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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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委直属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泛博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学校团委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生群体,增进学生福利,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科学、务实。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 反映和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3. 加强与学校、学院、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4.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5. 积极参预学校团委的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团委的决策和部署。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外联部长等组成,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担任,协助主席团处理各项事务,代行主席职责。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负责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由全体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面试和考核后确定。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在任期内表现突出者可继续任职。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自行推荐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学生事务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程序如下:1. 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全体学生自愿报名,推荐自己或者其他适合的候选人;2. 候选人的宣传和答辩:候选人向全体学生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和承诺,并回答学生的提问;3. 选举投票:全体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一位主席。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团总支组织指导、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团的基本路线,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能力,积极参预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和匡助。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自治、公正公平、服务全体。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组织和学校报告工作。

第七条部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并向学生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会员是全体学生,每位学生都有参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预学生会活动和决策的权利,有参选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有维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的义务,有积极参预学生会活动的义务。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每学年组织开展一系列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艺演出、志愿服务、体育竞赛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活动由主席团和各部门共同策划和组织,班级学生会积极配合和参预。

第十四条学生会活动应注重学生的实际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学生会活动应注重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学生参预,形成良好的学生自治氛围。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管理由主席团负责,包括会议组织、工作分配、决策执行等。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完稿)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完稿)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成员 (3)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第四章工作制度 (9)第五章考核制度 (14)第六章附则 (17)附件考评细则 (18)第一条本会的全称是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全系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学院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学校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系团总支学生会为中心,积极开展工作。

以服务于学校建设,服务于广大学生为宗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参加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第一款广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教育,推动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地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第二款提倡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文明懂礼貌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学风,积极推进我系大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我国汽车事业的优秀接班人;第三款本会配合学校的教学和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学生走向成才之路;第四款本会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积极加强校内民主建设,调动学生参与校内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从而发挥好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五款扩大信息渠道,增进与兄弟院系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加强本系与社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凡取得学校学籍的在学院的专科学生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内部资料)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内部资料)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队的内部管理、提升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职能一、主席团: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决定各部部长的任免事项;负责学生会的全面统筹工作;传达党总支及院学生会的相关精神指示,据此制定学生会的工作制度与工作计划,并指导监督工作制度与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协助各部门工作;紧密团结各部,抓好学生会内部队伍建设;定期向系党总支汇报工作;与团总支保持沟通联系,明确其工作指导方针;加强与各系学生会的交流。

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及时向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保持与团委的密切联系,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副主席(副书记):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各分管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给予帮助。

完成主席交付的任务。

二、办公室: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及保管,对上级指示做到上传下达,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配合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同时,协助主席团处理各部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基层学生会之间的沟通。

1.妥善处理好各种对主席团与各部门的反馈意见;2.建立和管理文字图片的档案;3.学生会公共财务的管理;4.协调各部门工作;5.记录系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的成员考核汇总;6.负责各类的会议记录和记录整理;7.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态,维护全系学生的正当权益。

8.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三、组织部:根据办公室统计数据信息对团学干(事)部进行考核;负责团费收缴,团籍注册,团总支年终统计;拟订通报表扬、各种团组织的批复,草拟系团总支工作计划、小结;指导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开展团员年度评议工作等。

四、宣传部:以更快、更新、更真实为工作理念,搞好对内宣传,对外报道工作,积极为系刊和系网站,宣传系内生活和各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学生会的品牌活动,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标题: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是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法规,规范了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制定章程有利于明确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任务和工作方式,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一、章程的制定目的1.1 确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制定旨在明确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指导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目标。

1.2 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有利于提高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效率和工作效果。

1.3 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健康发展章程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运作机制,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健康发展,提升团总支学生会在学校内外的影响力和声誉。

二、章程的主要内容2.1 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章程明确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为同学们服务、为同学们发声,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2.2 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章程规定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团员组成,设立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2.3 团总支学生会的运作机制章程规定团总支学生会的运作机制包括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等内容,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三、章程的修订和执行3.1 修订章程的程序和要求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要求,包括修订提案的提交、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等,保证章程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3.2 章程的执行和监督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章程的宣传、培训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确保章程的有效执行。

3.3 章程的宣传和普及章程规定了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宣传和普及方式,包括定期组织章程学习和交流活动、制作章程宣传资料等,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章程意识和执行力。

四、章程的意义和作用4.1 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行为章程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行为,约束团总支学生会的权力行使,防止浮现滥用职权和违规行为。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校团委指导、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团总支联系学生、服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1. 组织开展学生自治活动,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2. 组织开展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3. 代表学生的利益和诉求,积极参预学校决策,维护学生的权益;4. 支持学校团委的工作,配合学校团委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学生会,构成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和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的利益和诉求。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竞争。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的成员由班级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

