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最新word版山西省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订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煤矿地测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矿井储量管理、井下钻探、矿山测量、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配备能满足生产需要(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应不低于附表1)。
2、地测防治水部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3、无直接重大工程责任事故。
4、无漏查、瞒报重大水患。
5、无因地测部门主要责任发生死亡事故。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
第四条矿井因地测部门责任造成重伤事故,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降一级、扣5分,减分后的得分不得高于下一等级的最高分。
第五条考核评级办法1、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逐年逐级达标。
2、各矿每月自检自评一次,结果报公司,公司每季度对各矿进行一次考核评级。
根据本年度考核得分,决定该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升降级。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累计扣分方法。
第六条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有关规程、规定、条例、图例等,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2、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手册》、《质量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生产过程管理控制及服务程序》及公司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附表1煤矿地质测量技术人员配备参考表.。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煤矿采煤工作面质量检查评级记录
矿、队、地点:
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年月日
矿井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山西省煤矿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级记录矿、队、组别:地点:
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年月日
矿井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锚杆、锚索、金属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实
锚喷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实
料石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梯形棚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山西省煤矿机电专业质量检查评级记录
柳沟煤矿: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年月日
矿井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煤矿采煤工作面质量检查评级记录
矿、队、地点:
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
年月日
矿井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山西省煤矿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级记录矿、队、组别:地点:
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
年月日
矿井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锚杆、锚索、金属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锚喷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料石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梯形棚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山西省煤矿机电专业质量检查评级记录
柳沟煤矿: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
年月日
矿井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山西省煤矿运输专业质量检查评级记录
矿: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
年月日
矿井运输专业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煤矿通风专业质量检查评级记录
矿:评定等级、总分、存在问题(个)
年月日
矿井一通三防专业质量标准及评分检查表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最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6.相邻支架顶梁保持平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
2
查现场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7.放顶煤工作面支架最小高度要保证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煤要求,放煤口插板与尾溜间距离、高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
查现场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8.支架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2
查现场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8.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进、回风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运输顺槽机尾处可根据作业规程规定适当滞后)
2
查现场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9.单体柱支设必须迎山有力、初撑力符合规定,柱体完好,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无空载失效柱;底软时必须穿鞋支设2ຫໍສະໝຸດ 查现场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
查现场和资料
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16.安全出口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宽度不得小于0.8m,上、下出口超前支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
查现场
一点不合格扣1分
17.两帮及老塘挡矸有效;采空区悬顶不超规定,超规定时必须强制放顶;架棚巷道超前替回距离、锚杆(索)支护巷道退范围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熟知本岗位规程和技术措施内容
2
随机抽考
一人不达要求扣0.5分
隐患排查
4.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3
查记录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井工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基本条件:1、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
年度内发生一起3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大涉险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年度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方可申报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3、实现正规壁式开采,采掘关系正常,开拓、掘进、回采三量符合规定,瓦斯抽、采平衡。
4、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5、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6、建立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评比制度。
7、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实现采煤机械化。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8个单项,满分150分,分别为:(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五)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35;(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七)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20;(八)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20。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35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8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9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20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7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8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第五条、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煤矿,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具体条款如下:(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012年7月最新最新电子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DOC
