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区变电所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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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供用电管理规定

煤矿矿井供用电管理规定

矿井供用电管理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矿井供用电管理,努力构筑本质安全供电系统,确保供用电设备、设施、装置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杜绝重大供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一)各原煤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机电科(区)是本单位供用电管理的职能部门,本单位供用电的接电、断电、移交、增减负荷、变换用电设备位置等,必须通过本单位机电科(区)审批。

(二)各单位生产业务科室应明确一名副科长分管供用电管理工作,各使用电气设备的基层队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主管本队的供用电管理工作。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责任”的原则,管好、用好供用电设备、线路、设施。

(三)各单位35kv及以上变电站、线路和矿井6kv变电所及线路,原则上由本单位机电队负责管理。

公司所属其它用户在矿井所辖变电站内馈出的6/10kv 线路时,以开关柜下刀闸(电流互感器下接线端子)下接线螺丝(含螺丝)为分界点,以上归矿井机电队,以下归用户自行管理,也可委托管理,但双方必须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并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凡有电抗器的馈出线,均以丙刀闸下接线螺丝为分界点。

各单位主要变电站增加负荷、盘位,或改变用电负荷性质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技术部审批。

(四)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五)严格按照《电力法》“非经供电企业委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转供电”的规定,执行“谁供电收费,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做到合法、安全供电。

因供电企业的线路未达到的,受供电企业委托,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可以由用电单位转供电。

(六)坚持搞好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积极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年度用电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用电计划报生产技术部。

(七)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矿井供电安全评价工作,及时查找处理供电系统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

(八)各单位机电负责人至少每半年组织对矿井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失爆,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XX焦煤集团公司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是指井下高低压供用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购置、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各矿机电科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各矿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检修、拆除工作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配足机电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编制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帐,绘制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高低压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矿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及采(盘)区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要使用统一的“供电设计软件”,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为了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首先需要明确采区变电所停送电的
目的和原因。

停送电活动通常是为了进行设备维修、改造或现场施工等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的
制定要考虑到变电所和采区的整体运行情况,确保停送电活动对供电系统
的影响最小化。

另外,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时要考虑到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的要求。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活动属于特殊的电力工程活动,需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例如,要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防止电气
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确保停送电活动的顺利进行。

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时还需要考虑到变电所所在的地理环境和
气候条件。

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对电力供应和停送电活动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例如,当地存在频繁的雷雨天气时,需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设备和
人员的安全。

此外,还要考虑到采区变电所的年运行时间和采区工作需求,以合理安排停送电活动的时间和时长。

综上所述,制定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需要考虑到变电所和采区整体
运行情况、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因素。

只有在
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为采区变电所停送电活动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进行提供保障。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生产连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井供电管理计划。

2. 矿井供电管理小组由矿长和电气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 供电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供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电缆线路必须定期检测绝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 供电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1. 制定矿井供电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3. 成立应急抢修队,随时待命,确保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五、供电管理报告1. 每月制定供电管理工作报告,汇总各项指标和问题。

2. 每季度制定供电管理绩效考核报告,评估供电管理工作的成效。

3. 对供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出相应的建议。

六、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2. 对供电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

3.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供电管理人员发挥更大的努力。

七、安全意识培养1. 加强员工对供电安全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成立安全宣传小组,进行供电安全知识的宣传。

3. 开展供电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知。

八、法律法规遵守1.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供电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九、工作纪律1. 供电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严禁将个人利益置于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之上。

3.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惩处。

十、附则1. 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覆盖的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改。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____验收管理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并填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____使用。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供给与使用的管理,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做到平安、经济、合理用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供电管理。

第三条分公司供电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机电科。

第四条供用电实行“平安用电、节约用电、方案用电〞和“谁供电、谁负责、谁用电、谁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的用电范围就是管理范围,设专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接受机电科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机电科定期绘制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各用电部门定期绘制本部门用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

