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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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反应的处理

预防接种反应的处理
预防接种反应的处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2009年版)
—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 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 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根据需要, 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 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 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 要求。在边远山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 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 接种疫苗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 告知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 注意事项,可口头告知,并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全身反应的处理方法
加强观察,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 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
全身反应严重的可作对症处理;
高热、头痛可给解热镇痛药,如口服对乙酰氨基酚 (扑热息痛),儿童10-15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 1天不超过4次。
力等综合症状。
局部反应 临床表现 注射局部红肿浸润,根据纵横平均直径分为弱反应(≤2.5cm)、中反
应(2.6~5.0cm)和强反应(>5.0cm)。凡发生局部淋巴管/淋巴结炎 者均为局部重反应。 大部分皮下接种的疫苗在注射后数小时至24小时或稍后,局部出现红肿 浸润,并伴疼痛,红肿范围一般不大,仅有少数人其直径>5.0cm。有 的伴有局部淋巴肿大或淋巴结炎、疼痛。这种反应一般在24~48小时逐 步消退。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为了有效防止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异常反应和事故,保障接种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预防措施、异常反应的分类和处理、事故处理流程等方面介绍相关制度。

一、预防措施1.接种前评估:在接种前,应对接种者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包括过敏史、疾病史、接种史等。

对于有过敏史或慢性疾病的接种者,应谨慎选择适宜的疫苗,并根据需要做好预防措施。

2.接种操作规范:接种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接种,包括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正确选用适宜的注射器和针头、选择适合的注射部位等。

3.接种后观察:接种完疫苗后,应让接种者在接种机构留院观察一定时间,对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做好及时处理准备。

4.接种后随访:对于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应及时进行随访跟踪,了解病情发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支持。

二、异常反应的分类和处理根据异常反应的严重程度和表现,可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分类。

1.轻度异常反应:通常表现为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疼痛、发热等症状。

处理方法包括局部冰敷、口服退烧药等,一般能够自愈。

2.中度异常反应:表现为全身性过敏反应或神经系统症状。

应立即停止接种,同时给予抗过敏治疗,如抗组胺药物、皮质激素等。

3.重度异常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神经系统重症反应等。

应立即停止接种,紧急处理,及时转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三、事故处理流程当接种发生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1.紧急处理:立即停止接种操作,保障接种者的生命安全。

在现场配备急救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等。

2.报告记录: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通报,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接种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3.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措施。

4.救治和赔偿:对受伤接种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进行赔偿处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
一、接种对象在接种后,发生不明原因。

需诊治的疾患时,接种单位应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救治。

二、发现可能为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应进行登记,按规定时限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发现多起疑似异常反应和事故或与接种有关的死亡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经县级报告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发生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单位,应指派专心妥善保管各种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对相关接种材料及疫苗等实物进行封存,以备鉴定用。

五、审请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诊断小组调查、鉴定。

六、按照诊断小组意见和有关规定进行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更好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定义预防接种反应定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体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面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定义指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或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其发生的原因包括疫苗质量不合格和预防接种实施差错2个方面,既可能直接造成受种者的健康损害,又可能增加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的危险性。

三、发生的原因1. 疫苗自身因素(疫苗的毒株、疫苗的纯度与均匀度、疫苗的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疫苗污染外源性因子、疫苗制造中的差错)2.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接种对象不当、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用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运输或储存不当,使用时未检查或使用中未摇匀、不安全注射)3. 个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4. 其他因素(接种时间、药物影响、其他,如预防接种后进行剧烈运动和重度体力劳动会加重反应等)四、处理1. 局部化脓:分有菌性化脓感染与无菌性脓肿,前者在疫苗分装时胺致病菌污染,或因注射器、接种局部消毒不严所致,后者多因接种含有吸附剂疫苗,或注射部位选择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等。

处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热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钟。

化脓性脓肿可用抗生素治疗。

无菌性脓肿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

2. 晕厥(晕针):接种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贫血,引起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

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等情况下易发生,多数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分钟发生,轻者有心慌、恶心、手足发冷、发麻等,经短时间即可恢复正常。

预防接种反应及处理

预防接种反应及处理

预防接种反应及处理预防接种反应及处理⼀、什么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接种疫苗后机体发⽣的损害并不⼀定都是由接种疫苗引起怕,有的确实与接种疫苗有关:有的则与接种疫苗并⽆关系,只是在时间上有关联;在机体损害的性质未明确前,这种情况称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这个定义包括3个⽅⾯的内容:1、病例的发⽣与预防接种存在合理的时间关联性,即必须是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的;2、受种者机体产⽣⼀定的组织器官或功能⽅⾯的损害或⾏为异常;3、病例在就诊时接诊医⽣怀疑病例的发⽣与预防接种有关。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有哪些类型引起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原因⼗分,经过调查分析,按其发⽣原因分为以下5种类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般反应和异常反应)、偶合症、事故、⼼因性反应、原因不明。

