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央音乐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1.学科导向原则。
选派工作坚持面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学校学科发展需要,以学校重点学科、优势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建设需要为导向,为“211工程”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建设发展培养具有国际教育背景的优秀人才;2. 一流标准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选派工作的高效益,坚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或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3.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坚持做到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增强透明度。
二、选派学科专业主要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特别是优势学科专业领域选派。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选派名额每年选拔2-3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进行联合培养。
五、选派人条件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3. 选派人必须为就读高校的脱产全日制在读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并同时满足以下类别条件:(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招生简章2023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招生简章2023
一、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
1.具有完整学历教育背景,具备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有志从事音乐科学研究的本科毕业生;
2.符合音乐学院相关研究领域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术绩效;
3.具有学士学位的学生,具有一定的研究背景和学术能力。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法定资格,并通过专业领域和研究能力较高的学习考试;
2.具有完整的音乐科学理论和实践知识;
3.具有较高的研究素养和科学精神;
4.学习态度端正,严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报名时间
1月1日-2023
五、报名程序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2.经学院审核批准,参加网上报名;
3.参加学校考试;
4.等待被录取。
六、考试说明
5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和技能等;
3.考试形式:现场笔试和口试。
七、录取
经中国音乐学院审核查,结合考试成绩,确定最终录取人选。
八、相关费用
学费:学生参加学校招收博士生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音乐学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对从事的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创造性科研和高水平专业教学的能力。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六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注:博士研究生最晚应在两年半的学习时间内完成。
四、中期检查课题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培养学制内的二年级下学期举行课题项目中期检查,博士研究生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课题制博士•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对进展正常的课题,将继续资助;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暂停资助。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中国音乐学院课题制博士•课题与经费管理办法》。
原招生办法博士研究生应在二年级下学期举行开题报告答辩,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
五、学位授予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对从事的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创造性科研和高水平专业教学的能力。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六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注:博士研究生最晚应在两年半的学习时间内完成。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音乐学类1.主科(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1)音乐作品听辨(2)音乐学基础理论: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专业音乐教育学考生笔试要求与音乐美学考生相同)3.和声、作品分析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须一式三份)。
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音乐编辑与出版1.主科(1)笔试(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2)口试(书报刊策划及编辑出版知识,案例剖析)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撰写的图书选题或报刊栏目策划方案一份;大学毕业论文一份,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u音乐艺术管理1.主科(1)笔试:艺术管理命题写作(2)口试:策划制作项目或专业知识阐述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经公开实施后的策划方案(需提交与之配套的实践光盘);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
u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doc
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评选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并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奠定基础。
第二条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部负责组织进行。
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学院要求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三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为:由答辩委员会做初步推荐、系务委员会根据名额做进一步筛选、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专家进行复评审定。
第四条评选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评选年份的上一个学年度在我院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每次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4篇。
同时推选出最优秀的1-2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六条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深刻,可推动和加强本学科的学科建设。
2.所采用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问题直接有效,并具有一定的开拓性,突显研究成果的价值和意义。
3.材料翔实,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文字表达准确。
论文写作符合学术规范。
第七条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邀请为下届导师工作交流会做专题发言;并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八条中央音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公布。
任何部门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考生姓名
拟录取学院
拟录取专业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成绩
备注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申请-考核制
总成绩 81.10 79.73 72.07 77.77 67.50 71.47 72.48 81.17 80.48 64.48 70.30 85.00 81.33 78.40 72.83 70.33 72.90 74.73 73.70 78.55 74.62
备注
陈翠花 药学院 史旭芹 药学院 马瑜璐 药学院 张蔚 药学院 何凤军 药学院 欧春艳 药学院 孟晶 药学院 王秋琴 第二临床医学院 陈采益 第二临床医学院 郭慧慧 第二临床医学院 李倩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
