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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保险术语手册

常用保险术语手册

二 O 一 O 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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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产品类 ............................................................................................................... - 13 社会保险 ..................................................................................................... - 13 商业保险 ..................................................................................................... - 13 原保险 ......................................................................................................... - 13 再保险 ......................................................................................................... - 13 强制保险 ..................................................................................................... - 13 相互保险 ..................................................................................................... - 14 1.1 产险类 .................................................................................................................. - 14 财产保险 ..................................................................................................... - 14 企业财产保险 ............................................................................................. - 14 家庭财产保险 ............................................................................................. - 14 责任保险 ..................................................................................................... - 15 信用保险 ..................................................................................................... - 15 意外伤害险 ................................................................................................. - 15 健康险 ......................................................................................................... - 15 车辆损失险 ................................................................................................. - 15 商业三者险 ................................................................................................. - 16 交强险 ......................................................................................................... - 16 1.2 寿险类 .................................................................................................................. - 16 1.2.1 按照承保方式 ............................................................................................ - 16 人寿保险 ..................................................................................................... - 16 个人寿险 ..................................................................................................... - 16 团体寿险 ..................................................................................................... - 17 1.2.2 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 ................................................................................ - 17 生存保险 ..................................................................................................... - 17 死亡保险 ..................................................................................................... - 17 定期死亡寿险 ............................................................................................. - 17 终身死亡寿险 ............................................................................................. - 17 两全险 ......................................................................................................... - 18 年金保险 ..................................................................................................... - 18 医疗保险 ..................................................................................................... - 18 重疾险 ......................................................................................................... - 18 1.2.3 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 ................................................................................ - 18 分红险 ......................................................................................................... - 18 万能险 ......................................................................................................... - 19 投连险 ......................................................................................................... - 19 1.3 其他类 .................................................................................................................. - 19 短期险 ......................................................................................................... - 19 -

深圳证券交易所STEP行情数据接口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STEP行情数据接口规范

1.00β
集中竞价交易的 Level I 和 Level II 快照行情使用相同的频 道代码 增加快照行情频道统计消息 证券实时状态消息增加新的开关类别 逐笔委托行情增加联系人 Contactor(tag=10184)和联系 方式 ContactInfo(tag=10185)字段 增加 Fast 中时间戳字段的传输格式说明 订正部分文字错误
2.1 连接 ..................................................................................................................................................1 2.1.1 会话...........................................................................................................................................1 2.1.2 IP 地址和 Port ...........................................................................................................................1 2.1.3 安全...........................................................................................................................................1 2.1.4 流量控制...................................................................................................................................1

研发操纵、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

研发操纵、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

研发操纵、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研发操纵、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引言:在现代经济中,企业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复杂而紧密的关系。

投资者依靠企业的财务报告来判断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企业有时候会利用各种手段以追求个人或机构利益的目的,从而误导投资者。

研发操纵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是其中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们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的财务报告,加剧了股价崩盘的风险。

一、研发操纵的定义与风险:研发操纵是指企业为了在财务报告中夸大或掩盖研发支出和资产(或成果)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欺诈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生:一是误导性会计政策的应用,即企业以合规的方式运用会计准则,但实际上对研发活动的支出或资产进行了不当定价或计量;二是虚假账目记载,即企业虚构或隐瞒研发活动的真实情况,例如通过操纵相关信息披露来掩盖真实情况;三是研发费用预占,即企业通过将尚未发生的费用提前计入当期盈余来追求短期利益。

研发操纵存在严重的风险,首先是误导性的财务报告。

企业通过操纵财务报告中的研发数据,可能使其看起来更具竞争优势,从而吸引投资者。

然而,一旦真相被揭示,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损失,企业的信誉也将受到重大损害。

其次,研发操纵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

若企业为追求高额的研发支出,而操纵财务报告,在不必要的研发项目上浪费大量资金,将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研发操纵还可能引发市场的信心危机,对整个股市产生冲击。

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定义与风险: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是指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准确披露其面临的具有较高风险和重要性的审计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与研发活动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专利权纠纷、法务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维护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企业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时,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面临的可能风险,从而更准确地对企业的营运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模式比较、风险审视与纾解路向

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模式比较、风险审视与纾解路向

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模式比较、风险审视与纾解路向目录一、内容综述 (1)二、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概述 (2)三、ESG信息披露模式比较 (3)1. 国际ESG信息披露模式 (5)2. 国内ESG信息披露模式 (6)四、ESG信息披露的风险审视 (8)1. 信息披露不完整或不准确风险 (9)2. 监管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10)3. 社会舆论与利益相关方压力风险 (11)五、ESG信息披露风险纾解路向 (12)1. 完善ESG信息披露法规与标准体系 (14)2. 加强第三方评估和审核机制建设 (15)3. 强化企业ESG内部管理能力和人才培养方向培训 (16)六、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措施 (17)七、结论与展望未来研究点方向参考样式如下 (18)一、内容综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是当前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要议题。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ESG信息披露也日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模式比较、风险审视以及纾解路向展开论述。

