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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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
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
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
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
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
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
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
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
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
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
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
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
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
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
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
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
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
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年度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脱管、漏管;
4、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了解情况,并进行汇总,及时上报有
关报表、信息;
5、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6、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七、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负责所在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
2、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有具体
点帮教措施,并落到实处。
3、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年终考核
时,将扣除相应的分数。
4、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或帮教措施不落实的,要根据情
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5、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
达到语气目的。
八、奖惩制度
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建议当地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建议有行政管理全县的上级主管机关干部醉酒有关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