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联合国土资源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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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两部门联合发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5两部门联合发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 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房地产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各市县主管部门的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

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近日,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以下改革措施:一是将现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为4∶6;二是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的矿业权占用费,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为2∶8;三是在矿产开采环节,做好资源税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将现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国土资源部发布《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日前,按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印发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自然生态空间转为建设用地或不利于生态功能的用途,确保全国自然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逐步提高生态服务保障能力。

据了解,国务院已同意在福建、江西、贵州、河南、海南、青海六省开展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起草了试点方案,拟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级空间规划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等工作,以点带面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经验,为在全国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提供实践基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通知: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
二、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结构
土地储备机构要加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土地市场形势分析,根据用地需求预测及市场调控的方向提出合理建议,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
土地储备机构应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是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含本年度收储已在本年度供应的储备土地),原则上应控制在市、县本级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优先收购储备空闲、低效利用及其他现有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工业用地储备。储备土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公益性事业。同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审核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
来源: 腾飞金鹰
浏览次数:1504次发布时间: 2013年1月31日 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
我们的宣言
一路荣誉
办公环境
主任
合伙人律师
律师及助理
优势业务
优质客户
服务流程
为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和资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和健康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土地储备工作,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规定,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名录并定期更新。国土资源部将名录或更新结果抄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名录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20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20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12-19国土资发〔2010〕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土资发〔2010〕34号、〔201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坚决落实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以保障性为主的住房供地计划落实,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以住宅用地为主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大幅增长,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提高,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居住用地地价总体趋于稳定。

但由于多因素作用下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二、完善调控措施,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套型 建设 要求 、土 地 节约 集约 程 度等 部 门要 全 面掌 握本 地 区闲 置房地 产用 的 ,部将 予以通报批 评 ,限期 纠正 。 影 响土 地开 发利 用的 因素 作为评 标 条 地 查处 情况 ,对 未查 处 的 闲置土地 , 重, 完善评标 专家库 , 细化评标 规则 ,
定监 管 。对不 执行 申报 制度 的 ,要 向 资格 审查 的 依据 ,并入 网上 传 部房 地 情况及 闲置土地查 处信息 。 社 会 公示 ,并 限定 其至少 在一 年 内不 产用地 开 发利 用诚 信体 系 ,部将 及 时
统 ,加 强 对每 个房 地产 项 目开 工到 期 土资 源管 理部 门要 通报 批评 ,限期 纠 ( 六)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 申报情 况 的监 测核 查 ,防止 产生 新 的 正 。部将 从土 地 市场动 态监 测监 管 系 制度 。从2 1 d 4 1 0 0 ̄ 月 日起 ,市 、县 国 闲置土 地 。省 级 国土资 源管 理部 门要 统 中 ,生 成供 地结 果信 息 ,并 向社会 6
加 出让合 同和 划拨 决定 书 条款 或签订 竣 工的 ,要 依法依 规处 理 ,向社会 公 或 召开 新 闻发布 会等 形式 ,定 期或 不 补 充协议 等方 式 ,对 申报 内容进 行约 示 ,计入 诚信 档案 ,作为 土地 竞买 人 定 期 向社会 公开 土地 供应 和开 发利 用
土资 源管理 部 门要建 立房 地 产用地 开 将 企业 闲置土 地的 情况 ,及 时通 报 同 发布 。 竣 工 申报 制度 。用地 者应 当在 项 目开 级 金融监管 部门 。 工 、竣 工时 ,向 国土 资源 管理 部 门书
( 四 ) 公 开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信 十 ( )加 强 房地 产 用地 开发 利 用 息 。 自今年 起 ,部 将每 季度 向社 会公 十 面 申报 ,各 地应 对合 同约 定 内容进 行 诚 信管 理 。市 、县 国土 资源 管理 部 门 布未 按 出让 合 同和 划拨 决定 书约 定时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发文字号】国土资电发[2012]87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2.07.19【实施日期】2012.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去年以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了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但今年5月份以来,部分城市商品房销售量明显回升,新建住宅价格出现环比上涨,土地市场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波动,部分城市再现高价地,引发社会热议。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要求,巩固已有调控成果,切实维护好房地产和土地市场的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近期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出现的一些波动,虽并未改变市场整体格局,但市场运行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在增加,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任务还很艰巨。