第十四条班级学生会的成员任期为一学期,可以连任一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团总支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以服务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生自治、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依法管理、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办事机构和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类会议,决定重大事项。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

第七条部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按照工作需要设立。

各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办事机构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构,按照工作需要设立。

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落实,配合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工作小组是团总支学生会的临时工作组织,按照工作需要设立。

工作小组负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会员分为团员代表、普通会员和特殊会员。

第十一条团员代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核心成员,由各班团支部选出代表组成。

团员代表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选举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三条特殊会员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被团总支学生会授予特殊身份的学生,享有特殊权益和义务。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四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团总支推荐,经团总支批准任命。

第十五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学生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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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团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团总支委员会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发挥同学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团总支的凝结力和影响力。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勤奋、创新。

坚持以同学们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参预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服务和匡助。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公正公开、服务至上。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权力来源于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职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是学生会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研究部、社会实践部、公益事务部等,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持。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条主席团的职责是:召开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学生会向学校和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建议、组织各项活动等。

第十一条常务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活动、宣传工作、外联合作、文化建设、体育竞赛等。

第十二条专职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工作,如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公益事务等。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决议和决定、选举主席团成员、监督学生会的工作等。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四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常务部门和专职部门的成员由主席团提名,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年。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学院选举产生,每一个学院的代表人数根据学院规模和人数确定,任期为一年。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会员资格、权益与义务、活动开展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

一、组织架构:1.1 主席团: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文件记录。

1.2 部门设置: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推动学生会的发展。

1.3 会议制度: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两种形式,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决策日常事务;全体会议由全体会员参加,负责重要决策和活动安排。

二、会员资格:2.1 会员范围:团总支学生会会员包括全体学生,无论性别、年级和专业,只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身份即可申请加入。

2.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选举等权益,有权利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2.3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为学生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权益与义务:3.1 权益保障:团总支学生会应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在学校内的学习和生活权益,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3.2 义务履行:团总支学生会要求会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利益和形象。

3.3 互动交流:团总支学生会鼓励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组织各类活动和培训,提供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团结和友谊。

四、活动开展:4.1 活动策划:团总支学生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等,满足会员的多样化需求。

4.2 活动宣传:团总支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活动信息,包括校内宣传、社交媒体推广等,确保会员及时了解活动详情。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直属的学生组织,是学校团总支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全体学生服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化艺术活动、学术科技活动、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团结和凝结力。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服务学生、联系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部长、副部长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是主席团的重要成员,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部门部长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部长是部门部长的助手,协助部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条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专门机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团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部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团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团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常务副主席的职责是: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代理主席团主席的职责。

第十六条部门部长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召开部门会议,催促部门成员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副部长的职责是:协助部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代理部门部长的职责。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纪律,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治组织中的团总支组成,是校园内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团中央、学校和学院的决策,组织开展各项学生工作,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决策,服务学生,促进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职务。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第八条副主席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分管学生会的各个部门。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部门的工作,协助副主席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由团总支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两次。

第十三条选举程序:提名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投票选举,发布选举结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及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十五条常务副主席的职责包括: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代理主席职责,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副主席的职责包括: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分管学生会的各个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包括:负责具体部门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八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味议。

第十九条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主要讨论学生会的重要事务,并作出相应决策。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和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透明。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全面发展。

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主席团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项。

第九条常务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团工作,代理主席团主席职务。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由学生代表大会自行决定。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项,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第十六条常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团工作,代理主席团主席职务,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和外联事务。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学校团总支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团总支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学生组织,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学校相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奉献、进步,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服务泛博学生。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团总支的决议、计划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学生活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社会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党的领导下,团的工作自主开展,民主决策,依法管理,公开透明,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团成员推荐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委员会主任组成,主席团主席兼任常务委员会主任。

第八条部门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开展各项工作,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部门委员会主任由主席团成员推荐产生。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每学年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召开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学生代表大会,组织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代表团总支学生会与学校和社会各界进行联系和交流。

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部门委员会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组织和实施各项活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十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代表学生表达意见和诉求。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统一组织管理、全体团支部和团支部成员参与的学生自治性组织。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服务学校发展。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积极组织和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推动学风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团支部。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实行民主管理、法制管理,遵循学生自治、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原则。

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要坚持团结协作、实事求是、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组成。

第八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学生会工作。

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各部门,包括文化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等,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十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团支部,每个团支部由少先队员和团员组成,负责动员和组织团员参与学生会工作。

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监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学生会的工作,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团支部书记和团员代表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团支部书记和团员代表的任期为半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安排。

第十七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按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第十九条团总支学生会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第二十条团总支学生会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全体学生汇报工作情况。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学生权益。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是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依据,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以及运作方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构架、职责分工、会议制度、活动开展和经费管理。

一、组织构架:1.1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1.2 部门和委员会:设立行政部、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等,每一个部门负责特定的工作内容。

