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律师事务所创收各区县创收
上海律师的生存状态
上海律师的生存状态上海律师的生存状态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城市,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个人前来发展。
但是,这也给上海的律师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
本文将探讨上海律师的生存状态。
一、上海律师的数量与需求上海是全国律师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但在市场需求方面也异常巨大。
据上海市司法局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律师数量为5.5万人,但市场需求仅为2.5万人左右,即每个律师需要服务2个客户才能得到保障。
由此可见,上海律师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
二、优秀律师的生存优势在上海这个市场环境中,仅凭数量和规模,律师事务所是无法生存和发展的。
因此,优秀的律师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变得尤为重要。
这里列举了一些优秀律师的生存优势:1. 专业知识。
优秀的律师必须具备深入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执业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支持。
2. 服务意识。
律师需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不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 团队协作。
优秀律师需要在事务所内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
4. 品牌建设。
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对优秀律师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律师事务所需要注重品牌建设和营销。
三、律师事务所的市场战略在上海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律师事务所需要制定合适的市场战略,以增强自身的生存竞争力。
以下列出几点:1. 拓宽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需要关注市场需求,不断拓宽自身的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2. 加强团队协作。
尤其是在大型律师事务所中,加强团队协作和协同效应是至关重要的。
3. 建设知名品牌。
律师事务所除了要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外,还需注重品牌建设和营销,提升知名度和信誉度。
4. 关注客户需求。
律师事务所需要关注客户的需求,尤其是企业客户,需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总结:上海律师市场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但对于优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说,生存和发展空间依然存在。
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律师市场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有序发展。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市发展改革委等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09)004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现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二○○九年五月十三日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七条本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15•【字号】沪府发〔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5〕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新时期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为此,现就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则和配套保障措施,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指导原则(一)全面覆盖。
本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二)合理配置。
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以法学专家、执业律师为补充。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政府法律顾问的人员构成和模式。
(三)崇法敬职。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为政府法律顾问按照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职提供保障,确保其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
(四)注重实效。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完善组织、机制和经费安排,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效性。
三、总体职责与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推进和指导。
区县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承担各区县、各部门相应的工作职责。
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其合法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律师收入
1、人均创收根据《上海法治声音》王凤梅主编的《上海律师入职门槛将提高》一文,截至2013年年底:(1)北京有律所1782家,执业律师23776名,创收97.61亿元,人均创收41万元(注:这个数字应该是没有统计北京律所在外地分所的收入的,如果加上外地分所的话,有说法称北京律所的收入能占全国三分之一);(2)深圳有律所459家,律师人数7892人,创收28亿,人均创收35万元;(3)广东有律师2.5万名,创收70亿元,人均创收28万元;(4)上海有律所1222家,律师16692人,创收89.1亿元,人均创收56.3万元,位列全国首位。
除北上广深之外,其他地方的情况就不那么可观了。
(1)山东省,律师人数是1.7万人,人均创收13万左右。
(2)重庆市有律师6600人,创收10.3亿,律师人均创收15.6万。
(3)四川省,律师1.4万,创收14亿,人均创收10万左右。
2、创收不等于收入最近,“年薪千万律师改行当法官,值不值?”的讨论在网上火了一把,但这个标题显然没有正确理解律师创收与收入的关系。
一方面,创收只能算毛收入。
(1)扣掉交给律所的成本后,律所合伙人能拿到手里的收入在40%到90%之间,越是管理规范的律所,律所合伙人拿到的比例越低。
(2)再扣掉所得税,律所合伙人到手的比例可能会降至30%到75%。
(3)再加上很多案源来自朋友介绍,如果需要向朋友支付一笔介绍费的话,落入口袋的收入就更少了。
(4)不排除有的律师还要自己掏腰包给下面的律师发工资。
另一方面,表面的创收额也不能反映律师的全部收入来源。
(1)首先,很多律师费收入可能并没有走律所的账,或者没有开发票,自然也没有办法反映在统计的创收额中。
(2)其次,很多大律师在做律师同时也掌握了很多的社会资源,比如做投融资和并购的律师,有些就做起了FA(财务顾问),靠撮合交易赚佣金可比赚律师费轻松多了,这部分收入自然无法统计。
3、律师收入的两极分化律师行业的收入遵循幂律分布,当然严格的统计数据没有,但听不止一位律师说律师行业的收入差距已经不是二八定律,而是一九定律了,即10%的律师拿走了90%的收入。
十大红圈律师事务所
十大红圈律师事务所1、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2个国家的141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是一九九八年初成立的迄今为止上海市最大规模的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连续七年在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和业务创收的两项指标排名均位居全市第一。
3、国浩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由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登记注册。
