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协发展的新动向
日本农协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启示
日本农协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启示%笪管珊(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眼摘要演建立在农业小规模经营基础之上的日本农协在促进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以及组织建设上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就。
中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着与日本农协发展之初的相似背景:小规模土地经营格局、大量兼业农户的存在以及城乡一体化的诉求。
发展中的日本农协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完备的组织网络,并根据分化的农民及其多元化的需求不断调整组织功能,促使日本农协发展壮大。
借鉴日本农协发展的经验,可以更好地思考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
眼关键词演日本农协;小规模土地经营;农户分化;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眼中图分类号演F306;F331.34眼文献标识码演A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4)06-0027-05收稿日期:2014-03-06网络出版网址:/kcms/doi/10.13253/ki.ddjjgl.2014.06.005.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4-5-2813:16:15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路径研究》(NCET —11—064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湖北农村社会管理组织体系研究》(2013RW036)。
作者简介:管珊(1987-),女,湖北石首人,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组织社会学。
2014年6月第36卷第6期日本农协全称是“农业协同组合JA (Jap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是以“农业者”(包括农户以及小规模农业法人)为主体,由农民自主经营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日本农协是建立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之上,是世界范围内成功的组织形式之一。
1980年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合作联盟大会上,加拿大代表就称赞日本农协是为地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模范协同组合”,对日本农协在市场的“恶魔之手”下为保护农民所发挥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
(发展战略)日本农协发展的新动向最全版
(发展战略)日本农协发展的新动向日本农协发展的新动向[2005-09-19]·作者:·来源:新华社据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16日电由于以单个农业生产者为运营单位会受到规模小的限制,使得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薄弱,同时,生活、生产资料的购买方面因数量小,也难以取得有效的经济活动效果。
因此,通过建立合作组织,形成合理的活动单位,由此提高农业运营者的经济效果。
从世界各国农业合作组织来见,英国在1844年就有了合作组织,且被称为合作组织之母;德国是从1862年开始以“壹人为万人、万人为壹人”的原则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法国农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始于1880年左右,其事业内容包括土地改良、技术改良、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信用事业等。
此外,在丹麦和美国等国家,也从很早时期发展起农业合作组织。
各国因其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差异,合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也产生各自的特色。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历史是组织体制改革的历史,本文将侧重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组织体制改革和农业协同组合所举办的事业进行研究探讨。
随着农协的改革发展,农协的地方特色越来越显现出来,因此本文结合对日本鸟取县的实地调查进行了分析研究。
壹、日本农协的基本情况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简称为农协),是依据《农业协同组合法》组织建立、目的是通过农家及农业法人的合作来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业运营者的经济地位。
农家是以组合员身份加入农协,在日本,基本上所有的农家是组合员,2002年3月末,农协组合员总数为910万人(其中包括团体)。
组合员中,又分正组合员和准组合员。
要成为正组合员,必须是从事农业的农民及运营农业的法人;而准组合员所应具备的资格是:在农协所管辖地区内居住的个人及接受农协服务的人。
基层农协按出资情况可分为出资农协和非出资农协,按运营内容可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
出资农协是运用组合员在加入农协时的出资来举办各种事业。
非出资农协是农家在加入农协时不需要出资,此类农协是通过吸收组合员的存款及定期积金来举办信用事业和保险救灾事业。
日本农协改革新动向观察
日本农协改革新动向观察日本农协改革新动向观察近年来,日本农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对外开放等,传统的家族农场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竞争压力。
从2000年起,日本政府开始了农业政策改革,着力解决农业生产、销售和人口等问题,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支持。
在此背景下,日本农协也在加快改革步伐,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日本农协改革的新动向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日本农协改革的新动向1. 建立新的农业经营模式传统的家族农场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竞争压力,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日本农协开始推行集约化种植、标准化农业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逐步取代个体农业模式。
此外,日本农协还在探索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如购买大规模土地、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农产品等,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2. 推动社会化服务日本农协还在增强社会性服务,研究、制作、销售以及各种农业生产所需的机械具、化肥、农药等产品,同时为会员农户推荐合适的优良品种、降低生产成本,为广大的会员提供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农业保险等全方位服务。
