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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一、船舶保险概述船舶保险是指以船舶为标的进行的保险业务。

船舶保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一种,是一种保证航海活动安全的金融保障措施。

船舶保险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公司的商业利益,制定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如果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对损失进行赔偿。

二、船舶保险的类别1. 海上货物保险:主要保障货物在海上的损失,包括碰撞、漏舱、船舶火灾等情况。

2. 船舶本体保险:主要保障船舶本身在航行或停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船舶损坏、丧失、触礁、沉没等。

3. 运输船舶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航运企业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

三、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1.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因保险期间内海上风险所导致的损失。

2. 保险责任一般包括船舶本体的保险责任、货物保险责任、船舶责任保险等。

3. 对于船舶保险合同中的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保险责任。

四、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1. 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在受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赔偿的最高限额。

2. 保险金额是根据船舶或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一般需要通过评估来确定保险金额。

3.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船舶保险合同时应根据船舶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五、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1. 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船舶保险费率,一般是根据船舶的价值、航行区域、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船龄、船舶类型等因素确定的。

2. 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不同的船舶保险种类和不同的险别有所不同。

3. 保险费率一般包括基础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

六、船舶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流程1. 船舶保险的投保流程(1)选择保险公司:根据船舶保险需求,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

(2)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根据船舶的价值和航行情况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3)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船舶保险合同。

2.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1)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游轮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制度

游轮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制度

游轮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制度游轮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制度是保障游轮船舶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对游轮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游轮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游轮船舶保险制度游轮船舶保险制度是游轮公司为应对各种意外情况而采取的风险保障措施。

其目的在于为游轮船舶提供保险保障,以防范和减少因自然灾害、人为失误、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1. 船舶保险类型在游轮船舶保险制度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保险类型:a. 船体险:保障船舶本身的损失,如碰撞、搁浅等;b. 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第三方在游轮航行中所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c. 财产损失险:保障游轮内部设备、货物等财产损失;d. 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游客在游轮上发生的人身伤害。

2. 保险费用船舶保险的费用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船舶价值而定。

游轮公司通常会委托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在保险费用确定后,游轮公司将获得一份正式的船舶保险合同,确保船舶在保险期间得到全面的保障。

二、游轮船舶风险管理制度游轮船舶风险管理制度是为了识别、评估和控制游轮船舶面临的各种风险而建立的管理体系。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游轮公司可以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意外情况,保障乘客和船员的安全。

1. 风险评估游轮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了解船舶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天气状况、航道安全、人为失误等。

通过评估,游轮公司可以确定风险的优先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风险控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游轮公司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制定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等。

同时,游轮公司还应建立紧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并进行演习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 风险监测游轮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机制,通过监控系统、定期巡查等手段,及时获取船舶运营数据和安全情况。

同时,游轮公司还应与相关监管部门、船舶维修单位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监测船舶的运营和运行状况。

游艇保险研究报告

游艇保险研究报告

游艇保险研究报告游艇保险研究报告摘要:本报告对游艇保险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首先介绍了游艇保险的定义和类型,包括船体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船员保险等。

其次,分析了游艇保险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最后,本报告对游艇保险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引言游艇保险是指为游艇所有者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以保障游艇在意外事故、损失或受损时的经济赔偿。

随着豪华游艇的普及和消费者的增多,游艇保险市场也逐渐兴起。

游艇保险主要包括船体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船员保险。

二、游艇保险市场的现状目前,全球游艇保险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尤其是在欧洲和北美地区,游艇保险市场已经相对成熟,保费收入稳定增长。

而在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游艇保险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前景广阔。

三、游艇保险市场发展趋势1.自主保险方案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游艇所有者开始选择自主保险方案,以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满足自己的需求。

2.新技术的应用: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如无人机、无人船等,为游艇保险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挑战。

3.保险服务的综合化:游艇保险公司将逐渐与其他相关行业进行合作,提供更全面的保险服务,如航海教育、游艇维修等。

4.绿色保险的发展: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保险将成为游艇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四、游艇保险的优势和不足优势:1.经济赔偿:游艇保险可以为游艇所有者提供经济赔偿,帮助他们快速恢复损失。

2.风险分散:游艇保险可以将损失分散到更多的人身上,减少个体承担的风险。

3.保障安全:游艇保险可以提供相应的安全指导和保障,帮助游艇所有者降低风险。

不足:1.保费较高:由于游艇保险的风险较大,保费相对较高,对于一些游艇所有者来说可能负担较重。

2.理赔难度大:游艇保险的理赔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对投保人来说有一定的难度。

五、建议1.游艇保险公司应加强与航海教育、游艇维修等行业的合作,提供更全面的保险服务。

2.游艇保险公司应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对游艇保险的认知和了解。

2. 游艇保险条款(国内)

2. 游艇保险条款(国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游艇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游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注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航行的游艇,包括游艇的船体、机器、设备、属具和子船等,具体项目以投保时提供的船舶检验证书记载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所称游艇,是指限于游艇所有人自有或游艇管理人管理,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

