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看翻译的可能性
戴维森诠释理论与翻译不确定性
戴维森的诠释理论与翻译的不确定性摘要在语言哲学家戴维森诠释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彻底诠释、诠释不确定性等观点的分析,本文主要从戴维森诠释理论的主体特性观,即思想和信念之合理性、从诠释者出发理解被诠释者、语言思维一体性及他人及客观世界对主体特性的影响几个方面阐述了翻译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彻底诠释诠释不确定性主体性翻译的不确定性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一引言自奎因提出“翻译不确定性”(the 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论题以来,翻译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问题一直是中外学者争论的热点。
中国学者冯友兰曾以“道”、“太极”、“仁”等名词概念如何不容易翻译成西洋文字,译者只能以音译了之等具体事例来说明。
有学者从中国古典诗歌翻译的不可译性来解释。
诗人绿原就曾说:“每首诗所依附的语言本身都有其独特的美感,是不可由另一种语言简单传递的。
”钱冠连教授认为,两种语言原则上是不可移译的,根本原因就是两种语言的不可共量性(钱冠连,2005:214)。
西方学者戴维森、刘易斯、普特南先后从“彻底诠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的层面上给予论证。
刘易斯提出了六个限制彻底诠释的原则,即善意原则、合理原则、真实原则、生成原则、显示原则、三角形原则;普特南提出了一个方法论的建议,使真理、翻译、和诠释这三个概念相互关联(孙冠臣,2006)。
本文拟从著名哲学家戴维森的诠释理论着手,论述翻译的不确定性。
二奎因翻译不确定性及戴维森诠释理论简介奎因在《词与物》(1960)这部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编纂将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的方法有多种。
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一致,然而它们之间却各不相容。
在相当多的场合下,这些手册提供的对另一种语言的译本却各不相同,即使是对这种语言的一个句子的翻译亦是如此。
这些翻译差距之大可以说连最松散意义上的等值也说不上。
”为了搞清楚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纯经验的方式证明从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的问题,那就必须研究彻底翻译(radical translation)的情况,即“迄今为止从没有接触过的人们之间语言的翻译”(施太格缪,2000)。
【语言哲学】戴维森的语言哲学
唐纳德·赫伯特·戴维森(Donald herbert davidson,1917—)是当代美国最重要最活跃的哲学家之一,语言哲学中“实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他于1917年3月6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
1939年在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49年获哲学博士学位。
他先后在昆斯学院,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洛克菲勒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
1970年他曾在牛津大学主持洛克讲座。
戴维森(davidson)被公认为20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他的名字经常出现在讨论当代哲学的著作中。
他作为蒯因的高足,主要研究领域还是语言哲学和心智哲学,但他的学术视野远远超出了以蒯因为代表的分析哲学,为分析哲学近20年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他的论域涉及意义问题,真理问题,指称问题,逻辑问题,不确定性问题,概念相对性问题,怀疑论问题以及隐喻问题等等分析哲学中的经典话题。
他对语言哲学的重要贡献在于,他通过把关于语言的问题与关于知识,心智,行动和逻辑的问题交织在一起而给语言哲学注入新的生命,他的语言哲学是与知识,心智,行动和逻辑相结合的,促进了语言哲学的认识论转向。
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近代哲学的主题是认识论,到了现代,发生了语言哲学的转向,这应看作是第一个否定,现在又出现了语言哲学的认识论转向,这应是第二次否定。
这证明了列宁的观点,他认为整个哲学史就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戴维森的一些独创性的观点在英美哲学界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这些观点涉及各种话题,诸如真理与意义的关系,语言与实践的关系,关于研究形而上学的真理方法,等等。
他的哲学思想的特点是不同论域的理论一以贯之,相互关联,而不是彼此分离,相互矛盾。
他的哲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由于戴维森研究论题的广泛性,使得当今英美哲学家对几乎所有问题的讨论都必须面临戴维森哲学。
不仅如此,戴维森哲学的意义甚至不仅限于分析哲学的范围,他所讨论的问题体现了哲学发展的新趋势,美国当代哲学家罗蒂把戴维森哲学看作是当代分析哲学中整体论派与实用主义派的最高发展。
浅析彻底解释证据的诸要素
浅析彻底解释证据的诸要素作者:李震来源:《管理观察》2009年第35期摘要:戴维森的彻底解释是否可能的问题其实就是他所描述的证据与好意原则的结合是否足以用来给出意义的问题。
而对于证据,戴维森所给予的条件是否足以使得它本身得以成立成为彻底解释的决定性环节之一。
戴维森对证据提出非语义学性的这一基本要求。
并由此引出证据的基本因素:解释者所认为的说话者的信念与明显事实。
而这两个基本因素由于其相互依赖性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恶循环与无限倒退。
关键词:证据非语义学性的明显事实信念决策论证据是彻底解释的起点,因为正是为了寻求对意义理论的经验确证,戴维森才提出了“彻底解释”概念,而证据构成了确证的基础。
对于证据,戴维森的第一要求是它是“非语义学性的”1。
这意味着证据不能够使用意义、信念、愿望等语义学概念来描述,但是,戴维森又认为“只有另外一个信念才能充当持有一个信念的理由”2,意义与信念的又是相互依赖的,这就决定了为了给出意义和归属信念,我们在证据中不得不采用某种信念。
这种信念,戴维森认为是解释者认为说话者的句子为真。
而为了保证这一信念,我们需要明显事实。
戴维森主张信念与明显事实的相互交织才能够给出句子的意义,同时,正确归属说话者的信念。
信念与意义的相互依赖决定了对于它们各自的归属不能够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开始,而彻底解释正是为了归属说话者的信念以及他所说的句子的意义,那么,要打破这个僵局,只能够求助于不同于这两者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就是证据,它不仅决定了彻底解释是否可以开始,而且,当我们给出句子的意义和归属说话者的信念以后也即解释完成之时,它又是确证标准。
