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审计的实施与思考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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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项目审计的实施与思考三
篇
篇一:浅谈EPC总承包项目审计的实施与思考
EPC总承包,是仅对建设工程产品建造而言的总承包方式,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
为了让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衔接更密切,防范和转移工程建设风险,许多单位选择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过程审计是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的审计,是现代审计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探索。
一、EPC总承包项目审计与传统事后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同
与传统事后竣工决算审计相比,EPC总承包项目审计关注重点不同,是更重视过程的跟踪审计。
EPC模式的审计将整个建设过程合理划分成若干阶段或期间,审计次数比传统的事后竣工决算审计大大增加,审计介入时间也由工程竣工以后提前到工程建设过程之中;传统的事后竣工决算审计主要体现为报送审计,根据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采取建设现场观察、测试,而EPC总承包项目审计主要体现为就地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再现场对组成工程项目的各单位工程根据实施的先后分别进行审计;EPC总承包模式下的投资成本的构成是比传统方式来比更清晰的,主要是EPC总承包合同价款、业主的待摊投资支出、项目贷款利息支出、铺底流动资金等。
二、EPC总承包项目审计的方法
EPC总承包项目审计的方法一是采取联合审计方式。
这种方法中,由于审计人
员的专业结构及综合素质存在单一性等问题,审计部门应组织工程技术、经营计划、物资管理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联合审计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审计,规避审计风险。
二要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
一般来说EPC项目投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常牵涉到征地拆迁、环保、文物保护等多个方面,审计组应细化成多个小组分别审查,同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
三是以成本费用为重要审计内容。
这种方法要加强对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审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成本真实、合理。
三、EPC总承包项目审计需要重点关注的时间段
1.审计前期准备期间。
一是要求审计机构在进驻现场前至少一周时间内,需要提供本阶段的审计实施方案,包括本阶段审计计划、重点审计内容、审计目标、审计人员组成、需要提供或准备的审计资料清单等相关事项。
二是根据前期审计协调过程中发现的审计方向不明确、审计重点不深入、审计人员配备力量不足等问题逐项与审计机构沟通,要求保证审计力量,明确审计重点,并结合项目建设进展强调该阶段需重点关注的重点事项。
三是征集各方对各阶段的审计需求,结合实际对审计中介机构的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审计组进驻现场前,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审计启动会,明确本阶段的审计工作重点和审计配合要求。
2.现场实施审计期间。
在开始下一阶段审计前,要求审计机构与参建各方首先要回顾前期审计发现问题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问题性质和重要程度论述问题的整改现状和对现阶段的影响,然后抓住本阶段的重点任务开展审计工作,还要要求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各项审计资料和工作程序的审查,更要注重加强与参建各方的沟通,要求各方积极配合跟踪审计现场审计工作,及
时准备相关材料、特别要明确出具审计报告阶段的沟通配合责任,确保各方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没有疑义,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在现场实施审计期间,一要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审计重点应放在: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挂账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检查建立的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是关注招投标管理中的分包问题。
要防止有些业主任意肢解项目进行分块、分段招标,甚至采用“小合同大结算”规避招标。
三是关注合同风险管理问题。
要高度重视现场签证,因为一旦发生总承包合同纠纷,往往会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等多个法律主体,以及合同标的和工程价款。
应做好现场签证材料收集、整理,注意每个合同文件都必须有现场监理等签字,每个总承包合同一定要和招标文件相结合,以防止就其中部分内容另行重复签订合同。
四是关注物资采购执行中的追究和索赔问题。
不但要重视物资的验收和合同执行的过程控制,还要对发现的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追究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并进行索赔。
3.竣工决算审计期间。
要严格审查合同、变更、签证等结算材料,确保真实反映该项目的建筑安装费用。
要对决算编制依据、建设成本、投资结余等内容进行审计,严格控制投资限额,杜绝隐匿建设资金或搭车建设等现象。
4.审计报告期间。
一是密切关注审计中介机构对审计结果整理及与参建各方沟通的进展,必要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审计中介机构根据本阶段审计工作实际和前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顾情况,在各方确认初步审计结果后15个工作
日内出具本阶段审计报告初稿。
二是要求在审计双方对审计报告所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意见书按问题分类和性质罗列,并将各项问题的审计整改建议附后,供各方参考。
5.问题整改期间。
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闭环管理。
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归纳整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无法整改”三大类,按照“谁配置资源、谁整改,谁使用资源、谁整改”的思路,遵循“五定”原则,参考跟踪审计建议,逐项整改,逐项落实。
四、EPC总承包项目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要求
