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建议贪腐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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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腐败零容忍政策的合理性

论反腐败零容忍政策的合理性

论反腐败零容忍政策的合理性作者:熊安邦来源:《理论观察》2013年第11期[摘要]对贪腐官员而言,最大的威慑不是惩罚的严厉性,而是被惩罚的高概率,这就是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政策的理论依据。

零容忍政策的关键在于对微小贪腐行为的查处,这有利于提高官员对其腐败行为被查处概率的心理预期。

目前,我们需要建立与尚未构成犯罪的微小贪腐行为相应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机制。

[关键词]微小贪腐;成本收益分析;查处概率;零容忍[中图分类号]D90-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034 — 02一、腐败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我们在反腐教育中经常提醒各级官员的一句话就是要他们算经济账、政治账、自由账、亲情账、名誉账,也就是说一旦官员贪腐行为暴露,被纪委或司法机关追查,其损失是巨大的,不但先前贪腐而得来的钱财会被全部收缴,而且还会失去职位和工作、失去自由,甚至生命,而这些损失要远远大于贪腐所得。

但为什么仍有一些官员要铤而走险,在刀口上舔血呢?是这些人不够聪明、不够理智,不会算这笔账吗?答案显然不是这样的,根据经济学理论,每个正常的人都是一个理性人、经济人,通俗点说,就是每个人在做任何一件事时都要计算一下得失,亏本的买卖是不会做的。

这些贪腐官员虽然贪婪,但从经济学上来讲他们绝对也是一个理性人,但为什么一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理性人会不听党的教诲,而偏要走上这条不归之路呢?其中的奥秘何在,本文将以成本收益比较法对此进行分析。

我们每个人在作出每个行为之前,都会对该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和所要承担的成本进行一番比较,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我们才会实施该行为。

一名政府官员在收受一笔贿赂、贪污一笔公款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时,显然是自认为该笔收益是大于其所要付出的成本的。

我们在此将利用一个公式来演示这一情况。

我们用B来代表受贿、贪污所得或不正当利益;而用C代表他所要承担的成本,我们将成本C又分解成C1、C2等,其中C1是被没收的贪污受贿所得,C2表示被开除公职后的工资收入和退休工资等方面的经济损失。

香港回归日回顾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斗争

香港回归日回顾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斗争

香港回归日回顾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斗争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致力于打击腐败现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和清廉政治。

本文将回顾香港回归后的反腐败斗争,并探讨其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一、回归后的反腐败机构建设香港回归后,特别行政区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建立了一系列专门机构来打击腐败。

其中最主要的机构是香港廉政公署,它负责调查和控制公职人员的贪污行为。

此外,香港警务处也设立了专门的反贪污组,加强执法力度。

这些机构的建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了更有效地打击腐败,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建立和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

首先,特别行政区制定了《香港廉政公署条例》,明确规定了廉政公署的职责和权力。

其次,香港特别行政区修订了《刑事诉讼条例》,增加了对涉贪污犯罪的起诉和审判程序的规定。

此外,香港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反腐败机制。

这些努力使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法律制度日臻完善,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反腐败行动的成果和挑战回归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廉政公署在打击公职人员腐败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多名高级官员和表面前政要因贪污受贿被起诉并判刑。

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还实施了公务员廉政检查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察,进一步减少贪污现象。

这些成果表明,反腐败行动在维护香港社会稳定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贪污行为,增加了打击腐败的难度。

其次,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来自国际腐败网络的威胁,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此外,公众对于反腐败工作的期望增加,要求特别行政区政府进一步提升反腐败力度和效果。

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制定更科学且有效的对策,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

香港对腐败零容忍,我们应该很好的学习。

香港对腐败零容忍,我们应该很好的学习。

香港对腐败零容忍,我们应该很好的学习。

所谓“零容忍”,是容忍度的一种状态,即容忍度为零,是指对不良习惯、不道德行为、轻微违规等行为绝不容忍,其核心是对各种反社会行为和违规违法活动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哪怕是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也要毫不犹豫、决不妥协地进行彻底斗争,惩罚与预防并重,最后形成遵纪守法的秩序。

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ICAC)成立。

香港廉政专员汤显明介绍经验时强调,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做到“逢贪必被抓”。

在他看来“死刑并不能阻吓贪污犯罪的发生,因为只要有高利润在,杀头的生意总会有人做;而‘逢贪必被抓’则属那种肯定赔本的买卖,不会有人做”,所以,反贪机构的关键是要做到,对腐败“零容忍”。

香港政府提倡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度”理念和在该理念影响下建立的廉正公署,在反腐败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香港“零容忍度”的反腐败理念对于内地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把握“零容忍度”精神实质,加强法律法规制定的预见性和执行的彻底性“零容忍度”的治贪理念是香港政府防腐治理腐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种理念强调自律与他律的结合。

