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气 事 故 处 理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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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随着社会的发展,⼈们⽣活⽔平的提⾼,有车⼀族逐年增加,交通事故的发⽣频率也越来越⾼。

那些因交通事故失去⽣命的⼈们的家⼈在悲痛之余,⾯对交通事故之后的⼀系列事情不知如何处理?华-律⽹⼩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70 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30⽇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2004年5⽉1⽇起施⾏。

公安部部长周*康⼆○○四年四⽉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录第⼀章总则第⼆章管辖第三章受理第四章简易程序第五章调查第⼀节⼀般规定第⼆节现场调查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协查第四节检验、鉴定第五节交通事故认定书第六章处罚执⾏第七章损害赔偿调解第⼋章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第九章其他规定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处理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时发⽣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

发⽣特别重⼤交通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处理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具有⼀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可以处理适⽤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具有⼆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省级⼈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后,可以处理适⽤⼀般程序及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地(市)、县交界的国、省、县道公路上,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址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牌。

第⼆章管辖第六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的交通事故。

第七条对管辖权发⽣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四⼩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 (3)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5)一般安全要求 (5)高压设备的巡视 (6)倒闸操作 (7)高压设备工作 (10)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0)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0)工作票制度 (11)工作许可制度 (15)工作监护制度 (1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7)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7)停电 (17)验电 (18)接地 (18)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0)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1)6 带电作业 (23)一般规定 (23)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4)等电位作业 (25)带电断、接引线 (27)带电短接设备 (28)带电水冲洗 (28)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0)感应电压防护 (30)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0)保护间隙 (31)带电检测绝缘子 (31)低压带电作业 (32)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2)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6)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8)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41)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2)11 电气试验 (45)高压试验 (45)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46)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47)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8)12 电力电缆工作 (49)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49)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49)13 一般安全措施 (52)附录 (53)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53)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54)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59)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64)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66)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69)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71)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72)附录I 标示牌式样 (73)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74)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77)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79)附录M 紧急救护法 (80)1 总则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7篇)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7篇)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7篇)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篇1)一、目的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通信组:行政部、品管部引导组:仓储部抢救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救护组:经营部、行政部善后处理组:企管部四、职责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1 防止火灾事故电缆防火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要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应尽量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现场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1.2防止输煤皮带着火输煤皮带在当值期间不少于三次巡视检查,在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在皮带架上动火焊时应尽量避开皮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以防止皮带着火。

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消防部门了解掌握输煤专业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2 防止误操作事故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采取程控、手动方式上煤前,均应将备用设备二次保险(燃控室内)退出,并将检修设备在程控设置设备中选中“检修”位。

系统附属设备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停电挂牌措施。

3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需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的有关要求。

发电厂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管理规定

发电厂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管理规定

发电厂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管理规定发电厂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管理规定总则根据《电业事故调查规程》关于恶性误操作和一般误操作的具体规定,为了有效防止误操事故,尤其是防止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误操作的界定(1)、恶性误操作:恶性误操作是指误分、误合断路器,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误入带电间隔,非同期并列。

(2)、一般误操作:误(漏)接合断路器(开关)、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切除命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控保护、自动装置)的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切除(包括压板);人员误动、误碰设备。

热机误操作: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启(投)停辅机设备和系统、误拆运行中热力系统阀门和误切割热力系统管道等。

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

1.发生电气类误操作的环节和分类1.1在检修、试验、调试及对电气设备检查工作前,运行人员做安全措施时。

1.2在检修、试验、调试及对电气设备检查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恢复设备运行或备用和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方式的过程中。

1.3在交接班时,运行员的头脑中只想着下班,操作前组织无序,操作中的监护人和操作人注意力不集中。

1.4在厂用电和操作电源故障时的事故处理过程中,未判明运行方式和所要操作开关的状态,就进行断、合、拉操作。

1.5运行人员在测高压电机绝缘时,未核对设备名称及编号、开关实际状态,未对测量对象验电验,误对未停电设备测绝缘。

1.6运行人员在执行电气设备停电时,未核对设备名称及编号、开关实际状态,误断运行中开关,误拉刀闸(误将开关拉至试验位置)。

1.7运行人员执行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措施时,漏挂(合)或漏拆除(拉)接地线(接地刀闸)。

1.8运行人员在做安全措施时,误将电源测接地刀闸认为是负荷侧接地刀闸。

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范文(12篇)