4、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经司法部门批准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是以金融证券和法律风险管理为主业的大型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5、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6、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7、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创建于北京,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1995年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
8、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9、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10、银雷律师事务所。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中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
排名律师事务所名称电话律师人数博士人数硕士人数最近3年获全国奖(优)最近3年获省奖(优)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61059000 200 13 72 全国优省奖2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52341668 81 4 35 全国优省奖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4126000 76 1 43 省奖4 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62525451 785 235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63808800 78 3 21 全国优6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54071999 65 1 397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150372668 71 1 248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62496040 73 1 19 全国优9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52370950 59 3 2110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52582666 56 3 21 省奖11 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58369977 54 0 26 省奖1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52985488 50 4 2412 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68825164 58 2 14 0 014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68419377 56 0 17 全国优15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61132988 54 2 18 省奖16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64138800 56 1 1417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68407100 51 2 1818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58207399 50 4 1519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63568800 57 0 520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52985566 46 2 1921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62470088 44 2 19 全国优省奖22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58773177 48 0 1623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68866151 46 2 1424 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58364728 41 2 16 全国优省奖25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62473002 39 2 725 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62899191 39 0 927 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62824200 39 0 7 全国优省奖28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68869666 28 5 1828 上海市申中律师事务所62676067 38 0 828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52921111 36 1 1031 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62191103 28 1 18 全国优省奖32 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58406188 25 6 1833 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56621139 40 0 034 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58409700 28 1 1634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62474780 29 2 13 省优36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62262625 27 2 1436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56663737 35 1 338 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54045677 32 1 638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54070222 32 0 738 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64453255 29 0 11 省奖41 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53930066 29 1 1042 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50932900 27 4 942 上海市斯乐马律师事务所63298999 23 4 1544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62522831 28 0 944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58879632 26 1 1146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64311118 32 0 247 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68879696 23 0 1548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51096555 24 0 1349 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58318707 27 3 550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65876807 28 0 6。
(完整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介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介绍一、关于锦天城总所的介绍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简称“锦天城”)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全国领先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服务区上海中心大厦,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