第二章平安供电第六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第七条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八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九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条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十一条各变配电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等〕,并按规定定期做耐压实验。

第十二条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灵敏可靠,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坚持每日试验;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坚持执行开关定期整定制度;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并坚持执行接地电阻定期测定制度。

第十三条按规定装设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第十四条运行设备的其它试验、整定工作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各变配电场所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六条各变配电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入口处和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变电所正常运行情况下,应实行分列运行,为将规定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变电所分列运行是指变电所双回路母线段分列运行方式,联络开关在分闸状态;地面变电所、风井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各双回路低压供电系统等,均应实行分列运行方式。

二、在供电线路或设备出现故障单回路供电时,可采取并联运行,但必须与地面变电所联系并请示矿机电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同意后按操作票要求实施。

三、母联投运前,必须先断开故障线路并闭锁,并对停电母线分开关进行完好确认检查,正常后合上母联开关,再逐级送电。

四、线路、开关维修后,必须进行相序核对工作,否则不得并联,并及时恢复分列运行供电。

五、以上操作严格执行两人操作制度,副值班操作,主值班监护,每个操作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

六、交接班时要对运行方式进行交接,母联开关应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七、凡正常供电不采用分列运行的,要按重大隐患追究有关责任人。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对其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1. 运行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运行管理的层级完整和责任明确。

2. 日常运行检查制度:规定定期、随机的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变电所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变电所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停电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

5. 检修计划制度:制定变电所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7.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提交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井下采区变电所完好技术标准》

《井下采区变电所完好技术标准》

井下采区变电所完好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矿井下采区变电所完好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下采区变电所2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6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部1987版)《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版)3技术要求3.1 一般规定3.1.1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1.2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3.1.3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应具备防爆合格证,有专人验收合格,有验收报告。

3.2电气设备和保护3.2.1中性点不接地的高压系统装设可靠的选择性单相接地选线装置;低压系统装设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高压隔爆开关应安装:欠压释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和过电压保护。

3.2.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煤巷掘进工作面除装备“三专两闭锁”夕卜,还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3.2.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3.2.4机电设备和小型电器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必须分别进行编号挂牌管理,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内容活晰,准确。

3.2.5各类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指针指示正确,安装角度与设备本体成900布置。

所有隔爆设备及小型电器严禁出现失爆现象,严格执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标准》。

3.2.6低压供电系统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日跳闸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远点跳闸试验。

3.2.7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的铭牌、警示牌等标示活晰完好,固定牢固,无破损。

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设备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范文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范文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范文停送电制度是指根据电力系统运行和维护的需要,为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临时安排和执行的一种控制措施。

采区变电所作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节点,负责对局部电力进行调节和传输,对采区生产非常重要。

因此,制定和执行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是确保采区电力安全供应的基础。

1. 停送电制度的背景与必要性为了保障采区电力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采区变电所必须建立相应的停送电制度。

首先,采区电力系统的运行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各种电力设备和电路的正常运行。

如果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一旦发生故障或超负荷等问题,将会给采区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其次,采区变电所作为采区电力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任何故障或异常情况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整个采区生产。

因此,建立停送电制度是确保采区电力安全运行的必要手段。

2. 停送电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在执行停送电制度时,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受威胁。

(2)合理有效,确保采区正常生产。

停送电制度的实施应尽量减少对采区生产的影响,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有效的措施,尽可能降低停送电对采区生产造成的损失。

(3)严格操作,确保操作规范。

停送电涉及到各种电力设备和电路,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停送电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及时恢复,保障电力供应。

停送电是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但也必须确保电力供应的及时恢复,减少因停送电造成的采区电力中断时间。

3. 停送电制度的具体措施(1)停电范围划定根据停送电的目的和需求,将停电范围进行划定,明确受影响的区域和设备。

设备列表和区域地图应明确标注,以便操作人员准确执行停电操作。

(2)停电通知与备案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将停电通知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采区领导、电力维护人员等,以便他们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停电通知中应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和原因等必要信息。

