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通则》与《2010年通则》不同之处
说明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联系和区别
说明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联系和区别
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的重要文件,这两个文件有着联系和区别。
联系方面,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都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制度、加强行政监管而制定的。两个文件都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此外,两个文件都强调了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违反行政处罚的后果和对不当处罚进行申诉的途径。
区别方面,2010年通则相较于2000年通则更加完善和具体。2010年通则增加了对行政处罚的量刑标准、罚款限额和行政复议制度的详细规定,使行政处罚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和严谨。此外,2010年通则还规定了行政处罚实行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当事人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都是为了加强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而制定的,但是两个文件在具体内容和制度完善度上有所不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行政处罚制度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要求。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 版的比较分析
2010年9 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 年通则》),已于2011 年 1 月 1 日发布生效。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 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 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2010 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
1.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 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 组。《2010 年通则》删掉了4 个D 组术语:DAF、DES、DEQ 和DDU,新增2个D 组术语:DAT(Delivered At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ECONOMIC ELATIONSRFPRACTICE INREIGNANDTRADE术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术语是进出口商需要研究和学习的内容。虽然《2010 年通则》对商业界来说不是一次根本性变革,但它的实施可以让贸易双方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实践领域的新变化,保持交易文件更新换代当
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主要修改
2010通则对2000通则的主要修改
学号:122094344 姓名:陈天福
(一)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1. 2010年通则的结构。此次修订后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l)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
(2)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包括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 2000年通则的结构。与2010年术语不同,2000年通则涉及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这四种术语包括:
(1)E组(内陆交货合同)。
E组贸易术语中只有一个贸易术语,即EXW,全称是Ex Works,意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此术语为卖方义务最小的贸易术语,卖方
只要将货物在约定地点,通常是卖方所在地,交给买方处置即可,此约定的地点指卖方的工厂、仓库等,由于是在卖方的内陆完成交货,因此又称“内陆交货合同”。在此术语下,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2)F组(主要运费未付)(装运合同)。
F组共有三个术语,即FCA,全称Free Carrier,意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全称Free Alongside Ship,意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全称Free on Board,意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组的术语均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均在货物的装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其在销售合同中的交货义务,因此主要运费应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对于卖方来说则是“主要运费未付”。
2010年通则
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指定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Incoterm 2010 Incoterms 2000的比较分析
虽然Incoterms 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 2000甚至Incoterms 1990。
《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八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
1. 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2010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简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
简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
摘要: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多样性变化,以及其在实践中的运输形式的不断创新,使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应随之有相应的变化与调整。为此,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了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现实贸易的需求。本文将对《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区别做简要的分析,并简析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改动产生影响的社会因素,进而更好地适应和运用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关键词: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船舷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在现实中的发展与变化,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2000至2010的十年时间里,《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为国际贸易的国际惯例,为外贸业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并且避免了一些误解的产生。而贸易形式的多样,贸易运输的变革等因素都使得《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无法满足于融入电子贸易等现代化的现实贸易的需求。《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此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以及修订,主要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贸易术语由13种减为11种
在《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规定了13种国际贸易术语,分为四组,分别为:e组、f组、c组、d组。而在《2010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则》中,国际贸易术语为11种,分为两类。贸易术语的变化主要是在d组中反映,daf、des、deq和ddu被dap和dat 取代。dap和dat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即卖方需将货物交于买方,才完成风险转移和完成交货。《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交货)、ddu(未完税交货)都不需要卖方办理进口清关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应的费用,也不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只需要将货物处于让买方可以支配的状态即可。三者所不同的仅是交货地点的不同。而dap则吸收了以上三者的共同之处,避开了异处,未规定交货地点,融会了以上三者。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则和des(delivered ex quay)近似,只将卖方的交货地点不仅仅局限于制定目的港,而是扩大到指定目的地。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应用研究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及应用研究
赵盈盈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国际贸易惯例更加贴合国际贸易领域发展的新变化,操作性和指导性也更强,更加符合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比较分析,探讨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应用,并提出恰当选择2010版国际贸易术语的建议以及在使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相信对于今后外贸业务人员灵活运用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变化应用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关于贸易术语解释方面最权威、使用最广泛、影响最大的国际惯例,最早是1936年制定的,被称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1936》)。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及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国际商会曾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
说明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联系和区别
说明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联系和区别
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是两部重要的行业准则,为行业内的
组织和从业者提供了指导方针和规范。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说明这两个准则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
两部准则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内容相似: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都涵盖了行业组织、管理、员工福利、财务等方面的规范,具有较强的相似性。