1.3 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味员组成,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审批重要事项。

二、职责分工:2.1 主席团职责: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管理。

2.2 部门和委员会职责:行政部负责学生会的行政事务,宣传部负责宣传推广活动,组织部负责组织各类活动,文化部负责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

2.3 学生代表大会职责: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审批学生会章程修订、重要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等。

三、会议制度:3.1 定期会议: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例会,各部门每月召开例会,定期总结工作并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3.2 暂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讨论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决策。

3.3 学生代表大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审批重要事项,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四、活动开展:4.1 主题活动:学生会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如迎新晚会、文化节、志愿者活动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4.2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4.3 学术交流:举办学术讲座、学科竞赛等,促进学术交流和学习。

五、经费管理:5.1 经费来源:学生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会会费、赞助和校内外活动筹款。

5.2 经费使用:经费用于学生会各项活动和日常运作,需经过主席团讨论决策,并做好财务记录和报账。

5.3 资金监督: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总结:团总支学生会章程规范了学生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活动开展和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是学生会组织的基本规范和操作指南,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活动安排等方面的运作。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1.1 学生会的设立:学生会的设立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经过选举产生。

1.2 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学生会应设立主席团、部门、分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的职责和权力。

1.3 学生会的会议制度: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味议、主席团会议、部门会议等,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二、权责分工2.1 主席团的职责: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决策事务、协调各部门等。

2.2 部门的职责:各部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如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工作,文艺部门负责文艺活动等。

2.3 干事的职责:干事是学生会的基层工作者,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如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

三、活动安排3.1 活动的策划:学生会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制定合理的活动策划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等。

3.2 活动的组织:学生会应组织干事和会员参预活动的组织工作,包括人员调配、物资准备等。

3.3 活动的评估与总结:学生会应对每次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四、权益保障4.1 会员权益:学生会应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如言论自由、参预决策等。

4.2 财务管理: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理使用。

4.3 权力监督:学生会应建立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总结:团总支学生会章程是学生会组织的基本规范,通过明确组织结构、权责分工、活动安排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为学生会的运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学生会成员应遵守章程规定,共同努力,为学校和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团员中选举产生的代表团内团员利益、组织和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团支部的助手和参谋。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团结、教育、服务、管理。

具体包括:团结全体团员,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组织和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满足团员的需求;协助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和办公室。

第五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常务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指定,协助主席工作,并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团部、志愿者部、外联部、生活部等。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职务和岗位。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主席由全体团员进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主席的选举程序和方式由学生会自行制定,并报团支部审核和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主席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应当履行职责,发挥带头作用,全力推动学生会的工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部门有权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制定和实施各类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十七条学生会全体团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团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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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成员 (3)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4)第四章工作制度 (9)第五章考核制度 (14)第六章附则 (17)附件考评细则 (18)第一条本会的全称是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全系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学院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学校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系团总支学生会为中心,积极开展工作。

以服务于学校建设,服务于广大学生为宗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参加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第一款广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教育,推动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地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第二款提倡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文明懂礼貌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学风,积极推进我系大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我国汽车事业的优秀接班人;第三款本会配合学校的教学和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学生走向成才之路;第四款本会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积极加强校内民主建设,调动学生参与校内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从而发挥好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五款扩大信息渠道,增进与兄弟院系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加强本系与社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凡取得学校学籍的在学院的专科学生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第一款成员在会内均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休学、留校查看或受到其他处分者除外);第二款享有对本会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第三款有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第四款有要求本会提供信息、联络方式、权益保障细则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的义务:第一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第二款严格遵守《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和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和利益;第三款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本会的组织和领导;第四款在公共场合注意自觉维护学校和团总支学生会的形象,坚决抵制有损其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成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团总支学生会的声誉和利益。

未经团总支学生会同意,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假借团总支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活动,尤其是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成员招聘细则详见第十九条《招新制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第十二条团总支书记职责:第一款主持系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团代会学代会,结合系的具体情况,代表团总支学生会向系党组织汇报工作,传达系党委、校团委的指示、决议、通知;第二款做好每学年工作计划、工作汇报,进行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改选,并对下届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第三款搞好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第四款负责对主席团及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半年度考核,组织年度团总支学生会各类先进的评比及表彰;第五款加强同其他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及其他行政部门的横向联系;第六款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七款负责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定期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政治学习活动;第八款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为党输送优秀青年;第九款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面向全体同学为主要方向(要做到服务同学、满足同学的基本要求)、以实地调研为主要方式,通过调研的形式来联系学生与团总支学生会;第十款从学生中间获得第一手资料,经过理论研究形成完整的稿件供各部门参考第十一款为本会其他部门提供提供必要的理论资料,并加强与兄弟学院理论研究部的联系,交流研究经验;第十二款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文件整理与传承工作,为学院保存文件资料以供日后使用;第十三款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总支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负责,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设团总支书记一名,副书记一至二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二名。

