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家”与“时尚导师”――鲁迅
鲁迅美食趣闻
美 食 让 鲁 迅 这 样 的 大 文 豪 也 成 了 品 味 酸 甜苦 辣 的 平 常人 。
鲁 迅 在 京 期 间 , 几 乎 尝 遍 京 城 著
除 同和 居 外 , 在 众 多餐馆 里 , 鲁 迅
名 餐 馆 ,老 北 京 著 名 的 “ 八 大楼 ” 和
鲁 迅 属于 每 顿 饭 必喝 酒 的人 。 现 在 北 京城 讲 究 “ 吃 在 东边 ” , 鲁 迅 那时候 , 东城 也 有 很 多 美食 , 但 由
于 他 工作 在 西城 , 去 的 比 较 少 。 日 记
中 记 录 的 比较 著 名 的馆 子 有东 兴 楼 。
鲁迅 和 胡 适 在 东 边 曾 有 两 次 饭局 , 都 是 在 东 兴楼 。 一 次 是 胡 适请 鲁 迅 , 另
糕, 似 羹 非羹 , 不仅 色 彩金 黄 , 味 道 甘
美 ,更 令 人 称 奇 的 是 它 不 粘 盘 子 、 不
粘 筷 子 、 不 粘 牙 齿 ,清 爽 利 口 ,故 名
“ 三 不粘 ” , 还 有 解 酒 的不粘 ”大 概 也 与 鲁 迅 爱 喝 酒 有 关 系 ,
“ 八大居” , 都 或 多 或 少 地 留 下 了 他 的
足 迹 。 这 份 与 北 方 美 食 结 下 的 不 解 之
去 的 最 多 、 最 喜 欢 的 是 广 和 居 。 该 店 有 一道 叫 “ 三 不 粘 ” 的 菜 ,是 用 鸡 蛋 黄、 淀粉 、 白糖 、 清 水 搅 匀 炒 成 的 。 这
饮 新 人 地
美 食 , 从 古 至 今 都 是 最 能 挑 逗 味
蕾 的 , 不 论 是 阳 春 白 雪 还 是 下 里 巴
吃货鲁迅
吃货鲁迅大部分人对鲁迅的印象,停留在中学语文课本中。
鲁迅是语文老师口中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鲁迅是《孔乙己》、《药》、《风筝》的作者,是闰土的小伙伴。
其实,除了这些,鲁迅还是一枚吃货。
鲁迅在南京江南水师学堂第一学期结束时,因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鲁迅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用卖掉的钱买了几本喜欢的书和一大串红辣椒。
吃货本色毕露无疑。
——国馆君按鲁迅是吃货,一枚可爱的吃货。
怎样才能算是可爱的吃货?可爱的吃货必须有品位。
有一次,鲁迅和日本友人川岛一起吃饭。
刚吃饭时,川岛吃惯了日料,不太懂中国菜的美味。
清炖火腿鲁迅点了好几道菜,着重向川岛介绍了“清炖火腿”:“干贝要用小粒的,炖火腿的汤撇去浮油,火腿要蘸着胡椒吃,这道菜的功用和鱼肝油相仿。
”从点菜、烹饪再到吃饭、食疗,显然,在吃的方面,鲁迅是个高手。
在十五年北平生活中,日记里共记载了北平有名餐馆共六十五家。
最喜欢广和居的三不粘、炒腰花、辣鱼粉皮、加辣椒等的梅干菜扣肉,同和居的炸虾球和混糖大馒头,东兴楼的酱爆鸡丁,致美楼的抓炒鸡丝和糟溜鱼片……鲁迅在上海的最后九年里,他最喜欢吃知味观的叫化鸡和莼菜汤,德兴馆的扣三丝和虾子大乌参,梁园的扒猴头……扣三丝扒猴头而他一生念念不忘的是绍兴菜的清炖鱼翅、油煎大头鱼、什锦蒸蛋、梅干菜炒毛豆、溜鳝片、清汤越鸡、茴香豆、小香干等。
溜鳝片一个有品味的吃货,不仅懂得吃的层次和档次,而且有对吃的独到的追求。
有所吃,有所不吃,好恶分明。
鲁迅去过很多地方,会以吃喝的水准来评判一个地方是否宜居。
他最反感的是福建,因为福建菜实在太难吃了!1926年9月7日,当时正是鲁迅在厦门大学任教期间。
他写信给好朋友许寿裳:“此地风景极佳,但食无极乐。
”他致章廷谦的信中又说:“但饭菜可真难吃,厦门人似乎不大能做菜也。
饭中有沙,其色白,视之莫辨,必吃而后知之……又开水亦可疑,必须用火酒灯(酒精灯)沸之,然后可以安心者也。
鲁迅先生吃东西的故事
鲁迅先生吃东西的故事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作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一生勇敢地站在人民一边,用笔和言辞揭露社会的黑暗和人们的苦难。
然而,很少有人关注他的吃饭习惯以及他对食物的态度。
今天,我将分享一些关于鲁迅先生吃东西的故事,希望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这位伟大的文化巨人。
一、简朴的生活方式鲁迅先生的生活非常简朴,他一直过着与他的思想相符的生活。
同他的思考方式一样,他对待饮食也是非常简单而不繁琐的。
他不追求豪华的餐点,也没有各种讲究的烹饪方式。
