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见证取样送样.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
三、术语定义1. 见证取样: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派员到现场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取样,并在现场进行记录和封存。
2. 送检:指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取相关检测结果。
四、实施程序1. 见证取样(1)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施工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进行见证取样的安排。
(2)见证取样前,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向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提前通知,并约定见证取样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3)见证取样时,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在现场进行记录。
(4)见证取样完毕后,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进行记录,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送检(1)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将见证取样得到的样品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2)送检前,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检测样品的标识、包装和准备工作,并填写送检申请表。
(3)送检时,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进行送检,并妥善保管送检单据和样品。
(4)送检后,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跟踪样品检测进展,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
五、工作要求1. 见证取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2. 见证取样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在取样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 见证取样时,应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污染和偏差。
4. 送检人员应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进行标识、包装和送检,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5. 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跟踪样品的检测进展,并妥善保管送检单据和样品。
6.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样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样作者:宋玲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24期摘要:为了杜绝不合格材料运用到工程建设中,我国实行了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制约了施工方、见证方和试验方三方的行为,为工程建设把好材料关和施工过程检测关,为工程竣工提供合格质保资料,保障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和施工工程的可追溯性。
关键词:见证取样;材料;质量;安全一、见证取样、送样的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样是指取样员(施工企业内取得验送样证书的相关人员)在监理(业主)单位见证下,对与结构相关的部件进行材料的取样以及封样,并将所取得的材料与监理单位共同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材料的检验。
见证取样与送检主要涉及这三方,即施工方、见证方与试验方。
施工方取样员负责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方见证人员必须经过业主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作为试验方必须具有以下几种证件:1.CMA章;2.检测机构需要具备相关的证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1取样员、见证员必须持证上岗;2取样和试件制作要“取真样,取对样”。
3.试验报告统一表格,电脑打印,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监察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规定中指出见证取样和送样是指在相关单位或者相关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所涉及到结构安全的试块以及结构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相关的检测单位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试样检测。
对于现场的见证人员,其主要的职责便是:在进行与结构安全相关的材料取样时必须进行亲自的督导并对试样采取监护;当试样采取完成之后必须与相关的施工人员将试样一同送至检测单位;同时见证人员需要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进而为试样的代表性以及真实性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在施工现场见证取样过程中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到位呢?见证人员又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呢?在检测单位接收检测业务委托单时发现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人员对进场的
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取样,并对样品进行封存、标识,
最后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过程。
这一过程的规范执行,对于确保工程
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应明确见证取样的范围和对象。
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水泥、砂石、砌块、防水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焊接接头、混凝土试块、土壤等关键工序的样品。
所有进
入施工现场的材料都应纳入见证取样的范围。
制度中应规定见证取样的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见证取样工作,监理单位负
责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则需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各方责任明确,形成闭环管理。
见证取样的程序也需规范化。
从取样计划的制定、取样人员的资质要求、样品的采集方法、封存与标识、送检过程的记录,到检测结果的处理,每一步骤都要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记
录表格。
例如,取样时应随机选择样品,避免特定选择;样品应按照标准进行封存,确保
其在送检过程中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为了确保见证取样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制度还应包括对检测机构的选定原则。
检测机
构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且不得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联,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独立性
和准确性。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取样人员熟悉相关标准和操
作程序;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见证取样过程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制度的执
行到位;三是对检测结果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例(五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范例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程序、基本要求和职责一、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构件、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建筑构配件、砼、砂浆试块个委托(不含单的零星样品),均实行见证取(送)样制度。
二、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质监站和市检测站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受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站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地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的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单位和见证单位。
三、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⑴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人员或监理单位人员。
⑵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2.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受权书。
3.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站递交见证人书面受权书。
4.见证人的基本情况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每隔两年换证一次。
