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X办发…201X‟3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X政办发…201X‟60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X]44号)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我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具体措施—1—(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事前、事中、事后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和《X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安徽省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
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在1个月内进行动态调整。
编制和公开工作应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规范事中公示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或国务院部门颁发并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可采取佩戴执法证件方式,公示执法身份。
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2019年7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试点任务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试点地方、部门及试点任务表》附后)。
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国务院部门试点的,由其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试点的,该政府部门为试点单位。
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试点。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试点单位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6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旗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中推行“三项制度”。
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改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需公开以下内容: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经旗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旗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程序、流程、服务指南及监管方式。
编制各类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基本程序、办理时限等。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方式。
在行政机关办公地点、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上公布查询及投诉举报方式。
5.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
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它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
根据《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四个清单。
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4.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在执法时要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工作人员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要公示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5.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并及时与上级政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
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X〕14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X 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X 政办发〔X〕33 号)精神,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X 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X 则1. 坚持依法规范。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2. 坚持执法为民。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3. 坚持务实高效。
聚焦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4. 坚持改革创新。
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5.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21号)和《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浔政办发〔2019〕15号)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称“三项制度”),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推进“三项制度”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强化事前公开。
2019年6月底前,统筹推进本系统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
2019年6月底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9月起,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时执行“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落实执法公示责任。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
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2.强化事前公开。
省司法厅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
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应当经合法性审核后,按“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要求,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3.规范事中公示。
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9•【文号】国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1.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月19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试点任务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试点地方、部门及试点任务表》附后)。
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国务院部门试点的,由其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试点的,该政府部门为试点单位。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安徽省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
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在1个月内进行动态调整。
编制和公开工作应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规范事中公示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或国务院部门颁发并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可采取佩戴执法证件方式,公示执法身份。
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2019年7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doc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1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是我局履行能源监督管理职能、管理能源行业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方式。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机关和各派出机构要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5(七)完善文字记录。
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的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指引,规范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八)规范音像记录。
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并妥善保管。
(九)严格记录归档。
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发挥记录作用。
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机关和各派出机构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
这是一个关键时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这些制度可以增强执法不断完善的动力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
一、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执行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及时进行公示,公开相关信息和执法结果,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和规范。
执法公示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决定公告当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公告。