相反,他喜欢吃一些普通家庭都能做到的家常菜。
他经常吃的食物有白粥和简单的蔬菜,他更喜欢清淡的味道,认为这样能够保持身体的健康,并能更好地专注于他的写作和事业。
二、对食物的克制态度鲁迅先生并不是一个大胃王,他对食物有着很强的控制力。
他相信节制的饮食可以让身体更健康,并能够更好地发挥他的才能。
在他的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经常提到自己饮食的问题,他写道:“吃得太多会消散我的精力,会让我变得懒散和迟钝。
”这种态度不仅体现了他对自己身体健康的关注,也体现了他对精神食粮的追求。
三、对食物背后的社会问题的关注作为一位对社会问题极为敏感的作家,鲁迅先生对食物背后的社会问题也有着深刻的思考。
他深知中国社会存在着很多人们吃不饱饭的问题,他在他的作品中多次揭露了这些问题,呼吁人们关注农民和工人的生存条件,并为之努力。
他曾经写道:“食物是人民的根本,我们不能让这些人民失去吃饭的权利。
”这种关注不仅反映了他对社会平等和公正的追求,也体现了他的人道主义精神。
四、鲁迅先生和他的小小美食尽管鲁迅先生的生活简朴,但在他的书信和日记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小小美食的痕迹。
他经常写信给朋友,询问他们的近况,并附上一些小吃或水果。
这些小吃和水果对于鲁迅先生来说,是一种表达关心和友谊的方式。
他从不求回报,只希望通过这样的小小礼物,让朋友们感受到他的关怀和温暖。
总之,鲁迅先生吃东西的故事揭示了他简朴的生活方式和对食物的克制态度。
舌尖上的民国吃货:鲁迅喜好零食,郁达夫爱吃海鲜
舌尖上的民国吃货:鲁迅喜好零食,郁达夫爱吃海鲜...我们对民国并不陌生,谈到世况、文化,扳着手指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其实,民国也是个美食绚烂的时代。
自古以来,美食很大一部分是靠名人、文人墨客在民间推动的,这一点在民国时代表现得更为突出。
吃就像一根线,织起了社会的经纬,染上了时代的风情。
而那些鼎鼎大名的民国名流,他们好吃、能吃、爱琢磨吃,无论是政坛要人还是文人墨客,都为这舌上味道下足了功夫。
☟袁世凯民国吃家第一人吃货指数:★★★★★民国吃家的第一人还要算袁世凯,喜好清宫菜,但更钟爱家乡河南的美食;他娶了九房姨太太,其中多位都擅做菜,包括苏菜、天津菜、高丽菜等等,也是有口福。
袁世凯胃口好,很会吃,餐具都是大一号。
早餐除了要吃鸡丝面,他还要吃一大盘白馒头,一大盘鸡蛋,咖啡或茶一杯,饼干数片。
午餐和晚餐除了正餐外,外加4个鸡蛋。
近60岁时他还能吃下整只鸡。
袁世凯任直隶总督时,当地官员投其所好,发明了一种海参的新吃法:用涿州贡米酿入海参腹内,加上葱、姜、胡椒、醋、蛋皮,煨制而成。
这种做法柔润清香,蛋皮柔脆,酸辣开胃。
袁世凯非常喜欢,命名为“直隶海参”,成为河北名菜。
和慈禧一样,袁世凯也爱吃清蒸鸭子,尤其是鸭皮,且吃相不改武人特色:大口嚼着,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道菜的鸭子得专门饲养,喂的是鹿茸拌高粱。
更绝的是袁世凯爱吃人参、鹿茸之类的滋补品,但不像常人那样用水煎服,而是大把大把放嘴里嚼,每天还要喝两个奶妈挤出来的人奶,有时候吃得直流鼻血。
(事实证明,这样乱吃乱补,对身体不好哟~)鲁迅爱吃零食爱吃辣,每顿饭必喝酒吃货指数:★★★★★都说鲁迅笔下功夫厉害,在“吃”上也不落空,在北京生活期间,到处寻摸好馆子吃好吃的。
著名的“八大楼”和“八大居”,都或多或少地留下了他的足迹。
鲁迅每顿饭必喝酒,酒量不大,但经常喝得酩酊大醉。
因此,鲁迅很喜欢当时北京广和居的一道叫“三不粘”的菜,这道菜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而且还有解酒的功用。
热爱美食的鲁迅
名人食趣·MING REN SHI QU 热爱美食的鲁迅 文/ 三宗 51“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小学语文课本的插图上,鲁迅必然是一副端正严肃的模样,板正的寸头,一身布褂长衫,两条蹙眉似乎总有忧愁,手中不离笔杆和烟卷。
但这位影响了中国文坛百年的文学巨匠,却有其热爱美食的另一面。
鲁迅先生十分热爱各种美食。
每到一地,鲁迅几乎都会以吃喝的水准来判断此地是否适宜居住。
譬如去厦门任教期间,他就曾向朋友抱怨饭菜难吃,并对于厦门人的烹饪技巧多有意见,甚至自己亲自下厨用干贝蒸火腿来招待朋友。
在北京生活的14年间,可从鲁迅的日记中看到,他本人对于北京菜和北方菜也是十分热爱。