保险责任第三条基本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游艇的全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冰凌;(二)火灾或爆炸;(三)搁浅或触礁;(四)与其他船艇、码头、港口的设备或装置、陆上运输工具、航空器或类似装置及从其上坠落物体发生的触碰或碰撞;(五)装卸或移动备用品、船具、设备机器或燃料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六)盗窃或海盗行为;(七)游艇船体或机件的潜在缺陷所致的全损;(八)游艇管理人、驾驶人、修船人等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或其过失所致的全损;(九)游艇失踪:驾驶员和游艇同时在航行中失踪满2个月。

第四条综合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三条列举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游艇的全损或部分损失及产生的下列责任和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本保险承保保险游艇搁浅后检查船底的合理费用,即使未发现损害也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二)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保险单列明事故后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与其他船艇、码头、港口的设备或装置触碰或碰撞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撞船艇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2.人员伤亡及其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清除残骸费用(四)救助或施救1.保险游艇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游艇的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游艇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 保险的理赔是指保险人处理保险索赔案的整个过程。 •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报损通知以后,首先应该确
定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在国际经济贸 易中,由于保险单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所以保险单的 最后持有者可能没有可保利益。但在提出索赔时,被 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不能得到赔偿。
保险的理赔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免赔额,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赔付时由 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部分数额。
• 目前,几乎每一份船舶保险单都有免赔额的规定。免赔额一般分为 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绝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保险人在实际进行赔付 时,将此免赔额先行扣除,只负责赔偿超过此免赔额的部分。
海上2 保险的理赔 03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01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以后,凭保险单向保险 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2 船舶保险的索赔 3 船舶建造保险的索赔
02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 相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时,保险人就需要全额赔 付,不扣减该约定免赔额。
• 我国关于船舶保险的规定采用的是绝对免赔额。
代位求偿权
• 在实践中,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 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如果发现第三方根据合 同或法律规定须对该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时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享有的请求权,应转 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了代位行使被保 险人对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保险的理赔
《海商法》第253条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 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合同基本知识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合同基本知识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2.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险标的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或提供保险保障的目标或对象。
2 保险价值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2.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3 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投保金额。
4 保险责任 保险人按照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所承担的保险标的的损害 赔偿的责任范围。
02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实际全损
根据《海商法》的规 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 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 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拥有 的,为实际全损。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推定全损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 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情形。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保险委付
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 的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明确表 示将该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 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全部 保险金额赔偿的法律行为。
03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海商法》第264条规定
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 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 间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起计算。
海上保险合同基本知识
目录
01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02 保险标的的损失与委付 03 诉讼时效
01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1.海上保险合同概念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 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 险费的合同。”

船舶保险索赔培训

船舶保险索赔培训

责任人可按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的赔偿请求
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 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 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 求;
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 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 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Chapter 9
索赔
船舶发生海事造成财产损失和人 身伤亡,受损方为了得到赔偿,常 常与责任方发生争执,通过诉讼、 仲裁等方法进行索赔,所以上述海 事争议也是索赔的一种形式。船舶 保险、船舶保修等合同中规定的索 赔或违反合同的索赔一般都可按合 同自行解决。为了维护船舶的利益, 船方应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 善后工作。
船速与燃油消耗量 船员应避免发生停租情况
船舶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船员安全素质
思考题
保修地点
保修和进坞检修,原则上是在原厂进行; 必须在外港保修的项目,事先须经船厂的同意;
保修时船方应注意的问题
保修航行期间,如有保修工程师随船,发现问题要及时请保 修工程师到现场察看认可。船长、轮机长与保修工程师共同签 署保修单。如无保修工程师在船,重大修理项目要认真填写索 赔通知单。请船检部门检验,并索取检验损告。更换的备件要 存船或退回船厂。
出租人对期租船负责提供并支付费用的项目:(1)船 长和船员的工资、伙食和给养;(2)甲板和机舱的备 用品及船用品;(3)船舶保险费、折旧费、检验费、 修理费;(4)船舶日常开支等。
承租人的责任与义务
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之 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出租人有 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海上保险学习

海上保险学习

学习重点及考核安排目的:掌握保险/海上保险的基本知识提高从事对外贸易保险实践的能力,为较快具备业务技巧打下基础基本知识:风险与保险的基础知识海上保险基本知识/基本险种/与外贸有关保险重点:保险基础知识:概念、合同、原则认识环境:贸易、运输、结算、法律掌握产品:运输货物保险产品、船舶保险产品了解程序:主要险别的承保、理赔、追偿难点:(复杂、不熟悉)1)法律冲突问题2)各种责任的交叉3)风险管理技巧(险种理解、设计)4)实践能力参考书目:《保险学》《海上保险学》《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讲授内容及进度:保险基础知识部分:2节X 2 = 4节第三章 2节/风险与损失 / 共同海损及理算第四章 2节/标的和费用 /救助及公约第六章 2节/海上保险法 /海上保险单第八章贸易术语 + 2节/价格计算。

