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与传媒理性关系的构建
略论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探索与构建
配合、 , 协商 检察官其实是独 自承担败诉 风险的。公诉案件 的侦查 、
起诉分工有余 , 、 配合 制约不够 , 法律监 督在侦查过 程中没发挥现 实 的作用, 侦查监督 制度 中存在 诉讼理 论和上 位法相矛 盾、 体法律 具
在英 国 , 侦查 犯罪方 面 , 警察局 长应 当服 从检 察 官依法 作 出 的适 当的指示 。英 国法 官 在 侦查 监 督 中起 主导 作用 , 主要 由司 法 令状制 度 、 人身 保护 令制 度 、 释 制度 、 保 逮捕 与 羁 押相 分 离 制 度 和非法 取得 的证 据 的司 法排 除 原则 等 , 对侦 查 权实 行 监督 和 控 制 。如果 案件 调查结 束决 定 对 嫌 疑 人提 出指 控 , 察 会 将案 警 件 材料移送 检察 机关 , 由检 察 官对 案 件 材料 和证 据进 行 审查 后 作 出起诉 与否 的决 定 。一旦 发 现 证 据 不足 , 察 官 可 以要求 警 检 察 补充收集 证据 , 但无权 自行 侦查 。
规定和司法实践相矛盾的问
( 英 美法 系国家 一)
在英美法系的传统 上 , 察机关 与警察是 相互协 助的关系 , 检 他 们各 自 行使职权 , 同完成对 犯罪 的追诉 , 共 检察官 如认为 缺少 哪些 必须的证据需要补充 , 察通 常都 会毫 不迟 疑地 去补 充侦 查 和收 警 集 。英美法系 的法 官履 行侦 查监 督 职能 并 不影 响其 对案 件 的判 决, 因为被告人是 否有 罪 的决定是 由 陪审团 作 出 的, 而陪 审 团事 先 并不接触任何 与案件有关 的材料 。 .
判断 控诉证 据是否 达到 “ 可成 立 理 由” 的程度 提起诉讼 。在 法庭 审理 阶段 , 检察 官可 以要 求 目睹实 施 犯罪 或 者 了解 犯 罪 情况 的
试论自媒体时代公安网络舆情引导策略
37决策探索2019.5下试论自媒体时代公安网络舆情引导策略 文/梁昌林 陈娴自媒体时代公安网络工作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媒体先进的传播技术和管理方式拓展了公安宣传的视野,丰富了公安舆情引导工作的手段,搭建了良好的警媒沟通平台,但是也给公安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自媒体时代的低门槛,极易导致网络舆情的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工作的重心必须从新闻报道走向舆情应对,工作方法要从主题策划走向互动应答,运行要从信息传播走向全时空应战。
一、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自媒体时代是指以个人传播为主,以现代化、电子化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媒介时代。
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人,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使得舆情传播更加迅速。
从舆情角度分析,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为:信息发布私人化,表现在信息发布随机自由;信息发布平民化,信息发布不再局限于某个报社、某个新闻媒体,不再需要任何的成本投入,也不需要有任何的常识和专业要求,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信息发布的普泛化,使得信息发布不再依赖于、依托于传统媒体,人们发表观点、提出建议的平台越来越多;信息发布的自主化,自媒体遵循其特有的传播理念和管理手法在自主、自发、自愿的原则下自由生长,表现在网络信息发布随机。
二、当前公安网络舆情引导存在的问题目前公安部门对网络舆情仅仅在事件发生之后才着手引导,且只在信息发酵平台上进行单一信息发布。
但这几年逐渐兴起了大量诸如即时通讯、BBS论坛、博客等快速聚合、发散力强大的民间舆论场,仅仅使用单一平台的发布是远远不够的。
20世纪4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在《人民选择》一书中提出了意见领袖的概念,其中解释到大众选民选取信息并接受影响的主要来源,是一部分与媒介关系密切能够对一些事件进行精准分析的选民。
在中国网络大环境下,这个现象从最开始的“追星一族”,到后来的“粉丝经济”“流量经济”,逐步形成了各个网络平台的舆论领袖。
论侦查过程中的犯罪新闻报道
论侦查过程中的犯罪新闻报道【摘要】犯罪新闻报道在侦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揭示犯罪行为帮助警方收集线索。
报道中存在的不准确信息和过度渲染也会影响案件侦查进展和嫌疑人的形象。
媒体在侦查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同时警方与媒体之间的合作也是提高案件侦查效率的关键。
犯罪新闻报道对舆论和社会影响深远,应确保报道准确公正。
加强警方与媒体的合作,确保犯罪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犯罪新闻报道在案件侦查中的重要性不可低估,需要警方与媒体共同努力,确保其正面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犯罪新闻报道,侦查过程,挑战,影响,媒体,警方,合作,案件进展,重要性,准确性,公正性。