模式比较方面,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存在多种模式。

常见的包括自愿性披露、强制性披露以及混合披露等模式。

自愿性披露是上市公司基于自身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考虑,主动公开ESG相关信息;强制性披露则是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按照一定标准和规范,披露ESG 信息;混合披露则是结合自愿性和强制性的方式,平衡信息披露的灵活性和规范性。

不同模式下,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及效果均有所不同。

风险审视方面,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面临诸多风险。

包括数据质量风险、信息不透明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等。

数据质量风险是指披露的ESG信息可能存在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信息不透明风险则是指部分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上可能存在选择性披露或模糊处理的情况,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利益冲突风险则涉及到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问题,不当的ESG信息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公众利益。

《2024年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范文

《2024年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范文

《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篇一摘要本文通过对ST类公司中借壳上市现象的研究,结合内幕交易和股价异动的案例分析,旨在探讨其内在联系与相关机制。

文章从ST类公司的背景出发,分析了借壳上市的动机和影响,深入探讨了内幕交易行为及其对股价的影响,并通过对股价异动的分析,揭示了市场对借壳上市和内幕交易的敏感反应。

一、引言ST类公司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往往面临较大的压力。

近年来,借壳上市成为ST类公司寻求转型和重生的一个重要途径。

然而,这一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内幕交易和股价异动等现象,引发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通过对这些现象的深入研究,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二、ST类公司与借壳上市ST类公司通常是指那些经营状况异常或财务状况出现问题的上市公司。

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家已经上市但业绩较差的公司(即ST类公司),从而间接实现上市的过程。

借壳上市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快速获得融资、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形象等。

在借壳过程中,ST类公司往往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以改善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内幕交易分析内幕交易是指投资者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进行的交易行为。

在借壳上市过程中,内幕交易尤为常见。

由于借壳过程中涉及大量的信息披露和交易决策,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得部分投资者能够提前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交易。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还可能导致股价的异常波动。

内幕交易的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但一旦被发现,将对涉事人员和公司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四、股价异动分析在借壳上市过程中,由于市场对借壳的预期、内幕交易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

股价异动主要表现为股价的大幅上涨或下跌,以及成交量的异常放大。

这些异动往往反映了市场对借壳上市的敏感反应和对内幕交易的担忧。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范文

《2024年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范文

《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篇一一、引言借壳上市作为企业快速进入资本市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A股市场尤为活跃。

特别是ST类公司,由于面临退市风险,常常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寻求重生。

然而,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内幕交易的频发和股价的异常波动,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之间的关系,并以ST类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影响。

二、借壳上市的背景与动机借壳上市是指一家公司通过收购另一家已经上市的公司的股份,从而间接实现上市的过程。

对于ST类公司而言,借壳上市主要是为了规避退市风险,寻求新的发展机会。

这些公司往往面临严重的经营困境,需要通过借壳上市来改善财务状况,重振市场信心。

此外,借壳上市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内幕交易的现状与问题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利用未公开的内部信息进行交易,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行为。

在借壳上市过程中,内幕交易频发,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提前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从中牟取暴利。

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四、股价异动的分析与解读在借壳上市的过程中,股价往往会出现异常波动。

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对借壳上市的预期、内幕交易的炒作以及投资者的情绪波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具体而言,当市场对借壳上市持乐观态度时,股价往往会上涨;而当内幕交易被曝光时,股价则可能出现大幅波动。

此外,投资者的情绪也会对股价产生重要影响,如过度乐观或过度悲观情绪都可能导致股价的异常波动。

五、ST类公司的特殊性与挑战ST类公司作为借壳上市的主要对象,具有其特殊性和挑战。

首先,这些公司往往面临严重的财务困境和退市风险,需要通过借壳上市来改善状况。

其次,由于信息披露不透明、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这些公司更容易成为内幕交易的目标。

最后,在借壳上市过程中,ST类公司需要面临更多的监管和审查,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5号退市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5号退市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第二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适用情形: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四节、第五节的规定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扩位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XX”变更为“XX”;
扩位股票简称:扩位股票简称由“XX”变更为“XX”;
(二)股票代码仍为“XX”;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XX年X月X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简要说明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有关情况。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XX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说明公司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以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情况。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XX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XX年X月X日停牌1天,自X月X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应就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行业与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必要的说明。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企业ESG信息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

