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开信息的界定——以与内幕信息的比较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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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涉嫌利 用未公开信息交 易罪, 有 关部门正在 依法进 行查处. 该案其极有可 能成为我国 第一例刑事 性质的 如何把握对此罪名的正确适用, 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 值, 而对未公开信息的认定则是适用该罪名的重要方面 之一, 本文将之与以内幕交易罪中的内幕信息为比较对 象, 对未公开信息的内涵, 特征和范围进行粗浅的研究. 一, 未公开信息的内涵 (一 ) 我国法律的周延催生了未公开信息 证券市场属于资本市场的一部分, 扮演着为企业筹 集资金, 优化资源配置的 重要角色, 是国家经济 运行状 况的 "晴雨表" , 公开, 公平, 公正的证券市场能保障市场 经济健康 发展, 反之, 如 果证券市场 到处充满 了欺诈和 陷阱, 不仅会扭曲经济发展 的真实面 貌, 还会破 坏市场 经济交易秩序, 更严重的是会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对证券 市场的信心, 理智的投资者在面对扑朔迷离的证券市场 时的理性选择只能是撤离, 最终导致证券市场的萎靡和 解体.证券市场中各种信息是投资者投资的重要依据, 都把信息公开作为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 以保障广大投 资者信息获取机会的均等, 禁止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非 操纵市场, 虚假陈述等, 它们虽然表现形式迥异, 但是有
我国 �刑法� 第一 百八十 条规 定了内 幕交 易, 泄漏 内幕信息罪, 打击那些证券 , 期货内幕 信息的知情 人员 公开前, 买入 或者卖出该证 券, 或者从 事与该内幕 信息 有关的期货交易, 或者泄漏该信息的行为.随着基金业 的发展, 证券市场上出现了基金 "老鼠仓" 等严重危害证 券市场秩序侵害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现象. 年 月 日, 中国证监会开出了 "老鼠仓" 的第一张罚单 , 取消 了唐建和王黎敏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 没收全部非法所 得并各处罚款 王黎敏实施 万元, 并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对 年市场禁入. 因为基金 "老鼠仓" 具有严
20 10 年 12 月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D e c. 20 10 � � � � � � � J n al f H n anP bl ic S e c i C l l eg e Vl . 22 N . 6 第 22 卷 第 6 期
未 公 开 信 息 的界 定
� 以与内幕信息的比较为视角 ��
� � � � � � 唐建, 王黎敏曾分别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和南方基金公司. 年 月, 唐建利用担任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之便, 在建议基金买入 新疆众和股票时, 利用其父以及另一第三方账户先于基金买入, � � � 后又借基金连续买入新疆众和, � � � � 该股股价不断上升之机卖出, 非法获利约 万元.王黎敏则在 年 月至 年 月任南方基金基金金元, 基金宝元基金经理期间, 以类似的手段从自己所管理的基金重仓股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中, � � � 非法获利约 万元.
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从而使追究基金 "老鼠仓" 从某种意 义上来说, 证券 市场就是 " 信息市" , 世 界各国
道,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 法利益. 证券市场中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内幕交易,
收稿日期: 2010- 11- 10 基金项目: 本文为 20 10 年浙江省法学会课题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若干问题研究" (课题编号: 2010�C3 1 )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陈 海鹰 (19 63 � ) , 男, 浙江三门县人,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咨 询专家, 法学 硕士, 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研究; 黄金钟 (19 7 4� ) , 男, 河南固始县人,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法学硕士, 主要 从事刑事法学研究.