1. 引言1.1 犯罪新闻报道的重要性在社会中,犯罪新闻报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犯罪行为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及时、准确地报道这些犯罪事件,有助于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警惕。
犯罪新闻报道不仅可以提高公众对犯罪现状的了解,促使人们警惕犯罪行为,还可以向社会传递法治理念,增强社会公正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对犯罪新闻的报道,公众可以了解到各种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使得广大市民更加警觉和警惕,有助于防范犯罪的发生。
犯罪新闻报道也起到了监督执法机关的作用,促使警方更加重视犯罪现状和破案率,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犯罪新闻报道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不仅是传媒的一种责任和使命,更是对社会公正、法治和安全的一种维护。
在侦查过程中,犯罪新闻报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社会带来了更多的警示和启示。
1.2 侦查过程中的挑战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和执法机构面临着诸多挑战。
犯罪分子通常会采取各种手段来掩盖犯罪行为,使得案件调查变得更加困难和复杂。
他们可能销毁证据、伪造alibi,或者向关键证人施加压力,阻碍警方获取真相。
现代科技的发展也给犯罪调查带来了新的挑战。
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进行犯罪活动,一些犯罪行为甚至在网络空间中发生,使得警方难以追踪和定位犯罪嫌疑人。
试论司法与传媒的关系
正 手段 , 它有 助 于促进 司法 的公 正 。 阳 光 是 最 好 的 “
向社会 大众 传播 各种 社会 信息 的媒 体 。传统 的传 媒
有 3大类: 刊 、 播和 电视 。 刊是 纸质 传媒 , 称 报 广 报 也
防腐 剂 。 [ 审 判公 正是 现 代诉 讼 的一 项 基 本 原 则 , ”1 3
是 司 法 民 主 的 重 要 标 志 。 出 发 点 是 实 现 社 会 公 众 其
为 平 面媒 体 。广 播 和 电视 是 模 拟信 号 媒 体 , 称 声 也
像 媒体 。网络媒 体是 新兴 的 大众传 播媒 体 。 今 , 如 随 着 网络 的普 及 以及 网络 所 具 有 的其 他 媒 体 无 法 比 拟 的 自由性 , 所发 挥 的 作用 也 越来 越 大 。手 机 的 其 普 及性 和 信息 传 递 的快 捷 性 , 也使 其 成 为新 传媒 的
中图分 类号 : 9 5 D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0 — 8 X 2 1 )4 0 9 — 3 1 8 4 6 (0 00 — 0 10 0
0 引 言
当代 既 是传 媒 活跃 的 时代 , 又是 司法 作用 日益 强化 的时 代 。如何 既充 分发挥 传 媒对 司法 的监督 作
活动_ 】 1 。
21 传媒 监 督有 助 于审判公 正 、 制司 法腐败 . 遏
我 国司法 队伍 的 整 体 素 质 是好 的 , 还有 待于 但
12 传媒 的概 念 .
所 谓传 媒 , 传播 媒 介 的简 称 , 以特 定 的方 式 是 即
提 高 , 存 在有 法 不依 、 法 不严 、 私枉 法 等 现象 还 执 徇
论侦查阶段的和解撤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摄下的制度构建
至少包括和解 的适 用范 围、 用条件 、 适 适用程序 与监督机 制四个方面。 关键词 : 宽严相 济; 刑事和解 ; 撤销案件 ; 效率价值 中图分类号 : F 6 D 9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2—39 ( 09 0 0 5 0 10 2 12 0 ) 界 的观 学
求
点较为一致 , 而在侦查 阶段是否可以适用和解 , 是 否 要赋予 侦查 机关 和解撤 案权 , 则备 受争议 。根 据 我 国《 刑事 诉讼 法 》 19条 、 10条 的规定 , 第 2 第 3 公
安 机关在 案件 侦查终 结后 只能作 出两 种处 理决 定 : 其一 , 罪 事 实清 楚 , 犯 证据 确 实 、 分 的 , 该 移 送 充 应 检察 机关 审查 起诉 ; 二 , 现 不 应 对犯 罪 嫌 疑 人 其 发 追 究刑 事 责任 的 , 当撤 销 案 件 。通 常认 为 , 应 应 不 追究 犯罪嫌 疑 人刑 事 责任 的情形 , 指 符合 《 事 是 刑 诉讼 法》 1 规 定 的情 形 。而 该 条 规定 除 第 一 第 5条
宽严 相济 思想在 我 国有着 深远 的历史 渊源 , 而
今 作为我 国基 本刑事 政策 , 是维 护社会 治安 长期 实 践 经验 的总结 。关 于 和解 不 诉 与 和 解减 刑 或 者 免
体 处理权 , 于 符合 条 件 的 和解 案 件 , 权 撤 销案 对 有
件。
一
、
和解 撤 案 的意 义 : 讼效 率价 值 的 合 理诉 诉
第3卷 7
第5 期
论侦查阶段的和解撤案
浅谈警察与媒体关系建设
