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紧急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20210611》

《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20210611》

《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xx0611》第一篇: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xx0611西北工业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障货币资金支付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学校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财务处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负责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第四条学校各级财务负责人是货币资金的主要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各岗位出纳是货币资金具体管理和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管理货币资金,不得由一人负责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学校各事业单位,校内其他独立核算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六条学校财务处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设置审核、总复核、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出纳复核、银行联络岗位,审核和出纳岗位相互分离,现金出纳、银行出纳与出纳复核、银行联络员相互分离,出纳不得兼任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的主要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等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二)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存款收付业务,保证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三)妥善保管网银支付密码(“银校直联”结算系统登陆密码)、空白凭证、电子证书(u盾)。

现金出纳还要保管有价单据,核对现金库存,保证现金安全和账实相符。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2003〕108号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2003〕108号

校科〔2003〕108号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各处级单位: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西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处是学校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

科研项目实行校、院(系)、项目组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合同签订、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报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院(系)、项目组的项目管理工作;协助院(系)、项目组解决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院(系)负责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和中期检查工作;负责院(系)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配合科技处进行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报奖等管理工作;协调项目组按计划实施研究工作。

项目组负责科研项目研究计划的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配合学校、院(系)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科研项目分为以下几类:(一)纵向科研项目:指由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各军兵种、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大军工集团等国家部门、单位—2 —和省、市等直接下达的各级各类计划项目;(二)横向科研项目:指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三)校设科研项目:指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各类科研基金等项目;(四)国际及境外科技合作项目:是指学校与国外政府、高校、研究机构、基金组织、企业等的科技合作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教职工和返聘人员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五条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由科技处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

南理工〔2004〕122号二ΟΟ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南京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科研财务会计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到款立项程序㈠科研经费到校财务后,科技处根据到款通知单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由院(系)科研管理人员到科技处办理科研经费到款立项手续,科技处按纵向、横向课题,按进款类别不同编号登记,并根据相应经费分配方案开出拨款通知单。

㈡校财务部门根据拨款单按项立户,并核发科研经费卡本。

卡本由课题组掌握使用,课题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㈢财务处依据科研项目拨款通知单及发票进行科研收入的帐务处理。

第三条科研支出是指为完成学校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科研支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任务书(合同、协议)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范围,本着全额成本核算的原则,在提供符合规定的报销票据、并至少有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两名成员签字的基础上据实列支。

科研项目成本基本开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㈠业务费用,是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设计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加工费、会议费、评审费、版面费、印刷费、文献信息及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㈡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制中课题组成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费用等。

㈢协作研究费,是指由外单位承担部分协作及加工等费用。

㈣设备费,是指项目研制过程中确需的设备(仪器)、样机(品)的购置、试制、运输、安装等费用。

㈤修缮费,是指为完成研制任务而对科研项目使用的实验室进行改造及零星土建工程和对实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及维修等的费用。

㈥差旅费,是指项目研制过程中发生的研制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出差期间的杂费等。

㈦人工费,是指项目研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的各类补助性支出。

㈧管理费,是指研制项目应分摊的管理费用,包括学校和院(系)为管理科研项目发生的办公、差旅、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年终考核奖等。

㈨其他费用,是指项目研制过程中发生的通讯费、实验费、论文及其他奖励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其他流转税、合同认定费等。

西北工业大学 崇德基金章程

西北工业大学 崇德基金章程

崇德基金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为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材料学院学科建设的加速前进,激励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原西北工业大学校长傅恒志教授倡导并出资设立“崇德奖学金基金”。

第二章基金第二条崇德基金由傅恒志院士提供。

首次捐助基金人民币10万元。

以后每年由傅院士提供5万元投入基金中。

第三条崇德基金由傅院士和崇德基金理事会委托西北工业大学财务处设立专用帐户,使用权归崇德基金理事会。

第四条该基金每年用于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第三章基金使用范围第五条崇德基金用于奖励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德才兼秀、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且做出突出成就的在读博士研究生,以及用于表彰奖励的证书制作等费用。

