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管理制度(修订2待发)
工作室使用规章制度
工作室使用规章制度第一条:工作室使用目的为了规范工作室的使用,保障工作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室成员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室使用范围工作室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室设备的使用;2. 工作室空间的使用;3. 工作室会议的组织;4. 工作室团队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室使用时间工作室的正常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工作室的时间,需提前向负责人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四条:工作室设备的使用1. 工作室设备的使用需谨慎,保持设备的整洁和正常运行。
2. 使用工作室设备时,需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3. 使用完毕后,需将设备清理干净,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五条:工作室空间的使用1. 工作室空间的使用需保持整洁,避免造成垃圾堆积和污染。
2. 使用工作室空间时,需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避免嬉闹打闹影响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3. 如有需要更改工作室布局或进行装修,需提前向负责人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工作室会议的组织1. 工作室会议需提前进行计划,确定议程和参会人员。
2. 会议期间需按照议程进行讨论,确保会议效率。
3. 会议结束后,需及时总结并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工作室团队的管理1. 工作室团队需服从领导的指挥,保持团结合作精神。
2. 团队成员需相互协作,做好各自分内工作。
3. 如有发现团队内部问题,需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协同解决。
第八条:工作室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警告或者处罚,严重者将取消使用工作室的权利。
2. 对于行为不端的团队成员,将视情况采取调岗或开除等措施。
3. 对于财务问题或设备损坏等严重问题,将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理。
第九条:工作室责任1. 工作室负责人需保证工作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工作室成员需爱护工作室设备和环境,保持工作室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3. 工作室团队需积极配合工作,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2005年2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证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工作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证是员工的身份凭证,具有辨识度高、防伪特征明显、易于核验的特点。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证采用统一制式,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信息,并附有员工照片。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证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发放、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如有丢失、损坏工作证的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办。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章工作证的发放第九条入职员工在入职之日起,应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工作证。
第十条入职员工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进行工作证的制作。
第十一条入职员工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色彩照片一张作为工作证照片。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为入职员工制作并发放工作证。
第三章工作证的使用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随身携带工作证,在公司内、外工作期间随时出示。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摘取或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涂改等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使用工作证要注意防丢失、防被盗,如有丢失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第四章工作证的管理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证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管员工工作证信息。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应每季度对员工工作证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工作证的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申请换发、补办工作证的事宜。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做好员工离职时的工作证交接工作,并办理工作证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工作证的处置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工作证及时归还给人事部门。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时未及时归还工作证的,人事部门应当立即通报公司领导,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
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3、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1)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2)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二、高压设备的巡视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讯联络。
4、--------------------------------------一、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
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3、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4、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5、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
2)高压设备的巡视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讯联络。
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特殊作业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涉及高风险作业、特殊工艺作业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工作活动。
第三条特殊作业指对作业人员安全保护要求较高、存在较大危险和特殊工艺特殊设备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是特殊作业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特殊作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作业环境评估与许可申请第五条在进行特殊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确定高风险的特殊作业,编制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计划,并向主管部门申请特殊作业许可。
第六条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计划应当包括作业环境评估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评估、特殊作业落地方案、特殊作业许可申请等内容。
第七条作业环境评估应当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要详细记录作业环境特点、存在的危险因素、风险分析等内容。
第八条特殊作业风险评估要根据作业环境评估结果,确定特殊作业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特殊作业落地方案应当包括特殊作业操作程序、应急预案、作业人员培训等内容,确保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特殊作业许可申请应当由特殊作业负责人提出,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一条特殊作业许可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特殊作业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特殊作业许可生效后,特殊作业负责人应当组织特殊作业人员按照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计划进行特殊作业,确保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特殊作业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特殊作业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特殊作业负责人应当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特殊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主管部门对特殊作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确保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特殊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不得超越许可范围进行特殊作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计划。
