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重要问题总结

合集下载

学习宪法心得总结

学习宪法心得总结

学习宪法心得总结学习宪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制教育活动,对于我们每个公民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宪法,我深刻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作用和价值,并且从中获得了以下心得总结。

首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基石。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架构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它的确立和贯彻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学习宪法使我意识到,作为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尊重法律,以法律为准则行事,维护国家的法制秩序和社会稳定。

其次,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等。

学习宪法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并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意识到,权利与责任相伴而生,我们要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的约束,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三,宪法引导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宪法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反映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并为之提供了法律保障。

学习宪法,我了解到宪法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我们要积极参与公民讨论和合法的社会行动,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改革。

最后,学习宪法培养了我对法治的信仰和法律意识。

宪法是法律的总章程,它塑造了社会的价值观和法治精神。

通过系统学习宪法,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重要性,更加明白法律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

综上所述,学习宪法让我深刻认识到宪法在国家和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它不仅是国家根本大法,也是我们履行公民责任、维护权益的基本准则。

我将继续学习宪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积极践行宪法精神,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范文(精选)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范文(精选)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范文(精选)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其地位至关重要。

学习宪法,不仅是遵守宪法,也是爱国主义、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

通过深入研究宪法,我们可以了解到很多关于宪法的基本知识、宪法历史、宪法修订和宪法的意义等方面的内容。

接下来,本文将对学宪法讲宪法的主题总结进行讨论。

一、宪法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是必不可少的,这包括了宪法的定义、宪法的起源、宪法的特点、宪法的种类、宪法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宪法是一部规定国家治理方式、权利和义务等关键问题的法律文书。

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各国制定的一些基本法律,比如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宪法具有普遍性、根本性、稳定性、程序性、原则性和制约性等特点。

宪法的种类有正式宪法和非正式宪法之分,正式宪法是指制定程序经过特殊程序的宪法,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非正式宪法则是指没有相应的宪法文件的宪法,通常是由某些法律文书、惯例、裁决、解释或其他行为所形成的。

宪法的法律效力是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且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与宪法相一致。

二、宪法的历史了解宪法的历史也是学习宪法的一个重要部分。

不同国家所制定的宪法都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

我国宪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晚期和中华民国时期。

清朝晚期,慈禧太后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中华民国时期,先后出现了《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大宪法》等一系列法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制定自己的宪法。

从1954年起,我国先后制定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

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反映了我国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发展。

三、宪法的修订宪法的修订也是宪法的一个重要部分。

宪法修订是指对宪法进行修改或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宪法修订的程序通常比较严格,一般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通用6篇)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

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总结1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20xx年12月4日小壕兔中学举行首个首个宪法日。

深入的了解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

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利用电子白板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等宣传标语,营造浓郁的宪法宣传氛围;全校师生每次进出教室都能看到,做到根植于心。

学校及时对“12·4”系列活动做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

在学校中营造了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了解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式多种多样。

在法制宣传日的活动过程中,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1.宪法晨读活动,各班利用晨会课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2.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升旗仪式上,由张斌华校长介绍国家宪法日、宣读宪法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3.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各班利用12月5日社团活动课进行宪法主题教育。

活动之后将活动过程性材料上交到教务处。

4.各室分管人员围绕活动主题,利用社团广播、小壕兔家校qq联系群、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大全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大全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大全一、宪法的含义和作用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章,是最高的法律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法律和法规的法源,是国家治理和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

宪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国家权力机构的运行。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的组织、职权和运行方式,保证国家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制约,确保国家权力的合法行使。

2、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享有言论、出版、宗教、信仰、集会等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规范国家机构与个人、单位的关系。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与个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机构的合法权力。

4、稳定国家政治生活。

宪法为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和规则,为国家的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促进了国家政治生活的稳定和发展。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我国宪法包括了宪法的总纲和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1、总纲。

宪法总纲规定了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国家的国体和国家权力的分配、宪法的权威和效力等内容,是宪法的总则和总章,是我国宪法的基本依据。

2、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和性质,国家元首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和权力机构的运行方式等内容,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基本制度。

3、国家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包括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方向、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基本原则等内容,是国家发展的基本指导和保障。