第四章奖励等级和奖励形式第六条崇德基金在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所有在读博士研究生中设立崇德奖学金,每年设奖名额为12名。

第七条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2500元/人。

第八条每年向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五章理事会第九条成立崇德基金理事会。

理事会是崇德基金日常管理和奖学金评审、监督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崇德基金章程》、《崇德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监督审查基金使用情况;评选奖学金;讨论决定其它相关事宜。

第九条理事会由荣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和理事会秘书等组成。

1、理事会荣誉理事长由傅恒志院士担任;2、理事长由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院长担任;3、副理事长材料学院党委书记担任;4、理事由材料学院长江学者、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材料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教导员等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理事长临时召开理事会议。

第六章其它第十一条为具体实施《崇德基金章程》,做好评审、颁奖工作,另行制定《崇德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崇德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负责解释。

解读“后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后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三、解读文件的主要内容
3、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在预算申报及预算评估方面与目前 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区别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在发布指南时不设定经费控制数。申 报单位根据科技活动的实际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应真实反应项 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 ,不再区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预算评估也是对项目整体预算 进行评估。申请预算时,单位除提供项目总体目标、考核指标 、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等内容外,还需附近三年经审计或 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报表,以便对单位支撑条件、资金实力进 行判断。
发布指南——提交申请——立项论证——预算评估评审 ——预算备案——签订任务书——项目实施——组织验 收——验收结果公示——经费拨付。
验收 管理
2024/5/26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验收可以采取用户评价、第三 方检测、专家判定等方法。
(三)奖励性后补助的概念、申请条件、程序管理
概念
申请 条件
奖励性后补助是指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 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取得了有助于解决重大 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成果,经审查验收通过后,给 予相应补助。
核通过后,给予相应补助。
• 服务情况
绩效考 核内容
• 运行管理情况 • 资源整合情况
2024/5/26
程序 管理
• 发布通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实施补助
(五)监督检查
后补助经费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申报单位的申报信息监督检查
2024/5/26
专家、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检查
后补助经费支持单位、补助情况、违规行为 及处理结果的社会监督
2、事后立项事后补助:
对单位已取得了符合重大专项目标要求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但未纳入重大 专项支持范围的研究成果,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核、评估后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支 持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 1147关于加强留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 1147关于加强留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我校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随着我校国际化教育力度的加大和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研究生以各种形式出国(境)留学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奖助金管理,保证出国(境)留学且保留我校学籍的研究生返校后能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不停发奖助金;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自学生实际离校下月起停发奖助金,返校后续发剩余月份奖助金(研究生在此期间毕业,则奖助金自然停发)。

二、研究生返校后,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教导员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报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从研究生教导员签署意见当月起逐月发放奖助金,奖助金标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1. 2011年4月1日以前出国(境)的研究生,按照出国前的奖助金标准发放,发放至研究生参加下一次奖助金评定为止。

2. 2011年4月1日以后出国(境)的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必须参加原学院所在年级每个学年奖助金综合测评,返校后按照最近一次评定的等级发放。

四、研究生在外期间应主动与学院保持联系,于每年9月5日前按要求提交奖助金参评材料,参与学院奖助金评定。

如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正常评定的,返校后按照三等奖助金标准发放,直至参加下次奖助金评定为止。

五、研究生离校前,必须办理《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附件2),同时领取《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奖助金管理注意事项》(附件3)并签名。

特此通知!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2.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3.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注意事项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办理,交至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此表一式两份,研究生教导员和学生处各存一份。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立项申请表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立项申请表
与预算
元,其中奖学金6万元/年;助学金4万元/年。
(一)奖学金每年评XX人,其中一等奖XX人,奖励XXXX元/人;二等奖XX
Af奖励XXXX元/人;……
(二)助学金每年评选XX人,奖励XX元/人。……
承诺:
1.督促捐赠资金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到位。
2.按照项目捐赠协议、立项申请、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开
简介
每年10万元。用于鼓励优秀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资助经济贫困的优秀大
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设立范围:航空学院、航天学院、航海学
院、机电学院等在校木硕博学生。
其他材料:因捐赠协议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他
实施计划:

“XX奖助学金”共设立5年,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每年10月
展与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符合捐赠协议约定。
3.按照协议约定及相关财务制度使用项目资金。
4.及时、如实答复捐赠人和基金会的查询、并提供阶段性执行资料。
5.12月10日前向基金会提交年度项目执行简报,项目结项1个月内向基金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负责人:工号:电话:
项目联系人:工号:电话:
立项时间:2023年〃月12S
项目
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
基金会意见
项目部
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
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基金会项目部联系电话,刘国娜。
奖教/干金
¥
讲席教授
¥
困难救助
¥
翱腱设及绿化
Y
创新创业
¥
学生活动
¥
学院建设
¥
学科发展
Y

西北工业大学新生入学教育与安全宣传教育研究生网上答题题库

西北工业大学新生入学教育与安全宣传教育研究生网上答题题库
67. (多选)《个人信息泄密》: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越来越成为战略性资源,而 个人信息的泄露的情况也同步出现,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下面方式正确的有() 不要在陌生网站随便注册账号 尽量不要在网站上透露个人信息 别用弱密码 重要密码定期更新
28.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试行)》: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办公室在接到申诉书的同时进行登记,并在()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审 查
2
29.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试行)》:申诉人对复查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复查 结论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54. 《法律法规》:对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 使用明火的行为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上拘留。 错
55. 《防火防电防盗》:如果在寝室遇到电脑着火了,最有效的方法是() 拔掉电源后用湿被单盖住电脑
56. 《防火防电防盗》:火场中防止烟气危害最简单的方法是( ) 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低姿势沿疏散通道逃生
6.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哪里研究决定? 专题校长办公室会议
7.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8.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 要求者,学校是否应该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是
)以上
20.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提供赌具、赌资或场所者给予( 处分,同时参与赌博者、加重处分。 警告
)以上
21.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不听劝阻且造成一定 后果者,应给予何等处分? 记过以上处分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充分调动院所(包含学院、所及其他各类校设独立科研机构)和师生员工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西北工业大学名义取得的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学校科研经费分为两大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一)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经费,按照“纵向科研经费Ⅰ类”和“纵向科研经费Ⅱ类”进行分类管理。

“纵向科研经费Ⅰ类”是指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经费(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目前其主要来源于国家“五大类”科技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社科基金以及其他省市专项基金等相关科研计划渠道。

“纵向科研经费Ⅱ类”是指除“纵向科研经费Ⅰ类”之外的其他纵向科研经费,在项目成本中计提“管理费”(管理费是指学校为组织支撑项目研究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目前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归口管理并与军工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类军工科研计划;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及各军兵种归口管理的国防科研试制项目(包括型号研制项目、预先研究项目等)和国家科技(国防领域)重大专项;教育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归口管理的相关科研计划渠道。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改革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导师、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培养改革基金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奖助对象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学费第五条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第六条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执行原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表1:表1 学费标准(单位:万元/年〃生)入学时间博士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1.0 0.8 MBA、EMBA、MPA、MEM、MTI、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型暂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0.9 0.7实行原收费政策第七条在正常学制年限内,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

第三章奖学金第八条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集体奖励等组成。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等教育作为公益事业已逐步进入市场,办学资金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

我校各单位利用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在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加强资金管理,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单位、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特制订《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现已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讨论通过,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以及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修订原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二、教育事业收入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接受税务部门和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监督。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票据领发、验收制度,保证基层单位按规定收费,确保款项及时足额入帐。

三、教育事业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教育事业收入分为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两类。

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收支预算管理;不上缴财政专户项目,实行按比例结算,同时纳入学校教育事业预算体系。