因此,对它的要求是否适当从彻底解释内部决定了自身是否能够成功。
在彻底解释中,戴维森给予证据的形式限制条件是它是用“被非语义性的词项来描述”的,同时它必须支持的是一个“可以详细说明的语义性”的理论。
3通过把这个理论描述为“可以详细说明的语义性”的理论,戴维森是想说这个理论的最终目的是给出句子的意义。
隐喻的多重用法_哈利斯
隐喻的多重用法[美]哈利斯(K arsten H arries) 汪堂家 译内容提要 围绕隐喻这一修辞学、哲学和诗学的共同主题,哈利斯考察了隐喻在不同语境中起作用的过程,探讨诗歌隐喻为什么不仅抵制翻译,而且抵制释义的原因,分析隐喻在哲学文本和诗歌文本中发挥作用的不同方式,比较戴维森和利科有关隐喻的不同观点,揭示了隐喻与现实的本质关联。
关键词 隐喻 语义空间 隐喻表达 隐喻的真理一有些隐喻表达式,如,“上帝是爱”或“主席吃力地主持会议”很容易译成其他语言。
在这类情况下,我赞同布莱克的看法:“被翻译的句子是相同隐喻的例证”。
但是,如果我们根据这些事例断定在所有情况下“把一个句子作为隐喻的例证”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它的意义,而不是表达它的拼写方法、它的发音模式或它的语法形式”,我们就会误入歧途。
大多数诗歌隐喻抵制翻译。
我在论文中提供的对克若罗(Karl Krolo w)的两句“爱情诗”(Liebeg edicht)的翻译便证明了这种抵制。
如果语义冲突很明显,那么,给诗人的隐喻以力量的那种搭配在此更多地取决于协调和押韵,取决于声音的连缀而不是意义的贯通。
然而,这也许是令人误入歧途的提问方式:以声音提示意义的方式会打消将意义与发音模式分离的企图。
比如,通过声音,“T aube”(德语中的鸽子———译者),“blauen”(使变蓝———译者)和“Laube”(亭子———译者)会令人想起不在场的“Frau”(女子———译者)。
因此,声音迫使我们追问,一种坚持将声音与意义明确地分离开来的研究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公正地评判诗歌隐喻。
要质疑隐喻的成功取决于隐喻而不取决于声音的观点,我们不必限于讨论诗歌。
卡普兰(Be r-nard Kaplan)已经让我们注意隐喻在俚语中的作用。
试看他的例子:某人被称为Ac/Dc。
试将这个隐喻译成另一种语言,比如德语。
它显得单调乏味并且莫名其妙,这部分是因为Wechselstrom (交流)和Gleichstro mo(直流)具有相互关联的含义和意象的不同场域,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德文单词发音生硬。
隐喻在商务英语中的应用及其翻译
隐喻在商务英语中的应用及其翻译作者:王晓红王晓为来源:《商场现代化》2013年第11期摘要:隐喻作为一种言语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它从本质上已经渗透到人们赖以进行思索和活动的日常生活。
隐喻的研究也一直是众多语言学者密切关注的热点之一,已经突破修辞学的角度开始扩展渗透到大学英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等领域内,朝着多领域、多角度和多层次的方向发展。
本文在探讨英语隐喻的研究背景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隐喻在商务英语中的应用以及隐喻在商务英语中的翻译。
关键词:隐喻商务英语应用翻译一、隐喻的研究背景近今年来,隐喻的研究被不断深化和拓展,传统语义学如比较论、替代论的隐喻研究理论出现了以静态描述的特点。
此外,Ricoeur(1978)重新界定了隐喻在话语语义学分析中的作用和范围,将隐喻的功能不断的从词汇层次到话语层次到句子层次的转变和过渡。
Searle (1978)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将语言意义划分为句子系统意义和句子使用意义。
Levinson (1983)运用语用学的理论对隐喻进行了研究。
Fauconnier和Turner (2002)从概念整合理论的角度来对隐喻的工作机制进行重新的诠释。
Kiefer(2005)深入表明,语境的方法可以使人更容易理解最新的与隐喻研究相关的哲学和语言学理论体系,同时也为隐喻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和作出了贡献。
戴维森(Donald Davidson)是一位在隐喻研究方面较有影响的语言哲学家。
他认为隐喻的理解正如对梦的解释一样,需要梦者与醒者之间的合作,所以也就不可能有字面的解释。
二、隐喻在商务英语中的应用商务英语作为日常用语中的一种,经常被应用到与经济生活有关的讨论和与之相关的事件和概念中。
而在各种商务活动和商务英语中,隐喻又作为一种言语现象被频繁的使用并且主要以名词性隐喻和动词性隐喻的方式出现。
1.名词性隐喻名词性隐喻是指通过两种事物之间共同的某种直接或间接的特点和联系,人们或运用推理来理解深奥难懂的事物,或运用通过商业英语的专业化的术语来熟知其它领域的概念。
奎因的翻译观
奎因的翻译观1引言语言在普通人看来是多么平常的存在。
但是,哲学家们却从未停止过思考:语言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语言是一种什么现象呢?又是什么让语言变得有意义?许多问题,都使哲学家们陷入了沉思。
在这众多的语言哲学家中,奎因和戴维森是颇具影响的。
1951年,奎因发表了”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一文,标志着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的开始。
奎因关注的是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而非翻译理论。
但在探讨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时,奎因设计了一个著名的翻译的例子——原始翻译或极端翻译(radical translation ),并进而从语言哲学角度对原始翻译的过程及方法、可译性、翻译的不确定性、翻译的标准等重要翻译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就在同时期,身为中学教师的戴维森因一篇论文的发表而名声大振,于是戴维森也加入了语言哲学研究的行列。
他和奎因的观点在某些方面有些相似,但是也有区别。
他们都为语言哲学做了极大的贡献。
2奎因的“原始翻译( radical translation )” 当我们想到语言时,大部分时候我们想的是我们所熟知的语言中的词语。
奎因认为,正是因为我们太熟悉自己的语言了,以至于我们看不清楚语言本身的本质。
所以,他认为,只有研究一种我们完全不熟知的语言,我们才有可能了解到语言的本质。
因此,他大胆地提出了这样一个例证:一个语言学家去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土著部落,既不了解那里的风土人情、民族风情,也不了解那里的语言。
总之,语言学家对那个土著部落一无所知。
那么,他将怎样来了解这个未知的语言呢?奎因的设想是这样的:当土著人看到一只兔子跑过去的时候,土著人指着兔子发出gavagai 的音,那么语言学家就把这个音记下来,姑且认为gavagai 就是兔子的意思。
当然,要确定gavagai 到底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兔子,还是需要验证的。
