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二届人大
泰州法律援助简报
泰州法律援助简报第一期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2007年3月30日【目录】●发刊寄语●工作动态◇泰州市委书记朱龙生视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市政协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予以立案●一线快报◇靖江市法援中心获“靖江市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称号◇泰兴市成立党员义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港区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乡镇百分赛考核◇泰州弘泰律师事务所成立法律援助委员会【发刊寄语】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好《泰州法律援助简报》终于发刊了。
法律援助工作事关社会弱势群体,事关民生大计。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实现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五个确保”之一,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改善民生十大工程,可以预见,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救济制度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践中体现的保障作用将更加明显。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省司法厅明确要求今年办案数量增幅不低于50%,人民群众对案件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而与此同时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资源性短缺的问题,“有求必应、应援尽援”工作压力将在一定时期内客观存在。
这就要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从改善民生的高度更加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工作中,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当前要着力抓好几项重点。
一是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努力使法律援助成为社会公众人人皆知的工作品牌,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鼓励、动员全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法律援助事业,将对社会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的承诺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地关心、帮助每一位咨询者、每一位求助者,做到让他们不带着失望而去、不带着抱怨而归,让党委、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滋润每一个来访者的心田。
卢金国、叶和平等与泰兴市人民政府行政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
卢金国、叶和平等与泰兴市人民政府行政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7【案件字号】(2018)苏行终17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黎臧静吴晓玲【审理法官】赵黎臧静吴晓玲【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卢金国;叶和平;张兰芳;泰兴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卢金国叶和平张兰芳泰兴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卢金国叶和平张兰芳【当事人-公司】泰兴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卢金国;叶和平;张兰芳【被告】泰兴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监督合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合法性新证据行政复议驳回起诉改判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已随案移送至本院,本院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5月泰州干部公示
2016 年5 月泰州干部公示2016 )第3 号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 年5 月11 日至5 月17 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12380 。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2016 年5 月10 日* * * * *公示人选基本情1. 钱娟,女,1964 年4 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州,1981 年12月参加工作,1991 年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泰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作为正处职干部人选。
2. 鞠林红,男,1970 年12 月出生,籍贯江苏靖江,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 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靖江市副市长,拟任泰兴市委常委。
3. 沙顺喜,男,1968 年1 月出生,籍贯江苏兴化,1989 年8 月参加工作,1998 年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兴化市副市长(正处级),泰州市援疆工作组组长、昭苏县委副书记,拟任兴化市委常委。
4. 刘文荣,男,1974 年10 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州,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7 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兴化市副市长,拟任兴化市委常委。
5. 刘汉梅,女,1978 年2 月出生,籍贯江苏兴化,1999 年12 月参加工作,2001 年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兴化市陈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拟推荐为兴化市副市长人选。
6. 夏爱东,男,1976 年10 月出生,籍贯江苏兴化,1997年9月参加工作,1999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兴化市昭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昭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拟推荐为兴化市戴南镇镇长人选。
7. 邵剑峰,男, 1976 年 12 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州, 1999年 12 月参加工作,2002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学学历, 现任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永 安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任海陵区委常委。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周旺根等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泰政发〔2014〕156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周旺根等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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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给周旺根等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泰政发〔2014〕15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乡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涌现了一批经济工作“十强乡镇(街道)”和发展高效农业“十佳乡镇(街道)”。
为表彰先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姜堰区张甸镇党委书记周旺根同志享受市劳模待遇,给予兴化市戴窑镇党委书记王晓秋、泰兴市虹桥镇党委书记钱军、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彭俊、高港区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徐绍文、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桂林等5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不畏艰难、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开拓奋进、勇创一流的争先精神,勤勉敬业、大干苦干的拼搏精神,为实现“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奋斗目标而共同奋斗!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结束——。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在全市人大工作综合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的讲话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在全市人大工作综合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有幸在全市人大工作综合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讲话,我首先要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欢迎。