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收入款项,建立帐外帐。

四、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导思想,结合学校今后发展目标,既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兼顾学校、单位、个人三者的利益。

五、教育事业收入项目包括:(一)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本专科生学费、继续教育学费、软件专业学费、远程教育学费、留学生学费、委培研究生学费、工程硕士学费、MBA学费、在职申请学费、专业培训班学费、汉语班培训费等。

(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进修费、上机费、复印费、网络费、版面费、审稿费、闭路电视费、场地使用费等(明细见附表)。

基金会奖教劭学实施方案

基金会奖教劭学实施方案

基金会奖教劭学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进步和完善。

基金会奖助学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资助方式,对于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公平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基金会奖教劭学实施方案,对于更好地发挥基金会奖助学金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基金会奖教劭学机制,提高基金会奖助学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完善资助对象评定机制建立健全的资助对象评定机制,包括建立学生资助信息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对象评定,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拓宽资助渠道积极开展基金会奖助学金的募集工作,拓宽资助渠道,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基金会奖助学金的捐赠中,增加奖助学金的规模,确保更多的学生得到资助。

3. 强化资助管理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制度,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助学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现挪用、浪费等情况。

4. 完善资助政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奖助学金的发放政策,包括调整资助标准、增加资助形式等,确保奖助学金的发放更加精准和有效。

5. 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对基金会奖助学金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基金会奖助学金的认识和关注度,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基金会奖助学金的资助中。

四、保障措施1.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基金会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奖助学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2. 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对基金会奖助学金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奖助学金的使用公开透明。

3. 健全奖助学金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的奖助学金管理团队,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奖助学金的有效使用。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能够建立健全的基金会奖教劭学机制,提高基金会奖助学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基金会奖助学金的资助中,为更多的贫困学子提供帮助,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2017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

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研究制定了《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改革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导师、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培养改革基金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奖助对象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学费第五条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第六条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执行原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表1:第七条在正常学制年限内,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

教育基金资助实施方案

教育基金资助实施方案

教育基金资助实施方案教育基金资助是指通过设立专门的基金,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提高教育公平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实施教育基金资助方案,我们制定了以下具体方案:一、资助对象确定。

1. 对象范围,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殊困难群体的学生以及优秀学生。

2.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情况,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确保资助资金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二、资助方式确定。

1. 经济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经济资助,包括生活费、学费、书费等方面的补助。

2. 学习辅导,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提供专业的辅导教师,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

3. 奖励机制,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资助管理机制建立。

1. 资助评定机构,建立资助评定机构,由专业人员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定,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 资助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资助管理规定,包括资助对象的确定标准、资助方式、资助金额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3. 资助监督机制,建立资助监督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资助宣传工作开展。

1. 宣传政策,通过校园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基金资助政策,让更多的有需要的学生了解到资助政策。

2. 宣传效果评估,定期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宣传策略,确保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以上就是教育基金资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通过这一方案,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共同努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校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设立“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科技创新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为背景和切入点,重点资助技术创新强的项目.一般项目面向科技发展前沿,重点资助原始创新项目。

第3条科技创新基金研究周期一般为二年。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

第二章项目申请第4条申请重点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者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在职人员,有较高学术造诣、组织能力强。

(二)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要与国家的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相适应,有可能通过2—3年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研究成果获得国防重大型号、预研计划、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的资助。

2.培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的新研究领域,培育一流的科研人员和创新群体,出现一批高水平的、有一定规模的研究基地,并有争取建立国家级科研基地的可能。

(三)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第5条申请一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原则上申请者年龄应在三十五岁以下,学风端正,工作勤奋的在职职工.2.研究课题必须有创新性,有发展前景的新领域和新方向优先,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经过本基金资助后,能够奠定较好的研究基础,后续能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霍英东基金、国防预研基金、陕西省科研基金、行业基金等计划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

