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会计工作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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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外贸会计工作核算(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696外贸会计工作核算

Foreign trade accounting work account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外贸会计工作的核算

购进货物的核算

进口原材料。

1、报关进口。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国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银行存款

货到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2、交纳进口料件的税金。

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交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交税金的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

进口料件入库后,财务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核算

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一购入。

购入扩散协作产品后,凭有关合同及有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验收入库后,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材料采购

二、委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三、委托加工产品收回。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内销货物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自营出口销售

销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税额均以外销发票为依据。当期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冲减收入后,在当期可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而在年末进行统一结算补税;也可在当期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

三、一般贸易的核算

1、销售收入。

财会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2.不得抵扣税额计算。

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运保佣冲减。

运保佣的冲减有两种处理方法,下面两种方法分别进行核算。

A.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根据运保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银行存款

B.在冲减的同时,按冲减金额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企业在记载销售账时原则上要将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通过二级科目分开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与一般贸易相同。只不过是对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销售和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进口货物海关核销后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确定进料加工“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一、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二、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对多开的部分,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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