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而且口味广泛,不同于旁人独爱某类菜系,他几乎不管是荤膳、素蔬,还是各类小食,都爱不释口。
鲁迅的饮食口味,并不完全是南方式的,主食决不排斥面食,常吃馒头、糖包子、春卷、虾仁面合等,鸡鸭鱼肉大闸蟹也没有什么忌口,素食当然更是亦可,包子、馒头成为鲁迅眼里非常带有烟火气息的意象。
鲁迅还经常到前门一带的食品店购买点心等零食,每月发了薪水,他就到面包房买漂亮的法国点心,回到家,先请鲁老太太挑选喜欢的点心,放到专门盛点心的漆盒里,然后再拿到朱安房里,请她挑选。
鲁迅最青睐的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这里是当时文人雅士常常聚会的地方,每一道菜都有其独特的故事。
广和居有一副著名的楹联:广居庶道贤人志,和鼎调羹宰相才。
这副楹联很好地概括了当时风雅人士群贤毕至的广和居的名气。
鲁迅最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河南安阳地区的一道传统美食,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的,非常美味,据说出自陆游表妹唐婉之手。
“三不粘”一不粘盘、二不粘勺、三不粘牙,清爽利口,还有很好的解酒功效。
鲁迅也是一个好酒之人,每餐必饮。
鲁迅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鲁迅的酒量不大,酒水在他的口中就犹如茴香豆一般,借味而已。
鲁迅-中国现代文坛眼中的一顿饭菜
鲁迅-中国现代文坛眼中的一顿饭菜说先生是中国文坛眼中的一顿饭菜,也许会有人不解。
先生确实是一顿饭菜。
现代文学从先生这颗文坛巨匠发出耀眼的光芒开始,就已经在“吃”先生这顿饭菜了。
那时人们一顿,饱一顿昏昏噩噩地过着日子。
遇到了先生这顿饭菜,当然两眼放光了。
先生那时应该是高兴的,毕竟自己让一群“文学饥汉”不致于饿死,始终是件高兴的事,因先生的深刻,正在让更多的人因此而觉醒。
更重要的是先生这顿饭菜当时不知添饱了多少“饥不择食”的人。
到了现代,人们更“吃”先生这盘为乐。
无论多少,都要“吃”一些。
这些食客们不断吸取先生的“营养”,却常常成为“营养过剩”的肥胖者,学先生文笔的辛辣、老道,却常常写成了一篇老气横秋的文章或胡乱写成了批评文学。
有的甚至没有看过别人的文章,便“人云亦云”地附和别人。
有的还戴上了“颇有鲁迅风范”的桂冠。
有的吃的太多了,还撑到了,许多营养还没等吸收,就早已被拉掉了。
“一边吃一边忘,恐怕有一半多也被忘光了,又还回去多少。
剩下些皮毛再加上自己的一些顾影自怜的经历,成了“精神撒娇”文学!吐出去的恐怕全是最丰富的营养,剩下的也示必是自己所需的营养,必竟时代已不同了,任何事情都有局限性,一味地贪吃只能造成偏食、营养良等副作用。
那些吃到了先生这顿饭菜的人,像是在赛。
不管吃得好与坏不好,只管谁吃多。
急不可耐地吃先生这顿饭菜。
他们满脸全是菜色,捋起胳膊、袖子,急不耐地要一饱口福的食客们。
先生已不是一顿纯粹的饭菜,而是一种时尚的代名词了!先生的亡灵在《坟》中《呐喊》:“为了你们的健康,要“吃”我也要适可而止!”说起现代文学的这些吃家们也出来了许多“美食家”。
当然他们只会批评先生这顿饭菜不足之处,如:饭菜太过于”老”、“辛辣”。
我觉得自己只想做一个普通的食客。
在两方争的面耳赤的时、不可开交之时,告诉他们“吃”也有讲究,细嚼慢咽。
不用吃饱,只要吃好就可以了。
而且“美食家们嘴也不要太发刁,因为年代所限,先生这顿饭菜是过于辛辣了,但各人有各人的口味嘛。
吃喝行家——鲁迅先生
吃喝行家——鲁迅先生作者:来源:《作文周刊·八年级读写版》2019年第01期北京是鲁迅先生从日本归来后长期生活的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的鲁迅日记中,就可以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有65家!在众多餐馆里,鲁迅去得最多、最喜欢的是广和居。
鲁迅经常到这家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距离近。
鲁迅当时住在山会邑馆(绍兴会馆前身),所在的胡同就斜对着广和居大门。
如有客人拜访,鲁迅甚至会直接让广和居送“外卖”到家里。
广和居是四合院布局,院里分成大小各种房间,这符合鲁迅爱和朋友吃饭的需求,他常呼朋唤友,多数是三五个人一起吃。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广和居有鲁迅喜欢的菜。
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还有解酒的功用。