?第九章运输合同及提单 + 2节/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货运责任及交叉第十章 2节/货运险别 /仓至仓条款第十二章 2节 /英国货运条款第十三章 2节 /承保+检验+理赔+追偿第十四、十五章 2节 /海上航运及船舶第十六章 2节/我国船舶条款第十九章 2节/船舶实务/承保及理赔第二十章 2节/保赔险考核及练习:平时成绩 1)案例搜集及演讲:40%根据上课内容,由同学自愿结合组成三人小组,针对授课内容搜集代表性案例并写出讲稿,做成课件,经与老师联系后,利用其后的上课时间做十分钟演讲汇报。

案由/案情/主要争议焦点/各方理由/法院判决/及评析2)两次小考 20%3)作业及参与度20%4)到课率及学习态度 20%附海险习题:。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船舶风险分散策略
某保险公司通过多元化投资和再保险策略,分散船舶保险业务的风险,确保业务 的稳健发展。
船舶保险投保案例
新船投保
某船东为其新购船只投保船舶一切险,保障船只在运营过程 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旧船续保
某船东为其运营中的旧船只续保船舶一切险,确保船只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得到充分的保障。
业务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支持。
《船舶保险条例》
03
对船舶保险的定义、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进行了
规定,是船舶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依据。
国际船舶保险的法律法规
《国际海上保险契约公约》
为国际船舶保险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框架,有助于促进国际船舶保险市场的 规范化发展。
《伦敦保险协会条款》
是国际船舶保险业务中广泛采用的保险条款,包括船舶一切险、船舶战争险等 不同险种的规定。
船舶因各种原因造 成沉没或失去浮力 导致的事故。
保障的船舶损失类型
全损
部分损失
船舶因事故导致全部毁损或失去修理价值 ,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赔偿全部损失。
船舶因事故造成部分损坏,保险公司按照 实际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共同海损
救助费用
船舶在海上运输中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 同安全采取的合理牺牲或费用,由保险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
船舶在海上遭遇事故时,为了减少损失而 采取的救助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保 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03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
理赔申请的提交
01
02
03
提交理赔申请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 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准备理赔资料
被保险人需准备齐全的理 赔资料,包括保险单、事 故报告、损失清单、修理 费用证明等。

游艇综合保险方案

游艇综合保险方案

游艇综合保险方案一、引言游艇综合保险方案的编制对于游艇所有者来说至关重要。

这是因为游艇是一项昂贵的投资,而且常常面临各种潜在的风险。

良好的保险方案能够保护游艇所有者的财产以及提供安心的航行体验。

本文将介绍游艇综合保险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一个适合的保险计划。

二、游艇综合保险概述1. 游艇综合保险的定义游艇综合保险是指为游艇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险覆盖,包括船体损失、第三方责任、意外事故、船员人身意外伤害等。

它是保护游艇所有者免受潜在风险和损失的一种保险产品。

2. 游艇综合保险的必要性(扩展内容)游艇是昂贵的资产,常常暴露在不可预测的天气和其他风险因素下。

合适的综合保险方案可以提供财产保护和责任保护,帮助游艇所有者应对损失,并获得及时的赔偿。

三、游艇综合保险方案的要素1. 船体损失保险船体损失保险是保护游艇船体的物理损失,包括与潜在危险相关的灾难性事件,如火灾、爆炸、碰撞和沉没等。

这种保险通常覆盖游艇的船体、器械、设备和附件的物理损失。

2. 第三方责任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是为游艇所有者提供保护,以防止他们对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的损害负责。

游艇在航行过程中可能与其他船只或港口基础设施发生碰撞,因此第三方责任保险对于游艇所有者来说至关重要。

3. 意外事故保险意外事故保险为游艇所有者提供在船只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时的保障,如暴风雨、浪涌、雷击、海盗袭击等。

这种保险能够帮助游艇所有者应对突发的风险,并提供必要的救援和赔偿。

4. 船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船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为游艇船员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在航行过程中,船员可能面临各种潜在的风险,如跌落伤害、船舶事故或身体不适。

这种保险能够为船员提供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等。

四、游艇综合保险方案的制定1. 评估风险游艇所有者应该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估,识别出潜在的风险因素,如天气条件、游艇状态、航行区域等。