对此,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有清醒认识,要坚持调控不放松,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

二、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计划完成率各地要把落实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作为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以提高计划完成率、增加有效供应为首要目标,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

2023年9月房地产融资政策解读

2023年9月房地产融资政策解读

2023年9月房地产融资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在2023年9月,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融资政策,试图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遏制房地产泡沫,保障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一系列政策对于房地产行业及相关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二、政策内容1. 贷款政策调整针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政策将会进行调整,对于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使用和还款计划将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要求。

对于购房者的贷款也会有所调整,以控制购房贷款的规模和比例。

2. 房地产金融机构监管对于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监管将会趋严,将加大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力度。

3. 土地储备政策土地储备政策也将逐步完善,严格控制土地供应,从源头上控制房地产市场供应量,避免过度投机。

4. 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政策解读针对这一系列房地产融资政策的出台,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和理解呢?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地产泡沫,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在这一点上,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担忧和对市场风险的关注,具有积极的意义。

这些政策也表明了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政府有能力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

这也为市场参与者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可预期的环境,有利于市场的长期发展。

这些政策的出台也提醒我们,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从业者,需要认清市场形势和政策导向,对市场风险保持清醒的认识,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从业者,我认为政府出台这一系列房地产融资政策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规范市场,遏制房地产泡沫,保障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调整,做好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胡祖六:从高盛辞职或出任央行副行长

胡祖六:从高盛辞职或出任央行副行长

所得税合并纳税 制度 与地 方财政 的关系 ,区域财政平衡也就 打 击住 宅 捂 盘 惜 售 。 不会成 为影 响合并纳税 制度的障碍 。政府也 可以减少征管成 本 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转移价格 的问题 。 汪建熙说 。
贾康 :开征物业税有 利房地产业健康发 展
楼 市 成 为 今 年 两 会 热 点 话 题 之 一 。3 J 日 . ,1 E 全 国 政 协 委 员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所 长 贾 康 表 示 将 就 开 征 物 业 税 的 必 要性和可行性提交提案。 开 征 物 业税 有 利 于 房地 产
地 使 用权 取 得 土 地 出让 合 同履 行 国有 土地 使 用证 取 得 , 动 工和 开 发 建 设 以及 转 让 等 情 况 。 朱 从 玖 表 示 ,现 行 的发 行 审核 监 管 中有 一 些 具 体 做 法 .
针 对 市 场 上 有 人 建 议 将 土 地 出让 金 纳 入 物 业 税 系 统 内的 提 法 ,贾康 指 出 ,土 地 出 让 金 是 地 租 ” .物 业 税 是 税 收 , 两 者 应 该 互相 配 套 并 行 不 悖 。 对 于 尚在 空 转 的 物 业 税 , 贾 康 透 露 . 目前 仍 处 于研 究 、充 实 方 案 阶 段 ,何 时 正 式 实
财政部 门是会有意见 的。一些成本 比较低 的地 区往往利益 受 见 ,房地产企业 在其专业领域对政策执行程度 有一个专业 损 。 这种矛盾 汪建熙认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 ,比 判断 。 朱从玖说 ,具体可 能会 涉及 到在土地使用 、预售房
如 在 两 法 合 并 前 采 用 的 就 地 预 缴 ,集 中清 算 的方 法 就 可 等 方 面 的政 策 执 行 情 况 。 以在 很 大 程 度 上解 决 这 一 问题 。 全 国 人大 代 表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 部 部 长 姜 伟 新 日前 对媒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管工作,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有关通知,本文将对此通知进行梳理和解读。