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一基础资料管理(15) 监测预报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分析和处理制度,并且分析处理记录闭合,记录资料齐全4 查资料未开展动态监测和无记录资料不得分,记录资料缺一项扣0.5分2.有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矿地质部门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预报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有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报告的记录。
工作面回采率符合规定4 查资料缺一次地质预报扣0.5分,工作面回采率不符合规定不得分规程措施3.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开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并能结合实际,只带现场工作(2)从编制、审批、贯彻、实施有健全的的管理制度,作业规程要附审查意见并有审查人员、学习人员签字,并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3)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4)工作面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等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5)有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以及工作面安装、回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6)生产现场有作业规程和经审批合格正在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7)有冲击地压,必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5 查现场和资料缺少一项扣1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支护材料有支护材料的基础台账(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有检修记录,现场备用有一定数量的完好的支护材料和备件,其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2 查现场和资料缺一项扣0.5分。
备用数量不足,该项不得分二岗位规范(10) 持证上岗 1.所有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2 查资格证一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规范作业2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无“三违”行为;零星工程及特殊作业有针对措施、有干部跟班3 查现场和资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专业技能 3.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熟知本岗位规程和技术措施内容 2 随机抽考一人不达要求扣0.5分隐患排查 4.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3 查记录一处不合格扣0.5分三质量与安全(50) 顶板管理1.开展工作面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现场安全确认工作,每班记录齐全2 查资料记录不全不得分,记录资料缺一项一次扣0.5分2.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并且现场有检测手段(综放工作面检查前柱) 3 查现场一处不合格扣0.5分3.工作面支架端面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部分)范文
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以下简称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型矿井、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要设地测科和地测副总。
2、煤矿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配备人员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3、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满足生产需要。
4、无直接责任的重大工程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分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在85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责任事故每死亡一人,降一级,扣5分,扣分后的得分不得高于下一级别的最高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取消评级资格。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基础资料、报表等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一级或取消评级资格。
第六条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上级有关部门所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条例、图例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
2、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或省辖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矿井制定并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各种规程及实施细则。
3、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第七条露天矿科参照本办法和有关规程执行。
附表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达标设备仪器配备参数表/Management/guanlizd//Management_30236_2.html。
#2012年7月最新最新电子版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分办法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分系统。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分,安装俩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无超通风能力生产。
3.矿井至少有俩个能行人、直达地面胡安全出口。
4.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且系统符合相关标准,运行正常。
5.高瓦斯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实现抽采达标。
6.矿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抽采达标煤量必须与矿井产量相适应,瓦斯抽采能力不得小于矿井产能。
第二条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11大项,每大项满分100分,11大项中的最低得分项作为矿井一通三防得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每一大项中有检查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大项折合分数=100÷(100-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2.考核评级各项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在检查周内,发生一通三防3人以下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5分。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煤量不达标的或矿井瓦斯抽采能力小于矿井产能的,矿井瓦斯抽采项不得分。
5.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项不得分。
6.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或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地点供风,局部通风机项不得分。
7.年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年度内个季度一通三防考核得分之和/4第四条评分说明1.局部通风按单台局部通风机逐台评分,矿井局部通风实得分按各台局部通风机得分的最低值计算。
2.通风设施按单道设施逐道评分,通风设施实得分按检查的各通风设施得分之和除以检查的通风设施个数计算。
通风设施最后得分以永久设施得分、临时设施得分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即永久设施占70,临时设施占30%。
