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几个误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全面介绍及深度解析
上市公司发⾏可转债全⾯介绍及深度解析 导语 证监会于2017年2⽉17⽇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进⾏修订并发布《发⾏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再融资新规”),对传统主流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定向增发在融资规模、时间、定价等⽅⾯作出了诸多限制,对IPO、公开增发、配股等再融资品种也增加了18个⽉的融资频率限制,并对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额快速融资在政策上给予了强⼒⿎励和⽀持。
除去优先股受⾯较窄(⼀般只有银⾏发⾏)、创业板⼩额快速融资⾦额太⼩略显鸡肋外,可转债在政策的⽀持引导下呈现井喷态势,逐渐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热门品种。
鉴于上述情况,本⽂将对可转债的优势、相关监管政策、可转债品种类型、核⼼条款以及可转债发⾏流程进⾏全⽅位解析,为有意发⾏可转债的上市公司以及同业⼈⼠提供有益参考。
⼀⼀ ⼀、关于可转债的基本介绍上市公司在⼀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公开发公开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CB),是指上市公司⾏的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转债是混合型融资⼯具,是“普通债权(固定收益部分)+看涨期权”的结合体,兼具股权与债券的双重特性。
可转债的价值构成及其影响因素如下图所⽰: 通常⽽⾔,固定收益部分(亦称为“债底”)约占可转债价值总额的75%-80%,⽽看涨期权价值占可转债总价值的20%-25%左右。
(⼀)可转债的发⾏情况统计 经Wind数据统计,最近3年上市公司可转债发⾏数量及规模的基本情况如下图所⽰: 由上图可知,2017年A股市场共有27家上市公司成功发⾏了可转债,相⽐2016年和2015年分别增长了125%和800%,可转债的市场追捧程度可见⼀斑。
根据wind数据,截⽌2018年1⽉30⽇,有102⽀可转债处于在审状态(流程上处于股东⼤会通过),148⽀可转债公布预案。
上市公司发⾏可转债的热情明显得到提升,可转债逐渐成为满⾜发⾏条件的上市公司的最优顺位融资产品。
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可行性浅析
东, 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红利分配。 可转换性。它的期权性表现在 ③ 负债率 预计 将上 升为 3 . % , 1 5 但是 , 4 仍然低于 电力行业上市公司 的 它赋予持有者一种选择的权利 , 即在 规定 的时期 内, 投资者具有选择 平 均 水 平 。 是否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企业的普通股的权利。 323 资 产质 量 分 析 2 0 、0 1 2 0 -. 0 0 2 0 、0 2年 末和 2 0 0 3年一 季 22可转换债券的筹 资特点 _ 度 ,公司的资产总额 分别 为 2 .6亿 元、 O8 94 3 .9亿元、 85 3 .9亿元和 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筹资有几点明显 的优势。① 低成 4 .4亿 元 : 司 的净 资产 分 别 为 2 .8亿 元 、 5O 39 公 35 2 .1亿 元 、61 2. 8亿 本融资 , 可以减 轻公司 的财务负担。 可转换债券给予 了债券持有人以 元 和 2 .5亿 元 , 资 产 规 模 不 断 增 长 , 表 明公 司 具 有 良好 的 成 66 其 这 优惠的价格转换成公司股 票的权利 ,故利率低于 同一条件下不可转 长性。 换债券的利率。 ②利用溢价 , 以高价进行股权 融资。 由于配股 、 发的 增 4 结 论 价格肯定不能超过市场价格 ,尤其考虑到近期增发所引致股价 的特 从 当前 的“ 可转换债券 热” 来看 , 中国上市公 司普 遍想利用可转 殊走势, 转债 的这一发行“ 溢价 ” 优点显得尤为突出。 换债券来融资, 而转债的特征也显示其似乎是一种有利的渠道。 正是 23可转换债券 的发行时机 . 在这样一种认 识下 , 中国上市公司表现出了“ 融资误 区”如可转换债 。 可转换 债券 的发行 时机 , 直接影 响公司现 有股东 、 资者的利 投 券的种类与发行公 司性质选择的误区。我们曾经提及考虑到转债 自 益分配。 市场可接受的可转换债券 发行 时机被认 为是市场从熊市 向 身的特性 ,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适合发行转债 的。但实践中, 中国的 牛市开始 转变的时候最 为有利。 一是高风 险的企业宜发行可转换债 上市公司几乎是一哄而上 ,似乎监管 当局 的发行标准就是发行可转 券。 风险越 高 , 为了吸引投资者就必须支付越高的利息率 , 可转换债 债公司的标准 ,进而 出现 了只要符合条件就试图发行转债的盲 目现 券持有者手 中的期权特性使可转换债券在市场上很有吸引力。 二是 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 , 鉴于中国 目前 的经济环境 , 可转换债 股 市低 迷 时宜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 此时 如 通 过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方 而 券在中国的发展将不会是一帆风顺 的事情 , 而且一旦误区变为现实 , 式进行融资 , 则往往容 易被 市场所认 同并接受 , 司筹资计 划一般 公 很可能对 中国股票市场 ,乃至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带来深远的不利影 容易实现。同时 , 由于股价较低 , 转换价格成 功的概率较高 。而 当股 响 ,进而我们需要花很大的努力去维护可转换债券这一新生事物的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 解析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解析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特定的对象(如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用于购买特定资产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公司资本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
在中国,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其中一些重要的规则包括:1.股东权益保护原则: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时,应当确保保护现有股东的权益,不得损害其权益。
2.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前,需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予以披露,以便投资者了解和评估债券发行的风险和回报。
3.发行规模限制:对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规模,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了一定的限制,以确保市场稳定和风险控制。
4.转股价格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那么需要确定转换的价格。
一般来说,转换价格应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市场价格或者协议确定。
5.风险评估与管理:上市公司需要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以确保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时,需要依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和规定。
