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工作的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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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相互协作、对接联动、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非警务警情事项,确保市民诉求得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平台对接联动工作的方案>》(x办发〔X〕53号)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明确民生服务平台非警务类咨询求助事项管辖单位的方案>》(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自治区实施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是公安部确定的改革试点任务。

建立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对接联动体系,推进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工作,对于更好的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创新、高效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加强协作,
牢固树立起首府城市服务标准,扎实做好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工作.
切实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着力实现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助力开创X“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新局面。

二、规范分流处置工作
由市“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查询咨询、城市管理、维权投诉、救助救援、矛盾纠纷等五大类65项非警务警情事项。

市“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要按照“集中受理、分类交办、统一协调、限时回复、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将分流至平台的非警务警情事项按照《X市非警务警情类事项管辖主体界定明细表》,转交至事项管辖单位办理处置。

对于紧急类事项管辖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般类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将办理处置结果向市民及市“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反馈。

对涉及职责交叉的非警务警情事项,由“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按照《X市非警务警情类职责交叉事项分流处置意见表》,确定主办部门、配合部门后协调处置。

对于工作时间以外需要立即现场处置的紧急求助事项,“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转交“110报警服务平台”协助相关单位先期处置、随后移交;事项管辖单位有应急处置队伍的由事项管辖单位办理处置。

三、强化工作落实
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要统筹抓好非警务警情事项分流处置工作.
不断提高智能化指挥、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做到受理迅速、交办精准、回访及时、督办有力,切实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贴心的公共服务。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限时办结、督办通报等工作机制,对事项管辖单位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质量、办结率和市民满意度进行定期通报。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的对接联动,结合完善“四个一工作链条”,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
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对于“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平台推送和转交事项,确保做到电话有人接、问题有人管、解决有渠道、结果有反馈;
特别是对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担责,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市民诉求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X市将把市民诉求办理及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通报制度,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
并对于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服务不到位、办理处置不力的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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