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范文(12篇)

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范文(12篇)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 1为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理停水、停电事件, 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因水、电相关设备损坏及自然灾害导致的水、电供应出现危机引起的对公司正常生产、办公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停水、停电事件。

二、组织机构组长:总经理助理(行政系统)成员: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保安组长、行政部设备专员、行政专员三、步骤(一)停水1、计划性停水(1)公司外部检修或内部检修需要停水, 行政部接到自来水公司或公司检修部门通知后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受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告知具体停水时间及供水时间, 协助大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或备水准备。

(2)各部门接到停水通知后要对用水的设备进行排查, 必要时关闭机器;厨房接到通知后应提前备足用水;保安组长应对消防水系统进行储水确认,确保消防水系统始终处于工作状态;保洁员应在使用较频繁的公共洗手间备置些清水供大家洗手之用。

正常供水后取消。

(3)各部门关闭本部门区域的水龙头或阀门;保安人员关闭公共卫生间、配套用房等区域的水龙头或阀门;餐厅负责人及时关闭餐厅区域的水龙头或阀门。

2、突发性停水(1)未知原因的紧急停水情况发生时, 行政部得知消息时应立即通知物业排查停水原因, 同时向供水公司询问停水原因及恢复供水的时间, 及时反馈给各系统负责人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停电1、计划性停电(1)行政部收集或接到外部或内部停电信息后, 及时电话通知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并告知具体停电信息及工作时间调整方案等;如在工作时间停电,行政部应在停电前10分钟与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确认, 提前保存电脑信息或关闭相关设备;厨房应提前做好备餐事宜。

(2)供电恢复前10-20分钟行政部应电话通知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各岗位电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避免电压不稳烧坏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小编搜罗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管辖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4篇)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4篇)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为了确保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下列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以便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惩处和纠正。

一、违章行为的定义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违章操作设备,擅自停工、开工,违章使用设备,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违章行为。

2.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执行领导的安全生产指令,以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违章行为。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闯入消防通道、占用疏散通道,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等。

4. 违反电气安全规定:违反电气安全规定,如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未及时整改电气安全隐患等。

二、处罚措施1. 给予口头警告:对于违章行为较轻的,首次违章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2. 警告批评:对于违章行为较重的,或者违章行为较轻但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警告批评,并督促整改。

3. 经济处罚:对于违章行为较严重且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公司员工,可以给予经济处罚。

具体处罚金额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综合评估,但不得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金额。

4. 降级处分:对于违章行为较严重且影响较大的公司员工,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降级期间,相关员工将被降低岗位职位、工资等级,以示警示和惩戒。

5. 撤职处分:对于违章行为特别严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员工,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撤职期间,相关员工将被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严重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程序1. 违章行为的发现:违章行为可通过现场监控、巡视检查、员工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发现。

2. 确认违章事实: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需要进行事实核实与认定,确保违章行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电气安全规程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安检部门核发的“高压运行维修”操作证才可上岗,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单位的供电方式,供电范围等。

2、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员职责和交接班制度执行。

3、值班人员每小时巡视一次变配电室设备运行情况,巡检内容主要有:1)高压进线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2)高压各支路出线开关运行是否正常。

3)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4)低压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5)电容补偿器运行及补偿值是否正常。

6)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正常。

7)电站内电气设备表面应无浮尘,站内各角落无杂物。

8)电站内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有异常及异味等。

9)直流屏运行数据应在规定范围内。

10)室内照明是否正常,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室内外通道是否畅通。

11)将相关情况写入《配电室值班记录》。

4、每月安排各班清扫配电柜,并检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部门负责人。

5、在高峰负荷和异常天气时,对电站内设备应进行特殊检查:1)处于高峰负荷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负荷和各电气联接部位的发热情况;2)雷雨时,应检查电站周围墙面及屋顶是否有渗漏现象,如发现异常,应做临时处理并马上报告上级领导。

3)低压母线、设备或电气连接部位非超负荷产生的过热温度超过极限时,应先迅速停断次要负荷以控制温升,然后再停断缺陷设备的供电进行检修。

6、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发生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先行紧急停电处理,然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停电部门通知。

低压配电柜保养检修安全规程1、停电检修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说明停电时间、停电范围,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并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