在解析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相关参考内容时,需要考虑到这些规则和要求,并给出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
例如,可以阐述某几家企业在购买资产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包括发行过程、发行规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同时,还可以对上市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和相关机制进行分析和评估。
最后,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建议,以促进可转债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是什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是什么
2.降低融资成本:相比于发行股票或普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往往
具有较低的融资成本。
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债券
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从而享受股票上涨所带来的收益。
3.建立和增强投资者关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
者参与公司的股权。
这将有助于建立和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并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声誉。
4.分散风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将公司债务分散到更广泛的投
资者群体中,减少了公司对单一金融机构或个别债权人的依赖性,降低了
债务风险。
5.提高股本回报率:当公司的股价上涨时,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从而分享股票上涨所带来的收益。
这有
助于提高公司的股本回报率。
6.增加市场流动性: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资本市场上可自由交易,这有
助于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并提高债券的价值。
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必要时进
行转售或买入交易。
7.推动股票价格上涨:当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可能会增加了
公司的股本需求,这有助于推动公司股票的价格上涨。
8.延长公司偿债期限: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具有较长的偿债期限,这
有助于延长公司的偿债周期,缓解了短期债务偿还压力。
综上所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为公司提供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和增强投资者关系,分散风险,提高股本回报率,增加市场流动性,
推动股票价格上涨,延长公司偿债期限等多方面的好处。
因此,许多公司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战略目标。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在金融市场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较为常见且具有独特性质的金融工具。
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到底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呢?首先,我们要明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它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从发行主体的角度来看,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
这是因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具有更高的知名度和更广泛的投资者基础。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信息相对公开透明,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从而吸引投资者购买其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有诸多好处。
一方面,它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相对较为灵活的融资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债券融资,可转换债券的利率通常较低,这可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当投资者选择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无需偿还本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的债务压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非上市公司就绝对不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非上市公司也有可能发行类似的债券,但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少见。
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面临着诸多限制和困难。
首先,非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投资者难以准确评估其价值和风险,这使得投资者对其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兴趣相对较低。
其次,非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小,发行债券的渠道和平台相对有限,可能导致债券的发行和流通受到限制。
此外,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对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有着相对严格和规范的监管制度。
监管部门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监督,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其风险和不确定性较高,监管部门往往会更加谨慎,审批的标准和程序也会更加严格。
总之,虽然非上市公司在理论上存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能性,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还是由上市公司发行。
我国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完善 ,使之真正成为我 国资本 市场上 配置
资 源的 重 要金 融 工具 。
发行 可转 换债 券逐 渐成 了 我国 上市 公 司
直接 融资的重要 方式 ,但 在具体 实践 中.
一
、
引 言
由 于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创 新 不 足 . 部 分 上 市 大
创 新 不足 . 出现 了诸 多 问题 。 重 阻碍 了公 严
月 8日, 中国证监 会又 发布 了《 上市 公 司 证券 发行 管理办 法》 。其 中对可转 换债券 的规定 比《 实施办法》 更合理 、 完善。 更
从上 述 论 述 可 以 看 出 . 2 0 自 0 1年 起 .