祝贺各位同仁在工作上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欢迎各级领导和同事们参加此次培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泰州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泰州市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取得了很多得到社会认可和赞誉的亮点。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们广大干部的辛勤付出,同时更离不开我们深厚的干劲和厚重的责任感。
中央所提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让我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走向更广阔的前途和更有利于发展的方向。
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情况,这就是我们所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我想强调的是,我们的工作只有持续改善和不断进一步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发展。
我们必须要以市场的意愿为基础,积极思考和开展各条战线上的工作,通过不断地深挖潜能和发挥优势培育更多的市场潜力和经济应用形式,最终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市场经济体系。
我们先从基础上完善自身的工作能力,拓展视野,加强实践,才能在市场的竞争中展现出全、就业、强、活力的风貌和精神风貌。
为此,我们需要广泛汇聚各种资源,将各方面的财力和人才汇聚到泰州市发展的大计中。
我们要带领同事们不怕艰难险阻,遵循科学的发展道路,不断推进民主决策,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和其他行业的发展问题。
我们要发扬团结合作、努力争取的精神,紧密团结并衷心感谢支持我们的各界群众,不断突破连接合作上的障碍,并开展有益于市场经济的交流和合作项目。
我们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学习和掌握新的理论,从实践中获得启示和体验,积极革新和改进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
我们坚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和集体努力,泰州市必将成为更具活力和实力的现代化大市场!谢谢大家!同时,我们泰州市的人大工作也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要求,更加注重立法、监督和民主建设。
我们要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和民主执政,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行使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让市民们更加了解人大工作,更加认同人大工作。
张云泉简历
1999~2001年泰州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泰州市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1~2003年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军转干部专门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3~2005年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第十届、十一届江苏省委委员、十届、十一届江苏省人大代表
曾被错误下放的胡克明常年上访,张云泉18年中数百次去他家给予关心。2004年,病中的胡克明又要上访,张云泉赶过来,亲自为他洗脚,胡克明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并嘱托子女不要再上访了。在张云泉的帮助下,丧失独子的李庆余重燃生
张云泉“一号接待员”
活希望,跟着患病母亲上访11年的“野丫头”方小娟最终成了他的女儿(但是根据赵亮的纪录片《上访》,该故事可能另有隐情——详情如下:
张云泉
1983年到县级泰州市信访局工作,原地级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泰州市信访局党组书记、信访局局局长,原江苏省信访局正厅级巡视员。十届、十一届省人大代表、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信访先进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CCTV时代先锋,1 0 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6 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劳动模范,新中国首届“雷锋奖”获得者,党的十七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
做了10多年代课教师的王德元恢复了公职,蒙冤16载的王友德讨回清白。他还义务帮扶600多名贫困学生,为近百名群众求医问药,捐助困难群众60万多元。广大干部群众由衷称赞,“张云泉就是我们身边看得见的‘三个代表’”。
在许多矛盾激烈的突发事件面前,张云泉总是挺身而出,不顾安危,极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有一次,一家改制企业老板与原企业职工发生冲突,双方对峙多时,老板失去耐心,欲强行开推土机进厂。危急关头,张云泉一个箭步跨到推土机前,大声喊到:“谁要过去,就先从我身上开过去。”而面对情绪失控的群众,即便是受气挨打,他也是耐心说服,平息事态。为此他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痕,左手拇指受伤至今不能灵活弯曲,左眼被误打视力从1.5下降到0.15。但他理解群众,无怨无悔。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泰政办发〔2016〕130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泰政办发〔2016〕130号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大《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市长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重新修订市区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奖励办法。
5月24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对审议意见办理措施逐条对照,逐条评估,逐条过堂,明确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力求办理措施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并将相关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社保基金征收管理工作1.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市财政、人社、地税等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降成本”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同时将继续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
今年6月底,已经实现人社、财政、地税三家社保基金征缴信息联网,对社保基金运行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借助信息共享平台,将更好发挥业务数据的支撑作用,强化信息分析,做好趋势预测,进一步增强基金收支的计划性和约束力。
从今年开始,将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3.深入推进全民参保。
为推动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市人社部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大力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积极引导和支持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截止今年9月,全市企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4.6万人、121.28万人、82.37万人、59.05万人。
全国人大代表、泰州市委书记史立军力保实体经济 稳健发展
□《民生周刊》记者 郑智维
各类市场主体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
力量,是承载居民就业的主要领域。
新
冠肺炎疫情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带
来严重影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冲
击。
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
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把“六保”作为“六稳”