在中国大陆的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等十三座省会或主要城市及香港设有分所,并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联营,在深圳前海自贸区设有联合事务所。
在美国、加拿大设有联络处,并在欧洲、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和台湾拥有众多合作伙伴。
锦天城现有执业律师1229名,其中合伙人(含高级国际法律顾问)359位。
除以中文(普通话、上海话、粤语、闽南语)为日常工作语言之外,我们的许多律师还精通英文、日文、德文、法文等主要语种,并拥有美国多州、英国、法国及日本等地的执业资格。
2015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计创收逾人民币13亿元。
位列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行列。
二、关于锦天城杭州分所的介绍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系锦天城设在杭州的办公室(简称“杭州分所”),成立于2000年11月13日,也是锦天城在国内设立的第一家分所。
(一)规模人才杭州分所在十五年的时间里,已经发展成为拥有上百名高素质的执业律师及助理人员的在杭州有影响的大所。
现有职员130余人,位列杭州市第五。
高级合伙人5人、合伙人12人,专职律师71人,助理和行政人员近40余人。
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重点高校的法律院(系),其中博士1名,硕士22名,其余均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多名律师曾分别在司法机关、法学教育部门、大型企业长期从事法律工作。
多位高级合伙人担任行业和社会职务,其中唐国华曾担任省政协委员、现任省律协副会长;张晟杰曾担任省直律协秘书长,现任市律协党委委员、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章晓洪律师受聘担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
在本省均具有较广的行业影响力。
上海律师待遇情况
上海律师待遇情况上海律师薪金情况一、上海律师情况业简介上海目前大约有700多家律师事务所,八九千的职业律师。
这些律所规模大小不等,大的像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金茂律师事务所、锦天成律师事务所人员都在200左右。
中等规模的所像我所在的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人数一般在50-80人左右。
至于小所吗,几人的,十几人都有。
在上海,但凡有点名气的律所都对外声称自己擅长非诉讼领域的业务。
好多律师似乎都耻于谈自己的业务特长在诉讼领域,但像翟建、郑传本这样的靠诉讼出名的除外。
话讲回来,他们有名气,赚的钱并不一定多。
律师事务所的赢利能力也不一定和所得大小直接相关,像金杜上海分所,中伦金通上海分所虽然人数不多,但是由于其业务非常专业,具有相当强的赢力能力,也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非常向往的律所。
二、上海律师的收入关于律师的收入,有个20%vs80%理论,就是百分之二十的律师赚走了百分之八十的钱。
剩下百分之二十的钱要由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分享。
因此,律师们的收入差距就很大。
一般来讲非诉讼业务的律师要比做诉讼业务的律师赚的多。
在上海,较大型所其合伙人一般年收入都在200万元以上。
就拿我们所的合伙人来讲,据说每年创收在一千万元以上。
扣除各项费用后应在在500万左右。
前一段时间,飞利浦招知识产权方面法务主管,年薪200万。
结果却招不到人,因为能够满足他们条件的律师,收入都在200万以上。
上面说的是非诉讼业务的合伙人的收入。
至于那些刚开始职业的年轻律师来讲,除非有很好的背景,否则基本上不可能有机会做非诉业务的。
在刚开始职业过程中一般不会有专业定位的,不会声称自己某方面是特长,相反,他们什么案子都做。
主要是一些债权纠纷、劳动纠纷、离婚案件等。
对于年轻律师来讲,单独职业是一个挑战,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同时,面临的可能是一个月只有2000-3000的收入。
等这样一个三年抗战过去了,才会慢慢开始享受收益。
三、律师助理的薪金水平这个问题应该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了。
上海律师待遇情况
一、上海律师情况业简介
上海目前大约有700多家律师事务所,八九千的职业律师。这些律所规模大小不等,大的像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金茂律师事务所、锦天成律师事务所人员都在200左右。中等规模的所像我所在的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人数一般在50-80人左右。至于小所吗,几人的,十几人都有。在上海,但凡有点名气的律所都对外声称自己擅长非诉讼领域的业务。好多律师似乎都耻于谈自己的业务特长在诉讼领域,但像翟建、郑传本这样的靠诉讼出名的除外。话讲回来,他们有名气,赚的钱并不一定多。律师事务所的赢利能力也不一定和所得大小直接相关,像金杜上海分所,中伦金通上海分所虽然人数不多,但是由于其业务非常专业,具有相当强的赢力能力,也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非常向往的律所。
二、上海律师的收入
关于律师的收入,有个20%vs80%理论,就是百分之二十的律师赚走了百分之八十的钱。剩下百分之二十的钱要由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分享。因此,律师们的收入差距就很大。一般来讲非诉讼业务的律师要比做诉讼业务的律师赚的多。在上海,较大型所其合伙人一般年收入都在200万元以上。就拿我们所的合伙人来讲,据说每年创收在一千万元以上。扣除各项费用后应在在500万左右。前一段时间,飞利浦招知识产权方面法务主管,年薪200万。结果却招不到人,因为能够满足他们条件的律师,收入都在200万以上。
三、律师助理的薪金水平
这个问题应该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了。如果你英语足够的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我觉得差不多好过你的英语老师的程度就够了。如果你真的这么好,恭喜你,你将有机会进入到一家外资所在上海的代表处,这意味着你可以拿到每月至少8000以上的收入。你可以衣着光线,配得起你律师的称号。如果你英语没那么好,但是也足够好了,差不多达到八级水平吧。那么你有机会进入国内比较知名的大所,像金杜这种类型的。那你的工资应该在5000以上。如果你的英语没达到这种程度,但是至少得把六级过了吧,其他方面该少的一样不能少。那你可能像我一样进入一家中型的所,月薪在2000-3000之间。看出来了吧?差距还是蛮大的。所以在学校的时候得珍惜时间,抓紧学习啊。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业务收入分配制度指引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业务收入分配制度指引一、定义(一)律师创收额:指记在该律师名下的业务额,但该律师转移支付给本所其他律师的业务额除外。
(二)毛贡献额:指律师在第一次分配后,给事务所贡献的部分,不包括应交税收。
(三)资源占有费:指律师占用事务所资源的成本,事务所律师和助理的全部资源占有费之和应该与当年事务所预算持平。
(四)贡献额:指权益合伙人当年给事务所实际贡献的部分(不包括应交税收),贡献额=毛贡献额-资源占有费。
(五)净贡献额:指权益合伙人的贡献额减去效益分分配利润后的余额。
(六)年资分当量:权益合伙人累积贡献额达到一个年资分当量,则折合一个年资分,年资分当量应以年资分对应净资产作为变化依据。
根据目前的年资分当量仍执行按现行标准,即按XX万累计贡献额计算。
(七)年资分:权益合伙人累积贡献额达到年资分当量后,折合一年年资分,权益合伙人依据年资分参与最终分配,退休后,依据年资分享有年金。
(八)效益分:权益合伙人的贡献额每XX万元折合1个效益分,如贡献额为XX.YY万元,则效益分为X.XYY分。
(九)管理分:作为高级合伙人参与管理的考核的考核依据。
(十)累计贡献额:指历年净贡献额的累计贡献数额,累计贡献额达到XX 万计一个年资分。
(十一)年金:在本所执业的60岁以上的合伙人,因年龄或身体原因不再从事律师执业,或者虽未达到60岁但因身体状况不能再坚持执业的,办理退休手续,将其所享有的年资分折合为年金。
年金的计算公式:年金二年资分*年资分当量*2%。
二、分配原则(一)公正合理的原则。
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合伙人和律师平等,又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资源共享和资源共建的原则。
合伙人的分配和律师的薪酬既要有利于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又要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合理分担运营成本。
三、一次分配(一)一次分配的对象适用合伙人和非合伙人律师,既统一合伙人与律师的提成比例。
(二)一次分配以年度为单位进行,采用根据个人的创收数按月预提、年终结算的方式。
律所创收介绍