司融资 以及可转换债券 市场的发展 。为此,
债券市 场的发展 。 在我国新兴 的市场经济 体系里 .可转换债 券虽 然存在诸 多问题 。
但 也 存 在 着 巨大 的 发 展 机 遇 , 要 我 们 不 需 断地探 索和完善 。
首先 , 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起步较晚 ,
对可转换债 券的定价研 究还不很 成熟 . 虽
然参 照 西方 现 代 金 融 学 中诸 如 Ba k S — lc — c h ls模 型 、 叉 树 模 型 、 ne Cal oe 二 Mo t r o方
值创造。
管理协 同效应 、 经营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企业并购对资源 要 素的整合有效地提高 了资源要 素的专用性和互补性 . 尤其是企业组
织、 管理体制与形式 、 企业文化等隐性 资源要素 的有效融 合或创新 整合。 大大地提高 内部资源 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 内部 资源与 外部 资 源 的匹配及对市场的适应程度 ,有效地提 高了企业 的核心 竞争 能 力, 增强了企业 的市场竞争优势 , 实现企 业并购的协 同价值。因此. 并购时一方面分析 目标企业与并购企业的资源要素 的差异 性和 互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优缺点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优缺点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条款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下面是可转换债券的一些优缺点:
优点:
1. 潜在的股权收益:持有人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享受未来股票价格上涨的潜在收益。
2. 利率较低: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潜在的股权收益,其利率通常较低,相对于普通债券而言更具吸引力。
3. 增加公司的股东基础: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成为其股东,增强公司的股东基础。
4. 弥补现金流缺口:可转换债券可以为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弥补现金流缺口或资本支出。
缺点:
1. 限制股票上涨时的收益:虽然可转换债券具有潜在的股权收益,但其转换价格通常是预先确定的,当股票价格上涨超过转换价格时,持有人的收益将受到限制。
2. 增加股东权益:当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的股东基础将增加,这可能稀释现有股东的权益。
3. 增加财务风险: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将增加财务杠杆,因为债务的偿还要优先于股东权益。
4. 限制债券的流动性:可转换债券通常具有一定的期限和转换条件,
这可能限制了债券的流动性。
需要注意的是,可转换债券的具体优缺点可能因公司和市场环境而异,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评估风险和回报。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1.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挂牌交易。
3.其他。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1.1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1.3 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挂牌交易。
1.4 本规则所涉专用术语,适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1.5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6 本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人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几个误区
转换 债券相 当于是 一种 推迟 的股票 融 资 , 化—— 当公司 从事高风 险投 资时 ,可 转换 格 、 行期限 和转 股期 、 发 票面 利率等几个必 在发行转债 时就获得 了资金 ,但仅 在转债 债券 的债券价值下 降了 ,但股权 的价 值可 备 要素 , 还有 回售 条款 、 回条 款 、 赎 向下修 持有 者实施转换 时才增 加公 司股票 ,转换 能 上升 ,而且考虑 到公司股价波 动程度 的 正条款 制性条款等几个选择 性要素。通 强 价 格往往 要比 同时发 行新股 的价 格要 高 , 扩大 , 所内含 的期权价值也增 加 了; 转债 转 过可转 换债券发 行条款 的设 计 ,界定清 楚
能 性 ,进而在一定 意义上缓解 了处于财务
目前 可转换债券 发行条款 的特征大 至
投 现 发行募 集资金额过 大 , 相当 多的发 行 虽然可 转换债券 比配 股、增发 有一定 困境公 司所容 易发 生的“ 资不 足” 象 , 如下 : 融 资优势 , 发行 时股本 不会立 即扩 张 , 在短 促进公 司的长远发展 。可转换债券 的“ 险 额 超过 首次募 集资金额 ; 转换债券 的品 风 可
公 司利用 可转 换债 券融 资 的意图 , 是 通 过可 转 换债 券 发 行条 款 的设 计 来实 现
由于可转换债 券所 内涵的转换条款 使转债 的 。一 份典型 的可转 换债券 发行 条款应 该
是资才结构 调整的杠杆 。上市公 司发行可 的价值 在一 定意义 上独立于公司风 险的 变 包括发 行规模 、发 行种类和 方式 、转股价
可 转换债 券 以其 筹资规模 不 受 限制 、 出百亿 元可转 换债 券融 资方案 , 且可 转 来看 , 而 主要 集中于 电力 、 纺织 、 钢铁 、 纸业 、 筹资成本低 、对发 行主体约束 较小等优势 换 债券 发行额 中只有 6 %左 右向 流通股 股 公用事 业等一 些历 史收 益较好 的行 业 , 而 取代配股和增发 ,成为倍受我 国上市公 司 东 配售 。招商 银行的这一 方案遭到 了以基 高波动 、高风 险的公 司被 排除在可转换债 青睐的再融资 工具 。据 统计 , 0 3年可转 金为代表的 中小投资者 的坚决反对 。最终 券发行 的门槛之外。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 有 20 换债券的融 资额 为 1 55亿元 ,占再融 资 8. 招 商银 行的 管理层 和董事 会做 出 了让步 , 债券和股 票两种特性 ,能有效地对风险进 总额 的 4 7 2 0 98 %:0 4年 可转 换债 券融 资 将 可转 换债券 融资 金额降 为 6 0万 元。 这 行转化 , 其实 这些( 高波动 、 高风险 ) 公司更 额达到人民 币 2 90 亿 元 , 0. 3 占再 融资总额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得到了广泛应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在融资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的金融工具,具有一定时期内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则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筹集资金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资产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阐述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规则及相关内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与特点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一种具有债券性质和股权选择权的金融工具,发行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或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债券性质明确: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被确定为债券,具有债券的债务性质,包括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等。
2.股权选择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权益。
3.转换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通常包括转换价格、转换比例、转换期限等内容,发行时需要明确规定。
4.期限和利率: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有固定的期限和利率,债券期限到期后,如果未发生转换,则按照债券协议的规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规定1.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时,发行对象通常是机构投资者、大股东、战略投资者等特定的投资者。
这些投资者通常对公司有一定了解和信任,同时也有能力提供资金支持。
2.资产购买: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包括收购目标公司、投资新项目或进行资本扩张等。