该理念的优点更多体现在政策制定上预见性和执行的彻底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要多在加强法律法规制定的预见性和执行的彻底性上下工夫,并把它作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反腐防腐调查机关建设,保证其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与活力香港的廉正公署直接受港府最高行政长官的指挥,依照法律具有相当大的独立调查的权力。

这就使得廉署可以在不受制肘的环境下,高效率地开展相关调查;也使得廉署的自身建设在一种充满活力的良性循环中得到完善。

但是它的权力也要受到来自廉署内部和外部的联合监督,以保证其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和掌握尺度的适当性。

反观内地的反贪污贿赂局,在工作中除了要受上级党委和检查机关领导之外,还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直接领导。

这虽然在主观上可以让上级尽快了解案件的进展,但在无形之中也影响了反贪局的工作效率。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

Legal Syst em A nd So c i et y ■曩匿翟匾:竺兰型12f叁堕!查塾金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隆霞摘要上世纪70年代.香港腐败现象严重,为反腐肃贫,香港于1974年2月成立了廉政公署,经过30余年的励精图治,香港终于由乱到治,由浊到清,并最终跨八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其反腐败成功经验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内地反扁倡廉_T-作,有着极其重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一是香港廉署人不畏艰辛,励精图治的反贪精神值得我们借鉴:二是香港廉政公署查办、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策略值得我们借鉴;三是香港廉政公署形式多样、与时俱进的公众教育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四是香港廉政公署精简独立,高效务实的组织架构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廉政公暑反腐败反贪精神中图分类号:D676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174一01在上世纪70年代,由于香港人口剧增。

经济发展迅猛,社会资源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市民为了及时得到政府的服务,只好走后门,于是“茶钱”、“黑钱”等各种替代贿赂的名词应“需”而生。

久而久之,香港市民把索9睛受贿当成生活的一部分。

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要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申请廉租房、申办营业执!{c i、子女入学等各种公共服务,必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否则永远在等待中。

尤其突出的是警务人员的腐败成为一种常态,各个层级的警员都在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公开包庇“黄赌毒”,社会治安几近崩溃。

而英籍总警司葛柏贪污巨额财物后潜逃回英国,更是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腐败浪潮,掀至顶峰。

面对疯狂的腐败,时任港督麦理浩委托法官百里渠研究香港反腐问题,并接受百里渠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了廉政公署,同时确立了查办、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策略。

经过30余年的励精图治,香港终于由乱到治,由浊到清,并最终跨入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2006年,透明国际公布全球政府清廉指数排行榜,香港位列25,届亚洲第二。

腐败“零容忍”:不只是目标

腐败“零容忍”:不只是目标

围 , 论 是 大 贪 还 是 小 贪 ,0 元 、 0 , 无 10 1元 甚 至 1 都 要 处 理 , 是 调 查 力 度 不 一 样 。 元 只 ” 香港廉政公署前副廉政专员郭文纬说。
“ 容 忍 ” “ 度 腐 败 ” K的 结 果 带 零 和 适 P
为 “ 个 并 存 ” 即 成 效 明 显 和 问 题 突 出 并 三 , 存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力 度 加 大 和 腐 败 现 象 易 发 多 发 并 防 存 、 众 对 反 腐 败 期 望 值 不 断 上 升 和 腐 败 群 现 象 短 期 内 难 以根 治 并 存 。 民 众 的 “ 败 腐
紧 迫 性 的 一 个重 要原 因 。
追求反腐 “ 满意度”戒容忍 。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在 十 七 大 报 告 中指 出 :
“ 国共 产 党 的l 和 宗 旨 , 定 了 党 同 各 中 h 生质 决 种 消 极 腐 败 现 象 是 水 火 不 相 容 的 。 腐 败 ” “ 容 忍 ”是 我 们 党 追 求 的 目标 , 是 党 先 零 , 也
关 于“ 度腐败 论 ” 危害 , 与之对 适 的 和
应 的 “ 败 零 容 忍 ” 威 力 , 我 们 先 从 中 腐 的 让 外 正 反 案 例 中去 咂 摸 。 “ 个俱乐部一天偶然通过贿赂裁判 、 某 贿 赂对方俱 乐部 的球员操纵 比赛 , 可能 它 马 上赢 球 , 有 很 好 的 排 名 , 期 内 球迷 会 会 短
也 有 零 敲 碎 打 , 向群 众 多作 说 明 : 不 是 要 这
提 倡 “ 度 宽 容 ” 而 是 斗 争 的 方 式 方 法 有 适 , 变化 。 此次风波反映的另一个现象更值得深 思 : 国 惩 贪 力 度 有 目其 睹 , 什 么 民众 的 我 为 “ 败痛感” 如此深重? 腐 仍 在 去 年 的 十 七 届 中 央 纪 委 六 次 全 会 上 , 锦 涛 总 书 记 将 当 前 的 反 腐 形 势 概 括 胡