通过了解风险,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制定一个合适的保险计划。

谈谈游艇保险

谈谈游艇保险
小 窍 门就 能 派 上 用 场 了 !
者 责 任 , 至 包括 拯 救 受保 人 、 甚 船
员和 乘客 所需 要 的费 用。
海 上保 险 是 一 种 古 老 的保 险
制 度 。英 国 法 律 中 的 海 上保 险 是 依 照 1 06年 制 定 的 海 上保 险 法 9
都 有 一 定 的 扣 除 额 ,有 的 以年 度 计 算 , 的 以每 次 看 诊计 算 。 险 有 保
理 赔 自扣 除 额 之 后 依 约理 赔 ) o如 果 游 艇 维 修 的 部 分 不 是 新 的 ,也
省 钱 要 点
如果 你 试 图修 复 未承 保 的损 失 , 在你 向 律 师支 付 费用 之 前 要 仔 细 核 对 你 的保 险 文 件 。你 可 能
案 实 施 的 。经 过 法 院 判例 和 游 艇 协 会 保 险 条 款 多年 的不 断补 充 而
逐 渐 完 善 。它 们 构 成 了 游 艇 保 险 合 同 的 基 本 内容 。 在订 立 海上 保 险 合 同 时 ,必 须 明确 投 保 的对 象 ,即保 险标 的 。 保 险 标 的是 指保 险 合 同双 方 当 事
就 是 说 如 果 你 的 旧 游 艇 使 用 全 新
的零 件 来修 理 的 话 ,保 险 公 司 就 认 为 经 过 这 番 修 理 ,你 游 艇 的 价
其 他 静 止 不 动 的物 体 相 撞 。几 年 前 一 位 友人 驾 驶 一 艘 船 体 坚 固 的游 艇 在 海 面 上航 行 , 外地 撞 上 了礁 石 。庆 幸 的是 他 本 人 意 没 有 受到 任 何 伤 害 , 的游 艇 被 拖 到 了维 修 厂 进 行 修 理 。他 立 他
即 与保 险 公 司 联 系 , 望 一 切 都 能 像 电 视 广 告 中宣 传 的那 样 迅 希

船舶保险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船舶保险这个事儿。

你说这船舶在大海上航行,那可不就跟咱人在外面闯荡一样嘛,啥情况都可能遇到。

那这船舶保险啊,就好比是给船舶穿上了一件保护衣。

你想想看,船舶那么大一个家伙,造价可不低啊!要是在海上出点啥问题,比如碰了礁石啦,或者遇到大风大浪受了损伤啦,那得花多少钱去修啊。

这时候船舶保险不就派上用场了嘛!就好像你出门给自己买个意外险一样,心里踏实呀。

这船舶保险的种类也不少呢!有保船体的,有保货物的,还有保责任的。

就拿保船体来说吧,就像是给船舶的身体买了个保险,要是它磕了碰了生病了,保险公司就得负责给它治好。

保货物呢,那就是给船上的货物上了个保险锁,万一货物出了啥问题,也能有个保障。

至于保责任,那就是万一船舶惹了啥麻烦,比如撞了别的船,保险公司也得出来帮忙处理呀。

咱再说说这买船舶保险的好处。

你说你要是船主,花点钱买个保险,是不是心里就安稳多啦?不用担心万一出了啥事自己得赔个倾家荡产。

而且啊,有些港口或者客户还要求你必须得有保险才能让你进港或者跟你做生意呢。

这就跟咱出门办事得穿得体面点一样,是个必要的条件。

还有啊,这船舶保险可不是随便买买就行的。

就像你买衣服得合身一样,保险也得买对了。

你得仔细看看条款,了解清楚都保啥不保啥,别到时候出了问题才发现不在保险范围内,那可就傻眼啦。

而且不同的船、不同的航线、不同的用途,保险的要求和费用都可能不一样呢。

比如说,一艘跑远洋的大船和一艘在近海跑运输的小船,它们的保险能一样吗?肯定不一样呀!远洋的风险大多了,保险费用自然也高一些。

这就好比是你去爬山和去公园散步,面临的风险不一样,准备工作肯定也得不一样嘛。

总之啊,船舶保险这东西可重要啦!它就像是船舶的好朋友,在关键时刻能帮上大忙。

咱可别小瞧了它,得认真对待,选对保险,让咱的船舶在海上平平安安地航行。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大全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大全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大全一、船舶保险概述船舶保险是指船舶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为自己的船舶购买的保险。

船舶保险通常涵盖船舶本身以及货物、运输途中可能产生的损失。

船舶保险对于航运行业至关重要,它为船舶所有者提供了对潜在风险和损失的保障,同时也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

二、船舶保险分类1. 船体保险:即船舶本身的保险,通常包括船舶的损坏和损失,例如船体受损、沉没、碎裂等损失。

2. 船舶货运保险:货运险通常保障货物在船舶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

3. 船舶责任保险:责任险通常包括船舶在海上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例如碰撞、漏油等可能产生的责任。

4. 船舶人身保险:人身保险通常包括船员和乘客因航行意外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赔偿。

三、船舶保险条款1. 自负额(Deductible):自负额是指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

自负额通常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目的是为了减少保险公司的赔偿压力。

2. 航行区域(Navigation Limits):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船舶的航行区域。