发行公司需要明确购买资产的具体内容和计划,确保融资资金的有效使用。
3.发行规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
论我国上市公司可分离债券融资六大误区
4 2亿分离 可转债 的“ 量” 1 天 再融 资方 案 。 此方案~ 出, 即遭 投资机 构和广 大投 资者
的反 对 , 平安 公 司 无视市 场 反 应 , 3 但 于
部分 企业 股价 腰 斩 。我 国可 分 离债 券 融 资企业大多数却选择在 20 0 7年 1 1月
到最 高峰 。2 0 0 8年 1 5月迅 速 下行 , ~ 大
债券 至 2 0 0 8年 5月 , 共有 1 7家公 司 发 行 ,规模 为 7 87 3 .5亿元 。2 0 0 7年 发 行 了 6支 可 分 离 债 券 ,规 模 达 到 188 8
亿 , 20 比 0 6年 翻 了 2番 。2 0 0 8年 1至
利润 的 1 O倍 以上 。这 些企业 资产虽可抵
误 区二 :可分 离 债券 的发 行 时机 选 择不当
“ 认股 权 和 债 券分 离 交 易 的 可 转换 公 司 债券 ” 简称。 0 6年 5月 7日 , 国证 的 20 我 监会 在《 上市 公司 证券 发行 管理 办 法》 中 首 次将分 离 交易可 转债 列 为上 市公 司再 融 资品 种。 它将公 司债 券 与认 股权 证 捆 绑发 行 , 上市 后拆分 交易 , 即可 简单 地 理 解 为“ 买债 券送权 证 ” 。
20 0 8年 2月 间发 行或 拟发 行 ,而在 股
月 6日采用 不恰 当 的手 段高 票通 过再 融 资方案 , 引致 中国股 市 出现 了一 轮血 腥的 暴跌 。 2 0 年 年底到 2 0 从 07 0 8年 4月 , 股 市的最 大市值损 失将近 2 万 亿元 ,相当 O 于我 国 国内生产 总值 的 8 %。 为 了挽救 0 股市 , 国家在 4月 2 3日调减 印花税 。 市场
可转换债券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种类之一,既有优点,同时也有缺点。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可转换债券优缺点的相关知识,欢迎参阅。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优点a.筹资成本较低: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人以优惠的价格转换公司股票的好处,故其利率低于同一条件下的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此外,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公司无需另外支付筹资费用。
b.便于筹资资金:可转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使投资者获得固定利率;另一方面又向其提供了进行债券投资或股票投资的选择权。
对投资者有一定的吸引力。
c.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和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
d.减少筹资中的利益冲突:发行可转换债券不会太多增加公司的偿债压力,所以其他债权人对此的反对较小,受其他债务的限制性约束较小。
同时,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潜在股东,与公司有着较大的利益趋同性,因而冲突较小。
缺点a.股票上扬风险:虽然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高于其发行时的股票价格,但如果转换使股票价格大幅度上扬,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让价格换出股票,便会降低公司的股票筹资额。
b.财务风险: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如果股价低迷,持有人没有如期转换普通股,则会增加公司偿还债务的压力,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特别是在定有回售条款的情况下,公司短期内集中偿还债务的压力会更明显。
C.丧失低息优势: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后,其原有的低利息优势不复存在,公司将要承担较高的普通股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较高。
可转换债券的要素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⒈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
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
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案例可转换公司债券
案例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了一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这种债券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潜在回报。
这家公司是一家具有潜力和增长空间的初创企业。
为了融资扩大业务和项目,该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这种债券通常有较长的到期日,比如5到10年。
初始阶段,公司没有足够大的市值或者财务状况,往往无法发行股票融资。
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成为了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低的利率,这是因为债券持有者有权以较低价格将其转换为公司股票,从而分享公司未来的增长潜力。
这相当于为债券持有者提供了一种在债券期限内随时获取股票收益的机会。
另外,对于公司而言,债券到期后可能无需偿还本金,债务负担相对较轻,这也增强了发行债券的吸引力。
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非没有风险。
在债券发行时,公司必须设定一个转换价格,即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价格。
如果公司未来股票价值增长迅速,债券持有者可能会选择将其债券转换成股票。
这将导致公司股权的稀释,如果公司未来股价下跌,已有股东的权益将受到损害。
另外,如果公司未能实现预期的增长和盈利,债券持有者可能选择不转换债券,而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息,这将对公司造成财务压力。
举个例子,一家初创科技公司发行了一笔总额为1000万美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7年,年利率为5%。
发行时,公司设定了债券的转换价格为每股20美元,而公司股票当时的市价为15美元。
在债券发行后的第三年,公司的业绩开始快速增长,股价上涨到30美元。
债券持有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每张债券可以转换成50股股票。
这意味着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债券转换,获得相当于其投资价值的50%的股权。
此时,债券持有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成股票,并在未来公司的增长中分享收益。
然而,如果公司在第七年的时候,股价下跌到10美元,债券持有者可能会选择不转换债券,要求公司按照合约支付本息。
公司将不得不偿还1000万美元的本金,以及每年5%的利息。
上市公司可转债融资动因
上市公司可转债融资动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融资动因可转债是指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的一种债券。
可转债的发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那么,上市公司可转债融资的动因是什么呢?1. 资金需求上市公司需要资金来支持其业务发展和扩张。
可转债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可转债具有较低的融资成本和较高的灵活性,因此备受上市公司青睐。
2. 股权保护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有效地保护公司的股权。
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那么将会导致股权稀释,从而影响公司的股价和股东利益。
而可转债的发行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债券持有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从而保护了公司的股权。
3. 市场需求随着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于可转债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可转债具有较高的收益率和较低的风险,因此备受投资者青睐。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4. 资本市场政策资本市场政策也是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动因之一。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政策不断优化,对于可转债的发行也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和鼓励。
