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8.08.03•【文号】教考试[1998]4号•【施行日期】1998.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通知(1998年8月3日教考试[1998]4号)为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造就和选拔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层次、高素质的法律工作者和专门人才,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认真研究国际、国内法学教育发展情况和充分论证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对1985年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专业考试计划在保证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的前提下,较好地体现了自学考试的特点和学历规格的基本要求。
现将修订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国考委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
这次印发的法律专业考试计划,增加了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的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提高、接考本专业本科段的规定。
接考条件应严格按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执行。
二、根据《关于印发〈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规划〉的通知》(教考试厅[1997]1号)的精神,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考试质量,加大全国统考课程力度,减轻各地的命题工作量,更有效地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部分课程将从1998年下半年起实行修订计划后的全国统一考试。
三、已经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地区,如1998年不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认真研究本考试计划,尽快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过渡,做到与本计划的要求相一致,以便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云南省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及免考、加考具体情况
云南省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说明:1、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考试,在专科已通过“行政法学”课程考试的,报考本科段时,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考试,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选一门选考课程。
5、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计划与新计划中,凡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互抵;原计划中由必考课改为新计划中的选考或由选考课改为必考课的课程,成绩对应相抵。
如:金融法(原为必考)互抵金融法(现为选考);环境法学(原为选考)互抵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现为必考)。
6、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第一轮考试中,已通过必考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选考课“立法学”、“侵权行为法”、“政治学原理”、“物权法”、“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可抵新计划中的选考课。
7、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030106法律专业本科
030106法律专业(本科)1.专业代码:0301062.学科门类:法学法学类3.主考学校:厦门大学4.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本科学历。
凡专科毕业后参加本科段规定的15门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5学分,申请毕业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若申请学位考生毕业后到主考学校申请,主考学校按规定考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5.报考条件及说明①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
②其它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5677法理学(7)、0242民法学(7)两门课程。
各类考生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6.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5学分.2.申请免考外语须加考3至4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不计学分。
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
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7.福建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新旧课程及学分对照表说明:(1)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均已通过的考生不须考 3708和3709,只通过其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考试,该计划在2000年计划基础上变更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2)新计划选考课程13至21为9选3,表中旧计划相关课程可与之对应,对应不足者应另加选考,使新计划选考总门数达三门,总分不低于10学分。
(3)已通过旧计划基础科段“婚姻法”、“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者,不须报考新计划10、15课程,但必须在选考课中另选两门课程。
郑大法学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
郑大法学自考本科学位证要求
郑州大学法学自考本科学位证是郑州大学法学专业自学考试获得的证书。
根据郑州大学的要求,学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获得法学自考本科学位证。
学生需要完成法学专业自学考试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自学考试是一种自主学习的方式,学生需要自己准备并参加考试。
通过自学考试的科目包括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法学基础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能力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学生需要满足学时要求。
根据郑州大学的规定,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学时才有资格申请法学自考本科学位证。
具体的学时要求可以咨询郑州大学法学专业的教务部门。
学生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法学自考本科学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课题,并进行独立研究和撰写论文。
论文的内容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深度。
学生还需要按照郑州大学的规定完成其他相关要求,例如考试报名、缴纳学费等。