零容忍

零容忍

香港廉政公署对腐败零容忍,你如何看待?从中得到什么启示?香港百姓有一个共识,即“廉署是香港社会发展的基石”。

正如廉署的宣传词所言,“香港优势,胜在有你和ICAC。

”“你”是身处香港社会的每一个人,“ICAC”则是香港廉署的缩写:“你”的廉洁自律及对反贪防贪的积极参与,加上廉署的“不惧不偏、大公无私”,共同构成了香港的一个竞争优势,即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府运作机制和营商环境。

香港廉署的成功,除了它独立于政府运行以及香港法治的独立等方面因素,更重要的是,它诞生于香港经济起飞、中产阶层人数倍增、社会各方已对贪腐到了难以容忍的社会阶段。

一个对贪腐“零容忍”的社会,也就意味着任何贪腐行为都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而这,正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廉署走向成功的环境土壤,目前中国内地的社会状况,某种程度上与香港上世纪70年代有一定的相似性,即经济迅猛发展,公共服务供不应求,中产阶层大量增加,社会对贪腐的容忍度越来越低。

在他看来,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善用民意民声,特别要重视网络反贪,以此为契机,加快反贪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在建设一个清廉的社会方面有所作为。

然而香港成为目前全球最清廉的地区之一,廉署的作用毋庸置疑。

但廉署并非香港迈向清廉的全部答案,一个社会要想成功反贪,独立的反贪调查机构和法制环境必不可少,但同样重要的,还有高层的反贪决心,以及对贪腐“零度容忍”的社会氛围和惩罚机制。

“零容忍”,就是视腐如仇,凡腐必反。

说到底是一种对民众的极端负责,就是对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行为毫不迁就绝不宽恕,就是全力维护一个社会的纯净廉洁,就是倡导和营造诚信为本、守信为荣的社会氛围。

香港反腐“零容忍政策”传递的启示和成功经验是多方面的。

启示之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没有防微杜渐的查处力度,这种小贪到大贪的堕落是很迅速的。

经验告诉我们不少贪官刚开始时,都是从一顿饭、一条烟开始的。

“零度容忍”的特别意义在于通过对轻微腐败行为的打击,防范个人向更严重的犯罪堕落。

香港廉政公署反贪污贿赂运行机制及其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反贪污贿赂运行机制及其启示

求知/月刊2010/8与思考根据具有世界权威影响的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按照多项清廉指数连年对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排名显示,在廉政建设方面,香港堪称是亚洲乃至世界的楷模。

香港之所以能够成为当今世界公认的最廉洁的地区之一,与香港廉政公署高效的反腐败运行机制是分不开的。

学习并借鉴香港反腐败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反腐败运行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反贪污执行运作机制。

1.接受举报。

香港对贪污贿赂的举报,主要通过四种途径:一是电话举报。

市民可以通过廉政公署的热线电话,直接向廉政公署举报。

二是写信举报。

举报人写真实姓名还是匿名,由自己决定。

三是上门举报。

廉政公署举报中心每日24小时有人值班,举报者无论何时到廉政公署,随时都有人接待。

另外,市民也可以通过廉政公署设在各分区的8个办事处投诉,然后再由各个办事处将投诉转送举报中心。

四是由政府部门转交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或接触市民的过程中,发现和收集到有关贪污、贿赂的线索,即转交给廉政公署。

由于廉政公署是肃贪倡廉的专职机构,受理的举报内容主要涉及:一是有关指控公务员贪污贿赂的举报;二是有关涉及公共机构贪污贿赂的举报;三是有关涉及私营机构贪污贿赂的举报。

廉政公署对接到的每一宗举报,无论是来自电话、信函和举报人口述或者是政府部门转来,也无论事态轻重,每日都得由举报中心的职员作出摘要,然后在星期一到星期六的每天上午举行的处理举报案件例会上,进行详细研究,决定对过去24小时内接到的各宗举报是否进行调查或转送其他监督部门处理,或是否需要搜集更多的资料再行确定。

廉政公署如果接到信函举报,必须先向举报人复告收到,所有接到的举报,若情况许可,也会尽快将审查的结果,告知举报人。

如果要转送其他监督部门处理,通常会在24小时内办妥,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调查结果由有关部门或廉政公署通知举报人。

2.调查取证。

香港廉政公署对所有举报的案件,都必须彻底调查。

对腐败“零容忍”

对腐败“零容忍”

对腐败“零容忍”作者:林衍来源:《浙江人大》2012年第08期某人坐出租车,与司机聊起刚刚向别人行贿的经历,结果这位司机调转车头,直接把他拉到了廉政公署。

这件事发生在香港——一个被誉为“廉洁之都”的城市。

在透明国际于2011年年底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在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12位,在亚洲居次席。