4、国家的国体和国家权力的分配。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国家权力的分配,包括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的行政体制、国家的司法体制等内容,是国家的国体和国家权力的组织规范。

5、宪法的权威和效力。

宪法规定了宪法的权威和效力,包括宪法的权威性质和宪法的效力范围、宪法法律的法律地位等内容,是宪法权威和效力的法律保障。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宪法的精神和要义,是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

宪法知识点总结大全

宪法知识点总结大全

宪法知识点总结大全宪法知识点总结:第一,宪法的起源和意义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的国王或国家元首制定了一些法律和规则,用来约束和规范国家行为。

宪法的意义在于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限制了政府的权力,帮助建立了一个稳定和有秩序的社会。

第二,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宪法具有权威性和普遍性,所有的法律和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政府组织和权力的分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宪法的制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一般由宪法制定机构制定,并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或公民投票通过。

宪法的修改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一般由宪法制定机构提出,并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或公民投票通过。

第四,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包括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政府的组织和职权、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内容。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政治制度,规范了政府的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实现了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宪法的作用和意义宪法起着国家的基本法律作用,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依据,规范了政府的权力,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有序。

宪法的作用在于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促进了国家政治制度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六,宪法的发展和改革宪法的发展和改革是宪法领域的重要问题,宪法的发展是适应国家发展和变革的需要,更新宪法的内容和原则,完善宪法的制度和机制。

宪法的改革是为了保持国家政治制度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解决宪法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完善和发展宪法的内容和原则。

总之,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限制了政府的权力,帮助建立了一个稳定和有秩序的社会。

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制定和修改、内容和作用、发展和改革等问题都是宪法研究和实践的重要内容。

宪法归纳总结

宪法归纳总结

宪法归纳总结在宪法归纳总结的文章中,重点是对宪法的内容进行整理和总结。

以下是对宪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归纳的文章:宪法归纳总结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本文将对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归纳总结。

第一部分:总纲我国宪法以总纲部分作为开篇,规定了宪法的地位、宪法的任务和宪法的基础。

总纲明确指出,宪法法律效力最高,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二部分: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国务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

第三部分:基本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

其中,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自由等;经济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劳动权等;社会权利包括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维护国家安全、遵守宪法和法律等。

第四部分:国家制度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

多党制度是我国的政治制度特色之一,保障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保障少数民族自治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第五部分:宪法的修改和监督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和宪法的监督机制。

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宪法的监督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的重点知识点总结

宪法的重点知识点总结

宪法的重点知识点总结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法规,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以下是宪法的一些重点知识点总结:
1. 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原则,如人民主权、依法治国、平等、民主、自由、法治等原则。

2. 国家组织和权力制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包括国家机构的设置、权力的分立等。

在权力分立方面,宪法通常规定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主要权力机关,以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3.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权等。

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公民应承担的义务,如守法、纳税、保卫国家等。

4. 国家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国家的性质、政体、国体等。

例如,宪法可以规定国家为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共和国等。

5. 地方自治和分权:宪法通常规定了地方自治的原则和方式,保障地方的行政管理权和立法权。

这有助于实现国家的分权和地方自主,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6. 宪法修正和宪法解释:宪法一般规定了修宪和宪法解释的程序和条件。

修宪通常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程序,以保证宪法
修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宪法解释则是指对宪法具体含义的解释和解释权的行使。

总之,宪法是指导和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

对于公民来说,了解和遵守宪法是维护自身权益、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前提。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国家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基石。

以下是宪法的重要知识点总结:1. 宪法的定义和地位:宪法是一部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规范和原则的总结。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权力机关及其职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 国家制度和权力机关: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模式,通常包括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划分。

常见的国家制度包括总统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等。

权力机关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宪法规定了它们的职权和相互之间的制衡关系。

3. 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基础。

典型的权利包括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财产、人身自由等。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权力行使的监督和救济机制。

4. 宪法的修宪和解释:宪法是一个动态的法律文件,需要与时俱进地修正和解释。

修宪通常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程序,以确保修宪的合法性和合宪性。

宪法的解释是确保法律适用一致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手段。

5. 宪法的保护和实施:宪法的实施需要政府各部门和公民共同努力。

政府应当建立有效的宪法监督和维护机制,保证宪法的执行力和实施力。

公民有责任遵守宪法,参与宪法事务,维护宪法秩序。

6.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而法律是宪法的补充和具体化。

法律应当与宪法保持一致,不能违反宪法的规定。

宪法对法律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和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治理和公民权利的基石。