例如,2019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可转债的发行和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总之,上市公司可转债融资的动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资金需求、股权保护、市场需求和资本市场政策等。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从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一、引言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债券和股权两种属性。
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管理,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二、发行与流通1. 发行主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必须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 发行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者私募发行的方式进行,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支持发行主体的生产经营或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需明确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4. 限售期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设定一定的限售期限,以防止短期内大量转股对市场造成冲击。
5. 流通规则对于流通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建立健全的交易市场并制定相关流通规则,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转股权益与行使方式1. 转股权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拥有在特定条件下按约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权益。
2. 转股比例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明确转股比例,即一定数量的债券可转为一定数量的股票。
3. 行使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转股权益,行使方式包括线上或线下申请、按规定时间和数量行使等。
四、风险管理与监管1. 风险披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风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信用风险、股票市场波动风险等。
2. 监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进行监管,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监督与审计相关监管机构应对发行主体进行监督,并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对其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进行审计核查。
五、市场发展与改革1. 创新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品种,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2. 政策优惠对于发行和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资本参与。
3. 市场化改革推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国际接轨,逐步实行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提高市场活力和流动性。
上市公司财务案例分析作业参考答案
上市公司财务案例分析作业参考答案上市公司财务案例分析作业一案例一: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1.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层属于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3)股东会议的组成及功能。
(4)董事会及其功能。
(5)经理及其功能。
(6)监事会及其功能。
2.本案例提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措施的必要性是什么?具体有哪些保护措施?必要性:尽量避免中小股东遭欺诈或压制的状况发生。
保护措施:1、制定了一系列的投资者服务计划;2、认真作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3、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4、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内部监控制度等办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3.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上市公司设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目的就是让三者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及其决策进行监空和制约,所以说这三者职能是不重叠的,其原因是由于三者的职能及其地位不同而决定的。
股东大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负责承办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案例二:贵州仙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上市1.上市发行定价的基本方法。
根据世界各国和中国的新股定价的经验,目前上市发行定价的基本方法有:议价法和竞价法。
(1)议价法是指由股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议价法一般有两种方式:固定价格方式和市场询价方式。
①固定价格方式基本做法是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新股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价格,然后根据这个价格进行公开发售。
②市场询价方式当新股销售采用包销方式时,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方式,这种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一般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根据新股的价值(一般用现金流量贴现法等方法确定),股票发行时的大盘走势、流通盘大小、公司所处行业股票的市场表现等因素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区间。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理性思考
必须 充分权衡 融 始, 我国出现 了上市公 司发行 可转债 融资的热 潮。 自《 上市 司在关 注可转债为公 司带来的利益 的同时 , 资项 目的收益 与风险 , 提高募 集资金 的使用 效率 , 效 防范 有 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 《 理办法 》 正式 实施 管 ) 选择 有利 的发行 时机 , 合理设 计 发 以来 , 有将 近 6 0家公 司提 出了可转债 再融资 的议 案 , 预期总 可转债 发行带来 的风 险; 融资规模超过 40亿元 , 0 可转债成 为上 市公司富有 吸引力 的 速效筹 资选 择 , 为我 国上市 公 司外部 再 融资 的 主要 渠道 成
、
理性认识融资风险
分析《 管理办法》 难看 出, 不 发行 门槛虽 有所降低 , 发 但 行主体仍以进入成熟期 、 着稳定 的经 营业绩 和现 金流 、 有 缺
回售风险 、 股价下跌 风险 、 转股 失败风 险等 问题 。如果 转股 乏足够成长性的大公 司为主 , 而对 那些 规模 不大 、 尚处 于成 长期 、 通过其他途径融资较为困难 的高科 技企业来说 仍然是 集 中偿 付 有 可 能 给公 司形 成 财 务 压 力 , 行 人 必 须 承 担 因 经 机 会 渺 茫 。 发 营不善而带来的不能按 期偿还 债权人 本息所 导致 的公 司破 转股 成功 , 转换 率越高 , 司股权被 稀释的风 险也会越大 , 公 公 由于可转债的主要投资价值体现在期权 价值 , 而非纯债 对于现金 流稳定 、 进入成熟期 、 成长性一 般的公司 而 产风险 。日本八佰伴公 司就 因无力 偿债 而宣告 破产 。即便 券价值 ,
之一。
行条款。
二 、 性 定 位 融 资主 体 与 动 机 理
1 发 行 主体 的理 性 .