获得郑州大学法学自考本科学位证需要学生具备合格的自学考试成绩、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能力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最终实现自考本科学位的目标。
安大自考法学学士学位要求
安大自考法学学士学位要求
安大自考法学学士学位要求如下:
1. 学习年限:必须修满四年学制。
2. 修读课程:必须修满31个课程,其中包括12门法学核心课程、11门选修课程和8门公共必修课程。
法学核心课程包括《宪法学概论》、《民法学概论》、《刑法学概论》、《经济法学概论》等。
3. 学分要求:必须修满120个学分,其中包括110个主修学分和10个选修学分。
每门课程的学分数由课程设置单位确定。
4. 实习要求:在校期间必须完成至少一次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5. 毕业论文: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6. 学期学费:首次报名时需要交纳学费,每学年需要继续交纳学费。
学费标准由安大自考学院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性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学校政策和教学计划的变化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安大自考法学学士学位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文件以获取最新的要求信息。
河北省自考法学试题及答案
河北省自考法学试题及答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 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
A. 权利B. 义务C. 内容D. 责任答案:C2.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渊源?()A. 宪法B. 民法C. 习惯法D. 行政法规答案:C3.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B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公正原则C. 合法原则D. 效率原则答案:A5. 合同法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该条件不能违反()。
A. 法律规定B. 公序良俗C. 合同自由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答案:B(其他选择题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下列哪些属于民法上的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债权D. 地役权E. 质权答案:A B D E2.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盗窃B. 故意伤害C. 非法集会D. 贪污E. 受贿答案:A B D E(其他多选题略)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物。
()答案:错误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
()答案:正确3.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一种法律途径。
()答案:正确(其他判断题略)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客体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则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什么是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答案: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如故意或过失。
自考本科法学法硕
自考本科法学法硕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学历的重要性,纷纷选择继续深造。
其中,自考本科法学法硕成为不少人的首选。
本文将为您介绍自考本科法学法硕的相关内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领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是一种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本科文凭,它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个灵活、自主的学习途径。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择专业,不受地域、年龄等限制。
自学考试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法学法硕。
法学法硕,全称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是指在法学领域深造的硕士研究生。
法学法硕旨在培养具备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进入法律行业的重要途径。
法学法硕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广阔,可以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等部门工作。
那么,自考本科与法学法硕有哪些区别呢?首先,学习方式不同。
自考本科主要是自学,考生需要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自制力;而法学法硕则采用全日制授课,学生可以在校园内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
其次,学制不同。
自考本科通常需要2-3年,而法学法硕的学制为2-3年。
最后,证书性质不同。
自考本科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法学法硕则是学位证书。
那么,为什么选择自考本科法学法硕呢?首先,自考本科法学法硕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有助于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其次,法学专业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毕业生就业前景较好。
最后,自考本科法学法硕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个进入法律行业的重要途径。
对于准备备考自考本科法学法硕的考生,以下几点建议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1.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效果;2.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打下扎实的法学功底;3.多做真题,提高应试能力;4.参加培训班,获取专业指导;5.保持良好的心态,克服困难,坚持到底。
总之,自考本科法学法硕是一种具有较高社会认可度和实用性的学历提升途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与法律专业课程顶替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与法律专业课程顶替表
顶替规则说明1.
1.实行学分顶替:取得合格成绩的一门或一组课程的学分总数应该等于或大于被顶替的一门或一组课程的学分总数。
2.实行双向顶替:2016年12月31日前,律师专业课程可顶替法律专业课程,法律专业课程也可顶替律师专业课程;2016年12月31日后,只允许律师专业课程顶替法律专业课程,法律专业课程不得再顶替律师专业课程。
3.被顶替课程可由考生在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
4.课程顶替后不得重复使用。
5.举例:律师专业00926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可顶替法律专业任何一门等于或低于4学分的课程,律师专业00247国际法(6学分)可顶替法律专业任何一门等于或低于6学分的课程,也可顶替法律专业任何2门3学分的课程(如可顶替00258保险法和00233税法)。
法律专业05678金融法(4学分)可顶替律师专业任何一门等于或低于4学分的课程,法律专业任何2门课程(学分合计为6学分或7学分)才能顶替律师专业00247国际法(6学分)、00224律师执业概论(6学分)、00229证据法学(5学分)这三门课程中的任何一门课程。
顶替规则说明2:加试课程顶替规则同说明1。