(完整版)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1.目的1.1 为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为检修和试验工作创造安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1.2 工作票是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用来检修设备或安装设备的法律手续。
是说明所需要检修或安装的设备和地点、时间,必需做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和参加作业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的书面文件。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包括承包单位)工作票的管理工作。
2.2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第二种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简称“工作票”)的填写、审批、执行和管理要求。
3. 依据3.1 原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2 原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3.3 原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3.4 《福建省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4. 职责与权限4.1 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公司工作票的管理、监督、统计、考核工作。
4.2 发电部、检修部、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票的管理、统计、考核工作,检修(维护)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的管理、统计、考核工作由检修部归口负责。
4.3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4.3.1 工作票签发人4.3.1.1 工作必要性;4.3.1.2 工作是否安全;4.3.1.3 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4.3.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3.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4.3.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4.3.2.2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4.3.2.3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4.3.2.4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4.3.2.5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4.3.3 工作许可人4.3.3.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充;4.3.3.2 负责正确、完善的执行安全措施;4.3.3.3 负责向工作负责人进行交底,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爆炸等危险。
公司加工业管理制度
公司加工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加工行为,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员工安全。
2. 公司所有加工部门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人员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加工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加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
3. 定期对加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的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三、设备管理1. 加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对于高精度或者关键性的加工设备,应实行特别管理,确保其精准度和稳定性。
3. 设备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四、材料管理1. 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把关材料的采购、检验和使用流程。
2. 建立材料使用记录,实现材料的可追溯性,便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和纠正。
3.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材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特殊管理和储存。
五、生产管理1. 制定详细的加工工艺流程,明确各工序的操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实施现场管理,确保加工环境的整洁有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失误。
3. 通过设置合理的生产计划和调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
六、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
2. 对于不合格品,必须进行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七、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环境管理1. 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遵守环保法规,实现绿色生产。
新单位需要的规章制度
新单位需要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单位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与此规章制度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不适用。
第二条新单位的管理目标是建立一支高效稳定的团队,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新单位的领导层应当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同时也要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发展机会和培训。
第五条新单位的各级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单位的发展,做到团结协作,互相支持。
第二章岗位设岗及职责第六条新单位应根据具体的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并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新单位的各级部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每个员工有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
第八条新单位的领导层应当合理安排各级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九条新单位的各级部门应当做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
第十条新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一条新单位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背公司规定。
第十二条新单位规定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休。
第十三条新单位规定员工要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资产。
第十四条新单位规定员工要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新单位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六条新单位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新单位规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经单位领导层批准后正式实施,解释权归新单位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术语定义由新单位确定。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便是新单位需要的规章制度,经过认真制定和执行,将能够有效规范单位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
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模版
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了规范工作室的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和管理1. 工作室由工作室负责人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2. 工作室成员应当服从工作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活动。
三、工作时间和考勤1. 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
2. 工作室成员应当按时上下班,并在工作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 工作室成员有事请假,应提前向工作室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才可以离开工作室。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1. 工作室成员应当按照工作室负责人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2. 工作室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思考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3. 工作室成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室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五、保密和知识产权1. 工作室成员应当严守工作室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室的内部信息。
2. 工作室成员应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纪律和奖惩1. 工作室成员应当遵守工作室的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工作室。
2. 工作室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活动,并与其他成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 对于违反纪律的成员,工作室负责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工等。