公告应当在行政执法机关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上刊登,并在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相应的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刊登。
公告内容应当明确执法事实、证据、依据、裁量结果等内容,且不得含有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利的信息。
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自行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执法合法、合理、公正性的评价等内容。
评估结果应当在执法机关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执法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公开行政执法的事项和途径,并指导其如何行使该项权利。
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决定时,有权在行政执法机关指导下申请公开本次行政处罚的执法全过程和结果。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行为,也应当在相应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三)执法信用信息公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违法行为或非法经营行为的当事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公示。
执法机关应当在自身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行政处罚公示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根据执法程序和规范要求,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公平执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全面介绍这些制度的意义、内容和指导意义。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使执法活动更加透明公开。
公示执法过程、结果以及相关事项,既能满足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和知情权的需求,又能真实反映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正公平执法的原则,增加了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
公示制度还有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机关在公示执行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的执法,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示制度将促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行使执法权力,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乱象的发生。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内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包括了执法活动启动前、执法活动进行中以及执法活动结束后的相关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法机关的基本介绍和办案承办人员的情况;2. 执法活动的目的、依据和范围;3. 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搜集、调查、听证等环节;4. 执法决定的依据、依法作出的理由和相关证据;5. 执法决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的公示。
通过对执法全过程的公示,公众可以了解执法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能提供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建议。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意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记录执法活动的始末,记录相关人员的行为和执法情况。
这些记录不仅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也为公众评价执法机关的执行能力和公信力提供了参考。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维护执法公正和加强执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全过程记录可以准确记录执法人员的行为和处理过程,可以追踪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便于查证和纠错。
记录制度也可以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严格要求他们依法行事,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内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执法活动的主要环节和时间、地点;2. 执法人员的身份、执法证件以及执法行为;3. 执法活动的相关资料、证据和调查过程;4. 执法决定的形成过程和依据;5. 执法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某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某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X〕14号)和《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X政法字〔201X〕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确保及时推进各项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X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X 发〔2016〕44号)和《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 5-2020年)〉的实施方案》(长发〔201X〕9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把X打造成为X 重要增长极、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确定示范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行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推行三项制度。
X县政府、襄垣县政府为推进三项制度县级政府示范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推进三项制度市直部门示范单位。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20号),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执法主体、依据和程序等信息,事中公示执法证件、事由和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公开执法机关、对象和决定等信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行政执法整个过程中,要形成行政执法文书(含电子数据)等文字记录和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由其法制工作机构对拟作出的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第六条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处室负责实施,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配合。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实施,相关处室按要求提供材料。
第二章行政执法公示第七条浙江政务服务网为行政执法公示统一平台。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相关职能处室应当按要求做好执法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八条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服务指南、流程图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应当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九条规范行政执法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
第十条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
推进展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推进展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省、XX市法治政府建立施行纲要〔2023-2023年〕,持续推进展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按照依法标准、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兼顾的原那么,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推进方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编制XX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全社会公示,实行动态化管理,取消非行政答应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效劳,无法律法规根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存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2.推行证照合一,多证合一,社保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4.推进政府事权标准化建立,一类事项原那么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那么上有一个部门负责。
5.加强事前公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6.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效劳站建立,实现村居法律参谋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进步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标准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天。
8.重要的行政标准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