2、正式检修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发。

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检修程序和安排。

4、采取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操作及操作监护制度

操作及操作监护制度

1、为了确保操作准确可靠,防止误操作,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误操作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停电、停汽事故,特制订本制度;2、运行人员应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制度,安全准确地执行各项操作任务。

1、所有操作必须在得到值长的书面和口头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权直接下操作命令;严禁无票操作;2、在处理事故和拯救人身脱离危(wei)险时,可不填写操作票或者操作命令票,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尽可能在监护下操作。

事后应即将向值长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3、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外,所有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

普通情况下,交班前 30 分钟内、接班后 15 分钟内不进行操作;4、操作发令人应对所发命令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对完成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违反规程的错误命令,可申述理由,并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

5、填写操作票应使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字迹应端正。

操作票中下列三项不得涂改: ⑴、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⑵、有关参数; ⑶、操作“动词”. 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允许进行修改,但应做到被改的字和改后的字,均要保持清晰,不得将要改的字全部涂掉或者擦去。

6、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填写的操作程序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颁布的《电气运行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每张操作票(或者命令票)只能填写一个任务,每一条操作项目,只能写一个操作步骤。

填写停电操作票时,应认真查对系统图、有关停电申请单、工作票和检修交待记事,必要时,应到现场核对设备,彻底弄清任务意图。

填写送电操作票时应核对停电操作票、有关停电申请单、设备异动报告、检修交待、工作票、工作票登记本、接地线登记本、及值班记事等,并去就地检查设备状态。

7、操作票要由监护人、集控班长或者值长逐级分别进行审核并亲自签名.在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盖“作废"章,并重新填票;8、对重要复杂的操作,值长、集控班长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考问或者事故预想;9、写好的操作票因故不能执行的,应盖“不执行”章;10、凡需移交下一值操作的操作票 ,填票人、审票人应在操作票上分别签名。

Power system电气系统故障处理方案

Power system电气系统故障处理方案

2012-6-5
第 18 页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内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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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变压器压力释放动作或喷油故障的处理
应立即到现场检查设备外观、温度和声响是否正常,有无冒烟、喷油 情况、强烈噪声和震动及温度异常升高等故障现象。并迅速上报调度、 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
2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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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真空开关常用的处理方式
1、拒分拒合时,应检查控制回路, 远方就地切换开关位置、检查储 能状态及指示位置。
2、如因储能电机损坏不能储能时 应手动储能
3、远方操作失灵时可就地手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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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电 站 事 故 处 理
2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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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电 站 事 故 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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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容器的故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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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raytek 电容器室室温应保持于40℃以下,电容器外壳温度应在50℃ 以下。 如因不平衡电压或电流动作,应检查电容器有无鼓肚、漏油等缺陷, 同时汇报调度和专业人员处理。并将电容器开关停电检修。 如因过电压动作使电容器开关跳闸,则应待电压下降至合格位置再将 电容器开关送电。 电容器母线电压超过电容器组额定电压1.1倍及额定电流1.3倍时应将电 容器退出运行. 处理电容器故障时应拉开其断路器和两侧刀闸,电容器经放电电阻放电后, 由于仍有部分残存电荷还应进行一次人工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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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触电的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

关于触电的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

关于触电的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关于触电的应急救援预案精选篇1一、目的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二、适用范围生产车间、作业场地。

三、危险源辨别与分析本企业有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

电缆接头几十个。

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事故模式和后果(1)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

(2)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

(3)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造成触电事故。

五、现场应急措施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设备科或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六、报警与通知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火警电话119或有关领导报告。

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打“122”急救中心。

七、应急处理救援措施(1)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立即拨打119,同时上报安全科或有相关领导。

(2)如有人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

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

安全科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八、防护救援设备生产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辆。

关于触电的应急救援预案精选篇2一、总则1、为了保障用电的顺利进行,保证从业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险源,尽可能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项目触电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突发大事或异样状况处理规程1.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1.1保安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藏匿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或威逼客户人身平安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发挥保安员职责,快速制止犯罪。

1.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一定要保持冷静,设法征服罪犯,同时立刻利用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1.3全部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刻赶到现场,同时通知中控室并封锁出事出入口并录像,然后视状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1.4若犯罪分子逃窜,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准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刻拨“110”电话报警。

1.5有案发觉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庇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6记录客户所提供的全部状况,记录所抢(盗)物品及价值,咨询客户是否有任何线索,疑惑对象等状况。