浅析新准则下可转换债券的几个会计问题
浅析新准则下可转换债券的几个会计问题[摘要]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兼有股票和债券双重性质,从理论上讲具有优化和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的功能。
2006年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等进行了较大的修订,本文从可转换债券的特点入手,着重对可转换债券新准则的主要变化、修订的意义以及执行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可转换债券;负债;权益;公允价值可转换债券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美国,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
我国可转换债券融资方式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一直存在着股权融资比例过高、投资品种匮乏、金融创新困难等问题,造就了我国“投资饥渴”的大环境。
随着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可转换债券发行数量和融资规模增长迅速,掀起了“可转换债券融资热潮”。
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债券的一种,指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将其转换成确定数量的发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
可转换债券是在传统的债券和股票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新的投资工具,除了一般的债权之外,它包含着很多的期权,其中既有投资者的多头期权(转股权和回售权),也有发行公司的多头期权(转股价调低权和赎回权)。
所以可转换债券被视为一种兼具股票和债券双重特性的金融衍生工具。
一、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优点(1)筹资成本较低,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
(2)有利于成功筹集资金。
(3)有利于增加企业资本结构的弹性。
(4)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和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
二、新可转换债券相关准则的主要变化可转换债券作为现代企业进行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得到了更为广泛的运用。
但是由于其在我国的发展仅有10多年的历史,对于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问题还没有完善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许多有关的会计问题还有待于探讨解决。
而可转换债券相关准则的修订,无疑为此提供了良好的依据,促进了可转换债券融资的发展。
金融硕士MF金融学综合(折现与价值)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金融硕士MF金融学综合(折现与价值)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如果一个股票的价值是高估的,则它应位于( )。
(中山大学2013真题)(分数:2.00)A.证券市场线的上方B.证券市场线的下方√C.证券市场线上D.在纵轴上解析:解析:股票价格P=D/r,价格高估,说明r低估。
2.某公司股票每股支付年度股利3元,预计股利将无限期地以8%的速度增长,假定其市场收益率为14%,则该股票的内在价值为( )元。
(中山大学2012真题)(分数:2.00)A.57B.30C.68D.54 √解析:解析:根据永续年金的计算公式,令D i为任意资产在第i(i=0,1,2,…n)年的现金注入数量,其中,0年指当年(即现年初),1的指第一的初(即现年末),依此类推。
n为持有该资产的年限。
再假定R S为该资产所适用的基准利率,即一般投资收益率。
则该资产的价值为:就本题来说,假定股利的年增长率为g,若D 0 =3,则D 1 =D 0 (1+g)=3(1+8%),D 2 =D 1 (1+g)=2(1+8%) 2,依此类推。
再考虑到股票的期限无穷长,则知该股票的内在价值为:若D 1 =3,则D 2 =D 1 (1+g)=3(1+8%),D 3 =D 2(1+g)+3(1+8%) 2,依此类推。
再考虑到股票的期限无穷长,则知该股票的内在价值为:显然,依题意,应选择D。
3.下面两种债券哪一种对利率的波动更不敏感( )(中山大学2012真题) (1)平价债券X,5年期,10%息票率。
(2)零息票债券Y,5年期,10%的到期收益率(分数:2.00)A.债券X,因为久期更短√B.债券X,因为到期时间更长C.债券Y,因为久期更长D.债券Y,因为到期时间更短解析:解析:零息票债券的久期为5年,平价债券的久期短于5年。
因此零息票债券对利率更敏感。
4.下列具有最长久期的债券是( )。
债券发行的教训与反思避免重复犯错
债券发行的教训与反思避免重复犯错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我们也常常会遇到一些教训和挫折,这给我们带来了反思的机会,以便我们能够避免重复犯错。
本文将通过分析债券发行中的教训与反思,探讨如何避免重复犯错。
1. 产品定位与风险评估:在债券发行前,产品定位与风险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一些发行方在债券产品定位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最终引发发行失败的风险。
因此,发行方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确保债券产品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并在产品设计中充分考虑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潜在的风险。
2.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债券发行过程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环节。
一些发行方在信息披露上存在不足,甚至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这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可预测的风险。
因此,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发行方与投资者之间的透明度是非常必要的。
发行方应公开透明地披露债券的相关信息,包括债券的风险评级、发行用途、偿付能力等,以提高投资者对债券的认知和评估能力。
3. 利益博弈与良性竞争:债券发行过程中,利益博弈与良性竞争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
一些发行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来竞争,如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
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因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债券发行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健康发展。