检查过程中,如无临时设施,通风设施最后得分按永久设施的实得分计算。
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2)无防探水钻孔设计及说明书扣3分。
(3)无单孔设计,扣2分;钻孔设计达不到《条例》要求,扣2分。
(4)水害隐患不清或危害情况反映不及时,发现一处扣2分。
⑸没有定期进行防治水检查,每缺一次扣2分;没有按期提交书面整改意见者,每缺一次扣2分。
(2)、内容、精度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的要求;
(3)采用微机绘制,图上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4)每3—6个月填绘一次。
检查全部矿图(重点检查采掘工程平面图)
(1)图种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比例尺小于规程规定均视为缺图,每缺一种扣3分。
(2)每一种图中,图幅不全或图纸错漏严重,图面严重破损、污染、质量不合格,扣2分。
3、工作面采后总结应采用一图、一表、一台帐装订成册的形式,并妥善保存。
4、“三大煤量”可采期及矿井、采区、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1、图种不全,每缺1种扣1分,内容不全,每发现1处扣0.2分。
2、成果台账缺1种扣0.5分;原始记录保管不善,缺1本扣0.5分,记录本不按工作面分的扣0.5。各类报表迟报1次扣0.2分。
(3)防探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旷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4)对旧巷积水区、相邻报废积水的煤矿、导水断层、陷落柱、富水带等范围、补给途径等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⑸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由局(集团、公司)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有书面整改意见。
1、每缺少1种制度或规程,扣0.2分。
2、会议及学习记录缺1种,扣1分;未定期召开会议及业务学习,每缺1次扣0.2分。
2012年7月最新最新电子版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O一二年七月目录一、总则 (1)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5)三、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44)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60)五、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72)六、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78)七、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97)八、信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16)九、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26)十、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32)十一、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42)十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50)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七高一文明”的发展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的井工煤矿。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一、二、三级。
竣工投产矿井的安全质量化验收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方面:一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为0,不得发生死亡事故;二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必须控制在市或集团公司当年百万吨死亡率以下,但不得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三级标准化矿井考核年度内不得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
2.依法开采: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齐全有效。
3.采煤方法: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或按批准的采煤方法开采,生产布局合理,采掘关系正常。
4.瓦斯抽放:矿井“四量”即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高瓦斯及“双突”矿井抽采煤量符合规定,采区回收率达到规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部分)范文
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以下简称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型矿井、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要设地测科和地测副总。
2、煤矿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配备人员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3、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满足生产需要。
4、无直接责任的重大工程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分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在85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责任事故每死亡一人,降一级,扣5分,扣分后的得分不得高于下一级别的最高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取消评级资格。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基础资料、报表等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一级或取消评级资格。
第六条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上级有关部门所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条例、图例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
2、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或省辖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矿井制定并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各种规程及实施细则。
3、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第七条露天矿科参照本办法和有关规程执行。
附表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达标设备仪器配备参数表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参考表/Management/guanlizd//Management_30236_2.html。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井工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基本条件:1、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
年度内发生一起3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大涉险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年度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方可申报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3、实现正规壁式开采,采掘关系正常,开拓、掘进、回采三量符合规定,瓦斯抽、采平衡。
4、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5、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6、建立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评比制度。
7、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实现采煤机械化。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8个单项,满分150分,分别为:(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五)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35;(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七)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20;(八)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20。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35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8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9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20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7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8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第五条、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煤矿,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具体条款如下:(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山西省最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4。工作面支架、输送机头等场所有照明
