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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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简介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内部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非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稳定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内幕信息的定义、内幕交易的禁止、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义务、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违规处理等内容。

内幕信息的定义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公开但可能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合同、股东变动、重大投资计划等。

持有这些未公开信息的人被称为内幕知情人。

内幕交易的禁止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买卖证券或泄露给他人进行买卖证券。

这种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被称为内幕交易,是违法行为,并受到严厉追究。

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义务内幕知情人主要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员工以及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外部人士,如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这些人员在掌握未公开信息时,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

内幕知情人还有义务向公司进行申报,将自己持有的相关证券及其变动情况如实报告给公司,并遵守公司制定的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

同时,他们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配合公司进行内幕交易调查及违规处理。

内幕信息的保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限制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的获取和传播;•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及时公开重要信息;•加强技术手段和网络安全防护系统,防止未经授权获取未公开信息;•建立相应的保密协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及监管机构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对违规人员进行罚款;•吊销相关证券从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信力。

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健全内幕交易举报和调查机制,鼓励员工和投资者积极参与内幕交易的监督和举报工作。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防止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的一种制度。

下文将从内幕消息知情人定义、知情人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首先,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进行定义是这一制度的基础。

内幕消息知情人是指在其工作、职务或职责所属范围内,因其职务或职责获得了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且该信息是具体而明确的,有可能对证券价格或交易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

内幕消息知情人可以是公司高管、董事会成员、内部人员、会计师等具有内部信息的人。

其次,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机制是保持市场公平和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手段。

首先,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以便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

其次,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责任制度,明确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其行为,包括禁止其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等。

同时,对于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违法行为,需要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还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的监控机制,通过监控内部通信、交易记录等方式,及时发现和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最后,管理措施是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手段。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对内幕交易的禁止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同时,需要完善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管体制,加强对内幕消息知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行为合规。

此外,还需要加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则的意识,增强其对市场公平的认知。

同时,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形成严厉的法律惩罚和舆论监督,有效遏制内幕交易的发生。

综上所述,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通过明确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管理措施和法律惩罚,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内幕交易,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为加强公司内部信息管理,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规范内幕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和管理,本制度制定。

所有了解或曾经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都应该进行登记管理,以此保证内幕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二、登记范围1. 公司内部人员1.1 公司职工,即包括公司全职员工、兼职员工、派遣员工等。

1.2 公司管理团队成员。

1.3 具备访问公司内部信息权限的人员,如IT人员、人力资源等。

2. 外部合作伙伴2.1 与公司签订合同并拥有公司内部信息的外部供应商、承包商等。

2.2 公司外部律师、会计师等审计团队成员。

3. 其他人员3.1 家属、亲友等与公司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3.2 公司与外部人员关系紧密的人员。

3.3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登记程序1. 登记方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在公司特定平台上进行登记。

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信息均应以公司特定平台上的信息为准。

2. 登记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7天内进行登记。

3. 登记内容登记时应提供的信息:3.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

3.2 与公司的关系信息,包括本人是否为公司职工、是否为公司管理团队成员、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

3.3 具体掌握的内幕信息,包括内幕信息所在的项目或业务、内容概述、了解时间等。

3.4 内幕信息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用途、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等。

4. 变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如有个人信息、与公司关系信息或掌握的内幕信息等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进行重新登记。

四、知情人员应遵守的规则1. 保密原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制度,已经了解或者正在了解的内幕信息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给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与之有关的金融工具。

2. 披露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公司内部以及外部与公司关系紧密的场合,如召开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应报告自己已经登记的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披露相关内幕信息。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公司内部人员或者知晓内幕信息的员工或者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人员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内幕交易、滥用内幕信息以及确保公司内部人员在接触、知悉和传递内幕信息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内幕知情人的定义:明确谁被视为内幕知情人,内容要涵盖公司内部员工、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关联方等。

2. 内幕知情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内幕知情人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和行为准则,包括不得操纵市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

3. 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制定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包括内部通信的加密和安全控制,对内幕信息的传递方式限制等。

4. 内幕交易禁止制度:明确内幕知情人不得利用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证券等交易活动,同时规定员工接触内幕信息后的交易禁令和限制期限。

5. 内幕知情人的培训和教育:针对公司内部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内幕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6. 内幕知情人的违规处理:规定违反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内部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公司内部纪律处分等。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和公平市场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

公司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惜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应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笫七十五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公开披露。

第七条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莆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三)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四)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五)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六)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十七)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八)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九)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二十)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二十一)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二十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二十三)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四)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指的是尚未公开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计划、合并计划、新产品研发、财务状况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则是指掌握这些内幕信息的人员。

为了保护内幕信息的机密性和防止利用内幕信息获利的情况发生,公司需要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首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准确掌握和合规管理,对公司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进行监督和管控。

