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集团巡线管理指引 -修改版 6.30(格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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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伦燃气集团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巡线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公司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巡线工作,提高巡检管理质量,确保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查管理的内容及要求,适用于管网运营部。
1.3 指导思想: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指导方针,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强化依法巡线、制度巡线、科学巡线,实现巡线落实到位,确保运行安全。
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
《天伦燃气集团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巡线指引》2014修改版
2 巡线管理职责
2.1 公司管网运营、巡线管理工作由管网运营部直接管理。
2.2 管网运营部经理工作职责
2.2.1 管网运营部经理主持管网巡线全面工作;负责制订管网及设备巡视检测计划和巡线人员、线路等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2.2.2 贯彻、传达公司制度、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
2.2.3 定期对巡线员进行岗位教育及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巡线员的各项工作。
2.2.4 负责协调处理管线占压、交叉施工和各种安全隐患。
2.2.5 负责巡线设备工具的管理工作。
2.2.6 完成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2.3 巡线员职责
2.3.1 负责对自己巡线职责范围内的燃气管网、阀井、调压设施及小区内燃气设施的巡视,并认真填写《管网巡检记录》。
2.3.2 负责检查燃气管线附近有无施工、管线上方有无占压等情况。
2.3.3 对影响燃气管线安全的交叉施工单位,要求其填写《交叉施工联络单》,提供施工方案、施工时间,巡线人员必要时需现场进行监护。
2.3.4 负责检查所巡线区域内的燃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漏气检测。
2.3.5 发现燃气泄漏现象必须立刻上报,及时进行修复,并在修复后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消除,发现其它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上报。
2.3.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3 巡线工作标准
3.1 巡查周期
3.1.1 燃气管网巡查每天一次。
3.1.2 燃气阀井、凝水缸检查每季度一次。
3.1.3 小区燃气调压箱每月一次,保持箱内整洁无灰尘。
小区燃气管网、阀井每月一次全面仔细的巡查。
3.1.4 工业及商业等非民用燃气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检可以和计
量抄表结合缩减检查周期。
3.1.5 各公司根据燃气管网材质、压力等级、运行状况、管网长度、巡检人员配臵等情况综合考虑,将管网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巡查周期可根据公司情况和要求缩短,以加强监控。
3.1.6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有燃气漏气或表具不计量的要及时上报处理。
对工业及商业等用户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签发通知单,督促对方及时整改。
3.1.7 新建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投运后,应及时纳入正常巡查范围内。
3.1.8 在地震、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对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查。
3.2 巡查内容
3.2.1 管线巡查内容:
(1)在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管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视现场情况可适当扩大巡查范围),管线上方及附近是否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管线裸露、悬空等现象。
(2)燃气管线沿线是否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或燃气泄出声响等异常现象,有上述现象发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3)在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管线上方是否有堆积垃圾或重物、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倾倒腐蚀性液体等现象。
(4)在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工程施工、人工取土、挖沙等活动。
(5)燃气管线警示帖、警示砖、标识桩是否完好,走向图标是否清晰等。
(6)架空燃气管线、引入管、立管是否有锈蚀;支架和管卡是否有松动、脱落;架空管支架间距是否过大;是否有其它悬挂物体、是否有其它线路缠绕搭接、是否被包裹等现象。
(7)临近车道的燃气立管、架空管是否加装防碰撞装臵,防碰撞装臵是否完好、无锈蚀。
3.2.2 阀井巡查内容:
(1)燃气阀井及井盖、盖板是否配套,破损、丢失、被占压、被掩埋。
(2)井内设施(井壁、阀门、膨胀节、放散阀、螺栓、阴保线、爬梯等)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锈蚀、损坏、丢失、坍塌等现象。
(3)阀井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垃圾、淤泥、积水等现象。
(4)用浓度探测器检测阀井内是否有漏气现象。
3.2.3 调压设施巡查内容:
(1)调压设施及箱体是否存在漏气、锈蚀、损坏、缺失、广告粘贴物现象。
(2)调压设施上的警示标示应与公司VI统一,调压设施上“燃气设施、严禁烟火”标识、抢修电话等是否完整、清晰。
(3)调压设施的压力表是否完好无锈蚀;检定标识是否处于有效期;运行压力限位标识是否完好;压力是否在安全运行范围内。
(4)调压柜的放散管是否锈蚀、牢固,放散管口距地面的距离是否达到要求高度,安全阀的根部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切断阀有无异常切断现象。
(5)调压设施与周围建筑物是否保持安全间距,有无违章占压,四周有无影响巡查、维修的堆积物。
(6)调压器有无喘息、跳动、超压、停止工作等异常情况。
(7)调压设施是否卫生良好,无蜘蛛网、无积尘和杂物。
(8)临近车道的调压设施是否加装防碰撞装臵,防碰撞装臵是否完好、无锈蚀。
3.2.4 阴极保护装臵巡查内容
(1)测试桩是否破坏、丢失;测试井盖是否被掩埋。
(2)测试端子是否完好。
3.3 巡查实施要求
3.3.1 巡查准备
(1)巡查应按照管网部经理制订的巡线计划和安排,确定每个巡线员的巡线计划,巡线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所需巡查线路和重点巡查区域。
(2)巡查人员在巡查前,应检查工具、图纸、报表、记录表格、表单等是否齐全完整。
通讯工具必须畅通,确保能随时随地联系。
(3)巡检时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需进入阀井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受限空间作业指引,通风并检测井内燃气浓度,确认合乎标准后方可下井,井上必须有人员监护。
(4)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自我人身保护,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