1.7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妥当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行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

1.8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刻尽快送医院医治救护并报告公安机关。

1.9保安经理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火警处理程序2.1 保安员接到火灾报警时,严守各自岗位待命。

大堂值班员做好平安防范工作,以防坏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

中控室值班人员将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

2.2全部员工应服从指挥,无条件听从领导及主管调配,根据分工,各尽其责,勇往直前,扑救抢险。

2.3现场若困实用户,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救护。

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状况下,则由管理处领导打算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管理处负责向用户做解释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三章 简易程序第四章 现场处置第五章 现场勘查第六章 调 查第七章 检验、鉴定第八章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九章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十章 复 核第十一章 处罚执行第十二章 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三章 结案和档案管理第十四章 其他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

对造成人员死亡的和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

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取得初级资格,可以主办除造成人员死亡以外的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协助取得中级以上资格的人员处理死亡事故。

取得中级或者高级资格,可以处理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复核。

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和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新规制度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新规制度

化工企业事故管理新规制度事故管理制度本制度要求了对事故进行分类等级概念,和对事故处理程序和事故损失计算方法。

1事故分类1.1伤亡事故,指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急性中毒。

1.2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燃烧现象,全部成为火灾事故。

1.3爆炸事故,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化学和物理爆炸。

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和人员受到伤亡和造成停产等。

1.4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成要求数额事故。

1.5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含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事故。

1.6污染事故,指因为多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学原料放射性等多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致使人员伤亡和经济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均称为污染事故。

1.7 交通事故,指因为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因为其它原因,造成车、船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1.8 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义务人员诊疗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效障碍事故。

1.9 自然灾难事故,凡属于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还未被认识而发生多种不可抗拒灾难事故,称为自然灾难。

1.10 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妥,维护不周等多种原因,已构事故条件,足以造成灾难,因发觉立即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1.11 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事故称破坏事故。

2 事故类别企业事故类别包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烧、火灾、高处坠落、堰塌、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共十五类。

2.1 物体打击,包含物体、滚石、锤击、碎裂、崩决、砸伤等伤害,不包含爆炸引发物体打击。

2.2 车辆伤害,包含挤、压撞、倾覆等。

2.3 机械伤害,包含绞、碾、碰、割等。

2.4 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点或操作过程中引发伤害。

2.5 触电,包含电击。

2.6 淹溺。

2.7 灼烧。

2.8 火灾。

2.9 高处坠落,包含从架子上、屋顶上和平地坠入坑内。

第一章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基本规定

第一章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基本规定
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中对标志的设置和制作有 明确的规定。
三、基本规定
5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燃气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并应制 定事故等级标准。
燃气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的内容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格式确定。
燃气安全事故的统计和报告需要明确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及 后果,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输配管理信息系统DMS系统 燃气管网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SCADA系统)、 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 客户信息系统(CIS系统)、 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等
SCADA
主 控 中 心
远 程 站 控 系 统 门站
SCADA系统
主控中心
备份中心

络 通
有线或无 线通讯

高/中压调压 站(含阀室)
专用调压站或 中/低压调压
本规程不适用于汽车加气站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本条明确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工作对象,其中厂站包括: 1、天然气门站、储配站、混气站、调压站等; 2、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瓶组气 化站及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等; 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配站和瓶组供气站等; 4、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等。 管网包括:燃气管道和与其连接的附件,阀门、凝水缸、波纹管调长器等。 明确规定了汽车加气站的维护和抢修不包括在本规程适用范围内。
或采用惰性气体或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后,再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
2体.或0水.的11过明程火。flame 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
2.0.17 吹扫 purging 2.燃0.气1设2施动在火投fl产am或e维o修pe前ra清tio除n其内部剩余气体和污垢物的作业。
在燃气设施或其他禁火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0.18 放散 relief 2.利0.用1放3散作设业备区排o空pe燃ra气tio设n施ar内ea的空气、燃气或混合气体的过程。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1一、目的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一)、组织措施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李凯成员:相华、赵春阳、高鹏、武书剑、(二)、组织培训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近消防队电话:010—69243846。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仁和医院电话:010—69243286。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气体放电的机理