排位之外,香港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原则体现在每一次具体的司法实践中。

著名导演王家卫的电影《2046》拍摄的时候,一个娱乐记者为了进入拍摄现场拍照,塞给门卫300元,结果被判入狱3个月。

2009年,一名来港定居的内地妇女在被分配了一个公屋单位后,写信给房屋署的一名助理文书主任表示感谢。

她在信封里夹了一张100元的港币,让这名主任“买水果吃”,结果也被判入狱3个月。

在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施祖祥眼里,“零容忍”是一种态度:“今天你是小,慢慢大的时候你就不觉得大。

贪污就是贪污,小也是贪污,大也是贪污。

”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也曾表示,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

时间退回到40年前,这座城市却是另一番模样:建筑公司要向验楼人员行贿才能拿到入伙纸(一份证明物业符合标准的重要文件);饮食店必须向有关部门派钱疏通才能取得经营牌照;就连着火时都要按规矩给消防人员“开喉费”。

社会活动家杜叶锡恩曾回忆说:“当时, 每一个小市民都在受苦。

徙置区内每一位店东、街市每一位小贩,都要付黑钱, 简直要把他们勒榨至死才肯罢休。

”1974年2月15日,独立的反贪机构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其人事、财政完全独立,不属于公务员序列。

从此,香港社会掀起了一场“静默的革命”。

1978年到2008年间,廉政公署共调查了70691宗案件,遭检控的有13337人,其中2440人是公职人员。

同时,香港的反腐工作不仅针对公权力机构,公共机构和私营机构的行贿、受贿罪名及刑罚也被明确纳入防止贿赂条例。

在廉政公署大楼展览厅里,摆放着记录“黑暗年代”的展板,葛柏的“收数簿”(受贿记录本)被放大成模型供人翻阅参观。

专家称要对腐败零容忍:“一分钱”腐败也是腐败

专家称要对腐败零容忍:“一分钱”腐败也是腐败
l 0万元 以上 判处 l 0 年 以上 有期 徒刑 ” 的规定 量刑 。
十八大以后 ,新 一届 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高度重
视, 提出要坚持“ 老虎” 、 “ 苍蝇” 一起打 。新形势下 , 对贪腐犯 罪的量刑标准应当如何设计? 治标和治本 , 大贪和小贪 , 在当 前抓哪个更为迫切、 更为紧要? 带着这些 问题 , 记者进行了调

个定罪的问题。” 对此观点 ,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
不以数额为依据 , 处罚的是行 为而不是数额 , 目的是使每一 次恶劣行径都受到法律的惩处 。”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聂资
鲁表示。 “ 腐败 案 件 不分 大小 , 对 我们 国家 体 制 的腐 蚀 程度 、 影 响 都 是 同样 存在 的 。” 聂资鲁 向记 者表 示 : “ 在 设计 量刑 标 准 时 , 要 贯彻 科 学发 展 观 , 做 到 量刑 平衡 、 一 视 同仁 ; 严 格 依 法判 处 刑罚 , 决不 以罚 代刑 。但 同时可 以 依法 充分 适用 财产 刑 , 不让 职 务 犯罪 分子 在 经济 上 占便 宜 , 做 到罚 当 其罪 , 该 重 则重 , 该
要在严 惩 上 多动脑 筋
“ 从1 9 9 7年现行刑法制定以来, 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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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u t i o n 警示
的建议的同时 , 也提出“ 受贿罪的标准应定为 2 0 0 元” 的建议。
晶告诉记者,有个朋友给她发来短信 ,这样 写道 : “ 支持零容
忍! 对 贪腐 官员 就该 严惩 。 ” 贪污受 贿侵 犯的 是公 民的财 产 权利 和整 体利 益 ,以 及 国 家工作 人 员的廉 洁 、 诚信 和 国家 的公 信 , 危 害J 生巨大 。 _ “ 不 能 因

哪怕贪官已死,香港廉政公署也决不放手

哪怕贪官已死,香港廉政公署也决不放手

哪怕贪官已死,香港廉政公署也决不放手贪官家属交出“外逃贪官”赃款1.4亿元香港廉署穷追“外逃贪官”韩森达35年之久,不久之前终于追回其过亿资产。

香港廉署没有满足于赃款的“如数”追缴,由于资产升值等原因,韩森的家人所交出的总值高达1.4亿港元的资产,是韩森当初贪污数额的整整35倍!香港廉政公署通过法律手段彻底剥夺腐败分子及其家人的既得利益,真正让贪官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官员对记者强调说,虽然香港被称为世界上的一块廉洁之地,但是我们认为做得还远远不够,我们是一天也不敢松懈啊。

光有制度也不行,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尤其是需要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要让贪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此次韩森贪污案的最后惩处,是香港廉政公署创下了一个反贪的先例。