对于EPC总承包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来说,具备何种素质会直接影响对审计对象发挥监督作用的大小与审计质量的高低,如何使审计人员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改革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采取新的审计手段,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基础。
审计监督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揭露违规、违纪现象,审计人员肯定会遭遇各种阻力,因此审计人员首先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还要掌握娴熟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不仅需要专业技术知识,还要不断培养和提升较高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对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
既要查处问题,又要宏观分析问题;既要查合法性、合规性,又要评价经济性、效益性,还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对EPC总承包项目审计的思考
综上可以看出,要加强EPC总承包项目审计,有利于明晰各相关方的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建设全过程全领域中的各类问题,规范管理流程和管控体系,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和依法合规。
尤其是正确处理审计中介机构和参
建各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关系,更有利于扩大跟踪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因此,对于EPC总承包项目审计来说,更需要精心谋划,分析预判审计需求,以保障审计组织,审计双方要充分沟通,有效交换审计意见确保审计效果,到最后整改闭环,参建各方应在考虑审计整改建议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和建设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实现审计目标。
篇二: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过程审计探讨
EPC是英文“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简称,即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总承包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一系列工作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加强工程总承包人才队伍建设。
一、EPC总承包管理方式的优点
1.合同关系简化。
业主只需选择一个总承包商,签订一份总承包合同,简化了合同关系,减少了管理层级,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业主风险。
2.主体责任明确。
EPC模式下,总承包商是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主要责任,对承担各项工作的下属团队或分包商的履职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减少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推诿扯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有序推进。
3.能有效克服设计与施工相脱节的矛盾。
EPC模式下,设计、施工是总承包单位的重要工作,而设计对于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及综合效益具有主导作用。
两项工作由同一个主体统筹完成,有利于克服设计与施工脱节造成的各种矛盾,从而合理降低建设成本,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充分发挥效益。
二、EPC总承包管理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与EPC模式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单位和机构。
EPC模式要求承包商拥有大量专业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多方面的人才,但由于EPC模式在我国起步较
晚,与总承包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总承包单位偏少,使得业主单位选择面过窄。
EPC模式下的“卖方市场”现象也往往容易导致总承包合同价偏高。
2.业主按照传统模式干预项目建设的思想难以转变。
EPC模式的大量管理、协调工作应由总承包商承担,但仍然有不少业主单位难以转变思想观念,对应由总承包商负责的诸多事务多加干预,有的甚至代行总承包商的部分职能,如直接组织工程招标或者“暗中”指定分包商,使EPC徒有其名,难以发挥总承包商的管理作用。
3.总承包商风险系数偏高。
由于建筑产品的全寿命周期长,每个环节的风险各不相同,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工程成本、工期增加,而总承包单位对设计、施工、采购等进行全程管理,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总责,因此索赔难度较大,易引发与业主的矛盾,影响项目整体推进。
三、如何对EPC总承包项目实施审计
1.转变思路,变单一的造价审计为全方位审计。
与传统事后竣工决算审计相比,对EPC总承包项目审计应更重视过程审计。
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都应纳入审计范围,将介入时点由原来的工程竣工以后提前到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就地审计,及时跟进工程进度、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程序是否合规、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实施到位、建设成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约定等。
2.责任主体择,优先选择有良好的安全、2.找准审计重点,重视对设计过程的审计。
传统的工程审计一直把审计重点放在关注高估冒算,挤掉造价水分上。
其实,这个做法已经不再适用当前的时代要求。
虽然设计费用只占工程投资的3%~10%,,但却对整个项目的功能定位、规模标准、质量、投资具有决定性作用。
所以,项目设计审计也是整个审计过程的重中之重,应通过对项目设计方
案、设计图、项目总合同,相关技术和报价等资料的审计,对项目设计是否合理,建设材料是否恰当等作出评价,从本质上控制项目成本。
3.对建设、监理及总承包商各自的履责情况分别实施有效监督。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是项目设计、施工的主要实施者,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仍然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
审计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合同,紧扣各自的权利、义务,对其履行的责任进行有效的监督,推动各责任主体全面履职,杜绝缺位、越位行为。