同时,应将停电操作记录备案,以备后续查阅。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模版一、目的此制度旨在规范采区变电所的停送电流程和操作方式,确保变电所运行安全可靠。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采区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

三、术语1. 采区:指矿山或其他采矿单位的工作区域。

2. 变电所:指采区内负责输变电的设施。

四、停送电准备工作1. 停送电申请:采区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向变电所提交停送电申请,包括停送电时间、原因和范围等信息。

2. 停送电通知:变电所收到停送电申请后,及时向采区相关负责人发送停送电通知,明确停送电的具体时间和步骤。

五、停送电程序1. 停送电准备:在停送电前,变电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停送电设备检查、备用电源准备等。

2. 停送电操作:根据停送电通知,采区相关负责人在停送电时间到达后,与变电所工作人员一同完成停送电的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a) 验证身份:采区相关负责人和变电所工作人员相互验证身份,确保操作人员的准确性。

b) 切断电源:按照停送电通知的要求,逐步切断相应的电源,确保变电所的所有电源都已切断。

c) 防止误操作: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做与停送电无关的操作,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d) 安全措施:停送电期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警示和标识。

e) 记录和备份:停送电过程中,变电所工作人员需记录停送电的具体时间、范围和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备份。

六、恢复供电程序1. 恢复供电准备:在恢复供电前,变电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电源设备、恢复备用电源等。

2. 恢复供电操作:根据停送电通知,采区相关负责人在恢复供电时间到达后,与变电所工作人员一同完成恢复供电的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a) 验证身份:采区相关负责人和变电所工作人员相互验证身份,确保操作人员的准确性。

b) 恢复电源:按照停送电通知的要求,逐步恢复相应的电源,确保变电所的所有电源都已恢复供电。

c) 防止误操作:在恢复供电操作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做与恢复供电无关的操作,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变电所规章制度明细

变电所规章制度明细

变电所规章制度明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所的管理,保证用电安全,维护设备设施,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惩罚。

第三条变电所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变电所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变电所应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变电所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配电设备检修、维护、保障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第二章变电所管理制度第六条变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度框架、管理流程、安全防火、人员培训等。

第七条变电所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避免事故发生。

第九条变电所应建立配电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巡查检修,排除隐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条变电所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第三章变电所设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变电所应加强对配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巡检登记制度,定期进行巡检,记录巡检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制度,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及时维修,延长设备寿命。

第十四条变电所应建立配电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建立设备保障制度,确保设备常备备件,随时进行更换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四章变电所安全防护制度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建立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变电所应建立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制度,定期检查保护装置,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变电所应建立防雷防火制度,定期检查雷电防护装置,做好防火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变电所应建立电气事故处理制度,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十条变电所应建立安全巡检制度,每日进行巡检报告,及时处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变电所环境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变电所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周围环境,做到不扰民。

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模版

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采区变电所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安全和设备运行的稳定,确保交接班的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区变电所的交接班工作。

三、责任人1. 变电所标志定义和维护责任人:负责记录变电所标志的定义及维护情况。

2. 交接班记录责任人:负责交接班记录的书写和保管。

3. 交班责任人:负责提供准确、完整的交班信息。

4. 接班责任人:负责认真仔细地接收并确认交接班信息,并进行后续操作。

四、变电所标志定义和维护1. 变电所标志的定义包括变电所名称、编号、位置等信息。

2. 变电所标志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更换和修复变电所标志。

3. 变电所标志的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在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1. 交接班记录必须准确完整,包括变电设备运行情况、异常情况、维修情况、运行参数等信息。