同时,日本农协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本地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推动社区化服务。
3. 加强国际合作为了更好地应对全球化竞争,日本农协开始加强与外国农业组织的合作,提高日本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日本农协积极开展海外考察和经验交流,与世界各地先进的农业组织展开友好合作,积极派遣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并引进先进的农业科技和经营模式。
同时,日本农协与各国农业组织保持同行交流,互相借鉴,不断提升日本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日本农协改革的未来发展趋势1. 推广现代化农业科技未来农业的发展趋势是无人化、标准化、智能化,因此日本农协将推广现代化农业科技,采用农业机器人、遥感技术、精准农业等现代化手段,提高作业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改善耕种环境,让农业实现现代化、规模化、精细化,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日本综合农协的发展经验借鉴——基于系统的视角
——基于系统的视角摘 要:近年来,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性质、定位及发展走向等议题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基于相似的阶段性发展特征,日本综合农协为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系统梳理日本综合农协的运作模式,或许可为中国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中农民主体性缺失等问题提供新的解释思路。
本文基于系统视角,从日本综合农协的组织体系系统、制度设计系统、集体行动系统出发,描述综合农协的组织化运转,阐释农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的耦合发展,政府与农民双主体连接的过程,以及农户与组织间风险共担、生计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提出要在乡村振兴进程中挖掘和释放中国农民的主体性,就需要从政府的政策供给搭建农民合作化框架,从组织的协同去激发农民主体性活力,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培育搭建农民的协作平台。
总而言之,农民主体性是乡村建设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激发农民主体性意识、倡导农民主体性行动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可以为农业产业、农民主体、农村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发展释放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日本综合农协;系统理论;农民主体性;乡村振兴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工作是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因此,畅通城乡间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就成为较关键的环节。
农民合作社以其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为实现农民现代化、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提供专业的平台,在促进要素平等流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民合作社在改善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附加值和总产值方面提供直接支持,在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对日常生活产品的消费能力方面积累相应的财富资本。
农民合作社能够改变传统的由城市向农村单向的贸易流动,促进经济融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而实现农业农民共同富裕。
日本农协与供销合作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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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协与供销合作社改革
在 人 多地 少 的 农 耕 地 区 , 构 成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的 主 体 不 可 能 是 与 大 农 场 主 共 同 成 长起 来的高度 专业化 的大公司 , 而 应 是 适 应 小 农 需 要 的 具 有 系列 化 综 合 性 服 务 功
I 论道改革I T h e o d e s a b o u t R e a r m
业、 农户 对系列 化综合 性服务 的需 求。上 层农协 被 官 僚主 义和 既得 利益 所束 缚不能 自拔 , 基层 农协服 务 内 容萎缩、 功能减 弱 , 甚至 在 有 的地 方 已经 解体 。据 介
和 当今 日本农 业的 需要
2 0 1 4 年末, 山东 省供销 合作社
考 察 组 赴 日本 调 研 农 协 , 他 们 带 回 了 日本 执 政 当局 和 社 会 各 方 面 的 一
营权 的集 中产 生与北美甚至欧洲 类 似 的 农业 规模经 营模 式。 因此 , 在
人多地 少 的农耕 地 区 , 构 成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的主 体 不 可 能 是 与 大 农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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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经 济组织 。不管是 单个的小农 , 还 是在土地 流转形 式下适度 规模 经营 的家庭
农 场 都 需 要 能 提 供 全 程 服 务 的 经 济 组 织 。在 这 样 的 背 景 下 , 供 销 合 作 社 越 来 越 受 到 重 视 。 而 面 对 历 史机 遇 。 能 否 承 担历 史 使 命 把 握 命 运 , 还 需 要 供 销 合 作 社 以 正 确 的定 位 、 态 度 和 策 略进 一步 推进 综 合 改 革 。
对日本农协的考察报告
对日本农协的考察报告我们赴日农经考察团一行五人于2002年7月10日至21日,对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农协)的发展过程及现状进行了考察。
考察团拜见了大阪府农协中央会,走访了基层农协会员。
通过日本农协职员的情况介绍和实地走访,对日本农协的形成、发展、职能和作用有了粗略的了解,特别是对日本农协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了些粗浅的认识。
一、日本农协的基本情况(一)日本农协发展的历史简况。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制定了《农地改革法案》,实行农地改革,解决农村中地主与农民之间长期存在的社会矛盾。
主要内容就是将大地主所有的大量土地无条件地分给农民,从而确立了战后日本农业家庭经营的基本制度。