2. 重点内容一致: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都强调了行业发展的重要性,都提出了行业发展的目标是提高行业效率、实现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
3. 适用范围相同: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适用于所有的行业,具有较强的通用性。
二、区别
两部准则之间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时间和时效性不同:2000年通则为2000年制定,2010年通则
为2010年制定,分别反映不同时期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实际需求。
2. 重点内容不同: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在重点内容上有所差异。2010年通则更加突出了行业创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等
内容,反映了当前行业的发展方向。
3. 适用范围不同:2000年通则适用于所有行业,2010年通则仅
适用于纺织、纺织原料、纺织设备、服装、鞋类、家具、家电、玩具、
家居用品等行业。
4. 制度规范不同: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在制度规范上有所不同。2010年通则对行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提出了更为系统和完善的制度规范。
综上所述,2000年通则和2010年通则在许多方面都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不同之处。未来,随着行业发展的不断推进,两部准则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将会越来越密切。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
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年通则》更准确
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
《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
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
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
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下
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
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
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2010贸易通则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
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
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
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介绍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交货条件规则,旨在标准化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术语和义务。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后经过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10年版本。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2010年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贸易环境和需求。国际商会决定于2023年底发布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 2023。
主要区别
新版本的Incoterms 2023相较于旧版本的主要区别如下:
1. 核心术语没有变化
Incoterms 2023仍然包括11个核心术语,即EXW(交货已装运)、FCA(装运前)、FAS(装运港)、FOB(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等。这些术语的定义和使用方法保持不变。
2. 增加适用性说明
对于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Incoterms 2023增加了更详
细的适用性说明,以帮助贸易商更好地选择合适的术语。
3. 增加安全条款
在Incoterms 2023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条款——“安全方面责任”(Security-related Obligations)。该条款要求卖方和买方在贸
易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4. 确定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的责任
Incoterms 2023明确了各个术语下买方和卖方在运输方式和交
货地点方面的责任。这有助于避免争议和误解,提升贸易过程的效
率和可预见性。
5. 强调适当保险的必要性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的区别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的区别
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
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 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
2、所有2010术语分类为11种;
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
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
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
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
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
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 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的区别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有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 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
1.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4.新增了2个术语:
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
三 、外贸公司实际业务中使用贸易术语的现状
目前 , 大多数的外贸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 中对 贸易术语的运用 归纳起来有 以下一些特点 :
一
1 一 O
《 国际商务研究》2 1年第5 01 期
1主 要仍以 ( 0 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 》为主 . ( 0年 2
虽然 ( 0 0 ( 1 通则 已于2 1 年 1 2 0 1
A1 0协助提供信息和相关费用
B0 1 协助提供信 息和相关费用
( 00 ( 1通则》与 (0 0 2 ( 0 通则) 2 )的主要区别在于 : 1术语 数量的调整 . 由 ( 0 0 则 中的l 种术语调整为 ( 0 0 则) 20通 3 ( 1通 )中的 l种 。删 2 1
除 了原 ( 0 0 ( 0 通则 中的D 2 AF 、D S D Q、 D U术语 ,新增了D T 、D P E、 E D A A 术语 。 2术语分类 的调 整 .
务和责任 。
(o 2l年通则 》规定 的买卖 双方的义务 0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 同的货物 A2 许可证 、核准书和手续
A3 运输和保险合 同 A4 交付货物 A5 风险转移 A6 费用划分 A7 通知买方
B 支付货款 1 B 许 可证 、核准书和手续 2
B 运输 合同 3 B 收取货物 4 B 风险转移 5 B 费用划分 6 B 通知卖方 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修改之处
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2.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总之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
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
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
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
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
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
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
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
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下面说明一下新增的DAT与DAP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二、关于通则修改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无关税区域的发展与扩大。
2、电子数据交换(EDI)的普遍应用。
3、运输技术的变化。
4、弥补过去缺陷,表述更为清晰、严谨,不免发生争议
三、关于对《2010通则》较难点翻译与理解(FOB)
A8 Delivery document
The seller must, at its own expense, provide the buyer without delay with the usual transport document for the agreed port of destination.
This transport document must cover the contract goods, be dated within the period agreed for shipment, enable the buyer to claim the goods from the carrier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an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enable the buyer to sell the goods in transit by the transfer of the document to a subsequent buyer or by notification to the carrier.
When such a transport document is issued in negotiable form and in several originals, a full set of originals must be presented to the buyer.
A9 Checking –packaging –marking
The seller must pay the costs of those checking operations (such as checking quality, measuring, weighing, counting) that are necessary for the purpose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in accordance with A4, as well as the costs of any pre-shipment inspection mandated by the authority of the country of export. The seller must, at its own expense, package the goods, unless it is usual for the particular trade to transport the type of goods sold unpackaged. The seller may package the goods in the manner appropriate for their transport, unless the buyer has notified the seller of specif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