因此,当语言学家看到一只兔子从眼前跑过时,他指着兔子说gavagai ,如果土著人表示赞同的话,那么,gavagai 就是兔子的意思;反之,则不是。
戴维森解释主义心灵哲学
戴维森解释主义心灵哲学作者:马晨来源:《文化产业》2015年第02期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戴维森是英语世界中提倡解释主义的著名哲学家,由此引导出的解释主义心灵哲学理论在纷繁复杂的心灵哲学理论中独树一帜,为心灵哲学研究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思路。
它既不同于二元论,认为心灵和肉体是互不统属的相互独立的两个实体,也不同于还原论,认为心灵归根到底是大脑的功能。
因此,研究戴维森的解释主义心灵哲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戴维森的解释主义解释主义有欧洲大陆解释主义和英美解释主义之分,戴维森属于英美解释主义的积极倡导者。
他的解释主义理论和欧洲大陆解释主义有很大区别。
首先,戴维森解释主义带有明显的整体论的色彩。
他有关本体论、认识论等理论都是蕴含在解释主义大框架之内的,只有认清戴维森的解释主义的基本内涵,才有可能了解他关于哲学分支学科的论述。
整体论最早可追溯到弗雷格,是分析哲学传统重要的基本原则。
弗雷格认为,始终不能在孤立的语词中,而只能在命题的语境中去询问语词的意义。
戴维森继承了弗雷格的理论,认为只有再整个语言环境中,语词才具有意义。
戴维森将命题的语境扩展到了整个语言环境之中,由此深化了弗雷格关于整体论原则的论述。
其次,戴维森解释主义的对象是人的话语和躯体行为,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文本,他是在谈论语言的基础上说明他的解释主义的。
通常的认识是探讨对自然对象的认识是如何可能的,忽视对人的言语和躯体行为的讨论。
最后,戴维森主要揭示的是解释和亦可能的非语言条件,这是和他的整体论原则联系在一块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人们通过语言等活动可以理解对方的行为,又比如,我们除了本国语言外,还可以学会他国语言,甚至同时具备有多国语言能力。
这些便是戴维森解释主义所言解决的问题,即理解是如何可能的?戴维森认为,光靠语言我们是不可能理解对方的,一定存在着解释双方所依赖的非语言的条件,是它保证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较为可靠的理解他人的行为和意义。
关于戴维森的真与意义理论的思考
塔尔斯基相关理论 戴维森的真与意义理论 戴维森理论的不足和争议
• 戴维森的意义理论是建立在塔尔斯基( AT a r s k i ) 真理语 义学基础之上的。 • 3 0 年代 ,波兰哲学家塔尔斯基提出了真值条件语义论,力 求以现代数理逻辑为手段 ,从语义学角度给真理概念下 一个内容适当、形式正确的定义。所谓内容适当,是指能 表达古典真理定义所包含的内容 ;所谓形式正确 ,是指能把 清晰明确的定义词项无歧义地使用于被定义词项的外延 。 • 他认为要给真理下一个普遍适用于一切自然语言的定义就 会碰到所谓“说谎者悖论” :当克利坦的埃皮米尼德宣称 所有的克利坦人都是说谎者时 ,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他所 说的这句话便是假的。 • 塔尔斯基认为诸如此类的悖论是由于“语义的封闭性” 。 他认 为,要排除这种封闭性,就需要区分语言的不同层次。
恰当意义理论构成条件
• 戴维森认为,一个恰当的意义理论必须对语言中语 句的意义做建构性的解释 ,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 (l ) 它必须能为自然语言 L 中的任何一个语句 S 提供意义。( 赋义性条件) • ( 2 )它必须说明 S 是怎样根据 L 的有限语词和规 则组合而成的。(构成性条件) • ( 3 ) 它必须可由有限的公理合乎逻辑地衍推出 L 中的无穷语句。(证明性条件 ) • ( 4 ) 它必须能通过经验来进行检验。(检验性条件) • 以上四个条件制约着意义理论的内容和形式 。
“语义上升法”(semantic ascent)
• 在具体阐明语言时,戴维森采用了“语义上升 法”( semantic ascent),把内涵表达式逻辑地转换成外延 表达式。 • 他认为有三个步骤: • 1.根据语境原则 ,对任一语词 W 意义的分析都必须以对由 W 和别的语词合适地组成的语句 S 意义的分析作为先决 条件, • 2.恰当的意义理论凭借所论语言中特定的形成规则 ,能够 说明由 W 和别的语句构成 S 的合适性 。由此构成性条件 便能得到满足 , • 3. 用语句 S 取代构成 S 的语词 W ,用语句 P 取代表达 W 意义的任意语词 M ,便将 “W 意谓着 M ”之类的表达式转 换成下述语句类型 :
奎因的翻译观
案,最后奎 因认为,这样的翻译是具有不确 定陛的 ,因为不明确 所指。 些 句子存 在着相 同的态度 ,要 么是恒 赞 同 。要 么是恒 反说 “2+2=4” 时 ,我们 都表 示恒赞 同 ;然而 ,当有
人 说 “5L1:,9大 时” ,我们表 示恒反 对 。因此 ,语 言 学家 的任 务就 是
1弓l曹
观 察人们 对某 个句 子 的赞 同 与否 的态 度 。然后把 这些 句子 同本 国语
语 言 在普 通人 看 来是 多么平 常 的存 在 。但 是 ,哲 学家 们 却从 未 言 中表 示 同样 的倾 向态度 的句 子一一 配对 。所 以 ,奎 因认 为 ,句 子
停止过思考 :语言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语言是一种什么现象呢?又 的意义 的根本就 是对 句子 的赞 同与否 的态度 。
似 ,但是也 有区别 。他 们都 为语 言哲学做 了极 大的贡献 。
和对 象》 (Word and Object)中提 出来 的。奎 因认 为 ,导致 翻译
2童 因的 “原始 翻译 (radical translation)”
不 确定 性 的原 因有两个 :意义 或 内涵的不 确定 性和指 称或 外延 的不
而从语 言哲 学角 度对原 始翻 译的过 程及 方法 、可译 性 、翻译 的不 确 法验 证 ,因为 当语 言 学 家指 着跑 过 去 的兔 子说 gavagai时 。土著
定 性 、翻译 的标准 等重 要翻译 课题 进行 了深入探 讨 。就在 同时期 , 人 也 不确 定 他 具体 指 的是 什 么 。所 以 ,这个 事 情就 陷 入 了恶 性 循
言 学家就 把这个 音记 下来 ,姑且 认  ̄gavagai就 是兔子 的意思 。 当 很大 的主 观意 志和臆 测成分 。他 从哲 学的 角度研 究翻译 的本 质 ,提
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研究
关键词: 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真;收缩论;循环论证
目录
(c)经验条件:意义理论必须接受经验的检验。
外延适当性条件不允许使用意义的同类概念来为语句提供意义,这样做是为
了确保最后得到的意义理论不会出现无穷倒退。而之所以要提出组合性条件,是 因为戴维森认识到,一个合适的意义理论要能够回答下面三个问题:自然语言的 说话者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能够理解潜在无穷的语句;自然语言的说话者在学习
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研究
专业:逻辑学idson)的真值条件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中具有重要的 地位,真值条件意义理论旨在说明一个语句的意义是其真值条件。弗雷格