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魯迅爱喝酒有关系。
鲁迅属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
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
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
郁达夫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鲁迅和郁达夫喝酒常吃的下酒菜是炒腰花、辣鱼粉皮、砂锅豆腐等。
广和居的炒腰花的做法比较特别,用两口锅同时进行炒制:一口锅加猪油和花生油烧热,另一口锅里煮水,将切好的腰花放进热水去焯。
油温升到最高时,马上把腰花从水中捞出放入油锅爆,旋即放在漏勺里,留一点底油炒一些青蒜苗、木耳,再把腰子加进去快速翻炒,勾好芡,加姜水、料酒、酱油、味精、糖、醋少许即成。
先过水后过油,能让炒好的腰花呈金红色并保持脆嫩,非常适合下酒。
(节选自二毛《鲁迅的北京美食地图》,题目为编者加)◆人物速评鲁迅先生给人的印象大多是严肃的,有点令人望而生畏。
本文却介绍了鲁迅先生在北京生活时的“吃”事,特别提到鲁迅先生最喜欢的餐馆和菜肴,从而让我们了解到鲁迅先生是个“地道的行家”,认识了先生不为人知、可亲可爱的另一面。
回忆鲁迅先生中写鲁迅先生的哪几件事
回忆鲁迅先生中写鲁迅先生的哪几件事?在《回忆鲁迅先生》中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四件事:
1、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
说明:鲁迅先生的人情练达。
2、鲁迅“欢喜吃硬的,油炸的,就是吃饭也欢喜吃硬饭。
说明:鲁迅先生简单随意的生活也,刚毅倔强的个性。
3、描写特别生动具体的是鲁迅在寓所接待并宴请冯雪峰的场面
说明:鲁迅先生诙谐风趣,自然随和,对于青年人的爱护,对革命的支持。
4、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
说明:鲁迅先生对于青年人的爱,可亲的体温,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
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
鲁迅,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故乡绍兴的饮食文化有着深刻的了解和独特的见解。
在他的众多作品中,不难发现他对绍兴人饮食的描述和评价。
从他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一窥绍兴传统饮食文化的魅力和存在的问题。
鲁迅认为,绍兴饮食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在《故乡》一文中,他写道:“故乡的食品,我只记得咸亨的酒店。
”这里的咸亨酒店,便是鲁迅笔下典型的绍兴酒馆,以黄酒为主,辅以绍兴特色的菜肴。
这些菜肴以鱼、虾、蟹、豆芽等为主,讲究鲜、咸、辣、香,独具风味。
如今,咸亨酒店已成为绍兴饮食文化的代表,吸引着众多游客品尝。
鲁迅对绍兴饮食文化的批判与反思,主要体现在他对绍兴人饮食偏好的揭示。
在《孔乙己》中,鲁迅描绘了孔乙己因贫困而偷窃的行为。
这其中,鲁迅对孔乙己在咸亨酒店喝酒的场景进行了深入的描绘,暗示了绍兴人过于讲究饮食享受,乃至忽视了精神追求。
这种现象在鲁迅看来,是值得反思的。
绍兴饮食文化对鲁迅作品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在他的许多小说中,如《药》、《祝福》等,都有对绍兴传统饮食的描述。
这些描述不仅丰富了作品的地域特色,还通过饮食折射出绍兴社会风貌和民间习俗,为读者呈现出一幅生动的绍兴画卷。
当代绍兴饮食文化在传承传统的基础上,也不断创新。
众多美食家和烹饪大师将绍兴传统菜肴与现代烹饪技艺相结合,推出了许多富有创意的新派绍兴菜。
这些新派菜肴既保留了绍兴饮食文化的精髓,又符合现代人的口味和审美需求。
总之,鲁迅对绍兴饮食文化既有褒扬,也有批判。
他关注家乡的饮食特色,同时也关注饮食背后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
鲁迅与美食 名言
鲁迅与美食名言
鲁迅与美食相关的名言有:“所谓天才,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炖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这句话体现了鲁迅对美食的热爱,以及他独特的幽默感。