实行行政标准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标准性文件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开展要求的行政标准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政府权力合法合理行使的必要手段。
本文旨在探讨有关实施方案,旨在为全面深化相关制度的落实提供参考。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对即将行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涉及的主体、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执法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依据。
2. 执法涉及的主体、执法内容、时间、地点、行为和处罚决定等情况。
3.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编号和具体内容。
实施方案:1. 建立执法公示平台。
成立由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组成的执法公示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互联互通网络,方便信息共享和公示。
2. 完善执法公示制度。
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公开的方式、环节和时限,规范公示内容并依法保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信息。
3. 提高公示信息的透明度。
加强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公示的效果评估,提高公示信息的透明度和开放程度,并加强对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和回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和公民合法权益。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科学、系统、全面地记录,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合法性和权益的有效保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的评估。
2. 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证据的情况、执法内容和执法结果的全面记录。
3. 执行执法决定的核查、执行结果的跟踪监督和处理情况的记录。
实施方案:1. 建立执法记录系统。
建立多媒体执法记录系统,并将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查询等环节加密保护,并与司法机关、其他政府部门等信息共享机制对接,确保数据安全、流程透明。
2. 加强面向社会执法记录公开。
根据相关执法法规要求,针对重大公共事件和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公布执法记录,尤其是重要的执法依据和证据,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修正错误。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扎实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现我局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局法规科负责制定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政府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亮明身份,严格履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行政处罚公示制度(1)局法规科牵头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裁量标准、执法程序、承办机构、投诉举报方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查询和监督。
(2)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主动亮明执法人员身份。
严格执行关于法律文书送达的相关规定,采用合理、便捷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做好相关告知、解释和说明工作。
(3)按要求将已办结案件的立案时间、处罚机关、主要案由、办理结果和执行情况等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行政检查公示制度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内容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将各部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梳理,按照执法机构的类别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
建立执法人员随机筛选制度,在开展执法活动之前,随机确定执法人员,随机选择执法对象。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局法规科牵头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
三项制度应急预案
一、背景与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要求,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三项制度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确保三项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三项制度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报送。
2.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包括:(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职责分工;(2)收集、分析、上报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信息;(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调配等工作。
3. 各部门、单位职责(1)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法制部门: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3)宣传部门:负责宣传三项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三项制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各部门、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迅速查明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救助和处置工作;(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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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办 : 全 面推 行执 法 公 示制 度 、执 法全 过程 记 录制 度
1月 3日 ,国 务 院办 公 厅 印发 《关 于 全 面推 行行 政 执 法 公 示制 度 执 法 全 过 程 记 录 制度 重大 执 法 决 定 法制 审 核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就 全 面 推 行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执 法 全 过程 记 录 制 度 、重 大 执 法 决 定法 制 审 核 制度 这 “三 项 制 度 ”提 出明确 要 求 、《意见 》强调 ,要 通过 文字 、音像 等记 录 形式 .对 行政 执 法 的 全 部 过 程 进行 记 录 ,并 全面 系 统 归 档 保存 .做到 执 法全 过程 留痕 和 可回 溯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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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 平 对 推 动 京 津冀 协 同发 展 提 出 了 6个 方面 的 要求 。 第 一 .紧 紧抓 住 “牛 鼻子 ”不放 松 ,积极 稳 妥有 序疏 解 北京 非首 都 功能 。第 二 .保 持 历史 耐 心 和 战略 定 力 ,高 质量 高标 准推 动 雄 安 新 区规 划 建 设 耍把 设 计成 果 充 分吸 收 体 现到 控 制性 详 细 规划 中 ,保 持 规划 的严 肃性 和 约束 性 ,用 法 律法 规 确保 一张 蓝 图千 到 底 。第三 ,以北 京 市级 机 关 搬迁 为 契 机 ,高 质量 推 动北 京 城市 副 中 心规 划 建 设 第 四 .向改 茧创 新 要动 力 .发 挥 引领高 质 量发 展 的重 要动 力 源作 用 。第五 ,坚持 绿水 青 山就 是 金山 银 山的理 念 . 强化 生 态环 境 联 建联 防 联 冶 第六 ,坚持 以 人 民为 中 心 ,促进 基 本公其 服 务共 建共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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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1日。国家统 计局 局长 宁吉 存 国务 院新 闻办 公 室举行的 2018年国 民经济 运行 隋况发布会上介绍 ,2018年 全 年国内生产总 值 .900309亿元 ,比上年增 长 66%,经济运 行 保 持存合 理 区间 ,实现 了 65%左 右的预期 发展 目标 2018 年 ,j 大攻 坚战开 局 良好 ,供给侧结 构性 改革深入 推进 .改 革 开 放 力 度 加 大 ,人 民 生 活 持 续 改 善 .总 体 稳 、稳 中 有 进 态 势 持续显现 ,朝着实现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目标继续迈 进
习近 平 强 调 .过 去 的 5年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总 体 上 处 于 谋 思 路 、打 基 础 、寻 突 破 的 阶 段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期 进 入到 滚 石 上 山 、爬 坡 过 坎 、攻 坚 克 难 的 关 键 阶 段 ,需 要 下 更大 气 力 推 进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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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 在京津 冀三省市考察 并主持召开 京津 冀 协 同发 展座 谈会 :推动 京津 冀 协 同发展取 得新 的更大进展
1月 16曰至 18日 ,中 其 中央 总 书记 、国家 主 席 、中 央军 委 主 席 习近 平 分 别 在河 北雄 安 新 区 、天津 、北 京考 察 在 北 京市 委 办 公楼 主 楼 会 议 室 ,习近 平 主持 召 开京 津 冀 协 同发 展 座 谈会 并 发 表 重 耍 讲 话 他 强 调 ,要 从 全 局 的 高度 和 更 长远 的 考 虑 来 认 识 和 做 好 京 津 冀 协 同发 展 工 作 ,增 强 协 同 发 展 的 自觉 性 、主 动 性 、创 造性 .保持 历 史 耐心 和 战略 定 力 ,稳 扎 稳 打 ,勇 于担 当 ,敢 于 创 新 ,善 作 善 成 .下 更 大 气 力 推 动 京津 冀协 同发 展 取 得 新 的 更 大进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