不管贪官逃到哪里,但是逃不过廉政公署的视线,哪怕贪官死了,也决不放过。

贪污的钱款,本金利息一起算,因为公款的利息也姓“公”,赃款的利息也姓“赃”。

香港廉政公署官员告诉记者,目前仍有22名前警务人员和5名前公务员的贪污赃款仍在追讨,决不松手,只要是贪污款,不论死活都要把赃款追回来。

不明财产就是罪:你的415万元哪里来?据了解,韩森绰号“肥仔B”、花名“长洲仔”,是地道的香港人。

香港廉政公署称,1940年,韩森加入当时的皇家香港警察队,1969年升为总华探长。

随着官职不断提升,韩森捞得盆满钵满,买屋买田又买地,物业遍布何文田豪宅区以及繁华的西洋菜街、通菜街,这些物业全是1960年至1970年韩森影响力最大的时候买的。

部分交易记录显示,韩森购买上述物业多用现金,绝少采用担保贷款的方式。

韩森行事谨慎,全部物业均由妻子及母亲的名义买入,还做了信托声明,称部分物业是用子女的钱买的,由长辈代为持有,企图瞒天过海。

此外,韩森还有124万港元的商业投资,包括名车、名表、珠宝以及约70万港元的银行存款。

至1971年8月退休离港,他拥有的资产与官职收入极不相称。

香港反贪“秘诀”:贪官不怕死刑最怕什么

香港反贪“秘诀”:贪官不怕死刑最怕什么

香港反贪“秘诀”:贪官不怕死刑最怕什么作者:来源:《新传奇》2017年第21期对“小贪”也零容忍“如果香港能成功解决严重的腐败问题,那么,其他地区也一定有办法解决。

”近日,反贪专家、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公署)的反贪经验。

在廉政公署曾工作27年的郭文纬说,上世纪70年代,香港腐败情况类似于现在所说的“塌方式腐败”,“收钱就免灾,大大小小的事,都需要给办事的人员红包”。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于1974年组建了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自组建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对腐败“零容忍”。

香港的法律讲得很清楚,只要你收受贿赂,无论一万元、一百元还是一元都是犯法,都要面对法律的制裁,这就是“零容忍”。

郭文纬说,记得香港廉政公署刚成立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件,案子很小。

香港的邮差送包裹时,他们都会亲自送到每一户的家里,然后让客户签一个收据。

然而,因为邮差很辛苦,所以一直以来,一些人在签单的时候会给邮差数量不等的“茶钱”以表示感谢。

这在当时很正常,而且长期以来也形成了习惯。

但当时廉政公署却对一名邮差进行了指控,因为他收了10元“茶钱”涉嫌受贿。

当时很多人质疑廉政公署小题大做。

对此,廉政公署解释说:“我们对于腐败是‘零容忍’,作为政府公务人员,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收受多少,即使收受一元钱那也是违法的,我们只是在依法办事。

”当然这个邮差最后也没有坐牢,只是退掉了10元钱并处以少量的罚款。

但自从这起案件公开之后,三十年间再没有一个邮差接受“茶钱”的事情发生,也再没有一个老百姓给邮差“茶钱”了。

因为行贿和受贿都是违法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诚然,人心有所畏,清风自然来。

这么一个小案子让香港的廉政文化有了实质性的进步,如此看来,“零容忍”的确已经扎根在老百姓的心里。

廉政公署的独立运作是香港反贪的另一个重要经验。

廉政专员直接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负责,不用听命于其他部门官员。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纪实李彦春导读:“畏缩,因从前对贪污无奈;开心,因为今日公平公正。

香港,胜在有ICAC。

”这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公益广告的主题,香港廉政公署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香港回归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于1974年2月14日。

上世纪60-70年代的香港还是一个贪污横行、公益不彰的“乱港”。

政府部门贪污现象严重,警队情况犹甚,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现。

目前,香港是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在著名的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国际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一直名列前茅。

这一切都与香港廉政公署的科学管理和反贪力度密不可分,也说明廉署现有的运作机制十分有效。

这一独特的制度设计怎样融入到香港政治体系中发挥其独立、高效的作用?其权利自身又是如何被制衡的?近期,《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记者对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执行处处长郭文纬进行了专访。

访谈中,郭文纬总结香港在政府清廉方面能有良好的国际形象的原因是:廉署政治地位和治理的特权,拥有一支非常专业的队伍,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的模式,24小时投诉机制以及反贪七要素(政治决心、足够资源、完善法律、公众支持、高薪养廉、专业人才、使命感)。

当然,今日香港高度发的民主法制社会是一切的基础。

正如香港现任特首曾荫权所说:“香港的成就建基于我所指的智慧支柱,即是,法制精神、公平竞争环境、廉洁的政府、资讯自由流通及个人自由。

”编者以为,只有在民主法治的制度条件下,廉署这样的反腐司法机构才能够获得真正的独立地位,而司法独立又是有效抑制腐败一个必不可少的制度要件。

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要向病人索取“茶钱”。

病人犒赏医院护工,才能得到开水和便盆。

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

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及各种公共服务,必要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

街上跑着贴着特殊标识的黑社会汽车,那是车主贿赂九龙交通部的标志,如果违法,警察见了标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香港廉政公署对腐败的“零容忍”看内地政府廉洁处理的启示

