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应当如何接待当事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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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当如何接待当事人?
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长时间与当事人纠缠的咨询,用一上午把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一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
还有的律师遇到非专业方面的咨询,连回答的时候都底气不足,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要能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
怎么衡量律师的咨询、接待是合格的?
“咨询”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一、狭义的咨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
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怎么听?听什么?
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怎么倾听?倾听什么?其实就是要在当事人的言语间捕捉到这是否属于法律问题?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涉及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当事人讲到在工地上发生伤亡事件了,马上你要捕捉到这有可能是个工伤问题。讲到人被抓了,你马上就要捕捉到这可能是一个刑事案件了,然后刑事案件你就要在他的阐述中捕捉到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行为?他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要在当事人前面几句话中就抓住这些问题,每个细节都要专注地倾听,任何一个细节你一旦错漏了,有可能就对你下一步的问甚至后面的解答都会造成影响,一“听”、二“问”、三“答”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你没有认真倾听,那就提不出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些当事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所以倾听是咨询的前提和基础。
一问一答往往会被当事人带离主题,所以,你一定要沉住气认真地倾听,这个倾听的过程一般不会很长,几分钟基本上陈述完毕,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分钟,你就要判断出当事人遇到了什么样的麻烦事。
第二步问——“问”什么?怎么“问”?
但是千万不要指望当事人把所有的问题给你讲出来,这不可能,因为他抓不住重点。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一些细节、要素,他是不明白的,所以他的陈述完全是本能的、原生态的。第二步就是有针对性地问。问什么呢?就是问他所咨询的问题的一些法律要素。
比如:当事人说他的孩子因为打架被关了,他把这个事实陈述了,你就要追问:孩子多大?是什么原因发生的打架?你们是被告方还是受害方?是单方过错还是双方过错?伤情鉴定是什么伤害程度?各种医疗费用是否赔偿到位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涉及到这个案件的定罪与量刑。再比如说一个离婚案件中,双方的感情基础如何、现在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财产等问题是否协商过等等,我们只有在第一步的认真倾听后,才能在第二步问出非常有针对性的问题。当把所有的问题问清楚以后,第三步才是有条理的回答。
第三步答
现在大家应该理解为什么要坚持三个步骤了,实际上在听和问的时候你都在酝酿如何对当事人进行解答。因为有了前面的“倾听”和“询问”,这时候你的回答是自信的、有条理的、慎重的,当事人对你的解答也就非常信服了。但是如果反过来呢?当事人刚刚才问:这个婚要怎么离?你就马上回答,然后又提一个问题,你又马上回答,你永远在被他牵着鼻子走,永远在纠缠中,律师的很多时间就白白浪费了。而当你准确地把握了“听”“问”“答”这三个步骤,咨询就会时间短、有效率、使当事人信服。其次就是经过慎重思考的解答是有逻辑的,自信的。
以上就是狭义的咨询,认真的倾听、有针对性的询问、负责任的回答,无论是当面咨询、电话咨询、还是电台的咨询,必定是遵循这样的步骤的。只有一步一步把前面基础工作全部做好,才能有条理地完成咨询,如果打破这样的顺序,就会是一团乱麻。
二、广义的咨询
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来谈,这就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的咨询,而且还包括如何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如何获得业务,如何做好业务等等。大概包括下面这些问题。
1.辨明是否为法律问题
比如:有些咨询电话接通就问如何办个准生证?怎么样落户?这是法律问题吗?不是。如果不是法律问题怎么办,是不是一句话告诉当事人:你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不要问我。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所以又回到当事人咨询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当事人并不是特别需要答案的,他需要的是怎么办,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这就要告诉当事人这不是法律问题,你应该到什么部门、跟哪个部门联系。特别是我们在电台咨询和一些电话咨询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不能太功利,觉得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自己的客户,马上就不耐烦。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电话打过来是别人的一种信任,你应该告诉他要去哪里处理,给他指出一条解决途径。
2.如何处理法律问题的咨询
其一,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法律问题?比如:离婚纠纷、劳务纠纷……
其二,咨询的问题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借贷关系……
其三,本案涉及什么法律要素?包括哪些要件?比如:一起离婚案件中,具备的法律要素就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问题、债权债务等。
其四,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婚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等,必定有自己的法律要素。当事人讲述的过程通常是没有条理的,他无法完整地把案件要素呈现出来,这种情形下要想揭示在个案中的各个要素,就要对当事人陈述不完整的要素逐一询问,了解案件的整体框架。
其五,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思路。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而言,当事人找到律师通常是自己处在似是而非、左右为难的情况下才会花钱聘请律师。显而易见,当事人聘请律师需要得到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知道自己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只会“照本宣科”的律师一定是让当事人非常反感的。
上述步骤,其实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讲到的狭义的咨询。
3.在交谈中迅速判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这里所说的判断经济状况并非势利行为,而是律师必备的功底之一。因为如果有些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太好,而律师的报价太高,当事人是无法承受的。另一类就是经济状况非常好的当事人,这一类人,如果你的报价太低,他同样瞧不起你,他会认为你的学识、你的功底、你的价值就只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