然而,由于农业生产受到分散经营、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束缚,家庭经营的弊端和问题相继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生产上的盲目性,供求关系失衡,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均得不到保证,归根结底就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为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日本也曾效仿其它国家的做法,如搞美国的家庭农场的办法,只是由于日本农户耕地面积过小,平均每户只有1.2公顷,仅相当于美国家庭农场的一百五十分之一,加之东方农民特有的视土地为生命的传统观念影响,使日本不得不放弃实行家庭农场的作法。
1947年日本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农协的特殊地位。
《农业协同组合法》的宗旨是:“促进发展农民的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民在社会上的经济地位,同时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按照这一宗旨的要求,日本农民通过协作的方式来谋求农民经济性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发展农业生产力。
从 1947年到1950年,在不到三年时间里,日本各地的基层农协都建立起来了,全国成立的基层农协约有4000余个,有99%以上的农民都加入了农协组织。
(二)日本农协的主要职能日本农协在组织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为它是农民意志的统一体,代表着农民的利益,所以其职能非常广泛,概括起来主要有:1.生产指导。
日本农协的发展新趋势
一
切。2 参加的普遍性 。 日 、 本每个村都有农协的基
收稿 日期 0 1 】 8 2 0 —1 一l
、
作者侑介: 张秀婿(98 )女. 17 .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农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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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 , 大规 模 , 扩 引入企 业经 营机 制是 农协发展 的新趋 势。 关键词: 协; 农 合作 经 济组织 ; 组织体 系
中 图分 类 号 :3 l3 F 3、1
文 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7 6 52 0 )1 0 3 3 10—78 (0 20 —04 一o
日本农协是 业协同组合 农 的简称, 它是以 协 同组合主义思想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 由农 户和非农户 自 愿入股参加, 是农民自己的组合体 农协根据 14 7年颁布的《 9 农业协 同组合法》 建立 5 O多年来 , 在提高农 民的组织化程度, 保护农民 利益, 增加农 民收入等方面发挥 了不可替代的作 用。 日本农协 的主要 特 点与成 功经验 ( 日农农协的主要特点。I组织上的严密 一) 、 性 日本农协制度采取三级系统的组织体系, 即分 为中央农协、 县级农协和基础农协 。 基础农协是以 市、 村行政区域 为单位组织起来的, 町、 称为“ 单位 农协 以“ ; 单位农协” 为团体会员组成都 、 府、 道、 县一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组织; 以都、 府、 道、 县一 级组织为团体会员构成全国一级的组织 。 . 而且 每 级农协组织都与本级行政组织相对应, 系密 关
社”
二、 本农协发展面临的挑战 日 进入 9 年代后. 0 由于农产品 贸易 自由化 经 济全球化 国际化等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 日本农 业的发展和农协 内部因素的变 化, 日本农协的 使 发展面临着新的转折点, 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 的 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1 农协在经济上的优势 已经削弱 1 9 年以 94 前, 农协有为国家收购大米之类的粮食的业务。 这 业务使农协 不但在政治上受益, 而且经济上更 有 好处。但在 1 9 年 日本开始实施《 94 新粮食法 》 后, 规定了国内粮食流通的完全市场化 , 这就意味 着除农协组织以外 , 各种 民间企业、 商店都可以参 与粮食经营 这样 , 农协长期独享的粮食专营的局 面被打破 。 农协为了发展, 只能在推销消费品和参 与股票市场等方面另辟出路 , 但这些方面全都是 农协的劣势。 2 农业生产兼业化. 妇女化、 老龄化问题的存 在, 使农业生产后继力量不足, 农协的组织基础在 退化 。 随着 日本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 , 农村中的兼 业农户不断增加, 目前约占农 户总数的 8 %。农 5 业劳动者中有 6 为妇女, o 大量 妇女不仅是家庭 主妇, 也是主要农业劳动力。 此外 . 业劳动力中, 农 6 5岁以上 的老人所 占比重也 由 16 年的 7 提 90 高到 2 0 年的约 4 。而其中农村青年不愿从 00 0 事农业生产, 大量流入城市, 更加剧 了农协组织基 础 的退化 。 3组合员成分的非农化导致农协的非农化。 、 作为农 民自发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 , 农协的参加 学研究体制 , 向农民普及农业技术和科技新知识 , 者大部分是农 民。 但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迅速发展, 传播农业经营 、 市场动向、 品种改良等信息的农业 在农村社 区中非农民居住者的 比重开始上升。为 包括农民和非农民) 经营服务业和农 事改 良普及实业( 如农业试验场, 得到农村社区内所有生活者 ( 农业技术普及站等) 遍及全国各地。 对合作经济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 对不满足农 民资 日本本身的民族性因素也是农协成功的经验 格但又愿意参加农协合作活动的人( 包括 团体) , 之一。 本人的集团归属意识很强, 日 具有很强的组 农协 同样也接受其 为合作组织 的成员, 不过其资 织性和在集团生活中的协调性 因此, 合作思想与 格为 准成员”按照《 ( 农协法》 的规定: 农业的准会 日 本的集团主义是统一的。虽然合作思想最早在 员只有活动的参加权, 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据 工商业中萌发 , 但由于农业的特点 , 自然条件和 日本农村水产省《 对 综合农协统计表 》 反映:9 0 16 年 自然环境依赖性强 , 加之一家一户分散经营, 势单 农协组合员总数为 6 35 5. 万人, 其中正组合员 为 力薄, 难以抵御 自 然和市场双重风险, 所以合作经 58万人, 7 占总数的 8. 5 到 19 年 , 8 4 %; 94 农协组 济在农业中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可见, 农协是集团 合员总数为 8 66万人, 中正组合员为 6 6 1 9. 其 4 . 主义在 日本农村中的具体表现, 是农村的“ 株式会 万人, 占总数的 6. 1 。由此可见 o 9 组合员成分
日本农业协会介绍分析
设施共用事业:为了满足会员生产和生活的需 要,而共同设置会员个人所没有的设施,共同 利用,称之为共用事业。 加工事业:农产品并不是产出来后就原封不动 地卖给消费者,而是要经过加工后再卖给消费 者,因此,农协还进行火腿、腊肠、酸奶、奶 酪、果子酱、酱、酱油等等的 加工。
受托经营事业:农协接受会员的委托,进行生 产和经营。 土地改良事业:为了生产出更好的农产品,开 展农田整治、改良和管理、水利设施建设等等。
日本高效务实管理渔业
吃鱼民族的渔业经济 靠海吃海要爱海 用科技指导渔业
在对外交流中展示自我
对我国农业的启示
在农业市场化与农村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 建立和健全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农村社会化 服务是当务之急。 农业合作组织应以为农民服务为宗旨,贯彻 民主自治的原则。 政府应对农民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进行正确 的引导和积极有效的支持。