企业ESG信息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

企业ESG信息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企业对于ESG因素的考虑和披露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ESG信息披露不仅反映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还对企业的股价表现产生了深远影响。

近年来,股价崩盘风险成为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它反映了公司股价的大幅下跌,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企业ESG信息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ESG信息披露是否能够有效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策略建议。

本文将回顾ESG信息披露和股价崩盘风险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明确ESG信息披露的概念、框架和影响因素,以及股价崩盘风险的定义、度量方法和影响因素。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探究ESG信息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ESG信息披露对股价崩盘风险的直接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本文将关注企业在进行ESG信息披露时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如信息披露的质量、可比性和可信度等。

这些问题可能影响ESG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从而影响其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

因此,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如何提高ESG信息披露的质量,以更好地发挥其在降低股价崩盘风险中的作用。

本文将根据研究结果,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策略建议。

这些建议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ESG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并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文还将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提供参考,以促进企业ESG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文献综述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意识的日益增强,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逐渐成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ESG信息披露不仅反映了企业的非财务绩效,还体现了企业的长期价值和社会责任。

近年来,大量研究表明,ESG 信息披露与企业的股价表现之间存在密切联系。

在ESG信息披露与股价崩盘风险的研究中,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重磅!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梧桐树下致力于高品质证券法、公司法实务与资讯的分享,近七万人订阅的微信大号,点击标题下蓝字“梧桐树下V”免费关注,我们将提供有价值、更专业的延伸阅读。

为方便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掌握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知识,提升董事会秘书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深交所近期发布了《创业板规则汇编》和《创业板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以下简称“《规则汇编》”、“《董秘手册》”)。

有效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前提,也是投资者了解、分析、判断公司价值,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基础。

创业板自设立以来,深交所一直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努力使信息披露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

为了更好的指导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组织编写了《规则汇编》和《董秘手册》。

《规则汇编》整理收录了除《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外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指引、通知、备忘录、业务办理指南等54项业务规则,覆盖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保荐工作、股份变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等方面。

《规则汇编》通过汇总整理目前规则,便于上市公司日常工作中查找使用,希望成为上市公司熟悉和学习规则的“工具书”。

《董秘手册》在充分借鉴主板、中小板编写的《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基础上,结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规章制度、信息披露情况以及监管实践,从上市公司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出发,采取“一问一答”的编写形式,重点介绍董秘处理具体业务时需要了解关注的要点和处理程序,并选取创业板相关典型案例,对业务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

《董秘手册》具有鲜明的创业板特色,突出强调了创业板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如突出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特点,明确影视、医药、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等行业指引披露要求,强调大股东预披露及董监高减持特别规定等,同时也结合市场新情况对市值管理和停复牌制度等予以规范。

券商表格范例

券商表格范例

篇一:2014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2014 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近期,协会对 2014 年度 119 家证券公司会员经审计经营数据及业务情况进行了统计排名。

指标分为企业规模与经营绩效、风险管理与负债能力、客户基础与市场影响力三大类,共计 45 项指标。

具体排名情况如下:排名指标索引11、2014 年度证券公司总资产排名2342、2014 年度证券公司净资产排名5篇二:证券投资分析案例模板篇三:2012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2012 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情况近期,协会对 2012 年度 114 家证券公司会员经审计经营数据进行了统计排名。

现公布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股票主承销家数(合并口径)、债券主承销家数(合并口径) 10 项指标的全部排名;证券公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承销、保荐及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合并口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净资本收益率(合并口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计算),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12 项指标的中位数以上排名;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成本管理能力(合并口径)2 项指标的前 20 位排名;公益性支出的前 10 位排名。

1 / 511、2012 年度证券公司总资产排名2 / 513 / 514 / 512、2012 年度证券公司净资产排名单位:万元5 / 51篇四: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范本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范本二o年月目录一、前言 ............................................................................. .. (1)二、释义 ............................................................................. .. (2)三、合同当事人 ............................................................................. .. (2)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 (3)五、集合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 (7)六、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 ............................................................................. . (11)七、集合计划的分级 ............................................................................. . (12)八、集合计划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12九、集合计划的成立 ............................................................................. . (12)十、集合计划账户与资产 ............................................................................. .. (14)十一、集合计划资产托管 ............................................................................. .. (14)十二、集合计划的估值 ............................................................................. (15)十三、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 ............................................................................. . (15)十四、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 . (16)十五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 ............................................................................. .. (17)十六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 ............................................................................. .. (17)十七、投资限制及禁止行为 ............................................................................. . (17)十八、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 ............................................................................. . (21)十九、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非交易过户和冻结 (23)二十、集合计划的展期 ............................................................................. (24)二十一、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 ............................................................................. (25)二十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26)二十三、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 (31)二十四、风险揭示 ............................................................................. .. (33)二十六、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 ............................................................................. . (36)二十七、或有事件 ............................................................................. .. (37)一、前言为规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计划”)运作,明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不理性估值科创板或将遭受较大损失