4. 信用评级与风险控制:信用评级是债券发行过程中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之一。
然而,一些发行方往往通过操纵信用评级来降低融资成本,使该等级与实际风险不相符。
这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可预计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建立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
5. 市场监管与风险管理:市场监管与风险管理是保障债券市场稳定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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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几个误区【摘要】近年来,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发展极为迅速,但也存在一些误区,本文对此进行阐述。
可转换债券以其筹资规模不受限制、筹资成本低、对发行主体约束较小等优势取代配股和增发,成为倍受我国上市公司青睐的再融资工具。
据统计,2003年可转换债券的融资额为185.5亿元,占再融资总额的49.87%;2004年可转换债券融资额达到人民币209.03亿元,占再融资总额的46.54%。
可转换债券融资已超越了新股增发和配股,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可转换债券是资本市场高度发展的产物。
我国的可转换债券市场近两年发展极为迅速。
但在实践中,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存在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目的:是融资?还是“圈钱”?可转换债券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它是债券向股票转化的桥梁,是资本结构调整的杠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当于是一种推迟的股票融资,在发行转债时就获得了资金,但仅在转债持有者实施转换时才增加公司股票,转换价格往往要比同时发行新股的价格要高,这使企业间接地获得了溢价发行股票的好处。
同时,转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股权的稀释不会像发行新股那样快。
虽然可转换债券比配股、增发有一定融资优势,发行时股本不会立即扩张,在短期内融资成本低,但新一轮以可转换债券为主的“融资潮”,并不能摆脱“融资圈钱”的影子。
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发行可转换债券,无非是因为现阶段配股和增发都遭到投资者唾弃,难以大量圈钱。
那些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上市公司大都具有强烈的“圈钱愿望”。
有的公司干脆放弃配股或增发,选择发行可转换债券,如新钢钒宣布放弃配股,决定发行16亿元规模的可转换债券;有的则是刚刚上市或进行了配股增发的公司,手头有的是资金,却不愿失去利用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圈钱”的大好机会,如2003年10月发生的招商银行可转换债券风波。
在2002年刚刚上市筹得107亿资金的招商银行,仅时隔一年,又推出百亿元可转换债券融资方案,而且可转换债券发行额中只有6%左右向流通股股东配售。
招商银行的这一方案遭到了以基金为代表的中小投资者的坚决反对。
最终招商银行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做出了让步,将可转换债券融资金额降为60万元。
这一事件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严重地影响了招商银行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形象。
纵观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目的,大多不是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出发,而是为了逃避资本市场的法律管制和严格的融资规定,视可转换债券融资为“圈钱的工具”。
误区二: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行业分布的不合理Brennan和Schwartz(1981年)认为,由于可转换债券所内涵的转换条款使转债的价值在一定意义上独立于公司风险的变化——当公司从事高风险投资时,可转换债券的债券价值下降了,但股权的价值可能上升,而且考虑到公司股价波动程度的扩大,转债所内含的期权价值也增加了;转债所特有的低息条款,使公司可以通过减少利息的支付,降低其遭受财务危机的可能性,进而在一定意义上缓解了处于财务困境公司所容易发生的“投资不足”现象,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可转换债券的“风险中性”特征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是各类成长型、高风险的公司。
这就说明了在中国可转换债券绝对不是所有公司筹资的最佳渠道,风险较小、业绩增长迅速的公司以及业绩稳定、成长性一般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不能有效促进公司价值的提高。
比如公用事业公司,其现金流入比较稳定或者说波动不大,期权的价值较小,没有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优势,这类公司支付能力较强,更适合于利用发行普通债券方式进行融资。
但现实中,证监会的指导思想是“扶优”即扶持业绩优良、成长性强、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对发行人历史业绩要求较高,因此从已发行或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的行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电力、纺织、钢铁、纸业、公用事业等一些历史收益较好的行业,而高波动、高风险的公司被排除在可转换债券发行的门槛之外。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两种特性,能有效地对风险进行转化,其实这些(高波动、高风险)公司更适宜进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与投资。
此外,IT、生物技术等行业,前景广阔、风险较大、资金投入大,很适合发行可转换债券。
在开始时,这些企业只需偿付利息,不会稀释股权、摊薄利润、引发新老股东利益之争;等公司成长起来后,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企业又无须偿还本金。
误区三:可转换债券条款设计的趋同性公司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意图,是通过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来实现的。
一份典型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应该包括发行规模、发行种类和方式、转股价格、发行期限和转股期、票面利率等几个必备要素,还有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强制性条款等几个选择性要素。