徐慕鸽 基础医学院 刘飞祥 基础医学院 蒋日磊 基础医学院 李兰 王旺 季漪 王一 陈绪 王磊 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考生编号 103156111010002 103156111010014 103156111010017 103156111010019 103156111030061 103156111030081 103156111050127 103156111040107 103156111040109 103156111050137 103156111050140 103156111010022 103156111010023 103156111010024 103156111010030 103156111020035 103156111020036 103156111020039 103156111020059 103156111020043 103156111020046 103156111020049 103156111020051 103156111010029 103156111020053 103156111030062 103156111030087 103156111030068 103156111030075 103156111030080 103156111030082 103156111030088 103156111030090 103156111040096 103156111040099 103156111040108 103156111030079 103156111040111 103156111040115 103156111040117 考生姓名 拟录取学院 拟录取专业 方剂学 方剂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外科学 中医外科学 中医外科学 中医外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195 219 218 164 177 163 210 178 221 203 193 137 186 215 209 207 241 218 200 206 212 188 210 225 218 237 216 214 198 179 214 214 240 177 225 210 219 164 203 223 240 92.0 80.0 94.4 80 79.6 88.2 80.0 95 73.0 80.0 68.9 86.5 92.3 92.0 87.3 91.1 88.4 92.3 92.3 86.8 95.0 93.8 83.8 95.6 87.9 88.4 93.0 76.8 64.4 90.8 78.8 91.4 92.0 90.3 94.6 83.4 91.8 69.0 75.3 86.3 86.0 总成绩 78.50 76.50 83.53 67.33 69.30 71.27 75.00 77.17 73.33 73.83 66.62 66.08 77.15 81.83 78.48 80.05 84.37 82.48 79.48 77.73 82.83 78.23 76.90 85.30 80.28 83.70 82.50 74.07 65.20 75.23 75.07 81.37 86.00 74.65 84.80 76.70 82.40 61.83 71.48 80.32 83.00 备注 蒋敏玥 基础医学院 杨雁 基础医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
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生接收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
三、接收推免生名额分配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号文件规定,我院2016年共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6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系的专业设置、学生数和研究生导师数等情况,确定各系接收推免生名额(见附件一)。
四、接收条件1.依据《中国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见附件二)的推荐条件,对推免生资格进行复核。
2.我校不接收外校推免生报名,不接受跨专业跨研究方向推免生报名。
五、工作程序1.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接收条件对选报我院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确定复试名单。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
经复试后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
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该考生,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3.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中央音乐学院2016、2017艺术硕士(MFA)最新招生简章 复试参考书目 笔记 内部资料 保过资料.docx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刘吉典编著
世纪戏曲音乐发展的多视角研究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刘正维编著
律学
律学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缪天瑞著
电子管风琴
电子琴即兴演奏法
辽海出版社(1999)
沈晓明著
管风琴演奏艺术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
沈晓明主编
音乐治疗学
音乐治疗导论
世界图书出版社(2008)
高天著
音乐治疗学基础理论
世界图书出版社(2007)
高天著
接收式音乐治疗方法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
高天著
艺术嗓音及嗓音
医学
歌唱医学基础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
冯葆富等编著
嗓音医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韩德民、Sataloff主编
歌唱动力学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
袁静芳主编
民族器乐(修订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袁静芳著
汉族民歌概论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江明惇著
民族器乐的体裁与形式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叶栋著
中国民歌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
周青青著
民族音乐学译文集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
董维松、沈洽编
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
杨儒怀著
曲式学(上、下)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苏)伊·斯波索宾著,张洪模译
曲式学(修订版)
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美)柏西·该丘斯著,缪天瑞编译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招生简章
我国艺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艺术院”)是一所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声誉的艺术研究机构,其办学历史悠久,师资雄厚,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和学术资源。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高水平的艺术研究人才,艺术院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
以下为艺术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艺术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需要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确定。
本次招生计划涵盖艺术研究、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相关学科,共计100名。
二、招生专业1. 艺术研究2. 美术学3. 音乐学4. 舞蹈学5. 戏剧与影视学三、招生条件1. 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具有较扎实的本学科基础;2. 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艺术综合素养,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3. 遵守我国政府和学校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4. 身体健康,符合拟报考专业的体能要求。
四、招生程序1. 全球信息站报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艺术院招生全球信息站进行全球信息站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2. 考试资格审查:艺术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将获得参加考试的通知。
3. 艺术创作测试/学科基础综合考试:考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艺术创作测试,第二部分为学科基础综合考试。
考试内容和形式将在考前通知考生。
4. 面试:通过笔试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包括学科专业面试和学术素质面试。
5. 录取:考试结束后,艺术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招生政策1. 政策倾斜:对少数民族考生和贫困地区考生将给予政策倾斜,具体优惠政策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艺术院招生实际情况确定。
