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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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党内相关制度规定,下面,我就担任乌兰县委书记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自2006年7月任乌兰县委书记以来,我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效杜绝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以“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任干部的力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全县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2006年7月至今,全县共提任科级领导干部60名,调整交流干部69名,免职24名。
一批德才素质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和“四项监督制度”,通过领导干部自学、班子成员集体学习、组织讨论、发放学习
资料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力度,同时,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县电视台、乌兰党建网、黑板报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系列法规的主要内容,不断扩大知晓面,努力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目的。
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认真把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先后出台并严格执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干部选拔任用公示、试用期和“两谈两考”等24项制度,规范和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二、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探索实行公推公选、竞争上岗、“一预告、五推荐、四沟通、四差额”等选任方式,先后有21名年轻干部通过公推公选、竞争上岗方式走上了领导岗位,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
09年我县被列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我们着眼于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以县委书记为核心的县委班子用人权力的正确行使,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实践成果,建立完善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动议权、初始提名权、酝酿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创新和推行了“一预告、五推荐、四沟通、四差额”选任方式。
“一预告”,即:在有空缺职位
时,在媒体上发布空缺职位预告,公布空缺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支持各方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人选。
“五推荐”,即:组织部门和各党委、党组通过会议推荐、党组织推荐、谈话推荐、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和干部自荐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
“四沟通”,即:组织部门牵头,就初步人选的情况与纪检监察、执法部门沟通;与主管党组织沟通;与人大政协党员负责同志沟通;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沟通,由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就初步人选德、能、勤、绩、廉及与空缺职位配备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县委研究后,按空缺职位1:2的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差额”,即:干部选拔任用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作为县委书记,我主持制定了《乌兰县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及县委领导班子成员用人行为试行办法》,规范了县委书记及班子成员的用人权限和责任。
对于空缺的领导岗位,在提名和酝酿环节,我坚持做到“三提三不提”,即:只提调整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选任原则和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指定选拔范围。
在讨论表决环节,我坚持末位发言,不先入为主,让各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09年以来,所有新提任的干部均是按照以上方式选拔产生,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认同。
三、推行“四项监督”,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力度
首先,全委会监督。
在每年一度的县委全委会上,我就
年度干部选任工作向委员作专题报告,并就年度选任情况、新提拔领导干部情况、年度试用期满委任制干部情况和县直各部门、各镇党政正职履职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
其次,党代表监督。
乌兰县是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在每年召开的党代会年会上,我就年度干部选用情况向代表述职,并接受测评。
第三,群众监督。
县委组织部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乌兰党建网“三位一体”的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
第四,制度监督。
县委组织部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干部选用工作有“帐”可查、有责可究。
建立了干部选用工作自查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以上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09年1月,在县委全委会上,县委委员对0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的满意率为100%,对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满意率为97.36%;基本满意率为2.64%。
09年7月,县党代表对县委选人用人工作的测评结果是:满意率为94%;基本满意率为6%。
今年元月的县委全委会上,对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委任制干部;对各镇和部门党政正职年度履职工作情况满意度的测评结果分别为:100%;98.95%;96.06%和97.78%。
回顾五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深深地感到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杜绝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落实群众“四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才能够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今年1-9月,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4亿元,同比增长16%;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5534万元,同比增长39.3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同比增长99.34%;农牧民现金收入5747元,同比增长18.89%。
在全省2009年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县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位列全省第一和第二。
如果没有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从而调动全县上下各族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难以想象的。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三是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工作“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坚持干部选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和选用干部考察预告、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工作程序全程纪实等制度,积极探索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制度,加大公开选干部和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四抓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实行干部选任“两谈两考”、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一报告四评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4%。
建立了组工干部“十严禁”、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干部请销假、干部在岗情况月报告、监督专线电话受理备案等20多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