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也促进了土地市场的繁荣。

但是,在土地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土地资源浪费、土地价值虚高、违规占地等。

因此,国土资源部认为有必要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管工作,在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通知明确了以下内容:1.加强用地计划编制和用地审核工作为了保证用地计划的科学性和严密性,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用地计划的编制工作,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用地总量和用途结构,切实保障宅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等领域的用地需求。

同时,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持用地审核,也要坚持严格审核标准,对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查,确保用地合理、规范、科学。

2.加强供应管理和市场监管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各类用地的供应。

同时,也要加强市场监管,根据市场需求和用地计划,合理组织土地出让,并对土地出让市场进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3.加强违规行为查处和整治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整治。

对于违规占用土地、滥用土地、虚假用地等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并对其作出严格处罚。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土地信用体系,加强对用地行为和开发建设行为的跟踪监管,切实提高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信用水平。

三、意义通知的发布,对于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管,可以有效遏制土地资源浪费和土地价格虚高的现象,在保障用地需求的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整治违规行为,可以保护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国土资发37号文

国土资发37号文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2015-03-27 |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司| 【大中小】【打印】【关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合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一)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加快编制本地区的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对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等作出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

各类棚户区改造应纳入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实物分类管理。

住房供过于求的,要适当控制2015年住房开发建设规模、进度。

(二)加强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要求和督促各市、县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商品住房累积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2015年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应按市场供求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

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明显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三)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

黑江土源0 龙国资 20 1 4@
政 策 法 规
不定 期对重 大违法 案件 挂牌督 办 , 开查 处结果 。 公 五、 开展 房地 产用地 突 出问题 专项检 查
清理 报 告 于 7月 底前 一 并 报 部 。 ( 十八 ) 严肃查 处房地 产 用地 中的违 法违规 行 为。 各
( 六) 十 明确房 地 产用地 专项检 查 的重点 内容 。 决 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 , 部 严格履行职责 , 认真开展专项检 定, 今年 3月 至 7月 , 在全 国组织 开 展 对房 地 产用 地 突 查 ,对房 地产 用地供 应 和开发 利用 中 的不规 范行 为 , 要 出 问题 的专项 检查 。检查 重点 是 : 房地 产用地 特 别是保 认真整改 ; 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要依法依纪坚决查处。 障性住房 用地 未经批 准擅 自改 变用 途 , 违规供 应 土地建 对 瞒案不 报 、 压案 不查 的 , 要严 肃 追究 责任 。4月份 , 中 设别墅 , 违反法律 法规 闲置 土地 、 囤地炒 地等 。 省级 国 央 工程 建设 领 域 突 出 问题专 项 治理 领 导小 组将 组 织监 各
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地制定专项检查方案 , 细化 县 国土 资 源管 理 部 门严 格执 行 房地 产 用地 的 法规 和政 工作措施 , 切实抓好落实 , 加强检查督办。 各地必须在 策 , 全完 善制度 , 范供地 用地 行为 , 健 规 确保 专项 检查取 7月 中旬 前 完 成 专 项 检 查 和处 理 工 作 , 由省 级 国土 资 得实效 。 二 。一 。年三 月八 日 源 管 理 部 门 汇 总 情 况 , 成 书 面 报 告 , 同 出 让 合 同 形 连
监督 无法 实现 等 。这些 问题 得 到党 出让最 低价 的 2 %。 0 中央 、 国务 院 的高 度重 视 , 并对 加 强 房建 设用 地 供应 总量 的 7%。要 严 0