充分了解和遵守宪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前提。

通过深入学习宪法的重要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法律体系,积极参与国家的建设与治理。

宪法重点总结

宪法重点总结

宪法学重点总结1、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4、宪法分类的意义1 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2 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3 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着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最显着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9、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 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色彩 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 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 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法修改频繁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14、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1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规范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2整合和协调作用,3补充作用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17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18、法治有哪些内容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4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5司法独立19、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分为宪法本体法和宪法关联法20、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默认、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21、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23、宪法规范的特点是什么1宪法规范的政治性: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程;宪法规范具体内容的确定反映一种政治选择;宪法规范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一定政治利益的约束2宪法规范的组织性和限制性3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它制约和控制其他规范的存在4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宪法规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但是在宪政运作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价值并不是绝对的,它只具有相对性的意义,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冲突时,也有必要调整原有的宪法规范5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6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宪法规范除了具有法律规范的一般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中原则性被宪法学者概括为宪法规范的共同特性,为一切宪法规范所普遍具有;7宪法规范的历史性和概括性,宪法规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具有历史性的宪法规范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需要采取高度概括的形式,因而并不是社会现实的直观反映;8除此之外,宪法规范还具有广泛性、灵活性、纲领性、现实性等方面的特点 24、宪法规范的效力:宪法规范的效力是宪法规范对相关社会关系所产生的拘束作用,其效力包括两个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政的内在要求25、宪法关系:也成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作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自爱宪法上的表现;26、宪法关系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1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2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3宪法关系是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4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的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5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27、宪法关系主体:是指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和直接行使者;28、宪法行为:宪法行为是宪法关系中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所指向的课题,是权利与权力转化为现实利益的唯一途径,是建立特定的宪法关系并推动宪法关系运作发展的惟一方式; 29、宪法权力行为:是指国家及其机关依法行使宪法授予的权力的行为、30、违宪行为:是以公民等的权力行为或国家的权力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或不作为;31、宪法作用的概念和特点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规范通过调整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从而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特点:1宪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现实化2宪法作用的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3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4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32、宪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2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3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安排4此外,宪法规范的作用的发挥还可以表现为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33、宪政的特征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有一部好的宪法,但如果得不到充分实现,也只是一纸空文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众所周知,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是宪法的基本内容,现代政治制度之所以要以宪法为基础,就是想通过制定宪法的形式为国家权利设定根本的规则——提供合法性来源,规定行使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明确其界限和责任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34、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联系:1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2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区别:1从外在状态的角度来看,宪法通常是指宪法典,或者是指宪法性法律,因而一般式指静态的文书形式;宪政则是指立宪政治的实际运行,即动态的立宪的政治,同时,宪政不仅仅指宪政制度,而且包括各种具体的宪政活动;2从内容范围的角度来看,宪法是规定国家组织、活动的政治规范,是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机构、权力关系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根本大法,尽管宪法中的各项规定,构成国家的行为规范,但一国在具体政治实践中所遵循的规范,但却不限于宪法的规定 3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近现代宪政的基本精神以及政治制度或程序上的原则,都是为了贯彻人民主权思想,并试图通过制度和程序上的设计,以达到约束国家机关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从而使人民主权思想得到贯彻落实,而有宪法并不意味者有民主,宪法只不过是处理国家政治事务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已;35、宪政建设的条件是什么1限制权力经济,发展权利经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经济条件2正确处理执政党和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和宪法的关系,建立合理的“权力——权利”结构,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政治条件;而要做到这,需要正确处理以下问题: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宪法的关系;正确处理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与宪法的关系;建立正确合理的“权利——全力”结构;3剔除传统法文化的糟粕,吸收外来法文化的精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思想文化条件;:正确认识宪法和法律的社会功能,真正树立起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弄清中国古代法精神与现代法精神的差异,真正树立起契约精神等现代法理念4制定科学完备的宪法,健全法律体系,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自身条件,具体说来主要有:宪法的正当性;宪法外在结构的科学性;宪法完备的自我保护机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36、为什么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国家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2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3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人米民主专政的基础;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38、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1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民署需要通过一定的行驶才能实现: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友由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他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2在各种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行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3不仅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3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庆,因而是具有很强的生命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年便于集中统一的行使国家权力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40、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个既然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1组织机构建设:增设专门委员会;加强地区、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2制度建设:会议制度;个既然你答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的视调查制度;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3成员素质的提高,要提高成员的素质必须而且也只能分两步走: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的将那些政治品德、政治思想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选进去;对当选的代表通过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予以提高41、论我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1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原因: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民族分布和民族成分状况;融洽的民族关系2我国实行单一制的优越性:有利于国家的肚里和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3我国行政区划遵循一下基本原则:有利于民族团结,考虑各民族的要求利益和特定点,抱着你个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要照顾地理环境,又要照顾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使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国土规划尽可能的协调统一;兼顾效率和地方自主权的实现;参照历史状况4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其内容有:它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43、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点:1 一国两制,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境内,其主体部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在这一前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2 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但与其他一般行政区域不同,它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3 当地人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亦即所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44、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如何1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从属性: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地方一级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它不享有国家主权,没有外交和国防方面的权力,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具体说来: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高度自己的其他方面; 2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属于直辖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但它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比,除享有高度自治权外,还有以下特性:在我国一般地方政权体系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还设其他政权单位,但是特别行政区不再下设任何政权单位;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干预程度不同;实施的法律不同,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法律自成体系;45、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有那些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4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5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6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其他义务1受教育义务2劳动义务46、公民与人民的区别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代表的是群体的概念47、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保障:物质保障;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1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2不得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方式:1在宪法中直接加以具体的限制,即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某种权利和自由,同时有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加以限制2在宪法中不作具体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的原则3在宪法中对公民的某些权利和自由不作限制,但对各种权利和自由加以总的原则性规定48、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1平等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主要有以下几种: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49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1人身自由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宗教信仰自由50、特定人的权利1保障妇女的权利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4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51、选举制: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52、选举制度的作用1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制度保障2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3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4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53、试论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p 301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其含义在于,具有一国国籍,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平等选举即平等选举权,是指凡选民在权利和地位上平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并且每票的价值相等3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 无记名投票原则5 差额选举的原则6 选举权利保障的原则54、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55、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国家权力机关同人民的关系方面;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3责任制原则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5精简和效率的原则56、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57、宪法解释的原则有哪些1依法解释原则2符合制宪目的的原则3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4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5字面解释的原则6整体解释的原则58、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59、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60、违宪审查的特征是什么1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在校大学生学习宪法心得体会5篇