农协概况
认识 发展历程 组织形式 性质分类 营运方式 主体——农民 典型农协——须高农协
农协我知道
全称:日本农业协同工会 简称:JA(Jap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从1992年4月开始使用。
从成立的法律依据来看,农协是依据《农业协 同組合法》、《水产业协同組合法》、《森林 組合法》、《中小企业等协同組合法》、《消 費生活协同組合法》等而成立的; 从投资来看分配,农协会员投资的目的是将投 资作为进行协同活动的本钱,农协事业的利用 者和投资者是同一人,农协会员为了提高自己 的生产和生活水准,利用协会的事业,而加入 农协; 在营运方式上,农协一人一票,平等民主。
日本农业协同组织的发展新动向与面临的挑战_日本案例和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示
日本农业协同组织的发展新动向与面临的挑战———日本案例和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示□藤荣刚 周若云 张 瑜 胡定寰3 内容提要:日本农业协同组织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并具备一定的规模,从事的业务种类繁多,成员也从农民会员扩大到非农民会员,近年来也面临新问题与挑战。
本文主要介绍了日本农民协会管理理念与模式、经营业务以及近几年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为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参考。
关键词:日本农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挑战;启示一、引 言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该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开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合作社的内部行为、加大政府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等方面将发挥重要法律保障作用。
农民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组成的共同组织,具有共性,所以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
早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100年前,日本就有类似的、由农民创办的农民协同组织(以下简称农协)。
当初的日本农协多数是由各地农民中的大户筹备和创立的,这点与中国今天的专业合作社的发起相类似。
同时,由于日本农协发展时间长、具备一定的规模、业务种类从销售农产品到销售保险等繁多,同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日本农协的经历更多。
因此回顾他们的历史发展过程,分析现状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二、日本农协的概要、特征及现状(一)农协的概要11农协成立的目的和经营方式。
从历史角度来看,农民成立农协的初衷是为了克服市场谈判中的弱势地位①。
在日本,以增进市场谈判力为目标的组织,除了农协以外,还有以消费者为中心设立的消费合作社,以中小企业为中心设立的信用合作社、信用金库、业务合作社等。
农协的经营理念定位在民主经营。
农协经营方针遵从《协同组合原则》。
主要的内容包括:(1)一人一票制;(2)出资分配限制;(3)利润按照利用数量进行分配;(4)入社自愿,退社自由33。
关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调查与启示
关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调查与启示摘要: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日本农业中最大、最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
该组织以服务于农户为宗旨,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环节,为农户提供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在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文章以日本岐阜县海津郡农协生鲜果蔬分选销售公司为对象,通过调查实证研究了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投资、运行形式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并结合其经验,提出了以服务于农户为宗旨,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一、序言我国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伴随着农户经营形式的确立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不过,研究该问题的专家学者对于建立什么性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如何运行等问题各抒己见。
笔者在考察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建立与运营之后认为,其经验对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运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之前,我国学者对日本“农业协同组合”虽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绝大部分的研究侧重于制度、体制方面的考查,对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投资方式、运行形式以及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的调查研究见之甚少。
然而,其具体的投资及运行形式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因此,本文以日本岐阜县海津郡农协生鲜果蔬分选销售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和分析,阐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投资方式、运行形式以及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并对比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性建议。
二、海津郡农协生鲜果蔬分选销售公司的创立与经营(一)海津郡的农业概况及西红柿产地的形成过程海津郡位于日本岐阜县的西南部,土壤肥沃,气候温暖,光照充足,农业自然条件优越。
浅析日本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
浅析日本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乡村振兴是城乡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三农”问题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措施。
2004年以来,我国通过一系列项目和政策,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
但与城市发展相比,农村发展仍然缓慢,发展滞后。