(Gottlob Frege)的语义值理论、塔斯基(Alfred Tarski)的语义真理论及蒯
在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中,“真”概念是一个核心概念。而语言哲学中 关于“真”概念的理论可以概括为两大传统:扩充论(Inflation)与收缩论
(Deflation)。扩充论认为“真”概念具有丰富的哲学内容,是一个实质性的概 念;收缩论则认为“真”概念无实质性内容,无哲学涵义,它在语句中只具有某 种句法作用。近二十年来由于霍里奇和布兰登等人的影响,收缩论逐渐成为真理 论的主流。而广泛接受的正统观点是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与收缩论不相容,戴维森 和达米特等主流的哲学家都曾经表达过这一看法。他们认为真值条件意义理论是 用“真”概念解释“意义”概念,而收缩论则是用“意义”概念来解释“真’’概 念,所以两者不相容,结合在一起只能导致循环。这样收缩论的兴盛对于真值条 件意义理论就产生了威胁。但是近些年来也有学者认为收缩论与真值条件意义理 论是可以结合的,威廉斯(Michael Williams)和科贝尔(Max K61bel)分别发表 文章批评了这种正统观点,论证了两者结合的可能性。
戴维森真之理论对其意义理论和形而上学的影响
戴维森真之理论对其意义理论和形而上学的影响戴维森真之理论是20世纪哲学家唐纳德·戴维森提出的一种对真实性的理论。
戴维森认为,真实性不是一个简易的观点,而是一个复杂的观点,有多种不同的含义。
他的真之理论是一种哲学观点,提出了真实性的一种重要诠释。
戴维森将真实性诠释为“理解的合理性”,强调了理解和语言之间的干系。
戴维森的理论对问答型学派的哲学、认知和语言哲学和形而上学产生了深遥的影响。
关键词: 戴维森真之理论、真实性、问答型学派、理解、语言哲学、形而上学正文一、简介戴维森真之理论是20世纪哲学家唐纳德·戴维森提出的一种对真实性的理论。
在戴维森的理论中,真实性不是一个简易的观点,而是一个复杂的观点,有多种不同的含义。
他的真之理论是一种哲学观点,提出了真实性的一种重要诠释。
戴维森将真实性诠释为“理解的合理性”,强调了理解和语言之间的干系。
戴维森的理论对问答型学派的哲学、认知和语言哲学和形而上学产生了深遥的影响。
二、戴维森真之理论的内容和特点戴维森主张真实性并不是某一事实或某一主张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而是指一个表述或者主张(意图)能够在整个信仰论系下以及个体的全部信仰体系下得到支持。
戴维森认为,理解与言语之间有着深刻的干系,并将真实性诠释为“理解的合理性”。
他主张,人们的言语行为是在某一个言语体系中进行的,因此,一个表述是否具有真实性不能单单从它的内部特点来裁定,而要看它是否与整个言语体系相符合。
只有当一个信仰符合一个人的整个信仰体系,即在这个信仰体系下,这个信仰是真实的,才能认为它具有真实性。
三、戴维森真之理论对问答型学派的影响问答型学派是20世纪初期受约翰·狄尔泰影响的哲学流派,其核心哲学观点是语言可以表达事实,人们对这些事实有正确的和错误的信仰。
戴维森的真之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批判了问答型学派的思想,戴维森主张,真实性是一种整体观点,一个表述是否具有真实性不能单单从它的内部特点来裁定,而要看它是否与整个言语体系相符合。
蒯因彻底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
蒯因彻底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
孙冠臣
【期刊名称】《现代哲学》
【年(卷),期】2004(000)001
【摘要】蒯因在<语词和对象>这部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这一论题的提出,引起了广泛的论证与反驳.通过分析蒯因本人对此论题的分析与论证,可以看出: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是蒯因哲学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是对"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在语言中的继续批判,是"整体论"的逻辑发展,以及"本体论相对性"的理论前提.通过分析戴维森、普特南对此论题的回应,可以使我们对"彻底翻译不确定性论题"有一个更好的把握.
【总页数】8页(P97-104)
【作者】孙冠臣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关系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089
【相关文献】
1.蒯因不确定性论题解读 [J], 彭爱民
2.蒯因“翻译不确定性”论题的哲学内涵 [J], 张庆华
3.蒯因论"翻译的不确定性" [J], W.V.蒯因
4.蒯因的不确定性论题与事实问题 [J], 胡庭树
5.翻译何以可能——蒯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批判 [J], 朱志方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从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看翻译的可能性.
从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看翻译的可能性中图分类号:H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0)05—0295—03 从以往围绕翻译的可能性展开的讨论来看,持可译性论者认为,不同语言之间的交流和翻译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类经验的相似性和人类文化的相通性使人类在思维认识方面产生了许多共性,这些共性决定了翻译的可能性。
持不可译性论者则认为,由于不同的语言和文化渊源,不同的原语材料,不同的思维方式,都各自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因而不同语言在翻译时自然会存在一些不可译性。
这主要源于译入语缺乏对等的语言表达形式和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文化项的缺省。
据此,翻译的可能性就取决于源语与目的语之间是否存在对等的语言形式和对应的文化元素。
然而,实践表明,翻译绝不是通过语词的一一对应就能轻易获得成功的。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对等”的真正性质不是翻译预设的,而是由翻译产生的。
一种语言中的一个语词或句段是否与另一种语言中的某个语词或句段对应,这是一个约定性的问题。
如果两者之间具有事先约定,那么“对应”就是运用问题;如果没有事先约定,那么就需要建构约定性。
建构两种语言之间的约定性,与运用已经建构好的约定性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因为所有先在的约定性一定是在过去被建构的,而这种建构过程毋庸置疑地从属于翻译。
由此可见,要真正回答“翻译何以可能”这个问题,从根本上就是要追问建构两种语言之间的这种约定性的基础是什么。
本文拟借用美国著名哲学家戴维森有关彻底解释的理论尝试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种解答。