第6 期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 10年 12 月
一个共同的特征, 即在实质上都侵犯了投资者信息的知 情权, 如内幕交易者就是提前利用其他投资者尚未知悉 的内幕信息获利或减损; 操纵市场其实也是利用信息或 者资金优势 操纵证券价格 ,使证券的 价格严重违 背价 值, 造成一种假象, 欺骗其他投资者盲目跟进, 操纵者乘 机出仓将不知情的其他投资者套牢; 虚假陈述就是通过 隐瞒, 虚假陈述, 重大遗漏信息等方式误导投资者. 据笔者了解 , 目前, 世 界上大多数 国家都规 定了内 幕交易罪, 而 没有利用未公开 信息交易罪 , 国外一 些证 信息的规定而并没有关于未公开信息的规定, 未公开信 息的概念当属我国法律的首创. 其原因在于我国的证券 立法不够完善, 内幕信息的规定不够周延, 范围过窄, 对 证券市场中出 现的一些新 型的内幕交 易行为无法 追究 其刑事责任, 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的基金业 "老 鼠仓" 只能追 究其民事和 行政责任 而无法 追究其刑事 责任, 我国的立法 向来都有头 痛医头, 脚痛 医脚的习惯, 为了专门规制基金业 "老鼠仓" 于是便有了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出炉. (二 ) 未公开信息的概念界定 根据 �刑法修正案 ( 七 ) � 的规定, "未公开信息" 是指 �刑法� 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中规定的内幕信息之外的一 类信息, 对此处的未公开信息的理解, 不能简单地理解为 只要是尚未公开的信息就是未公开信息,而是一个与内 幕信息相对应的一个特定的概念,其实质应与内幕信息 具有相同的特征,即这种未公开信息一旦公开后会对证 券, 期货价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而这类信息又不属于我 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内幕信息.因此, 笔者认为, 未公开信 息是指在证券, 期货交易活动中, 除内幕信息以外的对证 券, 期货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 未公开信息的特征 如前文所述,未公开信息源自于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信 息规定的不够周延, 因此, 研究未公开信息必然要对目前我 国法律和国外证券法律制度较为发达国家关于内幕信息进 行比较, 方能更为清楚地看出未公开信息的主要特征. (一 ) 国内外 "内幕信息" 的比较 国内 "内幕信息" 的规定 我国 �刑法� 第一百八 十条规定了 内幕交易 罪和泄 漏内幕信息罪, 其对内幕信息的表述为 "对证券, 期货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并且规定内幕信息的范围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确定.目前规定了内幕信息的法律 和行政法规主要是 � 证券法� 和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 办法� . �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 � 规定: 内幕信息是 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 尚未公开的和可能影响证券市 场价格的重大信息,并且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 种重
陈海鹰, 黄金钟
� � � � �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 丽水 )
摘 要: 为了有针对性地打击证券市场中出现的基金 "老鼠仓" 行为, �刑法修 正案 (七 ) � 专门增加了利用未公
开信息交易罪, 通过与内幕信息的比较分析, 界定未公开信息的内涵, 特征和范围将有利于司法实践. 关键词: 内幕信息; 未公开信息; 内涵; 特征; 范围 中图分类号: � � 12 . 2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10 0 8 -7 57 5 ( 20 10 ) 06-00 2 -0 4
或非法获取证 券, 期货内幕 信息人员, 在这些内幕 信息 "老鼠 仓" 案件,因 此, 由于缺乏相应 的司法经验 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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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要求将 "老鼠仓" 入罪的呼声日益 高涨, 然而, 该种行为却无 法纳入到内 幕交易罪的 规制 范围, 在此种背景下 , 年 月 日, 全国 人大常委 会正式通过了 � 刑法修正案 (七 ) � , 在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增加了一款作为刑法第一 百八十条之一,两高于 年 月 日公布 了 �关于 执行 �中华 人民共和国 刑法 修正案 (七 ) �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四 ) � , 将该条罪名确 的刑事责任有了法律依据.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作为 一个新 的罪名 , 一 年来 , 在我 国的 案例很 少, 据媒体 报 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 下原基金 经理韩刚, 刘海三
一未公开信息的内涵一我国法律的周延催生了未公开信息证券市场属于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扮演着为企业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角色是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能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到处充满了欺诈和陷阱不仅会扭曲经济发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理智的投资者在面对扑朔迷离的证券市场时的理性选择只能是撤离最终导致证券市场的萎靡和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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