从香港廉政公署对腐败的“零容忍”看内地政府廉洁处理的启示

从香港廉政公署对腐败的“零容忍”看内地政府廉洁处理的启示----《香港廉政公署35周年纪念》影评纪录片《香港廉政公署35周年纪念》主要讲述成立于1974年2月14日的香港廉政公署(即我们常听到的香港ICAC)在成立的35年里如何于香港立足并取得香港公民广泛认可、取得其无与伦比威望的廉政公署自身及其政府而进行的一场静默的革命。

纪录片首先以廉政公署未成立前由香港警察队反贪污部负责监管却屡屡出现香港政府部门严重的贪污问题,尤其是维持治安的警队精英们的贪污更为严重,从而顺理成章引出了廉政公署的于那个时代成立出现的原因:当时的香港是贪腐盛行的社会。

而后廉署成立后短短数年,调查对象初期限为公务员,继而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围绕着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氛围,廉署破案如神,敢于扳倒高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香港开始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

纪录片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国内地政府向来的官官相护而导致各种贪污腐败现象,尽管近年来中央政府虽然也开始着重治理,新闻里几乎每天都在报道着某地某高官因贪污受贿而被撤职、判刑,相对于香港廉政公署的执行力却显得如此地微小。

经常有些高官在往后的几年又默默重现于某职位上,因而司法的不独立,权力得不到监督,官官相护而形成权力的压迫导致我们即使想进行任何彻底的反腐行动都仅能是徒劳!香港廉政公署权力是独立的,由第三方监督的,而我们都悲哀地发现,它那曾经一下子揪出一大堆贪污受贿政府官员并进行处置的无所畏的辉煌历史之举,在现下的大陆政府里却是无法实现的。

史密斯认为,政策可以被界定为由政府在旧的机构内,设立新的处理公共事务的模式或机构,或改变原来的处理模式的复杂行动。

香港廉政公署的出现,是为了反腐,是香港政府自我救赎的一种政策实现。

它在行使职责时,不断循环着执行纲领、资源分配和监督这三个环节同时一直遵守合法、理性和共识这三个原则,共同决定着此项公共政策成功执行,使香港成为现今一个如此廉洁自由的地区。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的启示【摘要】腐败是当前各国政府面临的一大挑战,反腐倡廉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艰巨任务。

廉政公署制度作为香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其独特的制度设计与良好运行,在肃贪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本文将通过对香港廉政公署制度的具体分析,为我国内地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建议。

【关键词】廉政公署;反腐倡廉;廉政体系腐败是社会和谐的巨大威胁因素,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内地的腐败问题日益显露,贪污腐败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日益严重的贪腐现象,降低了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也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

腐败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反腐倡廉成为新形势下,治理腐败问题的必经之路。

香港在廉政建设方面已走入世界先进行列,研究其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推进反贪工作将大有裨益。

一、香港廉政公署制度的概况香港曾有句口号:“香港胜在有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言简意赅地指明廉政公署在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府服务与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方面做出的巨大贡献。

在特殊历史背景下,依据《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于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在运行数十年的历程中,取得了不菲的成就。

廉署成立以前,香港的贪腐现象猖獗,普通民众深受其害。

廉署成立数年后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在2012年12月5日“透明国际”发布的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在176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十四位,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

”【1】同时,廉政公署也经历了从建立之初的被质疑到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2】。

香港廉政公署的使命是:维护本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肃贪倡廉。

香港廉署如何令官员不能贪不想贪

香港廉署如何令官员不能贪不想贪

香港廉署如何令官员不能贪不想贪作者:佚名来源:《党员文摘》2018年第04期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贪污是香港市民很常见的现象。

为此,香港廉政公署全方位治理贪污问题,时至今日香港市民已经“不想贪”。

降低贪污容忍度廉政公署一直采取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全方位治理贪污问题。

在架构上,也对应这三个策略设置机构。

这包括执行处、防止贪污处以及小区关系处。

执行处主要职能是接受市民举报及调查怀疑贪污的罪行,令贪污成为高风险罪行,提高以身試法的代价,发挥阻吓作用,令人“不敢贪”。

而防止贪污处主要是叫人“不能贪”。

该处主要是审视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提出建议以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

另外.该处的私营机构顾问组也应私人公司的要求,提供免费防贪服务。

防贪处在制度上堵塞漏洞。

廉政公署人士以市民考驾照举例说,早年考驾照是贪污的温床,市民常要透过贿赂考官才可成功考取驾驶执照。

防贪处进行审查研究,建议考生不可以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而且在考试当日才抽签决定考官派往哪一个考牌中心。

运输处接纳建议后,考驾照索贿受贿的情况大大减低。

而“不想贪”则是有赖于小区关系处,主要负责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及争取大众支持肃贪倡廉的工作。

该处的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透过大众传媒制作宣扬肃贪倡廉信息,例如,电视剧集、广告及新闻发布等;另一方面是与公务员及市民面对面接触推行防贪教育工作。