不理性估值科创板或将遭受较大损失

不理性估值科创板或将遭受较大损失1. 引言1.1 科创板市场现状科创板市场现状目前呈现出火热的态势。

作为国内首个面向科技创新企业的注册制试点板块,科创板在上市初期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许多科技公司纷纷选择在科创板上市,希望能够藉此获得更多资金支持和市场认可。

这些公司涵盖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展现了中国科技创新的活力和潜力。

科创板的成立也受到了监管部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政策措施相继推出,为科创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上市条件和发展环境。

监管部门加大了对科创板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发展。

在市场投资者的期待之下,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股价往往表现得非常强劲,市场估值普遍较高。

投资者们纷纷抢购科创板的热门股票,希望能够分享科技创新带来的增长红利。

高估值和投机情绪也使得市场潜在的风险逐渐浮出水面。

投资者需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看待科创板市场的现状,避免盲目跟风和投机行为。

1.2 投资者信心动摇投资者信心动摇是科创板市场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随着科创板的持续火热,投资者的信心开始出现动摇。

一方面,众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过高,希望通过科创板迅速获取高额回报,但实际情况却未必如他们所愿。

随着科创板企业的不断上市,市场波动加剧,投资风险也在逐渐增大,使得一些投资者开始怀疑是否继续持有科创板相关股票的合理性。

投资者对科创板的信心动摇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科创板市场的波动较大,很多投资者短期内很难承受巨大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企业的估值水平普遍偏高,导致投资者担心未来可能出现估值回落,从而损害他们的投资利益。

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也给投资者带来了疑虑,他们担心政策的变化会对科创板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投资者信心的动摇成为科创板市场不容忽视的问题。

只有通过合理的风险管控和深入的研究分析,投资者才能更好地把握市场脉搏,避免因投资盲目导致的损失。

在科创板市场中,投资者需保持理性,审慎对待,避免被市场情绪所左右,从而确保自身投资的安全和稳健。

26104118_关键词

26104118_关键词

2016年第45期证监会开出天价罚单证监会近日再出监管重拳,知名私募基金创势翔“股灾”期间操纵37账户,被罚6000多万,一投资者因操纵市场被罚近两亿元。

另外,证监会还查处首例“沪港通”跨境违法案:唐某博利用沪港通跨境违法交易,获利4000余万元。

在查处该跨境案件的同时,还发现另一宗操纵市场案件,唐某博操纵内地5只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

张晓军表示,两地证监会高度重视,将以查办此案为契机,加强两地跨境监管合作。

未来1-2周内可能宣布推出深港通港交所李小加称,相信一、两周内或会推出深港通。

深港通开通后,内港互联互通市场将会两条腿走路,进入内港共同市场建设时代。

随着香港市场有更多内地投资者参与,并将成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个特色,他相信将可吸引更多国际企业来港上市。

有分析师预计,明年包括沪港通和深港通在内,内地南下资金规模约达1600亿元人民币;而更为乐观者预计,至2017年底将有4000-6000亿元资金投资港股市场。

IPO 消化725家排队企业仅需一年半11月份,在证监会下发的三批新股发行批文中,累计新股数量达38只,募资总额约不超过221亿元。

这比上个月多了10只,也接近4-6月连续三个月的总和。

截至11月17日,IPO 排队中的企业仍多达725家。

有报道称,按照11月份的速度,消化IPO 排队企业大约需要一年半时间。

有分析称,目前市场企稳,市场具备IPO 提速基础,证监会选择温和加速合情合理。

欧元区11月综合PMI 初值升至54.1欧元区综合PMI 初值升至54.1,是自去年12月以来最为强劲的月增长。

主因在于:企业在保持价格稳定之时,制造业仍活动强劲并且新订单出现峰值,服务业也呈现出同样的扩张态势。

其中,制造业PMI 初值为34个月以来的高位,服务业出现11个月以来的高位。

各种迹象表明,欧元区经济可能处在坚实的周期性上升趋势的开始。

对于很可能即将在下月宣布进一步大规模刺激计划的欧洲央行,也是一个好消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2018年4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6月第十一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二次修订2019年4月第十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10)第四章保荐人 (15)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8)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8)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21)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 (23)第六章定期报告 (26)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30)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33)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33)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34)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37)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44)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46)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52)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52)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55)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7)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59)第六节回购股份 (60)第七节吸收合并 (63)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4)第九节权益变动和收购 (66)第十节股权激励 (68)第十一节破产 (70)第十二节其他 (75)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79)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83)第一节一般规定 (83)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的实施 (84)第三节退市风险警示的撤销 (88)第四节其他风险警示 (91)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93)第一节暂停上市 (93)第二节恢复上市 (98)第三节强制终止上市 (107)第四节主动终止上市 (117)第五节重新上市 (122)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127)第十七章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127)第十八章释义 (130)第十九章附则 (133)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34)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41)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48)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2024年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范文

