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东软行政管理制度
东软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软集团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东软集团的行政工作及相关管理细则。
东软集团包括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东软集团行政管理实行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东软集团行政管理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东软集团行政管理制度依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和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六条东软集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东软集团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管理原则,保证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合理,提高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东软集团要严格执行用人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人事档案,保证员工的人事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东软集团要加强员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十条东软集团要制定科学的经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济管理机制,做到全面预算、精细管理。
第十一条东软集团各部门要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经济开支进行审核和管理。
第十二条东软集团要制定成本控制制度,加强成本分析和控制,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东软集团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和考核。
第十四条东软集团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合法税收。
第四章办公管理第十五条东软集团要建立健全办公管理制度,加强办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办公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六条东软集团要提倡节约用纸,鼓励数字化办公,降低办公成本和环境负担。
第十七条东软集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东软集团要加强办公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员工的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东软集团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条东软集团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及时排除隐患。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信息的流通和管理,保护公司重要商业机密,防范内
部信息泄露,特制定本登记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三、定义
1. 内部信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有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
于财务报表、合同协议、技术资料等。
2. 知情人:指对公司内部信息有知晓或接触的员工。
四、登记管理流程
1. 员工入职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承诺不泄露公司内部
信息。
2. 每个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内部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并向员工进行
宣传教育。
3. 知情人应向所在部门专人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获得相应权限。
4. 知情人须按照所获得权限进行操作,并且在操作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
5. 涉及到重要商业机密的操作必须经过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进行。
6. 涉及到涉外事务或者涉及到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加盖公司公章。
7. 知情人在离职前必须交还所有公司内部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
五、责任与处罚
1. 对于泄露公司内部信息的员工,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未经授权擅自查看或使用公司内部信息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于未能履行保密协议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其他事项
1. 本登记管理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所有知情人必须保证所获得的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内部信息仅限于在公司内部传阅和使用,严禁外传。
东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东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
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
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简介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内部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非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稳定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内幕信息的定义、内幕交易的禁止、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义务、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违规处理等内容。
内幕信息的定义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公开但可能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合同、股东变动、重大投资计划等。
持有这些未公开信息的人被称为内幕知情人。
内幕交易的禁止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买卖证券或泄露给他人进行买卖证券。
这种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被称为内幕交易,是违法行为,并受到严厉追究。
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义务内幕知情人主要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员工以及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外部人士,如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这些人员在掌握未公开信息时,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
内幕知情人还有义务向公司进行申报,将自己持有的相关证券及其变动情况如实报告给公司,并遵守公司制定的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
同时,他们还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配合公司进行内幕交易调查及违规处理。
内幕信息的保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限制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的获取和传播;•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及时公开重要信息;•加强技术手段和网络安全防护系统,防止未经授权获取未公开信息;•建立相应的保密协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及监管机构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对违规人员进行罚款;•吊销相关证券从业资格;•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信力。
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健全内幕交易举报和调查机制,鼓励员工和投资者积极参与内幕交易的监督和举报工作。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防止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的一种制度。
下文将从内幕消息知情人定义、知情人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首先,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进行定义是这一制度的基础。
内幕消息知情人是指在其工作、职务或职责所属范围内,因其职务或职责获得了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且该信息是具体而明确的,有可能对证券价格或交易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
内幕消息知情人可以是公司高管、董事会成员、内部人员、会计师等具有内部信息的人。
其次,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机制是保持市场公平和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手段。
首先,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以便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
其次,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责任制度,明确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其行为,包括禁止其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等。