(5)在下大暴雨、冰雹、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天气正常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3.3.2 巡查发现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存在泄漏时,巡查人员应及时上
报并做好记录,并按照职责或者上级要求做好现场处理或配合工作。
3.3.3 第三方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各成员企业每年年初与经常施工的相关单位(供热、通信、自来水、市政等)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施工时与上述单位签订《交叉施工联络单》,告知管线走向及埋深,或由对方提供走向及埋深,与当地规划部门保持有效沟通。
发现在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有第三方施工作业时,巡查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并作好记录:
(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方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燃气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应获取联络人员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沟通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燃气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表
(2)危害告知。
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明确告知业主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施工前查阅燃气管线资料及施工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对施工范围内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阀井、调压装臵等),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向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交底,互留联系方式,并做好记录,签发《交叉施工联络单》等有关燃气管线保护的相关文件(3)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被占压、包裹、裸露悬空等或存在施工车辆碾压的管线,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燃气公司协商保护方案,经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对已形成的安全隐患,立即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书》,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4)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施工工地或指定要求监护的施工工地,安排人员实施现场监护,防止第三方破坏事故的发生。
(5)当需要上级派人协助时,巡查人员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管网部经理接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挖探坑探明燃气管线位臵、埋深、管线走向等信息,与施工单位共同商讨保护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加强现场监护。
3.3.4 巡查发现建(构)筑物存在违章占压燃气设施时,应及时向违章建(构)筑物的产权单位或所有人送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并做好签收等有关记录。
管网部应与违章单位(或个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督促尽快整改。
在整改之前,纳入隐患管理,加强现场巡查和检测。
3.3.5 对电缆同沟、箱变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等安全隐患以及运行状况不良的管线,巡查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管网部应将其纳入隐患管理,加强燃气巡查和检测。
3.3.6 巡查发现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存在损坏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巡查人员应做好记录,管网部经理应及时组织安排维修,填写维修记录表。
3.3.7 巡查人员应每天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第三方施工信息汇总上报,由管网部经理审核,对本部门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3.8 损坏后处理:
第三方损坏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发生后,应立即按照事故大小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疏散、车流疏导,设臵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抢修外,必要时经请示同意后请求消防、公安等部门救援。
事后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总结讨论分析,做好相关记录,制定改进预防措施。
4 巡线工作检查、考核
4.1 公司管网部应根据公司情况设臵利于检查和考核燃气巡线效果
的技术和管理控制手段,如GPS巡线系统或在管线线路、调压箱放臵巡检登记本(单),巡线员巡线到指定位臵时需在记录本(单)上登记。
4.2 对所有已通气燃气阀井进行编号,以便于管理。
4.3 管网部经理应定期现场检查巡查人员巡线登记情况,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巡线员燃气巡查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并有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
4.4 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燃气巡线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
4.5 以上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进行抽查考核,对于巡查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巡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以及发现问题后不进行劝阻、推诿职责的,或造成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损坏事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巡查人员,由公司进行月度考核处罚,
严重的进行专项处罚。
5 附则
5.1 本指引主要规定了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巡查的管理要求。
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指引,调整完善本企业的巡查管理工作与合理的资源配臵,加强过程管理,防止第三方破坏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降低燃气管网运行风险。
5.2 本指引涉及到到表单、台账等文件请参照燃气集团下发的《管网安全运行工作表单》模板。
5.3 本指引由天伦燃气集团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5.4 本指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