他将吃美食与天才相提并论,表现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食的独特见解。
此外,鲁迅在《祝福》等作品中也有许多关于美食的描写,通过这些描写可以看出他对美食的细致观察和热爱。
鲁迅不仅善于品味美食,还善于用文字将美食的魅力展现出来,让读者也能感受到美食的诱惑和美好。
总之,鲁迅与美食相关的名言和作品展现了他对美食的热爱和独特见解,也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细节的关注。
鲁迅对于时尚的看法
鲁迅对于时尚的看法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翘楚,他对于时尚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
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时尚的批判和质疑。
鲁迅认为时尚往往是虚荣和肤浅的表现。
他强调的是人的内在品质和思想的重
要性,而非外在的衣着和外观。
他认为,追求时尚只是一种追求外在表面的东西,没有真正的内涵和意义。
他在《狂人日记》中写道:“世人满街捉奸,当真是使人
自我感满得意,象中了头彩似的,并且气得眼泪在眼眶里打悠悠转。
”这可以看出
他对于人们盲目追求时尚的嘲讽。
鲁迅还对时尚背后的商业化和利益驱动表示警惕。
他认为时尚往往被商业化利用,成为了一种赚钱的手段。
时尚产业的崛起让人们为了追求潮流而盲目消费,忽视了自身真正的需求和价值观。
在《伤逝》一文中,鲁迅写道:"又大肆宣传新样式,结果把整个城市,乃至全国人心的重心,吸引旁的了。
" 可见他对于时尚背后
商业化的不满情绪。
然而,鲁迅并非完全否定时尚,他认为以时尚来表达或反映个体的思想和态度
是被接受的。
他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我不怀疑,倘若世间有所谓人类文化的
发展,第一的会是拎个大锅从地上抄起,勇敢地抛出去,等候别人的投利。
”这说
明他认可时尚作为表达个人独特风格和个性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鲁迅对于时尚持有批判的态度,认为时尚常常虚浮并且背后存在商
业化驱动。
然而,他也承认时尚可以成为表达个人思想和态度的一种方式。
在追求时尚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警惕,不要盲目追求表面的东西,而要关注自己的内在品质和价值观。
鲁迅吃零食的趣事
鲁迅吃零食的趣事
摘要:
一、鲁迅的零食爱好
二、鲁迅吃零食的趣事
三、鲁迅的零食选择
四、零食对鲁迅的影响
正文: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在他的生活中,有着许多有趣的细节,其中就包括他爱吃零食的爱好。
鲁迅的零食爱好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他的生活中,零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据他的妻子许广平回忆,鲁迅喜欢吃糖,尤其是喜欢吃甜食,他的口袋里常常装着糖果,一有机会就拿出来吃。
此外,鲁迅还喜欢吃瓜子、花生、核桃等坚果类零食。
鲁迅吃零食的趣事很多。
有一次,鲁迅在写作时,突然想吃糖,于是就拿起一颗糖吃了起来。
然而,他发现这颗糖是苦的,他原本想吐出来,但一想到了正在写作的文章,就硬是把糖吞了下去。
还有一次,鲁迅在家里吃瓜子,突然有人来访,他便把瓜子藏在身后,一边聊天一边偷偷地嗑瓜子。
在零食的选择上,鲁迅有自己的喜好。
他喜欢吃甜食,尤其喜欢糖和巧克力。
此外,他还喜欢吃坚果类零食,如瓜子、花生、核桃等。
他认为这些零食不仅可以解馋,还能补充营养。
零食对鲁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他的零食爱好让他在繁重的写作生活中
找到了乐趣,也让他在艰苦的革命生涯中保持了乐观的心态。
舌尖上的鲁迅先生
舌尖上的鲁迅先生
潘彩霞
【期刊名称】《老年世界》
【年(卷),期】2013()9
【摘要】不少绍兴特产小吃,堂而皇之地打着“鲁迅最爱”的旗号。
可见,鲁迅的吃,是大大有名的。
一个时刻准备举起匕首、投枪的战士,一个经常怒发冲冠的英雄,居然也是个馋嘴?这不禁让人好奇也倍感亲切起来,印象中笔伐的先生不苟言笑不易接近,相比起来,爱吃的鲁迅可不就是个邻家大哥么?