同时,对于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违法行为,需要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还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的监控机制,通过监控内部通信、交易记录等方式,及时发现和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最后,管理措施是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手段。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对内幕交易的禁止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同时,需要完善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管体制,加强对内幕消息知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行为合规。
此外,还需要加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则的意识,增强其对市场公平的认知。
同时,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形成严厉的法律惩罚和舆论监督,有效遏制内幕交易的发生。
综上所述,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通过明确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管理措施和法律惩罚,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内幕交易,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为加强公司内部信息管理,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规范内幕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和管理,本制度制定。
所有了解或曾经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都应该进行登记管理,以此保证内幕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二、登记范围1. 公司内部人员1.1 公司职工,即包括公司全职员工、兼职员工、派遣员工等。
1.2 公司管理团队成员。
1.3 具备访问公司内部信息权限的人员,如IT人员、人力资源等。
2. 外部合作伙伴2.1 与公司签订合同并拥有公司内部信息的外部供应商、承包商等。
2.2 公司外部律师、会计师等审计团队成员。
3. 其他人员3.1 家属、亲友等与公司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3.2 公司与外部人员关系紧密的人员。
3.3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登记程序1. 登记方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在公司特定平台上进行登记。
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信息均应以公司特定平台上的信息为准。
2. 登记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7天内进行登记。
3. 登记内容登记时应提供的信息:3.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
3.2 与公司的关系信息,包括本人是否为公司职工、是否为公司管理团队成员、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
3.3 具体掌握的内幕信息,包括内幕信息所在的项目或业务、内容概述、了解时间等。
3.4 内幕信息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用途、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等。
4. 变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如有个人信息、与公司关系信息或掌握的内幕信息等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进行重新登记。
四、知情人员应遵守的规则1. 保密原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制度,已经了解或者正在了解的内幕信息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给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与之有关的金融工具。
2. 披露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公司内部以及外部与公司关系紧密的场合,如召开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应报告自己已经登记的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披露相关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指的是尚未公开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计划、合并计划、新产品研发、财务状况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则是指掌握这些内幕信息的人员。
为了保护内幕信息的机密性和防止利用内幕信息获利的情况发生,公司需要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首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准确掌握和合规管理,对公司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进行监督和管控。
登记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并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信息的登记、管理和监控。
其次,登记过程需规定必要的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岗位、所属部门、接触的内幕信息内容等。
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后续的合规管理和监督非常重要,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查和核实机制。
再次,制度需要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权限和责任。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掌握内幕信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同时,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制度要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此外,登记管理制度还应指明应急处理措施。
例如,当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约、失职、离职或人员变动时,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最后,为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风险监控和内控评估等方式,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和风险控制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激励。
同时,还需要配备专门的内幕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综上所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程序、完善登记信息和权限管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内幕消息知情人的定义和义务1.知情人的定义:知情人是指在其掌握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中,可以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人。
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
2.知情人的义务:知情人有义务保持对其掌握的内幕消息的保密,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得将内幕消息泄露给他人,并在内幕消息公开前避免与他人讨论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
三、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措施1.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公司、机构和个人主动申报知情人身份,确保知情人的准确登记,及时更新。
2.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告知:登记后的知情人应接受相关部门对其责任和义务的详细告知,并签署知情人保密承诺书。
3.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与教育:公司、机构应定期组织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加强其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认知,提高对内幕交易的风险意识。
4.内幕消息知情人准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设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申请成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审查,防止潜在风险的存在。
5.内幕消息知情人限制交易:知情人在内幕消息公开前应禁止进行任何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交易,并避免将内幕消息传递给他人,以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6.内幕消息知情人交易限制期:内幕消息公开后的一段时间内,知情人仍应避免交易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证券,以防止对市场公平、公开的原则造成损害。
7.内幕消息知情人投资申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知情人在进行证券投资前进行投资申报,及时公开其投资意图,增加市场透明度。
8.内幕消息知情人违法处罚:对于违反内幕消息知情人义务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证券从业资格、刑事拘留等。