4.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加强监督。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有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谚——“成也分包,败也分包。
”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正确选择分包单位是影响工程建设的重要因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技术力量过硬、业绩优良、经验丰富的分包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5.重视审计人才的培养。
目前,投资审计人员主要是由工程造价人员、财务人员组成。
大部分审计人员只熟悉自己专业领域。
由于EPC总承包涉及设计、施工、采购等多方面内容,所以审计趋势要求审计人员既要精通各类型工程专业知识,还要熟悉各种合同文本和项目管理软件,能够对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督。
因此,应大力培养满足对EPC模式进行审计监督的一专多能型审计人才,全力打造适应时代潮流的高素质审计队伍。
篇三:浅谈如何做好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
近年来,国内以EPC总承包模式管理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逐步增多,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发挥工程总承包方工程建设专业化管理优势、节约业主管理资源、有效实施集约化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与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相比,EPC模式下开展工程审计,特别是跟踪审计面临诸多的难点和障碍,笔者尝试对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跟踪审计的难点、重点和方法进行探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和construction(建设)”三者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总承包商在项目初期能够将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考虑,避免三者相互脱节以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从而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
一、EPC总承包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EPC管理模式从目前实际运行看,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已经艰辛探索了20余年,但仍然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中地位不明确的问题。
近年来,陆续颁布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但对EPC总承包却没有相应的规定,难以解决EPC模式运行下的纠纷。
另外EPC总承包的市场准入及市场行为规范不健全。
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制度,缺乏具体的规范指导,造成总包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市场混乱。
(二)业主操作不规范、缺乏项目管理人才。
由于EPC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均由总承包商承担,大量协调管理工作由总包单位统一负责,业主单位只需要对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大大削弱了业主的权利,有的业主单位习惯性的干预项目的实施,但具体实施和操作时却不规范。
有的业主单位缺乏相应的项目管理人才,导致有的忽视项目前期运作,设计方案不规范不到位,有的一味催促工期,增加成本的同时造成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还有的干预设备采购、不愿为工程进行合理的工程变更等。
(三)EPC总承包单位先天不足。
在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设计、施工、采购均直接对业主负责,相互之间无直接的合同和经济关系,这种模式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总包项目后往往存在一是设计质量无保证,由于总包单位的设计、施工仍然按照原由单位的运作模式运作,仍然缺乏有效沟通,没有以设计为主导,更有的单位甚至边设计边施工。
二是由于自己实力、资质有限,在拿到工程后找专业有相应资质的进行层层分包,在利益驱使下,分包单位为了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大打折扣。
(四)EPC总承包人才支撑相对薄弱。
EPC总承包缺乏的不仅是大量高素质的能够组织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合理承包并商签合同的商业人才,还缺乏能够按照国际通行项目管理模式、程序、方法、标准进行管理,熟悉各种合同文本和各种项目管理软件,能够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信息控制的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这些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EPC总承包的顺利推广。
二、EPC模式下跟踪审计工作的难点
基于总承包合同甲乙方的职责和权力划分,在EPC模式下,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跟踪审计定位不准
由于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分包商、供应商等参与方众多,管理链条长,管理层级多,管理关系复杂,工作接口和管理界面常常不清晰,容易出现审计机构与工程监理等单位职责重叠或出现空白,造成管理越位或缺位。
(二)跟踪审计自身风险较大
跟踪审计特点在于全过程跟踪的持续性,审计机构在对工程造价控制和项目管理进行持续监督与鉴证过程中,可能发生程序不当、依据不足、审查不严、结论不准及丧失职业操守等风险,导致审计失效或结算纠纷等风险出现。
(三)审计要求难以落实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由于项目业主方一般不与总承包商下层的施工单位产生直接合同关系,跟踪审计向下层施工单位延伸受到较大限制,下层施工单位对审计机构协助配合的意愿有限,甚至可能出现刻意妨碍审计工作的现象;同时,在工程价款结算活动中,审计结论直接关系到乙方群体的经济利益,容易发生矛盾或法律纠纷,这也是审计要求难以落实的重要影响因素。
(四)审计剩余风险难以彻底消除
在工程结算中,时常出现总承包商和施工单位采取隐蔽方式虚报冒算等情况,即使审计机构尽职尽责,仍有可能未完全发现存在的所有问题;同时,由于多数EPC建设项目是大型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来源于财政的投资,投资的政府机关会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开展财务验收审计,对在验收审计环节发现的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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