2. 交接班记录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晰、易读。

3. 交接班记录必须签字确认,并在接班时进行核对。

六、交班1. 交班责任人必须提供准确、完整的交班信息,包括变电设备运行情况、异常情况、维修情况、运行参数、重要通知等。

2. 交班责任人必须将交班信息以口头和书面形式进行传达,并确保接班责任人已经充分理解和接收信息。

3. 交班责任人必须将交接班记录交给交接班记录责任人进行填写和保管。

七、接班1. 接班责任人必须认真仔细地接收并确认交接班信息,并进行核对。

2. 接班责任人必须根据交接班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3. 接班责任人必须将接班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中,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八、交接班的时机1. 交接班的时机包括正常交接班和临时交接班。

2. 正常交接班在班次交替时进行,交班责任人必须在交接班时间前充分准备好交班信息。

3. 临时交接班发生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提前通知相关责任人,并确保接班责任人有足够时间准备接班。

九、违反制度的处罚1. 对于故意隐瞒、虚假填写交接班记录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惩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采区变电所的管理

采区变电所的管理

采区变电所的管理
1、采区变电所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其他巷道的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硐室内必须配置足够数量、性能合格的灭火器、沙箱、沙袋及消防铲。

(3)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4)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 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6)硐室不应有滴水。

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填写记录,记录保存一年。

3、变电所由机电队负责管理维护,管理制度和各种记录按《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加强变配电设备的维护,保证设备完好,操作灵活保护可靠。

5、不在检修、检查时间内,不得试验局扇专用供电系统,否则造成影响生产,严肃追查处理。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变电所的安全运营,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井变电所负责人为变电所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变电所配电系统由变电站、配电室、电缆线路等组成,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变电所安全培训,熟悉变电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

第五条变电所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工作区域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交底。

第六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操作变电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依次进行,保证操作流程正确。

第七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动电气设备的接线及参数设置。

第八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巡视检查电力设备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变电所的电缆线路应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转。

第十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变电所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证设备周围没有杂物,防止火灾的发生。

第十四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防静电处理,避免静电对设备的影响。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制度进行检查评估,保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变电所的安全和稳定生产。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变电所负责人审核通过,并于本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