国土资源部:完善措施,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国土资源部:完善措施,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水 法 》规定 的国家水资 源战略规 划 ,是
我 国水 资 源 开 发 、 利 用 、 节 约 、 保 护 和
护 、统 筹 兼 顾 、 综 合 管 理 的 原 则 , 正 确
处 理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和
管 理 的 重 要 依 据 。 《 划 》的 制 定 和 实 规 施 对 指 导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我 国 水 资 源 宏 观
进 土 地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 未 完 成 2 1 m 保 0 o
障性住房建 设用地供应任 务 ,保 障性住
房 、棚 户 区 改 造 住 房 、 中 小 套 型 普 通 商
资格审查 。各地要在 坚持国有土 地使用
权 招 标 拍 卖 挂 牌 出让 制 度 的前 提 下 ,积
水利 部 :
主 管 部 门 要 将 因 政 府 原 因 闲 置 土 地 尚 未 完成整改处置的市( ) 具体地块信息、 县和 闲置 原 因 向社 会 公 告 , 并采 取 措 施 督 促 市 ( ) 紧 落 实 闲置 土地 清 理 工 作 。( 县抓 吕苑
鹃)圜
《 知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招 拍 挂 出 通
_ /l 政策法规 / , ~ … ~
国土 资 源部 : 完善 措 施 ,加强 监 管 严格 落 实房 地 产 用 地调 控政 策
国 实 产 调 于 落 部 地《促 土 地前 控 严 资 日出策 房用 关格 源 发政进
土地市场健康发 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 》,
要 求 密 切 关 注 房 地 产 市 场 走 势 ,严 格 落 实 房 地 产 用 地 调 控 政 策 ,严 格 执 行 招 拍 挂 出让 制 度 和 操 作 程 序 ,加 强 房 地 产 用 地监 管 ,促 进 土地 市 场 健康 发 展 。 针 对近期少 数城市部 分优质地块 出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土资发〔2010〕34号、〔201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坚决落实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以保障性为主的住房供地计划落实,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以住宅用地为主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大幅增长,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提高,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居住用地地价总体趋于稳定。

但由于多因素作用下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二、完善调控措施,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要严格把握居住用地出让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

三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三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成 在 加 快 推 进 住 房 用地 供 应 和 建设 项 目 的 审 批 方 面 , 通 知 要 求加 强 保 障 性 住 房 ,且 该 住 房 属 于 家 庭 ( 员 范 围 包
房用地监管 。省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市 、县按确定的保障性住 房、政 括 购 房 人 、 配 偶 以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下
通 知 要 求 ,加 强 对 土 地 增 值 税 征 管 情 况 的监 督 和 检 查 ,重 点 对 定 价 明显 超 许 可 证 。 各 部 门 要 及 时 互 通 办 理 结 过 周边 房 价 水 平 的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进 行 土 地 增 值 税 的 清 算 和 稽 查 。 加大 住 房 交 易 j 果 ,主 动 衔 接 ,提 高 行 政 办 事 效 率 。 市 场检 查 力 度 ,依 法 查 处 经 纪机 构 炒 买炒 卖 、哄 抬 房 价 、 怂 恿 客户 签订 “ 阳合 加 快 住 房 项 目的 供 地 、 建 设 和 上 市 , 阴
策 性住 房 的 建 设 任 务 ,尽快 编 制 建设 项 目 、落 实 资 金 。 省 级 国 土 资源 主管 部 门要 同 ) 唯 一 住 房 的 ,减 半 征 收 契 税 。 对
督促市 、县依据项 目确 定和资金 落实情况 ,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对 已供应 的保 障 个人 购买9 平 方米及 以下 普通住房 , O
改 变 土地 性质 和 土地 用途 , 不得 提 高 建 一
据纳 税 人 的 申请 或 授 权 ,由房 地 产 主 管
部 门通 过 房 屋登 记 信 息 系统 查 询 纳税 人 家庭 住 房 登 记记 录 ,并 出具 书 面 查询 结 果 。如 因当地 暂 不 具 备查 询 条 件 而不 能

从“先富论”到“共享论”

从“先富论”到“共享论”

国土资源导刊w ww .hngtol .c om 国土资源在线卷首orewor dF 卷首2010年的两会开幕之初曾被境外媒体认为“缺乏中心话题”,意指今年两会热点问题虽然不少,但却“靶心分散”,失却往年“四万亿”、“大部制”等等吸引媒体聚焦的话题。