三、什么是预防接种不良反应预防接种是通过接种疫苗使受种者获得抗感染的免疫⼒。

但是,任何疫苗作为抗原,对⼈体来说,都是⼀种⼤分⼦的或异体物质,个别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在发⽣正常免疫反应的同时产⽣⼀些对机体有损害的反应,称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与接种疫苗有关,它包括⼀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两种。

四、什么是预防接种的⼀般反应?在预防接种时或预防接种后发⽣的,由疫苗本⾝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过性⽣理功能障碍的反应,称为⼀般反应,它包括局部反应和全⾝反应两种。

其临床表现和强度随疫苗⽽异。

⼀般反应的特点:反应程度局限在⼀定限度内,除个别⼈因机体差异反应略重外,多属轻微,⼀般不会影响正常的⼯作、学习或⽣活。

反应过程是⼀过性的⽽不是持久性的,⼤多在2-3天即可恢复。

反应不会引起不可恢复的组织器官损害,或功能上的障碍(卡介苗局部瘢痕除外);⽆后遗症。

⼀般反应,有⼈称为正常反应。

认为没有反应,就没有效果;反应愈⼤,效果愈好,其实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预防接种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预防接种中可能发生的感染或疾病传播,减少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和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接种单位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职责1.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负责预防接种门诊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 预防接种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

四、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2. 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并经区卫健局评审达标。

3.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经过区卫健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五、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要求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置候种、预检、询问告知及登记、接种、观察、办公等功能区,现场布局合理,避免与感染科室交叉。

2. 配备合格的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接种前后接种室的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

3. 定期对医疗用品及消毒物品进行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

4. 配备足够的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六、预防接种流程及要求1. 预防接种人员接种时,必须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即接种前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卡(薄)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所接种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同时增加一验证”环节,即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

2. 严格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流程规范实施接种,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3. 接种后,观察受种者30分钟,确保无异常反应。

七、不良反应及事故处理1. 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接种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立即停止接种,并按照规定报告、调查、处理。

八、监督检查1. 预防接种单位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预防接种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

预防接种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

一、预案背景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但在接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过敏反应、注射部位感染等。

为有效应对预防接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处置预防接种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 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性,增强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

3. 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接种者发生过敏反应。

2. 接种部位出现感染。

3. 接种疫苗质量不合格。

4. 其他预防接种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异常情况(1)接种人员应密切关注接种者的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接种。

(2)接种者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向接种人员报告。

2. 初步判断(1)接种人员根据接种者的症状,初步判断异常情况的原因。

(2)如初步判断为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停止接种,将接种者转移至安全区域。

②给予抗过敏药物,如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物等。

③密切观察接种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

3. 上报信息(1)接种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异常情况。

(2)报告内容包括:接种者基本信息、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措施等。

4. 现场处置(1)接种人员应协助医生对接种者进行救治。

(2)根据医生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过敏反应:给予抗过敏药物,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②注射部位感染:进行局部消毒,给予抗生素治疗。

③其他情况:根据医生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5. 后期处理(1)对发生异常情况的接种者进行跟踪观察,了解病情变化。

(2)对接种点进行自查,找出问题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五、应急处置注意事项1. 接种人员应熟悉本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2. 接种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能够对接种者进行初步救治。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性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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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精心整理
五、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
行报告。

预防接种反应及事故处理制度

预防接种反应及事故处理制度

预防接种反应及事故处理制度
一、接种人员要监测接种反应及事故并及时处理。

二、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除应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向县级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病例的诊断,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确定。

四、在每一次大规模接种时,应注意收集接种后24~48小时内接种反应,如发热、局部反应、过敏反应等并及时记录上报。

五、对于发生的预防接种偶合症,应及时向儿童家长说明,取得病人家属的理解,并积极治疗。

六、对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道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应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予以处理。

七、病人家属对异常反应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一级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断诊。

八、为避免和减少异常反应发生,在接种时应对接种儿童进行必要的咨询、查体,严格掌握疫苗的禁忌症。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儿童的监护人应当配合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为保护您孩子健康,请协助我们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首次办理预防接种证免交工本费。

2、《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您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

国家规定,幼儿园、学校在办理儿童入园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希望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3、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凭证接种,每次接种应由医务人员作好记录并签名,避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

4、请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

儿童家长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疫苗前应主动、如实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史、过敏史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癫痫病、脑病、惊厥、过敏等。

疫苗接种后有无反应?如有,请告诉是何种疫苗、主要症状、发生时间等。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具有免疫接种资格的接种单位(接种门诊、接种点)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接种单位在接种疫苗时应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否则,可以拒绝接种,并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6、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无论是常住儿童(含计划外生育儿童)或流动儿童、暂住儿童都应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对未按时接种的儿童应当补种。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为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发生,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的原因及分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控制原则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处理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概述。