第6条对于科研团队,特别是跨学科组建的创新科研团队申请重点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第7条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原则上不资助国家计划中已启动的项目和已有经费来源的项目.第三章评审与批准第8条科技创新基金申报工作采取学院(所)和科技处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所)负责组织本单位申请项目初评,科技处负责组织院(所)推荐项目的学校评审.第9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用集中受理的、集中审批的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财务处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财务处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面规范我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一级会计核算单位,二级会计核算单位参照本规定制订本单位的报销规定,报财务处备案。

第二章经费报销的一般规定第三条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包括应税票据、非税票据、西北工业大学内部结算统一票据和学校财务处统一印制的领款凭证。

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应具备下列要素:1.凭证的名称、填开日期、填开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

经济业务内容须具体、清楚,否则应由填开单位附加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

2.应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非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统一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

4.学校内部结算票据由校财务处统一印制,加盖西北工业大学财务专用章和填开单位印章。

5.自制原始凭证由学校财务处及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填制单位负责人、填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开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有合同且合同规定明确的,可以不开清单,但需要在票据中注明“见xxx合同”字样。

第四条国际合作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当事人)应索取国际支付凭证。

报销时经办人应将票据主要内容译成中文,主要内容包括支付人(或单位)、收款人(或单位)、支付事项、支付金额及支付日期。

支付凭证由经费负责人、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汇率按报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现钞卖出牌价计算。

第五条以下票据属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1.凭证要素填开不全的票据;2.涂改后未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3.隔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未报销的票据;4.毁损严重,主要要素无法辨认的票据;5.伪造和国家明令作废的票据;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如各种形式的白条等。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筹资项目申请表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筹资项目申请表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筹资项目申请表
并予以公示。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按捐赠项目管理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示与反馈。

项目预算:
1.筹款目标:75万元。

2.筹款及使用预案
本项目由学生处成立项目工作组进行实施。

2020年10月,评审确定出受益学生。

2020年11月,组织发放“饭卡充值包”和羽绒服。

发放75万元。

2020年12月,向基金会反馈项目结项报告
本项目所筹款项优先发放“饭卡充值包”,发放额度根据实际筹款情况适当调整。

最低可执行金额为2万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变更用于支持学校其他帮助贫困新生的爱心项目。

项目
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意见
基金会联系电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申请(含申请事由、已支出费用金额、自费金额、申请经费额度等)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当地 校友
会 / 院系 意见
基金 会评 审意

秘书 长意

盖章: 年月日盖章: Biblioteka 月日签字: 年月日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困难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向西北工业大学身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的在校师生及毕业校友 (以下简称西工大校友)提供及时的帮助,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 基金会)特设立困难救助专项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的资助对象是发生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且其家庭和本人无法 全部承担医疗费用的西工大在校师生及西工大校友。 第三条 本基金的资金来源: (一) 来自社会的定向资助或捐赠; (二) 来自在校师生员工的定向捐赠; (三) 教育基金会非限定捐赠资金划拨。 第四条 本基金救助情况原则上确定为: 1、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致残,给家庭造成生活困难的; 2、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经二级及以上医院核定的其它重大疾病;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家庭造成特殊困难的; 4、其他确需救助的情形。 第五条 本基金提供的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5 万元,具体金额须根据重大疾病 患病程度、家庭经济状况、自费额度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本基金的救助原则: 1、有限救助原则,即困难救助基金只是用于应急之用; 2、综合评定原则,即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病情的轻重程度、自费经费 的额度来综合评定资助标准; 3、一次资助原则,即每个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困难救助;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表: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困难救助基金申请表

附表
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困难救助基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单位或院 系名称
手机
E-mail
家庭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住址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 月收入
主要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第七条 本基金审批程序: 1、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人所在地校友会/院系对申请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 署意见后报送基金会。 3、基金会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议审批。 第八条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困难救助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一份 3、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原件及 复印件一份。 4、家庭收入证明一份。 5、属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 故证明。 第九条 对骗取、套取、虚报、挪用本基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 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