律所创收是指律师事务所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代表客户进行诉讼或仲裁等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律所创收通常包括律师费、代理费、顾问费等。
以下是一些关于律所创收的详细介绍:
1、律师费:律师费是律所创收的主要来源之一,通常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所需时间、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进行定价。
律师费包括代理费、辩护费、咨询费等。
2、代理费:代理费是律师代表客户进行诉讼或仲裁等业务活动所获得的费用。
代理费的数额通常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标的金额、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
3、顾问费:顾问费是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所获得的费用。
顾问费的数额通常取决于客户的需求、问题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
除了以上两种主要的律所创收方式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收入来源,如培训费、会议费等。
律所创收的金额通常取决于律师事务所的规模、知名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
大型律师事务所通常具有更高的创收能力,因为它们拥有更多的客户资源和更广泛的业务领域。
同时,知名度高、经验丰富的律师通常也能获得更高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律所创收并不等同于利润。
律所创收需要扣除成本、税费和营销成本等费用后,才能获得利润。
因
此,律所创收的金额并不一定代表律所的盈利能力。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并依据事务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事务所业务顺利开展,为实现事务所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第三条事务所会计核算和财务制度,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工作指导.接受会计部门审计,接受税务机关和物价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按主管机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如实向财税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第五条事务所设立出纳和会计等专职人员。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真实反映事务所财务情况。
第六条事务所主任对财务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项开支须按合伙人(合作人)授权范围由事务所主任或者主任授权者签署. 日常工作由会计和出纳具体负责,并对事务所主任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七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本职工作.移交手续包括经管的所有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实物、各项资料。
移交手续由事务所主任监督,并由交接人员和主任共同签字备案.第八条一切收支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或者发票。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第九条财务人员对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简明、清晰整洁、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财会人员对事务所财务资料、经营成果、银行帐户承担保密义务。
在合伙人、合作人授权和规定范围内,律师有权查阅帐目,了解事务所财务情况.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资格,持证上岗.第十二条按国家规定计提教育基金和福利基金、计提事务所发展基金和各项折旧。
按时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基金。
依法交纳税收。
对个人所得税由会计人员代扣代缴。
在北京和上海做律师
在北京和上海做律师作为中国的两个最大城市,北京和上海一直是律师界的热门城市。
在这两个城市做律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法律行业也在逐渐壮大。
律师是法律行业中的重要一环,他们为各行各业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和上海作为中国的两个核心城市,律师数量众多,也是各大律师事务所的聚集地。
二、工作机会1. 北京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是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中心,各行各业都有大量的机会。
因此,律师在北京的工作机会很多,不仅有很多国家机关,还有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
2. 上海上海是中国最先进的城市之一,也是中国的经济和金融中心。
上海的外商投资比较多,因此有很多外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也有很多大型的国内企业。
三、工作机构1. 北京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数量较多,有很多大型的律师事务所,如全球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等。
此外,北京也有不少国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如德勤、毕马威等。
2. 上海上海的律师事务所数量相对较少,但业务范围很广泛,覆盖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上海也有一些大型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如伦敦市英威律师事务所和尼尔森律师事务所。
四、薪资水平1. 北京北京的律师薪资水平相对较高,因为这个城市的成本相对较高,也因为这里有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和一些国家机关,这也导致律师在这里的工作压力相对较大。
2. 上海上海的薪资水平与北京相当,但以金融和国际贸易方面的律师为主,法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薪资则相对偏低。
五、生活成本1. 北京北京的生活成本较高,租房、交通、食品等方面的费用都居于全国前列。
一般而言,律师都要挤出一部分工资来支付高成本的生活费用。
2. 上海上海的生活成本也是全国较高的,但相对于北京来说,要稍微便宜一些。
上海的交通也是国内最方便的城市之一,这就让律师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六、总结作为中国的两个最大城市,北京和上海各有优劣。
北京的工作机会多,但生活成本高,上海的工作机会相对较少,但生活成本稍微便宜。
年终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范文8篇
年终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范文8篇篇1一年来,XX律师事务所在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扬“尊重法律、客观求实、团结协作、知难而进”的优良传统,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为已任,积极开拓业务,严格依法执业,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XX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XX人,实习律师XX人,工作人员XX人。
一年来,在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XXXX万元的创收指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一年来,我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同时,全体律师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全体律师的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2. 严格依法执业,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一年来,全体律师严格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执业,坚持诚信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所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贫困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以来,我所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