建立廉洁文化,使社会普遍认同反贪工作。

廉署制作的廉政剧集自1975年开始播出,至《廉政行动2014》已是第15辑。

这些宣传教育工作都有助改变市民对贪污的态度。

廉署每年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包括公务员及商界贪污的容忍度极低,反映今时今日香港市民已经“不想贪”。

具名投诉比例高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香港具名举报贪污的比例非常高。

而在1974年廉署成立时,市民对廉署采取观望态度。

因此廉署成立初期,具名贪污投诉只占投诉总数的三分之一。

后来,廉署制订严谨程序及措施将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内容保密,让投诉人投诉贪污个案时得以放心,具名投诉逐渐增加,亦提升廉署的调查效率。

专访廉政公署专员绝不容忍贪污

专访廉政公署专员绝不容忍贪污

专访廉政公署专员绝不容忍贪污廉政公署专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他们负责监督和打击贪污行为,确保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作为专员,他们必须绝不容忍贪污并坚决打击这种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这篇专访中,我们将就这个话题进行深入探讨。

记者:作为廉政公署专员,您认为廉政公署在打击贪污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专员:廉政公署在打击贪污方面取得了很多令人瞩目的成绩。

我们通过强化监督和审查制度,建立了一个严密的贪污防治机制。

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了反贪污立法的修订和完善,加大了对贪官的打击力度。

这些措施使得贪污行为无从遁形,并起到了积极的震慑作用。

记者:那么,在具体的工作中,您是如何确保自己的廉政公正的?专员:作为廉政公署专员,我们必须以身作则,严守廉洁自律的原则。

首先,我们要坚持公正无私的原则,始终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不受任何私人利益的干扰。

其次,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廉洁教育和培训,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和职业素养。

同时,我们还要建立一个严格的反腐体系,确保自己不受腐败的影响。

记者:在打击贪污方面,您认为最大的挑战是什么?专员:目前,贪污行为的形式和手法不断更新和变化,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贪污者可能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隐蔽的贪污行为,我们必须及时跟进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另外,一些贪官可能与黑恶势力勾结,形成利益链条,这样贪腐行为就更加隐蔽和复杂了。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采取更加精准和有力的措施。

记者:在打击贪污行为时,您会遇到哪些困难和阻力?专员:打击贪污行为是一项非常敏感的工作,很容易碰到各种困难和阻力。

首先,贪污者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来掩盖自己的罪行,我们必须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收集证据和展开调查。

其次,政治干预和官商勾结也是我们工作的一大困难。

一些贪官可能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他们利用这些资源来打压监督和打击他们的行动。

对于这些困难和阻力,我们必须坚决克服,保持坚定的信念和勇气。

专访廉政公署专员绝不容忍贪污

专访廉政公署专员绝不容忍贪污

专访廉政公署专员绝不容忍贪污人物周刊:实际效果如何?XXX: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尤其是培养一个人(廉洁)的价值观。

关键在于我们不懈地在做,回头看过去30年我们的努力(在各阶层推广廉洁文化),今天看来,应该算是成功的。

简单地比较,31年前廉署还没有成立的时候,看看贪污腐败是多么的普遍,贪污甚至是生活的一部分,去救火要收红包,上医院看病也要给红包,那时我年纪还小,但仍能清晰地记得那个社会的现状。

但今天的XX社会,已经看不到直接的贪污受贿现象。

30年前我们不能说有一个廉洁的政府,但今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有一个廉洁的社会,这是没有疑问的。

这不光是我们自我标榜,很多时候跟在XX经商的一些外商提起,他们都这样说,这是没有争议的。

我手头有一些具体的数据,廉署成立时,我们收到对政府部门的投诉,占我们收到的全部投诉的86,警察的贪污占45;去年有关政府部门的贪污举报占总数的34,涉及举报警察下降到11~12。

非常大的幅度,可以说我们非常成功地控制了政府部门的贪污问题。

每年我们都委托独立的机构作相关调查,调查显示,过去十多年XX人对贪污的态度是“不能容忍”的。

我没有滥用权力的空间人物周刊:按照一般的理解,廉署的权力是非常大的,只对行政长官负责的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架构,如何对你本人和你的机构进行有效的制衡?换句话说,你有没有滥用权力的可能呢?XXX:不可能有。

31年前成立廉署时我们就了解到,贪污是一个隐蔽性的罪行,不容易调查,要给廉署足够的权力;但是当时我们也了解到,如果给了一个机构太大的权力,一定要有一个适当的制衡,不然这个机构自己也会出问题,所以我们有内部的和外部的监督机制。

我先说内部的。

我们有几个咨询委员会监督我们的工作,比如有一个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提意见给我们,他们可以对我们的执行、人事、开支预算甚至是纪律做监督审查,我要向他们解释,每一年我们做一个预算给他们看;另外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