七、工作室经费和资源管理1. 工作室的经费由工作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2. 工作室成员应当合理利用工作室的资源,不得浪费或私自占用。
八、其他事项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工作室负责人所有,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 工作室成员应当定期参加工作室会议,了解工作进展和讨论工作计划。
以上即为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模版,旨在提高工作室的运行效率和规范工作流程,希望所有成员能够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
咸宁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咸宁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咸政规〔2018〕8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咸宁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好地规范各类外国人来咸工作的聘请和管理,保护外国人和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人才及其聘用单位。
第三条聘请外国人来咸工作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的引智和人才工作方针。
工作中加强科学性,防止盲目聘用,按照“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凡可由我市人员承担的任务,一般不聘请外国人担任。
第四条市外侨办是我市外国人来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外侨办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外国人才引进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外国人才,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
(二)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展开全文第八条工作票的填写内容规定:(一)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二)“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三)工作任务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明确。
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离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四)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凡“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并由执行人签名后,方可工作;(五)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如无补充,应填写“无补充”;(六)“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七)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
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八)工作票如附有措施票,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措施票的内容和编号,否则应填写“无”。
(九)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涉及需要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时,工作许可人通知继保、热控人员执行安全措施,并由继保、热控人员在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执行签字。
(十)计划工作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其中包括工作票开工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
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如事先不提出说明者,当日(计划开工时间后24小时内)不开工的工作票作废。
(十一)运行人员(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在接到工作票并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完整无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名,以示该工作票已接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1 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l.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两票三制”制度
“两票三制”制度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条款要求,杜绝无票作业,防止发生误操作及人身设备事故,同时为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第一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第二条申请停送电必须填写工作票,且详细清楚,包括申请停送电理由,要求停送电时间,工作负责人姓名。
第三条工作票填写后应由申请人请示,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工作票的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标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工作票签发人由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机电运输科科长、机电运输科主任工程师、机电运输科电管组组长、机电工区区长及工区技术员担任。
工作负责人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技术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工作许可人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担任。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标准的分管副区长或班组长担任。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应兼任。
第五条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一)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包括:1、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2、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包括: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予以确认;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标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良好,变动合适。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北苑污水解决厂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6月一、基本安全措施1. 从事变电站、配电室和电力线路安装、运营、检修、实验等现场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执行国家或电力行业安全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措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数量、规格、型号应满足工作需要,购置、使用、存放等应符合有关规定;1.3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告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解决措施。
2. 除当班人员和直属专职技术人员外,其别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经批准须进高低压配电室的,必须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3. 在维修和事故解决等情况下,除检修员、操作者、监护人和电气负责人外,其别人员严禁入内。
事毕后,在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4. 要认真贯彻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员出入高压配电室要随手关好门窗,以防小动物入室发生事故。
5. 两人同时巡检高压设备但是不准打开高压配电柜门检查,不准进入变压器室内的安全栅栏内检查变压器。
6. 两人同时巡检高低压配电设备但是不准从事任何检修作业,从事检修作业或操作作业时必须签发《电气作业许可证》,并且一人负责操作,一人负责监护。
7. 高低压配电室配置的消防器材、工具、高压验电器、2500兆欧表、高压防护用品不得挪用。
8. 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按指令进行,遵守倒闸操作程序,操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认真做好操作记录。
9. 未经允许不准动用或挪动配电柜上挂着的停电标志牌。
10. 认真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
11. 电气作业安全组织措施1. 电气设备作业应采用的组织措施重要涉及:1.1 工作票制度;1.2 工作许可制度;1.3 工作监护制度;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 电力线路作业应采用的组织措施重要涉及:2.1 现场勘查制度(场地环境管理);2.2 工作票制度;2.3 工作许可制度;2.4 工作监护制度;2.5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安规》抽考复习题(变电部分)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8.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http://218.188.154.148:8080/discuz/index.php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 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七、简答题 共20题
1. 工作票“双签发”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1) 必须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丝并带罩;2) 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
八、问答题 共9题
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哪些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试?
