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架的安装拆除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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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的安装拆除与验收
模板的支架搭设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设计图放线定位。

应对钢管、门架、扣件,连接件等构、配件逐个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模板支架搭设场地症清理、平整、排水通畅;支架地基士应夯实,地基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

当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4000-3/1000。

支架的材料,如钢、木,钢、竹或不同直径的钢管之间均不得混用。

安装支架时,必须采取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防坠落等的安全措施。

结构逐层施工时,下层楼板应能够承受上层的施工荷载。

否则应加设支撑支顶:支顶时,立柱或立杆的位置应放线定位,上,下层的立柱成立杆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并设垫板。

吊运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捆绑牢固。

吊运大块模板构件时吊钩必须有封闭锁扣,其吊具钢丝绳应采用卡环与构件吊环卡牢,不得用无封闭锁扣的吊钩直接钩住吊环起吊。

一、模板的安装
(1)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安装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当有裂纹及塌方迹象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当基坑深度超过2m时,应设上下扶梯;
2)距基槽(坑)上口边缘|m内不得堆故模板,
3)向基槽(坑)内运料时,应使用起重机、溜槽或绳索;操作人员应互相呼应;模板严禁立放于基槽(坑)的土壁上;
4)斜支撑与侧模的夹角不应小于45°,支撑于土壁上的斜支撑底脚应加设垫板,底部的楔木应与斜支撑钉牢。

高大、细长基础若采用分层支模时,其下层模板应经就位校正并支撑稳固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5)斜支撑应采用水平杆件连成整体。

(2)柱模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柱模安装应采用斜撑或水平撑进行临时固定,当柱的宽度大于500mm时,每边应在同一标高内设置不少于2根的斜撑或水平撑,斜撑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斜撑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不得将大片模板固定在柱子的钢筋上;
2)当柱模就位拼装并经对角线校正无误后,应立即自下而上安装柱箍;3)安装2m以上的柱模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4)当高度超过4m时,宜采用水平支撑和重刀撑将相邻样模连成一体.形成整体稳定的模板框架体系
(3)墙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拼装的定型模板时,应自下而上进行,必须在下层模板全部紧固后,方可进行上层模板安装。

当下层不能独立设置支撑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2)采用预拼装的大块墙模板时,严禁同时起吊两块模板,并应边就位、边校正、边连接,待完全固定后方可摘钩;
3)安装电梯井内墙模板前,必须在模板下方 200mm 处搭设操作平台,满铺脚手板,并在脚手板下方张挂大网眼安全平网;
4)两块模板在未安装对拉螺栓前,板面应向外倾斜,并用斜撑临时固
定。

安装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随时增、撤临时支撑;
5)拼接时U形卡应正反向交替安装,其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两块模板对接处的U形卡应满装;
6)墙模两侧的支撑必须牢固,可靠,并应做到整体稳定(4)独立梁和楼盖梁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严禁操作人员站在底模上操作及行走;
2)面板应与次梁及主梁连接牢固;主梁应与支架立柱连接牢固;
3)梁侧模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固定,当侧模较高时,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
4)面板起拱应在侧模与支架的主、次梁固定之前进行。

(5)楼板或平台板模板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预组合模板采用桁架支承时,桁架应支承在通长的型钢或木方上;
2)当预组合模板较大时,应加设钢肋梁后方可吊运;
3)安装散块模板时,必须在支架搭设完成并安装主、次梁后,方可进行;
4)支架立杆的顶端必须安装可调U形托,并应支顶在主梁上
(6)梁式楼梯模板应按以下顺序安装:
平台梁模一平台模→斜梁模一梯段模一绑钢筋一吊踏步模。

(7)模板支承桁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伸缩式桁架时,其搭接长度、连接销钉及结构稳定U形托的设置应符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安装前应检查桁架及连接螺栓,待确认无变形和松动时,方可安装。

(8)其他结构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圈梁、阳台、雨篷及挑檐等的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在建筑结构或地面上,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
2)安装悬挑结构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平台上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挡。

作业处的下方应搭设防护棚或设置围栏禁止人员进人;
3)烟囱、水塔及其他高耸或大跨度构筑物的模板,应按专项施工方装实施。

(9)扣件式钢管支架搭设应遵守下列规定:1)底座、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严禁将外径ф48 与外径φ51的钢管混合使用;3)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4)扣件在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不得使用不合格品,使用中扣件的螺杆螺帽的拧紧力矩应不小于40N·m,不大于65N·m;
5)模板支架顶部、模板安装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周日设防护栏杆挡脚板与安全网,上下应设爬梯
(10)门式钢管支架搭设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用于梁模板支撑的门架应采用垂直于梁轴线的布置方式。