登记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并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信息的登记、管理和监控。

其次,登记过程需规定必要的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岗位、所属部门、接触的内幕信息内容等。

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后续的合规管理和监督非常重要,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查和核实机制。

再次,制度需要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权限和责任。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掌握内幕信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同时,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制度要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此外,登记管理制度还应指明应急处理措施。

例如,当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约、失职、离职或人员变动时,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最后,为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风险监控和内控评估等方式,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和风险控制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激励。

同时,还需要配备专门的内幕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综上所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程序、完善登记信息和权限管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内幕消息知情人的定义和义务1.知情人的定义:知情人是指在其掌握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中,可以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人。

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

2.知情人的义务:知情人有义务保持对其掌握的内幕消息的保密,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得将内幕消息泄露给他人,并在内幕消息公开前避免与他人讨论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

三、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措施1.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公司、机构和个人主动申报知情人身份,确保知情人的准确登记,及时更新。

2.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告知:登记后的知情人应接受相关部门对其责任和义务的详细告知,并签署知情人保密承诺书。

3.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与教育:公司、机构应定期组织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加强其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认知,提高对内幕交易的风险意识。

4.内幕消息知情人准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设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申请成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审查,防止潜在风险的存在。

5.内幕消息知情人限制交易:知情人在内幕消息公开前应禁止进行任何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交易,并避免将内幕消息传递给他人,以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6.内幕消息知情人交易限制期:内幕消息公开后的一段时间内,知情人仍应避免交易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证券,以防止对市场公平、公开的原则造成损害。

7.内幕消息知情人投资申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知情人在进行证券投资前进行投资申报,及时公开其投资意图,增加市场透明度。

8.内幕消息知情人违法处罚:对于违反内幕消息知情人义务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证券从业资格、刑事拘留等。

四、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义1.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止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保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2.提高市场稳定性: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减少内幕交易对市场的干扰,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一、内幕信息的定义和特点内幕信息是指与一些公司或者机构有关的,尚未公开的、可能对该公司或者机构的证券价格、交易量以及其他投资者判断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内幕信息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公开性: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只有特定的人员或组织知晓。

2.需要实质上的确认:内幕信息需要确凿无疑地指向公司或机构在未来会有实质性改变的事件或行动。

3.可能影响交易价格:内幕信息可能对公司的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引起市场的不对称信息。

4.法律禁止交易:因为内幕信息非公开且具有重大影响力,法律禁止持有内幕信息的人在未公开之前进行交易,以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

二、知情人的定义和责任知情人是指掌握或了解内幕信息的人员或组织,包括公司的高管、董事、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审计师、法律顾问等。

知情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守秘密:知情人在了解内幕信息后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2.非法交易禁止: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买卖或者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3.报告义务:知情人应当及时向公司或监管机构报告已知的内幕信息。

4.不得传递信息:知情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递内幕信息给他人,包括口头、书面、电子等。

三、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重要性建立健全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市场运作的公平性、透明度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1.内幕信息辨识制度:建立一个能够快速识别内幕信息的机制,定期检查公司内部信息的敏感性,及时识别可能涵盖内幕信息的事件。

2.内幕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内幕信息登记制度,要求知情人在了解内幕信息后向公司或监管机构报告,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备案。

3.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明确知情人的保密责任,建立保密协议,对知情人进行保密教育,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4.内幕信息交易禁止制度:明确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规定,并建立对违反规定者的追责机制。

5.内幕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的机制,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防止内幕交易。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信息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各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各项目机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各部门、单位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项目机构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上述各单位涉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之内幕信息的需在知悉该内幕信息发生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送证券投资部。

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协助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任何内幕信息。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应将防止内幕交易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已成为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股东利益。

为了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公司内部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概述1.1 背景介绍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泄露的法律法规。

合法、公正、透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实施内控管理、防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第二部分:登记管理制度设计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和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对公司内幕信息有知情权或者控制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核心技术人员等。

2.2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程序(1)提出申请: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向公司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申请书。

(2)审核与审批: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满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条件,决定是否批准登记。

审核过程应严格保密。

(3)登记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内部进行保密。

2.3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1)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保守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给他人。

(2)监督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监督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违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等。

第三部分:制度执行与监督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与检查公司应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权限和访问范围,通过技术手段和系统日志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公司应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加强其对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的认识。

3.2 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其他员工的区分公司需要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其他员工进行明确的区分,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利用其特殊地位进行违规操作。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监管,根据《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上市公司根据本制度规定,由上市公司相关部门依照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网络登记的相关人员。

(三)挂牌公司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
1.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范围、要求和登记管理要求。