3. 加强党建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所现有党员XX 人,在党建工作中,我所党支部要求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要求党员律师在本职工作上作出表率作用。
今年以来,党员律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4.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一年来,我所全体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我们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为家庭主妇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加了市残联组织的“法律服务进残疾人家庭”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律所创收合伙人协议书模板
律所创收合伙人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乙方为甲方的创收合伙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创收合伙人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创收合伙人”指在本协议项下,与甲方共同开展业务,按照约定分享收益的合伙人。
1.2 “业务收入”指乙方通过其个人努力为甲方带来的法律服务收入。
1.3 “创收提成”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业务收入中获得的提成。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乙方作为甲方的创收合伙人,负责开拓客户资源,提供法律服务。
2.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条业务收入与提成3.1 乙方的业务收入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和实际收入计算。
3.2 乙方的创收提成按照业务收入的____%计算。
3.3 乙方的提成按月结算,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提成。
第四条费用承担4.1 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行政支持。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内容。
6.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提成,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签字):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适合律师发展的城市排行
适合律师发展的城市排行1. 引言律师作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在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律师行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选择一个适合律师发展的城市,对于律师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事业成功至关重要。
本文将根据各个方面的综合评估,对适合律师发展的城市进行排行。
2. 经济发展律师的发展与城市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
经济繁荣的城市通常需要更多的法律服务来维护商业交易和法律纠纷解决。
以下是适合律师发展的经济繁荣城市排行:2.1 上海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拥有丰富的商业资源和法律需求。
众多的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这为律师提供了大量的商业法律服务机会。
2.2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服务市场。
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文化界的活动使得北京成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的重要基地。
2.3 广州广州是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之一,是一个重要的商业和贸易城市。
广州的制造业、贸易和投资活动都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支持。
同时,广州也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枢纽,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机会。
3. 法律环境适合律师发展的城市还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
以下是在法律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城市:3.1 北京北京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之一,拥有一流的法律研究机构和法学院。
政府在法律改革和法治建设方面的投入为律师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3.2 上海上海是中国法律服务业的重要中心之一,拥有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
上海的法律环境相对开放和国际化,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
3.3 深圳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法律环境相对较为灵活和创新。
深圳的特殊地位和政策支持使得律师在创新领域和知识产权方面有着更多的发展机会。
4. 人才需求适合律师发展的城市还需要有较大的人才需求,以保证律师有足够的工作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以下是人才需求较高的城市:4.1 深圳深圳的快速发展和创新氛围吸引了大量的创业者和企业家。
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布部门】上海市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6.01.30【实施日期】2016.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2016年1月30日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律工委”)经费的使用,加强市律师协会对律工委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区县律工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区县律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经费,是由市律师协会拨付给律工委的工作经费,以及以律工委名义所获得的捐赠、赞助、资助等其他款项。
第三条 [经费使用原则]律工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规划、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确保经费用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用途,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经费的用途]律工委经费应当用于:(一)由区、县律工委主持召开的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律工委全体会议、律工委主任会议等会议;(二)开展业务培训、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三)开展所在区县青年律师、女律师工作;(四)制作刊物、宣传册、网络平台、音频视频作品等宣传工作;(五)保障区县律师合法权益;(六)举办各项文体活动;(七)看望、慰问律师弱势群体等福利性支出;(八)与所在区县其他部门、单位开展交流活动;(九)与本市其他区县律工委、市律协各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横向交流活动;(十)聘用秘书、财务等工作人员的费用;(十一)完成市律师协会布置的其他工作;(十二)其他合理支出。
第五条 [经费使用的监管机构] 市律师协会理事会授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