《2024年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范文

《借壳上市、内幕交易与股价异动——基于ST类公司的研究》篇一摘要本文通过对ST类公司中借壳上市现象的研究,分析了其背后涉及的诸多经济因素、运作方式及其影响。

特别是在股价异动中,本文对内幕交易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建议。

一、引言ST类公司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特殊群体,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往往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借壳上市现象在ST 类公司中愈发普遍,这不仅改变了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引发了股价的异常波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借壳上市背后的内幕交易及其对股价异动的影响。

二、借壳上市概述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家已经上市但业绩较差的公司(即ST类公司),进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这种方式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可以避免漫长的IPO等待期和较高的上市成本,而ST类公司则可以通过重组获得新生。

借壳上市在近年来成为一种流行的资本运作方式,特别是在一些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中尤为常见。

三、借壳上市与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指在公司重大事件发生前,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以获取利益的行为。

在借壳上市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利益方众多,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这为内幕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提前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秩序。

四、股价异动分析借壳上市往往伴随着股价的异动。

由于市场对借壳上市的预期较高,借壳消息一旦公布,往往会引起股价的大幅上涨。

然而,这种上涨往往缺乏基本面支撑,一旦市场情绪发生变化或预期落空,股价又可能大幅下跌。

这种股价的异常波动不仅增加了市场的风险,也使得一些投资者损失惨重。

五、监管建议针对借壳上市中的内幕交易和股价异动问题,本文提出以下监管建议:1.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ST类公司在借壳过程中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2. 严格监管内幕交易:加大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断裂带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

董事会断裂带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

董事会断裂带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董事会断裂带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引言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公司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董事会的良好运作和有效决策,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价。

然而,当董事会内部出现断裂带时,公司股价可能面临巨大风险,甚至可能引发股价崩盘。

一、董事会断裂带的定义和特征董事会断裂带是指董事会内部出现的严重分歧和冲突,使得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表决一致性受到严重破坏。

董事会断裂带可能因为利益冲突、权力争斗、理念差异等多种原因而产生。

董事会断裂带的特征包括:1. 决策乏力: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分歧和冲突会导致决策的迟滞和乏力,无法及时做出有效的决策。

2. 信息不对称:董事会内部断裂带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一部分董事会成员可能无法获得关键信息或者信息被篡改,从而影响决策的准确性。

3. 面临被削弱的立场:当董事会内部出现断裂带时,每个派系的代表可能会为了争夺更多的话语权和资源,采取对抗性的行为,进一步削弱整个董事会的各自立场。

二、董事会断裂带对股价的威胁1. 决策失误:董事会断裂带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偏向某一特定派系的决策可能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给公司业务和战略发展带来风险,进而影响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和评估,导致股价下跌。

2. 经营混乱:董事会断裂带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混乱,例如派系之间的内部斗争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而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受损,引起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担忧,从而影响股价的表现。

3. 领导层缺失:董事会断裂带可能导致公司的领导层不稳定,高层人事任命可能受制于派系争斗,无法选出具有实力和经验的高层管理者,从而影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执行能力,引发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的担忧,对股价造成不利影响。

4. 信任危机:董事会断裂带可能导致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受损,投资者可能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产生怀疑,难以判断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引发大规模抛售行为,导致股价的崩盘。

《2024年产业政策调整对行业系统性风险溢出的影响——基于稀土产业CoVaR模型的研究》范文

《2024年产业政策调整对行业系统性风险溢出的影响——基于稀土产业CoVaR模型的研究》范文

《产业政策调整对行业系统性风险溢出的影响——基于稀土产业CoVaR模型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产业政策调整已经成为各国政府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以稀土产业为例,运用CoVaR模型研究产业政策调整对行业系统性风险溢出的影响。

稀土产业作为国家战略资源产业,其产业链的完整性和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其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尤为显著。

因此,研究该问题对于理解产业政策调整的经济效应、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文献综述在现有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产业政策调整能够影响行业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资源配置,进而影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然而,关于产业政策调整如何影响行业系统性风险溢出的具体机制,以及这种影响在稀土产业中的具体表现,尚缺乏深入的研究。

因此,本文旨在填补这一研究空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文采用CoVaR模型来研究产业政策调整对稀土产业系统性风险溢出的影响。