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三农”问题在新时期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点,这就需要改进和调整发展方向和政策。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基于新时代特点的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党和国家现阶段深化对我国“三农”问题理论认识的结果。
而与中国一样,日本作为亚洲的农业生产大国,在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种植养殖类别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同时也面临着农业农村衰退的问题。
上世纪60年代初以来,日本实施了乡村振兴运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型、解决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等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研究日本的乡村振兴发展对我国有很大的启示,具体来说,日本的乡村振兴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日本乡村振兴发展路径梳理第一阶段:大规模农业生产的起步阶段(1947-1985),这一阶段,日本农村发展表现为战后重建、土地摞荒、村庄数量减少、农业发展停滞。
政府通过建立农业协同组合体系,重点发展生产;控制农地分散、可进入性、弃置性低等现象;明确地方自治的权威性,盘活地方,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
具体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日本相继出台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地方自治法》、《土地改良法》、《农地法》等一系列政策法案,这些法案构成了日本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框架,此后各种法案在此基础上细化完善了特定区域、特定要素或特定主体。
但随着城镇的建设,城市对乡村的虹吸作用越来越明显,到20世纪60年代,农村开始出现老龄化、土地樗荒、村庄数量减少、农业发展几乎停滞等问题,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开始制约着日本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日本正式启动乡村振兴运动,先后在农村地区颁发了《山村振兴法》、《农村地区工业导入促进法》等法案,并多次修订《农地法》。
日本农协发展的几点启示
日本农协发展的几点启示作者:暂无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7年第41期百年历史的日本农协,适应日本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建设和发展经验。
尤其在组织广大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市场经济方面更是经验丰富。
其中许多营销方面的成功做法为成长中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日本农协是日本全国农业协同组合的简称,是在互助的精神下,以提高和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户利益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
它组织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供给、金融、共济、技术经营指导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日本农协历经百年,到今天已经发展成成熟的农民合作组织,遍布日本城乡,99%以上的农民都加入了农协组织,超过90%的农产品和80%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是通过农协完成的。
可以说,农协是日本农业和农民的保护神,日本农民已经离不开农协组织。
日本农协的特点组织结构日本农协分为基层农协,县级农协和全国农协三级。
基层农协一般是以市、町、村等行政区域为单位组织起来的,以农户为社员;县级农协一般是以都、道、府、县范围内的基层农协为会员;全国农协以基层农协、县级农协为会员。
《农协法》对各级各类组织的业务范围规定地十分详细,不准交叉经营,上级农协不得剥夺下级农协的权利,各级农协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接受组合员及各级监察部门的监督。
基层农协组织结构:基层农协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
综合农协以本地区农户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广泛,包括:生产资料的供应、技术指导、农业信息、农产品加工存储运输销售、信贷保险、生活服务、医疗卫生保健等。
专业农协则以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的农户为服务对象,例如园艺、养鸡、奶酪等,为专业农户提供生产资料采购、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一般不提供信贷保险业务,也不提供生活服务。
其数量多,规模小。
农产品主要营销渠道一是批发市场,农协产品销往批发市场的具体做法是:基层农协按不同品种,采取不同办法,将进行了规格化、包装化、标准化的农产品集中起来,运往县一级或中央一级批发市场。
日本农协
2. 农业合作组织应以为农民服务为宗旨,贯彻民主自治的原则。日本农协不是政府部门的职能管理机构,而是广大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群众性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只有农民才能成为其正式会员。非农民参加农协,只能作为准会员,利用农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而在组织机构中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基层农村的群众性合作组织,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也应贯彻民主原则,坚持农户参加自愿,退出自由。合作组织的领导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大会决议进行工作。农业合作组织要根据农民的需要,提供各种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为农户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综合化、社会化的服务,以保护农户的利益,增加农户的收入,提高其社会和经济地位。
四、农协的地位和作用
农协对于第一产业提供政治以及经济上的优惠条件,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第一产业的发展。积极进行收入所得的再分配,有效地防止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会贫富差距,安定了社会秩序。其作用:
1. 培育农畜优良品种,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对农民进行指导和培训。农协组织水稻、大米和大豆栽培讲习会和现场讨论会,指导样板田的工作;建立新农药、肥料试验田和低农药大米试验田;开展对异常气象造成冷冻的对策研究。农协还组织农民扩大花卉、水果、蔬菜等特种园艺的生产,指导农民提高栽培技术水平,如组织花农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举办花卉展览评比,从园艺品种的搜集、育苗到产品的出售实行一条龙服务。为加快畜产品的生产,农协组织农民开展了引进良种、建立生产高品质牛肉的畜牧场、加快肉牛的育肥等一系列活动。一些专业农户还自愿组成麦作生产组合、养蚕部会、植木生产部会、肉牛繁殖部会、蔬菜花卉部会等,在农协的领导下开展了农业技术研讨、联合运输、共同育苗等经常性的活动。