1
查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5。工作面温度超过26℃采取降温措施;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
1
查现场
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附表A 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安
全(50)
顶板管理
1.开展工作面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现场安全确认工作,每班记录齐全
2
查资料
记录不全不得分,记录资料缺一项一次扣0。5分
2.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并且现场有检测手段(综放工作面检查前柱)
3
查现场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3.工作面支架端面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煤层不超过250mm
4
查现场及设计
一项不符合扣1分
掘进机械
2。掘进施工用钻具、设备等机械应齐全完好可靠;炮掘工作面应使用机械装运煤(矸);不应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
2
查现场和资料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五变化管理(5)
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2
查现场和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
现场管理
2。管理部门、区队和班组每天排查人员、时段、工艺、工具、工序、系统和环境等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查现场和资料
缺一次或一项扣1分
预控措施
3.对设计和地质、水文、冲击地压、通风、运输、设备、人员等变化,应超前分析、研究、决策、采取措施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评级办法(山西省级)
一 、
制度 建设
核制度;(8)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 规定;(9)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0)资料定 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1)设备和工具的使
20
规 章 制 度 (4 0
用、保管、发放制度;(12)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大水矿井);(13)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 (冲击地压矿井);(14)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 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冲击地压 矿井)
分
1、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
2、防治水保障体系健全;
3、应有经过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
落实 4、每月召开1次业务工作会议; 情况 5、冲击地压矿井每周召开1次防冲分析会,防冲技
20
术人员每天对防冲工作分析1次;
6、资料及文件分类保管
查资料,并采用抽查、询问等方 式检查执行情况。缺1项或制度 覆盖专业不全面扣5分,执行有 缺陷扣3分;缺一种技术规程实 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扣5分
分
4、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1次,井上下对照图每
〕
季度填绘1次,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
5、数字化底图至少每季度刻录存盘备份1次
10
查资料,图种不全的每缺1种 扣2分
查资料和现场,图幅不全、错漏
10
严重或质量不合格扣3分;未按 时备份数据扣2分;其他1项不符
合要求扣1分
三
、
1、各类保护煤柱设计合理,未出现差错,地测部
度低每处扣1分
三 、
1、有《矿井地质规程》要求的矿井生产所需的地质 图纸;
预 地质 2、内容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要
测 图纸 求,图种齐全有电子版;
预
3、内容全面,符号、注记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井工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基本条件:1、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
年度内发生一起3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大涉险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年度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方可申报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3、实现正规壁式开采,采掘关系正常,开拓、掘进、回采三量符合规定,瓦斯抽、采平衡。
4、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5、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6、建立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评比制度。
7、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实现采煤机械化。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8个单项,满分150分,分别为:(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五)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35;(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15;(七)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20;(八)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系数0.20。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35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8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9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20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7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8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第五条、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煤矿,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具体条款如下:(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部分)范文
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以下简称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型矿井、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要设地测科和地测副总。
2、煤矿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配备人员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3、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满足生产需要。
4、无直接责任的重大工程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分三个等级: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在85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责任事故每死亡一人,降一级,扣5分,扣分后的得分不得高于下一级别的最高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取消评级资格。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基础资料、报表等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一级或取消评级资格。
第六条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上级有关部门所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条例、图例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
2、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或省辖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矿井制定并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各种规程及实施细则。