工作的着力点和支撑,稳住经济基本盘。
作为
“六保”任务之一,“保市场主体”对各地政
府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疫情的严峻形势,江苏省泰州市也
经受住了考验,一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
求,另一方面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两方面
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泰州将全力以赴做好‘六
稳’‘六保’,奋力夺取双胜利。
”全国人大
代表、泰州市委书记史立军说。
18民生周刊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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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朝辉与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薛朝辉与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9【案件字号】(2019)苏行终8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昕苗青朱慧珺【审理法官】李昕苗青朱慧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薛朝辉;泰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薛朝辉泰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薛朝辉【当事人-公司】泰州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薛朝辉【被告】泰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明确,行政诉讼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复议机关证据行政复议驳回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明确,行政诉讼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滥用诉权行为不仅是对有限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的占用和浪费,也是对行政秩序和司法秩序的不良冲击。
为保障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的顺利实现,既要旗帜鲜明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要对滥用诉权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上诉人薛朝辉因与他人间经济纠纷未能有效解决,以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公开政府信息等不同形式向泰州市住建局、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政府、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继而提起大量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审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已多次向薛朝辉释明其与相关处罚决定不存在利害关系,指引其依法选择有效途径解决民事争议。
在此情形下,薛朝辉仍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向泰州市住建局申请公开“泰州市住建局办案时对……核实、取证调查认定结果",已经严重扰乱了行政机关的工作秩序,浪费了大量行政及司法资源,应当依法予以规制。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曹茂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曹茂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曹茂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曹茂良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马庆生同志任泰州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徐朝铭、黄金荣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东劲同志任泰州市火车站街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高健同志任泰州市火车站街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许时阳同志任泰州市火车站街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朱敏同志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陆玲同志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荣绶同志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万文来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列高斌同志之后),免去其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孙荣贵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吴文忠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杨建国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列周卫兵同志之后);陈园桃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中医院院长职务;葛崇烈同志任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季金波同志任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金子明同志任泰州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泰州市支会会长职务;免去孙琦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结束——。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泰政议〔2018〕1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正文:----------------------------------------------------------------------------------------------------------------------------------------------------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泰政议〔2018〕1号市人大常委会:《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已于2018年3月28日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特提请审议,并授权张小兵同志到会作说明。
市长:史立军2018年4月9日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力建设保护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第四章电能保护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电力建设、生产、运行安全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力保护,包括电力建设保护、电力设施保护、电能保护、应急处置。
第三条(管理原则)电力保护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部门监管、电力企业依法保护、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原则,促进电力保护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电力保护领导小组,加强电力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电力发展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建立电力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电力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电力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电力保护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根据电力保护工作实际配足电力行政执法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区(园区)、风景名胜区等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电力保护工作。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徐保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泰政发[2012]96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徐保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徐保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发〔2012〕9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保国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处级,列李志高同志之后);