戴维森被公认为20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这主要归因于他对意义理论研究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戴维森的意义理论就是他的解释理论。
在其题为《彻底解释》这篇论文中,戴维森开宗明义地指出,“对他人言语的一切理解都牵涉到彻底解释”。
所谓彻底解释,就是根据不预设任何关于言说者态度和话语意义的知识的证据对其话语进行解释。
正如戴维森所限定的那样,“彻底解释应当依赖于这么一种证据,这种证据既不采取关于意义知识的形式也不采取关于信念的详细知识的形式”①。
语言意义新阐释_戴维森的语义外在论初探
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人们用来指称实在并与实在打交道的存在物,其本质就是意义。
语言正是同意义联系在一起,才同客体发生了指称与被指称的关系,语言之所以能指称、标志客体,也正是因为有意义作为中介。
在语言的“意义”问题上,哲学家首先要解决的是“语言的意义从何而来”的问题。
对意义来源的不同回答可以大致分为内在论与外在论。
由于人类所特有的言语活动不可避免地要通过人的意识来表现,因此,有些哲学家认为意义依赖于人的意识,取决于人的心灵、大脑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的内在属性。
例如,哲学家洛克就指出:“语言所以有表述作用,乃是由于人们随意赋予它一种意义,乃是由于人们随便来把一个字当作一个观念的标记。
因此,字眼的功用就在于能明显地标记出各种观念,而且它们固有的,直接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所标记的那些观念。
”[1] 与此同时,另一些哲学家则强烈反对这种把个人的心理意象或观念看作是意义来源的内在论主张,因为“意象往往充满了情感,它的各个部分变化不定,即使对于一个人来说,同一种含义也并不总是伴随着同一意象”,[2]人们所能具有的意向状态依赖于他们与外部环境(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联系。
在语义论的论争中,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戴维森所持的立场就属于这种与内在论相对立的语义外在论。
与内在论不同,语义外在论主张信念的内容和语句的意义至少部分地取决于心灵(大脑或者神经系统)之外的因素。
在哲学史上,有许多哲学家都曾经从各自的观点出发对外在论进行过阐述,形成了不同的外在论。
其中与戴维森的外在论密切相关的是社会外在论和知觉外在论。
社会外在论认为,社会的角色和语言规范决定心灵的内容,一个人语词的意义和思想的内容部分地是由他所在的共同体的语言实践决定的。
例如,哲学家伯吉就认为,个体概念或意义的个体化要依赖于个体所进行的社会互动。
如果我们要完全理解个体的言语和概念,那么我们就必须考虑与个体构成互动的他人的语言和概念。
个体的思想是通过语言的社会性使用得以发展的。
2021塔尔斯基的“真”理论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范文3
2021塔尔斯基的“真”理论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范文 戴维森(Donald Davidson) 是20 世纪下半叶最重要的分析哲学家之一,他的"真"理论---真值条件意义理论---被称之为"戴维森纲领".戴维森本人称此纲领是在塔尔斯基的"真"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二者的"真"理论进行比较. 一、塔尔斯基的"真"理论 塔尔斯基(Alfred Tarski,也有人译为塔斯基)的"真"理论是他在 1933 年发表的《形式语言中的"真"概念》一文中提出的.塔尔斯基把"真"看作语义学概念,他说"刚才讨论过的真理概念,我将其名之曰'真理的语义学概念'"[1]345,因此他的理论又被称之为"真值条件语义学".作为其"真"理论之核心概念的真之定义就是本节讨论的重点.塔尔斯基在 1944 年发表的《真之语义学概念与语义学基础》开宗明义地指出: "我们的讨论将环绕真理的概念.主要问题是,给予这个概念以一个满意的定义,即一个内容上恰当( MateriallyAdequate) 而且形式上正确 ( Formally Correct) 的定义."[1]341塔尔斯基给出的真之定义就是他着名的 T 模式( T-schema) 或者说"T 形式的等式"( equivalenceof the form T) .其内容是: "X"是真的,当且仅当,P.其中"X"是 P 的名称.塔尔斯基认为 T 模式是满足内容恰当和形式正确的定义标准. 内容恰当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一个理想定义的目的是把握一个"旧概念"的实际意义,而塔尔斯基认为他的真之定义是与亚里士多德的真之定义相一致的.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有一句名言: 谓非为是,或谓是为非,是为谬误; 谓是为是,谓非为非,是为真实.塔尔斯基以"雪是白的"作为具体例子来观察.这里我们很容易可以做出判断: 如果雪是白的,这个句子就是真实的;如果雪不是白的,这个句子就是错误的.所以,我们得到了下述公式: "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对比与亚里士多德的话,我们可以看到: 塔尔斯基的 T 模式与亚里士多德的真之定义是类似的,所以 T 模式与亚里士多德的定义是具有历史传承性的.第二,从 T 模式推出的所有例子就都是真的.举例来说,如果我们说: "雪是绿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绿的.由于雪不是绿的,根据 T 模式,我们可以看出,"雪是绿的"是假的.这样,我们就确定了从 T 模式推出的所有例子都是真的,也就证明了 T 模式的内容恰当性. 其次,关于形式正确性,塔尔斯基确定其真理定义具有形式正确性的最重要证据即消除了对真概念使用中的逻辑矛盾,具体以"说谎者悖论(theliar paradox) "为例.所谓"说谎者悖论"可以表述如下. 用"S"作为一个命题的名称,S这个命题是谈论它自己的.假定,S: S 不是真的. 将这个句子带入,我们得到下述(T) 形式的等式: (1) "S 不是真的"是真的,当且仅当,S 不是真的. 而记住符号"S"的意义,将等式左边的S 替换,我们就可以得到: (2) "S"是真的,当且仅当,S 不是真的. 这就是说谎者悖论的简单形式.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说谎者悖论",塔尔斯基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元语言的实质丰富性条件(the condition of"essential richness") . 塔尔斯基区分了"对象语言 ( object-lan-guage) "和"元语言 ( meta-language) ". 所谓"对象语言"就是被"谈到的"语言,是讨论中的题材;"元语言"则是谈论对象语言的语言.所谓元语言的实质丰富性条件就是说元语言不仅要包括对象语言,还要包括对象语言所没有的概念或规则,"包含更高的逻辑类型中的变数"[1]351. 对应于上面所提到的例子,即是说之所以会产生"说谎者悖论"是因为第二个步骤中的将"S不是真的"缩写为"S"是不合法的,因为S 既是对象语言的一个命题,又是元语言命题的名称.而这是对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用法的混淆,也就是违反了元语言的实质丰富性条件.