CoVaR模型是一种用于度量金融风险溢出效应的模型,能够有效地衡量一个金融机构或市场的风险对其他机构或市场的溢出效应。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稀土产业的公开市场数据和政策文件,包括股票价格、交易量、政策文件等。

四、产业政策调整对稀土产业的影响(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与内容近年来,国家对稀土产业的政策调整主要包括资源税改革、环保政策收紧、出口配额管理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和降低环境风险。

(二)政策调整对稀土产业的影响机制政策调整通过改变稀土产业的成本结构、竞争格局和资源配置,进而影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具体而言,资源税改革和环保政策收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环保压力,可能引发部分企业退出市场,导致市场集中度提高和系统性风险的变化。

五、CoVaR模型在稀土产业的应用(一)模型构建与参数设定本文构建了基于CoVaR模型的稀土产业风险溢出效应度量框架,设定了合适的置信水平和时间窗口,以捕捉政策调整前后的风险变化。

中国股票市场“二八现象”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股票市场“二八现象”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股票市场“二八现象”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1. 研究背景
中国股票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但经常出现“二八现象”,即少数个股在市场中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这一现象不仅对市
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对投资者的收益带来了挑战。

因此,对“二八现象”的研究势在必行。

2. 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中国股票市场的“二八现象”,分析其产生原
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3.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综合性的方法,包括文献研究、统计分析以及案例研究,以全面地探讨中国股票市场的“二八现象”。

具体来说,本研究将
首先进行文献研究,了解国内外关于“二八现象”的研究现状和成果。

其次,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市场数据进行分析,以揭
示市场中的“二八现象”及其特点。

最后,结合具体案例来深入探讨
“二八现象”背后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4. 预期成果
通过本研究,预期可以深入探讨中国股票市场的“二八现象”,分
析其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同时,本研究也将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监管和投资者行为提供有益的参考。

2024年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分析现状引言盐酸地尔硫卓片是一种常用的药物,被广泛应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

本文旨在分析盐酸地尔硫卓片的市场现状,探讨其在医药领域中的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挑战。

市场规模盐酸地尔硫卓片作为一种常用的心血管药物,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全球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在过去五年中持续增长,预计在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该市场规模已达到XX亿美元。

市场竞争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竞争激烈,存在多家制药公司生产和销售该药物。

这些公司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不断创新,争夺市场份额。

其中,一些知名制药公司,如公司A、公司B和公司C,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

这些公司凭借卓越的研发实力和广泛的销售渠道,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市场趋势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科技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型药物的研发和生产成为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盐酸地尔硫卓片制药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更安全、更有效的产品。

2.市场扩展:目前,盐酸地尔硫卓片主要应用于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但其潜在应用领域仍有待挖掘。

制药公司可以寻找新的适应症,并拓展市场份额。

3.医疗改革的影响:随着全球医疗体系的改革和政策的调整,药品市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盐酸地尔硫卓片制药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各地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市场挑战尽管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前景广阔,但也面临一些挑战:1.市场饱和度提高:盐酸地尔硫卓片市场已经存在多个竞争对手,市场的饱和度逐渐增加。

制药公司需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来保持竞争优势。

2.法规与合规要求:药品相关的法规与合规要求日益严格,制药公司需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来满足这些要求。

同时,不合规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可能面临罚款和声誉损害。

3.市场营销策略:市场营销策略是影响制药公司市场份额的关键因素之一。

制药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广告宣传、医学会议参与和医生教育,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推广力度。

企业ESG表现与高质量发展——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ESG政策变化的准自然实验研究

企业ESG表现与高质量发展——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ESG政策变化的准自然实验研究

企业ESG表现与高质量发展——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ESG
政策变化的准自然实验研究
赵智勇;杨丹
【期刊名称】《管理会计研究》
【年(卷),期】2024()1
【摘要】本文立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热点问题,基于2016年香港联合交易所ESG披露规则的变化,通过双重差分法研究发现,政策实施后实验组公司相比对照组公司,每提升1%的ESG表现,本期经济产出(每股经济增加值)多提升1.3%,长远发展能力(发展潜力)多提升1.7%。

这表明,这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更强。

机制检验发现,环境层面相比于社会层面和治理层面对企业ESG表现与高质量发展之间关系的影响更为显著,这表明ESG带来的增量价值效应主要体现在对环境层面的规范和约束上。

本文为我国ESG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证据,同时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逐步推动ESG强制披露政策提供有力参考。