3、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第七条露天矿科参照本办法和有关规程执行。
附表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达标设备仪器配备参数表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参考表/Management/guanlizd//Management_30236_2.html。
2012年7月最新最新电子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O一二年七月目录一、总则 (1)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5)三、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44)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60)五、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72)六、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78)七、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97)八、信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16)九、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26)十、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32)十一、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42)十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150)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七高一文明”的发展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的井工煤矿。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一、二、三级。
竣工投产矿井的安全质量化验收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方面:一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为0,不得发生死亡事故;二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必须控制在市或集团公司当年百万吨死亡率以下,但不得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三级标准化矿井考核年度内不得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
2.依法开采: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齐全有效。
3.采煤方法: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或按批准的采煤方法开采,生产布局合理,采掘关系正常。
4.瓦斯抽放:矿井“四量”即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高瓦斯及“双突”矿井抽采煤量符合规定,采区回收率达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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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完成水温地质类型划分和审批2.有中长期和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规划,并能按计划组织实施,直到矿井安全生产工作3.所有矿井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地测科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极复杂以及水温地质类型为中等且进入承压区开采和40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还应配备地测(水文)副总工程师或地测(水文)副矿长(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人员),在地测科设专门分管防治水的副科长。
4.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瓦斯矿井不配)、储量管理、测量、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的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防爆型)、计算机、打印机、流速仪、绘图仪、激光导向仪(防爆型)、GPS、物探仪器、无线电透视仪、满足矿井探放水需要的专业探放水设备和相应的钻探设备等仪器。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5大项(共5个表),每大项满分100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 每一大项中各监测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大项折合分数=100÷(100-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各大项权重见公式(1)。
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用下式计算:式中:P—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J—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便准话考核得分;D—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C—煤矿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F1—煤矿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F2—煤矿防冲击地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无冲击地压矿井F2分值为100)。
2.考核评级各项计划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每发生一次地测防治水安全责任事故,扣4分。
第四条年产12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建立地测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能与上一级管理机构联网并正常使用。
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一规章制度(40) 制度建设与执行1. 应建立(1)各级岗位责任制(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矿井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高、突矿井包括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4)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5)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6)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8)探放水管理制度①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②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③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④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⑤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10)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11)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12)冲击地压矿井制定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制度及定期冲击地压管理全面验收制度20查现场和资料检查所有制度,并采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情况,缺一个大项或制度覆盖专业不全面扣2分,执行不好者扣1分2.具备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5 查资料缺一种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扣1分;内容不全扣0.5分;不能指导生产扣2分3.检查定期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道人;每月召开一次业务工作会议(冲击地压矿井每周还要召开一次防冲分析会,防冲技术人员每天飞防冲工作分析一次5 查资料缺一次扣1分,记录不详实扣0.5分,既要不落实扣1分4.必须具有经过上一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5 查资料检查工作计划,无年度防治水计划或年度防治水计划未经批复不得分,计划不全面、不具体扣2分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一规章制度制度建设与执行5.地测防治水资料袋管理应达到以下标准(1)分门别类保管,有索引、目录,查找方便(2)装订成册,装入卷柜,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3)账、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4)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有专门卷柜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要及时有效5 查资料(1)管理不当,未分类保管装入卷柜,资料在个人手中未集中管理,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每存在一个问题扣0.5分(2)账、卡、图、文、数有矛盾者,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3)来往文件管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二人员装备及新技术(60) 人员装备及新技术1. 技术人员及装备(1)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承压的矿井要设置防治水机构,并配置地测防治水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