如果船舶在规定航行区域外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3. 折旧(Depreciation):船舶保险中通常会包括折旧条款,即船舶因使用和老化而导致价值下降的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通常会考虑折旧。

4. 异地救援(Salvage):当船舶在海上遇险,需要进行救援时,救援费用通常也会作为保险赔偿的一部分。

四、船舶保险合同1. 保险单(Policy):保险单是船舶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据,它详细记录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内容,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范围等。

2. 保险标的(Insured Object):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对象,通常包括船舶或货物。

3. 保险金额(Sum Insured):保险金额是指被保险的对象的价值,通常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赔偿的上限。

4. 保险费(Premium):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为购买保险而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保险费的多少通常取决于被保险对象的价值和潜在风险。

游艇运营知识点总结

游艇运营知识点总结

游艇运营知识点总结一、游艇基础知识1. 游艇类型游艇可以分为私人游艇和商业游艇两大类。

私人游艇是由个人或家庭拥有用于休闲娱乐的游艇,而商业游艇则是用于商业目的,比如游艇租赁、游艇旅游等。

2. 游艇结构游艇通常由船体、发动机、甲板、舱室等部分组成。

船体是游艇的主体结构,发动机和推进系统用于提供动力,甲板是用于休闲活动的空间,而舱室则是游艇内部的起居和休息空间。

3. 游艇维护游艇维护是保障游艇运营安全和延长船舶使用寿命的关键环节。

游艇维护包括船体清洁、发动机检修、电子设备维护等多个方面。

二、游艇运营管理1. 游艇运营团队一个专业的游艇运营团队是保障游艇安全运营的基础。

团队成员包括船长、水手、机械师、服务人员等,每个人的工作分工明确,配合紧密。

2. 游艇租赁游艇租赁是游艇运营的重要形式之一,通常由游艇租赁公司运作。

在游艇租赁业务中,需要注意合同签订、保险购买、客户安全等问题。

3. 游艇维护与保养游艇的维护与保养是游艇运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对于不同部件的维护,包括机械设备、船体结构、电子设备等都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 游艇安全游艇安全是游艇运营的首要问题,包括船只安全设备、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流程、船员培训等。

5. 游艇营销推广游艇运营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营销推广,吸引客户。

可以通过网络、展会、广告等方式进行营销推广。

三、游艇市场发展1. 游艇产业概况游艇产业包含游艇制造、游艇运营、游艇维修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多元化的产业。

2. 游艇消费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游艇消费趋势逐渐增加。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游艇作为休闲度假的方式。

3. 游艇市场发展趋势游艇市场有望在未来几年内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旅游度假业务中有较大潜力。

4. 游艇文化建设游艇文化建设是游艇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游艇赛事、游艇文化节等方式来丰富游艇相关的文化活动。

总结游艇运营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行业,需要专业的团队和系统的管理。

协会游艇保险条款(2015版)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

协会游艇保险条款(2015版)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会游艇保险条款(2015版)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由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航行或者停泊的游艇的合法所有人、管理人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第1条船舶条款本保险中的船舶是指船壳、机器、救生艇、船具和设备,诸如若船舶转卖时,通常可与船舶一起转卖者。

第2条在使用中和停泊中的船舶条款2.1 船舶在下述期间按照本保险条款的规定承保:2.1.1 在使用期间,被保险船舶在海上、内陆水域、港口、船坞、游艇停泊港、航道、船台、浮码头、或在硬地或泥地、在岸上的仓库,包括起浮、运输及船舶下水,允许在有领航员或没有领航员的情况下开航或试航、拖带遇难船只或航行器,但被保险人应保证,除非是依习惯或是基于接受协助的需要,该被保险船舶不能被拖带,也不得从事船东、船长、船舶管理人、或是承租人事先安排的合同项下的拖带或救助服务。

2.1.2 在下述第4条规定的被保险船舶搁置不用期间,包括起浮、运输及船舶下水,以及船舶在船厂或游艇停泊港移动、拆解、备航、检修、保养,或是接受检验,(也包括进出船坞、与搁置或者备航有关的停泊,允许拖带或者自航开往其泊位或从其泊位离开,但以不离开该船舶被搁置的港口或地点为限);但本款的被保险船舶搁置不包括被保险船舶被用做船屋或船舶正进行重大修理或改造的情形,除非保险人得到通知,并且保险人要求的额外保险费得到投保人同意后予以承保。

2.2 尽管有上述2.1款的规定,当被保险船舶在岸上的仓库或修理地点时,保险人依据本保险条款的规定对设备及船具,包括舷外马达予以承保。

第3条航行和租船保证条款3.1被保险人应保证不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范围之外航行,除非保险人事先得到通知并按约定的条件暂保。

3.2 被保险人应保证游艇只能用于私人娱乐的目的,除非经保险人的特别同意,不得用于租船或用于获取报酬。

游艇保险研究报告论文

游艇保险研究报告论文

游艇保险研究报告论文游艇保险研究报告一、引言游艇保险是指针对私人游艇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主要包括船体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船员意外险等不同的险种。