5. 共济和社会福利。日本的农业虽相对比较发达,但在国民经济中也显软弱,极易受到市场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所以,农协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号召会员发展互助协作精神,共同解决面临的问题,并确保农民由于意外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失时能得到一定补偿,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协的福利事业包括医疗保险、婚、丧、嫁、娶等各个方面。农协组织农民参加保险,有的还建立自己的医院,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保证。还投资兴建许多农民婚丧等大事所需的基础福利设施,为农民提供服务,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日本农协:托起农业经济一片天
《 农业协同合作法》从上到下, , 层层建立农 农民制定增收计划 , 推广新品种 、 新技术 , 用又好 , 钱这方面不成问题。但在以农户
协组织, 为农民撑腰说话 , 壮胆打气 。土地 手把手地解决生产 中遇到的问题。 日本, 在 分下去, 粮食便多起来, 可粮多了收不上来 许多农业基础设施 , 如育苗基地 、 孵化厂、 也不行, 农协又成了政府的催收员, 一头动 员农民交粮食 , 一头看住粮贩不准私收乱 卖, 这活一干就是 2 多年 。6 年代末 , 0 0 日 本粮食连年丰收 , 政府已无力照单全收, 随 种粮更划算 。农业逐渐 门庭冷落 , 无人问
通常采取竞买的办 足, 除了政府的关照外 , 日本农协组织发 的经营方式推不开 , 靠一家一户单兵作战 , 货场。农产品的销售 ,
作为战败国, 饱尝了失道寡助的滋味, 内外 t ? 日本政府认为 , L q  ̄ 实行专业化集约经 粮食也仅够支撑一个半月 , 居民的粮食定 量, 每人一天只有一小碗米 。解决吃饭 问 起来却很难。 要推广农业专业化经营, 就必 须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 对此 , 政府有
敢轻易放弃种地的营生。 日本, 像 汽车、 电 处不在 , 无论是插秧割稻卖粮, 还是农民生
老病死, 单位农协一揽子全包。零碎事虽 进 , 了几百万农民的“ 当起 集团军司令 ” 。
多, 但从大的方面说 , 农协的业务大体有 4 基层农协建起了农产品集贸所 , 负责当地 上市。 每天清晨, 当城里人还在熟睡时, 各
买种子 , 购肥料 , 添机具 , 请帮手 , 自然喜出望外 , 可乍碰上这种天上掉馅饼 种育苗 、 打药追肥 , 农协都一手操办 , 为此 可不是,
用营农指导 员, 串户, 走村 提供信息 , 帮助 欧美的大农场主 , 家底厚 实 , 在银行 的信 为主的日本 ,农业生产资金解决不好, 就 会带来大麻烦 。于是为农 民提供信用服
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65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日本农协实施市场营销新战略的背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一直处于漫长的调整和恢复之中,作为全球经济体的一员,日本同样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缓慢等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本对国际市场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如何提高日本的国际竞争力,是日本政府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日本在2013年加入环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TPP),根据TPP 协议,日本将逐步取消80.97%的农林水产品关税。
因此,日本国内的农业政治也势必会产生新的动向。
自2012年安倍政府执政以来,为振兴日本经济,推行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措施。
在安倍经济学的成长战略中,甚至提出“农协改革是岩盘规制改革的象征之一”,强烈反映出日本农协进行结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日本政府在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正式推出以推动日本经济增长为目标的“日本再兴战略”,提出“在农业方面,飞跃式扩大农业生产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加速企业参与等方式,灵活运用企业经营的技术手段,通过农工商合作达到6次产业化,通过扩大出口增加附加价值,追求实现吸引年董佳佳1 王利艳2(1、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河北秦皇岛 0660042、唐山学院 河北唐山 063000)基金项目: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研究—借鉴日本农协经验”(课题编号:201703030306)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轻人加入的有周末和工资的农业,有必要进行大胆的创新型结构改革”。
日本农协在自身发展和变革的过程中,也越来越体现出自身的局限性,面临着新的困境。
在日本农业非农化、兼业化、老龄化等发展趋势的影响下,日本的农业后劲不足,农协的基础逐渐削弱。
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下降、进口增加、农业整体疲软的现状,使日本农协的农产品市场营销事业日趋艰难。
同时,由于经营不善,萎缩的信贷业务不能再弥补其他部门的亏损收支不平衡,农协出现财政赤字,经营状况日趋恶化。
探究日本农协的改革原因及影响
扫一扫看全文2018年第18期本文DOI:10.16675/14-1065/f.2018.18.018探究日本农协的改革原因及影响□汤璐嘉摘要: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作为日本农村地区唯一的垄断性团体,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是日本加入《环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简称“TPP ”)的首要阻力。
2015年日本政府颁布《农协协同组合法》,提出3~5a 过渡期内,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农协改革的目标。
就日本农协发展现状,结合日本加入TPP 来探究其全面推行农协改革的原因及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日本农业;农协改革;原因;影响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8-0031-02中国图书分类号:F331.3文献标志码:A(云南大学云南昆明650091)1改革背景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作为日本农村地区唯一的垄断性团体,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是日本加入《环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TPP”)的首要阻力。
2010年,菅直人首度正式提出参与TPP 谈判,但由于内部政治因素及自然因素,TPP 议题被搁置。
TPP 要求各成员国含农产品在内近100%的商品取消关税,这无疑会给精耕细作、高价低产的日本农业生产和销售带来重大冲击,由此遭到农协及利益相关政治势力的反对。
但从菅直人到安倍晋三,两党三任首相对加入TPP 态度一致,安倍晋三再任首相后,以保证采取缓和措施等理由说服国会众议院,最终获批加入TPP。
面对高度国际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挑战,要与先进的文化、服务和工业输出并进,补足农业短板便尤为重要,即在保护本国农产品免受冲击的基础上,以攻为守提高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1]。