【总页数】1页(P11-11)
【作者】潘彩霞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51.6;K8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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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家”与“时尚导师”——鲁迅
“美食家”与“时尚导师”——鲁迅-国学教育论文“美食家”与“时尚导师”——鲁迅二毛李舒“美食家”鲁迅人们很难把鲁迅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路。
事实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行家,不但会吃,还会做,对许多菜肴都有可谓“行话”的独到观点。
北京是鲁迅从日本归来后长期生活过的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十四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能够发觉他去过的出名的餐馆就有六十五家!鲁迅关于北京菜、北方菜超级喜爱,回到上海后还念念不忘。
许广平乃至曾想为其请一名北方厨师到上海,因为厨师薪水太高,才打消了那个念头。
鲁迅记录的六十五家北京餐馆包括:广和居、致美楼、廉价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等等——这仍是不完全的统计,事实上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百家。
作为大文豪,鲁迅把用饭这件事看得很重,在日记中占了重要篇幅。
这是民国新风尚,不同于古代文人“君子远庖厨”的适应。
在众多餐馆里,鲁迅去得最多、最喜爱的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店址在宣武门外菜市口周围的北半截胡同南口路东,1932年停业。
那个地址是北京文人雅士和官员常常聚会的地址,在民国时期超级兴盛出名,曾有人书写楹联:广居庶道贤人志,和鼎调羹宰相才。
鲁迅常常到这家店的一个重要缘故是距离近。
鲁迅那时住在山会邑馆(绍兴会馆前身),所在的胡同就斜对着广和居大门。
如有客人造访,鲁迅乃至会直接让广和居送“外卖”抵家里。
广和居是四合院布局,院里分成大小各类房间,这符合鲁迅爱和朋友用饭的需求,他常呼朋唤友,多数是三五个人一路吃。
固然最重要的仍是因为广和居有鲁迅喜爱的菜,那里的菜式大体上是宫庭菜改造的。
广和居能吸引这么多名人和官员来,除味道好,也因为它的菜多有典故,富有文化内涵。
比如其招牌菜之一的“潘鱼”,确实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制造的,以前叫做潘氏清蒸鱼。
还有一道“曾鱼”,是曾国藩制造的。
这自然让官员和文人感爱好,还会引来很多附庸风雅的人。
鲁迅喜爱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作家介绍:另一种鲁迅【原创】
“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 玩的人。” ——陈丹青 “鲁迅幽默得要命。” ——夏衍 “鲁迅是恶搞的祖先。” ——孔庆东
又 见 鲁 迅
逗比王
顶尖吃货
闷骚达人
零食控
恶搞祖宗
又 见 鲁 迅
设计大师
段子手
电影狂人
“段子手”“恶搞祖宗”
《故事新编》
“太太……。”他擦过手脸,走进内房去,一面叫。 嫦娥正在看着圆窗外的暮天,慢慢回过头来,似理不理的 向他看了一眼,没有答应。 这种情形,羿倒久已习惯的了,至少已有一年多。他仍旧 走近去,坐在对面的铺着脱毛的旧豹皮的木榻上,搔着头皮, 支支梧梧地说—— “今天的运气仍旧不见佳,还是只有乌鸦……。” “哼!”嫦娥将柳眉一扬,忽然站起来,风似的往外走, 嘴里咕噜着,“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 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我真不知道 是走了什么运,竟嫁到这里来,整年的就吃乌鸦的炸酱面!” ——节选自《故事新编.奔月》
鲁迅作品里人物三大特点
①食人性 ②迷信 ③看客性
他的作品是一部记录着对黑暗的愤懑和对光明渴慕的 民族启示录。
弃医从文“幻灯事件”
“凡是愚弱的国民, 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果 健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 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 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 改变他们的精神。”
鲁迅的重要经历
回国后的生活
1909年鲁迅结束了长达七年之久的留日 生涯,回到故乡。1912年5月,鲁迅北上, 开始了北京长达十四个春秋的生活。先后在 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 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等职,兼在北 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 1927年许 广平认识了鲁迅。1929年生下儿子周海婴。
鲁迅不为人知的冷知识
鲁迅不为人知的冷知识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人物,虽然大家对他的文学作品非常熟悉,但关于他的一些冷知识可能并不为人所熟知。
以下是一些关于鲁迅的冷知识:
1. 穿搭达人:鲁迅其实是个隐藏的穿搭达人。
他的一些衣着搭配独具风格,例如他曾穿过开衫毛衣外套,内搭深V领毛衣和中式立领衬衫,再配上大皮带和黑西裤。
这种搭配方式在当时是相当前卫的。
2. 法律世家出身:尽管鲁迅以文学成就闻名,但他其实是出身于一个法律世家。
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他的思想和写作。
3. 独特的幽默感:鲁迅以犀利的笔锋和深刻的讽刺著称,但其实他也有着独特的幽默感。
例如他曾调侃自己的鼻子因为经常“碰壁”而变塌了,这种自嘲式的幽默在他的作品中也有所体现。
4. 对课趣事:在三味书屋读书时,有一项功课叫“对课”。
有一次,一个同学偷看了先生的对课题目“独角兽”,就悄悄问鲁迅对什么好,鲁迅一本正经地说:“对‘四眼狗’最妙。
”同学竟真以此回答寿先生,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闻言大怒。
而鲁迅则在一旁以书遮脸,憋笑憋得很辛苦。