气体放电的机理

状态有关。
②与E/P有关,因为离子和光子的动能决定于E/P,因而有: (E / p)
但在工程实际中在击穿电压的计算中, γ一般看作为常 数,因为击穿电压对 γ的反映不灵敏。
(四)均匀电场中的击穿电压
1. 自持放电条件
如果电压( 电场强度 )足够大,初始电子崩中的正离子
能在阴极上产生出来的新电子数等于或大于n0,那么即使除去 外界电离因子的作用放电也不会停止,即放电仅仅依靠已经产
(e d 0
dx
1)
1
自持放电条件图解分析
外界电离因子
阴极表面电离 气体空间电离
气体中的 自由电子
在电场中加速
碰撞电离
电子崩 (α)过程
阴极表面 二次发射 (γ过程)
正离子
图 2-1 低气压、短气隙情况下气体的放电过程
(五)击穿电压、巴申(帕邢)定律
Ape (Bp / E)
d ln 1
E
U d
Bpd
汤逊放电理论不能解释的放电现象
3、击穿电压 pd值较小时,选择适当的下值,根据汤逊自持放电条件
求得的击穿压和实验值比较一致。 pd值很大时,如仍采用原来的 值,则击穿电压计算值和
实验值将有很大出入。 4、阴极材料的影响
根据汤逊理论,阴极材料的性质在击穿过程中应起一定 作用。实验表明,低气压下阴极材料对击穿电压有一定影响 ,但大气压力下空气中实测得到的击穿电压却和阴极材料无 关。
生出来的电子和正离子(它们的数目取决于电场强度)就能维
持下去,这就变成了自持放电。
在整个路程撞击出的正离子数为:
令γ 表示一个正离子撞击到阴极表 面时产生出来的二次电子数,则从金属 表面电离出的电子数为:
n0 (ead 1) n0 (ea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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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规程
第1条值班调度员是领导辖网电网事故处理的总指挥,管辖设备的事故处理操作,除本规程允许运行单位不待调令进行的择作以外,必须按照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

第2条处理电网事故时,各个值班调度人员应做到情况明、判断准、行动快,指挥得当,其任务为: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确保主网正常运行。

2、用一切可能方法保持主网的正常运行及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尽快恢复对已传电的地区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供电。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5、及时将事故和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第3条电网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明确地向值班调度员报告有关事故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开关跳闸情况和主要设备出现的异常节情况。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3、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等。

4、有关事故的其他情况。

第4条事故处理期间,值班调度员命令运行单位立即拉合开关时,双方都不要挂断电话,要求接令单位立即操作,立即回令。

第5条电网发生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值班负责人必须离开,必须指定代理人;非事故单位,不得在事故期间占用调度电话向调度或其他单位询问事故情况。

第6条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变电站可不待值班调度员的调令进行以下紧急掸作,徊应尽快报告调度值班人员:
1、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2、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3、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4、恢复站用电及重要用户供电;
5、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的可不待调令自行处理的操作。

第7条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时,值班调度员应将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事故处理完毕后,调度值班员应按《重大事故汇报制度》的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简况。

第8条交接班时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终止交接班,并由交班调度员进行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方可交接班,接班调度员可按交班调度员的要求协助处理事故。

第9条处理事故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调度室内。

第10条处理事故时,各事故单位的领导人有权对本单位值班人员发布指示,但其指示不得与上级调度值班人员的指令相抵触。

第11条处理电网事故时,在调度室的有关领导,应监督值班调度员处理事故步骤的正确性,必要时可直接指挥事故处理,并对电网事故处理承担责任。

第12条电闲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调庐员应将事故情况详细记录,并于24小叶内写出事铲担告。

第二章电网电压异常的处理
第13条电网监视控制点电压不得超过调度规定的电压数值的±5%,并且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或超过规定数值的±10%,并且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否则均应算为事故。

第三章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第14条文压器事故处理原则,按现场规程规定执行。

变压器保护(重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故障原因并消除故障前不允许强送电。

第1 5条变压器主保护(重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检查变压器外部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和保护动作情况,证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后,可以试送一次。

第16条变压器后备保护动作跳闸,在找到故障点并有效隔离后,可试送一次。

轻瓦斯动作发信号后应注意检查并适当降低输送功率。

第17条在无主保护的情况下,严禁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第四章设备过负荷的事故处理
第18条变压器过负荷应立即设法在规定时间内消除。

其方法如下:
1、投入备用变压器。

2、调整电网运行方式。

3、限制用电负荷。

变压器正常过负荷允许值按原部颁《变压器运行规程》执行。

第19条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允许值按现场规程执行,如现场无规程,可按部颁标准执行。