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井下采区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井下采区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三、各低压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器的就地检漏跳闸试验每日一次,远控检漏跳闸试验每周一次.四、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调试6个月一次,用电设备更改时必须及时对高低压馈电开关进行定值更改.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1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2 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6个月一次.3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4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6个月一次.5 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7 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井下采区变电所包机制一、包机人员应知所包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电压及用途.二、包机人员应保证高低压设备的正常运行.三、包机人员应每日检查一次电流表和电压表的读数,发现不正常应向生产部及有关部门汇报.四、包机人员应每日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五、包机人员应懂得正确停送电规程和保护措施.六、发现问题处理不了应及时拉闸断电并向生产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消防管理制度一、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二、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严禁吸烟.三、硐室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四、各岗位工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五、各岗位工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六、各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机房内设备的操作机构、仪表、线路等是不是完好,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岗位责任制度一、井下采区变电所为无人值班变电所,当采区变电所发生停电故障时,值班电工必须在1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检查故障原因并汇报生产部并做好恢复送电准备工作.二、变电运行人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三大规程;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工作的疾病,并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二、值班电工,每班设一个值班长,负责本班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以及日常工作.三、所有值班电工必须对系统进行详细了解,做到“三懂四会”.四、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遇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分管组长进行监护.五、所有值班电工必须熟悉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六、所有值班电工必须学会触电抢救法,如人工呼吸等,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灭火器.七、包机人认真执行捡漏试验制度,定时对所有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如实填报各种记录.设备运行保养制度一、配电装置清洁无杂物,绝缘套管无裂纹及损伤痕迹.二、母线、倒闸及引线等各部位接触紧促,无松动及发热现象,仪表显示正确.三、变压器声音温度正常,绝缘套管无破损和放电现象.四、电压、电流互感器正常,二次接线牢固可靠.五、工作接地线及配电装置外壳接地牢固.七、电缆外接地层正确完整,无破损、挤压、发热现象.八、合闸接触器无卡住现象,消弧装置完整,保险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常.九、倒闸、信号、闭锁、联锁及传动装置动作灵活正确,接触良好,各部销子齐全.采区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一、采区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采区变电所运行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操作.二、采区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馈电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三、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规定.四、采区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倒闸操作命令后,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五、操作前先检查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主接线方式无误,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六、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生产部或有关上级汇报.七、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八、为避免发生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误操作,值班电工必须在刀闸操作完成后才可进行交接班工作,特殊情况例外,如事故处理等.九、一切倒闸操作任务,必须事先通知当班值班电工,以便当班值班电工事先做好倒闸操作准备.十、为了倒闸操作安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操作中如有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值班员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十一、停电检修设备,停电后值班电工必须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验电笔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挂接地线,装设防护栏,挂警示标志牌.十二、接地线挂接和拆除顺序相反,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极,后接导线侧.十三、停电操作按照按由低到高先停负荷开关并将负荷开关隔离换向器旋至停止位置→再停馈电开并将馈电开关隔离换向器旋至停止位置→后停高压隔爆柜并将隔离开关旋至停止位置,送电顺序与此相反.十四、倒闸操作: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生产部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操作,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任务.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供电系统图上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经值班长审核填字后再进行实际操作.十五、特殊操作;1、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事后立即向生产部及有关领导汇报.2、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生产部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十五、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非专职电工不得私自操作电气设备.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一、机电维修工检修需设备停电时,要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二、工作票应在工作前提交给值班电工.三、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矿停送电联系人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以书面形式公布.四、一般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五、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在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防护栏,并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护.六、停电维修工作完毕后,用电主队停送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撤销,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送电.七、停送电前后都得提前向生产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设备点巡检制度一、各队组对所属的巡检设备实行“三级”“五定”巡检制度,“三级”即操作工、维修工、管理人员, “五定”即定点、定人、定方案、定标准、定巡检周期.二、各队组应根据设备、人员状况制定本队组所属设备的点巡检标准.三、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点巡检标准对各巡检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四、在设备巡检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五、包机人员必须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4电缆有无发热现象.5继电保护装置有无动作等.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7漏电保护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六、设备巡检纪录应妥善保管,每月底将各种巡检记录交设备队长检查后,由设备管理员汇总核查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七、各队组应根据内部情况制定对班组及巡检人员检查、管理、考核办法,队长、设备队长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巡检工作的管理,随时检查所管辖范围人员的巡检情况;八、本队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记录;九、点巡检要求每日进行一次巡检,维修工每日进行一次巡检,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检,同时要做好记录并本人签字.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制定本制度.二、包机人员必须全部了解设备正常状况,加强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和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三、设备缺陷记录填入缺陷卡片,即时汇报负责部门.设备缺陷应有专人管理,要有当班主值班人员核实.四、运行中发现缺陷,主值班班长应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运行记录.五、一切设备缺陷在未消除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检查.六、设备缺陷分类:1、运行缺陷是指在运行中异常现象对人身和设备影响不大,在短时间内仍然运行,不会发生事故,可以安排设备缺陷检修计划.2、事故缺陷是指在运行的情况下,随时可能发生人身触电和设备事故,必须将缺陷设备立即停止运行.3、一般缺陷是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缺陷.七、包机人员每月要检查一次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并将消除其缺陷级遗留的缺陷填写缺陷月报.八、运行中缺陷必须在班组长组织下予以消除,如不能处理又影响安全生产,应迅速报告组长及队长,请示处理.九、对已消除的缺陷项目,应由消除缺陷班组在设备缺陷登记簿上填明处理情况并签字.十、发现变电所外的用户设备缺陷将影响所内电气设备缺陷运行,应立即报告组长及队长,请示处理.规格700X500高X宽带背景,共8页每页做8块,总计:64块。

