就自然愿意去了么。

规培计划实质目的就是为了套牢硕士、博士级别的专科医生,逼迫去小医院么?李:….(沉默无回答)代:有全科专业的医生,就业目标就是基层医院。

为什么非要把专科医生拉去做全科医生的工作呢?李:这个规划是卫生局及专家委员会定的。

代:这是规培考试第一次考试,通过率近60%,这次补考是针对这次考试没有通过的同志么?李:是的。

代:哪们不过考哪门还是全考?李:现在的专家意见是全考,你们的要求是“仅考不通过的”,我们会向专家委员会反映的。

代:考试时间能提前到10月底之前么?否则会影响下一年度主治医师报考时间和找工作的。

李:我们会向专家委员会反映的要求,目前初定是12月份。

代:有考试通过率的说法么?李:没有这个说法,60分及格。

当然,我们也要看总体情况,看看具体考生在整体排名中的位次。

代:考试通过,但排名靠后的会被拉下来判为不合格么?李:是的。

代:考试到底看分数还是看通过率?李:专家委员会来把握决定。

代:考试通过率这个低,上海卫生局是怎么考虑的呢?李:经过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要严格把关。

其次,一下有太多的住院医师同时就业,上海(就业)压力太大。

代:也就是说有人三年培训后,有可能既没有工作岗位,也拿不到“上海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了?李:是的,考核不通过,同意继续培训的可以继续培训,不接受的,可以走人。

代:考试题目大家普遍反映偏难偏怪,会误导大家把大量精力集中在应付考试,而忽略临床工作的。

李:这种情况,我们是考虑很周全的。

想拿到合格证除了要通过考试,还有日常工作表现,基地医院评价、医德医风考评等近十余项,哪项不合格,都不会发证的。

(得意)代:…..(无语)代:我们希望专家委员能深入实际,了解我们“规培”住院医师的实际情况,下来听听我们的心声。

我们都已经快年过30了,总算毕业了,还不能参加工作,面临父母退休无力赡养,成家、生孩子无力照顾抚养的尴尬处境。

希望专家及领导能设身处地的为我们多考虑一下。

李:你们回去听消息吧。

代:麻烦您尽快向专家委员会及领导反映情况我们很焦急的。

李:好的。

代:谢谢老师,再见!2011-08-01 11:30 走出卫生局……看到大门前好多带着铺盖卷、贴着大字报的上访者,心中一阵悲凉。

一次惨绝人寰的***,一场医学未来的灾难,一场处心积虑的阴谋,一场名利仕途的政绩,一场遗臭万年的游戏。

不会再有诚心对待这个社会,心已经死了。

再不会有人认真对待这个社会,再不可能去拯救病患,因为医师已经死了。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若干政策解读1.Q:康复治疗师是否应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A:不纳入。

康复治疗师属于技师范畴,其性质类似于放射技师、护师。

康复治疗师是按照康复医师制定的治疗方案对病人进行治疗,其权限不同于医师。

在发达国家,康复治疗师也不需要接受住院医师培训。

但目前康复治疗师来源比较复杂,培训也不规范,由于其也在病人身上从事治疗操作,因此需要以另外的途径对其培训进行规范。

2.Q:拟从事检验医学工作的何类毕业生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检验医师的出口和职称晋升问题如何解决?A:拟从事检验医师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的检验医学专业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检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甚至检验专业的硕/博士(无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者),不列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因为按照我国现有规定不允许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不可能向检验医师发展。

但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其进行临床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检验医师属于执业医师的一个分支类别,2003年10月中国医师协会成立了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2004年卫生部在我国专科医师准入制度的试点工作时,确定在首批专科医师准入制度建立行列中纳入检验医师。

检验医学隶属于临床医学范畴,是临床医学的一部分,成为检验医师的人员应该具备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两方面的基本素质。

卫生部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中提出:“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在我国,检验医师原则上可以是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经实践和考核获取执业医师资格,再进行检验医学培养,考核合格后获得检验医师资格。

自2001年以后,卫生部建立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为临床检验专业设立了临床医学检验学,在晋升职称时,可以从医师系列晋升。

3.Q:培训科目和医院临床科室及岗位设置如何对应?执业资格如何与培训项目相衔接?A:内科: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风湿科、变态反应专业、老年医学科、传染科(感染科)、肠道传染病科、呼吸道传染病科、肝炎科、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结核病科、地方病科、职业病科、职业中毒科、尘肺科、放射病科、物理因素损伤专业、职业健康监护专业外科:外科、普通外科、肝脏移植科、胰腺移植科、小肠移植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肾脏移植科、胸外科、肺脏移植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心脏移植科、烧伤科、整形外科、运动医学科妇产科: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儿科、新生儿科、小儿传染病科、小儿消化内科、小儿呼吸内科、小儿心内科、小儿肾病科、小儿血液科、小儿神经内科、小儿内分泌科、小儿遗传病科、小儿风湿免疫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科、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科急诊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皮肤科、皮肤病科、性传播疾病科眼科:眼科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耳科、鼻科、咽喉科精神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科、司法精神专业小儿外科: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小儿骨科、小儿泌尿外科、小儿胸心外科、小儿神经外科、小儿肿瘤外科、新生儿外科康复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诊断专业)、核医学科、超声诊断科、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科医学检验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和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和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临床病理科:病理科口腔科:口腔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正畸科、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全科医学科肿瘤学:肿瘤内科、肿瘤外科、放射治疗科中医内科:中医内科、中医肿瘤科、中医急诊科、中医老年病科中医外科:中医外科、中医肛肠科、中医皮肤科专业中医妇科:中医妇、产科中医儿科:中医儿科中医针推: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中医康复医学专业中医骨伤科:中医骨伤科中医五官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口腔科专业、中医全科:中医全科不能归类:中西医结合科、医疗美容科、临终关怀科、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4.Q: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是否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A: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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