【总页数】14页(P52-65)
【作者】赵智勇;杨丹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相关文献】
1.ESG表现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基于“碳中和概念股”上市公司的分析
2.“双碳”背景下ESG表现与玉溪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以Y公司为例
3.税制绿色化与企业ESG表现——基于《环境保护税法》的准自然实验
4.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水平与企业ESG表现——基于长三角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5.ESG表现对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机制研究——基于信贷融资成本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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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净 资 产 :584300000 元 (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4 ) 净 利 润 :0 元 (2012 年 度 ) 三 、3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情 况 介 绍 1、泉 州 市 津 和 吉 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有 限 合 伙 ) 合 伙 企 业 到 期 日 :2014 年 7 月 普 通 合 伙 人 ( 企 业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天 津 津 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企 业 类 型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企 业 规 模 :8610 万 元 , 其 中 , 普 通 合 伙 人 出 资 额 为 :100 万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出 资 额 为 8510 万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25 名 。 2、泉 州 市 津 和 元 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有 限 合 伙 ) 合 伙 企 业 到 期 日 :2015 年 7 月 普 通 合 伙 人 ( 企 业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天 津 津 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企 业 类 型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企 业 规 模 :4800 元 , 其 中 , 普 通 合 伙 人 出 资 额 为 :100 万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出 资 额 为 4700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16 名 。 3、泉 州 市 津 和 祥 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有 限 合 伙 ) 合 伙 企 业 到 期 日 :2015 年 7 月 普 通 合 伙 人 ( 企 业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天 津 津 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企 业 类 型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企 业 规 模 :8150 万 元 , 其 中 , 普 通 合 伙 人 出 资 额 为 :100 万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出 资 额 为 8050 万 元 , 有 限 合 伙 人 24 名 。 四 、董 事 会 审 议 担 保 的 主 要 内 容 依 据 我 公 司 与 津 汇 公 司 另 一 家 股 东 汇 龙 集 团 协 商 结 果 ,在 三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对 津 汇 公 司 增 资 完 成 后 ,将 与 合 伙 企 业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一 并 签 订 关 于 引 入 三 家 合 伙 企 业 的 风 控 合 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内容如下: 1. 津 和 吉 泰 、 津 和 元 泰 、 津 和 祥 泰 对 津 汇 公 司 的 增 资 款 ( 分 别 为 7950 万 元 、480 万 元 、815 万 元 ) 在 合 伙 企 业 到 期 时 由 津 汇 公 司 的 股 东 “ 津 滨 发 展 ” 和 “ 汇 龙 集 团 ” 按 照 3 :2 的 比 例 ( 即 对 津 汇 公 司 的 出 资 比 例 ) 进 行 回 购 。 回 购 价 格 能 够 覆 盖 基 金 投 资 者 的 本 金 及 基 础 收 益 ( 约 为 11825 万 元 , 平 均 年 回 报 率 约 为 13%-14% )。 2. 津 和 吉 泰 、 津 和 元 泰 、 津 和 祥 泰 对 津 汇 公 司 的 贷 款 ( 金 额 分 别 为 450 万 元 、4140 万 元 、7200 万 元 ) 在 合 伙 企 业 到 期 时 由 津 汇 公 司 偿 还 本 金 及 利 息 , 本 息 共 计 16893 万 元 , 平 均 年 利 率 约 为 14%-15% 。 若 津 汇 公 司 到 期 没 有 按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其 债 务 , 合 伙 企 业 及 管 理 公 司 有 权 直 接 要 求 津 汇 公 司 的 股 东 “ 津 滨 发 展 ” 和 “ 汇 龙 集 团 ” 按 照 3 :2 的 比 例 承 担 按 份 连 带 保 证 责 任 。 3. 为 保 证 前 述 两 条 保 障 措 施 的 进 行 , 津 滨 发 展 及 汇 龙 集 团 将 持 有 的 3 亿 元 及 2 亿 元 津 汇 公 司股权质押给天津津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 津 滨 发 展 ” 与 “ 汇 龙 集 团 ” 签 订 《 附 生 效 条 件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由 于 基 金 到 期 需 及 时 退 出 并 兑 付 投 资 者 本 金 及 收 益 ,所 以 一 旦 发 生 需 要 通 过 处 置 股 权 来 完 成 退 出 的 情 况 ,传 统 的 通 过 法 院 拍 卖 等 方 式 难 以 短 时 间 内 完 成 处 置 , 鉴 于 此 , 合 伙 企 业 要 求 津 汇 公 司 的 股 东 “ 津 滨 发 展 ” 与 “ 汇 龙 集 团 ” 相 互 签 订 《 附 生 效 条 件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如 若 发 生 基 金 到 期 “津 滨 发 展 ”与 “汇 龙 集 团 ”需 要 履 行 股 权 回 购 、保 证 担 保 等 义 务 的 情 况 ,若 其 中 一 方 股 东 不 履 行 义 务 时 ,经 合 伙 企 业 同 意 另 一 方 股 东 有 权 以 相 当 于 该 股 东 注 册 资 金 四 折 的 价 格 收 购 该 股 东 的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由 收 购 方 承 受 该 被 收 购 股 东 对 基 金 的 各 项 义 务 。 (注 :该 措 施 与 处 置 质 押 股 权 的 措 施 不 可 能 并 用 ,合 伙 企 业 及 其 管 理 公 司 具 有 使 用 那 种 措 施 的 选 择 权 。 ) 5. 津 汇 公 司 及 其 股 东 “ 津 滨 发 展 ” 与 “ 汇 龙 集 团 ” 还 需 签 署 的 其 他 辅 助 性 文 件 , 如 授 权 书 、 办 理程序用的决议等文件。 五 、董 事 会 意 见 津 汇 公 司 所 开 发 的 境 界●蓝 海 项 目 体 量 较 大 ,在 目 前 房 地 产 调 控 的 形 势 下 引 进 合 伙 企 业 可 有 效 解 决 项 目 的 部 分 资 金 缺 口 ,为 项 目 快 速 开 发 销 售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资 金 支 持 ,上 述 担 保 条 款 为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提 出 的 必 要 条 件 。 同 时 ,津 汇 公 司 为 我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我 公 司 对 其 具 有 极 强 的 控 制 力 ,为 该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风 险 较 小 。 六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数 量 我 公 司 除 本 次 担 保 事 项 外 , 累 计 担 保 余 额 为 47250 万 元 , 在 本 次 担 保 事 项 完 成 后 累 计 担 保 金 额 为 64480.8 万 元 。 此 项 担 保 完 成 后 , 公 司 累 计 担 保 金 额 占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36.43% 。 公 司 截 止 本 公 告 日 无 逾 期 担 保 。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福建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担 保 情 况 概 述 天 津 津 滨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我 公 司 和 津 滨 发 展 ) 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 召 开 的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第 一 次 通 讯 会 议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与 三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签 订 风 控 合 同 并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的 议 案 》。 同 意 津 滨 发 展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福 建 津 汇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津 汇 公 司 ”) 向 泉 州 市 津 和 吉 泰 、 元 泰 、 祥 泰 三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进 行 股 权 及 债 券 融 资 提 供 质 押 担 保 ,三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均 为 津 和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管 理 。 上 述 担 保 涉 及 总 额 约 为 28718 万 元 , 由 津 滨 发 展 及 津 汇 公 司 另 一 股 东 汇 龙 集 团 ( 泉 州 )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3 :2 的 比 例 共 同 承 担 , 我 公 司 承 担 其 中 60% 的 担 保 责 任 , 我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约 为 17230.8 万 元 , 此 项 担 保 金 额 占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9.74% 。 同 时 , 津 滨 发 展 及 汇 龙 集 团 将 持 有 的 3 亿 元 及2亿 元 津 汇 公 司 股 权 质 押 给 天 津 津 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因 上 述 事 项 涉 及 或 有 担 保 ,即 如 若 基 金 到 期 “津 滨 发 展 ” 与 “ 汇 龙 集 团 ” 其 中 一 方 股 东 不 履 行 义 务 时 ,经 三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同 意 另 一 方 股 东 有 权 以 相 当 于 该 股 东 注 册 资 金 四 折 的 价 格 收 购 该 股 东 的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由 收 购 方 承 受 该 被 收 购 股 东 对 基 金 的 各 项 义 务 。 (注 :该 措 施 与 处 置 质 押 股 权 的 措 施 不 可 能 并 用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及 其 管 理 公 司 具 有 使 用 那 种 措 施 的 选 择 权 。 )因 此 可 能 出 现 全 部 担 保 金 额 由 一 方 股 东 全 部 承 担 的 情 况 , 因 此 根 据 我 公 司 《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对 控 股 子 公 司 担 保 的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将 此 担 保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上 述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协 议 尚 未 签 署 。 我 公 司 除 本 次 担 保 事 项 外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累 计 担 保 余 额 为 47250 万 。 二 、被 担 保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1、公 司 名 称 :福 建 津 汇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注 册 地 点 :福 建 省 泉 州 市 洛 江 区 万 源 花 苑A幢 二 楼 。 3、法 定 代 表 人 :江 连 国 4、经 营 范 围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销 售 ;物 业 管 理 及 租 赁 ; 室 内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 销 售 ; 建 筑 装 饰 材 料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5 、 注 册 资 本 :58430 万 元 ( 目 前 为 两 家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已 完 成 增 资 , 津 和 祥 泰 尚 未 完 成 增资) 6、与 上 市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津 汇 公 司 为 天 津 津 滨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目 前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东名称 出 资 额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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