随着富裕阶层的增加和游艇运动的流行,游艇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加。

本报告旨在研究游艇保险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相关保险机构提供参考。

二、游艇保险市场现状1. 市场规模:目前,全球游艇保险市场规模约为100亿美元,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稳定增长。

2. 市场竞争:游艇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主要的竞争对手有船舶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游艇保险公司等。

各家保险公司通过灵活的保费计算、优质的客户服务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

3. 市场驱动因素:游艇保险市场的发展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游艇销售量、游艇拥有量、赛事活动规模等。

4. 市场潜力:随着人们对海上旅游和休闲活动兴趣的增加,游艇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尤其是在亚洲地区,游艇保险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游艇保险发展趋势1. 定制化保险产品:游艇保险市场逐渐向个性化和定制化发展。

保险公司根据游艇主的需求和风险状况,提供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

2. 科技应用:科技的不断进步为游艇保险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例如,无人机巡航、智能传感器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实时监测游艇的状况,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3. 游艇保险与服务结合:游艇保险公司逐渐通过与游艇服务公司的合作,为游艇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在海上的救援服务、维修服务等,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4. 保险理赔快速化:游艇保险理赔的效率和便捷性是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因素。

保险公司需要加强技术投入,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速度和质量。

四、游艇保险市场的风险与挑战1. 风险管理:游艇保险公司需要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降低保险赔付风险。

同时,游艇主需要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2. 政策环境:游艇保险市场发展受到相关政策的制约。

保险公司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遵守相关法规,规避合规风险。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培训资料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培训资料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培训资料1. 简介海上保险是指对船舶、货物和其他与海上运输相关的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海上运输具有风险较高,损失较大的特点,因此海上保险对于保护利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以及相关的培训资料。

保险利益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相关风险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海上保险中,保险利益可以包括以下方面:•船舶:包括船舶的损失或毁坏、沉没、碰撞等。

•货物:包括货物的损失或破坏、丢失、被盗等。

•第三者责任:包括对他人造成的损失或伤害导致的赔偿责任。

海上保险通过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利益的保障。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合约,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内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4. 保险利益的计算在海上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计算一般通过以下几个步骤:1.评估风险:对被保险标的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风险程度。

2.确定保险金额: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金额,也就是保险赔偿的上限。

3.计算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根据风险程度和保险金额来计算的,一般以千分之几为单位。

4.计算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等于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

5.风险发生时的赔偿: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进行赔偿。

5. 保险利益的理赔流程当海上保险标的发生相关风险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以获得保险利益的赔偿。

一般情况下,理赔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报案: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立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立案。

3.调查:保险公司会派出调查员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损失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4.理赔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调查结果和保险合同约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

5.赔偿支付:如果理赔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将支付赔偿款项给被保险人。

船舶保险培训

船舶保险培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
1、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 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在船 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2、查勘检验。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 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
3、核实保险案情。保险人收到代理人或委托人的检验报告后,还应 向有关各方收集资料,并加以核实、补充和修正赔案的材料。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4、超载、浪损引起的事故损失; 5、保险船舶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磨损、朽蚀、本身故障;6、 停航、停业及第三者间接损失;7、木船、水泥船的锚链(缆)、 子船的单独损失;8、清理航道、清除污染的费用;9、保险船舶 上的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零星工具、备用材料、燃料及水、盐 等给养品和船员的衣物、行李的损失等。
赔责任,由保险人承担船东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对船员与第 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船舶泄油污染海域后的清除责 任以及油污引起的其他损害赔偿责任。
一、海上保险
(3)程序: 海上保险从保险人的角度看,一般至少经过以下程序: 1、了解被保险人的分类、特征及资信。 2、了解保险市场的动态。 3、策划保险险种。 4、向投保人介绍险种。 5、接受投保人投保。 6、与投保人商定保险合同内容。 7、签订保险合同。 8、接受保费。 9、出险则进入理赔程序。
三、保赔险介绍
③一般保险人出于营利目的,向被保险人提供有偿性的保险保 障,按照承保标的的保险价值和承保的保险金额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它与被保险人之间是一种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而保赔协会则是处理 船东赔偿责任的专业机构,除了为保证赔偿力和维持必要开支向会 员收取保险费外,不追求经营利润,却向会员提供无限的赔偿责任 ( 油污责任例外 ) ,所以,它与会员船东的利益是一致的,是一种无 偿的保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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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保险学习总结1、国外游艇市场现状据全国游艇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统计,截至2013年4月底,在我国大陆地区,已建成的游艇俱乐部(拥有或经营10个及以上游艇泊位的机构)有46家,在建游艇俱乐部有17家,已建成游艇泊位有6404个。