这样,通过对"说谎者悖论"的消除,塔尔斯基确定了自己真定义的形式正确性. 在这里,有一个前提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即以上我们所讨论的塔尔斯基的真定义是只适用于形式化语言(Formalized languages) 的.因为在塔尔斯基看来,对于一个语言的描述,只有当它是纯结构性的,是只能使用涉及语言中符号和复杂表达式的形式与排列的那些概念时,它才是精确的. "所有深入研究的精确程度实质上都依赖于这一描述的清晰和精确,所以唯有形式化语言的语义学才能用精确方法加以构造."[2]66如果将它应用于自然语言,那么就会出现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相混淆,使元语言丧失对对象语言的实质丰富性,从而导致"说谎者悖论"等. 二、戴维森对塔尔斯基"真"理论的否定性扩展 戴维森声称他继承了塔尔斯基的真理论,但是对比两者理论,笔者将说明,戴维森对于塔尔斯基真理论的继承其实是一种否定性的扩展.最主要的有两点: 首先,在对真下定义的方面,塔尔斯基对真下了定义,并且认为他的真之定义是令人满意的,是内容上恰当而且形式上正确的.而戴维森却指出:"很清楚的是,塔尔斯基并没有为( 哪怕是当其应用于语句时的) 这样一种真理概念下定义."[3]65这一论断是令人吃惊的,戴维森的理由是什么呢? 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是一个外延性定义,正如塔尔斯基自己所说:面对 T 模式,当我们以特殊句子带入 P,而以句子名称带入"X"之后,我们所得到的( T) 形式的每一个等式都只能看做是部分的真理定义,而一般的真理定义一定是所有这些部分真理的逻辑的结合物.这也就是戴维森说的: 他定义了诸多不同的形如"是真的"的谓词,每个可被应用于一种单一语言; 但他没有定义一个对于任一变元"L"的、形如"在 L 中是真的"的谓词[3]65.尤其当把塔尔斯基的定义应用于一种我们不懂的语言时,这样的困难更加明显,因为我们根本无法把握引进真理谓词的要旨.正如戴维森转引达米特( Michael Dummett) 的话: "我们会全然不知引进[真理]谓词的要旨所在……除非……我们已经事先知道被如此定义的谓词的要旨理应如何.但是,如果我们的确事先知道引进谓词'真的'的要旨,那么我们便知道关于该谓词所表达的真理概念的某种知识,而这种知识并未体现在那种……真理定义当中."[3]66所以,戴维森指出,塔尔斯基并没有企图去下一个真正一般性的定义. 其次,关于T-语句是否包含经验内容,从而将T 模式应用于自然语言的问题,前文曾指出: 塔尔斯基强调他的理论应用范围仅限于形式化语言,如果应用到自然语言就会导致类似"说谎者悖论"的问题.但是,戴维森却指出塔尔斯基并不想让其定义成为纯规定性的,其理由如下: 塔尔斯基想要"抓牢一个旧概念的实际意义"[1]341,就是明确表明了其真理"定义"不是纯规定性的定义,而应具有旧概念的经验内容. 到此为止,戴维森就将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进行了彻底的转变,但是这并不是戴维森的最终目的,其目标在于将理论的应用范围扩展到自然语言,这在其"彻底的解释"理论中得到了更加明显的体现. 三、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 正如前一节中戴维森引用达米特的话所表明的,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并没有告诉我们如何将其应用于一种新的语言,所以戴维森的"彻底解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 理论的目标就是要解决当我们面对一种"不懂的语言"①时如何对它做出解释的问题.在《彻底的解释》一文中,戴维森是通过回答 3 个问题来说明他的理论的: ( 1) 认为能为自然语言提出所描述的那种真理理论,②这种看法有道理吗? ( 2) 一个先前没有关于有待解释的那种语言的知识的解释者似乎可以合乎情理地获得某种证据; 而根据这种证据来断定一种真理理论是正确的,这可能吗? ( 3) 如果这种真理理论被认为是正确的,有可能对讲那种语言的人所作的表达做出解释吗[4]184? 关于第一个问题,其实就是为了给接下来对应用于自然语言的"彻底的解释"理论提供一个前提,即告诉我们可以将真理理论应用于自然语言. 对此,戴维森的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他指出要通过两个步骤来实现:第一,为仔细划分出来的一部分语言来表征真理,这其实是为一切语句给出了其"逻辑形式或深层结构"[4]187.戴维森指出,由于一个 T-语句最终是通过一系列的经验验证来表达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的,所以是可以先划分出一种语言中的一部分有意义的词语的.第二,把剩下的每个语句与已为之表征真理的那些语句中的一个或多个语句相匹配.这里戴维森借鉴了塔尔斯基约定 T 中的结构,即从一种理论中衍推出全部的 T-语句. 后边的两个问题,其实可以看做是对第一个问题的进一步详细回答,也就是对"彻底的解释"理论的具体陈述.戴维森指出,在塔尔斯基的研究中,由于假定了双向条件式的右边是对左边的解释,所以T-语句是真的; 但是在经验性的应用中,没有经过彻底解释就假定可以认识到正确的翻译,这是不合理的; 因此他将解释的方向颠倒了过来: "塔尔斯基是先假定翻译的概念作为基本概念,并由此引出关于翻译或解释的说明; 而现在的想法是把真理概念作为基本概念,并由此引出关于翻译或解释的说明."[4]188所以,第二个问题就主要回答了如何确定真理理论的真值条件.而第三个问题,则是表明了如果这种理论满足了我们规定的限制性条件,那么如何用它来做出解释的说明. 具体来说,在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中,戴维森先提出了一个前提即宽容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 .宽容原则要求我们保持一种态度,即认为语句为真、接受语句为真的态度,也就是说,虽然我们不知道对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我们假定,他表达的是真的.这是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然后就以这种态度为前提进行经验证明: 讲有待解释的语言的人认为各种各样的语句在某些时间和某些特定的场合为真.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形式的 T-语句: (T) 当"Es regnet"这句话由 x 在时间 t 讲出时为真,当且仅当,于 t 时在 x 附近天下雨. 同时,我们具有下述形式的证据: (E) 库特认为"Es regnet"这句话在星期六中午为真,并且星期六中午在库特附近天下雨. 在这里,(E) 就可以看作是表明( T) 为真的证据.另外,我们看到( T) 是一个以全称的方式加以量化的条件句,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下述断言: (GE) ( x) ( t) ( x 在 t 时认为"Es regnet"是真的当且仅当于 t 时在 x 附近天下雨) . 有人可能会提出异议,即库特或者其他人是有可能在他附近天下雨这个问题上出错的.为了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情况,戴维森指出我们不是孤立地接受一个T-语句,而是接受一批 T-语句,这些基于经验的 T-语句构成一张语义的网络,也就是要"相对于具体的时间和具体的说话者来为一种语言表征真理概念"[4]184.