2. 卓越人才计划:针对国内外顶尖艺术人才,设立卓越人才计划,录取名额和政策将根据统一文件和学院招生计划确定。
六、学习与生活1. 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学习课程和专业理论基础,第二年和第三年为研究生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
中央音乐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博士招生,为满足中央音
乐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增强学科实力,促进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报考者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包括正在攻读本科学位的学生),
有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和教学实践经验;
2.不接受无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者;
3.不接受无音乐专业知识和教学实践经验的报考者;
4.不接受学籍问题不清楚或其他相关资格有问题的报考者。
二、招生方式
1.报考者需报送报考材料;
2.根据审核后的报考材料,学院组织进行笔试;
3.根据笔试结果,进行统一的面试;
4.根据面试结果和报考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情况等,进行专家综合评审;
5.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三、报考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学历及成绩证明;
3.本人简历;
4.单位推荐信及日常工作证明;
5.申请单位导师同意结题或在读证明;
6.个人学术及研究领域的取得成就及最后两年研究成果及鉴定论文
(或题稿);
7.本人通过《教育部权威发布的研究生学历认定指南》,应当能满足
研究生学历要求的材料;
8.其他有助审核者了解申请者学术水平和能力、恰当性的材料。
四、费用负担
1.报考者应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支付报考费用(中央音乐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者须按规定,支付学校的学费、学杂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五、其他事项
1.招收名额数量根据学院审核报考材料及实际情况而定;
2.报考者需对报考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3.招生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央音乐学院所有。
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五篇范例)
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五篇范例)第一篇: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攻读音乐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我院教学结构中的最高层次。
目前我院开设有音乐学、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音乐科技等19个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体现出我院音乐理论研究的学术层次以及音乐创作的实力,标志着我院学科发展的整体水平。
为更好地进行博士生的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第一条培养目标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艺术理论修养;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及技术理论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掌握两门外语;具备创造性研究、创作及担任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学习年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申请学位年限最长可延至五年。
第三条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理论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学位条例的精神和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包括一些基础理论和跨学科的学位课程。
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治学作风,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博士生导师负责。
导师应由本门学科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教授担任。
博士生入学后,如导师认为工作需要,经导师提名,各系也可选派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博士生的副指导教师(简称副导师),在该博士生论文工作期间协助做好指导工作。
副导师名单由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审查批准。
第四条各专业课程安排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应由招收博士生的系部起草拟定。
对博士学位共同课、1主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科目、学分、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声歌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2018年声歌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一、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网上报名表(务必有免冠一寸近照并在报名表上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参见“博附件一”,考试科目参见“博附件二”)。
3.两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须在网上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见博士招生简章下方的附件)。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答辩委员会决议,本院硕士毕业生免交);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交尽可能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假如修读过硕士课程,须提交成绩单。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录取之前验硕士学历或学位
证书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
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报名须知)
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报名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在报名之前必须取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方可报考):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b.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e.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报考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副高以上职称)。
5.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6.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二、网上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采集,网报前应先注册学信网账号,不接收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允许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在职考生报名时须征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2016年博士招生目录为准。
2016年学校十件大事
年学校十件大事20162016⒈年高考再创历史新高,巩固齐鲁名校地位。
2016年高考,我校尖子生数、一本上线数、本科录取数,均再创历91042史新高。
文、理一本上线人,上线率超过全省个百分点。
本科正173690式录取人,录取率﹪,连续五年成为东营市仅有的两所本科过4610千人的学校之一。
人考取清华、北大,人数学满分,人获得体育511保送,人考取中央美院和中央音乐学院。
人被伦敦大学等世界综合508排名前名的名牌大学录取。
继成为山东省第所具有清华和北大双推11荐资格的学校,全省所有资格设立高中国际部的学校之一、南京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伙伴之后,学校又获中国科学院大学基础教育4510杰出贡献奖。
此外,人通过清华大学等众多名校的自主招生,人获6全国学科奥赛一等奖。
其中,人获信息奥赛全国一等奖,实现新的突破。
学校被授予全国中学信息学、物理学奥赛金牌学校。
91⒉一中新校暑期完成搬迁,月日正式开学。
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作为东营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的一中新校,年暑期完成搬迁,月日正式开学。