浅谈警察与媒体关系建设(王鹏1200780620004)【内容摘要】警察与媒体在现今时代是警察公共关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由于各自扮演角色的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对其角色进行定位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警察与媒体关系,制定相应的对策,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强沟通,树立正确的媒体观对改善警察与媒体关系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警察媒体角色界定关系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爆炸的这个时代,作为信息传播媒介的媒体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其越来越多的影响着人民的日常生活,“大众传媒也许不能成功的告诉我们如何去思考,然而他在引导我们应该思考什么方面却做得惊人成功。
”公安机关作为最大的政府机构,承担着打击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其警察行为备受关注,媒体的报道很多。
“事实上有关犯罪的内容是电视网络中最常见的新闻话题,其次是有关医疗健康保健的话题,但前者在媒体中出现的频率几乎是前者的两倍。
”如何看待与媒体的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能否取的成功的前提条件。
警察在履行自己职责过程中需要把信息传播给广大群众,得到群众对公安工作理解和支持,因此正确处理与媒体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警察与媒体关系现状及存在问题媒体指向公众传播信息的各种媒介或载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网络,随着二十一世纪信息社会不断发展,媒体作为信息承载的重要工具越来越被公安机关重视。
公安部自19901王鹏,男,1982年2月20日出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7级管理二学位,就职于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治安大队年开始就成立新闻办公室专门负责新闻工作。
2003年7月,公安部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发言人工作,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工作小组,建立了发言人办公室,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
从2004 年起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定期新闻发布。
侦查程序的“动态平衡”理论探微——兼论侦查程序正当化建设
2013年第3期(总第102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T-部学院学报Jour nal of H e 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 t r at i ve C adr e C ol l ege of Pol i t i cs A nd L awN O.32013(S um N o.102)侦查程序的“动态平衡"理论探微——兼论侦查程序正当化建设胡裕岭,谢婷(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摘要:对自由和秩序双重价值的追求,是侦查程序正当化建设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也是在侦查活动中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是一直困扰侦查学理论和实务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要求。
关键词:动态平衡;侦查程序;人权保障中图分类号:D F79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13)03—0087—03动态平衡问题,就是通过控制某一物理量,使物体状态发生缓慢变化。
动态平衡反映的是事物内部总量的变化规律,而个体则应遵从运动平衡规则¨o。
因而,动态平衡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动态平衡是相对于静态“并重”或静态“偏废”而言的,具有灵活性。
它是对静态“并重”或“偏废”观点的客观、平和的否定,是动态中的平衡。
一、动态平衡——侦查程序的价值追求犯罪是对他人和国家利益的严重侵害。
国家为恢复被侵害的权利,防止侵害行为的继续发生,运用一系列的干涉公民自由的侦查措施查明事实、查获犯罪行为人。
可以说,侦查从产生那天起就是一把双刃剑,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可能侵害权利。
既要运用手段查明犯罪事实、制止犯罪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要符合保障人权的现代法治要求,尽可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因而,侦查阶段最易发生权力扩张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剧烈冲突。
这一冲突源于侦查程序对自由和秩序双重程序价值的追求。
论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