2.挂牌公司定期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信息。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
1.上市公司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定期报告,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其交易状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2.上市公司可以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期报告信息作为内部监控工具,以发现未履行内幕信息和交易义务的情形。

3.上市公司可以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接受其交易义务时出具书面承诺,确认其不得以转让、贷款或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内幕信息。

(4)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政府的监管政策,采取其他措施或实施其他制度来保护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私秘性,禁止未经批准的披露。

(五)监督管理
上市公司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纳入其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不定期开展检查,以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进行登记管理并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_0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_0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_0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规范性,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二)保障内部人掌握的非公开信息不影响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三)严格保密、认真遵守保密要求;(四)依法依规,及时清晰准确地披露公司信息。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以及与公司具有密切业务往来的方。

第三条定义(一)内幕信息:指未公开且属于某公司应公开且需要具有价格或者公司价值敏感度的信息。

(二)知情人:指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人员和与公司有重大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三)禁止交易期:公司规定的在禁止交易期间,禁止公司内部人员买卖公司股票。

(四)禁止通过其他账户代客交易:指公司内部人员不得使用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或者名字不同的其他人的名字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

第四条责任分工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管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责任由公司总部内部保密室负责,各控股子公司应设立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负责人,由内部保密室具体指导。

第二章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第五条信息登记公司内部人员知悉公司重大经营数据或者信息时,无论是文本、图像、枚举或者其他形式,必须及时报告内部保密室,并由保密室统一登记内部人员及其掌握重大经营数据或者信息,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并通过内部渠道及时将需要严格保密的内容进行宣布局面。

第六条登记内容(一)登记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掌握的重大经营数据或信息的内容、产生或掌握时间或其他标志性信息;(三)获知内幕信息的来源;(四)内幕信息的保密要求、代号、保密程度等;(五)其他可供登记记录的事项。

第七条信息管理公司内部人员掌握内幕信息,应加强保密,不得泄露给除有关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将内幕信息用于自己和他人获利,不得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买卖股票等活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账户,避免被他人代为买卖股票。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或组织为了解决内幕交易等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和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是指某公司或机构内掌握着重要信息的人员,他们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个人交易而获利。

为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一些公司和机构就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公司和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内幕交易带来的不公平竞争和损害利益。

这种制度可以通过规范内幕知情人的行为,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建立、内幕知情人的认定、管理措施和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公司或机构建立起来。

这个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内幕知情人的定义、范围和义务。

内幕知情人应该包括哪些人员?他们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内幕知情人?这是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只有明确了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定义,才能更好地管理他们的行为。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应该规定内幕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

内幕知情人应该遵守公司或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同时,内幕知情人还应该履行举报义务,及时向公司或机构的有关部门报告可能存在的内幕交易行为。

这样可以保证公司或机构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有更好的监控和预防。

另外,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护措施。

公司或机构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息保密体系,对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对于内幕知情人,应该加强对其日常行为的监控,严禁其将内幕信息外泄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同时,公司或机构也应该定期对内幕知情人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督。

公司或机构应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排查。

这可以通过建立内部监察机构、设立举报渠道、加大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调查力度等方式来实现。

同时,建立与监管机构的通报和合作机制,加强对内幕交易的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10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利益。

下面是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一些规定。

1.登记管理制度的目标: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依法履职、诚实守信,并规范其对内幕信息的获取、使用和披露行为,保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利益。

2.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大股东以及其他特定人员,能够接触到内幕信息,并由此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

3.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信息、监督其行为,并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身份和认定其是否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审核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信息录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系统,并发放内幕信息知情人证书。

6.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以诚实守信、谨慎履职的原则收集、使用和披露内幕信息,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泄漏给他人以获利。

7.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任: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及时报告相关内幕信息的变动情况,接受内幕信息知情人合规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监督管理措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应当对上市公司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利益。

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履职能力和法律法规意识。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公司内部运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公司应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如何定义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以及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内幕信息指的是未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

那么,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公司内部工作或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具备了获取和了解内幕信息的能力和机会。

这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审计师、证券投资顾问、研究员、公司律师等。

二、内幕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内幕信息的性质是指该信息具有未公开性、重要性和非公众所知性。

未公开性是指信息尚未向市场公布;重要性是指该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非公众所知性是指信息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才能获得。

内幕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其公开前,只有少数人掌握信息,而这些掌握信息的人可能会通过利用其所掌握的内幕信息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公司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内幕信息的认知和管理意识。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和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身份信息和职责范围。

同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承诺不私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

3.双重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向公司法务或合规部门报告其掌握的内幕信息,并在提交前经过严格审查。

公司法务或合规部门要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同时根据情况向相关内部部门汇报。

4.内幕信息防控措施:公司应采取技术手段,通过加密、权限设置等方式限制内幕信息的传播和访问范围,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5.处理内幕信息的程序: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内幕信息处理程序,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审查、报告等环节。

