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低龄幼儿入学现状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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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 in Preschool Education
学前教育研究
2009年第08期(总第176期)
No.08,2009
Serial No.176
法国低龄幼儿入学现状与发展趋势
刘
敏*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北京100875)收稿日期:2009-1-17
*通讯作者:刘敏,E-mail:liuminvoice@126.com
学前教育在法国被视为初等教育的准备阶段,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教育机构
主要是幼儿学校,由教育部全权负责,全部实行公立、免费的制度与政策。2008年新修订的法国《教育法》规定了法国义务教育年限为6-16岁,之前是否接受教育由家庭自愿决定,年满2岁的学龄前儿童可以进入幼儿学校或托幼机构,但2岁入学应优先考虑教育优先区(ZEP )的儿童。如今,这一曾倍受赞誉的教育制度设计也出现了种种困境,焦点之一即是2~3岁低龄幼儿入学问题。根据2007年的数据统计,目前全法2岁儿童中约有20.9%进入幼儿学校,这一数字在教育部长达尔科斯看来是偏高的。2008年7月阿尔卑斯省议员米歇尔·塔巴罗向总理提交了《低龄幼儿托幼机构发展的报告》。同年11月,国家参议院议员莫尼克·帕伯向议院提交了一份关于《低龄幼儿(2~3岁)入学的报告》。两份报告都提到为2~3岁幼儿设立一种介于托儿所和幼儿学校之间的教育机构———“启发园”,并将其作为政府推出的一项新公共服务政策。两份早教报告及教育部长的态度引起了法国社会极大的争议。本文将集中介绍法国低龄幼儿的教育现状,解读法国早教改革热点及发展趋势,以期对我国早教事业的发
展有所借鉴。
一、法国低龄幼儿入学与托管现状
当前许多国家都开始重视早教问题,未来学前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托幼教育一体化
的制度,不过其在欧洲的发展却很不平衡。据欧盟
委员会统计办公室2008年12月的统计数字,[1]
目前欧洲大约有1/4的3岁前幼儿被送入集体托儿所或其家庭所在街区的临时托儿所,这种托幼方式在丹麦最为普遍(73%),在荷兰大约为45%,在法国为41%,而在捷克和波兰这个数字仅为2%。其他3岁前幼儿主要接受家庭教育,如法国大约有45%的3岁前儿童由家人(主要是母亲)照看,不到1/4的孩子由国家认证的“母亲助理”或家庭雇佣的育婴保姆照看。
虽然法国低龄幼儿的入学率在欧盟国家中算是很高的,但这个比率在法国国内也非常不平衡。2007年9月,布列塔尼大区的菲尼斯泰尔有62.1%的2岁幼儿入学,为全法最高,在里尔为53.1%,然而这个数字在巴黎仅为5.8%,斯特拉斯堡为7.8%。这种区域性的差别很难得到解释,而且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这种差异并不完全符合教育法中关于优先考虑教育优先区儿童
[摘
要]随着儿童出生率和妇女就业率的上升,法国社会对低龄幼儿接受家庭以外的托管与教
育的需求日渐旺盛。这一学前教育发展趋势已经引起法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强调低龄幼儿教育之特殊性的同时,民众和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有不同看法。我国低幼儿童教育应借鉴法国早期教育发展的经验,在建立托幼一体化教育规划的基础上探索低幼儿童教育与幼儿教育衔接的具体策略与途径,加强政府对私立托幼机构的监管,推动我国早期教育健康发展。
[关键词]法国;学前教育;托管与教育机构51
的规定。帕伯在其报告中提到了塞纳-圣-德尼这一贫困地区的例子。那里的2岁幼儿入学率不足21%,她推测这种入学率上的差异很可能与所在地区的人口数量相关,因为低龄幼儿是否能够入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地区幼儿学校的容纳能力,换句话说,如果当地的出生率低,那么学校能提供给2岁孩子的入学机会就多。比如上世纪80年代2岁幼儿入学率曾达到35%,但近些年来随着出生率的上升,幼儿学校能留给他们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另外,家长对于早教的态度其实是很矛盾的。如2006年法国育儿杂志《父母必读》委托民意调查机构对全国1006名0~4岁幼儿的母亲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只有35%的母亲认同2岁幼儿入学的做法,大部分母亲都认为2岁的幼儿还不够成熟,不适合过早接受教育,另有超过一半的母亲认为2岁入学应首先考虑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
教师与学校的教育方式也是影响低龄幼儿入学的重要因素。有关早期儿童护理的研究发现,“护理人行为质量高,儿童才会具有更高的认知和语言能力”。[2]目前,法国幼儿学校每个班有25~30个孩子,由一名教师负责他们的学习和活动。法国的幼儿教师具有较高学历,因为法国对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培训和要求完全一致。具有本科或相等学历的学生如果想要成为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须在法国教师培训学院接受两年专业教育后并通过执业考试方有可能执教。然而,受各方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学生并不想成为幼儿教师。如法国克雷代尔市教师培训学院曾做过一份学生对未来职业期望的内部调查,发现有50%的学生希望毕业之后能够在基础教育第三阶段①当老师,40%的
人愿意留在第二阶段,只有10%的学生愿意在第一阶段做幼儿教师。可以想像,教师的素质和情绪将对幼儿教育的效果产生很大影响。为了提高幼儿教师的工作质量,1992年法国规定由地方负责培训和招聘从事幼儿学校专务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业考试的持证上岗人员,主要负责看护幼儿、准备下午茶、检查孩子的个人卫生(包括帮孩子洗手、穿衣脱衣等),同时他们还承担教室布置工作,准备课外活动器材等。幼儿学校专务的工作时间由地方政府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做出规定,一般每天不超过10小时,每周不超过35小时。总体来说,幼儿学校很难招聘到足够数量与水平的幼儿教师与幼儿学校专务。如塔巴罗的报告就曾提到一份关于幼教人员招聘难的调查结果。在对47个城市的学前教育机构做的数字采样中,只有8个城市不存在幼教人员招聘问题,其余城市在不同岗位的招聘上都遇到了不同的困难:1%存在医生招聘困难,7%表示招聘儿童护士有困难,16%认为招聘幼儿教师有困难,31%认为招聘幼儿学校专务或保育员有困难。
另外,法国学前教育政策的改革受到了教育经费投入的制约。在OECD国家中,法国对家庭政策的投资预算名列前三。2008年12月18日法国议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家庭计划的公共政策回顾报告》,[3]记录了家庭、政府及法国家庭补助基金会(CNAF)对于单个幼儿接受不同托管方式所承担的费用比例。从表1可以看出,政府受财力的限制,并不是对所有的托管方式一视同仁,它只对幼儿学校承担了主要责任。随着法国低龄幼儿入学率的上升,法国政府必然要承担更大的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法国学前
表1家庭、政府及CNAF对单个幼儿接受不同托管方式所承担的费用比例
单个孩子平均费用家庭承担的部分政府承担的部分CNAF承担的部分管理机构(地方组织或其他机构)承担的部分
家庭照看25488褷48%26%26%——
—两个家庭共同照看12996褷35%35%30%——
—幼儿教育及托管机
构(EAJE)
10000褷10%10%50%30%母亲助理7518褷10%8%82%——
—幼儿学校4660褷6%50%——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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