[内容摘要]:人权保障乃现代刑事诉讼之灵魂。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被追诉者地位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及人身安危极易受到国家有组织的暴力行为的侵犯,因而,其权利的保障自然成为人权保障的重点。
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罪推定”、“重实体,轻程序”等法律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以检察监督为主的侦查控制方式本身固有的重大缺陷,致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因此,一方面应对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扩大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侦查权,司法控制,沉默权,辩护权,人身自由权一、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予以保障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理念源起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这不仅是一场伟大的政治变革,而且是一场巨大的思想革命。
思想的解放,权利意识的张扬,彻底摒弃了封建社会压抑个性、排斥权利的桎梏,提出了民主、自身、人权的口号。
英国思想家洛克针对封建专制,非人道的司法制度提出:“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1〕这揭示了自由与法有一种内在联系,法应该以自由为前提和基础。
自由应该是法的灵魂,自由即是法的出发点又是法的归宿,法应该以保障自由为根本目的。
自由是法的灵魂的思想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的产生奠定了思想、理论的基础。
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开始用“理性”与“人性”的态度来看待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
“法官还应与被告人处于同等的地位,或者说,法官应该是被告人的同辈。
这样,被告人才不觉得,他是落到倾向于用暴戾手段对待他的人们的手里。
”〔2〕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地位受到普遍的关注,始于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一书,此书开辟了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研究之先河。
提出了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最基本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
即“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当被假定为无罪”。
那么,作为诉讼主体的犯罪嫌疑人拥有诉讼程序上的基本人权,国家应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并为这些权利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条件。
论刑事侦查中的定势思维与灵感思维
废 ,不可非此 即彼 ,而应扬长避短,灵活运用 , 根据侦查需要 自觉或不 自觉的交错使用 ,这样才 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侦查效果 。
一
、
定势思维及 其在侦查 中的运用
侦查定势思维是指侦查思维活动前的意识准
备准 备状 态 ,侦 查 主 体 受 已有 知 识 、 经 验 、 情 感 、需 要 、意 志 、价值 观念 和社会 思 维方式 的影 响 ,在 侦 破具体 案件 时具 有 一定 的倾 向性 、相对
稳定性和程序性。
定势思维的临界点 ,侦查主体就会失去判断,要 么 “ 照葫芦画瓢” ,机械照搬 ,要么束手无策 , 结果 不是 制造 错案就 是 陷入 侦查 僵局 ,这 两种结
果都 不是 侦查 所愿 意接受 的 。
2 .定 势思 维使 案 件 信 息 的 输 入 与 反馈 系统
出现偏 差 ,影 响 了案件 的侦破
反射 式 ,一旦 有 与之类 似 的思维 对象 出现 ,定势 思维 随即条 件 反 射 ,把 它 纳入 思 维 的 同一 领 域 ,
就将未认识的案件信息快速转化为有既定思维的 信息重复 ,从而对案件情况和结论作出快速反映 和判 断 。另一 方面 ,犯 罪嫌疑 人在 作案 时或反 侦 查时一般也具备某种定势思维 ,侦查主体在侦查 中可 以利用 犯罪 嫌疑 人 的此种 定势思 维作 出与 此
・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
厦 门广播 电视大 学学报 有多 向性 、创 造性等 特征 ,但定 势思维 将思 维对 象 限制在 一定 范 围内 ,一旦 客 观思维对 象超 出 了
论技术性侦查方法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 中国人 民公安大 学 研 究生部 , 北京 10 3 ) 0 0 8
摘 要 : 随着科技 的不断进步与应用范 围的不断扩 大, 技这把双 刃剑在不 断改变 、 升人们 生活 的同时, 科 提