张小兵同志任泰州市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
尤正才同志任泰州市商务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洪喜同志任泰州市信访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姜文盛同志任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三峰同志任泰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华培忠同志任泰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王桂宝同志任泰州市农委副调研员;
免去王宏玖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周绍泉同志泰州市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孙建友同志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森同志泰州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副调研员职务。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结束——。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正文:----------------------------------------------------------------------------------------------------------------------------------------------------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2013年3月21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履行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责。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决定问题的最基本的形式。
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泰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科学选定议题。
常委会在安排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审议议题时,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工作中的“盲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借助网络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
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后在新闻媒体或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如需要临时增加、变更或撤销议题,须经主任会议同意。
2、组织调研视察。
常委会各委、办、室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和常委会审议议题的需要,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和询问等实施方案,并适时认真组织实施。
调研采取综合与专题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
到基层一线调研、视察,一般不事先安排,看真情实况,听真言实话。
视察、调研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外,可以安排部分相关专业小组、相关工作领域的代表参加。
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2006年修正)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9-27执行日期:2006-11-1《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9月27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2006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社会各方面的人员构成,并应当有适当数量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中上一届代表应当占有一定的比例。
”将原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二、删去第七条第二款。
三、第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八)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将原第(八)项改为第(九)项。
四、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乡级选举委员会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
五、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可以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为四比一直至一比一的原则分配。
县级机关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和镇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基本相等。
”六、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多于或者等于城区和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2016年)-
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2016年)正文:----------------------------------------------------------------------------------------------------------------------------------------------------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1986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6月16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7月1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称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乡、民族乡、镇(以下称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人大也要依法行使职权
产业链的良性闭环。
目前,已在文旅、花卉、智能制造等7条产业链上建设代表工作站,180名代表进站履职。
在建好、管好、用好“家、站、点”的同时,对代表履职的方式方法进行再探索、再实践,丰富内容形式,拓展广度深度,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对融合发展模式下构建开发区人大体系进行了探索。
他们建立了在区党工委(区委)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统筹抓总、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牵头协调、相关专工委分工协作、各园区议政代表会办公室协同配合、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开发区人大工作体制,构建了开发区人大工作“1151”模式(设立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设立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在5大功能园区设立议政代表会办公室、建立园区议政代表会议制度),以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医药高新区及其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无锡市滨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伦重点介绍了“以制度的力量推动开发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滨湖实践。
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苏州市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多侧面介绍了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的探索实践和良好效应。
五、关于研究会工作及今后工作思路会上,全国开发区人大研究会会长黄胜平做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探路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助力”的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2020年在河南省鹤壁市召开的第八届全国开发区人大工作联席会议暨研讨会以来的研究会工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人大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指导,深入开展开发区大工作理论研究。
二是研究会广泛组织工作交流,保持同各层级开发区人大系统的密切联系。
三是积极培育典型,为开发区人大工作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
四是发挥自身平台优势,助力打造开发区人大“无锡模式”。
五是重视舆论宣传,扩大开发区人大事业的影响力。