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
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一、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简介山东自考法学本科是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该专业遵循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充分依托山东地区的优秀法学教育资源,为广大学子提供优质的自考课程。
二、山东自考法学本科科目设置1.公共课:包括政治、英语两大科目,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专业基础课: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为学生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
3.专业课:包括法学理论、经济法、国际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
4.选修课:设有法制史、社会学、心理学等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
5.实践课:包括法律实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如何应对自考法学本科考试1.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合理分配时间,确保各科目平衡发展。
2.掌握考试大纲:认真学习大纲,了解考试范围,有的放矢地进行复习。
3.建立知识体系:通过系统学习,将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
4.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
5.做好心理调适:保持良好的心态,增强自信心,面对困难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
四、备考建议与策略1.提前备考:尽早开始复习,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考试。
2.制定复习计划:按照学科特点和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复习计划。
3.多做练习题:通过做题,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提高应试能力。
4.参加培训班或请教专业人士:如有条件,可报名参加培训班,或请教身边的专业人士,以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
5.定期总结回顾:在学习过程中,定期对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回顾,巩固记忆。
总之,山东自考法学本科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法律类自考本科有哪些
法律类自考本科有哪些
法律类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
法律类自考本科专业是指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位的法律专业。
法律类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实务知识、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其中一些常见的法律类自考本科专业。
1. 法学:主要学习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政法学:主要学习法律制度与法律适用、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社会问题和研究法律体系的能力。
3. 罪犯心理学:主要学习犯罪学、心理学、刑事法学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犯罪心理分析和预测的能力,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4. 法律文秘:主要学习法律文书写作、法律业务处理、法律知识与法规、法律英语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法律文秘工作所需的实务技能。
5. 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学习劳动法、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安全工程:主要学习安全知识与安全工程技术、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安全工程管理和规划的能力。
7. 社会工作: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社会福利政策与实务、社区服务与管理等内容,培养学生具备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的能力。
这些是法律类自考本科专业中比较常见的一些,还有其他一些专业如法学导论、刑法与犯罪学、民商法基础等等。
学习这些专业一般需要通过学习课程、参与实践,达到相应要求,并参加相应的自考考试,取得本科学位。
自考公司法考试大纲
99221 公司法南京大学编 (高纲号 0502)第一部分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公司法对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它对内对外关系作了调整,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组织和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重要法律。
公司法的涉及面极其广泛,它和民法、证券法、破产法等其它法律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学习公司法的同时也必须了解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其它法律。
公司法不仅有着极强的理论性,更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
设置本课程的目标要求是,适应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和了解我国现行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并能正确适用公司法解决实际生活中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考试范围与要求第一章公司法概述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的沿革与作用(三)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四)公司法的渊源与地位二、考核目标(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1.掌握公司的概念2.理解公司的三大特征(二)公司的沿革与作用理解公司的沿革与作用(三)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1.掌握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包括全部组织关系与部分经营关系)2.理解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四)公司法的渊源与地位1.掌握公司法的渊源2.理解公司法的地位(公司法与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的关系)第二章公司的种类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分类(二)有限责任公司(三)股份有限公司二、考核目标(一)公司的分类1.掌握(1)大陆法系国家按照公司及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2)按照信用基础的不同而作的分类(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3)英美法系国家按照资本筹集方式及出资转让方式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4)按照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而作的分类(母公司和子公司)(5)按照公司的国籍而作的分类(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各国对国籍的认定标准。
自考本科法律类都考什么?
自考本科法律类都考什么?