井下配电点各项规章制度

井下配电点各项规章制度

井下配电点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配电点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配电点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井下配电点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井下配电点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井下配电点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反规定操作,不能违规操作。

第五条井下配电点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六条井下配电点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接受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井下配电点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井下配电点管理规定第九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运行特点,能够独立进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负责确定井下配电点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负责编制井下配电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六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井下配电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井下配电点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工作,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保障安全生产。

井下变电所制度张挂牌板

井下变电所制度张挂牌板

干部上岗制度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及设备正常运转工作,质量标准化符合要求、遵章守纪、卫生清洁,特制定本制度。

1、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主管片区领导及相关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本矿对属各工作面(点)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上岗检查。

2、检查内容: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和记录、环境卫生、生产报表、安全汇报记录、劳动纪律工作质量等。

3、检查标准:必须按相关班队岗位下发标准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有当班负责人解决处理。

4、上岗检查完毕立即总结,果断安排,并认真填好查岗记录,否则给予相互责任人进行处罚。

井下采区变电所包机制一、包机人员应知所包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电压及用途。

二、包机人员应保证高低压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包机人员应每日检查一次电流表和电压表的读数,发现不正常应向生产部及有关部门汇报。

四、包机人员应每日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

五、包机人员应懂得正确停送电规程和保护措施。

六、发现问题处理不了应及时拉闸断电并向生产部及有关部门汇报。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熟记本规程。

3、井下变电所设备操作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

4、停送电应由熟悉供电系统的电工或变电所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不允许中间换人停、送电。

5、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室的停、送电命令后,方可执行,不允许擅自停送电。

停电设备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低压开关必须上机械闭锁。

6、检修高压配电柜、变压器,或检修高压线路时,必须把高压配电柜手车拉出,使其脱离电源,检查电源侧挡板确已挡住,汇报调度手车已退出。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二、操作程序1、停电:1)按下控制该停电线路配电柜的“分闸”按钮,分闸指示灯亮,配电柜断路器断开,退出手车2)停进线柜或联络柜时,先停负荷柜,依次停联络柜,进线柜。

井下变电所规章制度

井下变电所规章制度

井下变电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井下变电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井下变电所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变电所应当按照《井下变电所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管理及运行。

第四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井下变电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八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打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第十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井下变电所应当采取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等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井下变电所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井下变电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并进行定期检验和测试,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五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变电设备的漏电保护、绝缘电阻检测等工作,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七条井下变电所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井下变电所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九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建立作业登记制度,记录每次作业的内容、人员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XX矿供电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1第三章低压供电管理制度6第四章停送电管理制度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5第六章电缆管理制度19第七章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7第八章电气三大保护管理制度30第九章电气试验测试管理制度33第十章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9第十一章电气仪表校验管理制度43第十二章电气管理处罚条例44第十三章附则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机运科必须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并设置防爆检查组(防爆组)、电气技术管理组(电管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第三条按照《焦煤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焦煤办字【2012】669号)规定,XX矿配电房三台主变压器低压6kV 低总开关为分界点(6kV联络开关归供电处维护)以下由矿自行管理维护.第四条机运科负责高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高压供电设计工作,每季度末月30日前绘制(修改)与实际相符的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图。

(二)负责高压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并向高压供电管理单位下达高压整定通知单。

(三)对高压供电事故组织召开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高压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五)每月组织进行一次井上下高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电气防爆情况、保护装置完好情况等,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第五条运转队负责分管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维护和管理,负责全矿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及高压接线盒的安装和故障处理。

(一)每年雨季前对井上下高压开关、高压电缆、变压器、高压电机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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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电工岗位责任制
1、按《操作规程》进行本所内的一切停送电工作。

2、认真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所,每日
就地试验检漏一次,记录绝缘情况及网络绝缘情况。