六是树立标杆,激励先进,积极组织全国开发区人大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和优秀研究成果表彰活动。
多年来,研究会的工作绩效主要体现在精心组织理论研讨活动,适时推出了一批开发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广泛联系,形成了一支颇具实力的开发区人大研究队伍;热情服务,指导培养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开发区人大工作典型样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有力地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体制机制在开发区的逐步延伸和覆盖。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泰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泰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泰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7年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拼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为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激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市政府决定授予顾维彬等149名同志泰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在新的起点上为我市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岗位,艰苦创业,同心同德,勇创一流,为全市经济社会“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而团结奋斗!附件:泰州市劳动模范名单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泰州市劳动模范名单(149名)靖江市顾维彬江苏上骐集团公司刘华兵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蔡爱萍(女)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王荷芬(女)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杨桂平江苏靖江互感器厂有限公司夏卫中靖江鸿讯服饰有限公司朱文博靖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汪金初靖江市轮渡管理处常亮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陆小涛靖江市三联电力有限公司蒋洪涛靖江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季玉华靖江市华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耿光明靖江市新桥镇孝化村褚德华靖江市马桥镇侯河村贾萍(女)靖江市公安局赵映敏(女)靖江市人民医院朱永忠靖江市地方税务局刘斗文靖江市靖城街道办社区管理中心陆林祥靖江市交通局陈建定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陈金星靖江市统计局季正安靖江市总工会泰兴市XXX 江苏济川药业集团顾文权泰兴市供电公司郭伟泰兴市邮政局许祥林中国电信泰兴分公司闻鸿建泰兴市鸿泰家电制冷设备维修中心徐剑生江苏中兴建设公司褚卫华江苏中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殷爱国江苏泰隆机械集团公司朱圣财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赵卫国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张冬华江苏华骋科技有限公司杨爱兰(女)泰兴市广陵镇木行村蒋凤寿泰兴市元竹镇蒋堡村刘书贵泰兴市刘陈果园场(养猪场)万红(女)泰兴市黄桥镇刘晓娟(女)泰兴市人民医院戴维乐泰兴市新街镇叶红娟(女)泰兴市国家税务局张惠成泰兴市公安局巡防大队张金堂泰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虞健泰兴市地方税务局潘石泉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姜堰市柳玉华江苏飞船股份有限公司张冬梅(女)江苏苏中药业集团公司孙磊姜堰市供电公司宋继红(女)姜堰华源纺织品公司俞善明姜堰市金堰交通工程公司范宏甫姜堰市正太集团洪其华姜堰市农村合作银行夏汉关姜堰市太平洋精密锻造公司徐仁觉姜堰市康洁环境工程公司周桐忠姜堰市水产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李秀萍(女)姜堰市彩蝶观赏鱼养殖合作社沈昌宽姜堰市沈高镇双星村刘贵姜堰市人民检察院姜国云姜堰市人民法院储娟(女)姜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祝中录姜堰市实验小学万顺华姜堰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周益隆姜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胡振裘姜堰市经济发展局李国章姜堰市建设局兴化市刘庄根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胡爱宏(女)江苏兴利达齿轮有限公司左荣江苏兴顺电子有限公司陈兴胜江苏双蝶集团有限公司翟培云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嵇红霞(女)兴化市农村合作银行王斌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宫友军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张雅岚兴化市雅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翟世先江苏星火特钢有限公司丁建江兴化市西郊葡萄农庄有限公司侍金鸿兴化市沙沟镇官河村王红妹(女)兴化市周奋乡仲南村沙福祯兴化市楚绿林木专业合作社杨华(女)兴化市总工会陈金礼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张梅(女)江苏省兴化中学陈华翔兴化市昭阳镇财政所彭国平兴化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XXX 兴化市房地产管理处冯晓华(女)兴化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邹鹤兴化市地方税务局海陵区江敏(女)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孙小平泰州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刘阜东泰州申视塑料有限公司殷荣中泰州宝锐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殷恒风泰州市海光机械制造实业有限公司李锦洲江苏微特利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王兴华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刘国根海陵区苏陈镇西石羊村魏红兵泰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徐春梅(女)海陵区泰东实验学校高荣(女)泰州市海陵区公惠放心早餐配送部张启平海陵区建设局高港区徐建青(女)高港区海龙保洁有限公司周江丽(女)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冯春桂高港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献华泰州市华强照明器材厂朱贵红泰州市绿色宝贝蔬菜有限公司王大荣高港人民医院蒋广荣高港职业教育中心校陆静波泰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陈荣亚高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发区、医药园区冯柳青江苏苏中印刷有限公司杨连军泰州华通消防装备厂有限公司夏强斌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薛春兰(女)开发区野徐镇新联村叶圣勤江苏省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宏扣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办市直陈鹏志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陈宏明泰州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华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艳艳(女)泰州供电公司印长林泰州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季洪英(女)扬子江药业集团高步林泰州浩普投资有限公司王亚明中海沥青(泰州)有限责任公司徐伟全扬子江药业集团任群霞(女)泰州海关张震宇泰州市环卫处王圣华泰州华厦集团公司路维宁(女)泰州电信分公司XXX 泰州邮政局王彬泰州市交通局顾礼萍(女)泰州市欣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王晓娟(女)财保泰州市分公司石杰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公司邵小春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殷志刚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戴玉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州监管分局朱莹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吉志铭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王如铭泰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张金富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谢金华(女)泰州市政法委翁亚峰泰州市人民检察院高金林泰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张素立(女)泰州市委农工办高亚明泰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黄圣平泰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王元杰泰州市人民医院张元明(女)泰州市中医院范建华(女)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曹建泰州市体育学校印鑫泰州实验学校。