随着信息化社会、学习化社会的形成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教育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
许多人不在满足于现有学历,想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学历,自考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今天的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自考本科法律类专业考什幺的问题。
自考本科法律类都考什幺? 本自考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
要求自考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自考法律类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自考考生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求自考考生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
法律类自考专业考试科目 法律类自考专业考试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重点归纳(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重点归纳第一章绪论一、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1)零星立法阶段教育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文艺复兴以后有人提出教育立法主张。
1833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工厂法草案》。
其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都相继制定了工厂法。
工厂法中的教育条款,可以说是最早的现代教育立法形式。
(2)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的立法阶段(3)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4)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清末教育立法的沿革(1)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了《钦定学堂章程》,该章程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教育法规(2)1904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人奏拟《奏定学堂章程》。
2.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教育立法(1)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2)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这是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
(3)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进行修订并实施。
(4)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5)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标志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6)1996年5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7)1998年8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8)2004年起,以《学位条例》的修改为标志,我国教育立法进入修改完善时期。
三、教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教育法制应当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1)有完善的法制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
(3)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B030117 法律(独立本科段)
4
选考
笔试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6
必考
笔试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8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167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
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自考法学本科学位证,是指通过自主学习和考试,完成法学本科学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证明文件。
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具有与全日制法学本科学位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可被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认可,具有同等的就业和升学资格。
自考法学本科学位证的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细则》,学生须通过自学考试,修满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由相关单位颁发学位证书。
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学生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学习证明、成绩单等,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方可颁发学位证书。
自考法学本科学位证的取得,有利于提升个人职业竞争力和知识水平,有助于提高就业和升学机会。
具备法学本科学位的人员,可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领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研究生学位,拓展学术研究或教育教学领域。
自考法学本科学位证的持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保持学识不断更新,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还应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做到既具备专业技能,又具备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考法学本科学位证的取得不仅是对个人学业的肯定,更是对自主学习和自我提升的认可。
持有法学本科学位证的人员,拥有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更充实的知识储备,可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为个人事业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更多有志于法学学习的人士,通过自考努力,获得法学本科学位证,实现人生的价值和梦想。
【以上是关于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的一篇文章】。
第二篇示例: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是一种通过参加自考考试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的证书。
自考是指自学考试的缩写,自考是一种通过考试来证明自己学习成果的教育方式。
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可以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很好的保障。
自考本科法学学位证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和考试来获取,学习包括法学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自考法律本科代码
自考法律本科代码自考法律本科专业,专业代码是110105。
自考法律本科专业是指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获得法学本科学位的专业。
自考法学本科专业培养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高级法律人才。
自考法学本科专业的主要学科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与法律职业道德等。
自考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文书写作与研究、法律心理学、法学方法学等。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主要研究宪法原理和行政法律制度。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基本理论和刑事法律制度的课程。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法和商法的课程,重点关注民商法基本原理和相关制度。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基本理论的课程。
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法原理和国际法律制度的课程。
法律文书写作与研究是法律专业必备的技能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法律心理学是研究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培养学生对法律行为主体的心理特点和行为规律的理解与研究能力。
法学方法学是研究法学研究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课程。
自考法学本科专业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备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国家机关、法律机构、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工作,从事法律事务处理、法律顾问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
同时,自考法学本科专业还为想要从事公务员、法院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岗位的人员提供了专业基础。
自考法学本科专业的学习过程包括课程学习和考试两个阶段。
学生可以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班进行课程学习,按照学校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考试阶段主要包括学位课程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两部分。
学位课程考试是针对每门课程的考试,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包括论文写作、实践操作等。
自考法学本科专业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自主性。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进行学习安排,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可以充分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力。
怎么自考法律本科
怎么自考法律本科自考法律本科是指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获得法律本科学位。
自考法律本科具有灵活的学习方式、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等优势,适合那些工作或有其他事情需要照顾的人。