在校大学生学习宪法心得体会5篇

在校大学生学习宪法心得体会5篇篇1作为当代在校大学生,我深感学习宪法的重要性。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我不仅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还认识到了宪法对于国家治理和公民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

在本文中,我将结合自身学习宪法的经历,分享几点心得体会。

一、宪法学习的重要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民的重要依据。

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学习宪法不仅是为了应对考试,更是为了培养自身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通过学习宪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政治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这些知识对于我们成为具有法治意识的新时代青年至关重要。

二、宪法学习的难点与挑战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难点和挑战。

首先,宪法的条文众多,内容广泛,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和理解。

其次,宪法的语言表述较为抽象,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内涵。

此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也是一大挑战。

我们不仅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还要学会运用宪法原则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我的学习方法与心得为了克服学习宪法的难点和挑战,我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学习方法。

首先,我注重课堂听讲和课后复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认真听讲和积极参与讨论,加深对宪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其次,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大量与宪法相关的书籍和文章,拓宽了视野,丰富了知识。

此外,我还积极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习心得。

首先,我认为学习宪法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我们要在掌握宪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学会运用宪法原则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学习宪法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理念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最后,学习宪法要注重学习方法的选择和学习态度的端正。

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学习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以提高学习效率。

宪法工作总结5篇

宪法工作总结5篇

宪法工作总结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方案、述职报告、思想汇报、演讲稿、条据书信、合同协议、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job reports, thought reports, speeches, evidence letters, contract agree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宪法工作总结5篇职场人在写工作总结时,一定要都有着较强的思维逻辑能力,定期写工作总结对于职场人来说有着很大的帮助,下面是本店铺为您分享的宪法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习宪法活动总结五篇