近年,日本农协的影响力有所减弱,安倍政府借TPP 倒逼日本农业,以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国内外竞争力为目标,乘势提出改革农协。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日本是一个农业发达的国家,其农业组织形式和经验对其他国家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日本农业组织形式、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其借鉴意义等方面进行浅议。
一、日本农业组织形式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农户、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农户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共同经营、共同服务和共同利益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水平的组织形式。
而农业企业则是现代化农业生产组织,具有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特点。
日本的农业合作社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初是由政府和地方政府主导成立的。
到了20世纪20年代,农村合作社积极发展,成为了农民的自主组织。
而农业企业则是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迅速发展起来的,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模式,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
二、日本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日本的农业经历了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过程。
在20世纪初至中期,日本农业以小农经济为主,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都比较落后。
但随着战后经济重建和农业改革的推进,日本农业经历了大规模的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农业技术得到迅速提升,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目前,日本农业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土地资源有限、农村空心化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日本政府不断推进农业改革,鼓励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收入水平,增加农产品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和经验对其他国家具有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农业合作社模式:日本的农业合作社具有较为成熟的经营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了各种服务和支持。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健全的农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效率。
2. 农业企业模式:日本的农业企业具有现代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特点,通过引进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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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协发展的新动向[2005-09-19]作者:来源:新华社据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16日电由于以单个农业生产者为经营单位会受到规模小的限制,使得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薄弱,同时,生活、生产资料的购买方面因数量小,也难以取得有效的经济活动效果。
因此,通过建立合作组织,形成合理的活动单位,由此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经济效果。
从世界各国农业合作组织来看,英国在18 4 4年就有了合作组织,并被称为合作组织之母;德国是从18 6 2年开始以“一人为万人、万人为一人” 的原则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法国农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始于1880年左右,其事业内容包括土地改良、技术改良、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信用事业等。
此外,在丹麦和美国等国家,也从很早时期发展起农业合作组织。
各国因其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差异,合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也产生各自的特色。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历史是组织体制改革的历史,本文将侧重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组织体制改革和农业协同组合所举办的事业进行研究探讨。
随着农协的改革发展,农协的地方特色越来越显现出来,因此本文结合对日本鸟取县的实地调查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日本农协的基本情况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简称为农协),是依据《农业协同组合法》组织建立、目的是通过农家及农业法人的合作来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经营者的经济地位。
农家是以组合员身份加入农协,在日本,基本上所有的农家是组合员,2 0 0 2年3月末,农协组合员总数为9 10万人(其中包括团体)。
组合员中,又分正组合员和准组合员。
要成为正组合员,必须是从事农业的农民及经营农业的法人;而准组合员所应具备的资格是:在农协所管辖地区内居住的个人及接受农协服务的人。
基层农协按出资情况可分为出资农协和非出资农协,按经营内容可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
出资农协是运用组合员在加入农协时的出资来举办各种事业。
非出资农协是农家在加入农协时不需要出资,此类农协是通过吸收组合员的存款及定期积金来举办信用事业和保险救灾事业。
综合农协是指面向所在地区内的所有的农家对农业生产指导、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以及信用和保险救灾等事业进行综合性经营。
在日本,几乎所有的地区都设有综合农协。
随着农协的大量合并,到2 0 0 4年1月1日为止,综合农协数为909个;专业农协是指由从事园艺和畜牧等某一专业的农家联合组建的农协,到2 0 0 3年3月末,专业农协数为2 9 1 3个。
农家加入并成为组合员的是基层农协,由基层农协作为会员,组建都道府县农协联合会,再往上是全国农协联合会。
由此形成了农业协同组合三层次系统,过去这种农协系统的组织构造在全国各都道府县基本相同,但是随着农协的组织体制的改革,各都道府县在组织结构上产生了许多差异。
从鸟取县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农协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地区层次、鸟取县层次和全国层次。