旨在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提高应急能力,促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的开展,避免对预防接种工作的影响,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标签: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 调查处理; 原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的预防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的预防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1]。

虽然疫苗的发明和用于预防传染病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但作为干预策略用于预防接种只有几十年的历史。

全球免疫规划项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预防接种策略的实施说明,疫苗和免疫规划项目的效益远远超过了接种疫苗带来的风险。

然而传染病的发病率下降,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这种关注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理,会影响到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本文就如何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发生及发生反应后的调查处理原则作一概述。

1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原因分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以下诊断标准进行原因分类:①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局部红肿、硬结,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

②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预防接种过程中或预防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③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不合格,预防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④实施差错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预防接种方案,而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⑤偶合症: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预防接种后偶合发病。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针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从而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1.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制定严格的监测指标和标准,对接种后的异常反应进行及时的监测和统计。

3.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接种者及时上报异常反应的情况。

4.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接种过程中的风险管理1.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接种技能和风险意识,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性。

2.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风险评估制度,对接种者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判断。

3.明确接种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流程,加强团队协作,确保接种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加强接种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三、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机制1.明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责任和机构,加强相关医疗机构的建设和配备,提高救治水平。

2.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流程和指南,确保救治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评估工作,随时关注接种者的健康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4.建立追踪管理机制,对接种者的健康情况进行长期跟踪和管理,确保异常反应的及时救治和后续管理。

四、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宣传和教育工作1.加强对接种者和家长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提高其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了解。

2.开展接种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接种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加强媒体宣传,普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知识,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的恐惧和误解。

4.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组织各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可和信任。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制度为防止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妥善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置小组:组长:姜文杰副组长:常保国成员:江洪波、王小容、韩毅方、韩明敏、赵贵红、刘洋2、职责:依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控制措施,及时组织和妥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常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原则:1、晕厥:1.1保持安静、空气新鲜、平卧、松开衣扣、注意保暖。

1.2轻者给予热开水或糖水、针刺人中、合谷等穴位。

1.3观察生命体征:神志、血压、呼吸、心率、脉搏等。

1.4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

1.5以上处置后未见好转,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

2、过敏性休克:2.1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放松衣扣、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2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观察生命体征,必要时重复注射1:10 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等。

2.3速请医院急诊科会诊或立即送往医院急诊科救治。

3、群发性癔症:3.1做好预防接种前宣传教育工作。

3.2及时疏散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正确疏导,消除恐慌心理,暗示治疗为主,对症治疗为辅。

3.3做好思想教育与沟通工作,防止少数人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

三、预防接种事故的处置原则:预防接种事故一般是由于疫苗的质量原因,或由于接种时的差错,或由于污染造成严重的个体或群体反应的事件。

接种事故的处置重在预防:加强接种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责任心,加强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接种制度,按照说明书和规程进行接种,正确掌握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接种事故一旦发生,首先应积极诊治病人,如实地向中心领导与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留与该事故中使用的有关物品、原始记录等证据,接受和配合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接受处理。

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

然而,随着近年来预防接种活动的增加,接种事件事故也随之增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威胁。

预防接种事件的发生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直接影响着政府信誉和群众的健康安全。

因此,需要建立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目的为了规范预防接种活动,防范预防接种事件的发生,及时发现和处置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应急处置预案内容一、应急响应等级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预防接种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上述等级划定。

二、预防接种事件应急响应流程1、事件报告一旦发生预防接种事件,应立即向县级以上疾控中心或健康监督所报告,并向本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应急响应启动根据事件等级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按照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应急处置。

3、现场处置现场应急处置包括:立即疏散人员、建立现场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理措施、隔离病人、进行消毒等工作。

4、信息发布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告知公众应该采取怎样的预防措施,以减少事件的影响。

三、风险评估和科学决策1、风险评估根据事件的发生原因,采取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

2、科学决策针对预防接种事件,及时研究和制定科学决策,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最小化事件的影响。

四、责任分工和部署1、责任分工应根据预防接种事件的等级和性质,明确应急响应的领导责任和应急处置部门的职责。

形成任务清单,确保相关部门承担应急工作责任。

2、部署根据预案,及时部署人员和物资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续处理1、事件调查在事件发生后,应尽早调查并查明事件原因,以便尽快找到解决措施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的方向。

2、善后处理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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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24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在2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及时查访。

发现户籍在其他接种门诊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接种门诊。

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三、登记入册。

属于本接种门诊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带小孩;来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四、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五、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六、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9月门诊工作人员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周一至周五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

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家长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1.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

2.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

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等情况。

凡接种有价疫苗的,需按自愿的原则,签名接种。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

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30分钟。

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制度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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