也 为 犯 罪 行 为 人提 供 了各种 各 样 的便 利 条 件 。为 有 效 应 对 这 些新 情 况 , 文在 探 析 科 技 强 警 理 念 的 正 确 性 和 可 发 本
高 科 技 手段 进 行 侦 查 和 破 解 。 ( )犯 罪信来自息 交流 方式 的 改 变 二
法在侦查实 践领域 会 出现错综 复杂 的问题 , 技术性 侦 查方法体系将科学 、 技术 、 经验进行联用理念 置入侦查 团体 , 通过法治化 与侦查的规 范化将单纯 的技术 方法 进行整体构建并形成一种制度 , 最终适应社会 、 法律 的
嫌 疑人 。
( )新 领 域 的技 术 犯 罪 不 断 发 生 三
消 极 因素综 合 反 应 的犯 罪 问题 出 现 了许 多新 情 况 。近 年 来 , 人 、 劫 、 窃 、 架 、 炸 等 恶 性 犯 罪 、 列 犯 杀 抢 盗 绑 爆 系 罪 、 窜犯 罪 、 能 犯 罪 、 组织 犯 罪 、 面 犯 罪 已成 为 流 智 有 街
互 动 要 求 。 技术 性 侦查 方 法 体 系 构 建 的 必要 性 主要 表
现 为 以下几 个 方 面 。
一
在现代信息社会 中, 大多数 犯罪 活动 的信息交 流
方式 已经发生 了新 的变化 , 这种 变化不 但极 大地提 高
了犯 罪 的 成功 率 , 使 作 案 人 跨 越 时 空 犯 罪 成 为 了 可 也 能 。例 如 , 绑 架 、 诈 等 案 件 中 , 往传 统 的 面对 面 、 在 敲 以
侦查讯问中的论证:识别、分析和重构
中图分 类号 :D 1 98
文 献标志 码 :B
文 章编 号 :1 7— 0 02 1) 206 — 5 62 12 (0 10 — 160
侦 查讯 问中的 言语交 流活 动很 大程 度上 是 一种论 证活 动 :嫌疑 人倾 向于 证 明对 自己有 利 的观点 , 同时反 驳侦 查 讯 问人 员提 出的对 自己不 利 的观 点 ;而 侦 查讯 问人 员必须 提 出相应 的理 由或 证据 来证 明 自 己的观 点 , 同时 反驳 嫌疑 人 的观 点 。 论证 是断 定某个 命 题为 真并 提供 能推 出或支 持 这个 断定 的依据 ;
Vo1 6 No. .2 2 Ma r.2 1 0l
・
侦查 学研 究 ・
侦 查讯问 中的论证 :识别 、分析和重构
马 前进
摘
要 :侦 查讯 问中 ,无论 是 侦讯 方 的 自我证 明 ,还是 双 方 的相 互辩论 ,都是论 证 活动 。侦 讯 中,
被讯 问的犯 罪嫌 疑人 总是 倾 向于 与讯 问人 员辩 论 来 自己辩 护 。对 于侦 讯 中的言语 交 际话语 ,侦 查讯 问 人 员首 先要 识别 是 否 包含论 证 。确 定 其 包含 论证 后 ,侦 查讯 问人 员应该 分析 犯 罪嫌 疑人 的论 证 以展现 其要 素 和 结构 。最后 ,侦 查讯 问人 员还 要对 犯 罪嫌疑人 的论证 进行 重构从 而为评估 或驳 斥做 准备有 一些 明显 的标志 ,使 得我 们据 此 认为 它 是一个 论证 。但 是 ,论 证标 志词 并
不 是识 别论 证 的绝 对可 靠 的标 志 。在实 际论 证 中 ,有 时 并不 显现 任 何论证 标 志词 ,例 如 ,作者 可 能删 去 论证 标志 词 ,但 这 并不影 响判 断某个 语 段是 否作 为论 证起 作 用 。原 因是 ,我 们根 据对 其语 境 的分析 ,
论侦查工作的媒体监督
媒体监 督 , 是指 报 、 就 刊物 、 广播 、 电视 特别 是 网 络等媒体对 社会热 点 、 民 关 心 的话 题 如 各 种违 法 违 人 纪行为 , 特别是 国家公职 人员 的违 法 、 渎职 和腐败 行为 所进行的揭 露 、 论 或抨 击 。 媒体 本 身没 有 任 何监 督 评
论 侦 查 工 作 的媒 体 监 督
引 华 民 、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 3 ) 0 08
摘 要: 媒体 在 当代社 会 中发 挥 着越 来越 重 要 的作 用, 体 的 舆论 监督 作 用也 已经 触 及 到 司法 领 媒
域。 因此。 怎样 把媒 体的舆 论 监督 作 用应 用到侦 查过 程 中来, 为侦 查活 动服 务 。 进 侦 查活动 的公 开、 促 公
论 监 督上升 到制 度层 面 加 以规定 , 入 了< 内监 督条 列 党 例> 这被视 为 党 内监 督 制度 建设 的 一项重 大突破 。舆 , 论 监 督是 媒体 的重要 功 能之 一, 是 媒体 发 挥正 确 舆 也
理媒体监督 与侦查 部 门 的关 系, 侦 查 部 门来说 具 有 对
各方面工 作及社 会 生活 各方 面情 况 进 行 广 泛 的监 督 。
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从来都是媒体渴望在此有所作 为的兴奋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闻媒体本身也 已 新
经 形成一 个 利益 层 , 在 监 督侦 查 活 动 过 程 中会 给 自 它
媒体应当充当社会的代言人, 代表正义和 良知, 这是政
的待遇。正 所谓“ 能载 舟 , 能覆 舟 ” 因此, 水 亦 。 怎样 处
揭露事实方面的代表作。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媒体的监 督作 用, 党 的十六 大报 告 中 已有 明确 表述 , 在 把发挥 舆
论当前媒体对案件侦查的娱乐性传播
( 四川警 察学院 基础教 学部 。四川 泸州 66 0 ) 40 0
摘
要: 案件侦查传播经历了神秘、权威的古代 传统思维到重视事实、证据的现代理念转型。与前两者均不同
的是.当前媒体呈现出一个新 的特征:热衷传播案件侦查消息 .张扬弱势话语权利.迎合民众放松 自我寻求休闲娱乐 的心理 .改变了案件侦查报道的严肃庄重风格.对案件侦查传播出现了娱乐化倾向。
人们所知道的事情,大部分是通过大众媒介或其他 人获知的第二手或第三手信息。大众媒介是否深刻地影