关于地域层次,在鸟取县从地理上可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与这种地域划分相对应,鸟取INAEA农协所管辖的是东部地区,鸟取中央农协所管辖的是中部地区,鸟取西部农协所管辖的是西部地区(东伯町农协管辖范围是鸟取县东伯町)。
在地域层次的上一层次、即鸟取县层次,只设有鸟取县信用农协联合会和鸟取县农协中央会。
但其对应的上一层次,即全国层次,则有农林中央金库、全国农协中央会、全国农协联合会、全国互助农协联合会。
在组织结构上与过去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中央一级所设机构,在县一级会有相应的机构设立。
而这一切,是农协改革的结果。
二、农协的发展和组织变迁在日本,当前一提到农协,人们极易联想到组织合并。
其实日本农协的合并从很早就开始了。
农业协同组合最早是以1 9 0 0年制定的产业组合法为依据,从农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的1 9 0 0年代后期开始,以农村地区为中心开始普及起来的,那时被叫做产业组合。
随着明治中期(18 9 0年左右)地方制度的确立,由市(盯村)的合并使市(町村)总数从7万减少到1万4千。
但是最初的产业组合大多数是以合并以前的旧市(町村)作为地域单位发起的。
至U大正末期(1 9 2 4年),大约在8 0%的市(町村)里设立了产业组合,有大约50%的农家加入了产业组合。
后来,提出了一个(町村)设立一个产业组合的方针。
与此同时,从1 910年左右开始,联合会也开始普及起来。
在销售和购买等事业方面成立了联合会,并由市(町村)一级向县一级统合起来,同时在购买和信用部门设立了全国性的组织机构。
因此,在事业组织上,建立了全国一县一市(町村)的三层次系统。
依据1 9 4 3年的《农业团体法》,所有市(叮村)的产业组合和农会进行了统合,成立了农业会,1 9 4 5年农业会的数量与市(町村)的数量极为接近,形成了一个市(町村)有一个组织的体制。
依据1 9 4 7年制定的《农业协同组合法》,解散了农业会的同时,开始设立了农业协同组合。
其行政指导方针是:农协的规模要由农民自主性地决定;综合农协在原则上应以叮(村)为区域,但是决不局限于行政区域的范围。
1 952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协大会上,确立了综合农协要以盯村区域范围的方针。
按照1 9 5 3年的町村合并促进法,对町村进行了合并,农协也随之进行了合并。
在19 6 1年制定了《农协合并促进法》,该法规定对农协合并中必要的费用给予补助,并对农协的规模基准进行了规定,即正组合员1000 户以上,职员在2 0人以上。
在该法的推动之下,农协合并飞速发展,规模的扩大进入了一个飞跃性阶段; 1960年的综合农协数为11586个, 19 6 5年降到7 3 2 0个(农林水产省农协课资料)。
20世纪70年代以后到现在,仍然继续不断地对农协进行合并。
总的趋势是,60年代是对达不到町村区域的农协进行了合并,70年代是向广范围农协合并进行转换,90年代是广范围农协合并的正式开展时期。
从日本农协合并的历史过程,可以将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过程从组织体制上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 9 0 0 — 1 9 4 0年前期)是产业组合的创设、普及以及进行再编和三层次系统的形成阶段。
在产业组合时代,其普及是以基层农协或者系统性组织扩大展开的,最初基层组合和联合会的规模是多样的,后来在所有市町村)中设置了产业组合,并且所有农家加入到组合中。
产业组合的全国一—县一一基层三层次系统与全国、县、市(町村)行政区域完全重合第二阶段( 1 9 4 0年后期一19 8 0年)是农协的创立、再建以及推进农协进行合并的阶段。
从农协的角度看,农民的加入已处于饱和状态。
为了扩大农协组织规模,主要有两个途径:①通过吸收组合员农家户主以外的成员加入;②通过农协的合并。
在这一阶段,农协的合并使得农协超越了行政区域范围,即失去了产业组合时代形成的系统三层次系统的整合性。
第三阶段( 1 9 9 0年一现在)是农协系统两层次系统的形成阶段,即县级联合会和全国联合会的合并。
从部分县的发展趋势看,有一县一农协的趋势,农协的组合员规模将不断扩大。
从上述农协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农协从它诞生以来,在组织体制上不断进行改革,其中,最大特征是农协的合并,特别是近年来出现了跨地域的合并。
农协合并的结果,是基层农协及农协联合会数量的减少及农协组合员总数和职员数的减少,但是农协的规模则不断扩大。
根据《日本农业年鉴2 0 0 0》的数据,将I960年以来,农协的合并所带来的全国农协总数及综合农协数的变化情况作成图2,可见从I 9 6 0年到1998年,农协总数(包括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从2 8 8 9 6个减少到5 14 1个,其中综合农协数从12 0 5 0个减少到18 12个,专业农协(包括出资组合和非出资组合)从16 8 4 6个减少到3 3 2 9个。
此外,农协联合会(包括出资联合会和非出资联合会)的数量从1216个减少到438个。
鸟取县的农协各年度综合农协数阶情况是:1 9 7 0年为6 6个,1 9 8 0年为4 9个,1 9 9 0 — 1 9 9 4 年为4 1个,1 9 9 5年减少到2 6个,1 9 9 6年为14个,1 9 9 7年为 13个,1 9 9 8年为5个,2 0 0 4年为4个。
日本农协合并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是进入1980 年以后):①日本农业及农村所处环境的不断变化。
日本农业在与WTO体制接之后,日本农产品市场的开放相应地使得国内地区之间、主产区之间,甚至农协之间、个别经营者之间,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迎来了开展全面竞争性经济活动的时代。
零散小规模农协在经营上表现出来的不稳定性等弊端日益显现出来。
②农村人口和务农劳动者的减少。
农业经营者的老龄化和农业后继乏人,还有农家收入的减少、农业的兼业化和农畜产品价格的低落等,均带来了农家农业生产积极性的低落,出现了弃农现象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全面性下降。
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有必要对农协进行改革。
③对农协自身来说,销售业务的停滞不前和金融自由化的扩大带来的信用业务的收益低下,还有农协收支恶化导致的农协整体收益的显着下降。
因此,种种因素使得农协有必要不断强化经营素质,从组织上进行改革。
同时,通过农协合并,扩大农协的组织规模,从而使各种设施和事业得到重组并达到合理化,事业规模的扩大还可确保农协获得优秀人才,有利于培养新的人才,另外还可以促进管理体制的改善。
也就是说,通过农协合并,使得农协的组合员所期待的那种事业体制得到强化,也使得合作运动固有的那种组织得到整合。
三、农协的事业农协自其成立以来,在日本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农协为了提高组合员的农业经营及生活水平而举办的各种事业和活动中。
本研究以鸟取中央农协东乡梨选果场为例,对日本农协所举办的事业进行了典型调查分析。
鸟取中央农协东乡梨选果场位于鸟取县东乡町全是鸟取中央农协投资建立的一个共同利用设施。
从1 9 7 4年设立选果场之后就开始运用先进的手段对水果糖度进行测定。
这种对糖度的测定体制,促进了鸟取县梨品质的改进和提高。
从1997年开始,对选果场设施进行了比较大的增设和改造,并购买了新设备。
施工总事业费为2 1. 0 1亿元,得到国家补助金9. 6 5亿日元。
改造之后的选果场日选果能力为2 3 0 0 0箱(每箱1 0kg), 占地2248m2,是目前日本较大的选果场。
拥有自动选果机、并配有对梨的糖度、成熟度、颜色、形状等进行自动测定的传感器装置两套,形成了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梨的品质进行监测的管理体制。
此外,选果场有自动装箱装置42台,还有将梨进行分等级的储备池12 4个。
从1953年到1998年的46年中,鸟取县的梨生产量始终处于全日本第一位,近年来,虽然出现了从事农业的人口高龄化等经营不利因素,但是鸟取县的梨生产量仍处于全国前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