四、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义1.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止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保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2.提高市场稳定性: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减少内幕交易对市场的干扰,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xxxx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内幕信息的含义及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含义及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等。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管理第五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直接或间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时,应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时间及范围等并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第八条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文件、统计报表、说明材料等,涉及尚未披露的财务、生产经营重大信息的,公司及相关部门依法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正式披露业绩快报或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得多于公司披露的内容。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嘿,朋友!咱们来聊聊这神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你知道吗?内幕信息就像是藏在宝箱里的宝贝,要是被不该知道的人拿到了,那可就乱套啦!所以呢,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就像是一个坚固的城堡,守护着这些宝贝不被随意窃取和乱用。
比如说,公司准备搞个大项目,要收购一家很有潜力的公司。
这消息要是没管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知道了,他们提前买股票,等消息一公布,股价大涨,他们就赚得盆满钵满,而咱们这些老老实实的投资者可就亏惨啦!这能行?当然不行!那这管理制度到底是咋运作的呢?简单说,就是先得把谁能接触到这些内幕信息给搞清楚。
就像家里的钥匙,得知道都在谁手里。
公司里的高管、参与项目的员工、财务顾问等等,这些都是可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然后呢,得给他们立规矩。
不能随便跟别人说,不能自己偷偷利用这些信息赚钱。
这就好比你知道了朋友的秘密,可不能转身就告诉别人,更不能拿这秘密去谋私利,对吧?还有啊,公司得对这些知情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定期问问他们有没有守住秘密,有没有违规操作。
这就像是老师检查学生作业,看看有没有认真完成。
要是发现有人违规,那可不能轻饶,得重重处罚。
不然,其他人也会有样学样,这制度不就成了摆设?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个制度,那市场不就乱成了一锅粥?大家都靠内幕消息赚钱,哪还有公平可言?哪还有人愿意老老实实做投资?所以啊,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就是市场的守护神,保障着咱们的投资环境公平、公正、透明。
咱们投资者也得多个心眼儿,要是发现有公司的内幕消息被乱传,得赶紧举报。
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咱们可不能让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得逞,得一起守护好咱们的投资乐园!总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咱们都得重视起来,共同守护好这片投资的净土!。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_0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_0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规范性,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二)保障内部人掌握的非公开信息不影响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三)严格保密、认真遵守保密要求;(四)依法依规,及时清晰准确地披露公司信息。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以及与公司具有密切业务往来的方。
第三条定义(一)内幕信息:指未公开且属于某公司应公开且需要具有价格或者公司价值敏感度的信息。
(二)知情人:指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人员和与公司有重大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三)禁止交易期:公司规定的在禁止交易期间,禁止公司内部人员买卖公司股票。
(四)禁止通过其他账户代客交易:指公司内部人员不得使用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或者名字不同的其他人的名字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
第四条责任分工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管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责任由公司总部内部保密室负责,各控股子公司应设立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负责人,由内部保密室具体指导。
第二章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第五条信息登记公司内部人员知悉公司重大经营数据或者信息时,无论是文本、图像、枚举或者其他形式,必须及时报告内部保密室,并由保密室统一登记内部人员及其掌握重大经营数据或者信息,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并通过内部渠道及时将需要严格保密的内容进行宣布局面。
第六条登记内容(一)登记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掌握的重大经营数据或信息的内容、产生或掌握时间或其他标志性信息;(三)获知内幕信息的来源;(四)内幕信息的保密要求、代号、保密程度等;(五)其他可供登记记录的事项。
第七条信息管理公司内部人员掌握内幕信息,应加强保密,不得泄露给除有关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将内幕信息用于自己和他人获利,不得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买卖股票等活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账户,避免被他人代为买卖股票。
东软信息安全管理办法-Neusoft
东软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版本:1.3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Copyright © Neusoft Corporation东软内部公开文件修订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及相关方信息安全和商业利益,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平稳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安全是公司及相关方正常经营的重要保障,公司遵照“管理风险,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经营持续性”的方针,通过风险管理,采取一切可能的控制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参与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及相关方信息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分公司(以下如无特殊所指,均简称“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员工,参股公司等其它关联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以文字、数字、图形、符号、图像、声音等形式存在的,可以存储在介质或人脑中的,具有约定含义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文档、系统数据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涉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并经公司及相关方采取保护措施的信息。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密码、照片、各类记录等。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的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和可用性(Availability)。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相关方,是指公司的客户及与公司合作、支持公司业务运行的其它实体,通常包括客户、网络服务提供商、顾客、IT系统运维服务商、外部审核机构、供应商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的管理事宜。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的组织和管理,董事会秘书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的具体操作。
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各项目组负责人,为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有关事项的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有关事项的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
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宜,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首席执行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首席执行官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三)董事会就分配股利、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六)主要或者全部经营业务陷入停顿;(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内容的相关信息;(二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或组织为了解决内幕交易等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和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是指某公司或机构内掌握着重要信息的人员,他们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个人交易而获利。