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解决逻辑形式的问题,识别谓词、单称词项、量词、联结词和同一式.第二,处理带有索引词的语句,根据世界上可发现的变化可以判断语句语句有时真有时假.这两点结合便对解释单个谓词的可能性做出了限制.第三,处理那些人们对此没有形成统一意见,并且并非系统的依赖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真值变化的语句.这样,排除了有可能出错的情况,再基于宽容原则,我们也就证明了 T-语句的真值. 但是,仅仅证明了T-语句的真值就可以同时回答第 3 个问题,即对讲那种语言的人所作的表达做出解释吗? 当然不能,因为根据约定 T 的形式"X 是真的,当且仅当,P",正如之前戴维森所指出的,在没有彻底的解释之前双向式左右两边的关系是未知的,我们为了确定 T-语句所论及的那个语句的意义,就必须解决这个问题.这里,戴维森为真理理论构造了一种规范的证明,即对于双向条件句来说,"它出于惟一性的要求仅仅需要一些有针对性的判定,这些判定支配纳入双向条件句左边和右边的那些语句的优先次序"[4]194.这样,我们就知道了如何做出解释: 某一序列的语句根据真的理论是某个特定的 T-语句的证明. 然后,我们要做的就是将这个理论推广.也就是说,我们要知道的不应仅限于知道关于这个有待解释语句的T-语句,而应该知道关于其他一切语句的 T-语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戴维森提出来他的"整体论的限制条件",即诸多基于经验的 T-语句构成一张语义的网络,而这张网络的整体才是对每个 T-语句的证据. 最后,有了双向条件式左右两边的针对性判定,再加上通过经验而得出整体论的限制条件,以及基于第二个问题中我们确定的T-语句的真值,就可以得出: 一个 T-语句满足塔尔斯基的约定 T,即 T-语句的右边是对左边的解释,同时我们也就知道了推演出这个 T-语句的真理的经验理论( "彻底解释"理论) ,所以这个 T-语句可以被用来解释一个语句的意义. 四结束语 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以T 模式为核心,在他那里,他的约定 T 和"真"理论都是中立的,只能应用于形式化的语言.也正因为这样,所以普特南( Hilary Putnam) 等人会指出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与我们对真理概念的理解毫无关联,甚至说: "作为对真理概念的一种哲学解释,塔尔斯基的理论是十足失败的."戴维森却认为,虽然如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为其赋予经验内容,将它应用于自然语言.所以,戴维森否定性地扩展了塔尔斯基的理论,并通过"彻底解释"理论将它应用到自然语言.但是,戴维森的彻底的解释理论的适用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仅仅适用于我们面对一种完全陌生语言的场合; 而我们现在已经确实有了翻译词典,有了同时懂得两种语言的人,更为普遍的是可以在一种语言系统之内进行语言交流和相互理解.所以,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缺乏普遍性.。
通过翻译而思:翻译研究的哲学途径
Thinking Through Translation: The Philosophical Approach to Translation Studies 作者: 刘军平[1]
作者机构: [1]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出版物刊名: 外语与外语教学
页码: 64-67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2期
主题词: 翻译;哲学;形而上;途径
摘要: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哲人们就开始关注有关人、语言、符号和世界的关系。
柏拉图的模仿论、亚里士多德的再现论、奥古斯丁的符号论、洛克的指称论给翻译理论提供无尽的理论源泉。
直到现代,随着语言的转向,语言哲学与翻译的关系联系得更紧了。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奎因的翻译不确定性、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翻译观、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以及戴维森的不可通约性,都从不同的角度或解释翻译活动的现象,或给翻译研究以形而上的启迪。
因此,任何完整的翻译理论离不开哲学的途径。
在西方翻译理论史上,不少哲学大家要么把翻译作为研究哲学的一种媒介,要么直接通过翻译而“思”,研究语言和哲学问题,翻译既是他们研究的手段,又是目的。
意义的体系_维特根斯坦的_逻辑哲学论_与形式语义学讲解
意义的体系3———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与形式语义学〔荷〕M1斯托克霍夫/文马明辉/译提要:人们把一般形式语义学的起源追溯到弗雷格、塔尔斯基、蒙塔古和戴维森等哲学家。
但是人们忽略了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在这本著作中提出了一种特定的关于语言、意义和世界的看法,它牵涉到普遍论、内涵指称论和组合原则等重要的哲学假定,而这样的哲学假定也是形式语义学先驱的著作中所假定的。
因此,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对于形式语义学的基本原则和哲学假定的确立是至关重要的。
斯托克霍夫教授的研究不是历史性的,而是系统地比较了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和形式语义学的先驱的著作。
关键词:形式语义学;意义理论;维特根斯坦中图分类号:B51615293文献标识码:A一、导论形式语义学在上世纪60年代晚期到70年代到早期起源于理查德・蒙塔古、唐纳德・戴维森、马克斯・克里斯韦尔、大卫・刘易斯以及其他人最初的工作,那时候形式语义学几乎不把把维特根斯坦看作它的祖先之一,这一点很少有值得注意的例外情况。
荣誉被授予弗雷格、塔尔斯基和卡尔纳普。
后来一直是这样。
大多数对3本文是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邀请M1斯托克霍夫(MartinStokhof)教授2007年10月9日在清华大学举行“法鼓人文讲座”的原稿。
斯托克霍夫教授现为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语言哲学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语言与计算研究成员,曾任该研究所主任。
斯托克霍夫教授在语义学领域发表了许多论文,他系统研究过蒙塔古语法、动态语义、语用学、问句逻辑、意义理论等等。
他的合作论文“动态谓词逻辑”影响了许多逻辑学家、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的研究,被选为1991年分析哲学十佳论文。
他还与约翰・本瑟姆(JohanvanBenthem)等人合作著有《逻辑、语言和意义》一书———译注。
・126・这门学科的介绍会提到弗雷格和塔尔斯基(较少提到卡尔纳普)———当然还要加上刚才提到的那些先驱,主要因素。
09.10诠释的不确定性与自我知识的确定性_张志林