香港公务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

香港公务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

香港公务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文章来源:北方新报| 时间:2006年05月25日香港公务员的廉洁是香港全社会的事,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反贪机制,是香港反贪的重要经验,更是香港公务员保持廉洁的重要基石。

机制保障反贪“三不”从香港公务员的角度而言,他们为什么会比较廉洁呢?概括而言,在香港反贪机制上,已经形成了三“不”: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

●不能贪不能贪,就是在体制上,为以身试法者设置了道道难关。

香港公务员不能贪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香港公务员的组成架构,使得任何一级行政官员的权利都受到一定的制约,不可能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利。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之下的行政架构,分3个层次,即政策局、执行局和所属的署、处。

制定政策的决策部门和负责执行的行动部门是分开的。

双方各有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协作,也互相制约。

二是决策的民主化与透明化。

在香港,一项政策的制定与推出,往往程序较多,其过程比较民主与公开。

例如,香港有400多个各类咨询机构,在政策制订前,一般先要征询机构的意见,还要通过网络和媒体,征求市民意见,行政部门的权利是有限的,想从中谋取私利不太容易。

三是香港有非常严格的制度约束。

香港政府先后颁布3个特别法例,即《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防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这些条例制订得非常细密严格,甚至严格得有点不近情理。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四条,香港政府和绝大部分公共机构不准雇员从公事中收受利益。

利益在法律上的定义包括礼物、借贷、报酬或佣金、任何职位或契约、代支付或免除清还任何贷款、任何服务或优待等。

在香港,公务员就是贪污1港元也要被立案查处。

●不敢贪香港公务员不敢贪的主要原因是外部的压力大。

目前香港已经形成了内外两种监督体系。

从内而言,主要指体制内的监督,包括各部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以及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等监督体系。

体制外的监督主要有3种:一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的特点是独立于政府架构之外,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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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建议贪腐零容忍:1元也要查
内地反腐如何推进?对于这个举国上下关心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罗范淑芬斩钉截铁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对贪腐零容忍。

100元也好,1元也好,我们都要去处理。


她告诉记者,在40年前,如今被称作“廉洁之都”的香港完全是另一番模样。

她说,那时候香港人在医院看病,要向医生塞红包。

小贩被警察追,要给警察塞红包。

就连自己的房子着火了,都要按规矩给消防队员“开喉费”。

直到1974年,一个叫做廉政公署的反贪机构正式成立,在此后的30年里,香港社会掀起了一场“静默的革命”,其间,廉政公署共调查70691宗案件,遭检控的有13337人,其中2440人是公职人员。

“廉政公署会公正地行事。

”据罗范淑芬介绍,廉政公署的人事、财政完全独立,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只对行政长官负责,“行政长官没办法干预执法,因为媒体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


在罗范淑芬看来,一线的执法人员同样没有机会徇私枉法。

“有一个人被告发了,你说不要查了吧,这不行的。

”她告诉记者,每一次报案都会生成一个号码,负责侦查的人必须把证据送到律政司。

如果执法人员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是被举报人遭到恶意陷害,则必须接受一个由社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的审议,确定“真的查无可查才可以”。

但在她看来,执法只是让人“不敢贪”,教育则让人“不想贪”。

从中学起,香港的青少年就要参加“廉政讲座”,学习什么是贪污贿赂以及如何举报。

廉政公署根据已审结的案例组织拍摄的《廉政行动》剧集,也大受港人欢迎,平均每集有119万人观看。

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实名举报的市民投诉不超过30%。

如今,这一比例已超过70%。

1997年,廉政公署曾经拍摄了一部名为《才俊》的公益广告,其中的广告词打动了许多人:“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

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赚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

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


“选择了当公务员就应该有一点使命感,就一定要想到,自己永远不会大富大贵。

哪怕你比同学更聪明,更有能力,你不能
因此觉得不公平。

”在谈到自己对于公务员贪腐的认识时,这位被港人称为罗太的廉政公署前专员微笑着说。

“除了不敢贪,不想贪,还有一点就是通过预防让你不能贪。

”罗太说,在香港,政府要买东西必须经过招标程序,其中开标的人和审标的人都不一样,项目没有实施前,招标程序必须送到廉政公署。

在会场上,太平绅士蔡素玉也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她说,自己在香港有很多公司,但是她从来都不知道哪个税务人员管她的企业,因为税务人员每周都要抽签决定去哪个公司查税,“这些小细节经常是制造贿赂的温床,只要改变做法,就可以减少很大部分的腐败现象。


罗范淑芬记得,这些年,越来越多的地方代表团来香港取经“反腐”。

而作为人大代表,她也经常来北京的司法机关调研。

这一次,她带来的“反腐”建议包括:整合和完善多年来中央发出的行政指令,包括规章、办法、守则、纲要等等,制定单行的反贪污渎职法;强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规定官员应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而人大要审批监督财政开支,尤其是一些庞大的开支项目;加大力度惩处贪污受贿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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