门架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
2)门架安装应由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相对进行。

搭设完成一步架后应按2.7.3(4)条要求的进行检查,待其水平度和垂直度调整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
3)交叉支撑应在门架就位后立即安装;
4)水平杆与剪刀撑应与门架同步搭设。

水平杆设在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在门架立杆外侧。

并采用扣件和门架立杆扣牢,扣件的扭紧力矩应符合规定;
5)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用;
6)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紧状态。

二、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必须在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进行;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拆模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2-7的规定。

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以同龄期的、同养护条件的混凝土试块试压强度为准。

当楼板上有施工荷载时,应对楼板及模板支架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进行验算。

(2)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承重底模拆除时间和顺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3)当楼板上遇有后浇带时其受弯构件的底模,应待后浇带混凝上浇筑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

如需在后浇带浇筑之前拆模,必须对后浇带两侧进行支顶。

(4)模板的拆除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并设专人指挥。

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

作业区应设围栏,非拆模人员不得人内,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5)拆模的顺序应与支模顺序相反,应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自上而下地拆除。

拆除时严禁用大锤和撬棍硬砸、硬撬。

拆下的模板
构、配件严禁向下抛掷。

应做到边拆除、边清理、边运走、边码堆。

(6)在拆除互相连接并涉及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加设临时支撑后再拆除。

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7)拆模过程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松动的构配件进行临时支撑;对于已松动又很难临时固定的构、配件必须一次拆除。

(8)拆除作业面遇有洞口时,应采用盖板等防护措施进行覆盖。

各类模板拆除
(1)基础工程模板的拆除应参照规定进行。

(2)柱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先拆除支撑系统,再自上而下拆除柱箍和面板,将拆下的构件堆放整齐;
2)操作人员应在安全防护齐备的操作平台上操作,拆下的模板构、配件严禁向下抛掷。

(3)墙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I)由小块模板拼装的墙模板拆除时,应先拆除斜撑或斜拉杆,自上而下的拆除主龙骨及对拉螺栓,并对模板加设临时支撑;再自上而下分层拆除木肋或钢肋、零配件和模板:
2)预组拼大块墙模板拆除时,应先拆除支撑系统,再拆卸墙模接缝处的连接型钢、零配件、预埋件及大部分对拉螺栓。

当吊运大块模板的吊绳与模板上吊环连接牢固后,才可拆除剩余的对拉螺栓;
3)大块模板起吊时,应慢速提升,保持垂直,严禁碰撞墙体;
4)拆下的模板及构,配件应立即运走,清理检修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4)
梁、板结构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I)梁,板结构的模板应先拆板的底模,再拆梁侧模和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稳定的位置,严禁站在已松动的模板上;
3)应在模板全部拆除后,再清理、码放。

(5)支架立柱(立杆)的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拆除立柱(立杆)时,应先自上而下的逐层拆除纵,横向水平杆,当拆除到最后一道水平杆时,应设置临时支撑再逐根放倒立柱(立杆); 2)跨度4m以上的梁下立柱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若无明确规定时,应先从跨中拆除,对称地向两端进行;
3)多层与高层结构的楼板模板的立柱拆除时,应符合第2.8.1(1)条的规定。

(6)特殊结构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特殊结构,如大跨度结构、桥梁、拱、薄壳、圆穹顶等的模板,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

三、检查与验收
1、扣件式钢管支架
(1)钢管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硬弯、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JGJ130中的表7-6规定:如果外径与壁厚不满足相应的规定时,应按实际外径与壁厚计算支架的承载能力。

(2)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作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复检;
2)旧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明显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扭紧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的原则进行。

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参照扣件式钢架脚手架。

抽查的扣件中,如发现有拧紧力矩小于25N·m的情况,即应划定此批不合格。

不合格的批次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4)扣件式钢管支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1)立杆基础完工后、支架搭设之前;2)高大模板支架每搭完6m高度后;3)模板支架施工完毕,绑扎钢筋之前;4)混凝土浇筑之前;5)混凝土浇筑完毕;6)遇有六级大风或大雨之后;寒冷地区解冻后;7)停用超过一个月。

(5)扣件式钢管支架应依据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6)扣件式钢管支架使用中,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2)扣件螺栓是否松动;3)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定;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超载使用。

(7)扣件式钢管支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
2、门式钢管支架的检查与验收
(1)支架搭设完毕后,应按规定,对支架搭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 检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分类标志;
3)支架搭设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支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3)支架工程验收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对下列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1)构、配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
2)安全网及其他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4)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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