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顾国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顾国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顾国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顾国祥同志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张鹏义同志任泰州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许志广同志任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孙善山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李景宽同志任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唐国强同志任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国寿同志任江苏省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公路路政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朱明亚同志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免去窦盛余同志泰州市粮食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陈志农同志泰州市民防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吴寅生同志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季拜华同志泰州市人民医院副调研员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结束——。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建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建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9.17
•【字号】泰政发[2012]152号
•【施行日期】2012.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建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发〔2012〕15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
赵建生同志兼任泰州市公安局督察长;
明确泰州市公安局XXX奉、董维华同志为正处级;
孙琦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刘宏鸣同志之后);
李扣其同志兼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施劲华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文官同志任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孟维新同志任泰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王锦华同志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夏隽莹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
徐丹同志任泰州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刘鸿林同志任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段义峰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免去顾龙秀同志泰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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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11)关于泰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04年1月8日在泰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卢佩民各位代表: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0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计划执行情况2003年,全市上下在中共泰州市委领导下,围绕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紧扣加快发展主题,落实各项关键举措,积极消除“非典”疫情和洪涝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指标增势强劲,创近年最好水平。
全年预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80亿元,增长13.4%,高出调控目标2.4个百分点。
1、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全年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73亿元,增长4%,低于调控目标1个百分点。
预计完成农业总产值128.6亿元,增长4.3%,其中多种经营产值63.6亿元,增长5.2%。
种养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多种经营稳定发展。
经济作物面积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多种经营产值比重提高0.4个百分点,引进种养业新品种80个,优质水稻、专用小麦、双低油菜种植比重和瘦肉型猪、杂交山羊上市比重以及特种水产品养殖比重进一步提高。
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建成无公害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80万亩,认定无公害农产品25个。
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推进,50家重点龙头企业预计销售增长17%,利税增长13.5%。
市农业开发区启动建设,被列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
2、工业经济支撑作用增强。
全年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51亿元,增长17.5%,高出调控目标4.5个百分点。
列统工业预计完成产值730亿元,增长26%;实现销售收入640亿元,增长29%。
产销衔接状况良好,运行质态继续改善。
预计列统工业产品产销率96%;实现利税66亿元,增长37.3%,其中利润32.5亿元,增长52.4%。
技术改造步伐加快,产业、产品结构得到优化。
预计工业技改财务发生数超100亿元,增长49%;80个投入3000万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竣工,70个年新增销售3000万元以上重点新产品达效。
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30强企业预计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和利润分别增长38%、68.5%和70%。
建筑业发展加快。
全年预计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8.7亿元,增长17.1%,高出调控目标4.1个百分点。
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1.3亿元,增长15%。
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承建规模工程431项,其中30层以上建筑63项,海外施工面积137万平方米。
规模企业发展壮大,形成产值超5亿元企业6家。
3、服务业稳定增长。
全年预计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07.3亿元,增长11.7%,高出调控目标0.7个百分点。
其中:预计交通运输仓储业增长8.3%,邮电通讯业增长17.4%,批发零售餐饮业增长11.1%,金融保险业增长9.8%,房地产业增长13.8%,其他服务业增长12.8%。
商贸流通业经营业态不断创新,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
预计商品房销售额增长21%,新增宽带网用户2万户。
消费需求稳定上升,住房、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渐成热点,信息、家政、中介服务和教育、旅游等消费增长较快。
预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6亿元,增长11.7%,高出调控目标2.2个百分点;集贸市场成交额204亿元,增长15.2%。
兴化江浙商业广场一期工程、泰兴宣堡银杏市场等一批重点项目主体封顶或竣工营运。
4、沿江开发起步良好。
完成总体规划纲要编制,首批推出的重大项目进展顺利。
沿江高等级公路高港绕城段基本建成,靖江段开工建设;泰州港集装箱码头建成;陵光300万吨燃料油项目加紧实施;泰州电厂项目通过工可报告预审查,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泰州过江通道项目预可研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区域供水工程项目完成规划编制,市区长江供水达镇工程开工建设。