为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一些公司和机构就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公司和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内幕交易带来的不公平竞争和损害利益。
这种制度可以通过规范内幕知情人的行为,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建立、内幕知情人的认定、管理措施和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公司或机构建立起来。
这个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内幕知情人的定义、范围和义务。
内幕知情人应该包括哪些人员?他们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内幕知情人?这是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只有明确了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定义,才能更好地管理他们的行为。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应该规定内幕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
内幕知情人应该遵守公司或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同时,内幕知情人还应该履行举报义务,及时向公司或机构的有关部门报告可能存在的内幕交易行为。
这样可以保证公司或机构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有更好的监控和预防。
另外,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护措施。
公司或机构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息保密体系,对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对于内幕知情人,应该加强对其日常行为的监控,严禁其将内幕信息外泄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同时,公司或机构也应该定期对内幕知情人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督。
公司或机构应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排查。
这可以通过建立内部监察机构、设立举报渠道、加大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调查力度等方式来实现。
同时,建立与监管机构的通报和合作机制,加强对内幕交易的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公司内部运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公司应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如何定义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以及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内幕信息指的是未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
那么,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公司内部工作或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具备了获取和了解内幕信息的能力和机会。
这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审计师、证券投资顾问、研究员、公司律师等。
二、内幕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内幕信息的性质是指该信息具有未公开性、重要性和非公众所知性。
未公开性是指信息尚未向市场公布;重要性是指该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非公众所知性是指信息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才能获得。
内幕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其公开前,只有少数人掌握信息,而这些掌握信息的人可能会通过利用其所掌握的内幕信息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公司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内幕信息的认知和管理意识。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和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身份信息和职责范围。
同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承诺不私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
3.双重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向公司法务或合规部门报告其掌握的内幕信息,并在提交前经过严格审查。
公司法务或合规部门要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同时根据情况向相关内部部门汇报。
4.内幕信息防控措施:公司应采取技术手段,通过加密、权限设置等方式限制内幕信息的传播和访问范围,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5.处理内幕信息的程序: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内幕信息处理程序,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审查、报告等环节。
同时,还应设立严密的内幕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近年来,公司内幕交易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对于切实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建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内幕交易的定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任、登记和报备制度的意义以及制度设计的要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内幕交易是指股票市场上的交易者或公司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些未公开信息可能涉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商业计划、重大交易等,一旦泄露给少数人员,就会导致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内幕交易的存在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使个别交易者获得不当利益,还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部员工、董事、高管等具有接触和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他们对公司的运营情况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掌握着对市场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他们有责任保密公司内幕信息,严禁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交易。
登记和报备制度的意义在于建立一个能够及时有效监控内幕交易行为的制度体系,为市场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首先,登记和报备制度可以提高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警惕性和防范能力。
对所有知情人进行登记和报备,可以形成一个全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对这些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有效减少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其次,登记和报备制度可以加强内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约束。
明确告知员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后果,并强调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
此外,登记和报备制度还可以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监督和惩罚机制,对于违法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员给予严厉的处罚,形成威慑效应,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制度的制定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其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要明确,范围要广泛,包括公司员工、董事、高管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5、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如实、完整记录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时间、途径及方式。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保证向董事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相关信息,董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妥善保管,监事会应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四章 保密及责任追究
第九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事件情节确定责任追究形式。
第十二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公司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要求确需向其他方提供有关信息的,应按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