(2)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满足矿井正常工作需要(3)磁场防治水部门常规装备的品种及数量满足日常工作需要(4)必须配备不少于3台(至少一台200m能力以上的)不同类型的专用探放水钻机和满足“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物探设备20查现场和资料(1)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承压的矿井没有设置防治水机构的不得分,没有设置地测防治水副矿长或副总扣5分(2)因人员或装备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扣20分2. 技术应用(1)测量工作采用GPS、全站仪、陀螺仪定向或电子手薄等(2)矿井地质工作至少采用2种物探手段,并能得到有效的使用(3)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应建立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监控预报系统(4)配备微机及数字化成图系统,推广使用图形工作站(5)地测信息系统与上级管理机构联网正常使用20查现场和资料技术应用每少一项扣2分;采用新技术,效果明显的,加10分;数据库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
地测信息系统未与上级管理机构联网扣5分不能正常使用扣3分3. 具有通风良好、采光适宜、环境清净的微机室、资料室和符合要求的专用仪器室10 查现场(1)专用仪器室、资料室,每缺一项扣2分(2)仪器使用后未放入仪器室集中保管的,扣2分(3)仪器室、资料室潮湿、管理脏、乱、差,扣1分4. 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必须接受一次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10查现场和资料检查培训记录或个人证书等,发现一人超过3年未培训的扣3分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一基础工作(25) 地质报告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地质勘探和建井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按期修编,并经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7 查资料(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从上一次修编批准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未按期修编扣3分;维修工作未结束扣2分;不能知道生产扣3分;修编工作结束未经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扣2分(2)其它地质报告每缺少一种扣3分地质说明书2.煤矿各项采掘过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需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必须有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内容、原始资料、图纸相符,内容达到要求,并能指导生产12查现场和资料对检查时段内(年度、季度或半年度)的“三书”进行全面检查(未划分采区的矿井,可只抽检其它两项)(1)有缺项的,每少一项扣2分(2)对照采掘工程设计、施工日期,提交“三书”的时间达不到《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的,每一处扣1分(3)没有委托说的,缺一次扣1分(4)说明书的内容不全或叙述不清,以及互相间有矛盾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5分采后总结3.已结束的采煤工作面应在1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已结束的采区应在个各月内完成采后总结6查现场和资料缺一份工作面采后总结的扣3分;缺一份采区采后总结的扣3分;总结内容不全,过于简单扣1分二基础资料(45) 成果资料1. 必备的成果资料集台账(1)井田大、中型地质构造台账和陷落柱台账(2)井筒石门见煤点台账(3)井上、下地质钻孔成果台账(包括钻孔设计及验收评级报告)2.必备的成果卡片(1)地质构造和陷落柱素描卡片(2)见煤点煤层全厚素描卡片3.必备的日常用图(1)采区地质剖面图,1:500~1:2000(2)采区分煤层底板(或顶板)等高线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1:1000或1:2000(3)采区水平地质切面图(单一煤层或缓倾斜煤层除外)1:1000或1:200015查现场和资料(1)从保存期内的各种台账中任意检查1本①有缺项的,每缺一种扣3分②台账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字迹潦草不清,如发现涂抹现象,发现一处扣0.5分(2)对检查时段内(年度、季度或半年度)的成果卡进行全面检查①有缺项者,每缺一张扣3分,不按时上账,按缺项论处②内容不全,数字不准,字迹潦草难认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二基础资料成果资料4.必备的井巷地质素描图(1)石门、斜井、上下山素描图(2)岩石大巷素描图(3)主要煤巷素描图(4)立井素描图5.基建矿井必须具备的卡片、台账(1)构造素描卡片或照片(2)煤厚实测(探)卡片(3)矿井日排水量、井巷探放水、涌水量和井上长期水文动态观测台账(4)煤质、水质、瓦斯及有益矿产化试验成果台账(5)地温、水温、煤层自然发火观测记录台账(6)预注浆、探放瓦斯、煤(岩)层突出观测记录台账6.综采工作面应有物探坑透资料,发现异常区及时采用钻探验证查现场和资料(3)从检查时段内使用的日常用途中任意抽查2张①有却项的,每缺项一张扣3分②对照其它资料,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及时填绘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4)从检查时段内开拓的采区中任意抽查一个采区①剖面图缺项的,每缺一张扣3分②剖面图上反映的地点,内容不符合《矿井地质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5)无物探坑透资料的扣5分,异常区未及时验证扣2分原始记录1.有正规的专用原始记录本(1)记录齐全,不少页。
每本每页都按顺序编号(2)分档按照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2.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3.地质记录本上反映的外业工作情况,要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10查现场和资料(1)检查相应时段的全部原始记录本,无正规的专业原始记录本的扣3分;每缺少一种记录本扣1分;①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的扣1分②发现缺页者,扣1分(2)记录内容不齐全,字迹、草图不清,数字涂改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记录本上反映的观测方法的精度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4)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记录着姓名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地质图纸(1)必须具备的图纸①矿井地质地形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②矿井可采煤层底板(或顶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比例1:2000或1:5000③矿井地质剖面图1:1000或1:2000④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1:200~1:500⑤矿井煤岩层对比图1:200~1:500⑥矿井地质构造纲要图和陷落柱分布图1:5000~1:2500020查现场和资料(1)检查全部地质图纸①图纸不全的,每缺一种扣5分②每一种图图幅不全的扣2分③无电子版图的缺一种扣2分④比例尺不符合要求的(指小于规定的比例尺)按缺图论处⑤超过3个月不填绘的,按图幅不全论处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二基础资料地质图纸⑦矿井瓦斯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瓦斯矿井不要)(2)几件矿井必须具备以下图纸①井田地形地质图,1:2000~1:5000②通过首采区的勘探线剖面图,1:500~1:1000③主要经销地质素描图,1:200~1:500④设计开拓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1:2000~1:5000⑤矿井实际充水图,1:2000~1:5000⑥回风及运输水平地质切面图,1:200~1:500(3)内容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4)图件要有电子版,且图种齐全,打印出的图面清洁,内容齐全,符合、标注要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5)井田范围较大时, 1:5000图(区域地形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图幅过大,比例尺可用1:10000查现场和资料(2)在7种图纸中任选一幅进行检查①内容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②不按统一规定的图例符号绘制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③符号、注记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扣0.5分三预测预报(30) 地质预报(1)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附图应清晰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