学习宪法活动总结五篇

学习宪法活动总结五篇篇一:学习宪法活动总结为了深入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重大意义,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桃岭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乡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一、宪法进机关。

政府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率先垂范,全体工作人员每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乡普法办带头解读,以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的形式,使大家学习了解了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全体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努力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

二、宪法进校园。

乡普法办抓好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组织乡法治宣讲团成员到学校进行宣讲,今年共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讲会2场,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宪法作为“母法”的主体地位,并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三、宪法进乡村。

乡普治办利用法律扶贫等契机,乡里成立宣讲团积极宪法知识宣传,向群众免费发放宪法读本,并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大家全面、深刻的认识宪法修改内容,进而培养广大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行动自觉。

篇二:学习宪法活动总结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宪法重要知识点总结一、宪法的含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政治体制,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权力机构和其运行方式,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是一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对其他法律具有约束力。

二、宪法的种类宪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和习惯宪法两种。

成文宪法是以书面形式制定的宪法,内容详尽,通常经过宪法制定程序制定;而习惯宪法则来源于历史传统和国家实践,没有明文规定,通常形成于国家实践和传统。

三、宪法的主要内容1. 宪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宗旨和基本原则,包括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文化和教育制度等。

2. 国家权力机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3. 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和其他权利。

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共利益等。

4. 国家的经济制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和调节方式等。

5. 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了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法律的形成程序、法律的效力和适用等。

四、宪法的修改和解释宪法的修改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程序,一般需要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审查和确认。

宪法的解释由最高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负责,但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有时也可以进行宪法解释。

五、宪法的保障和实施宪法的权威和保障需要国家政府和全体公民共同维护,国家政府和公民都应当为宪法的保障和实施承担责任。

六、宪法的意义和作用宪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定,对国家政治生活、社会发展和公民权利义务具有重要的规定和保障作用。

宪法的实施对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知识心得体会

宪法知识心得体会

宪法知识心得体会宪法知识心得体会(精选7篇)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

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宪法知识心得体会(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宪法知识心得体会1一、宪法的重要性(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三)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依据宪法,我国将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党对国家的领导,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同时宪法又规定党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我国宪法颁布以来,党不但坚持了对国家的领导,而且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二、宪法的作用(一)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宪法重点知识总结

宪法重点知识总结

宪法重点知识总结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宪法这回事儿。

有一次啊,我和几个朋友聊天,聊到了法律问题。

有个朋友就说:“宪法是啥呀?感觉离我们好遥远。

” 我一听,赶紧给他科普了一下。

我说:“宪法可重要了,它就像我们国家的大管家,管着好多事儿呢。


我记得有一回,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新闻,说是有个人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我就想啊,这宪法可不是摆着看的,我们每个人都得遵守。

宪法的重点知识有很多哦。

首先呢,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比如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要努力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这些可都是大目标,我们每个人都得为了这些目标而努力。

宪法还规定了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们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们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等等,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我们还有受教育的权利、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等等。

但是呢,我们也有义务,比如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爱护公共财产,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荣誉。

咱就拿选举权来说吧。

有一次,我们社区举行选举活动。

大家都可积极了,早早地就去投票站排队。

我也去了,看着大家认真地填写选票,我就觉得这宪法规定的权利可真实在。

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选票,选出我们认为合适的人来为我们服务。

总之呢,宪法很重要哦。

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每个人都要了解它、遵守它。

让我们一起在宪法的保护下,努力生活,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吧。

嘿嘿!。

学宪法讲宪法总结(3篇)

学宪法讲宪法总结(3篇)

学宪法讲宪法总结(3篇)学宪法讲宪法总结(通用3篇)学宪法讲宪法总结篇1今年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第17个法治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根据__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林治市办[20__]6号《关于开展20__年“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所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这一契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所上下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并集中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所把“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重要载体,在接到文件后,于11月30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活动的开展,并制定了《__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对于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细化。