四、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向监理报验程序表钢材的机械性能一、钢筋的分类(1)、按钢材的化学成分分类(2)、按钢筋的外形分类(3)、按钢筋的机械性能分(4)、按钢材的供应形式分类二、钢筋的机械性能三、有关钢筋的标准取样方法一、原材料(1)、钢筋1、取样规则2、取样数量3、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落实实验室的选定。
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
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实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留下负责见证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电话。
②、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
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③、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做好标记(具体哪个标段、所用部位等信息)并送入封样室,然后由总包单位通知实验室取回样品。
如果总包单位自己送样,则应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陪同。
封样室只能配备两把钥匙,分别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持有。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弯曲抗拉)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 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件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将顶面的水泥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握裹力)为长方体棱柱体,尺寸为100mm ×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Φ1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见证取样规定及方法
见证取样规定及方法一:总则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报告应有见证取样公章。
2:对检测机构实验室的检查范围包括:①计量认证书、CMA章,检测资质认证书。
②检查附件,及检查实验室的检测范围。
3:检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需要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监理方)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4: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建立工作台帐。
二:见证及取样的方法:1:水泥①水泥应有出场合格证,且应明确化学指标、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混合材料品种指标。
②水泥检测时的必检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碱含量为选择性指标。
③检测批次的规定:散装水泥批量不得超过500t,袋装水泥不得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次。
④取样方法:散装水泥;按照组批原则随机的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集等量水泥,且混合后不少于12kg。
袋装水泥:随机的从20袋中等量取样,且混合后的总重量为12kg。
(有条件时取样应用取管器)试样应保存完好,且应在容器中封闭,防止水泥中水含量发生变化。
2:砂、碎(卵)石①必检项目:天然砂:筛分析(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
人工砂:筛分析、石粉含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
碎(卵)石: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压碎指标、首次使用的砂石应进行全项检查,第二次可只检查必检项目。
②组批原则:采用大型工具运输的应以400 m3或600t为一个验收批,小型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个验收批。
③取样方法:天然砂及人工砂: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表层铲除,取大致相等8份(天然砂每份取样11kg,人工砂26kg)取样经混合后等分成4组试样(天然砂22kg每组,人工砂52kg每组)。
碎(卵)石:铲除表层,在不同的部位随机抽取15份(底、中、顶)50kg组成一组试样。
注:水泥、砂、石、见证人必须见证取样。
④注意事项:同一批次的砂子存在明显的差异时应针对其质量增加取样复试频次。
河砂进场时,往往含水率较大,砂表面有一层水膜,视觉效果可能显得比实际粗,应将其晾干后观测其粗细。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试验取样、送样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送样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试验的真实性,确保主体结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现就加强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有关事项作以下要求:
1.按规定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试验人员应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原材料、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取样、封样,并送至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试块必须在浇筑(使用)地点现场取样、制作,做好标记后在标养室内养护,并标识有强度等级、楼号、试块编号和成型时间等内容;同条件试块必须在工程相应部位养护,并注明“同养”标识,不得有未标识或与试样台账不符的试块。
3.严禁材料未进场或未施工到该部位时提前送样;严禁从市场购买试块;严禁从试块制作、养护到检测全过程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包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递到各项目部,加大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在日常检查中加
强对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送样的管理,杜绝来历不明原材料、试块和试件混入工程中,杜绝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现象,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再提升。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一、取样送检的规定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建[2000]211号文件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监理单位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实验.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内容和数量A、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属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B、见证取样、送检的内容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结构墙体的各种砌块和砖;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C、见证取样、送检的数量1、混凝土:取样方法:本工程所有砼结构全部采用商品砼,根据《预制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混凝土试样的取样和坍落度的测定在混凝土送至现场后按GB50080—2002规定在15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为: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的,也取样1组,当连接浇捣1000M3以上时,按每200M3,取样1组,不足200M3,也取样1组。
每组试块计3块。
注:以上为标养的砼抗压试块取样,同条件试块取样详见同条件试块留置计划中。
2、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的抗压试件按上述要求取样后,混凝土的抗渗试件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要求取样,连续浇捣混凝土每500M3,取1组,不足500M3,也取样1组,如配合比、原材料有变化时均按要求从新取样。
每组试件分6块。
3、钢筋原材料同一厂别、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等级、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批数量不大于60吨取1组。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一、见证取样部分:1.项目名称:填写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名称。
2.工程地点:填写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
3.取样材料名称: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所取材料的名称,例如水泥、砂、石等。
4.规格型号:填写所取材料的具体规格和型号。
5.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填写所取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6.取样数量:填写所取材料的数量,通常以重量或体积来表示。
7.取样时间:填写取样的具体时间,可以精确到小时和分钟。
8.取样地点:填写取样的具体地点,例如材料堆放场地、现场施工地点等。
9.见证人员:填写进行取样的见证人员姓名。
10.见证日期:填写进行取样的具体日期。
11.见证单位:填写进行取样的见证单位名称。
12.备注:填写相关备注信息,例如取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二、送检单部分:1.送检单编号:填写该份送检单的唯一编号。
2.施工单位:填写进行工程施工的具体单位名称。
3.取样地点:填写具体的取样地点,例如材料堆放场地、现场施工地点等。
4.送检材料名称:填写所送检材料的名称。
5.规格型号:填写所送检材料的具体规格和型号。
6.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填写所送检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7.送样数量:填写所送检材料的数量,通常以重量或体积来表示。