1)作业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2)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6. 不停电工作
不停电工作是指:1)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不可能触及导电部分的工作;2) 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7.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两票三制管理内容
两票三制管理内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一部分:两票三制的内容从大体内容来说,两票三制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四点:1,工作票、操作票2,交接班制度3,设备巡视检查制度4,设备定期实验轮换制度第二部分:两票1两票的释义:,操作票是进行电气操作的书面依据,工作票:规定现场作业所必须遵循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是用于指导现场安全作业的文本依据。
2两票的重要性: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三步、四严格”的要求1)工作人员做到不走错间隔、不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不擅自解锁;2)严格遵循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还让终结制度。
四清楚、四到位1)现场作业保证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预防措施清楚。
2)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3,两票的使用:操作票1)事故应急处理;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3)拉开或拆除全站唯一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1)事故应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用操作票;2)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是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
发电公司两票三制管理标准》规定:1)除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的倒闸操作,均应采用操作票;2)事故处理善后操作应用操作票。
工作票《安规》规定: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的规定:1)填写基本原则同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2)事故应急抢修单适用范围:*发生一类障碍及以上的设备事故进行设备抢修;*设备紧急缺陷不立即处理,有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或危机人身的。
*填写事故抢修单,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安规的规定;*事故应急抢修单由抢修工作负责人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布置填写;*抢修任务布置人是安排本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
2023年最新版门诊工作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7篇)
2023年最新版门诊工作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7篇)2023年最新版门诊工作管理制度【篇1】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
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2023年最新版门诊工作管理制度【篇2】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门诊部的统一管理。
2、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对药学门诊工作等实行全面统一领导,并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3、实行有经卫生部临床药师资格培训、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学人员出专科药学门诊。
让患者接受到专业的药学服务,有效提高了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4、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服务患者。
5、临床药师对就诊患者认真实施检查,及时做出正确用药解答。
要准确认真规范记载治疗期间填写的各种登记。
如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请示上报进行会诊。
6、做好本科室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2023年最新版门诊工作管理制度【篇3】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办工室规章制度范本
办工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办公室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领导应对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办公室规章制度的修改、解释和执行由办公室领导负责。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每日上班时间为8:30,下班时间为17:30。
第八条工作态度:工作人员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无关工作的私人活动。
第九条工作效率: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工作时间或工作计划。
第十条工作行为: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行为规范,不得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举止,不得泄露公司保密信息。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每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自己的岗位职责,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得私自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部门间协作: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出现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
第十三条工作结果: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不得出现低工它遼的情况。
第十四条工作报告:工作人员应按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成果,及时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五条招聘录用: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招聘录用,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六条岗位评定:对于工作人员的绩效表现将进行定期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激励或处罚。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办公室会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员工福利:办公室将合理提供员工的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五章离职管理第十九条离职程序:员工若有离职意向,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按规定手续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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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制度1.0目的为降低工作中的安全风险,明确安全职责,做好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认定需要工作许可的作业,如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变电站停送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开挖作业等。
3.0定义3.1工作许可指工作许可人审查许可证中所列各项安全措施后决定是否许可工作的制度,包括动火作业、登高检修作业、变电站停送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开挖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
3.2动火作业是指在码头作业区进行焊接、切割、明火作业或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
3.3登高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
3.4变电站停送电作业是指凡在变电站的高压设备、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线路、缆线上进行检修工作时的停电送电作业。
3.5受限空间是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受限空间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3.6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或其他需要在变电站等新接电源的用电,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3.7开挖作业是指码头需要进行动土开挖的基建维护作业。
3.8许可证是保证人员安全工作的一项组织措施,是允许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
4.0管理职责4.1安全技术部是指导实施、监督及完善的负责部门,全面负责本规定。
4.2安全巡查员负责作业许可的现场检查工作,有权停止现场许可作业。
4.3现场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许可的现场检查工作,发现情况需报现场安全巡查员。
4.4各部门负责自己部门所签发许可作业的间的管理工作。
5.0管理要求5.1作业许可申请5.1.1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5.1.1.1作业许可申请表;5.1.1.2作业内容说明;5.1.1.3相关证件,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等;5.1.1.4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程序。
5.1.2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
作业申请人应是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1.3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