下面是怎样自考法律本科的一些建议。
首先,自考法律本科需要有足够的自律和毅力。
自考需要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和进度,没有外界的压力和监督,容易产生拖延和放弃的情绪。
因此,自考者应当培养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时间管理能力,保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
其次,选择合适的学习教材和辅导资料至关重要。
自考法律本科的课程包括许多专业知识,需要有系统的教材来进行学习。
在选择教材时,可以参考教育部的相关推荐教材,同时结合自己的时间和学习能力进行选择。
另外,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推出了自考法律本科的辅导课程和资料,可以选择参加。
第三,掌握好学习方法和技巧。
法律本科课程相对复杂,需要全面的掌握和理解。
自考者可以选择多种学习方法,如阅读法学经典著作、听课、做习题等。
同时,做好笔记和总结,进行复习和回顾,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和记忆力。
第四,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互联网时代,各种学习资源和平台都可以帮助自考者进行学习。
可以通过浏览法学网站、参加法律论坛和社群、观看相关知识的视频等方式,获取更多法律知识和案例理解。
第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实习。
法律本科课程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自考者可以通过参加社区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实习等方式,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
实践的经历不仅可以帮助巩固理论知识,还可以为未来的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最后,自考法律本科需要坚持和耐心。
自考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自考者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韧劲,不断学习和改进。
拿到法律本科学位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但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
总之,自考法律本科需要自律、选择合适的教材、掌握学习方法和技巧、利用网络资源、参加实践等多方面的努力。
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和努力,相信自考法律本科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课程是一门系统培养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课程。
它涵盖了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一系列核心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法律教育。
首先,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它探讨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功能。
宪法学则关注国家的根本大法,即宪法,培养学生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
民法学和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两大支柱,涉及民事关系和刑事犯罪的法律规定,是解决日常法律问题的关键。
程序法学则介绍了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的规则,使学生了解法律实施的过程。
此外,该专业还包括一些重要的选修课程,如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
这些选修课程进一步扩大了学生的知识视野,为他们未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课程通过系统的课程设置和丰富的课程内容,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法律教育。
它不仅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还培养了他们的法律思维和职业道德,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应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为法治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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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要求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政治思想上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及法制的建设。
《宪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宪法学》,全国考办组编,魏定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宪法概论》,肖蔚云、魏定仁、陈宝音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基础科段的一门必考课。主要研究中国阶级社会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具体阐明其阶级实质、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和历史作用,从中揭示其发展规律。
《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习教材:
《中国法制史》,全国考委组编,叶孝信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五、学习考核要求
(一)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本专业专科段课程和本科段必考课应坚持全国基本一致。本科段选考课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由全国考委法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制定,国家教委颁布,各地须认真贯彻执行。
本专业专科段和本科段必考课的各门课程,应逐步统一使用全国考委组织编写的教材。
(二)考试命题应根据各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考试要求,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层次的比重,做到既能考核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又能考核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科段课程及本科段必考课的命题,应向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向发展,逐步加大全国统一命题的比例。
(三)各门课程考试的答卷时间一般应为2.5小时。必考课、选考课一律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8
民法学
7
9
刑事诉讼法学
4
10
民事诉讼法学
5
11
行政法学
5
12
经济法概论
6
13
国际法
6
(二)本科段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中国革命史4源自本科段必考课11门,选考课列出9门,可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3学分。
基础科段及本科段累计133学分以上。
2
外语
14
3
法律文书写作
3
4
国际私法
4
5
国际经济法概论
学习教材:
《法理学》,全国考办组编,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版。
参考书目:
1、《法学基础理论》,全国考办组编,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法理学》(律师专业自考教材),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宪法学
宪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列为必考课。本课程是研究宪法的本质和它的运动规律,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及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门学科。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本专业设可衔接的基础科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各门课程均为本科要求。
专科毕业:凡取得法律专业考试计划基础科段规定的13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0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凡已获得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科段说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不少于133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二)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
(三)原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律师专业专科段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实行规定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年龄在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三至四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凡全部课程(含外语)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一)基础科段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哲学
4
基础科段必考课程13门,累计70学分。
2
政治经济学
4
3
大学语文
6
4
法理学
7
5
宪法学
4
6
中国法制史
5
7
刑法学
7
(五)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基础科段: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科阶段: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
六、主要课程说明、学习教材和参考书目
法理学
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列为必考课。本课程是研究法的一般原理,即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法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的制定和实施等问题。
《法学基础理论自学考试大纲》,全国考委制定,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6
6
合同法
4
7
公司法
4
8
劳动法
4
9
环境法及资源保护法
4
10
知识产权法
4
11
婚姻家庭法
3
1
外国法制史
4
2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3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4
金融法
4
5
税法
3
6
票据法
3
7
保险法
3
8
公证及律师制度
3
9
房地产法
3
说明:
(一)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原理及实务(5)或民事诉讼法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