8.送检时间:填写送检的具体时间,可以精确到小时和分钟。
9.送检单位:填写进行送检的单位名称。
10.检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填写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例如材料的强度、成分、质量等。
11.检测要求:填写进行检测的具体要求,例如需要符合的标准和规范。
12.备注:填写相关备注信息,例如对所送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能够确保所采用的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这份文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确保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可靠。
见证取样有哪些主要内容及范围-什么叫有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有哪些主要内容及范围|什么叫有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以下是由本文库整理的见证取样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见证取样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现就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管理,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见证取样的规定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指南最新
.专业资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指南专业资料专业资料专业资料专业资料专业资料61 压浆剂压浆料用量100t为一批(压浆剂按配比折算成压浆料数量计算),不足100t按一批计试块抗压:2天原材料检测:至少28天4Kg抗压一组3块62 轻钢龙骨班产量≥2000m者,以2000m同型号、同规格的轻钢龙骨为一批,班产量<2000m者,以实际班产量为一批1~3天三根:长度主龙骨1200mm;次龙骨600mm63 水玻璃生产企业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产品为一批;液体硅酸钠每批产品不超过500t,固体硅酸钠每批产品不超过400t3~5天液体:≥250ml固体:500g64 玻璃纤维筋同一规格、同一种材料、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500根为一批,不足此数量时,按一批计2天关于外观检验和尺寸要求、密度等非力学性能指标采取一御随机抽样,每批取样数量为5根力学性能采用二次随机抽样,第一次样本数为5根,第二次样本数为20根。
65 膨润土同一标记的袋装膨润土以60t为一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散装膨润土以每一罐车或储仓为一批。
3天袋装:不少于1Kg散装:膨润土批量小于12t时,采样点为7个,每点取样品量约150g;批量为12~60t时,采样点数为每点取样品量约100g;批量大于60t时,采样点为40个,每点取样品量约50g66 焊条由同一焊芯(钢带),同一批号主要涂料(药芯)原料,以同样配和制造工艺制成的为一批,EDP型焊条每批最多为10T,其他为5T。
1~3天按照需要数量至少在三个部分平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每批至少三根专业资料专业资料。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基本常识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有关的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2、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3、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4、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员:①对件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1、水泥(1)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2)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一)凡是进场的建筑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为了保证式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保证取样的真实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取样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证性。
(三)见证取样送检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钢材及连接接头试件(包括套筒连接、电渣压力焊和电弧搭接焊和焊条、焊剂等)。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加气砌块等。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镶贴块料等所用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各种防水材料。
8、建筑门窗、幕墙的各种材料、建筑保温节能材料、给排水、电气和消防器材、建筑装饰材料、安全防护设施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都要送检。
(四)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员必须和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4、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并建立台账;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五)取样的规定:1、钢筋取样:①钢筋一般要做拉伸检验和冷弯检验。
拉伸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
每根长度不小于10d+200mm 、d为钢筋直径、冷弯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每根长度不小于5d+150mm,d 为钢筋直径(取样长度)②每批应有同一个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定、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在每批钢筋中任意抽取2根钢筋、在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cm 处各取一根试样。
2、水泥取样:①水泥用于砼结构工程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三种物理性能的检测②水泥用于砌筑砂浆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二种物理性能的检测。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一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商砼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6、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用优质材料替代劣质材料检测。
第二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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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质量检测管理二当前监管重点:三混凝土质量检测四钢筋检测五钢筋焊接接头检测六钢筋连接节头检测七防水材料检测八墙体材料(直管、砌块)检测九水暖材料检测十装饰材料检测十一节能工程检测十二幕墙门窗工程检测十三空调通风工程检测十四智能工程检测十五钢结构检测十六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十七砌体结构检测十八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十九桩基检测二十外墙、外窗的喷淋试验二十一主体结构抽检二十二检测报告一、质量检测管理1、监督性检测: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抽检:青岛地方规定:结构抽检(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材料抽检(防水材料、装饰用人造板、散热器、阀门、给排水管材管件、混凝土原材料及拌合物);外窗。
2、委托性检测:送检、现场检测3、见证取样:行业资质管理。
由建设单位选择检测单位,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项目:混凝土强度、砌筑砂浆强度、水泥、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砂石、外加剂、基础回填土;防水材料、承重结构的砖、砌块(验收标准要求,行业资质未包含)、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检测。
见证数量:不少于30%。
见证要求:见证人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报备;见证手续由见证人和见证单位在检测委托签字、盖章;见证过程要求见证人见证取样、送样、必要时旁站见证试验。
4、专项检测:行业资质管理。
由建设单位选择检测单位,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项目:主体结构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砌体砂浆强度、砌体抗压强度。
钢结构检测:焊缝、高强螺栓连接副、防腐涂层厚度、钢网架挠度桩基检测:承载力、桩身完整性。
幕墙检测: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
5、检测机构要求:计量认证资质;行业资质;责任主体方:24小时内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行业资质管理项目不合格检测结果。
二、当前监管重点:混凝土质量抽检;钢筋及连接接头抽检;见证程序;虚假报告;总包单位管理责任。
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
三、混凝土质量检测1、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批量规定散装水泥应按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粉煤灰或粒化高炉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应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粉煤灰或粒化高炉矿渣等矿物掺合料应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硅灰应按每30t为一个检验批;砂、石骨料应按每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外加剂应按每50t为一个检验批;水应按同一水源不少于一个检验批。