同时,成立了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向党旗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开展宪法宣誓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学习活动,12月3日,我所在一楼办公大厅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召开了宪法学习和向党旗宣誓大会,深入宣传依宪治国、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普及宪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我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红旗渠广场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3部、发放法治宣传画册500本,宣传品20__余张,并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有效的普及了宪法知识、广大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宪法,认识了宪法,感受了宪法,激发了大家主动参与普宪活动的热度,提升了法治认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达到进一步增强,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用,为全面推进美好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关于宪法的总结

关于宪法的总结

关于宪法的总结宪法是一国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特点。

以下是对宪法的总结:1. 法治的根本法律: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最高法律,是法治的根本法律。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利和义务,是其他法律的依据和准绳。

2. 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关设置和职权划分。

它确保了国家政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利等。

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宪法的确立使其得到法律的明文保障。

4. 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宪法奠定了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等原则。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5. 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限制: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设立、职权和运行规则,强调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受制约性。

通过设立宪法,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保护了公民免受滥用权力的侵害。

6. 宪政文化的培育:宪法是宪政体制的象征,通过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培育了宪政文化。

它强调法治思维,弘扬了宪政原则,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7. 宪法修宪的程序:宪法规定了宪法修宪的程序,为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制度调整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体现了宪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8. 国家和社会的基本稳定: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国家和社会的基本稳定提供了法律基础,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总体来说,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通过对宪法的遵守和尊重,可以实现国家治理的合法性、有序性和稳定性,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宪法活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宪法活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宪法活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宪法活动是指为了推动宪法的实施和保护宪法权益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然而,宪法活动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意识和参与:一些人对宪法活动的重要性和目的缺乏
充分的认识,导致他们对宪法的宣传和推广不感兴趣或不
积极参与。

这可能减少宪法的影响力和效果。

2.活动信息传达不畅:宪法活动需要有效的宣传和信息传达
机制,以便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其中。

但是,由于信息传
达渠道和方式的限制,有时宪法活动无法被广泛传达,导
致大众对宪法的认识程度不足,影响了宪法的实施和保护。

综上所述,虽然宪法活动的存在和实施非常重要,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仍然需要解决,以确保宪法能够真正发挥其保护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全国宪法总结

全国宪法总结

全国宪法总结
全国宪法总结可以说是对全国宪法内容进行概括和总结,以便更好地理解宪法的主要精神和原则。

以下是全国宪法总结的可能要点:
1.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全国所有公民和机构都具有普遍适用性。

2. 国家制度:全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划分,以及国家领导人的产生和职责。

3. 全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了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信仰、人身自由等权利,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4. 国家的根本任务: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方向,包括保护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尊严等。

5. 法治原则:宪法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规定了法律的适用和制定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体系。

6. 地方自治和民主制度:宪法保障了地方的自治权力,并规定了选举和政治参与的基本原则,以维护全体公民的民主权益。

7. 宪法的修订和保护:宪法规定了宪法的修订程序,以及宪法
的保护机制,确保宪法始终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以上是全国宪法总结的一些可能要点,宪法的具体内容和总结可能因具体国家而异。

对于全国宪法的总结,可以参考具体宪法的条文和精神,以及对宪法的解释和实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宪法重要问题总结投票选举的主持者:直接选举的是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的是人大主席团。

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人大选举:任期届满2个月以前进行全国人大的推迟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多数通过;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全国人大会议的临时召集:由1、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2、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国人大的预备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每一届的第一次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会议目的:1、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2、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事项的决定。

全国人大会议:召集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人――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时间――本届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人员: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院院长、最高检检察长经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选)行政区域的建制和区域化分: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由全国人大批准,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2、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3、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

宪法的修改:由1、全国人大常委会;2、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和法律案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紧急状态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消、合并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县级人大常委会没有秘书长,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省、自治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行政公署县、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注:批准设立机关一般是设立机关的上一级机关,但区公所并非如此)议案提案权:全国人大:1、全国人大主席团;2、全国人大常委会;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4、国务院;5、中央军委;6、最高院;7、最高检;8、1个代表团;9、30名以上代表地方各级人大:1、主席团;2、常委会;3、各专门委员会;4、本级人民政府;5、县级以上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6、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全国人大常委会:1、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国务院;3、中央军委;4、最高院;5、最高检;6、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1、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3、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各专门委员会;4、省级、自治州、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5、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由于权限问题,不能完整的发出,现补充之.人事决定权: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人员有: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国家主席、副主席;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有: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批准的人员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注: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的任免由本院院长或检察长决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权决定的人员有: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注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地位与部长相同)。