这些冷知识展示了鲁迅不同的一面,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位文学巨匠。
鲜生史关于鲁迅的观后感100字
鲜生史关于鲁迅的观后感100字
民以食为天,饮食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尺,也是考察一个民族历史文化与心理特征的社会化石。
《鲜生史》通过美食搭建了一个时间场域,让属于过去的、诗文中的先生和场景演绎中、诗文之外的先生在影像中重逢,挖掘出他们独特的人生履历和人物个性,进而让观众对当时的历史文化产生了形象的认识。
在片中,“甜食斗士”鲁迅三十岁时竟然只剩下五颗真牙,二十三年里看牙七十五次。
从故乡绍兴到北京再到上海,他一路辗转一路“探店”,仅仅是定居北京期间他写入日记的馆子就有六十五家。
给他生活和作品提供灵感的“缪斯”就有螃蟹,拿着螃蟹骂人说理对他是信手拈来。
能够享用现实里的美好,那些与现实里黑暗的战斗才有了意义,先生说我总记得我身在人间。
他将自己跌宕起伏的人生化为与美食相关的烟火气,感动着无数后人。
鲁迅的幽默、小故事
鲁迅的幽默史飞翔生活中的鲁迅不乏幽默、风趣,有时还很时髦。
鲁迅不太讲究穿着。
他爱穿长袍,经常不修边幅,穿着一件长衫在灰尘中行走,有点像他笔下的孔乙己。
鲁迅不爱理发,一忙起来数月不理。
朋友开玩笑道:“豫才,你的‘地球’怎么还不削一削?多难看!”鲁迅一本正经地回答:“噢!我掏腰包,你们好看!”鲁迅爱吃零食,比如糖和小花生,他也常拿这些东西招待客人。
夫人许广平提到鲁迅的嗜好时说:“糖也喜欢吃,但是总爱买三四角钱一磅的廉价糖。
”一次,有朋友从河南给鲁迅带来两包柿霜糖,许广平告诉鲁迅,这糖用柿霜做成,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用柿霜糖一搽就好。
鲁迅已经吃了一大半,听说后赶紧把剩下的糖收好,以备将来药用。
不料到了晚上,鲁迅又觉得生疮的时候毕竟很少,不如趁新鲜吃一点受用。
鲁迅在广州期间,寓所里备有两种烟,给自己备的是“彩凤”之类的次等货,给朋友或学生抽的却往往是“美丽”牌之类较好的香烟。
鲁迅经常请友人吃饭,且从不吝啬,他不看菜单一口气就点出“木樨肉”、“酸辣肚丝”、“炸核桃腰”、“三鲜铁锅蛋”、“糖醋软溜鲤鱼陪面”之类好几道菜来!上世纪20年代初,鲁迅被聘为北京大学的兼职讲师,主讲“中国小说史”,后来根据讲义编成《中国小说史略》。
书出版后,鲁迅特地送给同在北大任教的友人川岛(章廷谦)一本,并在扉页上这样写道:“请你,从‘情人的怀抱里’,暂时伸出一只手来,接受这干燥无味的《中国小说史略》。
我所敬爱的,‘一撮毛’哥哥呀!”川岛留了个学生头,所以人称“一撮毛”。
当时,川岛正在热恋中,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谈情说爱上,没心思搞教学和研究。
所以,鲁迅有这样的赠书题词,寥寥数语,诗情与友情、诙谐与雅趣以及鲁迅的才思与可爱,跃然纸上。
“女师大风潮”后,鲁迅在皮库胡同给离校的学生上课。
时逢女师大校庆日,这些被扫地出门的师生不肯示弱地聚集一堂庆祝,不擅长文艺的鲁迅被大家强迫表演节目。
无奈之下,鲁迅忽发奇想,表演单人舞。
当时40多岁的鲁迅抱着一条腿,在场内毫无节奏地乱蹦,全然不拘泥于老师或长辈的形象。
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
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原创实用版】目录1.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2.鲁迅的童年与家乡美食3.绍兴特色美食介绍4.鲁迅故里景区小吃推荐正文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鲁迅,原名周树人,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
他对绍兴人的饮食有着自己独特的评价。
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关于家乡绍兴的美食描写,这些描写反映出绍兴独特的饮食文化以及鲁迅对家乡的热爱。
鲁迅的童年与家乡美食鲁迅的童年是在绍兴度过的,那里的美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他的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描述了他童年时代的生活,其中就包含了许多关于家乡美食的描绘。
比如,鲁迅提到了他喜欢吃的桑葚、覆盆子等水果,还有腌制的咸鸭蛋、冬笋炖蹄筋等家乡特色菜肴。
这些美食不仅让鲁迅的童年充满了欢乐,也培养了他对家乡的深厚感情。
绍兴特色美食介绍绍兴地处江南水乡,物产丰富,因此当地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
绍兴的特色美食有以下几种:1.乌鱼蒸蛋:这是一道色香味俱佳的家常菜,选用新鲜的乌鱼和鸡蛋蒸制而成,口感鲜美。
2.绍兴黄酒:绍兴黄酒是我国著名的传统酒类,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酿造工艺。
其味道醇厚,香气浓郁,是绍兴人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腌制食品:绍兴地区的腌制食品种类繁多,如腌鱼、腌肉、腌菜等,口感独特,风味鲜美。
4.绍兴糕点:如桂花糕、芝麻糕等,制作精细,口感香甜,是绍兴地区的特色小吃。
鲁迅故里景区小吃推荐如果您有机会游览鲁迅故里景区,那么一定不要错过那里的特色小吃。
以下是一些值得品尝的小吃:1.鲁迅故里酸辣粉:鲁迅故里酸辣粉口感独特,酸辣适中,是当地的招牌小吃。
2.臭豆腐:绍兴的臭豆腐外酥里嫩,味道鲜美,是当地的特色小吃之一。
3.茴香豆:茴香豆是绍兴的传统小吃,口感香脆,咸甜适中,具有独特的茴香味。
总之,鲁迅对绍兴人饮食的评价展现了他对家乡的热爱和深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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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家”与“时尚导师”――鲁迅
* “美食家”鲁迅
人们很难把鲁迅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起。
实际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行家,不但会吃,还会做,对许多菜肴都有堪称“行话”的独到见解。
北京是鲁迅从日本归来后长期生活过的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十四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可以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六十五家!