通过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界定清楚发行人与持有人的权利,明确可转换债券的债性与股性特征。
目前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特征大至如下:发行募集资金额过大,相当多的发行额超过首次募集资金额;可转换债券的品种全部为附息转债,近年来在全球市场得到快速发展的零息转债在我国难以实现;可转换债券期限大多为5年,少数为3年或4年;可转换债券的年利率都较低,多为1%——2%左右;回售条款的设计均规定在到期前半年或一年才允许投资者回售,对投资者可能的回售行为进行了限制;虽然也有赎回条款的设计,但上市公司一般不会行使提前赎回的选择权,因为其出发点并非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是为“圈钱”;而转换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设计就是尽量保证转股成功,把利用可转换债券实现股权融资的目的演绎得淋漓尽致。
从回售、赎回和转换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设计本意看,主动权均在上市公司之手,主要保护了发行人的利益,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很不够,并没有达到发行人和投资人收益与风险的均衡和激励相容的目的。
而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魅力,主要在于使发行人和投资人各得其所、互利互惠。
从上述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发行人都公告了一个十分雷同的发行条款,这相应地增加了发行人的风险。
因为这些上市公司各自都有自己不同的质地,不可能也不应该用一样的可转换债券条款。
如果条款一样,在发行阶段,势必吸引相同的投资人来投资,因为发行人的发行条款是筛选不同偏好投资人的过滤器,这样就会引起发行上的问题。
在转股阶段,一些投资人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风险——收益偏好以后,可能会失去投资兴趣,这样转股又成了问题。
由此可以看出,按照发行公司自己的特色设计发行条款,吸引不同偏好的投资人,是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关键。
我国现行可转换债券发行的体制和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可转换债券的发展与完善产生了制约作用。
误区四:对可转换债券融资风险的认识不足虽然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成本相对于其它方式要低,短期内不会迅速摊薄原有股东的收益,也不会有股本扩张的压力。
但实际上,可转换债券融资并非最佳方式,不能盲目跟风,还要因企业实际情况而定,发行可转换债券也有很大风险,搞不好会给企业带来十分巨大的压力。
对发行人来说,在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过程中,易遭受市场利率下降的利率风险、投资人将可转换债券“还”给公司的回售风险以及股价低迷、公司业绩下滑导致转股失败的风险。
这些风险均会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引发企业的财务危机。
日本八佰伴公司20世纪80年代发行了374亿日元的可转换债券后,碰上90年代股市暴跌,导致转股失败,投资者纷纷索要可转换债券本息。
名噪一时的八佰伴公司,因无力偿债而宣告破产。
现在我国不少上市公司将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定得很大,主观上希望投资人按期转股的意思表示很明显,没有还本付息的打算,几乎所有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都把可转换债券看作是股权融资的替代品。
如果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未来的项目收益不好、股价下跌、转股失败,5年以后上市公司可能连本都还不了。
当年深宝安转股失败后,到期虽然偿还了债券本息,但宝安从此进入一个低潮期。
此外,可转换债券一旦转换成股票,一样会增加股票的流通盘,对市场资金面一样有压力,虽然目前还没有严重到像增发一样引起市场股价下跌,但随着转股数量的增多,这种负面影响也会逐渐增强。
若管理层不能有效控制这种趋势,发行可转换债券一旦泛滥,投资者又要饱受可转换债券所带来的风险。
误区五:可转换债券发行时机的选择不当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时机,直接影响公司现有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分配以及发行活动是否成功。
一般而言,经济处于高峰时发行可转换债券对于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最为有利——此时股价很高,还可以加上溢价,在发行规模确定的情况下,筹资的量就大,但由于未来股价可能达不到经济高峰时的水平,这时发行的可转债一般很难实现到期转换,通常会导致转股失败,给发行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这种情况在90年代的日本非常突出;当市场处于经济低谷时,发行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比较有利——股价上扬的空间非常大,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低股价带来的筹资量较小,一般会觉得出让利益过大,不太情愿发行。
因此,市场可接受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时机被认为是市场从经济周期底部走向复苏的时候最为有利。
这时,市场利率比较低,股市也往往处于低迷阶段,上市公司可以以很低的利率发行可转换债券。
当行情回升时,公司股票有可能大幅上扬,转股可以顺利实现,对投资者而言则存在很大的投资机会和获利空间。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2002至2004年资本市场状况不佳,发行的几支可转换债券的市场表现也难遂人意。
其中,阳光转债、万科转债和水运转债,无一例外地跌破发行价;发行总额为8亿元的丝绸转债,由于认购不足,主承销商包销了其中的2.18亿元;负责燕啤转债发行的券商包销了发行总额7亿元中的3.7亿元。
小结: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对发行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这是因为它对发行公司融资决策盈亏影响力具有不均衡性,所以公司采用可转换债券融资,必须慎之又慎。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希望拟采取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以及发展阶段,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合理设计发行条款,争取发行和转股成功以期实现投资者和企业各得其所、互利互惠,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的同时,提高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的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