同时,还应设立严密的内幕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董事会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紧要技术人员等被认定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人员。

第二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或工作岗位上,获得或知悉与公司相关的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公司高管、关联方员工、大股东、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其他获得内幕信息的雇员。

第四条内幕信息登记要求1.内幕信息知情人必需依照公司要求填写内幕信息登记表,并在每个财务年度对其进行更新确认;2.内幕信息登记表中必需准确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联系方式等;3.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动向公司报告相关内幕信息,确保公司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内幕信息知情人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公司进行登记更新。

第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1.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秘密保管获知的内幕信息,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而且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或泄露给他人;2.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时向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的报告和登记;3.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证券投资或泄露给他人,不得传递给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的人;4.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搭配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的披露和相关调查工作。

第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任1.内幕信息知情人必需诚实守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2.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任何发现的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规定的情况;3.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发现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乐观搭配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违规处理1.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2.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或泄露给他人,公司将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案,并搭配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性,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行为,确保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公平披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定义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掌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上市公司的关联方;4.拥有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保守公司内幕信息,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该信息进行非法交易;2.向上市公司法务部门自动申报,如发现本身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身份;3.搭配公司内部对内幕信息的调查、审计等工作;4.遵守公司的相关内控和保密制度。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第五条信息登记1. 登记内容上市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登记责任部门上市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信息更新1. 内幕信息知情人更改的登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发生更改时,应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2. 登记信息的保密性上市公司应严格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第七条登记的查询与统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信息应定期进行查询和统计,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登记信息的保管上市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信息保管至少五年,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冻结涉案人员的交易账户,并帮助证券监管部门进行调查;2.停止涉案人员的董事、职务等;3.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4.撤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格。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证券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 (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公司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三)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资产决定;(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的赔偿责任;(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十一)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的;(十二)公司拟回购股份、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十三)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拍卖;(十四)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十六)公司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七)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活动;(十八)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九)公司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二十)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二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天银机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银机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银机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一、导言内幕交易是指内幕知情人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获取非公平交易利益的行为。

内幕交易不仅损害了市场公平性和行业诚信,也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规范和管理内幕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天银机电制定了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银机电公司及其一切子公司、关联公司及下属机构的所有员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可能涉及内幕知情的人员。

三、知情人登记管理1.知情人的认定天银机电将确定一套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落实到员工管理、董事会议等方面。

知情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2.知情人的登记天银机电将建立知情人的登记册,记录内幕知情人的身份、职位、掌握的内幕信息等相关情况,并定期更新。

同时,在发生关键事件或有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下,知情人应主动向内幕信息管理部门登记。

3.知情人的义务(1)知情人要保守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2)知情人要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报告自身交易行为,对可能引起内幕交易嫌疑的交易进行说明;(3)知情人应密切关注公司公告,及时甄别哪些信息是内幕信息,以免不慎违法;(4)知情人有义务向内幕信息管理部门报备可能的内幕信息泄露事件。

四、内幕信息管理1.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部门为了更好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天银机电将设立内幕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监管和督促。

2.内幕信息的披露和发布天银机电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和发布内幕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工作。

3.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管(1)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处理公司内部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的安全,并严加保密;(2)内幕知情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向内幕信息管理部门报备可能的内幕信息泄露。

五、违规处理1.内幕信息的使用在知情人了解的情况下,未经相关程序和合规部门的审批,不得擅自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泄露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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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治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爱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阻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
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阻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要紧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操纵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米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打算;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5.公司获得政府大额补贴并因此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阻碍;
16.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7.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8.公司要紧经营资产发生抵押、质押、出售,或者一次性报废超过该项经营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19.公司要紧经营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20、公司要紧经营业务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1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

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直截了当或间接猎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
3.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
4.由于所任职务能够猎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并因此能够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的有关人员;
6.上述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1 .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治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登记备案和登记备案材料的保管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要紧负责人应当自觉执行本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3.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登记备案和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得对外报送、报道、泄露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资料。

第五条保密义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该信息,其本人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的股票或与之相关的金融衍生品。

第六条责任追究
1.公司内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严峻阻碍或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如下的相应处分:
(1)责令责任人改正并书面检讨;
(2)通报批判责任人;
(3)取消或扣减发放责任人当月的月绩效工资;
(4)将责任人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停职待岗;
(5)对责任人落职、撤职;
(6)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
(7)解除与责任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2.公司外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峻后果的,公司将提请有权部门对其给予相应处罚;如因此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其提出法律诉讼;如因此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变更与补充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_____ 部门负责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或补充。

第八条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______ B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生效
本制度自____ 比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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