第20条联络线负荷超过设备允许值应采取的措施:
1、根据事故限电序位表限制用电负荷。

2、调整电网运行电压。

第五章线路和母线的事故处理
第21条单电源线路开关跳闸后,允许值班人员不待调令立即强送一次,若强送失败,报告值班调度员,经检查开关及保护正常后,得到值班调度员允许再强送一次。

·
第22条线路跳闸时,如发生系统振荡,应待系统振荡消除后再强送。

第23条凡不投重合闸运行的线路,在开关跳闸后(农灌线路)运行人员应在3分钟之后,6分钟之内,不待调令试送一次,然后汇报调度。

试送不成功时,等待调度命令处理(用户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24条在线路故障事故处理后,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查线,并将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开关跳闸情况,对有故障点的删距范围通知查线单位以供参考。

查线人员未经调度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除非线路已经做好安全措施,并经值班调度员通知线路已停电可以进行检修工作外,线路检修人员都应认为线路带电。

第25冬当本站母线失压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将故障情况和保护动作情况简明扼要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根据情况和设备故障情况,在保证运行系统安全供电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对主要用户的供电。

处理时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若由于出线开关拒动,使开关失灵保护动作,使母线电压消失,在断开拒动开关(及两侧刀闸)后,可不经检查,尽快恢复母线运行。

2、单侧电源供电的变电站母线失压可分高压母线失压和低压母线失压,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着高压母线失压且小本站故障引起,可不断开母线上所确开关,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等待来电。

(2)若高压母线失压确系由本站故障引起,应一面拉开进线开关、刀闸进行处理,一面报告
值班调度员。

等故障排除后,检查线路布电压时,立即恢复供电。

(3)若低压母线失压,经检查是由母线故障引起,或原因不明应断定开该母线上所有开关、刀闸,排除故障后恢复供电。

(4)若低压母线失压,经检查配电装置无故障且无出线保护动作,此时应拉开母线上所有开关、试送母线正常后,可试送各馈路。

3、若主变差动或瓦斯保护动作引起的母线失压,可不断母线开关,应立即投运备用主变送电。

第六章开关事故处理
第26条电气设备故障而开关拒绝跳闸时,不论故障设备是否已经停电,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立即设法使该设备与电源隔离。

第27条开关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不能进行分闸操作时,调度值班贞业木以征升本站其他升关的办法,使故障开关停电。

第七章过电压事故处理
第28条过电压事故指的是危害设备安全运行的工频电压升高,它一般是由于超高压输电线路电容效应,不对称短路及过负荷引起,因此对超高压电网的操作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防止发生过电压。

第29条为了防止谐振过电压,当发现开关发生非全相运行,应不待调令立即拉开或合上该开关,迅速消除非全相运行状态。

第八章小电流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的处理
第30条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发生一相接地时,应通知响关变电站、用户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尽快找出接地点并切除之。

第31条允许带接地故障运行时间:
1、不接地系统发生—相接地的允许运行时间,—般应以母线PT的过热为准
2、当单相接地电流小于5安培时,允许带按地运行最多不超过两小时,得通知用户或转移负荷,停故障线路处理。

第32条切勿将带电作业、设备一相断线、PT保险熔断,开关刀闸一相未接触及线路电容不平衡等误作接地故障处理。

第33条寻找接地点的方法:
1、分割系统法:应考虑功率平衡、电能质量、保护配合等。

2、拉推试验法其顺序是:
分支最多、最长、负荷最轻或不重要的线路。

3、如故障在开关与刀闸之间无法切断时,可用备用开关人工转移故障的方法消除之。

第九章调度电话中断的事故处理
第34条电网发生事故时,如果变电站因调度电话中断。

而不能与调度直接联系时,应尽量设法委托其他单位传话,或利用邮电部门或其他部门的电话联系。


第35条在调度电话中断时发生事故,如操作处理仅涉及一个电源,不存在非同期并列的可能性时,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

第36条在调度电话中断时,当涉及两个电-源和事故处理时,除本规程小规定的不待调令白行操作处理的项目外,其他操作处理必循在征得对侧电源单位值班员同意后才台巨进行,严
防设备过电压和非同期合闸。

第37条在调度电话中断时进行的事故处理,各单位应在事后尽快设法报告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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