第十四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新的职能部门,可以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十五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其主要职能如下:第一款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第二款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第三款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第四款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与团总支书记处配合完成本会各类文件、档案整理存档工作;第五款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各类会议,确立议程,做好记录与考勤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纪要;第六款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第七款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人员值班的安排,负责办公室设施的整理和维护工作等;第八款负责团总支学生会财务、公章管理领取和发放工作用品,即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第九款负责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开学计划及期末总结;第十款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本会的有关重大活动。

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督促检查本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第十一款结合团总支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进行决策;第十二款协助团总支书记处干部及部门日常工作考核,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第十三款及时发现、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并及时向系负责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加强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顺利且有效的开展;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下属各部是本会执行机构。

本会下设办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外联部、文艺部,共计七个部。

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三人;统一执行竞聘上岗,学生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任命产生。

各部设委员若干人,干事若干人,参与学生会日常工作。

实行部长负责制,委员为本会正式成员,干事为考察性成员,考察合格后经选举委员会同意转为委员。

第十七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的主要职能如下:(一)组织部工作职责:组织部是联系团总支与团支部的纽带,负责团内各组织事务,做好团员的思想工作,及院里各项活动的准备、组织工作。

同时,组织部作为共青团的组织,是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重要职能部门。

此外,更加重要的是组织部将负责系制度化建设和完善团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监督实施情况,班级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

其职能细则如下:第一款根据团委的文件,加强学院各班每学期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按时收缴,足额上缴团费;第二款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和团籍注册工作足额发放团员证,加强发展团员,接转组织关系、团员超龄离团等工作,规范其运行程序;第三款对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级干部、干事的考核,制定干部考核制度标准,并依据考核数据评估各部门干部、干事的业绩,作为评优选干和人事安排调动的标准;第四款负责组织同学参加团课、团校培训;第五款负责“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以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第六款负责每月团组织生活的开展,监督检查各支部开展情况;第七款负责检查各支部“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第八款负责做好团员民主评议、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的评比;第九款制定规范每年的团总支学生会招聘新干事与干部换届制度,并组织实施。

宣传部是团总支学生会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过各种各样的的形式,如宣传板、海报等,宣传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特色活动。

宣传部也是团总支学生会整体形象的设计者,着重于为团总支学生会良好形象的树立提出可行的细致且系统的设想,并对团总支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活动从有效宣传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其职能细则如下第一款围绕团的中心工作,开展全院范围的宣传动员工作;第二款定期更换宣传栏和黑板报,保证版面内容丰富形象,主题鲜明,反映校园生活;第三款定期展开各支部宣传委员会议,督促检查各支部宣传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第四款配合院团总支学生会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学院内外形式和工作需要进行宣传;第五款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我系的工作,公布系内最新动向;第六款网络新闻传播:以中心网页为主体,做好学校及本系各项动态及改革发展情况的网络传播,并参与管理学院网页的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第七款新闻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牵头组织学院广播评论员工作,根据外界的信息及师生员工的动态,积极引导校园舆论;第八款对外新闻发布:与外界各大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做好学院的对外新闻宣传及外界媒体来校的新闻采访管理工作;第九款视频新闻拍摄:负责学院重要活动的录像拍摄并制作视频新闻。

(三)生活部工作职责:生活部是一个立足于为同学服务,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的职能部门。

生活部协调学习与生活之间的关系,努力为同学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其职能细则如下:第一款及时了解并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第二款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主动关心同学的身体健康、照顾体弱多病的同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第三款积极配合管理员的工作,协调同学间的矛盾,加强宿舍的文化建设;第四款组织本系学生对学生宿舍和系管教室进行卫生、纪律检查,并做好记录评比工作;第五款要负责准备系里或学院里开展的“宿舍文化节”活动。

体育部是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

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开展大量的形式活泼内容多样、意义深远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该部门职能细则如下:第一款积极组织同学参加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如踢毽子、跳绳比赛等);第二款组织学生举行形式多样的体育比赛(如篮球赛等),培养同学们的业余爱好,增强体质;第三款成立并管理我院篮球、足球队,并组织各队队员参加集训,与外系、外学院球队开展友谊赛;第四款负责我院学生早操出勤状况、及时作好记录、评比工作;第五款加强对体育活动的宣传与研究,争取提高体育活动质量。

(五)外联部工作职责:外联部开展各项外联工作,为学院工作联系经费,外联部是一个培养交际、公关、组织、项目策划管理、产品营销等能力的部门,是一个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部门。

外联部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及公共关系,为其它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和及时的配合。

外联部将会尽可能发挥本部作用,与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争取在用武之时可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会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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