响和改变人们对案件及其侦查的态度,没有实证资料得 以实证。但是 ,大众传媒为每一个具有代表性或者经典 性的案件侦查设置议题 ,影响人们对政治问题的重视程 度。媒体也许多数时候在告诉人们持什么观点方面并不
关键词 : 严肃庄重 休闲娱乐, 案例释义。冷眼旁观; 心理交流
中图分 类号 : D 3 . 文献标识 码 : A 6 12 文章 编 号:0 8— 382 1 0 10 5 7(00)4—03 4 04—0
一
、
从邓 玉娇案读 解 民意 中的娱乐性
( )邓玉娇案 案情 简介 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论检察权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传媒监督与检察权独立关系之探究
浙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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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大
学
学 报
20 0 6年 第 4期 ( 第 7 总 9期 )
N , ,0 6 V 17 ) o4 2 0 ( o.9
Junl f hj n oghn nvr t o ra o Z e agG n sagU i s y i e i
中 图分 类号 : 90 0 D 2 .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09—10 (0 6 0 10 55 2 0 )4一o0 0 3—0 5
传 媒监 督 是 对 检 察 权 外 部 监 督 制 约 的一 种 重 要形 式 。监 督 是 现 代 政 治 生 活 中 普 遍 存 在 的
学。
唐 炳 洪 : 检察权 的社会监 督 制约 机制 论
向 , 明去 向的作 用[ 指 。传媒 监督 在 现 代 国家政 治生 活和 民主程序 中发挥 着极 其 重要 的作 用 , 其
理论 渊源表 现为 :
值有所侧 重 , 并在 此 基 础上 力 求兼 顾 其 他价 值 目 标 。毋庸 置 疑 , 查 程 序 中的公 民权 利保 护 问 题 侦
社会 现 象 , 为 了寻 求社会 的安 全 、 定 和 发 展 , 是 稳
罪 的期 盼 , 提升 了传 媒 在社 会 监 控 体 系 中 的地 也
位和作 用 , 媒 监督 已 逐 渐 成 为 现代 社 会 “ 利 传 权
对权 力 ” 控 的最 活跃 、 普遍 的一 种 形 式 , 为 监 最 成 防止 司法 腐败 , 障 司法公 正 的强 有 力 的外 部监 保
论 检 察权 的社 会 监 督 制约 机 制
传 媒 监 督 与检 察 权 独 立关 系之探 究
论侦查合作博弈
( 建警 察 学院 侦 查 系, 福 福建 福 州 300 ) 5 0 7
摘 要 : 据 案件 承 办 方 与合 作 各 方之 间的 关 系特 点 可 以 把 侦 查 合 作 博 弈 分 为协 作 型侦 查 博 弈 、 调 型侦 查 博 弈 、 根 协
保证型侦查博弈、 劝说 型侦 查博 弈 。要 实 现 侦 查 博 弈 的 优 化 合 作 必须 创 制科 学 的 侦 查 合 作 博 弈 制 度 . 博 弈 引向 重 将
为 。如果一 方 采取投 机 行为 , 另一 方采 取 ‘ 报还 而 一
一
以 囚徒 A为例 :
如 囚徒 A选择 坦 白 ,囚徒 B有 坦 白和不坦 白的 选择 , 其概率 各 占二 分 之一 , 囚徒 A 的刑期 有 两种结
果 : 和 0年 。假 设 囚徒 A选 择坦 白 , 刑期 为 X。 8年 其 则 X 8 5 %+ x 0 4年 。 囚徒 A选择 不 坦 白 , = x 0 O 5 %= 如 囚 徒 B有坦 白和 不坦 白的选择 , 概率 各 占二分 之一 . 其 囚徒 A 的刑 期有 两 种结 果 :O年 和 1年 。假 设 囚徒 1 A选择 不坦 白 , 刑期 为 Y。则 Y= 0 5 %+ x 0 其 1 x 0 l 5 %= 55年 。显然 X 坦 白) 于 Y 不坦 白) 囚徒 A会选 择 . ( 小 ( ,
侦 查 合作博 弈 是指 参与 方 能够 达成 一 种约 束 力
的协议 , 在 这个 范 围 内选 择有 利 于各 方 的策 略 , 并 然
分别 表示 囚徒 被判 刑 1 、 、0年 ,用 0表 示 免 年 8年 1 于处 罚 。 这个博 弈策 略选 择 中 , 在 博弈双 方 的利益 见
下表: 囚徒得益
论情报协同侦查
论情报协同侦查王彦学【摘要】无论是“回应型”侦查模式还是“主动型”侦查模式,情报协同侦查都极为普遍,如依靠情报发现犯罪线索、划定嫌疑人范围、转化犯罪证据等等,但情报工作与侦查工作毕竟是两个平等而相对独立的领域,两种工作的基本原理不同且不易笼统化约---情报求时效,侦查求真相,两者在共同应对犯罪的旨趣上形成了触点和交集。
从现代社会警察职能分工的视角看,情报协同侦查大致表述了两种工作之间的关系结构。
%Whether it is a "response" or "active" mode, the intelligence collaborating with the investi-gation is very common, such as relying on the intelligence to find out crime clues, designating the limits of suspects, transforming crime evidence and so on. But both the intelligence and investigation are equal but independent with each other,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m are different and uneasy to be generalized - the intelligence requires the timeliness while the investigation requires the truth, both can form into contactor and mixed joint for the response to crime. In modern society,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olice, the intelligence collaborating with the investigation shows rough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se two structures.