3、详细记录高低压开关的动作次数及时间。

4、配合检修工做好设备的检修工作和事故抢修工作。

5、负责所内及门口5米处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各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变电工应按照巡回检查检修图表,
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检修,并把检修的内容详细记录在检查检
修簿内。

2、变电工对峒室内的电气设备每个班应不少于三次的巡回检
查。

检修工对新管辖的设备每周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
修。

3、在巡回检查、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有重大安全隐
患的应及时汇报给调度所及科、队值班人员,直到问题解决,
方可离开现场。

三、操作规程
1、非专职电工或变电工不得进行停送电操作。

2、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送电。

3、停电工作要有停电批准报告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停电后必
须挂停电作业牌或专人看守。

4、停电程序:先低压后高压,先负荷后电源,送电与停电顺序
相反;停送高压设备时,操作高压设备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5、倒电操作:正常倒电操作,必须填写申请单,经各级领导审
批后,与35KV变电所联系清楚,方可进行。

禁止无计划随
意倒并线路。

进线开关或电缆线路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停掉
相应故障进线开关,并拉开小车,然后送备用进线,并及时
汇报上级。

6、正常情况禁止双回路同时并联运行。

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加强“四防”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执证明信经有关领
导批准后,方可登记入内。

3、遵守岗位制度,不准随便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积极做好安全检查及预防性工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如发生事故,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
处理。

五、交接班制度
1、变电所值班人员履行现场交接班,交接项目逐项交清后,双方
签字以明职责。

2、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将本班所内各种记录表整理齐,并检查
设备运行情况,打扫室内卫生,保持整齐、清洁。

3、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接班地点,检查各种记录及图表,设备运
行状况。

4、交接班时,室内要保持安静,与交接班无关的事情不得交谈,
非交接班人员不得在室内逗留。

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以口头向接班人交待下列事项:
⑴、前一班及本班所发生的事故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及未
完事项。

⑵、前一班及本班检修工作执行情况,以及下一班需要开工或
完工的检修项目。

⑶、系统异常运行情况及注意事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变动
情况。

⑷、因电气设备缺陷,检修或过负荷等原因拉电情况。

⑸、通讯及专用工具等使用情况。

6、当发生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尚未告一段落。

⑵、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负
责处理,接班人配合。

⑶、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精神上不适合上班时,应立即汇
报有关领导。

7、严禁未办完交接手续而交班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峒室防火制度
1、防火器材必须齐备,峒室五米以内严禁存放易燃物。

2、定期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以防丢失或失效。

3、负责井下变电所包机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方
法。

4、需要在变电所内使用电动工具打眼等工作的必须有严格的
防火措施,方可施工。

七、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要求的项
目周期进行。

2、电气试验人员必须由矿机电总工程师研究确定,应具有初中
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3、电气试验工作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
作规划》。

4、井下的电气试验要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进
行。

八、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队长和技术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对变电所定期检查,具体要求是:
1、井下所有变电所每周由队长、技术员负责组织一次对井下各
变电所设备性能和卫生的全面检查。

2、负责电管队各变电所的技术员,必须按照设备维修图表进行
跟检。

3、发现一般问题应立即解决,发现严重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应
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处理,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干部上岗必
须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

九、设备包机制度
1、各车间设备责任到人,包机组内必须坚持岗位固定,包工到人,
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2、包机者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按照
完好标准维护设备,保证环境清洁,设备完好。

3、根据生产形势需要,如有变动或临时互调,各队都必须将变动
后的人员所负责的设备挂牌重新更换或填补清楚。

4、包机者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及设备缺陷,应及时汇报班队,
处理隐患和缺陷,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设备包机人应认真如实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6、包机人员名单:
十、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计划检修的原则,切实搞好设备检修工作。

2、按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修,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3、设备停产检修要编制出检修计划和措施,报局批准后执行,检
修完工后按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转。

4、设备定期检修要专人负责,将检修内容详细计入检修记录本上。

5、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技术,搞好设备的定期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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