此外,以游艇俱乐部名义注册的运动休闲服务机构多达54家,国内注册游艇数量大三千多艘左右。

2、海南游艇市场现状目前海南已有70多家与游艇销售、服务的企业在海南登记注册,登记注册的游艇俱乐部(游艇会)35家,在海南国内注册的游艇大约有70艘,市场占比最大前4家游艇公司分别是:1.鸿洲游艇会(60%)2.半山半岛帆船港(8%)3.亚龙湾游艇会(10%)4.新埠岛游艇会(8%)。

而停靠在海南泊位的外籍注册游艇现阶段140艘左右,占比前三家:1、鸿洲游艇会(60%)2、半山半岛帆船港(8%)3.亚龙湾游艇会(10%)艇业正在成为旅游大省海南有关方面着力打造的新兴产业新高地,为游艇业的发展,仅规划建设的游艇码头泊位就超过了1.3万个,其中海南现有游艇码头泊位831个,在建的游艇码头泊位有1989个,随着游艇会项目的不断建设及游艇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海南游艇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3、目前在国内游艇市场存在的保险类型目前国内游艇通常采用如下两条条款:(一)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二)英国协会游艇保险条款1、两款条款对比:英国协会游艇保险条款相对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优势是:对象为船体及其责任,主要承保船体本身(船壳、机具)遭遇灾变所致损毁或灭失,以及从事游艇活动发生事故时,对于船上人员、乘客及第三者之人员伤亡或财物之赔偿。

在充分考虑到游艇高价值高风险的特点,引进、采用了国际上专为保障游艇风险设计的 英国协会游艇保险条款,更加符合游艇的实际风险保障需求,最大程度上地维护了游艇所有人的利益。

保险对象为船体及其责任,主要承保船体本身(船壳、机具)遭遇灾变所致损毁或灭失,以及从事游艇活动发生事故时,对于船上人员、乘客及第三者之人员伤亡或财物之赔偿。

在充分考虑到游艇高价值高风险的特点,引进、采用了国际上专为保障游艇风险设计的英国协会游艇保险条款,更加符合游艇的实际风险保障需求,最大程度上地维护了游艇所有人的利益。

2、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简介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全损险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二、火灾、爆炸三、碰撞、触碰四、搁浅、触礁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六、船舶失踪而一切险除了以上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一、碰撞、触碰责任:在可航水域碰撞其它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物体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限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

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期间时间最长为一年。

保险金额按船龄在三年(含)以内的船舶视为新船,新船的保险价值按重置价值确定,船龄在三年以上的船舶视为旧船,旧船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市场新船购置价;实际价值是指船舶市场价或出险时的市场价。

免赔额度:损失的5%或RMB20000 以高者为准除此以外该条款还附加了常用扩展条款:一、1/4触碰、碰撞责任险费率,费率3‰二、船东对船员责任险,费率3‰三、船东对旅客责任险,费率:3‰四、船舶扩展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费率:3‰3、伦敦协会游艇保险条款简介该条款对可承保游艇在使用中和停泊中阐述的更加详细:(第二条)2.1 游艇按照本保险条款的规定承保。

2.1.1 当游艇在海上,或内水、港口、船坞、游艇停泊港、航道、船台、浮码头,或在硬地或泥地,或在岸上的仓库中使用,包括起浮或是拖带及游艇下水,有领航员或没有领航员的情况下,为进行试航、协助、拖带遇难船舶或航空器,或是依习惯出海航行时。

但须保证该游艇不能被拖带,除非是依习惯或是需要协助,或执行游艇所有人、船长、游艇管理人、或承租人事先安排的合同项下的拖带或救助服务。

2.1.2 在下述第4 条规定的游艇搁置不用,包括起浮或拖带及游艇下水,以及在游艇被移入船坞或游艇停泊港、拆除设备、配置设备、彻底检修、日常保养,或是在游艇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也包括进出船坞、偶尔搁置不用或配置设备而造成的游艇搁置、离开原地去进行救助或基于其他目的,开往其泊位或从泊位离开,但以不离开该游艇被搁置的港口或地点为限),但不包括游艇被用作船宅或游艇正进行重大修理或改造的情形,除非保险人得到书面通知并同意收取额外的保险费。

2.2 尽管有上述第2.1 款的规定,当游艇在岸上的仓库或修理地点时,对设备及船具的保险(包括舷外马达),都可依据本保险的规定承保。

除了要求被保险人在履行条款前约定的一些通知义务外,该条款还特别要求被保险人作出如下保证:一、航行和租船保证(第三条)保证不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航行,除非保险人事先得到通知并按约定的条件暂保。

保证游艇只能用于私人娱乐的目的,除非经保险人的特别同意,不得用于租船或用于获取报酬。

二、停泊保证(第四条)保证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停泊游艇,否则应事先通知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条件暂保。