201691恢弘大气的校舍建筑、现代一流的设施配套、人文气息的文化标识,集学习、生活、健身于一体的书苑式校园,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目前,正按照节点进度要求,平稳有序的进行二期工程建设。
一年来,市委书记申长友专题听取了市一中新校建设进度汇报。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多次主持召开现场调度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
副—— 1市长王吉能每周一次到新校建设工地现场进行调度。
市政府副秘书长孙乐春、市教育局局长梁海伟等领导对市一中新校建设给予了高度关注与支持。
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市一中新校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429月日,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式启动。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音乐美学专业考博考试大纲-分数线-考博辅导-保过-育明考博
招生方式
公开招考
报考类别
定向 非定向 委培 计划内定向 计划内非定向
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分数线
1、考试科目计算方法 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考试科目分为五项指标。
音乐学系:总分、口试、初审、笔试、外语各为一项。 2、录取分数线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含作曲系内不同方向)需加试的科 目:
1.律学方向:(1)中、西音乐史(含作品听辨);(2)作品分析 2.作曲、配器、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A.和声;B.二十世纪作品分 析 3.复调与作品分析方向:A.和声;B.作曲 4.和声方向:A.作曲;B.作品分析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 1.哲学;(音乐学系同等学力考生只加试哲学) 2.同“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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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费用:报考费 200 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经济确有困难者
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
2 月 20 日—3 月 10 日:网上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须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留存一份。 3 月 11 日,本地考生须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和报考费。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 有报名材料和报考费,邮寄日期为 3 月 4 日—8 日,规定时间内未交齐材料视为初审不合格。 3 月 21 日,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网址: 4 月 8 日,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已通过初审需加试的考生到公告栏打印准考证),公布考试日程。 4 月 15-16 日,加试 4 月 17 日,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4 月 18-20 日,考试 5 月 12 日,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
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钢琴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2018年钢琴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
一、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网上报名表(务必有免冠一寸近照并在报名表上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参见“博附件一”,考试科目参见“博附件二”)。
3.至少两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知名音乐家的推荐(《专家推荐书》须在网上下载标准格式并应由专家亲笔签字, 见博士招生简章下方的附件)。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答辩委员会决议,本院硕士毕业生免交);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交尽可能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假如修读过硕士课程,须提交成绩单。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
1。
中央音乐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导师与考试科目
博附件一:专业方向、招生导师与考试科目一、加试科目:(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含作曲系内不同方向)需加试的科目:1.律学方向:(1)中、西音乐史(含作品听辨);(2)作品分析2.作曲、配器、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A.和声;B.二十世纪作品分析3.复调与作品分析方向:A.和声;B.作曲4.和声方向:A.作曲;B.作品分析(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1.哲学;(音乐学系同等学力考生只加试哲学)2.同“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考试科目要求(本专业方向除外):(一)和声:1.分析题:就所给的完整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中的段落进行和声分析,标出调性、和弦及相关的和声进行,并指出它的音乐风格或时代所属。
2.写作题:为给定的高音声部或低音声部旋律,写作大小调风格的四部和声。
(二)作品分析1.分析题:就所给作品画出曲式分析图示,最小曲式单位为乐段或一部曲式。
图示中要求包括准确的曲式名称,小节号,调式调性等内容。
2.简答题:就已给作品,以主题核心材料与布局、写作逻辑与音乐风格、音乐写作手法等角度简要论述。
(三)复调1.写作题:四声部以内(含四声部)对位写作题1-2题。
2.分析题:分析中型以上复调全曲或片段,用图示和文字加以说明。
(四)配器1.简答题:乐器法、配器法知识。
2.分析题:分析所给音乐片段的配器手法。
3.配器写作该科目每项考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总共8小时,分两次考试。
(五)作曲根据所给音乐主题写作一个音乐片段(三重奏以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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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网上报名表(务必有免冠一寸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3.两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在网上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本院硕士毕业生免交)。
5.硕士学位证书,
6.报考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a)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尽可能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b)考生自写的一篇有关自己报考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c)考生准备在博士生阶段进行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d)本人独立撰写的2篇符合报考方向、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各不少于5千字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于正式学术刊物(刊物要求见下文“备注2”说明);或已出版的具有专业学术深度的著作(论文和著作合计数量为2篇或部)。
以上所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面的考试。
五、考试
1.音乐学系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申请提交的论文及课题报告通过审核者,接到通知后方可参加其他考试。
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其中口试要求将所提交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和“课题研究计划”制作为ppt格式,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之后回答口试专家提出的问题。
口试时间每人30-50分钟。
2.其它系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4.参考书目:详见“博附件二”。
5.报考费用:报考费200元。
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经济确有困难者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
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 具体时间详见2016级博士招生时间安排。
六、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考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