·外国哲学·诠释的不确定性与自我知识的确定性3王 静 张志林不确定性(indeter m inacy )论题是蒯因(W.V.Quine )提出来的,它与著名的经验证据对科学理论选择的非决定性(underdeter m inati on )论题相关。
不确定性论题是一个有关语言哲学的认识论命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内涵或意义的不确定性,另一个是外延或指称的不确定性。
由于蒯因本人是从语言翻译角度论述不确定性问题的,所以不确定性通常被称为翻译不确定性(the inde 2ter m inacy of translati on )。
戴维森(D.Davids on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诠释不确定性(the indeter m inacy of inter p retati on )论题,其核心思想是:我们不能从言语行为中唯一地构建信念和意义。
不少哲学家对不确定性论题提出批评,认为它否定了自我知识的确定性。
本文在戴维森纲领的基础上,力图澄清诠释不确定性与自我知识确定性的确切涵义,指出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冲突,进而揭示诠释不确定性论题的重要哲学意蕴。
一、翻译不确定性与诠释不确定性蒯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源于他所主张的自然主义的语言观和行为主义的意义论。
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的技艺。
我们大家都只是根据他人在公共可认识的环境下的外部行为来习得这种技艺的。
”(Quine,1969,p.26)翻译不确定性论题的内容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撰一些把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趋于一致,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不一致。
在众多场合,它们可能以这样的方式表现出一些歧义:相对于同一种语言的一个语句,当它们用另外一种语言分别翻译这个句子时,这些翻译句之间彼此却可以不具有任何似乎合理的等价关系。
”(ibid,1960,p.27)比如,“一个表达式能够以两种同等可辩护的方式译为英语,但这两个翻译句在英语中意义却不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 语 缺 乏 对 等 的语 言 表 达 形 式 和 因 文 化 差 异 而 导 致 的 文 化 项 的 缺 省 。据 此 , 译 的 可 能 性 就 取 决 于 源 语 与 目的 语 之 间 翻
是否存在对等的语 言形式和对应的文化元 素 。然而 , 实践表
明 , 译绝不是通过 语词 的一一 对应 就能 轻易获 得成 功的 。 翻
的 突 破 口。他 面对 的 困 难 在 于 : 一 个 说 话 者 之 所 以 在 某 个 “
而这种建构过程毋庸置疑地从属于 翻译 。由此可见 , 要真 正
回答 “ 翻译 何 以可 能 ” 这个 问题 , 根 本 上 就 是 要 追 问建 构 两 从
种语言之间的这种 约定性 的基 础是什 么 。本 文拟借 用美 国 著名哲学家戴维森有关 彻底解 释 的理论 尝试对 这个 问题进
类经验的相似性和人类 文化 的相通性 使人 类在 思维认 识方
面 产 生 了 许 多 共性 , 些 共 性 决 定 了 翻 译 的可 能 性 。 持 不 可 这
译性论者则认 为 , 由于不 同的语 言和 文化 渊源 , 同的原语 不 材料 , 同的思维方式 , 不 都各 自具 有其一定 的特殊性 , 因而不 同语言在翻译 时 自然 会存 在一些 不可译 性 。这 主要 源于译
者认 为 , 同语 言 之 间 的 交 流 和 翻 译 之 所 以 可 能 , 因 为 人 不 是 么 一 种 证 据 , 种 证 据 既 不 采 取 关 于 意 义 知 识 的 形 式 也 不 采 这
取关 于信念 的详细 知识 的形式 ” 。在这种 意义 上 , 底解 彻 释实质上是一种基于极其有 限的资源 而进 行的解释 活动 , 因 为解释者可 以利用 的解释资源受 到了限制 。大体上说 , 他被 容许使用 的证据受到 了以下几种 限定 。首先 , 在彻 底解释这 种背景下 , 解释者不能使用含有 “ 意义” “ 释” 、解 等语 义概念
明 , 证 据 的 问题 上 , 念 和 意 义 几 乎 在 同一 个 位 置 上 , 解 在 信 当
,
这 主要 归 因 于他 对 意 义 理 论 研 究 所 做 出 的 重 要 贡献 。戴
维森的意义理论就是 他的解 释理论 。在 其题为 《 彻底 解释》
这 篇 论 文 中 , 维森 开宗 明 义 地指 出 ,对 他 人 言 语 的一 切 理 戴 “
之所以会如此 , 因为“ 等” 是 对 的真正性质 不是 翻译预设 的 , 而是曲翻译产生 的。一 种语 言 中的一个语 词或 句段 是否 与
另 一 种语 言 中 的 某 个语 词 或 句 段 对 应 , 是 一 个 约 定 性 的 问 这 题 。如 果 两 者 之 间 具 有 事 先 约 定 , 么 “ 应 ” 是 运 用 问 那 对 就 题 ; 果 没 有 事 先 约 定 , 么 就 需 要 建 构 约 定 性 。建 构 两 种 如 那 语言之间的约定性 , 与运 用 已经 建 构 好 的 约 定 性 具 有 同 等 重 要的意义 , 因为 所 有 先 在 的 约 定 性 一 定 是 在 过 去 被 建 构 的 ,
对象 的信念作 为证据 。如果他 知道一 个人 的语句所 表达 的 信念 的话 , 那么他就 已经获知这个语 句意义的核心 。正是 因 为信 念与意义有如此密 切的关系 , 以一般来 说信念不能作 所 为彻底解 释者的证 据 , 因为知道 了信念在某 种程度上就 已经 实际地知道了意义 。彻底 解 释者没有 通过信 念来 把握意 义
文 编 1 3-5 2 0 5 0 5 0 章 号:0-71 0 ) - 2 - 3 0 - ( 1 0- 9 - 0 -
从 戴 维 森 的彻 底 解 释 看 翻 译 的 可 能 性
方 兴
( 武汉大学外语 学院 ,湖北 武汉 4 0 7 ) 30 2 从以往围绕翻译 的可能性展开的讨论来 看 , 可译性论 持
“ 交流意向” 作为解 释证据 。交流 意 向是一个 在语 言行 为 中 由说话者表现 出来 的意 向, 它是通过语言表达 说出这个行为 本身来表达 的意 向。因此 , 交流意向主要是使 用语言这一行 为特征产 生的意向。它 与信念和意义都 联系在一起 , 知道其
中 的一 个 依 赖 于知 道 另 一 个 。 因此 , 底 的解 释 者 不 能 预 先 彻 假 定 关 于 交流 意 向 的知 识 。最 后 , 底 解 释者 不 能 采 用 解 释 彻
行一种解答 。
场合 下认 为某个句子为真 , 一方面是 由于他认 为说 出的那个
句 子 所表 达 的 意义 或 者 想要 表达 的 意 义 , 方 面 是 由于 他 的 一
戴维森被公 认为 2 0世 纪 下 半 叶 最 有 影 响 的 哲 学 家切是诚 实的说话这个 事实 , 么 那 在不知道 意义的情 况下我们 就不可能推知信念 , 而在不知 道 信念的情 况下 , 我们也不可能推知意义 。 ( 戴维森清楚地 表 ”2 )
解都牵涉到彻底解释 ” 。所谓彻 底解 释 , 就是 根据不 预设 任
21 ( 0 0年 总第 7 第 5期 9月 19期 )
中 州 学 刊
A a e c J u n lo h n z o c d mi o r a fZ o g h u
Se p., 0 201 No. 5
【 术 短 文 】 中 分 号:1 学 图 类 H5 9
文 标 码: 献 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