实际上尽管没有一个最具焦点的中心话题,但今年两会却因各个话题的充分表达,而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并借助网络使得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纷纷回归微观个体福祉层面。

即便是城乡统筹、住房保障、资源开发利用等等传统上认为偏宏观的问题,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亦个性鲜明。

例如与房价关联最为紧密的土地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建议改革土地收入制度,将地方土地出让金上缴中央统一支配管理,起到弱化地方政府“卖地”冲动的作用。

也有人主张借助税收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提高房地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建议在投资领域加大征收土地增值税力度,在消费领域开征物业税。

全国政协委员则觉得开征物业税不现实,因为所有增加的税负最终都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当然也有代表委员为高房价辩护的雷人观点。

例如全国政协委员黄文仔的“房地产无泡沫论”,认为“泡沫没有破裂就说明没有泡沫。

”还有全国政协委员茅永红的高论:“本身没有买房能力,就不要来埋怨政府、社会和开发商。

”有仅仅代表某一利益阶层的雷人议案提案,亦有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公共话语。

例如全国人大代表薛少仙就在农民建房难的问题上建议更新土地管理理念,要在保证用地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对农民建房用地大力予以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聂振邦则表示,从长远来看,土地资源和淡水资源短缺仍将是我国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耕地安全不容小视。

资源与环境是永恒的话题。

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等问题,年年成为热点议题。

不同的是,今年的代表委员更加大处着眼、小处发声。

而微观至“小处”的福祉看上去有些靶心分散,但却可以梳理出一条清晰的脉络,即在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思路中占据了20多年的一个重要命题——“先富论”,越来越被“共享论”的和谐主调所主导。

证监会表示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

证监会表示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

证监会表示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
证监会表示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
2010-04-24 07:46:04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核心提示: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4月23日表示,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特殊产业特点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证监会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

中国经济网4月24日报道在几次传出证监会暂停地产企业的融资申请之后,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特殊产业特点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证监会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与此同时,证监会对于房地产企业在内的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融资,基本监管理念是审慎监管原则。

证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为止,共有59家房地产企业融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其中,IPO公司11家,再融资公司48家。

在此之前,市场传出,在内地上市的近40家房企在等待审核再融资申请。

据了解,包括万科、招商地产等在内的近40家房企公布了再融资计划,融资总额达到了730亿元。

业内还有消息称,证监会正联合国土资源部等拟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新政,其内容可能包括加强多部委沟通和协调联动,以及确定更为明确、细致的审核标准。

国土部: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联动遏制土地闲置

国土部: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联动遏制土地闲置

国土部: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联动遏制土地闲置
佚名
【期刊名称】《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2(021)004
【摘要】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7月2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土部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的联动,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提取部分房地产土地闲置的情况,并抄送给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

王守智表示,对于涉嫌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监会将在新开发项目贷款的发放上给予限制,证监会将在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上予以限制。

【总页数】1页(P22-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
等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4.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5.人民银行海洋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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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1.05•【文号】建房〔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

为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二、筛选确定支持对象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三、满足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16•【分类】其他正文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我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

此前,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对其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我会进行相关审核时,在公司自查、中介机构核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

目前,鉴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针对土地闲置等问题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已在其网站公开,社会公众均可查询,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我会与国土资源部经协商决定调整工作机制: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国土资源部不再进行事前审查,对于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披露。

本次工作机制调整后,我会将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用地违法违规被查处的情况。

上市公司申请涉房类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时,应当公开披露报告期内相关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公开承诺,相关房地产企业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加强中介机构把关职责。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0]34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0.03.08【实施日期】2010.03.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依法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一)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市、县房地产用地年度计划作出预安排,并于3月底前,将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二)协调推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经政府批准的供地计划,结合政府收购储备地块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土地供需的情况,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的地块,合理安排供地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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