水泥使用中对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应复检,按复检结果使矿物掺合料存储期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水泥•进场主控检验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低碱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水化热。
•取样数量:至少12Kg。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判为不合格品。
•外加剂进场主控检验项目: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
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还应包括含气量,防冻剂还应包括含气量和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膨胀剂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冬期施工防冻剂、早强剂应检验氨的释放量,≤0.1%(质量分数)。
粗骨料进场主控检验项目:颗粒级配、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粗骨料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细骨料进场主控检验项目: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石粉含量和压碎值指标,但可不包括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贝壳含量。
对于河砂和海砂,应进行碱-硅活性检验;对于人工砂,还应进行碳酸盐活性的检验检验判定:普通混凝土用砂、碎石、卵石除筛分(颗粒级配)外,其余检验项目若不合格时,应加倍取样。
进行复验,复验仍有一项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粉煤灰进场主控检验项目: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C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还应进行放射性检验粒化高炉矿渣粉:进场主控检验项目: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还应进行放射性检验硅灰:进场主控检验项目: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含量。
还应进行放射性检验混凝土用水:主控检验项目: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对比,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还应包括碱含量。
原材料中的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1)配合比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合比设计应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5%,粗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2%。
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
配合比试配确定后,应测定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并应对设计要求的混凝土耐久性能进行试验,符合设计规定的氯离子含量和耐久性能要求的配合比方可确定为设计配合比高强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对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三盘混凝土的重复试验,每盘混凝土应至少成型一组试件,每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配制强度。
2)施工配合比混凝土施工时应砂检验石含水率,根据砂石含水率调整设计配合比。
3)开盘鉴定:施工、监理、混凝土搅拌站三方共同参与。
对首次使用、使用间隔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是否与配合比设计一致;2 检测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施工要求;3 检测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制强度)4 检测混凝土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配制等级)3、混凝土拌合物的主控检验项目主控检验项目:坍落度、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混凝土拌合物的检验频率规定1 )混凝土坍落度取样检验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规定的强度取样检验频率相同。
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对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抽样检验。
2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采用同一批次水泥和外加剂的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1次。
3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1次;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和采用同一批次海砂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1次。
4、混凝土搅拌质量检测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匀质性检测:①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流动度②混凝土稠度两次测值的差值不应大于标准规定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许偏差的绝对值。
≥100mm:±20mm;±30mm)(28)5、混凝土强度验收检测取样计划: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50107-2010规定的检验评定方法要求制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和相应的取样计划。
取样方法:混凝土强度试样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频率和数量:①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③当一次连续浇筑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200 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④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⑤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满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50107-2010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留臵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
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臵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少于2组。
3)建筑地面工程检验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 m2按1000 m2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4)对于混凝土灌注桩,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 m3的桩,每根桩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 m3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试件。
5)锚喷支护防水工程的喷射混凝土试件制作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抗压强度试件: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 延米拱和墙各取一组;车站各取两组;抗渗试件:区间结构每40 延米取一组;车站每20 延米取一组。
6)地下连续墙防水工程混凝土应按每一个单元槽段留臵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每五个单元槽段留臵一组抗渗试件。
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注: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试块养护方法:采用标准养护条件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臵一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的龄期地上工程宜为28d;地面工程宜为28d或60d;地下工程宜为60d 或90d;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宜为60d或90d。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以上各种工程采用的粉煤灰混凝土,其强度等级龄期也可采用相应的较长龄期。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
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当检验结果能满足上述统计方法评定或非统计方法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统计方法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质量控制的稳定性,评定混凝土强度的统计法分为两种:标准差已知方案和标准差未知方案标准差已知方案:指同一品种的混凝土生产,有可能在较长的时期内,通过质量管理,维持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即维持原材料、设备、工艺以及人员配备的稳定性,即使有所变化,也能很快予以调整而恢复正常由于这类生产状况,能使每批混凝土强度的变异性基本稳定,每批的强度标准差σ可根据前一时期生产累计的强度数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