特别事务决定权:1、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3、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4、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总动员;5决定特赦;6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7、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除此项可以由全国人大决定外,其他全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注:上述特别事务决定以后,还必须由国家主席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派遣或招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人事提名权:除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的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外,一般由本系统最高首长提名。

罢免案提案权:全国人大:1、3个以上的代表团;2、1/10以上的代表对象:1、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国家主席3、国家副主席4、国务院组成人员5、中央军委组成人员6、最高院院长7、最高检检察长(3个机关的组成人员、4个人)地方各级人大:1、主席团;2、常委会;3、1/10以上代表联名(县级以上);1、主席团;2、1/5以上代表联名(乡级)对象:1、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2、(县级以上)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由它产生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上报)3、(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县级、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名以上联名可向常委会提出罢免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期间:1、主席团;2、1/10以上代表可对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

闭会期间:1、常委会主任会议;2、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提出罢免质询案提案权:全国人大:1、1个代表团;2、30名以上代表对象: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3、两院地方人大:1、代表10人以上联名对象:1、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2、人民法院;3、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对象: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1、省级、自治州、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2、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对象:1、本级人民政府2、人民法院3、人民检察院特别行政区自治权: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4、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享有其他权利的来源: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中央负责特别行政区的外交、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主要官员(澳门包括检察长)行政长官资格:香港:1、年满40周岁;2、在香港居住连续满20年;3、在外国无居留权;4、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5、中国公民(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1、年满40周岁;2、在澳门居住连续满20年;3、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4、中国公民(注:国家主席资格:1、中国公民;2、年满45周岁;3、享有政治权利――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主要官员任职资格:香港:1、在香港居住连续满15年;2、在外国无居留权;3、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4、中国公民澳门:1、在澳门居住连续满15年;2、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3、中国公民议员任职资格:香港:1、在外国无居留权;2、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3、中国公民(非中国籍或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当选,但不超过全体的20%)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立法会主席任职资格:香港:1、年满40周岁;2、在香港居住连续满20年;3、在外国无居留权;4、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5、中国公民澳门:1、在澳门居住连续满15年;2、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3、中国公民法院系统:香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院澳门: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和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注,澳门设有检察院特别行政区原有法律保留条件:1、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2、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

(注:1、香港和澳门法的渊源的种类不同,香港为英美法系;澳门为大陆法系;2、香港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澳门检察院负责检察工作)基本法的问题:提案权:1、全国人大常委会;2、国务院;3、香港特别行政区修改议案须经: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2/3多数;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

解释权:1、基本法的固有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员;2、特别行政区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自治条款”范围内享有自行解释权;3、特别行政区法院(包括整个法院系统)只有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才可以解释基本法,且不能像内地最高院作出规范性文件形式的审判解;4、在必要的时候,只有终身法院有权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出相关解释。

法律案提案权:全国人大:1、全国人大主席团;2、全国人大常委会;3、国务院;4、中央军委;5、最高院;6、最高检;7、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8、1个代表团;9、30名以上代表联名全国人大常委会:1、委员长会议;2、国务院;3、中央军委;4、最高院;5、最高检;6、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7、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1、国务院;2、中央军委;3、最高院;4、最高检;5、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其中1、2、3、4、6有权在发生冲突时提出法律审查)经济特区法规制定者为: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外,其余一般由该级人大常委会公布人大代表的代表人数比例:严格执行城镇与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之比为1/4的有以下几个级别的选举;1、自治州、县、自治县(有例外,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2、省、自治区;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另外,不严格执行,只要求不相等比例的是:直辖市、市、市辖区对选民名单不服的救济程序:1、申诉;2、选举委3日内作出决定;3、不服决定,在选举日前5天向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4、法院实行一裁终局制(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有权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是:1、各政党;2、各人民团体;3、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差额选举的比例:直选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1/3---1倍,间接选举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1/5---1/2倍名单的公布时间:1、候选人名单: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讨论——选举日5日以前正式公布;2、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