三、航速保证(第五条)保证游艇航行不超过设计的最高时速。

若有子船时,母船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7 节。

如果保险人同意删除本保证条款,则应适用第19 条快艇条款的条件。

对游艇在承保期间或结束发生的一些变更也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一、保险期间期间延续(第六条)保险期间结束时,游艇正在海上,或处于危急中,在避难港或其他地方避难或是在中途港,若立即通知保险人,那么游艇将按约定保险费暂保,直至该游艇安全地锚泊或系泊在下一个停靠港口。

二、转让(第七条)本保险利益或依本保险得付或应付款项的转让,除非经被保险人,和在后续转让时经受让人签署载有日期的此种转让通知批注在保险单上,并在支付赔偿或退还保险费之前将如此批注的保险单提交给保险人,否则不约束保险人或为保险人承认。

三、游艇所有权变更(第八条)若本保险的任何条款,无论是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与本条规定不一致,则以本条为准。

8.1 若游艇售给、转让给新的所有人,或若游艇是由公司所有,而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那么,除非保险人书面同意续保,本保险自此种售与、转让或变更发生时终止,按照游艇使用和/或搁置期间计算保险费并按日净保险费比例退回。

8.2 若游艇出售或转让时已离开锚地或在海上,经被保险人要求,本保险在游艇抵达目的地或目的港前不得终止。

保险责任:该保险除了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保险责任基本相同外,还需要详细的阐述(注意如下标红字体)(第九条):9.1 本保险承保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损害:9.1.1 海上、江河、湖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9.1.2 火灾;9.1.3 抛弃;9.1.4 海盗;9.1.5 与码头、港口设备或装置、陆上运输工具、航空器或类似装置及从其上跌落的物体的接触;9.1.6 火山爆发,闪电。

9.2 如果此种灭失或损害并非由于被保险人、船东、或管理人未谨慎处理所致,本保险承保:9.2.1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损害:9.2.1.1 在装卸或移动备用品、船具、设备机器或燃料过程中的意外事故;9.2.1.2 爆炸;9.2.1.3 恶意行为;9.2.1.4 偷窃整艘游艇或其救生艇,或其舷外马达(仅限于先前已有额外防盗设备将其安全地锁定在船上或其救生艇上),或经强行进入船内或贮存场所或检修场所,偷窃机器设备包括舷外马达,船具或设施;9.2.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损害,其中发动机及其接管(除轴架或推进器)、电器设备及电池接线除外:9.2.2.1 船壳或机器的潜在缺陷、尾轴断裂或锅炉破裂(不包括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零部件、断裂的尾轴、破裂的锅炉本身的费用或花费);9.2.2.2 无论任何人的过失,但不包括修复任何缺陷的费用(此种缺陷是由于向被保险人或船东履行修理或更换工作或有关游艇保养维修工作的过失或违约所致)。

9.3 本保险承保游艇搁浅后检查船底的费用,包括未发现任何损害时而产生的合理的检查船底的费用。

责任免除:注意如下标红字体(第十条):以下情况不得索赔:10.1 舷外马达脱落或从舷外落入水中;10.2 船载救生艇的最大设计时速超过17 节,除非在保险合同中特别承保并符合快艇条款第19 条规定的条件或者载于母船之上或系泊于岸;10.3 非永久记载有母船名的船载救生艇;10.4 固定的船帆或防护罩被风扯破或吹走,除非是由于有船帆挂着的帆桁受到损害,或游艇搁浅、碰撞、或与其他除水外的外物(包括冰)接触所致;10.5 游艇航行时,船帆、船桅、帆桁或静索与动索的灭失或损害,除非该灭失或损害因游艇搁浅、沉没、烧毁、失火、碰撞或与其他除水外的外物(包括冰)接触所致;10.6 私人物品;10.7 易耗物料、捕捞设备或系泊属具;10.8 铠装物、维修物的灭失或损害,除非因游艇搁浅、沉没、烧毁、失火、碰撞或与其他除水外的外物(包括冰)接触所致;10.9 设计或建造的缺陷导致的损失或费用或者设计或建造的改良或变更产生的费用;10.10 由于恶劣天气导致的发动机、接管(非轴架或推进器)、电器设备、电池接线的灭失或损害,除非该灭失或损害是由于游艇浸水导致;但本10.10 款不排除游艇搁浅、碰撞或与另一游艇、码头、栈桥接触而导致的灭失或损害。

免赔额(第十二条)12.1 在每一次单独事故或事件中,对承保危险造成的损失索赔,除非累积金额(包括根据第11 条、第14 条和第15 条的索赔)超过为此目的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在超过该免赔额的情况下,该金额应从赔偿总额中扣除。

本12.1 款不适用于对保险游艇的全损或推定全损的索赔,也不适用于第15 条中由同一事故或事件产生的相关索赔。

12.2 在适用以上第12.1 款之前和适用12.1 款之外,下列受损部件的折旧额,如以新换旧不超过1/3 的须由保险人酌情决定:12.2.1 保护性覆盖物,船帆和动索;12.2.2 根据本保险合同,不管是否有单独保险价值评估的舷外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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