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正规购房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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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正规购房合同样本
【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___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
合同
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万元(大写),余款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
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
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
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
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
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
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
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
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
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
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
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
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收
取违约金。
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
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
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
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
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
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
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
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
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
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
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二】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
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
(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
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
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
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
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
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
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
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
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