鲁迅对于北京菜、北方菜非常喜爱,回到上海后还念念不忘。
许广平甚至曾想为其请一位北方厨师到上海,因为厨师薪水太高,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鲁迅记录的六十五家北京餐馆包括: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等等――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事实上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百家。
作为大文豪,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在日记中占了重要篇幅。
这是民国新风尚,不同于古代文人“君子远庖厨”的习惯。
在众多餐馆里,鲁迅去得最多、最喜欢的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店址在宣武门外菜市口附近的北半截胡同南口路东,1932年停业。
这里是北京文人雅士
以及官员常常聚会的地方,在民国时期非常兴盛出名,曾有人书写楹联:广居庶道贤人志,和鼎调羹宰相才。
鲁迅经常到这家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距离近。
鲁迅当时住在山会邑馆(绍兴会馆前身),所在的胡同就斜对着广和居大门。
如有客人拜访,鲁迅甚至会直接让广和居送“外卖”到家里。
广和居是四合院布局,院里分成大小各种房间,这符合鲁迅爱和朋友吃饭的需求,他常呼朋唤友,多数是三五个人一起吃。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广和居有鲁迅喜欢的菜,那里的菜式基本上是宫廷菜改造的。
广和居能吸引这么多名流和官员来,除了味道好,也因为它的菜多有典故,富有文化内涵。
比如其招牌菜之一的“潘鱼”,就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创造的,以前叫做潘氏清蒸鱼。
还有一道“曾鱼”,是曾国藩创造的。
这自然让官员和文人感兴趣,还会引来很多附庸风雅的人。
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还有解酒的功用。
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鲁迅爱喝酒有关系。
鲁迅属
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
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
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
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
鲁迅好酒这事还常被人拿来攻击讽刺,曾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漫画,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鲁迅喜欢吃辣,据说最开始吃辣是为了解困,后来就上瘾了。
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个小说被胡?m称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
鲁迅为此请胡?m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就是放了辣椒的梅干菜扣肉。
这个菜胡?m非常喜欢吃,但他好奇菜里有辣,便问鲁迅:“据我所知江浙一带人爱甜不爱辣,先生好像是个例外。
”鲁迅答:“绍兴人确无吃辣椒之好,独鲁迅有辣椒之嗜,我是以此物解困。
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支辣椒来,分成几节放进嘴里咀嚼,只咀嚼得额头冒汗,周身发软,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
?m之先生可以一试。
”胡?m听了大笑。
* “时尚导师”鲁迅
旧时女子在头发上的装饰,贫富之间,云泥之别。
大家女子用浮夸的步摇,光影闪烁间,有团暖和的富贵气象;
贫穷女儿家有根头绳绑住青丝,临水照人,亦有别样风情。
在这其中,红发带似乎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杨白劳惶恐躲债回家的路上,还不忘给女儿扯上三尺红头绳,为的是一年年末的那点儿喜气。
喜儿的红头绳,想必是大红吧,是一种张扬的欢喜;张爱玲就不喜欢这么浓烈的颜色,她挑卡片,喜欢粉红色,云端上看厮杀的女作家,内心藏着的,是一颗幼稚世俗的少女心。
众多红色中,最挑人的是桃红色,《金瓶梅》里,只有潘金莲这样妖娆的女子,才压得住桃红色,所以初次见面,西门庆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的桃红裙子。
这样的颜色,放在萧红身上,便实在很难想象了。
说萧红不适合桃红色头绳的,是鲁迅。
一次,萧红要去参加宴会,她先来到鲁迅家里,要许广平给她一条绸带来束发。
在一堆各种颜色的发带中间,许广平选了一根桃红色发带系在萧红的头发上,说:“好看吧!多漂亮!”又拉着萧红给鲁迅看。
然而鲁迅的反应非常激动,“他一看,就生气了,眼皮往下一放,说:‘不要那样装饰她……’许先生有点窘了。
我也安静下来”。
鲁迅这个举动,似乎有些蹊跷,因为萧红自己也说,“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他说‘谁穿什么衣裳我看不见的’”,但对萧红,似乎是个例外。
鲁迅是萧红的老师,穿衣着装,他也要给予指导。
萧红穿了新的红上衣,便咚咚咚跑上二楼,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不大漂亮。
”过了一会儿又接着说:“你的裙子
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
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
的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你这裙子是咖啡
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
岂止如此,他还告诉她:“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