两岸联动开发取得突破,江阴开发区靖江园区启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相继签约、动工。
5、各项改革继续深化。
市(区)属工贸企业“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基本完成,改制面达95%;市(区)属建筑企业改制面达68%。
体制创新激发了企业的内生动力,为今后发展构筑了新的平台。
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深化,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经营性服务类事业单位“三置换一保障”改革稳步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并投入运行。
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
全年新增私营企业3700家、个体工商户2万户,新增注册资本43亿元。
6、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发展。
全年预计完成自营出口额6.1亿美元,增长45.2%,高出调控目标33.2个百分点。
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全市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
全年协议利用外资4.8亿美元,增长53.6%;实际利用外资3亿美元,增长67.6%,高出调控目标17.6个百分点。
利用外资总体水平有所提升,沿江地区利用外资步伐继续加快,农业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
全年预计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额1.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亿美元,增长18.4%。
7、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全年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0亿元,增长30%,高出调控目标17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私营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类型投资增势强劲,投资结构得到优化,产业投资比重明显上升。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江平公路靖江段、泰常公路泰兴段、姜八公路姜堰段、戴张公路等竣工通车,农村公路建设、改造555公里。
宁启铁路泰州段轨道全线铺通。
实施了凤凰河续建、翻身河新区段整治等一批城市防洪工程,沿江17座中小型闸改建加固工程竣工。
城市电网进一步改造,市区220千伏双墩(北郊)变电所建成投运,500千伏泰兴变至斗山变线路工程顺利实施。
通信能力继续增强,电话交换机容量突破200万门。
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新成绩。
全年中心城市建设投资30亿元。
东风路二期工程快车道建成通车,坡子街滨河广场一期及人防工程全面完成,39条后街背巷得到整治维修。
滨江热电厂建成投产,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完成主体工程。
市区新增绿地面积102万平方米。
各市城区和重点中心镇加快建设,4个市城区建设完成投资31.5亿元,12个重点中心镇建设完成投资11.5亿元。
8、财政金融形势良好。
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收入66.3亿元,增长24.7%,高出调控目标11.7个百分点。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6.6亿元,增长25.5%。
预计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9.4亿元,增长13.2%。
到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08亿元,比年初增加105.9亿元;贷款余额353.3亿元,比年初增加62.7亿元。
9、人民生活继续改善。
全年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4065元,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0元,增长9.1%,分别高出调控目标1个和3.1个百分点。
预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1%。
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加强。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登记失业率4.1%,控制在调控目标以内;农村新增劳务输出9.1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实现按时足额和社会化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9.1万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68.8%。
市区救助特困家庭1045户,全市农村扶贫8600户,脱贫率66%,2015家农户草危房得到改造。
10、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全年组织实施国家、省火炬、星火计划55项,新认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9家、产品65个,实施国家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15项、省攻关计划11项。
引进高层次人才307名。
科技进步对工业和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41.7%和43.4%。
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正常运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3%,市政府与省教育厅、南理工、南师大在泰州合作建立本科院校的协议正式签署。
精心组织多形式社会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取得新成果。
新闻事业健康发展,《泰州晚报》创刊发行。
有线广播电视通村率达95.4%,城乡综合入户率 46.5%。
抗击“非典”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建成,市人民医院南院业务综合楼基本完工,市中医院创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农村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5万人。
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新建全民健身工程(点)61个,市体育馆主体工程封顶。
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调控目标以内,计划生育率98.5%,优质服务率达80%以上。
各位代表,200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对照年初调控目标,绝大部分指标都超额完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
一是农民增收渠道还有待拓宽,农业的综合竞争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工业重大技改项目不多,结构调整的任务仍很艰巨。
三是服务业发展不平衡性较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偏低。
四是实际利用外资总量仍然偏小,与先进地区存在差距。
五是中心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辐射和带动力较弱。
六是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仍较严峻,部分城乡贫困居民生活较为困难。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市委二届六次全体会议部署,2004年全市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围绕力争“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奋斗目标,以沿江开发为突破口,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继续强化基础设施和中心城市建设,实施富民工程,促进和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200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控目标初步安排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15%,服务业增长11%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自营出口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4亿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200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是:1、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全市经济快速高效增长。
一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调整农业结构。
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着力培育区域特色主导产业。
全年引进和推广种养业新品种60个以上,优质农产品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年内建设100万亩弱筋小麦生产基地和中山杉、波尔山羊良种繁育基地,建成灰天鹅育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