【期刊名称】《四川警察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00)004【总页数】7页(P21-27)【关键词】主动型侦查;回应型侦查;情报协同【作者】王彦学【作者单位】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大连 11603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8.2任何理论,其构成要素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命题,以及表述概念和命题内部关系的关系式,这是理论的核心部分;二是对核心思想所做的解释,以及在此基础上做出的一些预见,这是理论的辅助部分[1]。
论侦查程序的法治原则
2011年12月湖南警察学院学报Dec.2011第23卷第6期J ou r n al o f Hu na nP ofi ce A c a d e m y V01.23 No.6论侦查程序的法治原则龚德云,喻春梅(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410138)摘要: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侦查活动的技术原则和侦查程序与行为的法治原则,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将侦查活动视为目的理性的活动,理论上和实践中只重视侦查活动的技术性原则的研究与使用,以最大限度地达到侦查的目的。
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经过长期的论争与选择,侦查程序不仅要符合目的理性,更要符合价值理性。
侦查程序与行为的法治化是其价值理性的必然要求,确立侦查程序的法治原则,目的在于从法治的角度确保侦查行为的有效性、正当性、合海『生,它应当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正义与效率等各种价值高度协调的结果。
关键词:侦查程序;侦查行为:法治;原则中图分类号:D6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140(2011)06-0093-05侦查是刑事诉讼重要而特殊的阶段,对于侦查手段,完全在目的理性和工具理性中运行,实现纠问工作的原则,我国长期以来的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式侦查模式,为了达到侦查破案目的,不惜刑讯逼侦查学教材几乎千篇一律的界定为迅速及时、客观供、非法取证,大量侵犯人权,使得封建社会成为人全面、深入细致、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等。
很类社会中司法极为黑暗和冤假错案最多的时代。
因显然,上述原则并非侦查程序的法治原则而只是侦此,在现代法治社会,经过长期的论争和选择,人们查工作的技术性原则,而对侦查程序的法治原则少已经形成这样的共识:法律程序不仅要符合目的理有研究。
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侦查活动通常只被视性,更应当符合价值理性。
具体而言,价值理性就是做一种目的理性的活动而忽视了它的价值理性,认要求人的行动必须符合一定的价值准则,在贝勒斯为侦查活动的目的就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看来,法律程序价值是指不取决于结果而是来自程缉获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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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建 侦 查 与 传 媒 良性 互 动 关 系的 理 论 基 础 构
虽 然 侦查 与传 媒 之 间矛 盾 与 冲 突 时 有 发 生 , 这种 冲 突还 是 有 限 度 的 , 没 有 达 到水 火 不 但 并
容 、 以调和的失控境地。 难 这说 明构建侦查与传媒 良性互动的关系是存在现实可能性的 , 而且从 理论上来讲 , 二者也存在相融 、 统一 的基础。 ( ) 一 侦查与传媒从哲学上看对立中蕴涵着统一。 对 立统 一 规 律 告诉 我 们 : 盾 的 双方 总 是 在 对立 统 一 中无 限发 展 下 去 。而 统 一 的 双方 往 往 矛 在某些情况下会转向对立 , 而对立的双方往往在一定情境下又出现融合统一。 以, 所 尽管侦查 与 传 媒 现 实 中 的对 立 较 为 明显 , 时 甚 至是 尖 锐 的 , 是 双方 的对 立 , 某 些 情 境 下 也会 有 转 化 为 有 但 在 统一 的现实性 , 以, 所 侦查与传媒彼此间融合 统一 以至达到 良性 的互动 的局面也是有理论上 的 可能性 的。而现在要做 的就是尽量营造两者可 以融合 协作 的情境 , 从而为彼此 之间的统一搭建 平 台。
