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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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 2 号 邮政编码:110179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2,370,29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续存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期限: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Hale Waihona Puke Baidu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照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任免的人员。
2007 年、2008 年,经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公司股东东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存续公司,企 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编号为“商外资资审字[2008]0103 号”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 号码为“21010040200149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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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皆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1996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eusoft Corporation (缩写 :Neusoft)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3)47 号”文件批准,以 定向募集方式于 1993 年 6 月设立为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 登记手续。
2003 年,经商务部批准,公司的外方投资者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方投 资者,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 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东北大学软件中心、日本阿尔派株式会社、建行沈阳 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述发起人于 1993 年 6 月以 资产和现金折股的方式设立本公司。其后,上述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分别 全部转让给东软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2008 年,经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公司股东-东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存续公司,企 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42,370,295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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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公司宗旨是:不断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来迎 接机遇与挑战,以期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软件与解决方案提供商, 为投资者带来收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 体化产品开发、销售、安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场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租赁,CT 机生产,物业管理,交通及通信、监控、电 子工程安装,安防设施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批发、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讯系统设备的批发和零售, 智慧档案馆设备、档案柜、恒温箱、除湿设备销售,通讯终端设备的设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试及售后服务,多媒体智能支付终端设备、集成 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尾气遥 感监测系统、环境监测仪器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健康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以 上经营项目不含诊疗),档案管理服务,翻译服务,数字化加工处理并整合应用服 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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