5.2风险评估5.2.1申请人应组织对申请的作业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
5.2.2作业部门/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安全工作程序。
通过风险评估确定危害因素及不可承受风险,并在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5.3安全措施5.3.1动火监护人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符合相关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5.3.2动火监护人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5.3.3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排查作业现场隐患,并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范工作。
5.4书面审查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5.4.1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5.4.2确认作业所有的相关情况,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5.4.3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风险,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6.0现场检查书面审查通过后,现场安全巡查员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1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6.2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6.3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6.4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6.5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6.6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6.6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7.0许可证审批7.1安全技术部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工作。
7.2登高作业由设备保障部审批。
7.3变电站停送电作业由集装箱业务部负责审批。
7.4受限空间作业(如:污水处理厂受限空间、船舶受限空间)由作业区域所在部门负责审批。
7.5临时用电作业按照《港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7.6开挖作业许可由作业许可由设备保障部负责审批。
8.0许可证取消8.1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作业部门或单位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8.1.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8.1.2作业内容发生改变;8.1.3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8.1.4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8.1.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8.1.6事故状态下。
8.2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
重新作业应办理新的作业许可证。
8.3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8.4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
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上签字。
9.0许可证分级9.1动火作业9.1.1一级动火作业:动火中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作业,由安全技术部审批签发,期限不超过7天。
9.1.2二级动火作业:动火中可能发生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安全技术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签发,期限不超过3天。
9.1.3动火范围:一级动火范围是有固定地点,周围环境没有易燃易爆、可燃性物质的部位、场所或危险性小的区域,如加工车间、修箱作业区、码头无易燃物场所等;二级动火范围是易造成危险性大、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的火灾爆炸场所,如危险品作业场所、储存易燃物的仓库或堆场等。
9.2登高检修作业9.2.1一级登高检修:高度在2m≤H<5m。
9.2.2二级登高检修:高度在5m≤H<15m。
9.2.3三级登高检修:高度在15m≤H。
10.0防范措施10.1动火作业10.1.1施工动火按“动火作业许可证”中指定的时间、地点、部位动火,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不得用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作业。
10.1.2动火前认真检查、清除动火点周围15米半径内的可燃物,尤其要清除下水井、油沟、电缆沟的可燃物,并严密封闭。
10.1.3凡盛装或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车间、仓库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10.1.4氧气瓶与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两者应离动火点10米以上。
乙炔瓶严禁平放或倒置使用,乙炔胶管严禁用氧气吹扫。
10.1.5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或监护人。
并根据实际情况于动火点放置充足的相应性能的消防灭火器。
10.1.6动火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动火情况,动火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发现跑、漏、串油等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停止动火。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及时扑救。
10.1.7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动火审批人和现场兼职安监员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停止动火。
10.1.8动火作业后,一级动火必须严格执行8小时延时监火工作,每2小时一次对动火现场进行隐患检查;二级动火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延时监火工作,每2小时一次对动火现场进行隐患检查,防止火灾发生。
10.2登高作业10.2.1检查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有效,作业现场有监护人员监督作业。
10.2.2检查登高车是否安全可靠,隔离作业区域,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10.2.3电焊设备接地良好,氧气乙炔瓶相距5米,与动火点相距10米,并清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
10.2.4作业人员无恐高症,技术熟练,工作认真踏实,禁止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及年老体弱者,从事登高作业。
10.2.5选择作业时间段,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防止中暑。
避免夜间作业,禁止在雷雨和6级以上包括6级大风天气下作业。
10.2.6作业完毕,清理作业现场。
10.3受限空间作业10.3.1进入受限空间前,应排除受限空间内有毒气体,氧气浓度在18%-21%之间,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并经过仪器检测方可进入。
10.3.2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不高于36V,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不高于12V;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10.3.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无断线接头,防止产生电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0.3.4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10.3.5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通风。
10.3.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10.3.7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10.4临时用电作业10.4.1临时用电作业时,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操作人员要站在绝缘物上,并戴好绝缘手套方可操作。
10.4.2配电室的门要加锁,钥匙由当班操作员保管,严禁其他人员操作,作业时应在负荷开关、刀开关把手上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警示标志。
10.4.3严禁传讯、约时、打电话停电。
10.5开挖作业10.5.1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急救用品等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10.5.2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10.5.3作业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负责人或监护人要随时注意作业情况,不得离岗,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严禁在码头抽烟等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的情况发生。
10.5.4作业完毕,检查清理好作业现场。
11.0许可证管理11.1许可证是许可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和代签,作业时由组长或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11.2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部门存档,第二联由作业许可人持有,第三联由作业责任人持有。
11.3许可证在工作完成时终止使用并保留副本,保存期限为一年。
12.0附则12.1附件一:《动火作业许可证(级)》12.2 附件二:《登高作业许可证》12.3附件三:《变电站停送电工作票》12.4附件四:《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12.5附件五:《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12.6附件六:《开挖作业许可证》12.7本细则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