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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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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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虽然合同终止和合同中止都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两者还有很多其它相似的地方,但它们并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

那么,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

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
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

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

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

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

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上文就是对合同的终止与中止区别的具体介绍。

在实践中,当对方不履行合同时,您完全可以想办法终止合同避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要是不清楚具体该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不妨委托我们网站的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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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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