一
由。 首先 , 媒体的 自由广泛报道满足了广大民众获知事件真相的需求 , 也为各种思想观点进行交
流 碰撞 提 供 了一 个 宽 松 的环 境 和 自由 的平 台 , 公众 充 分 公 开 自由的 交换 意 见 和展 开 争 论 , 各种
真知灼见 才能层 出不穷 , 以求充分揭示 出事物的真相 和本质 , 进而为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发展
2 13卷 第8 月 01 第 2 年 4期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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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un lo ih a oie C l g o ra fSc u n P lc ol e e
论侦查与传媒 理性关 系的构建
董 坤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 3 ) 00 8
舆 论 监督 的焦 点 。
而反过来 , 以人为本的侦查观中, 保障人权 又具有 多重性 , 侦查必须排除传媒视角——对犯 罪嫌疑人权利保护强调 的“ 片面的深刻”而转 向犯罪嫌疑人 、 , 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多重权利 保护 的平衡 。正如丹 宁勋 爵所言 ,在公平审讯 和公平解决 问题 的过程中 , “ 除了当事人的利益之
指 引 正确 的方 向 , 进 其 全 面健 康 的 发展 。同 时 , 体 舆论 也 成 为 时刻 监督 国家 机 关 言行 , 达 促 媒 表
民意的重要渠道 。媒体监督促使国家机关在施行政策 , 创制法律 时慎重考虑 民众对其认可的态 度 以及是 否侵犯 了民众的权利 , 以此来保障和实现人 民所享有 的合法权利 , 最终不断体现全社 会“ 以人为本 ” 的发展方向。而作为法律授权 的国家机关——侦查机关 , 由于其具有惩罚犯罪的 专 属 职 能 , 但 享 有 常规 的侦 查 措 施 , 且还 拥 有 能够 限制 或 剥 夺 犯 罪 嫌 疑人 人 身 自由 的强 制 不 而 性侦查措施 以及各种秘密的侦查手段 , 在启动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的过程 中很有可能出现侵犯其 合法权益 的现象 , 在全社会 “ 以人为本” 的大环境下 , 侦查 中人权保障的问题 自然成 了媒体报道 、
一
、
我国侦 查与传媒 关系发展轨迹 的历史性梳理
纵观我 国侦查 与传媒两者 的历史关系 , 侦查与传媒 以往 的联系并不密切。 近年来 , 随着党 中 央提 出了坚持以人为本 的科学发展方 向 ,强调不断满足人们 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 的全 面发 展。在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建设进程 中, 以人为本的价值发展取 向深深扎根其中。 个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新 闻媒体对社会各类事件全面及 时的报道 以及媒体舆论 监督 的 自
内容摘要 : 当前阶段 , 侦查与传媒的关系呈现一种相对紧张的态势, 彼此缺乏理解和有效沟通, 难
以构 筑 起 一 种 互 动协 作 、 和谐 发 展 的 良性 关 系。因 此 , 找二 者 内在 理 念 的 统 一 , 顺和 构建 侦 查 与 传于媒 体 及 时报 道 案 情 , 监督 侦 查 的 合 法 运 行 , 且 还 有 利 于侦 查 借 助 媒 体 加 而
基金项 目:00 2 1重点预研与转化项 目及公安大学博士生科研与创新项 目《 侦查 与传媒理性关系 的构建》 部分研
究 成 果 , 目编 号 :0 o K 0 3 项 2 ls B o 。 收稿 日期 :0 1 0 — 6 2 1- 3 0
作 者 简 介 : 坤 ,1 8 一 ) 男 , 董 (9 2 , 山东 充 州 人 , 国人 民公 安 大 学 20 级 博 士 生 , 究 方 向 : 查 学 、 事 诉 讼 中 08 研 侦 刑
法学。
6
董
坤
论 侦查 与传 媒 理 性 关 系 的构 建
外 , 有 一 种 利益 需 要 考 虑 , 就是 有 关 国家 大事 的公 共 利 益 ”】所 以 , 还 这 【 1 。 同样 是基 于 “ ” 发展 , 人 的
侦查就有可能为了利益价值 的均衡 , 而与传媒在 “ 以人为本 ” 观念的运作上 出现认识上 的偏差 , 进而反过来对传媒 的报道和监督起到制衡作 用( 比如案件侦破 进程 中为了保 护证人 、 害关 系 利 人 而对 案件 采 取保 密措 施 , 制 媒 体 的全 面 具 体 报道 ) 抵 。 最终 , “ 在 以人 为本 ” 学 发 展 观 的指 导 下 , 媒 与 侦查 在 监 督 、 响 的作 用 与 反 作 用互 动 中 科 传 影 不断发展变换 。然而如何消除分歧 , 理顺关 系 , 从而构建侦查 与传媒两者 良性 的互动关 系 , 两 使
速 破 案 进 程 , 终 实现 二 者 的 并行 不 悖 , 最 良性 运 转 。
关键 词 : 侦查; 传媒; 理性关 系; 构建
中图 分 类 号 : 6 11 D 3 .9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 编号 :6 4 5 1 (0 1 0 一 0 6 0 1 7 - 6 2 2 1 4 O o — 6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